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远古时期,我国就出现了“甲骨文”,起初是被刻在龟壳上的象形文字,后来逐渐演变成了今天我们所熟悉的简体字。
这么多年来,文字以它较小的身躯为人类做着伟大的贡献,可以说是功不可没。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离不开语言文字,说话用,上学用,就连每天的功课也是用文字表达的。不过,说起文字,我和它还真有点“投缘”呢!
记得我第一次拿笔写字是在3岁时,那时我只会写一些简单的字。例如:大、中、小、你、我、他、水、门。。。。。。就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再大一点时,我的见识多了,认的字也多了。一到幼儿园放假,我就被妈妈送到姥姥家去,姥姥家出了书之外几乎什么玩具也没有,而妈妈这一送就是一个多月。我无聊之极就只好看书解闷。书中的新鲜事还真不少,我不知不觉就看上瘾了,中午时我读书的最佳时间,因为我知道大家都在午休,没人会打扰我,所以,如果那时你来我家的话,准能看见阳台上,姥姥坐在高椅子上缝衣服,我坐在小椅子上看书的情景。就这样,我爱上了看书。此后,我更加疯狂的看书。为了当一个称职的书迷,我也是吃了苦头的。
一次,我正在家里看书,妈妈急匆匆地走过来说她有事出去,让我看着米饭锅,到时候就关电源。我嘴上答应的挺好,可根本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妈妈走后,我仍旧沉迷在小说中,把米饭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妈妈回来了,她一闻到糊味就知道我忘了关电源了,她赶紧去抢救那锅米饭,可还是晚了——米饭早糊了。这件事的后果自然是书被没收了,我被训了一顿。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我变得爱写作了,我开始喜欢将那些娇小、可爱的文字玩弄于手掌之间,我觉得很有成就感。以前,我从书中体会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真谛,可那都是别人的。无论是精神也好,品质也好,都不是我自己领悟出来的。于是,我开始写作,我要把书中的真理变成是我自己的,我要写出自己的文章。
可能是因为读书越来越多的缘故吧,我的写作水平一直在提高。看着从自己笔下写出的一个个文字,一篇篇文章,我都无比自豪。此后,我更是把写作当成是一门艺术,我用写作来陶冶自己的情操,是自己更高雅。在我的文章里,你读到的全部都是来自我心里的最真挚、也是最真实的语言。我将我的情感毫无保留地投入到文章里,这才是真正属于我的文章。有时候,我觉得一篇好的文章就像一首动听的乐曲,使人陶醉其中,而文字就像那一个个跳跃的音符,组成一支支动听的乐曲。
因此,与其说文学写作是艺术的一种,不如说文学写作就是一种艺术,一种无声无息的艺术,一种奇妙的语言,一种外表平凡内心却蕴涵着无穷力量的艺术。我热爱文字,热爱写作,我愿写出最真的文章,做最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