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
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建设问题研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力量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建设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的研究报告》,全面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的思路和举措。
全面总结评估《宗教事务条例》颁布10年来的实施情况。部署各地、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委托第三方对条例进行立法评估。广泛征求局机关、各地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在全面总结评估基础上,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会同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条例公布10周年座谈会。
巩固和深化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成果,继续解决遗留问题,推进常态化管理。部署并完成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为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继续开展《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试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出清理方案,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一、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
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建设问题研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力量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建设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的研究报告》,全面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的思路和举措。
全面总结评估《宗教事务条例》颁布10年来的实施情况。部署各地、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委托第三方对条例进行立法评估。广泛征求局机关、各地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在全面总结评估基础上,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会同中央统战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召开条例公布10周年座谈会。
巩固和深化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成果,继续解决遗留问题,推进常态化管理。部署并完成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为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继续开展《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试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出清理方案,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指导有关地方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建立宗教工作专家库,为提高我局重要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提供智力支持。基本完成我国宗教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加大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力度。在我局培训中心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各类人员1934人次,其中宗教工作干部(含有关党政干部)培训班10期1171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班6期763人次。
二、着力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10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治理寺庙宫观“被经营”、“被承包”和非宗教活动场所违规搞宗教活动等现象。召开由中央有关部门和17省(市)宗教工作部门以及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对一些地方进行联合督查。开展佛教、道教场所信息公告工作,在我局门户网站分两批公布了14个省佛教、道教场所的基本信息,提供在线查询服务。部署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挂牌工作。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认真开展治理“两乱”(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乱建寺庙宫观)工作。
部署开展佛教、道教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指导中国佛协、中国道协举办“倡导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新闻发布会,支持《中国宗教》、《法音》、《中国道教》等杂志和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召开“慈悲护生、合理放生”座谈会,倡导依法、依教、尊重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展放生活动,引导信教群众移风易俗。
重视做好藏传佛教工作。推动西藏等五省(区)开展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聘试点工作。对四川、甘肃、青海等地转世活佛予以备案。
贯彻落实第三次朝觐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朝觐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立伊斯兰教朝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2014年度朝觐工作会议。指导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圆满完成2014年朝觐活动,有效阻止了中东呼吸综合征和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对我朝觐群众感染及输入性传播,实现了平安朝觐、有序朝觐、文明朝觐的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主动做好涉疆宗教工作。支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新疆召开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研讨会,号召广大穆斯林坚守中道、远离极端。会同新疆加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队伍培训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赴新疆开展调研和督查工作,开展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等方面相关工作。
指导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和各地天主教“两会”贯彻落实《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推动选圣工作规范化。加强对中青年神职人员的培训。
继续指导和推动各地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鼓励和支持一些地方创新管理办法,探索破解难题的途径。做好抵御渗透工作。
三、加强重点问题的研究
围绕宗教领域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研究加强宗教团体建设问题。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征求意见、咨询专家学者的基础上,梳理我国宗教团体的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宗教团体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形成研究报告。
研究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问题。梳理相关政策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摸底,部署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开展调研,形成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研究报告。
研究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培养与管理问题。综合各教研究成果,总结近年来的成功做法,形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培养、管理工作的研究报告。
研究民间信仰问题。梳理总结多年来调研成果和试点经验,进一步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和工作意见。
研究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流动穆斯林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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