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材料作文中国梦-教育中的惩戒教育-袁心群》1000字
中国梦
——教育中的惩?戒教育
“棍棒底下出?孝子”自古以来,这种方法被?许多人用来?教育子女,而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他们都被视?为父母的“掌上明珠”随之即来的?便是“打不得,骂不得”。而对这种教?育,我沉思了??
“掌上明珠”的生活
他是一个聪?明的小孩,自小以来,父母离异,他便成为了?母亲的掌中?之宝,从那以后,他开始变坏?,而母亲却一?直对他娇生?惯养,日子渐渐过?去,而他变成了?一个猜不透?的人,2012年?,他进了拘留?所,原因是他学?会吸毒,接着他进了?看守所——便是他开始?贩毒,当听说这样?的事情时,他的妈妈哭?干了泪水,开始忏悔,都没有挽回?的余地。在看守所里?,他呆了一年?,出来时,他决定重新?改头换面,做人,然而,性格,欲望控制不?了他,他又一次进?入了赌场,还是玩世不?恭???????
“ 棍棒教育”
或许,很多人不满?意棍棒教育?。
爸爸小时候?真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每天制作很?多恶作剧,或者参加打?群架,也被视为学?校的“问题学生”。爷 爷是一个教?师,好面子,姑姑叔叔他?们都是认真?学习的好学?生,爷爷不甘心?,也从来不放?弃对爸爸的?教育,他便无数次?地打爸爸,有一次,爸爸的同学?偷了东西,然后他又怕?爸爸说什么?,说要我爸爸?帮他承担这?个责任,然而爸爸的?懵懂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理喻,他居然答应?
了,爷爷被气坏?了,叫爸爸跪在?地上,就是一顿暴?打,差点打得爸?爸休克。但是爸爸从?不记仇,他自那一次?后便开始发?奋,因为他明白?,当父母打自?己的孩子,他们自己的?心都痛得在?流血,现在爸爸经?过风雨洗礼?后,成长了,他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老板,当爷爷走的?那天,爸爸跪在地?上久久不肯?起来,我看出了他?的后悔,我也看出了?他对爷爷的?不舍??????
家庭教育方?式在今日也?成为了众人?睹目的话题?,是众人茶余?饭后的焦虑?,像我总是很?顽皮,爸爸觉得我?的性格不像?一个女孩子?,因为这些事?情随即换来?的又是棍棒?教育。然而我,不反对棍棒?教育,它并没有太?多副作用,他们只是对?不懂事的孩?子惩戒而已? 我就是棍棒?教育洗礼过?程中成长的?孩子,我懂。
湖南省平江?县安定中学?C193袁?心群
指导老师:唐跃广
作文二:《学教育惩戒权的现状及教育惩戒艺术》8000字
编者按:当前,“民主教育”和“赏识教育”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部分学者甚至提出了 。无批评教育”。对此。教师在教育教学王作中畏手畏脚。举敢惩戒学生。近臼,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 褡怒定》,其孛鸯这樽一条:。褒主繇凌骞鬻教弯教学警瑾每,有采取逶姿穷裳对学生进每鬣译教弯的权 力。。这引起了广大教师和家长的高媵关注。很多教师议势,惩罚不是体罚。学生傲错了事,对箕避行适当的 惩罚是必要的教育平段。
我国现行的教商法规明确赋予了学生在自身权利受损时具有申诉权和起诉权,但并未就具体问题如 学生的申诉范围、肉餐、程序等作出骥确的规定。焉对予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淘题,既未肯定。也来精确否定, 篌串夺学教瘗惩戒投的李i使缺乏龋确豹立法依据。有簦予藐,本蘩“褫轰”专门来探讨教弯惩戒投的阉逶。
论当前莪国巾小学
教胄惩藏叔的坝状及教胄惩戒艺术 口张鸷远张洋 纪常造
(河北保定学院政法管理系。河北保定071000)
一、弱送酌攥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教育民主理念和 人权观念的呼声日益高涨,“民主教肖”和“赏识教 寓”已成为当前中小学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从 攀寿惩罚色彩鹣终统教弯过渡爨泼赏谈隽篓羁特 征的薪翠教育,究分体现了“以人为本”豹人性诧教 育和管理理念。猩当今中小学教育中,惩戒成为人 们广泛争论而又意见纷呈的教育话题。遗憾的是教 害器在反思尊重学生的过程中,却走避了重表扬轻 攒浮麓误嚣,特翻楚在大力接透素爨教育、毽导“赏 识教育”的情况下,一部分人提冉了“光批评教育”。 另一方面,各种新闻媒体对教师惩罚不当的事件曝 光力度较大,已经引起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 师翡极大反晌。有穆教育行政部f_】蔟瑟爨台了耱关 的行政裁度对教帮行使正当翡惩戒校氇嬲泼约束。 甚至有的学校的领导告诫广大一线教师:“安全第 一(不出教学事故)。教学第二。”这在客观上也给教 师惩戒权的行使带来了巨大压力。如今很多学生家 长对蠡毫豹子女避囊溺爱毫残为不争翡事实,静使 教师对学生进行正常的批评或对学嫩实施教育性 惩戒露,琵识往往蓠先出来反对,动辍遥要挟超瀑 成爰求其他赔偿。面对来自社会、学校、家长等方面 的雁力,许多教师对犯锚误的学生抱有一种听之任 之的态度。教师不敢惩戒学生,“谈罚色变”。该罚而 不罚,滇投对待,教灏敷奏了自己手中台淫戆惩戒 投。这些现象已造成入们对教育惩戒投认谖的混乱 和文施的偏颇。
二、中小学教育出现了“两个极端,一个误读” (一)投端之一是由过去的惩戒权的造度使用 走向“无惩我”教育的裰麓,忽藐了教骞惩器翡合理 使用
