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玲老师在文章里提出作文的三个尺度,一是求真,一是求善,一是求美。所谓求真,就是说真话;所谓求善,就是思想境界;所谓求美,就是语言艺术。但是在实践中,我们遇到了一些矛盾,说了真话,却可能降低了思想境界;文章里说的可能都是真话,但却不一定是美文。这里就涉及到真善美三者的关系了。
要求学生在作文里必须说真话,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其目的,一是道德意义上的,说真话与做真人是联系在一起的;二是作文意义上的,要写好作文,首先要说真话,因为只有说真话才能有话可说,才符合文从心出的法则。但是,说真话只是作文的第一层级的要求,只是起码的要求,并不是好作文的充分条件。道理很简单,假的固然不是好的,但并非只要是真的就一定是好的。真与好并不相等。记得湖南有个老师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说读书就是为了挣大钱,娶漂亮老婆,后来教育行政部门把这个老师开除了,有许多老师为他抱不平,理由就是:难道这个老师说的不是真话?于是又有一些老师站出来证明他说的并不很真,我们也有很多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他说的是真是假,问题的关键在于:是真的东西就是好的东西吗?有些老师之所以无条件肯定这位老师的这种读书挣钱论,其认识上的问题就是把“真”简单地等同于“善”了。
真不等于善,更不等于美,真善美是三个不同的标准,各有其自在的内涵。作文教学必须同时把握住这三条标准,不可偏废。要求学生说真话是起码要求,但并不是所有的真话都是“好话”,我们可以要求学生说出来的都应该是真话,但同时也要告诉他们并不是所有真话都会获得肯定的评价,因为这种也许是真实的“话”可能是卑下的,也可能是不美的。不管是从作文的角度来评价,还是从做人的角度来评价,说了不“善”不“美”但却是“真”话的作文,也不能算是好作文。
当然这样一来,又潜存着以教师的思想标准来规范学生的思想标准的可能。因为你说学生在作文中体现的这种思想是“善”还是不“善”,有价值没价值,标准只能是教师自己的判断。任玲老师谈到的那些思想倾向和现象当然是比较容易判断的,但有些更复杂的思想可能不同的人评价就不会这样一致了,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以教师的思想标准来束缚甚至扼杀学生可能并没有错的思想,甚至是更高明的思想。于是问题又回到一个老问题上去了:教育的一些问题,最终都系于教师的素质上,归根结底还是靠教师的基本素质来解决。
以上是从理论上来作一些探讨。在作文教学实践中,我又觉得问题并不是太难处理。说真话一方面考虑到了作文的伦理意义,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从作文教学的角度来考虑的,因为只有说真话才能真正写出有精气神的文章,从而解决学生是否有话可说和说得是否流畅痛快的问题。而精神境界问题、价值观问题,主要是从教育的社会性来考虑的,从作文教学的教育性内涵来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作文教学论意义的要求。因此两相比照,在求真与求善这二者之间,最好当然是统一,但如果发生了不一致,取前者为上。因为以“善”为本,就会逼着学生无话可说或说假话,作文教学的目的本身就没办法实现;而以“真”为本,则至少可以让学生有话可说,作文教学本身的目的,则至少实现了一半。当然,作文教学的最高目的,是培养学生与这个世界通过语言交流、对话的一种心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管是求真也好求善也好,它们又统统要统一在求美上。美的作文,是最好的作文。美的作文,既是真的作文,又是善的作文,更主要的是,它是一种“艺术”的作文。这种“艺术”的作文,所谓“真”是“典型”的“真”,所谓“善”是历史的“善”。至于什么是美的作文,作文之美,其内涵、本质是什么,则是另一问题,需要作另一种意义的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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