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 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 传统观点认为: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相互矛盾的,经济发展必须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若要保 护环境则会限制经济的发展。本文认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不是矛盾的,而 是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当, 导致两者的相克, 通过对现存的部分环境制度进行改革, 并进行环境制度的创新,给经济主体提供充分的激励,将环境保护与经济主体的 利益最大化行为相关联,就可以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共生。本文对环境问题的 成因及相关的理论进行分析, 并在结论部分提出了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一些对策 建议。 1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技术与制度谁更重要 环境问题宽泛而复杂,涉及到技术层面、管理层面、制度层面。技术层面: 研究治污防污的有效技术、环境质量的标准设定、生态保护区的设立等等;管理 层面,如何按照既定制度有效组织安排生产;制度层面:设计制度,合理构建各 相关主体的产权与利益关系,如排污企业、受污染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在 环境与生态问题研究中曾有过争论:技术与制度哪个更重要。经过多年的环境保 护实践,证明制度是更为重要的因素,好的制度才会催生出好的技术,如果制度 设计不合理就会抑制高效率的环保技术的产生, 目前我国治理污染的政策制度比 较单一,以收取排污费为主要形式。但由于收费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企业治理 污染缺乏激励及监管不力,所以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低效率。 本文的分析侧重从制度层面研究环境保护问题, 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应发 挥作用的领域就是制订有效的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执行,而技术层面的问题则 是市场经济主体在既定的制度条件下自主选择的结果,无需政府的干预,因此环 境污染与生态保护问题关键在于制度设计。 2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从相克到相生 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发展必然要导致污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相克的、 矛盾的,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是人类发展经济的必然结果,要发展经济就必须承 受环境污染的代价,否则经济就失去了发展空间,在经济增长成为各国重要宏观 经济目标的条件下,这种观点一度成为破坏环境的正当理由。许多国家,尤其是 部分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历程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几乎都采取了先发展经济, 后治理环境的方法。但这并不能作为后起国家借鉴的样板。发达国家当时所面临 的环境资源状况与现在是无法比较的, 当时各发达国家是在资源禀赋相对充足的 情况下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经济发展及人口扩张对环境的压力相对较小,环境 威胁是潜在的。 但目前, 世界经济发展经过上百年历程, 环境资源供给相对减少, 而对其需求却在不断增加,环境所面临的压力增大了。人类经济发展所能够消耗 的资源在减少,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日益突出。因此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已走不通 了,不保护环境资源,经济根本无法实现发展。 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的根源:都是制度惹的祸 1.对国民收人的狂热追求与扭曲的 GDP 核算制度 对国民收入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福利经济学的早期研究中。 马歇尔最早在经济 学文献中使用国民收入这一名称, 但国民收入在英国福利经济学家庇古的理论中 得到重要的应用,成为福利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庇古将福利解释为可按顺 序衡量的,并且能够与货币的标尺联系起来的主观的心理状态。在客观上用国民 收入的概念来衡量福利状况。 并提出了国民收入规模的扩大及其有效分配与稳定 性三个福利标准。此后,庇古又提出了边际社会成本和边际私人成本的概念,将 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分开来考虑,并进一步提出了外部性概念。当一个人的消费 或企业的生产活动对另一个人的效用或另一家企业的生产函数产生一种原非本 义的影响时,就会出现一种外部性,当这一企业不必承担其生产给社会带来的成 本时,即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成本时,这种外部性我们称其为负的外部性; 反之,如果企业不能获得其生产的全部收益时,即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成本 时, 称为正的外部性。 而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是典型的具有负外部性特征的行为, 而环境保护与治理是典型的具有正外部性特征的行为。当存在负外部性时,企业 就会形成过度投资,而存在正外部时,企业投资就会相对不足,因此外部性的存 在反映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失灵。 同时也就说明如果不将外部性的影响纳入到国民 收入核算之中,那么就无法真实反映居民的福利状况。庇古理论成为当今用国民 收入作为衡量生活质量指标的依据, 但庇古所提出的外部性却并没有反映在国民 收入的核算之中。 2.现存环境保护制度缺乏减少环境破坏的有效约束与激励机制 经济主体的行为是受制度约束的, 制度的规定与实施情况直接决定了制度的 运行效果。一个有效率的制度应同时具备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可确保 制度的有效实施,而激励机制则有助于经济主体行为自觉的与制度取向相一致, 降低制度实施的成本。 目前某些地方的环境保护制度规定, 环境部门收取的排污费中有一部分可用 于环保部门的行政经费。 这种制度设计对于环保部门治理污染来说无疑是一种负 激励,一个地区污染程度越轻,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就越少,可用于支配的经 费就会越少,那么从环保部门职员自身利益角度看就不如不治理所获得的收益 高,因此其理性的选择就是对环境污染姑息迁就,甚至坐视不管,因此将环保部 门利益与排污费如此联结的制度安排对于环境就是一种灾难, 这种制度设计本身 就是低效率的。 三结论 必须清楚认识我国的国情,如资源禀赋,人口众多等问题。从上面的案例分 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其资源禀赋不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境 问题也不尽相同。同样,在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具体手段和方式上也不同,这 就要求我们清楚认识我国的国情,选择适合我们的发展道路,采用适合我们国情 的环境策略,处理好我国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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