过去,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处于严煎的无度状 态,违法惩戒屡有发生,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孛小学生未成年翡特瞧使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 稀麓中分鬟签予救力豹两个极臻,热之惩戒学生静 v||盔督机制和学生权利救济渠道的缺乏,致使惩戒教 肖的实践是在盲目、自发、无序和个人经验的状态 下进行。IIl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往往以行政管理方式 獭凌,交予惩残双方不对等,更燕嚣了审小学生在 惩戒中的弱势地位秘无力状态,结果本怒以教育为 。蒜鬻矗■ .J教学月州’中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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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的惩戒权被大量滥用,失去了惩戒的教育意 义。当今中小学生多以独生子女为主体,他们是在 长辈的百般呵护和溺爱下成长的,甚至可以说赏识 教育滥用的负面影响已经超过惩罚而产生的负面 影响,教师稍加严格管理就会闹得惊天动地,尤其 随着教育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一些学生和家长偏 面理解法律赋于的公民权利,以为什么都可以告、 什么都可以索赔、什么都是教师的不对,新闻媒体 炒作和现行教育政策法规没有为教师惩戒权的行 使提供明确的依据,更助长了学生及其父母在权利 觉醒仞期的非理性和无序状态,法治原本的理性、 秩序很容易倾斜,最终促使教育行政部门做出有损 教师权利的错误决断。在学校、家庭中学生接受了 过多的“赏识”,呵护以达极至,学生已无法接受惩 罚性的-IL,理打击。
(二)极端之二是由传统“师道尊严”的极端走 向全盘接收西方“赏识教育”的极端
我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伦纲常.长幼尊卑,体现 在学校教育中,就是崇尚“师道尊严”“严师出高徒” “不打不成材”的观念,如“教”字从甲骨文字型分析 上看。左边是孝字H{IJL童头上有两本书,右边是人 手拿一根鞭子。意思是说儿童在成人执鞭监控下进 行学习。【2】宋代苏东坡有言:“惟教之不改,而后诛 之091
W‘诛”指的就是惩戒,苏东坡非常赞同行使教育
惩戒权。受这些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一砦中小学 的教师仍把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一非人道的处罚方 法作为管教学生的主要手段,认为体罚学生是教师 理所当然的权力。在他们的潜意识中认为教师即权 威,学生与教师是不平等的,教师对学生不必讲民 主。传统的教育观念使人们,对惩戒权存有种种误 解,认为教师的惩戒权是教师天然拥有并超越家长 的教育权和学生自身人权之上的无约束权力,由于 受中国“师道尊严”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教师管理中 存在的薄弱环节,有一些师德较差的教师仍旧存在 着以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反教育性惩戒。传统的学生 管理方式以控制为主,要求学生绝对地服从,与这 相应的是教学方法的刻板与僵化。“夏楚之物” (“夏”“楚”就是古代用以惩戒学生的树条)在助长 了某些教师“威严”的同时,却导致学生的“逆反”。 从这一角度而言,加强师德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的 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就显得十分必要,
口器,
教师必须更新教育观念。对传统的管理方式、教育 方法予以更新。
但当今许多教师从“师道尊严”的极端走向“赏 识教育”的另一个极端。在学校教育中,极端推崇西 方的部分教育心理学和儿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认 为奖励比惩罚好、表扬比批评好,因而在当前的教 育教学中极力推崇“赏识”,有些教育专家告诫要 “尽可能地少批评学生”,可是在实际的教育中这种 愿望却成了一厢情愿的事情。教师在课堂上的回答 不敢触及“错”字,批改作业尽量少用“X”,评语不 敢写上“不”字,唯恐被扣上扼杀“瓦特”、摧残“爱迪 生”的罪名,殊不知这正是扼杀“瓦特”、摧残“爱迪 生”之路。甚至还有人提出“教育拒绝惩罚”的片面 观点。教育系统内部的这种认识也给教师增加了一tL, 理压力,教师要批评学生事先要深思熟虑、谨之慎 之,稍不留神就怕被说成是“挖苦”和“嘲讽”。因此, 关于中小学惩戒教育问题的研究似乎成了教育教 学中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教师谈“惩”色变, 严重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美国教育学者西 摩?圣约翰在《第五种自由》中,对美国的没有惩戒、 没有挑战的教育方式进行了批判和反思。美国的鲍 里奇博士在他的《有效教学方法》一书中强调“惩罚 不能确保理想反应”,但是同时也指出,我们可以 “用惩罚来减少某一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或倾向性”。
(三)当前存在着对中小学教育惩戒权的误读 即是教师只有教育权,没有惩戒权,把惩戒权等同
