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和地方省级党报,均在显著位置刊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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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概括,反映了现阶段全国人民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
一个社会的本质、特征和理想追求集中表现为该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典型特征,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正是一个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社会和谐的国家。这一价值理想鼓舞人心,满载我们对于祖国未来的美好期望。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从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改革,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党和政府不断重视人民的自由和平等,社会的公正和法治。近年来,我们党在实践中不断践行这一崇高理念,正是为了早日实现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使人民得到更加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其涵盖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各个环节,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各方面,是每一位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都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只要每一位公民都能做到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友爱善良,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社会一定更加和谐幸福,国家一定更加富强文明。
通过三个层次理念的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政治理想、社会导向、行为准则的统一,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在价值目标上的统一,兼顾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价值愿望和追求。可以说,这一表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昭示了中国共产党长期奋斗的一贯主张,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精华,汲取了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共性又涵盖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个性,既坚守国家社会的目标又张扬了人的主体性,既有深厚的传统底蕴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符合历史、合乎实践,贴近民情、顺乎民意,能够发挥出广泛的感召力、强大的凝聚力和持久的引导力。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当下中国,经过历史沧桑巨变,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变革,发生了全面的变化。发展起来以后的中国,对精神信仰、伦理道德、社会风尚的关注更甚以往,对主流价值和共同信念的归属感尤为强烈。倒地老人“扶还是不扶”的热烈讨论,折射出人们对道德良知的珍视与焦灼;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司法公正一再成为舆论焦点,道出了人们对社会规则的态度和期望。人生需要信仰驱动,社会需要共识引领,发展需要价值导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要求,正对应这三个层面的时代要求,可谓大势所趋、正当其时。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发热议、产生认同、赢得共鸣的原因所在。
历史证明,一个国家和民族,贫弱落后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空虚。没有核心价值观,再丰裕的物质生活也难免让国家社会迷失。中国梦的重要内涵,就是寻求国家的价值内核、实现社会的共同理想、构建国民的精神家园。因此,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宣传活动,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国家发展助力,更为民族进步铸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