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合理怀疑归为假新闻
新媒体时代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爆炸给人们带来了福利,能生活在一个更透明的社会中,但这种爆炸也给人们带来了信息骚扰,且不说每天无数娱乐至死的垃圾信息耗散着我们的注意力,充斥于空间中的种种虚假信息更让人头疼。从“深圳最美女孩”到“流浪汉成千万富翁”,再到让人目瞪口呆的打车假新闻,假新闻不断突破着公众想像力。
安徽女子坠亡事件中,警方惩治了编造谎言者,有关部门也处罚了几个在微博上故意制造和转发谣言的博主。警方和互联网管理者开出的几张罚单,引起了社会对谣言和假新闻的反思。我的观点是,假新闻当然需要依法惩治,造谣者也必须依法受到追究,这是原则。但与此同时,也须警惕借“造谣”指控,异化为压制不同观点的棍子,借“假新闻”这种污名标签垄断话语权。
有必要弄清楚,哪些信息不是假新闻。
其一,事实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够水落石出,真相往往错综复杂,人们第一眼往往看到的都是表象和假象,根据自己的偏见去想像事实,加上有不愿真相被揭开的人在掩饰事实制造假象,故意设置信息烟幕混淆视听——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有判断的失误。
也就是说,事实和真相并不是一次性呈现的,它的呈现是一个过程,真相呈现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混杂的信息出现——新闻报道也是一个不断接近真相的过程,记者调查发现新的事实,可能会推翻此前的判断,并不意味着此前的报道就一定是“假新闻”。当然,在没有充分证据和确凿信源的调查过程中,记者应该尽可能地小心谨慎,克制自己的偏见、想像、妄断和浮躁,用事实说话,有多少事实就说多少事实,用调查到的事实接近真相,而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37616536不能根据想像的碎片去拼凑一个完整的真相。但媒体和记者的调查手段是有限的,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媒体不是审计署,不是中纪委,不是监察部,不能苛求媒体及媒体人做到百分百准确。
其二,并不是没有确凿事实依据的信息就都是假新闻和谣言,公众在很多事情上拥有合理怀疑权,不能把合理的怀疑污名为谣言。比如哈尔滨一座大桥非正常垮塌后,网上很多人质疑桥梁的质量,怀疑这座桥是不是豆腐渣——初期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很多新闻和评论都建立在这种怀疑基础上。当然,最终的调查结果证明桥的质量没有问题,而是超载原因。那此前的怀疑算不算造 谣和假新闻呢?当然不算,一方面只是“怀疑”,而没有确凿地说那就是豆腐渣;另一方面,即使明确说了那是豆腐渣,也不是造谣,而是质疑——桥梁非正常垮塌,在事实逐步披露、信息逐步透明的过程中,人们那么怀疑很正常,属于合理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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