于体罚
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惩戒教育存在认识上的误 区。把教师的惩戒权等同于体罚学生的权力,断然 否定教师拥有此种权力。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禁止教 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 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对体罚学生和变 相体罚学生作出了明令禁止。如我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 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法律对体罚、变相 体罚的禁令并没有禁止具有积极意义的教育惩戒 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第二十八 条第四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 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的权利.条款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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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教师的惩戒权,即教育惩戒权是法律赋予教师的 一种管理职能、一种教育方式。因此“凡是需要惩罚 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 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131,不 能“该多管而少管,当管而不管”,否则就是教师渎 职。
人们对教育惩戒产生误解的主要原因体现在 两个方面。其一,只看见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具 有一定程度的同一性,将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相 等同,把教师的惩戒权简单地等同于体罚学生的权 力,否定教师拥有此种权力。其二,部分教师只看到 惩戒与表扬的互相对立性,惩戒与表扬在实施方式 上的显著差异往往导致二者被误解为是对立的。表 扬作为积极的教育手段存在,而惩戒则理所当然地 被当做消极的教育手段。但从教育的本质而言,惩 戒与表扬是统一的,并不存在好坏之分,都是为了 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只是在教育过程中的实施形 式不同而已。
三、正确运用教育惩戒权的途径和教师的教育 惩戒艺术
“惩戒是一种教育资源”,当然就可以开发利 用。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 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 教育。
(一)重新正确厘定教育惩戒权的概念
本文采用了惩戒权的概念,而避免使用惩罚 权。因为惩罚是针对学生的已经发生错误行为,而 惩戒是为了使学生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惩戒而不 是惩罚才是我们最终目的。惩戒其英文解释为 “Punish sb.to teach him a lession”。《辞海》把惩戒解 释为“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惩,即惩处、惩罚,是其 手段;戒,即警戒,戒除,以防止为目的。在教师的惩 戒活动中,手段和目的是统一的,惩和戒是有机结 合在一起的。可见惩戒权是教师在履行教育职责的 过程中依法对违反学校生活规范的学生行为进行 惩戒的一种教育权力。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承 担者和直接责任人员,有权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 施加一定的影响和控制,做出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性 行为。惩戒权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利之一,也是教育 活动中教师的必要权利之一,是随着教师专业身份 的获得而取得的,因此惩戒权隶属于教师职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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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动中教师必要的权力之一。它与授课自由 权、对学生的教育评价权并列为教师基于教师职业 而可独立行使的教育权利。教师有权对教育活动的 整个过程施加某种影响和控制,有权做出职责范围 内的专业性行为。
