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我做了一件错事。
那天上午,我在球馆训练。两小时后,爸爸打电话说修网线的叔叔要到家里检修,要妈妈赶快回家。可是我还想留下来再打会儿球。妈妈就让姐姐留下陪我,并且说一会儿就回来接我们。
妈妈一走,我就觉得渴了,忍不住地向姐姐要水喝。旁边的阿姨听见了,递给我5元钱。我高兴地接过来去教练那里买水。可是教练的柜子被锁上了,买不成。阿姨说门口有卖水的。我就飞奔着去买。姐姐赶上来让我买矿泉水,可我只想买“尖叫”。老板找回一元,我赶快还给阿姨了。
一会儿,大姐姐带着水来接我和小姐姐了。回家后,姐姐们把我借钱买水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让我跪下反省自己的错误,认识不到就不准起来。
一个多小时后,姐姐们吃完饭去休息了,我才向妈妈认错:第一,我不该随便向阿姨借钱;第二,我不该随便上大街买水,太危险。第三,我不该硬着头皮不认错。
妈妈说:“认识到错误就行,以后不要再犯了。”膝盖跪出两大块儿红印子,疼得我不想吃饭,喝盒牛奶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