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
英文诗歌大都表达热切,感情激烈,以求再现此情。而中国的古诗词则文字简洁,意境悠远。诗人将想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到七八分后,便会打住,留白出来以给人遐想的空间。
细致来说:
中西诗歌不同之处,比较可以看出共性,也可以看出个性。中西诗歌虽然在渊源上能找到一定的源头或能证明两者之间的关联与影响,但在比较之中我们还是不难地发现两者的差异。存在这种巨大的差异是由其本质不同、思维形式不同带来的。
中国诗词善于写景抒情,以写景烘托气氛或造出意境,而英美诗歌则注重描写景物在人们心里唤起的反应,从此来表达自己的主观意识。这是由两者不同的思维模式造成的差异。中国人注重表现,西方人注重再现,这种思维模式指挥下发展而来的诗歌文学理论和诗歌创作自然大不相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形成了意境说、教化说,西方则形成了典型说,因此中国的诗词更注重的是一种意境的创造,追求言已尽而意未尽的效果,让人有无限的遐想空间,这种诗歌的出现是因为中国古代传统的思维方式是感悟式直觉思维方式。即使到了现在,中国人写诗歌依然追求意境的营造,如果说得太白了,就没有意思了,当然当代一些新新人类作家的作品追求一种直白,则是另外一回事,并不能一概而论,毕竟这些人并不代表中国诗歌创作的主流。
中国诗词讲究含蓄,以淡为美,而英美诗歌则比较奔放,以感情激越为胜。很突出的例子就是对待爱情方面,中西方的诗歌特点在此能得到完全的体现。中国诗人描写爱情“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始终不把那种爱表达出来,而西方诗人会高喊“你是我的太阳,爱情之火烧得我浑身焦灼。”这种直言不讳中国人是很难接受的,产生差异的实质在于彼此的审美取向不同。
另外,中国诗词多以歌颂为主,而英美现代诗歌多以揭露为主。中国诗词或托物言志,或借景抒情,永远把诗人的情感埋藏于诗词之中,只有通过“感悟”才可能感觉出其美,最突出的例子莫过于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他几乎没有用一个表达感情的词语,只是把“枯藤” 、“老树” 、“昏鸦”简单地排列在一起,寥寥几笔便勾勒出一幅凄凉寂寥的景象,后面两句把七种静物列在一处,却恰如其分地渲染了寂寞、惨淡的气氛,“夕阳西下”更是给整幅画面涂上了一层昏黄的颜色,最后一笔带出“断肠人在天涯” ,感觉上前后好像并无直接联系,但感情是连贯的,思路也是连贯的,读者一口气读下来,仿佛自己就是诗人所描绘的画中的游子,引起强烈的共鸣。然而十种静物的并列,虽然没有任何的主观感情,却比再多的语言都要强烈地表达了一种孤寂凄清的感情,这正是中国古典诗歌的魅力所在。相比之下,英美现代诗歌强调写资本主义社会中畸零人的心理,比较直率地把诗人的所要表达的意思表现出来,直抒胸臆,而毫无造作,言尽而意亦尽,回味的空间相对缩小了,但这样比较符合西方人的心理特征、思维特征。
相异的分析
上文中曾经提及中西的思维形式不同造成文化的相异,究竟是什么因素造成思维的相异,这是一个连科学家都在研究的问题,笔者实在无法回答,只能从表面分析思维差异的表现。
与西方商业性、开放性社会所形成的重视概念、范畴内涵的明确性,分析、归纳的逻辑性,和抽象性强的思维方式不同,中国早在先秦已经形成感悟式直觉思维方式。前者持“天人相分”的哲学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故努力明确事物内在联系与逻辑关系;后者持“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偏重于统一,偏重整体、直观的把握,而忽视了精密和抽象的逻辑分析、归纳,是一种典型的“以物观物”的方式,明显不同于西方的“以我观物” 的方式。这样一来造成了语义含糊,难以进行分析研究,只能靠感悟来理解其中的意思,没有精确的尺度去衡量其中的含义。例如《老子》开篇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直以来“道”的含义备受争议,在翻译中更找不出合适的能表达其意思的词,只好用“dao”来表示,这是直觉思维下的典型产物。这种直觉式的思维上升为理性后,仍不离感性。当它运用于文学,特别是诗歌创作时就会产生一系列的特有的概念,如风骨、风雅、阳刚等等。也就不像西方那样先对概念作明确的界定,经过推理过程,然后才建构理论体系。它起源于感性体验,经过感悟,后又约定俗成,在前后沿用中逐步发展完善,具有具体与抽象、体验与概括结合的特点。