同时也应看到.教育惩戒和体罚是两个不同层 次上的概念,两者不能画等号。教育惩戒是纠正学 生问题行为的一种手段,惩戒能引起羞愧、痛苦、焦 虑、畏惧和悔恨,从而使学生分清是非善恶,并通过 意志来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根据惩戒的实施强度 不同可以分为教育性惩戒与强迫性惩戒。教育性惩 戒以教育批评、劝诫等为主;强迫性惩戒是施以强 迫性力量对其进行的惩罚。强迫性惩戒又可分为体 罚、物质性惩戒和精神性惩戒三种。阿体罚是一种有 意识地造成学生身体的痛苦来制止和预防某些问 题行为的惩戒方式,如拧耳朵、打屁股、罚站、罚跪 等;物质性惩戒是指实物或金钱的处罚,如罚款、没 收实物、要求赔偿等;精神性惩戒指进行精神性的 处罚或控制,如对犯错者给予批评、通报、警告、严 重警告、记过、开除等处分。我们提倡的是教育性惩 戒,在不得已时才对犯错者实施强迫性惩戒,但在 实施强迫性惩戒时应避免法律所不允许的体罚或 变相体罚。
(二)加强关于教育惩罚权的行政立法,使之具 有可操作性
在现行的教育政策法规中,对惩戒权持回避态 度,既未肯定教师有此种权力,也未明确否定,这使 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行使缺乏明确的立法依据。惩 戒权限、惩戒程序和惩戒途径不明确,现有的法律 条款语言的模糊性及缺乏相应的判定标准,给教师 正常行使教育惩戒带来极大困难。现有的教师惩戒 的限定只停留在法律纸面上,未能转化为有力的实 践指导工具,惩戒的可操作性小强、随意性大。我国 教育法中明确赋予学生在自身权利受损时具有申 诉权和起诉权,初步建立了学生面对教师违法惩戒 时可求救的两种途径,如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学生的申诉权。但并未就具体问题如学生的申 诉范围、内容、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学生申诉制度 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明细的操作性规定,学生申诉权 的行使也带有盲目性和不明确性,很难得到切实实 现,这些都是教育法学所面临的一大难题。为此,要 .阿2丽00919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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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闰国情出台教育惩戒的 有关细则,使教育惩戒落实到现实可操作的层面。 (三)坚持“爱心”“公正”“灵活”和“民主合作” 原则.讲究惩戒艺术
惩戒教育是正面教育的补充形式,是作为教育 的一种辅助手段来实施的,这种手段必须惩之有 据,戒之有节,施之有理,罚之有度。和表扬相比,它 操作起来更难,对于教师要求更高,甚至有人说:“它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
1.爱心原则
艺术惩戒是魏巍笔下的蔡芸芝老师高高举起、 轻轻落下的教鞭。教育惩戒足给学生一种不愉快的 感觉,是对学生不良行为和思想的抑制,目的是对 学生进行教育。因此,教育惩戒应体现教师对学生 的要求和期望,以尊莺学生为前提,以爱学生为基 础。只有这种充满真挚情感的惩罚,才能使学生的心 灵受到触动,唤起学生的社会规范意识,从而使学生 改正错误,引起警戒。卢梭曾说过:“我们不能为了惩 罚而惩罚孩子。”惩戒实质上是一种教育手段,它服 务于培养人的最终教育目的。在有必要使用惩戒的 情况下,惩戒应当有利于教育学生,在惩罚之后,也 应继续教育学生,以平复其受罚后的情绪。任何惩戒 手段的选择和使用都要本着明确的教育目的,如果 背离教育目的,惩戒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选 用这一手段时,应让学生体会到这是教师出于对自 己的关心和爱护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治病救人,批 评中有惋惜之情,惩戒中有期待之意,这会激发学生 真正反省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以至于因为自己做得 不对而感到愧疚自责,进而主动改正缺点和错误。此 外,教育者要明确惩戒的直接目的是预防学生的违 规行为,应避免任何带有私人目的的报复和泄愤的 惩罚。否则就会削弱或丧失处分或处罚的效果。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惩罚面前人人平 等,对违规的学生一视同仁。教育惩戒当属于道德 教育的范畴,只限于学生在道德上的错误,而不包 含学生在学习上的错误,否则会出现宽容优生、严 惩差生等不当现象;并且惩罚只能针对消极性的 违纪行为,因为只有消极性的违纪行为才侵犯了 他人和集体的利益,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违反了社会规范。在现实中,教育者往往会偏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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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灵活原则
