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违章停放的车辆上张贴了一张“小孩急看病”的条子,这位交警采取了人性化的执法手段,让我们感受到的是不再教条执法的温暖,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不过,我们也需要注意这样一个细节:在看到了车主留条之后,交警的处理是不假思索的。未经核实,仅仅依据一张留言条,就决定了放过一马未免太过草率。 就事论事,提出观点
作为一名执法民警,不能说时时刻刻堤防百姓,不相信百姓,但是要有起码的警惕心理。正如有群众质疑的一样,万一条子的内容是虚假的呢?从车主的情况来看,写这样一张留言条,需要找到一张纸,需要找到一支钢笔,还需要写出来,再张贴上,这是需要时间的。有这个时间写留言条,难道真的没有时间将车子找个合适的地方停放?这是其中的疑点。交警执法需要多些质疑的精神,不能轻易相信“小孩急看病”。结合事件具体分析。
即使,这张留言条内容是真实的。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交警的人性化执法就没有问题?其实,也不是的。这是因为交警在做出如此处理决定的时候,没有进行任何的核实,只是凭着一张留言条就如此这般处理了。即使是真实的,交警在没有调查的时候,就无法知道其真实性。假如说,这位交警能够在违章停发的车子附近等待,在与车主见面调查清楚之后,再做出放一马的宽容处理,才应该得到称赞和表扬。层层紧扣,思维严谨,假设对比,权衡思考。
只是看到车主的“孩子急看病”的条子就宽容处理,今后是不是也会出现其他车主的效仿?如此这般,违章车主的留言条岂不成了万能神药?假如有犯罪分子在被查车的时候说自己不是犯罪分子也能轻易相信?假如贫困人员为了给父亲看病而去偷盗是否也应得到同情免罪?执法人员必须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否则就不是合格的执法人员。 分析后果,指出弊端。
这起“温暖的人性化执法”还暴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自由裁量权的问题。虽然说,查处违章停车还算不上多复杂的事情,也算不上多大的权力。可是,我们在意的是执法人员是依法办事,还是依据自己的心情办事?如果是一位刑事警察,他也能因为自己的好恶和同情,决定是不是抓获一个犯罪嫌疑人吗?
当执法人员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放一马”还是“依法办”的时候,这样的自由裁量权是不是太大了?法律法规的刚性又如何体现?如果同样的行为,因为执法人员的不同,执法人员心情的不同,性格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是不是也是一种法律的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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