中国在长期的认识活动中,又形成了运用朴素的辩证法观察事物的传统,以及相应的辩证思维方式,体现在文学上就是既重视并揭示文学与社会的内在联系,也能够揭示文学自身的规律。
在这种思维的影响之下,中国的诗歌创作特别强调一个“悟”字,“顿悟”成了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悟”往往带来神来一笔,它不一定与上文有直接逻辑的联系,但感情上具有连贯性,这种写作方式是直觉思维方式的产物,它铸造了中国诗歌特有的美丽。杜甫有一首诗很能突出这个特点。
舟月对驿近寺
(唐)杜甫
更深不假烛,月郎白明船。金刹青枫外,朱楼白水边。城乌啼眇眇,野鹭宿娟娟。皓首江湖客,钩帘独未眠。
虽然全诗只有最后两句表达诗人的感情,但前面的景物为后面感情的连贯做好了铺垫,渲染了气氛,使诗人的感情的流露在诗歌有一气呵成,不会产生唐突之感。在中国古代诗歌中,这些作品比比皆是,是中国诗歌的一大特色。而反观西方诗歌则很少采用这种方式,究其原因是中西的思维模式不同引起的。
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库恩和费伊阿本德提出了一条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原则,认为科学史上的各个链条之间不可通约,即几乎不存在约数。这个原则用于现代人类文化研究中得出这样的结论:生活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面对的是不同的世界,看到的是不同的东西,具有不同的经验,提出和解决的又是不同的问题。③我们从中得到了启发:不同文化土壤,不同的民族文化沉淀中产生的文学作品、文学理论在比较中不应确立一个所谓的中立标准去判断其社会价值和美学价值。文化比较的目的是为了清楚认识问题和提高完善自己,而不是为了推倒一方、否定一方。
交流中还存在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地位的问题。
中西审美习性及倾向不同产生很大的差异,这些与各民族的社会文化背景和文化氛围以及民族思维有关。任何一种其他民族的东西在进入一个陌生的民族内部时,不可能完全不发生变异,这种变异既是其融入其他民族文化的必要条件,也是自身发展吸收的结果。而这种变异的结果有两种:一是消灭其他文化,特别是落后民族的文化,一是两者的结合,最后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中国古代前一种现象经常发生,而到了近现代,由于每个民族的文化沉淀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后一种情况司空见惯,而且世界文化交流的趋势客观上也要求异文化之间的融合。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文化融合是不以消灭一方文化为代价的,毕竟每个民族的发展都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消灭文化的现象是不可能发生的,文化一体化的论点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文化存在的不可通约性决定了文化的个性。偏激一点,我们不妨提出这样的一个论点:文化一体化等于没文化,消灭文化。我们实在很难想象全世界所有的民族只共同拥有一种文化那是怎么样的一种情景,每一种文化的产生发展甚至灭亡都有客观规律的支配,如果以非客观手段强行消灭一种文化必然会受到惩罚。在中外历史上这种教训不是不深刻。因此我们并不能提出单纯的融合要求,中西的交流不能以消灭一种文化为目的,否则后悔的必然是我们自己,我们的民族。
通过中西诗歌的比较,我们不可能得出谁好谁不好的结论,每个民族、每个地域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特点,文化只存在差异,不存在优劣。我们的诗歌在很长时期内有令我们甚至子孙后代骄傲的地方,但诗歌的发展不以人为的意志转移,值得骄傲并不代表可以固步自封,只有不断完善、发展,我们的诗歌,我们的文学才可能向更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