严重惩罚或过度惩罚往往会使孩子产生逆反 心理,增加孩子的错误在其心目中的消极情绪。许 多研究者指出,“轻微惩戒”对改正孩子的不良行为 是有效的。惩戒的实施必须以学生的个性、年龄、性 别特点为依据。另外,惩戒的方式和手段要多样化, 要根据不同的时间、场合、违规程度和学生不同的 个性选择惩罚的方式和手段。例如,学生的违规行 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自主行为还是被迫行为,学 生的性格是内向还是外向,等等。在针对不同情况 选择和应用惩罚手段时不应违背公正原则。最后, 惩罚要把握时机。在确定惩罚是必要手段的前提 下,应在学生违规行为发生之后实施惩罚。间隔时 间越长,效力越差。但是惩罚也并不是越快越好,冈 为教育者在情绪激动时往往不能理智地使用惩罚, 所以惩罚要有一定的时间差。另外,及时地实施惩 罚,要针对的是违规的行为,而不是行为人,应避免 涉及学生过去的经历。教师在施罚前后,应当和学 生进行沟通,通过促膝谈心了解其对错误的认识, 允许其申辩,解除其思想上的疙瘩。如果误惩或惩 戒过火,应公开向学生道歉。惩戒不仅足惩戒教育 学生的过程,也是教师自我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能 力和效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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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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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于云荣
(廊坊师范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 学生的错误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 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圜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 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力之一。我 国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摧残学生的身心健 康,而有的教师又缺施惩戒权放任纵容学生。因此, 对教师惩戒权合理性进行分析与思考,并采取相应 措施保证其有效行使,尤显重要和必要。
一、摈弃错误的惩戒观念
教师不能滥施惩戒权。体罚是最常见的惩戒滥 施手段,棍棒、拳头、荆条、课本等都是常见的工具, 它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精神惩 罚是惩戒滥施的另一种表现,它是指教师实施惩戒 时,有损于学生的心理健康或者有辱于学生的人 格,从而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严重伤害的错误惩戒方 式。教师滥施惩戒权,一方面导致学生的各种权益 得不到尊重和保护,有关侵权事件不断发生;另一 方面。它会严重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无助于学生 德、智、体、美、劳任何一个方面的发展。
同时,教师也不能让惩戒缺施。所谓惩戒缺施 是指中小学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中,由于种种原 因没有行使教师惩戒权,导致教育惩戒的实际缺 乏,对犯错的学生抱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教师面 对学生的违纪行为“纵容不管”和“放任自流”是惩
4.师生民主合作原则
从学生的心理学角度分析,只有当学生积极 地认同错误、心悦诚服地接受惩罚时,他们才有可 能在动机层面主动改正错误。常青道:“勤妈懒孩 子。”教师要做个会科学管理的“懒惰”班主任或老 师,引导孩子们做勤劳的小蜜蜂。为了提高主人翁 意识和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潜力和能动性,教师 可让学生提“合理化建}义”,可让每个学生参与“班 级惩罚措施或规则”的制定。IS]在引领学生民主制 定班级的惩罚制度时,教师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 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再引导学生展开充 分讨论,广泛征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的决议 最后由全体学生表决通过后施行。这样既集思广 益,又将文本式的规章制度内化为学生的自律信 条。教师按照学生预先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惩罚, 学生也就会积极认同。
我们经常把教师比喻成辛勤的“园丁”,看到了 园丁对于花草的精心呵护,却忽视了园丁手中的剪 刀对于花草的修葺。惩戒就是园丁的剪刀,应是教 育应有之义,惩戒可从小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让 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懂得为自己的错误“埋 单”,而责任感无疑是现代人所必需的品质。只有勇 于承担责任的人,才能够在人生的道路中走得更 远、更稳健。团
参考文献:
.【1】张维平,郝淑华.教育法学基ja[M1.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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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力,向敏.教育的惩罚:教师的职责和权 力Ⅲ.天津教育,2005(8).
