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一只刚满月的小狗到了我家,它只有二十几厘米长,是一只棕色和白色相间的小花狗,因为它还小,棕色毛显得还很淡。最有趣的是小狗的嘴,它的下牙老是把上唇包住,妈妈叫它“地包天”。一个半月过去了,我想给这只小狗取个名字。于是我便和妈妈爸爸讨论,妈妈说叫“地包天”,爸爸说叫“小丑”,我觉得夸张了点,最后决定采纳我的建议,给小狗取了一个极其普通的名字——点点。因为小狗来我家时个头一小点,每次吃东西也只吃一点点。
小点点刚满2个月,妈妈就把它关在厨房。每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只要听到点点的叫声,我立刻知道妈妈回家了,因为妈妈从厨房走出来给我开门时,点点怕主人离开它,就汪汪叫起来,这就成了它给我的一个秘密信号了。每当我回到家,刚放下书包,点点就飞一般的冲到我脚边,咬我的裤子,还抱着我的腿不放,又是摇头又是摆尾,老是弄脏我的裤腿和袜子。开饭了,我们一家坐在桌前吃得津津有味,点点就在桌下舔舌头,真有点“口水流了三千尺”的味道!待我们吃完饭,它就跟着妈妈走,知道妈妈要给它准备晚餐。点点的饭碗是一个我们几年前买的用旧了的小水果盘,我们用剩饭加点心肺拌匀,再丢几块肉或骨头,它就会视为“美味佳肴”。点点也常怕自己的食物被“盗”,习惯叼着骨头藏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我们一旦发现它藏的地方,它就立刻转移地点。
每逢双休日,我们总要带点点出去散散步,可每次出门前,点点就把我的鞋叼走,气得我打它也不是,骂它也不是,弄得我哭笑不得。
点点在我家呆了两个月之后,换了牙齿。换牙时,它总抱着家里的家具啃,就像老鼠磨牙,桌子角都被它咬破了,损坏了许多家具。随着时间推移,点点渐渐变了,它除了主人,谁都不能摸它,由于它性格突变,总是大吼大叫,影响了我们和邻居休息。爸爸妈妈决定把点点送到一个乡下的朋友家,离别时,它好像什么也不知道,高高兴兴的走了,可我至今也忘不了这只既可爱,有时又令人心烦的小花狗。
把村庄里的狗称为土狗,是较之城里闲时逗乐解闷的宠物狗而言。在我黄河岸畔的家乡,几乎家家户户都豢养着狗,少则一条,多则两三条。乡亲们饲养狗,是把狗当作看家护院的一分子。阔别村庄很久了,我一直固执己见地认为,假如乡野间没有六畜鸡鸣狗吠天籁之音,那么乡野是死寂的、落寞的,看不到丝丝毫毫的生计和活力。
在一些月黑风高之夜,猫头鹰发出嘿嘿尖叫的夜晚,零零星星地点缀着一两声土狗的叫声将北李村的夜晚酝酿的阴森可恐。紧接着立时招来村中众狗一起狂吠,如二月二爆料豆般的繁杂叫嚣。公鸡的美梦被搅醒后,呴呴的打鸣声与密布的狗吠相互映衬,把乡亲们的心揪的紧紧的。鸡飞狗咬往往成了一些不幸事情的前奏:二怪家的麦秸垛着火、庆军家的拖拉机兜子被赶跑了、一家浇地的回家晚了、一对不甘寂寞的男女在河边苟且野合……麦秸垛着火和拖拉机兜子被偷,乡亲们往往不能隔岸观火而一骨碌从被窝里爬起来,随手操起家伙群起而攻之。但除此之外,夜里其他的动静,只能漠然置之,被黑暗罩住的事情该朦胧就朦胧一点好,这是多年来他们积蓄的处世哲理命题。
村里养的土狗,显然下的是实际的筹码,不是把狗当祖宗一样供奉着,而是当牲畜一样对待,没用处谁闲着无聊养狗啊?乡亲们把得失的算盘打的心儿透亮。因此,土狗成了家庭成员的出气布袋:男人在麻将桌上出师不利了,看着狗不顺眼,踢几脚;女人遭男人的排贬了,舍不得在孩子身上出气,烧锅时,狗饿的老在厨房里转圈,用掏灰耙朝狗身上擂一下;孩子高兴了,拿起土块石子也拿着狗练靶子。乡亲们对待土狗的态度好象约定俗成,一家之长,尤其是孩子调皮捣蛋的家长,往往对狗疾言厉色,其实是“杀鸡给猴看”,把本来撒在孩子身上的气转嫁给无辜的土狗来承担。村里的土狗福浅,或者说没福可言,像村里少数得不到儿女赡养的孤寡老人。土狗打小就托生在缺衣少吃的农家,和主人一样简朴而清贫的农家生活使它们具有很广的杂食性,对食物不挑肥拣瘦,它们胃口极佳,粗细皆下。即便主人哪顿饭没有馒头剩余,就凑合着端上一盆用麦莩胡乱搅拌的刷锅泔水,它们也会喜滋滋地伸出粉红色的长舌头,巴滋巴滋地舔食干净,弓着干瘪瘪的细狗腰,感恩地朝主人摇摇尾,一副很满足的模样。细细想来,村里的土狗真的很皮实,用“土生土长”来概括一点都不夸张。它们身居陋舍,放眼户外,洒脱随意地穿行在村前屋后,桥头河畔,在田间地埂追逐嬉戏,乡野有多大,它们活动的天地就有多大。
村里土狗秉承狗祖先的外形,又不失自身的本性,是忠诚无私、善解人意、忍辱耐劳、充满活力的动物一族,体现了狗们应有的价值和忠良品德。土狗的首要职责是看家护院,不能让外人越雷池一步。那些看门守院的狗,大都长的膘肥体壮,但“狗眼看人低”永远是颠簸不破的真理。见到稍微穿的干净,利索一点的人,狗们就撒欢般蹦蹦跳跳,尾随在那人的屁股后直转悠。倘若是来了拾荒人,还没靠近大门,狗会警惕地站起来一脸的怒气,把链子挣的哗啦啦乱响,蹦跳着狂吠不止。立时招来村中散兵游狗,围住拾荒人猛叫,有凶恶的,会扯着拾荒人的破衣烂衫朝后撵。拾荒人也许多见不惊,拿手中打狗棍虚张声势地挥舞几下,吼几声吓唬着狗,大摇大摆地走过狗阵,有狗还不甘心地跟其身后吠,直到其拐进村子巷道,与村人答话,狗们才偃旗息鼓重整队伍。狗以自己的眼光分析、审视、判断来人,以自己的观念看世界的人和事,小时以为狗眼识得穷富,穿戴得周正,连狗也会正眼相看,衣着穷酸连狗也会欺负。现在想来颇有些不以为然,拾荒人的被狗小看,其实是由于低眉顺眼、卑贱猥琐得失去了人气吧!也许狗们会感叹,这年月,人是看不透的,不能单凭衣貌取人啦。我终不明白狗审人度事的世界观。
在我童年记忆泛黄的网上,永远挂着一只或黑或白或花的狗,在乡村风景记忆里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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