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奇遇记
我的名字叫灰灰,住在一个叫“荷清水香”的餐馆里。你猜我为什么住在餐馆里?因为每天太阳一出来,就会有员工在水边的平台上晒南瓜子。肚子饿时,我就会蹑手蹑脚、偷偷摸摸地溜到平台上,晒着太阳,就着南瓜子大快朵颐,临走时还会带上点纪念品回家给兄弟姐妹们分享。这样的日子真是惬意无比啊!
这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出来偷吃南瓜子。不料,从后面传来一声大喊:“快看,那个灰灰的家伙在偷吃东西呢!他长长的尾巴还一动一动的,快用石头砸它!”话音未落,就有好几块石头朝我飞来,我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收起尾巴,像一道闪电一样逃回洞里。我想,等那几个家伙走了之后,再去吃晚饭吧,安全第一,可别为了吃东西而把命丢了!
过了好一会儿,我忍不住饥肠辘辘,想着现在应该安全了,赶紧去吃点东西吧。我小心翼翼地把头伸出来,左顾右盼,都没有看到人。我想,这下应该没事了吧。于是,我迈着小碎步,蹭蹭蹭跑到南瓜子旁边,大吃起来。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快看,那个家伙又出来吃东西了!”我赶紧回头,只见一个戴着滑稽眼镜的小孩掏出一把玩具手枪,对准我就是一阵猛射。他身边的几个伙伴也一起向我攻击,子弹乒乒乓乓地打在我身边的地上,还有一颗反弹到我的屁股上,疼得我龇牙咧嘴。我生怕再被打到,冒着枪林弹雨,一溜烟地窜回洞里。
慢慢地,天黑了下来。我从洞里看到南瓜子被收走了,心想,完了,今天晚上要饿着肚子睡觉,真可怜啊!这时,那个熟悉的声音又传来了:“看!那个家伙就在洞口探头探脑的,肯定是饿坏了。我们把吃剩下的肉夹馍扔给他吧!”话音未落,一个雪白的馒头就扔到了洞口。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出来把馒头一口咬住,叼回洞里,耳边传来他们哈哈的笑声。
我喊来一帮哥们,跟我一起分享这来之不易的晚餐。我心想:“这几个拿石头砸我的家伙,心还挺好的,主动给我好吃的。突然,一个哥们从嘴里吐出馒头,大叫:“这肉夹馍里的馅哪里是肉啊?!分明是洗手液嘛!”大家也都觉得不对劲,纷纷吐出刚吃下的馒头。一个贪吃的哥们吃得最多,打出来一个饱嗝,居然吐出了一串泡泡!
居然用洗手液来害我们,那个戴眼镜的家伙,安的是什么心啊?
我从他们的对话里,得知那个家伙是华师附小三年级三班的学生。糟了!我的表妹就住在华师附小。我得赶紧给她打个电话,让她千万不要去招惹三(三)班,否则,就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