【5]秦选强.构建走进学生心灵的惩罚教育U】. 教学与管理,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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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权的现状及教育惩戒艺术
作者:张鸷远 , 张洋 , 纪常造
作者单位:河北保定学院政法管理系,河北保定,071000
刊名:
教学月刊(中学版)
英文刊名:THE TEACHING OF POLITICS
年,卷(期):2009,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5条)
1. 张维平 . 郝淑华 教育法学基础 1996
2. 孙培青 中国教育史 2000
3. 马卡连柯 . 刘长松 . 杨幕之 论共产主义教育 1981
4. 陈力 . 向敏 教育的惩罚:教师的职责和权力 2005(08)
5. 秦选强 构建走进学生心灵的惩罚教育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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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三:《充满爱的惩戒教育》1300字
充满爱的惩戒教育
(文)???李素怀
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同等的重要。赏识教育是顺应学生内心的渴求。关注学生优点和长处,在潜意识里播下“好孩子”意识而让孩子健康向上成长,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不可能避免犯错误,不可能总是明事理,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要教会学生对与错,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那么惩戒教育必须存在。
惩戒教育应该是一门艺术,学生如一棵小树苗。在成长的过程中势必会长出“歪枝”犯错误,闯祸,这需要“园丁”们进行“打叉”修剪,让学生能够正向的成长,在修剪的过程中,需要园丁用爱这把剪刀,把这棵小树修剪成一个参天大树,让其茁壮成长,惩戒教育是让学生呈现更美的一面,如一门艺术,具有创造性。
惩戒教育充满着智慧,惩戒是必须的,但惩戒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一定要明确。为什么教师面对惩戒即爱又恨,因为我们在惩戒的时候忽略了告诉学生重点是什么?对学生造成了伤害,在实施惩戒教育一定要指明强调的是行为错了,并不是你这个学生坏,对事不对人,那么在处理学生所犯错误时,一定要沉淀大量的教育智慧,让学生知道做什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而不是伤害,不是给学生贴“坏学生”的标签。让惩戒教育成为爱的另一种方式。
惩戒教育支点是尊重,惩戒教育在教师实施中一直以来受到质疑,是因为惩戒教育的副作用太大,轻则引起学生逆反,重则伤害学生,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但赏识教育取代不了惩戒教育,为了有效使用惩戒教育,一定要找准支点,那就是尊重,经常目睹一些教师惩戒学生,在全班或是众人面前怒气冲天数落学生,“你怎么这么差,你怎么不和好学生学习学习……”然后把学生赶出教室,或是戳学生的额头,你什么也不会,只会打架,这样的惩戒多么可怕,没让学生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加大内心逆反情绪,让我们的教育产生了副作用,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他,给他为自己申辩的机会和权力,为他设想错误之后的后果,帮助设计几种正确的解决方案,然后要求他要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责任,进行惩戒。
在国家各项教育条例中严禁惩罚教育,不许体罚学生,导致我们惧怕惩戒之后的麻烦,所以在教育中我们教育的权威性被减弱,实施不了有效的教育,让很多孩子放任自流,也造成一些教师不负责。惩戒教育的有效,重在度的把握,更重在“技巧”的使用上,所以要注意几点。
1、不要伤自尊的语言,大多数教师在批评教育学生时,先发火,说一些气话,这些话没有教育意义,反而让教育功能减半,阻碍你和学生之间的沟通。
2、惩戒尽量要单独进行,有些教师为了杀一儆百,在众多学生面前去惩戒学生,会让学生丢进面子,伤害到心灵。
3、对事不对人,惩戒他是让明白要为你的不当成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不是你这个学生品质不好。说教时要重点放在如何改正上,而不是放在他的过失上。
4、惩戒他不要企图学生彻底改好,翻老账,和他较真,学生是一个有思想、在不断成长的人,类似的错误重犯也是正常的,不要揪着以前的错误不放,包容、尊重、理解,让他明事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5、惩戒教育的根是爱,你的心中要装满爱,要让学生触摸到爱的温暖,惩戒的目的是让他改正错误,能够幸福快乐的成长,能否让学生明理自制,要罚在点上,爱在心里,管在面上。惩戒一定要善后,用爱结束,用浓郁的爱规范学生的行为。
