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在《午间新闻》上看到了这样一则令我敬佩的事。
在浙江庆元的一所小学里,一名三年级的小男孩(王森)被高年级同学(李东)锁在房间里进行殴打。一名二年级的小弟弟(徐子越)看见了,他没有慌,也没有立刻去制止他们,而是马上拨打了110。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制止了他们两个。
我认为这个小弟弟做得很对,如果他直接冲上去,有可能不仅救不了小男孩,还会伤害了自己的安全。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让自己不受别人的欺凌。就连一些的大人也做不到淡定自若,更何况一个只有8岁的小孩子呢?所以,他这种镇定自若、临危不乱的本领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有一些不公平的事情,我们不能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让自己懊悔无及的事。我们应该举起法律给我们的“武器”《未成年保护法》保护自己,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不能伤害他人。
我想说:法律赠给我们的武器,我们要好好使用。但如果使用不当,就要承担相应的惩罚。
同学们,刚刚过去的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我们学校组织了学习宪法的活动,我对宪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但是我想,学习宪法、尊重宪法不仅只是在这一天,而是要在每一天、每一刻,从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开始,从尊重、爱护身边的父母、老师、同学开始,从最简单的一句“对不起”“没关系”“谢谢你”“不用谢”等文明礼貌用语开始,真正把宪法精神落实到自己的言行之中去。争做一名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尊重他人身体精神健康的小学生,一名具有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