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白白净净的脸上有一颗菜籽般的黑痣,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他做事认真,绝不马虎。他就是我们班的班长——我的好朋友刘国辉。
他是个爱学习的人。每天老师布置的作业他都按时按质完成。最值得一提的是:刘国辉记性很好。要求背诵的诗文,好多同学还不会背,他已背得滚瓜烂熟,而且长期不忘。每次复习背诵的内容,其他同学不会背诵的,老师就叫他背诵,他都背得流畅,赢得了老师的好评,同学的羡慕。他读书的速度也很快,边读边想,千把字的课文用不了不多久就读完了,并且还记得住主要内容。要是换了我,比登天还难,读一遍的课文根本不知道讲些什么。作文也是刘国辉的强项。他平时看书,总是把好词佳句记在一个本子上,反复诵读,到作文时就灵活运用。他写的作文有特色,经过白老师的修改,被发到因特网上。让我们眼红了好几天。
刘国辉不但学习成绩好,而且是打乒乓球的好手。他每天完成学业后,就利用课余时间打乒乓球。跟他过过招的人几乎都败在他手下。特别是他的旋转球练得炉火纯青。看,洁白的小球向你飘来,你估计它要往右边来,它却飘向左边,偶尔再来个杀球,让你防不胜防。
刘国辉,你是我的偶像,我崇拜你,羡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