法制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古话说得好:“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说的就是没有规矩的束缚,就会乱了方寸。为了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德,有效的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未成年人可以守法制,做良好品德的少年。
有人会说:“未成年人怎么会形成犯罪呢?”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几名初中生,他们常年沉迷于网吧的网络虚拟世界中,所以经常到父母那里骗钱,或到同学那里去索要,当父母、同学不给他时,他心中就会升起一个邪恶的念头:偷和抢。这就形成了未成年人犯罪。
还有一个实例: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这也是未成年人犯法,还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就算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一旦发生这种事情,未成年人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他们的家长也要负责,所以未成年人犯罪和大人也有一定的关系。
其实,未成年人比成年人更容易犯罪,因为他们的无知和怄气,会激起他们犯罪的念头,但是如果有父母的理解和关心,他们不可能犯罪。正是因为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不负责,造成了未成年人犯罪,让他们洁白的人生上,滴了一滴墨水上去,很难再擦掉了。他们的人生有了污点,就不太可能像以前那样愉快的玩耍,快快乐乐的度过童年了。
我希望大人们多多去关心未成年人,把他们引向正确的路,不要任由他们走向错误的路。也希望未成年人尊法守法,不要走歪路,不要做抱憾终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