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我的朋友 在广东读四年级时,我有一个爱挑刺的小伙伴。她的一双机灵又敏锐的小眼睛,嵌在她那瓜子型的脸上,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方一张樱桃小口,显得十分活泼可爱。一条高高梳起的马尾辫上,系着一个别致的蝴蝶结。她是四川人,喜欢吃辣椒。她还有一个最大的爱好就是挑刺儿。她是班里的卫生员,谁的指甲或头发该剪了,她要管,哪个女生戴的发卡的颜色和肤色不匹配时她也管。有人说:“你管得也太宽了吧!”但她照管不误,所以就成了班上公认的:“挑刺儿大王。” 她不仅和我同班,还是同桌,又是邻居。所以给我挑出来的刺儿,已不计其数了。一次语文课上,老师发下月考试卷,哇!我得了100分,令我欣喜若狂。刚一下课,“挑刺儿大王”拿去我的试卷,只见她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随后她那敏锐的小眼睛盯住一处,忙对老师说:“这道题您判错了。”老师接过试卷一瞧,说:“你说对了,是老师的疏忽。”我的试卷一下子变成了99分。不久我家迁居上海了。期末,考试完毕,当天下午我便随家人出发了。 到上海不久的一天,接到广东寄来的快递,打开一看首页下方三个醒目的大字——“挑刺儿大王”的名字,先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想,这“挑刺儿大王”怎么还追到上海来了。还是先看看信吧,我认真地读着:“啊保,祝贺你!期末你考了双百。老师和大家都很想你,过去我给你挑的毛病最多,请不要恨我好吗……” 读完信,看着试卷和奖状,我不禁淌出了热泪,心想:我真的应该感谢“挑刺儿大王”,要不是她平时帮我纠正那么多错,也难有今天的好成绩。 现在,我还时常想起这位好伙伴,有这样的朋友我会进步得更快。参考资料:原创 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祝你学习进步! 读后感——读《绿野仙踪》有感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绿野仙踪》我一连读了两遍仍难以放手。书中讲述了在美国堪萨斯的一位小姑娘多萝西被龙卷风卷到一个叫梦奇金的地方。她在翡翠城的路上先后遇到了稻草人、铁皮樵夫、小胆狮,他们结伴而行。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梦想,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当读到,多萝西乘龙卷风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时,我真为她高兴。心想:多萝西真幸运。龙卷风狂傲无比,给人们带来多少灾难,然而给多萝西带来的却是一次免费的旅游。龙卷风还是蛮可爱吗!再往后一读见多萝西为了重返家乡是那么的艰难。方知,乘龙卷风旅游凶多吉少,并非好玩之事。读到“气球上天”那一章。看到多萝西回堪萨斯的希望落空。那个笨气球,令我十分失望。顿时,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心想:何不发明一种高科技的新型飞艇。飞艇前端是五人座舱,后端是动力舱。飞艇靠热泵从大气中吸取热能,化为升力和动力。不烧任何燃料,无废气排放,既节能又环保。GPS导航系统确保昼夜不迷航,升降进退操纵自如。它还能探测到龙卷风并及时避开……很快这本书,又被我读了一遍。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萝西他们最终能实现各自的愿望,靠的是坚忍不拔的毅力。它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更加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刻苦地学习文化知识,打下牢固的基础。将来,那高科技的飞艇一定会造福人类,发明人就是我们这一代。参考资料:系本人原创——范文 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祝你学习进步!
冬是充满生机活力的,她唤醒了万物; 夏是朝气蓬勃的,她点缀了万物;秋则是羞涩腼腆的,她染红了树林;冬是冷漠萧条的,使万物随之荒漠.人的生机活力被冬的萧条冷漠衬托的淋漓尽致. 瞧!人们并没有因为冬的寒冷而无精打采,整天缩在被窝里.人们的工作还在继续,并有规律的进行着,每个人显得更有精神.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每个人都精神焕发,丝毫没有屈服于冬天的萧条冷漠.一些小商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还可以看到温馨的大暖炉,热腾腾的茶叶蛋、玉米……这一切还会让人们感到凉意吗? 冬天很美,最能让人抒发情感的还是他银装素裹的时候。雪,本来就纯白无暇的,她不需要任何的“包装”,她所表现出来的美是淳朴的,但给人带来的却是无限的遐想……一切事物在雪的衬托下,都显得那么的单纯明了,看到这一切,没有人不被她的美所折服,更是让人为他写下了不少的诗篇…… 回想起去年的那个下雪天,万物笼罩着一层白色,晶莹的雪花飘飘扬扬的洒向大地,不时调皮地抚弄着你的面颊,让你感受到那“幸福的凉意”。 审处执意不戴手套而冻得通红的双手,试图抓住这从天而降的叫东西,可她显然不合作,悄然离去,仅为双手增添了一丝湿润,然而,她对我的头发却是情有独钟,潇洒的、肆意地落在我的头发上,久久不肯离去…… 记得小时侯,每到下雪的日子就会和小伙伴一起打雪仗、堆雪人,那时的我也是长长的头发,扎成两根小辫子,伴随着我在雪地里不停地奔跑而上下左右的摇摆着,一旁的伙伴总会摸着自己齐耳的头发,羡慕的说:“真好看!” 后来,两个女孩长大了,在同一所小学但并非在同一所中学,但在有雪的日子里,我们都毫不例外地结伴出门踏雪,且不约而同地不戴手套,雪地里,留下了我俩的足迹。 初二的时候,繁重的学习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那年第一场雪,两个女孩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团雪球,只是握着对方冰凉的手,在雪地里慢慢的走着,嘴里同时唱着喜欢的歌:“好冷,雪已积得那么深。”雪花还是依旧眷恋我的头发,依然落在我的头发上,我们在操场上走了好久好久,最后她说:“似乎有一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觉。”我们都笑了。虽然这并不该用来形容我们,但我相信…… 那么多的冬天,我们一起走过了许多‘执子之手’,轻哼《雪人》的日子。 可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最终还是忍受分离的痛苦。她最终还是随父母去了外地。当我得知后,我无法控制自己,泪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我对自己说:不要哭,她在那里会过得更好,学习成绩也会更加好。我不断地用这些安慰自己,可这有用吗? 一次,我收到了她的信,她请我原谅她的不辞而别,她不知如何面对与子偕老的我,她说她怀念家乡的雪,她怀恋雪地里哪个“白雪公主”,那个即使再冷也坚持不戴手套、在雪地里陪她散步的女孩,还有那个单纯的约定。最后,她希望我成绩越来越好,同她一起努力。 在回家的路上,不知是哪家唱片店正巧播放范晓萱的《雪人》,清凉的音调,柔和的旋律,为雪色中的黄昏添了几分寂静。“雪,一片一片一片,拼出你我的缘分,眼看着春天就要来了,而我也将不再存在……” 蓦的,我感到这人生聚散的感觉多么像堆砌后融化的雪人,虽然存在的方式有所改变,可能雪的本质不就是清澈的清泉吗?她孕育着春天的降临,灌溉着夏的长大,昭示着秋的硕果…… 所以,我爱冬天,爱她的纯洁,爱她的独特,她象征着希望,象征着春天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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