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根本就不能做,因为完全违反知识的基本道理。现象是我们的感官能够感觉的东西,这是没错。可本质从来不是我们感官可以置啄的对象,因为我们的感官对它根本无用武之地。所谓本质,讲的是完成了的自然状态。而完成了的东西却只有把事情做完成了,实现了,才有可能出现。还没有能够出现的东西,还有待实现的东西,如果能够预先就被我们给看出来,这个本事可是通天呢!神明是如此,但我们都仍是凡人。自然,通过现象是什麼也看不到的,就不用说本质了。因为,事物同样也是完成了的状态才可以成形、成器,如此反过来也才能够被我们称之为事物。我们能够把什麼东西给看出来时,那都是已然把它们给理解清楚,把跟它们有关的联系和关系都给掌握到了,我们才能够这样说的。观看的前提是能力;而能力是理解和知识的同义词。我们的眼睛或其他的感官跟理解或知识是两码事。有的人哪怕是有眼睛,也是看不见的。有感官,也是没感觉的。那麼我们通过现象到底看到什麼了呢?说到底,要是我们不先调查或研究,把要看出来的事物先给研究清楚,我们压根儿是什麼也没能看出来。你从一个人身上能看出他是什麼吗?搞不好连性别都看不出来呢!这就不用再说看出他是老师、儿子或者其他什麼身份,或者其他什麼性格了。要是这样,还能从「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做出什麼文章来?再说,作文也不是这麼做的。作文就是写作。写作是把什麼表述出来的意思。所以也是先要把东西放进心里,装在头脑里,才有可能写出来。先要把东西放进心里,装在头脑里,才有可能写出来的这种状态,说白了,就是已然完成了的状态,已经先把东西给弄明白了,才有可能这麼做。要是根本就没能看出什麼,那还能写出什麼来呢?这不骗自己,也骗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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