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星期天,我便要睡个懒觉。一星期来的作业、学习,惹得我够心烦得的,趁着这美好时光,睡个懒觉是理所当然的。我经常赖到十点钟还不起床。恨不得把一星期来没睡够的时间全都补回来,可最终受不了肚子的“反抗”而被-迫起床。对于我来说,星期天是在十点多才开始的。
往往,第一到我家的是红胡。她是我小学以来的同学。她的到来总使我倍感亲切。我与她其实没有共同语言。我喜欢火,她喜欢水;我喜欢猫,她喜欢老鼠;我喜欢沉默,她喜欢唠叨。往往她一来,便要开始和我唠叨。关于生活,关于学习,关于家庭……总之,她所知道的,都要一咕脑儿地和我唠叨。我总是静静地听着。在她的描述中,我看见了一个不同于我的世界。不知道为什么,她也很喜欢和我唠叨。可能是很寂寞,需要一个倾听者吧!与其说世上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会友好相处,倒不如说心里都闷得慌。
接着,傅娟也来了。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虽然她的话也很多,但不是唠叨。我爱听她说话,往往几句话,就足以使我的脸笑得变形。
傅娟有一张月饼似的大圆脸。乳白色的脸上忽闪着一双敏锐的小眼睛。仿佛要穿透每一个人的心灵。她的头发也格外有趣,像一堆杂乱无章的茅草胡乱盖在头上。她总给人轻松自由的感觉,
有时,晓晓和小丹也会来。她们总是一起来的,总觉得是在对比。晓晓不“斜,像武松一样强壮有力,我相信,若真有一只老虎,她定能打死……小丹的确“斜,像旧时代的贫民,瘦瘦的黑黑的,仿佛好几顿没有吃了。晓晓眼睛可大了,像大葡萄嵌在眼眶里,滴溜滴溜地转着。小丹地眼睛出奇的小,像一粒米掉进眼眶,笑起来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可她很搞笑,她每次装可怜时都十分形象。我还觉得,晓晓应该改名叫“大大”比较合适!
人差不多都到齐了,我们就围坐在客厅的沙发椅上。晓晓和小丹总是在演二人转,你说一句我搭一句,往往,也正由于太默契,吵得不可开交。我和傅娟,总是有很多话,讲也讲不完。红湖很不合群地坐在一旁自言自语。
差不多下午五点,朋友们都要回家了。我亲切地与她们握手,并目送她们回家……
她――是一位挺漂亮的女孩;
她――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同学:
她――是我的好朋友――范佳薇。
范佳薇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她有着苗条的身段,高挑的个头,还有那微黑的皮肤,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反而增添了些秀色。她的眼睛是那样好看:黑亮亮的眼珠,像两粒闪闪发光的黑珍珠,又似一对黑玻璃球浸在清水里。转动到眼眶的任何部位都显得灵动俏媚。再配上一副淡紫边框的眼镜,俨然一个“小博士”。她有时又用素色头花将一头柔顺飘逸的秀发束在脑后,的羊角辫,又似一位“小淑女”。
范佳薇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姑娘。有一次,我和范佳薇正在玩“木头人”的游戏。忽然,一位小女孩不小心绊倒了,大概摔的很厉害,一时半会儿起不来。她正想去扶,我拦住她,说:“又不是咱们班的,管他呢,她爱起不起,我们接着玩吧,别浪费时间。”哪知,她眉毛拧成了两条蚯蚓,生气地对我说:“别的班的你就不管了,是不是?她也是我们学校的一分子。你想想,你摔成这样,没人扶你, 你的心里是什么滋味 ! ”说着,径自走到小女孩面前,把她扶起来,又安慰了小女孩几句,小女孩一拐一拐的回班里去了。我的脸腾的红了。多么好的同学呀!多么善良的同学呀,和她比起来,我是多么自私呀!她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女孩,而我却……
一次美术课,我因忘带水彩笔而无法画图。她见了,毫不犹豫地把水彩笔借给了我,她却挨了批评。我愧疚的走到他跟前,说:“对不起,我不该那么自私……”而她却说:“知道就好,好好改吧!”从此,我改掉了自私的毛病。
这便是我乐于助人的好友
今天是我的同班同学叶洪铭的生日,所以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我起来以后先把送叶洪铭的生日贺卡和礼物准备好,然后草草地吃了点早饭,就向和叶洪铭约定的地点跑去了。
我到了约定的地点,发现已经有三个同学在等了,只是不见叶洪铭的影子。过了一会,叶洪铭才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原来他在昨天骑自行车的时候跌伤了脚,所以走路才这副样子。全体人员会合以后,叶洪铭就开始了他的生日之旅。
叶洪铭首先带我们到他家去玩。在他家我们把各种各样的生日礼物送给叶洪铭。叶洪铭收到同学们的礼物后很高兴。叶洪铭打开电脑和同学玩赛跑卡丁车,由于我对这种开车的电脑游戏不感兴趣,所以就在一旁看杂志。玩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左右,叶洪铭的妈妈就带我们一起去吃肯德基。
