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讲 即事说理 一事一议
知识要点:
1、所谓“一事一议”,即就一件事发表议论,“即事说理,有感而发”。
2、“一事一议”的文章一般由叙事和说理两部分组成。
考试说明:
不少学生在写“一事一议”的文章时,没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思路,结果写出来的文章头绪繁多,结构混乱。针对这种现象,特作如下说明:
“一事一议”的文章一般由叙事和说理两部分组成。先叙述一件事,再就这件事进行议论,发表自己的见解,说明一个道理。
1、叙事例、明对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目睹许多事情,这是发表议论的对象,也是产生看法的基础。我们可以选择那些有话可说、有理可讲的事情,它可以是应该肯定的正面事例,也可以是应该批评或引为教训的反面事例;最好是那些发生在自己身边、且较有普遍意义或应引起大家重视、而自己感受也最深的事情来写。身边的事情,自己熟悉;感受深的事情,有看法可言。如同学中出现的助人为乐、自觉参加环保活动及抄作业、过生日请客等现象,都可以成为议论的对象。
选定了确有其感、确有其理的事情,还要明确怎样“叙”。对事情的叙述,既要清楚,又要简约,要根据说理的需要对有关材料作适当的取舍。与所说之理相关的部分要叙述得具体一些,突出一些;反之,则可以少叙或不叙。如《实力最重要》一文的第一段是这样写的:“我家街口有个哑人卖刀,只见他将晒衣服用的铁丝垫在钢板上,像切韭菜一样嚓嚓切断,然后扬起刀口让人看——刀口完损无缺。在人们的惊叹声中,刀一售而空。”同样是这件事,《要善于宣传自己》一文则是这样开头的:“邻居王阿姨逢人便说她从街口买回一把好菜刀。据说这刀能将一根铁丝切成几段而刀口完损无缺。‘我们刚从街口经过,怎么没听见卖刀的吆喝声呢?’‘那卖刀的是个哑人!我是看了他的表演才买的。’——原来如此!”说理的中心不同,叙述的角度也就不一样。叙事要为所说之理奠定坚实的基础,然后再以“理”为核心展开议论也就顺理成章了。
2、谈看法、说见解
“一事一议”的文章,虽然是由“叙”生“议”的,但重在“发表议论”,文章的主体部分是议论,这是“一事一议”的文章区别于记叙文的本质特征。议论,即对所叙之事的是非、优劣,或肯定,或否定,或褒扬,或贬斥。这就离不开对事情的分析。对事情的分析清楚了,议论的内容也就明确了。
一事一议的“议”,就是针对事情谈见解。针对“好事”谈见解,要说出它好在哪里,为什么是好事,给大家什么样的启发;针对“坏事”谈看法,同样要说出它什么地方不好,为什么会发生,它的实质是什么,从中应得到什么教训。此外,还可以就这件事进行联想,表达自己的一点看法,阐述一个道理。如《实力最重要》写道:“由此,使人联想到了做人……哑人的成功充分说明了——实力是一个成功的必要条件。”而《要善于宣传自己》则写的是:“王阿姨买哑人的刀,是因为亲眼目睹了刀的优良性能,而我们没看到的人只能与此‘良刀’无缘了。哑人无言是处于无奈,但我们却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启示:实力之外,要善于展示、宣传自己,这可以使人取得更大的成功!”由以上两例,我们可以明白,事理本身往往具有多面性,对同一件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思考分析,可以挖掘出不同的内涵,得出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来。我们要尽可能扩展思维,力求从新的角度、新的层面写出新意。
[14—1]小议
要求:①写成500—600字的议论文。②书写认真,卷面整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导思:这是一篇半命题作文。从已给的半个命题中很明显看出,要求考生写一篇议论文。考生可从生活中的某件事情,某种现象或学习中读到的某项材料中自由选材,写成文章。写文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态度要鲜明。对美好的事物,要毫不含糊地肯定或赞美;对丑恶的事物,则明朗地表示否定和憎恶;对同志和朋友的不正确的言行,要有合情合理的分析和热忱的帮助。
2、要照准论点。一个事物常常包含几个方面的道理,可以找出几个论点,但本题要求“小议”,所以一般只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或实际生活最需要论的某一点,讲透就行了。切忌涉及面太广,面面俱到。
3、叙议结合,语言流畅。
如果考生能切实做到以上三点,你的作文被评为一类卷是毫无问题的。
[14—2]让错别字无处藏身
导思:中考作文较少要求写议论文。议论文的题目中主要是“一事一议”,即就某件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本文题目中就提供了这样一个事件,并且提供了文章的论点:让错别字无处藏身。要写好这样的文章,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1、围绕中心论点,叙议结合。叙是议的基础,文章必须先叙事,以便在此基础上提出论点,展开议论,但这种叙事与记叙文不同,记叙文是通过叙事来表现中心思想,而议论文中的记叙是为了引出论点和证明论点的,所以叙事一定要简明,有助于证明论点。
2、联系实际,联系自身。恰当举例。题目所给材料具备的现实意义与你自身的材料储备相结合,选出恰当的例子,能起到充分证明论点的作用。也就是说,要选择具有社会意义,自己又熟悉的事例。
总之,写这类文章大都可以运用这样一种模式:先叙事,再引出论点,联系实际,充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