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上的舞蹈,之所以能够慑人心魄,是因为那是铁与血的交响。明正彬就是在刀尖上跳舞的人。在毒贩子面前,他吓不怕、买不动、难不倒。而毒贩子在他手下,过不去、藏不住、逃不掉。因为有他和他的战友,我们才能享受阳光的灿烂。”这是您被评选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时的颁奖辞。这短短的两三句话,怎能诠释得出您的伟大?
明正彬叔叔,当我看到您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我感到从未有过的震撼与感动。您锐利的眼神、紧抿的嘴唇,无形中透露出一个人民警察的威严与庄重。从您的身上,我体会了什么是真正的正义。
我佩服您的勇气与智慧。您应该没忘记您第一次当卧底时差点露馅的事吧。那是1990年6月,缅甸四名毒贩将一批毒品藏匿在山林中,到龙陵县城寻找买主。您假扮成“药材商人”,瞒过了毒贩,并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很快就与毒贩接上了头。可就在您按照约定来到饭店门口准备进去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县公安局的一名民警正好经过这里,看到您就热情地拍了拍您的肩膀。您想躲已经来不及了,于是您将计就计,大大方方地聊了两句。看到这个情景,隔着玻璃观察的毒贩瞪大了眼睛。您却将额前的一缕头发一甩,故作诡秘地说:“与公安没有点特殊关系,谁敢做这样的生意。”就这样,首次出击的您化险为夷,引导战友抓获毒贩、缴获毒品,打了一个大大的漂亮仗。您临危不惧、精彩的辨析能力让我折服。在您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有胆有识的人民警察高大光辉的形象。
自从跨入了这个艰险的禁毒战场,您一干就是14年多。14年来,您打入毒贩内部90余次,亲自侦破和指挥侦破贩毒案件1600余起,缴获海洛因等毒品3900多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950多名,缴获毒资及赃物折款5000多万元,缴获车辆170多辆、手枪13支、子弹750余发、手**28枚……这不仅仅是一些数据,而是您一次次艰与险、血与泪、生与死的较量的结果,您为此,付出了多少?
对于那些被破了财路、毁了前途的境外毒枭而言,您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不除不快。一个境外毒枭曾花500万元买你的人头,几次下手未果后,又盯上了你的家人。
1999年,毒枭出资10万元绑架了您的儿子,用以交换被抓获的毒贩。几次绑架失败后,气急败坏的歹徒,居然用***烧了您的家,所幸扑救及时,才未造成恶果,而家里出事的这一天,您还正在外地办案。
过了四五天,您才回到家,看见儿子正在床上熟睡。您的眼睛有些湿润了,您说:“我一直就坐在床沿,盯着儿子看。特别是等儿子醒过来叫爸爸的时候,心里边更是感觉很愧疚,对不起一家老小。”
但是您无怨无悔,依旧顽强的战斗在禁毒斗争的第一线。您以国家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毒贩子恨你,但您却是我们崇敬爱戴的英雄!是我们要学习的先锋楷模!
您有着过人的勇气和智慧,能在四面楚歌的险境中埋伏潜藏;
您有着顽强的敬业和赤诚,能在无数的威胁恐吓下仍坚守其职、坦然处之;
您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对毒贩子的“好意慰问”横眉冷对、拒之千里。
您是刀尖上的舞者,您用沉稳的舞步,体现了豪情,演绎了壮美!您以缉毒战场做为的舞台,永远也不会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