到了肯德基餐厅,我们就在叶洪铭的妈妈预订好的位置坐下。每人选了一个套餐。然后大部分人就去有滑梯的那个角落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我们玩累了,正好要的套餐也端来了,于是大家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午饭,叶洪铭的生日蛋糕也端上来了,我们大家一起为他唱生日快乐歌,祝他生日快乐,叶洪铭闭上双眼许下了自己美好的愿望。我的肚子实在是没有空着地方了,我还有一个老北京鸡肉卷没吃完,于是,我把鸡肉卷打了包。吃完了蛋糕,肯德基餐厅还为每人赠送了一份小礼物。
下一个活动是瘸指挥叶洪铭带我们去香蜜湖赛真正的卡丁车。可没想到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有的同学没到一米四零,不让我们玩,我们跟他争辩,他出言不逊还骂人,算了我们一赌气离开了那里。我们改变计划去打保龄球。我们又回到叶洪铭家里,取打保龄球需要的保龄球卡。为了节省时间这次我们就打的奔深圳保龄球训练基地。走进场内,一条条球道展现在我眼前,这是我第一次打保龄球,心里有点激动。我拎起一个球想上前去打,被那里的管理员拦住了,因为我们没有换保龄球鞋,原来打保龄球还要穿规定的专业鞋呀!我们急忙换上保龄球鞋,然后分成了两队,我的这队有叶洪铭和李团璋,另外一队有刘骞锶和叶洪铭的俩朋友,我们每队用一个球。开始是叶洪铭和李团璋老是打不中,轮到我的时候,我学着别人的姿势一球过去,结果打倒了六个保龄瓶。慢慢的,叶洪铭和李团璋也可以打中六七个保龄瓶了,而我却打不中了,我很生气。又轮到我了,这次我屏住气瞄准目标,使尽全身力气一球扔过去,结果打了一个全中,大家为我鼓掌欢呼,我真是太高兴了,因为这可是我有生以来一次全中呀!也是我们今天最好的球技表现。
打了一个小时的保龄球,我们累得连球都拿不动了,大家疲惫不堪的登上了回家的出租车,叶洪铭的生日就在欢乐声中结束了。不知道下一次又是谁过生日呢?
2.
游山玩水,心情愉快。看书学习,丰富知识。参加活动,更是受益无穷。“辩论赛”就是有益的活动。
一个星期五的上午第三节课,天气晴朗、阳光明媚。上课铃一打响,老师满面笑容地走进教室,环视了一下教室,一本正经地对同学们说:“今天,我们要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赛,讨论‘过生日请同学吃饭好不好?’”听了老师的话,教室里一阵骚动。有人毫不犹豫地说:“不好!”,有的同学左顾右盼,而后又慢慢吞吞地说:“好。”有的同学沉思片刻,才勉强地说:“不太好。”老师见状笑着说:“那,我们现在就开始辩论,觉得过生日请同学吃饭好的同学为正方,站在讲台上。觉得过生日请同学吃饭不好的同学为反方,坐在位上。现在请正方上台。”上台的同学寥寥无几。
精彩的辩论赛就这样拉开了帷幕。正方的徐茂越勇敢地向前走一步,振振有词地说:“请同学吃饭好,可以促进友谊,每年只有一次生日,要珍惜这个时光。”反方的夏朝辉也毫不示弱,一板一眼地说:“吃饭只是一时饱了口福,家长挣钱不容易,我们应该珍惜家长的血汗钱。”他的话成了导火索,台下的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着说,各抒己见,教室里一片沸腾,简直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老师一打手势,喧闹的教室立刻变得安静下来。正方的周贇不慌不忙地耸了耸肩膀,胸有成竹地说:“每次过生日并不需要饭菜丰盛,只要心意到了,大家高兴就好。”反方的孙书慧虽然嗓子哑了,但是她还充满自信地说:“我认为请同学吃饭不好,因为有的父母很爱面子,见到孩子的同学来,一定会做很多好吃的,太铺张浪费。”
台下的热闹劲儿简直无法形容。有的同学把手举得老长,总抢着说;有的同学兴奋的干脆站起来;有的同学竟然控制不住自己的嘴,自言自语。我是正方队员,看到反方这么起劲,就抢着说:“每年的生日只有一次,适当地庆祝一下也是可以的。这样,还会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反方陈宇急得指手画脚,像放连珠炮似的说:“送礼物不要花钱,自己做也可以,这样还可以增加友谊。”他的话让大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师沉思了片刻,禁不住笑出声来,仔细一分析,才觉得陈宇说的话他仿佛在支持正方,他遭到反方队员一顿斥责。
反方人多势重,赢了。正方势单力薄,输了。其实,我暗地里已经支持了反方,觉得过生日请同学吃饭的确太铺张浪费了,现在我们又不挣钱,花的不都是父母的血汗钱吗?应该勤俭节约。
这场针尖对麦芒的辩论赛,真是精彩纷呈。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从上学到现在,跟我坐过的同桌很多。可关系最密切、最要好的,就要数脑瓜灵、反应快、学习好、爱锻炼的孙超啦!
