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让检徽在这里永远闪光》。 我作为XX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普通干警,今天站在这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这自豪缘自于我院是一个上下一心、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勇攀高峰的战斗集体;缘自于我院几年来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的发展历程;缘自于我院取得的一项又一项成绩和获得的一个又一个荣誉。 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好班子,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是我院取得成绩并保持荣誉的关键所在。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是在1999年初组建的。当时面对的是“全省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先进单位”的光亮头衔,怎样才能保持住荣誉,并更上一层楼?经过班子成员认真研究,最后确定了“保持省级荣誉,争取跻身全国”的奋斗目标,并明确了“强化素质,加强基础,扎实创新,再竞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几年来,这一思路一直激励着、引导着我院不断向前迈进。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俗话说:“群雁高飞头雁带。”我院的队伍建设是从每一名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抓起的。班子的身先士卒就是无声的“动员令”,班子的率先垂范就是嘹亮的“冲锋号”。检察长提出了“干警向中层干部看齐,中层干部向班子成员看齐,班子成员向我看齐”的口号。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带头做到,禁止干警所做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自控。与此同时,我院修改完善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在此基础上,加大了督查落实力度,形成了规范严格的约束机制、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内外并举的监督机制。领导的自觉化、制度的规范化、管理的人性化,在全院营造了“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的和谐工作环境,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全院15个单项工作中有12项连续3年在全市同业务部门综合考核中位居前三名,确保了全院整体工作考核的先进位次。同时,涌现出了全国“文明接待室”、省“十佳反贪局”、全市“先进纪检组”及承德市“优秀青年卫士”、全市“十佳检察官”等许多先进集体和优秀检察官。队伍素质的提高,带来了业务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几年来我院所办理的各类案件一直保持了较高的质量,批捕、起诉案件无错案、无积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先后查处了3件建院以来新纪录的案件:6天抓捕涉嫌贪污50万元携款潜逃案犯马某,创出了短期内抓捕逃犯的新纪录;办结县建行高某涉嫌贪污40万元大案,开创了全市检察系统侦诉“零供述”案件的先例;根据市院安排查处了首例副处级领导干部涉嫌犯罪案件。2001年4月的一天,我院接到匿名举报:县建行信贷科长高某有可能携巨款潜逃。由于案情重大,院里成立了专案组。在既无明确的线索,又无相应知情人的情况下,专案组从外围秘密初查,迅速获取了高某涉嫌贪污40万元的犯罪证据和具体潜逃时间。为迅速抓捕逃犯,专案组运用相应侦查手段,进行了严密布控,在很短时间内就将刚刚潜回家中的高某抓获。然而,面对检察官的审讯,高某进行种种狡辩和百般抵赖, 拒不供述犯罪事实。针对这种情况,院领导向办案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坚定信心、夯实证据、决不放弃。期间,办案干警先后到北京、深圳、哈尔滨等地进行艰苦的调查取证,历时4个多月,行程1万多公里,调查50多名证人,查阅大量的帐目,调取复制了200多份证据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在高某拒不供认的情况下,靠翔实确凿的证据,将其紧紧锁定在被告席上。高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有力保障。几年来,我们坚持做到队伍、业务、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通过“依靠自身,争取支持”,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生活条件,解除干警后顾之忧;加大科技投入,增加办案的科技含量。先后投入600余万元建成了2300平方米的办案技术综合楼,使人均办公面积达到了53平方米;添置了49台微机,达到了人均一台,且机机相连形成局域网,实现了办公、办案自动化和网络化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是检察机关的宗旨,也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注重摆正惩治与预防、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不断讲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我院始终如一的追求目标。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2004年3月的一天,78岁的一等残疾军人李老汉来到我院,当时李老汉情绪激动地说:“民政局的人贪污了我的伤残补助金,我去要,还说我无理取闹。这事你们管不管?要不管,我就到上边找去了!”控申部门接待人员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请示院领导后,立即到有关部门快速查清了事实。原来是李老汉丢失伤残证后,工作人员到省民政厅补办期间,漏发了4000多元的补助金,不存在工作人员涉嫌犯罪问题。事实查清了,但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当事人是什么态度?情绪能否稳定?思想通不通?院领导决定进一步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这样,主管检察长及时带领控申干警,与民政局有关领导一起前往李老汉家中,为他补发了漏领的伤残补助金,并向他说明了事情经过。李老汉接过钱后激动地说:“还是检察院好啊!我跑了几个月都没解决的事,你们一两天就给查清了。以后我有事,再也不乱找了,就找你们啦!” 民营经济,已成为当前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作为检察机关,只有顺应时代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服务民营经济的有效途径,才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整顿企业周边环境”活动 ,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2003年以来,我们积极深入民企调查走访,与全县40家民企建立了联系关系,开展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净化周边环境、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预防各种犯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得到了联系企业的欢迎和赞誉。去年5月,我院干警在“双维”活动中了解到,XX镇辖区某矿业公司购买一家选矿厂后,因原法人代表将财务档案带走,一些帐目无法理清,造成企业一年多无法正常生产,XX镇政府和企业先后两次上鞍山寻找当事人,都没有结果。得知这一信息后,院领导从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高度出发,决定派4名干警前往鞍山去寻找原法人代表王某。肩负重任的检察官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往返于钢城鞍山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之间,却无心欣赏秀美的风景。他们电话联系、调查走访、请求援助,四处寻找当事人王某的下落,几经周折,历时一周,行程六千多里,终于找到了王某,追回了被其带走的财务档案,公司依据财务档案理清帐目后,及时向工人发放了所欠工资,解决了生产难题,公司董事长亲自送来了“双维千里行 企业感恩情”的锦旗。有耕耘就会有收获,有汗水就会有鲜花。几年来,我院保持了连续7年市级“先进检察院”的荣誉;蝉联了省级“先进检察院”的三连冠;两次获省级“模范检察院”称号、一次被省院记集体一等功;2001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2005年2月,跻身到“全国先进检察院”的行列;今年2月,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誉,代表着领导的肯定与关爱;成绩,蕴含着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奖杯,凝结着干警的辛勤与汗水。新的荣誉,又成为我们滦检人的新起点。我们正在以自己勤勉务实的精神和扎实创新的行动,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不断擦拭着鲜艳的检徽,让其在XX这块沃土上永远闪光!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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