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有个宰相很爱吃鱼,可是,有人给他送鱼,他都不接受。人问他:“你那么爱吃鱼,为什么不接受呢?”他回答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不接受。如果接受别人送的鱼,就会因此失掉俸禄,就没有鱼吃了。我不接受馈赠而保住俸禄,就终身有鱼吃了。”这则故事出自西汉刘向的《新序·节土》。
郑相的不受鱼,我想不是因为他有崇高的思想境界,而是心存敬畏感,对法律的敬畏,害怕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手中一有权就不可避免地有了腐败的机会;人,从人性本身来说,都有腐败的倾向,关键是能否自律。而自律,有道德因素,更来自敬畏感。敬畏是一种情感,一种因惊讶、恐惧而生出尊敬的情感,甚至是一种带有宗教色彩的情怀。它让人有所顾忌、让人遇事三思而后行,让人检点自己的行为,让人在自我膨胀的时候知道收敛,让人憎恨犯罪、远离邪恶。
清朝于成龙怕被陷于腐败的泥潭,用“累千盈万,尽是朝廷正赋,倘有侵欺,谁替我披枷戴锁”来警醒自己。然而,现如今个别领导干部位高权重,抱着“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处世哲学,把手中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纪国法抛诸脑后,为所欲为,甚至蜕化变质。
敬畏之心,就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警戒,是保持清醒头脑的“清醒剂”,是医治胆大妄为的“良药”,是警醒决策者正确用权的高明之举。敬畏不是惊恐,也不是畏惧,它让人们警醒,让人们懂得利害、懂得自律,让人们的情感变得丰富、变得深沉,让人们唤醒自己的天良,让人们学会认真做人。人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能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谨言不会出错,慎行不会跌跤。一个人心存敬畏,有所畏惧,就能按自然规律和道德准则行事,追求和谐和真善美;一个人心无敬畏,无所畏惧,则会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其结局是极可怕的。
现实生活中,那些违法乱纪之徒,那些贪污腐败分子,他们没有敬畏之心,什么都不怕,“无所畏惧”,把道德、良心、人格,以及党纪国法统统抛到九霄云外,为私利所驱使,或“利令智昏,昧心贪污”,或“铤而走险,杀人越货”,或“瞒天过海,为所欲为”,最终走进了自掘的坟墓,其结果是一害社会、二害家人、三害自己,最终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这些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心怀一颗敬畏之心。
一个人敬畏法度,胸中有了定盘星,为人处事有标准,面对金钱、美女、权力的各种诱惑,就会用法纪和道德约束自己,不动心,不伸手,始终保持平静心态。对越轨之事,不敢想、不敢干、不敢为,从而保持革命气节,创造美丽的人生。
敬畏之心不可无。当人类不敬畏自然的时候,自然就奉还给我们瘟疫、灾害;当贪官不敬畏人民和法律而贪污腐败的时候,等待他的必然是人民的审判和法律的严惩。
慎独,敬畏自己的良心,是高尚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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