他和我同岁,是个回民子弟,圆圆的脸,高高的鼻梁,耳朵很大。一双浓眉大眼,总好像在给你传递着智慧和友好的信息。
孙超的脑瓜灵,反应快。每次老师的课堂提问,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而且回答得十分正确;老师每次让我们写作文, 他总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写出很好的文章;课余时间,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问题,他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使我们感到由衷的佩服。
孙超的学习非常用功。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用心听讲。有时下课后,别的同学都到外边去玩了,可他还坐在那里看书。每次放学回家,他总是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功课。如果有时间,他还要看一些课外书。什么《中华A卷》、《字词句篇》、《小学生优秀作文》等,都是他每天要做和要看的内容。为了扩大知识面,他还让妈妈给他报了校外的作文班和奥数班,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赶去学习。由于他学习非常用功,不管是每次的单元测试,还是期中、期末考试,他都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
他非常喜欢体育锻炼。不但上体育课很认真,课余时间,他也是一个活跃分子。他十分喜欢游泳。不管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能坚持游泳锻炼。在他那小卧室的墙上,光游泳比赛获得的奖状就贴了十几张。
由于他活跃、好动,他也经常“闯祸”。有一次,课余时间,他和我们几个同学在教室的走廊上玩“抓人”的游戏。我们你追我赶,玩得可热闹了。可一不小心,他和一个二年级的小弟弟撞了个满怀,小弟弟的眼睛刚好撞倒了他的下巴上。由于用力过猛,小弟弟的眼睛上面裂了一个一公分长的口子,鲜血直流,可把我们给吓坏了。这时,老师赶来了,叫来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小弟弟送到医院去“缝针”。为此,老师和家长都狠狠的批评了他,我们也和他一起给老师写了检查。
由于我和孙超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坐在一起,经常免不了上课小声说话,有时还做一些小动作。有一次上“思品”课,我们的小动作被老师发现了。下课后,老师让我们留下来写检查。我们都很后悔。为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俩一商量,主动找到老师,要求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
我们在一个班、一个教室,一个座位。我们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块儿做游戏。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永远都是好朋友
一个男生,13岁,喜欢帮助别人,同学都说他文邹邹的,戴个眼镜
同学印象 2000字
她,身体结实,个子矮矮的,皮肤白白的,有着弯弯的眉毛,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脸红润有光,
乌黑色的秀发,可爱极了。
我最欣赏她的人品和她的聪明。她为人乐观,乐于助人,是非分明。世界上已很少这种人了。因为她心地好,所以有很多朋友。每个人但和她做了朋友,就不用忧愁了。
她的作文也很好,读他的作文,让人回味无穷,引人深思,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他的作文有时候很有深度,有时也十分精灵古怪。人也很可爱。他总做一些小孩做的事情,好像还没长大似的。像瞪着眼睛,作一些奇怪的动作,都是他常有的,十分有趣。跟他在一起,我的肚子可受不了。知道为什么吗?他总是做些很搞笑的事情让我笑疼了肚子。
她对家人也很孝顺。时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
每当她的朋友需要她的帮助,她一定会伸出援手。老师和同学也对她赞不绝口。她成绩好时,不会骄傲,总说“本来还可以考更好一点的。”她看到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人时,她就会安慰她,叫他不要灰心,下次再努力。
人们都说她又可爱又聪明。但她常常都说自己不是最可爱,不是最聪明。当然同时,她有困难时都会有人帮助她。
有一次,她在校丢了钱,她眼睛里夹着泪珠就回到了寝室,室友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吸吸鼻子说没什么,在我和她的好朋友劝说下,她说她在学校里丢钱了。我们纳闷了,她人缘那么好,谁这么败坏啊,居然,干这种事。在几天后,她的可桌下出现了,她丢失的钱,她笑了,在这几天里她总于笑了。
她就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死党——罗琴。我想我也要跟她多多学习,更加努力!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