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灿烂,我在书桌前写道: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分开了。神称有光为昼,无光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圣经·创世纪》
阳光透过玻璃,在书桌上显现出光与影泾渭分明的分界线:阳光细细的,密密麻麻的,相互交错、交叉着,织成一张绵密而又温暖的大网。窗前的一张书桌上,我怔怔地用手托着下巴靠在椅子上,望着天空,望着阳光。不经意间我已被阳光所诱惑。
打开窗,阳光细细碎碎地洒在我的脸上,我觉得好温暖,好依恋。阳光下,老人们坐在躺椅上慢悠悠地晃来晃去,任凭阳光洒在身上,感觉他们似乎已经睡了。
圣经里说是上帝创造了光,我认为是太阳神阿波罗坐在金碧辉煌的马车上,将阳光洒向大地。阳光滋润着大地,使大地生机勃勃。
忽然间,那金色的阳光似乎化作了一个个小人儿伴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在那阳光中,我似乎看见了一个个小精灵在阳光下迈着欢快的舞步,飞舞着,旋转着,挥洒着金色的细粉。
有一股温暖的气息飘来,我用鼻一嗅,啊!是阳光的味道。阳光也是普罗米修斯从太阳上所窃取的火种。阳光,无形。阳光,人们称之为金色。阳光的味道存在于世间万物,如同你能想象,阳光的味道便是世间万物的融合。
品味阳光,其实是感受生活的一种方式。
傍晚,阳光把天空中原本洁白的云朵染成了艳丽夺目的金红色,天空中掠过的那一道白鸽的影子被映得明暗闪烁,美得浪漫,美得醉人……
窗外,阳光还依恋在人间……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