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斯特罗姆:一年只写三首诗
王 文
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坐在桌前,桌子上放着一块他最爱吃的提拉米蛋糕。尝了一口之后,他侧过脸望向窗外,刚刚还是倾盆大雨,这会儿已经有几缕阳光洒落进来。这就是10月初斯德哥尔摩的天气,说变就变,让人难以捉摸。
托马斯目光温和,脸上最突出的是他高高耸立起的鹰钩鼻。透过玻璃窗,托马斯看不见等在楼下的众多记者,但他知道他们一定在那里。每年诺贝尔文学奖公布时,他们都会提前聚集在那里,连托马斯自己都不再期盼获奖时,他们仍然相信可能会是他。不过,托马斯知道,一会儿他们不会像往年一样摸摸地离开,而将摁门铃走进来,因为托马斯接到瑞德文学院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的电话:他获奖了。
作为公认的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师,托马斯被誉为“西方最后一个诗歌巨匠”。而记者为此专访瑞德文学院院士、著名汉学家马悦然教授时,他说:“这样的评价,对托马斯来说是实至名归的。” 诺奖得主、诗人沃尔科特10年前就说过:“瑞典文学院应毫不犹豫地把诺贝尔奖颁发给特朗斯特罗姆,尽管他是瑞典人。”
托马斯13岁就开始写作。从1955年,24岁的托马斯一出版处女诗集《17首诗》便技惊四座,思年后第二部《途中的秘密》更是轰动诗坛,年纪轻轻便成为瑞德诗歌的代表人物。
“醒悟是梦中往外跳伞/摆脱令人窒息的漩涡/漫游者向早晨绿色的地带降落/万物燃烧。”“蟋蟀疯狂地缝着缝纫机”,“孤独的水龙头从玫瑰丛中站起,像一座骑士的雕塑”,“桥,一只飞越死亡的巨大铁鸟”……都是标准的托马斯式的诗句。
他的诗总是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入手,通过精准的描写,让读者进入一个诗的境界。他的诗称为“小孩子都能读懂的诗”。瑞德文学院的颁奖词称:特朗斯特罗姆“通过其凝炼、透彻的意象,给予我们通往现实的崭新途径。”
诗人于坚认为,特朗斯特罗姆的诗之于瑞德,犹如汉语中出现了唐诗。他曾对翻译《特朗斯特罗姆诗全集》的诗人李笠说过,他的写作受日本俳句的影响,而俳句是从中国古代诗歌滋生出来的。所以,他对东方文化一直有强烈的兴趣。他的诗,充满了味道、颜色振动和杂音,与保罗?瓦莱里的“纯诗”相近;和20世纪的叶芝、里尔克、艾略特、聂鲁达、希克梅特等大诗人一样,他的诗,具有许多属于未来的东西。
其实,托马斯的诗作品并不多。他一年最多写三首诗,而且往往一首诗要花几年时间才完成,长诗《画廊》几乎用了10年时间,而短诗《有太阳的风景》也经历7年。迄今为止,包括他中风后所写的所有作品加起来只有200多首,但“大部分都是精品”。 他的诗已被译成50多种语言(仅英文就有二十来种版本),而研究他作品的专著已超出他作品页数的千倍。一年最多写三首诗,作为诗人,极其罕见,需要怎样沉得下心,静得住气? 在一个如此浮躁的时代,创作如同产业追求最大产出的时代,有几人能做到?难怪中国的诗人们觉得不可思议了,难怪人们感叹中国为何不能出现伟大作品了。
托马斯写过一首诗《上海的街》:“公园的白蝴蝶被很多人读着。我爱这菜白色,像是真理扑动的一角。”这富有童趣的意象来自他多年前在上海的经历。那是1985年,他第一次来到中国。可惜,1990年的一次中风导致他右半身瘫痪,等到2001年再次访华的时候,他不仅拄上了拐杖,就连说话也含混不清了。
中风后的托马斯也没有放弃创作,身体的变化带来对人生更深刻的思考,使他的作品超现实主义色彩更浓,语句却更加精练而富有哲理,“诗歌就是坐禅,不是为了催眠,而是为了唤醒。”
外界的喧嚣中,托马斯却另有打算,他计划去斯德哥尔摩近郊的海龙马岛上过周末。那里有一幢托马斯外祖父留下来的、曾招待过无数诗人、被称为“蓝房子”的住所,也是托马斯最爱的地方。房子里天花板很低,窗户小小的,窗外就是树木,托马斯最喜欢坐在窗边读书。北欧静谧、安逸的生活氛围包裹着诗人,以至于在马悦然看来,托马斯的诗风是如此恒定,这在其他地方的诗人身上简直不可思议,“他从不曾让风格应时而变”。
(选自《环球人物》2011年第27期,有删改)
【注】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1931年4月15日生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毕业于斯德哥尔摩大学心理学专业,曾修读过诗歌、文学史等课程。2011年10月6日获诺贝尔文学奖。
19.文章第一段中对环境的描写和第二段中对记者的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20.这篇新闻报道,介绍了托马斯的诗歌创作哪些特点?(5分)
