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莉出生于一八三零年十二月十日,在三个小孩之中排行第二,家庭是马萨诸塞州安贺斯特(Amherst,Massachusetts)的一个富有家庭。她的祖父是山谬尔·富勒·狄金森(Samuel Fowler Dickinson),他是安贺斯特大学的主要发起人之一;父亲爱德华(Edward),与她的哥哥威廉·奥斯丁·狄金森(William Austin Dickinson)都是相当富有的律师,传承了家庭里开放的传统。艾米莉曾在安贺斯特学院及圣约克山女子学院(Mount Holyoke Female Seminary)接受教育,可是她在圣约克只待了两个学期,之后她就回家,终其一生未再离开。艾米莉相当恋家,所以她甚至不肯离家做短暂的旅行。在一八六四及一八六五年间,她曾在波士顿住了几个月,以便让医生治疗她奇怪的眼疾,而她回来以后就再也不曾离开。从一八六零年到一八七零年的十年间,她变得更加孤僻,最后甚至不肯接见大多数访客,也不到隔壁哥哥家去拜访。到了某个时期,或许是在七零年代中期,她开始只穿白色的衣服。从她的信件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暗示,里面提到艾米莉在二十岁之前,就开始感受自己诗的创作力,但已经被确定写在一八五八年以前的诗并不算很多。在那个时期,她已经开始用她闻名的形式写诗,也奠定了她成为美国最伟大诗人的地位。 她的诗让我们得以分享她深刻的思维:那关于死亡、永恒、自然、爱与诗的哲学。但这些诗大都只是暗示着那些真正引发灵感的事件罢了,我们对艾米莉日常生活的资讯,大部分都是由她在一八四二年到一八八六年的信件中得来。她所有已知的信件都收集在全三册的《艾米莉书简集》(Letters of Emily Dickinson),由汤玛士·约翰森与西奥朵拉·华德(Theodora Ward)所编辑。无疑的,这几册的书信只是艾米莉所写的一小部分,虽然她很孤僻,但她却有一大群朋友让她常常写信。对她来说,书信是另一种形式的艺术表现,书信的语言与诗的语言相当接近。艾米莉自己所收集的信件,却在她死后被拉维妮雅焚毁,很明显地是艾米莉要她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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