21.结合本文的创作意图谈谈, 托马斯“一年只写三首诗”而获诺贝尔文学奖,这对我们有什么启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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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9. 【答案】环境描写映衬了人物的心绪,为下文获奖的情节做铺垫;记者的描写设置悬念,为托马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获奖伏笔,同时说明托马斯的获奖是众望所归。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筛选概括文中信息和把握文章结构的能力。
回答前一问时注意概括要全面。关于语段在文中的作用,一般可从内容和结构两个角度来分析。关键词“映衬心绪”、“铺垫”、“悬念或伏笔”、“众望所归”,答出一个要点2分,答出两个要点即可得4分。
20. 【答案】(1)善于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入手,以精准笔触勾勒内心波动和自然万物,言简而意繁;(2)通俗易懂,富有童趣;(3)善于采用一连串意象和隐喻来塑造内心世界,把激烈的情感寄于平静的文字里,(或意象“凝炼、透彻”)有极强的震撼力;(4)借鉴东方文化的创作技巧(或“受日本俳句或唐诗的影响”),诗歌富有画面感和节奏感(画面美、音乐美);(5)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或“具有许多属于未来的东西”)。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筛选和提炼信息以及概括文章要点的能力。
本题问的是“诗歌创作”的特点,故也应包括诗歌的风格和流派。文中有一些现成的文字或提示,参考文中引用的诗句,注意提炼和归纳。答对一点2分,答对两点4分,答对三点即可得5分;如果只是笼统回答“充满了味道、颜色振动和杂音”“纯诗”1- 2分。
21.【答案】(1)托马斯“一年只写三首诗”体现的是静下心来搞创作的沉稳心态,认真执着精益求精的精神,不为名利写作的文学品质;(2)当今的文坛浮躁,急功近利,创作如同产业追求最大产出,自然难以出“精品”。作家应学托马斯,沉心静气搞创作,才可能创作出伟大作品。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重点语句的理解和对文本的探究能力。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回答,答案不唯一,不求面面俱到,言之有理即可,但阐述理由要结合文本的内容和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每个要点3分,大致对即可。
在我看来,特朗斯特罗姆是一个纯粹的诗人。所谓“纯粹”,第一,他基本上只写诗,而不用其他文体写作。第二,他写的都是短诗,没有长诗,甚至组诗也很少。第三,他的创作量奇少,截至2000年他70岁时,一共写了163首诗。他出版第一部诗集时,只有23岁。从特朗斯特罗姆的整个创作历程来看,他是个起点极高的诗人,也许不能说他一直没能超越自己的处女作,但《诗十七首》完全可以被视为他的代表作,他后来的作品其实是对这部诗集的展开和分解。换句话说,《诗十七首》已确定了特朗斯特罗姆诗歌的基本风貌,这也可以视为他诗歌纯粹性的一种体现。当然,最能体现他诗歌纯粹性的是,他是一个只写短诗的诗人。似乎出于巧合,199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辛波丝卡也是一个以少量短诗获奖的诗人。这两位诗人的成就证明:也许短诗才是诗歌的正宗,因为,它实现了最精练的词语和最强大的力量的结合。
在如今这个商品气息无孔不入的时代里,做一个纯粹的诗人需要克服多重压力。存在于当代诗人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是从诗歌写作转向非诗歌写作。这种转向的原因也许比较复杂,但大多出于对文学市场的考虑,它潜在地包含着一种读者中心的意识,以及对作品畅销的期待。而特朗斯特罗姆拒绝向任何外力和诱惑妥协,他绝不会迎合读者,更不会迎合奖项,包括诺贝尔文学奖,他是一个非常纯粹的诗人。如果说这些是外在压力的话,一个纯粹的诗人必然还会承受内在的压力。正如现代派文学的创始人波德莱尔所说的,“一切伟大的诗人本来注定了就是批评家”。因为,复杂的时代要求甚至迫使诗人用多种方式说话,所以,大多当代诗人往往一手写诗,一手写评论。特朗斯特罗姆不是没有感到这种压力,但他执意要做一个“诗的禁欲主义者”。因此,他主动克服了用另一种文体表达自己的诱惑,并压缩自己的批评意识,实在难以克制时,他也会用诗歌的形式把它呈现出来:
谢谢,还差一场不烂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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