惩戒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教育方式,惩戒是为了引导。为了规范,为了明事理,懂对错,不仅要惩戒的有效,更要体现爱的深度,充满爱的惩戒也是一种爱的表现。
作文四:《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1800字
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实验一中 张颖莉
我对苏霍姆林斯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的论断深信不疑,从教几十年来,我一直遵循这一原则,也从中获得了许多慰藉。可是,近年来,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后面,还应该加上一句——“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
意识来源于我亲自经历过的事实。
期末考试到了,政教处主任在升旗时间,特意宣布考试期间将重点查处手机作弊,一旦发现,扣除个人、班级、年级多少分,还要对其进行批评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云云,为此,专门发文《某某中学考场规则及违纪处理规定》。回班,我又就禁止考场作弊进行详细说明,特别强调,从某种意义上说,考分不高是态度问题,而作弊,是品德问题。但是,对于某些同学来说,你讲你的我做我的,井水不犯河水:几乎与此同时,他们在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建群”,以求获得最大作弊效果。在查获以后,还有同学在另一个“群”里发言:那个出事了,发这里吧。居然还有第二套应急方案!
毕业前夕,主管校长和几位主任专门召开班主任会,特意吩咐我们跟学生说明,千万不能喝酒、打架、外出上网,并每晚安排两名男老师在宿舍值班,以防范有些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强调指出,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劝退、不发毕业证、已经交费的同学退费不予录取。我们当然是不折不扣地传达,而且还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强调和重点说明。但是,结果,当晚啤酒照喝不误,几口黄汤下肚,情绪渐次激动,哪里还管熄灯铃,遂至次日凌晨1时而不息。酒后喧嚣之声殃及邻舍,还有酒瓶自窗口掷下,其破碎之残片清晰可见。
咆哮课堂、外出上网、垃圾扔得遍地都是,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我们都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每当我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一想到一旦被老师、家长知道必定挨骂甚至挨打,马上就会终止行动,进而按照老师和家长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动,即使是青春期,也没有什么出格的事情发生。现在的孩子怎么啦?我好担心!
这些孩子身上明显表现出了无视纪律、目无尊长、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他们的思想上没有规则意识,学校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规定,对他们来说,不过是老师发给他们的印在纸上的作业,谁会拿它当回事呢?不让带手机,我照带不误;不让随便扔垃圾,我把泡泡糖吐在地上又何妨;我就不听课,去厕所可以吧,看你能耐我何?
面对个别孩子的放肆,我气愤,更多的是担心。现在,你是一个学生,对于你的放肆,学校给予了你足够的宽容。如果你把这种宽容当成肆意妄为的背景而一而再再而三地放肆,那是相当危险的。几年以后,你就要走向社会,说
实话,社会可不会容忍你无法无天,你再不起床,你再去利用手机等工具作弊,你再去在不该喝酒的时间和场合酗酒试试,等待你的结果定然是:轻则丢掉工作,重则吃住免费了。
2015年元月份,一篇名为《复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我不相信中国的教育》新闻报道里,记录了钱文忠先生说的一段话,读来令人深思。他说:凭什么教育是快乐的?教育怎么一定是快乐的?教育里面一定有痛苦的成分,这是不言而喻的。现在,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大多是鼓励。那么,惩戒呢?教育可以没有惩戒手段吗?单凭鼓励就可以完成教育了?我也不相信。现在的孩子骂不得、说不得、批评不得,一点挫折就接受不了,这还会是完整的教育吗?
惩戒教育的现实价值,就是要让孩子们明白,干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则,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而一旦犯了错误后,就要承担责任。
在日本,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依据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实施惩戒,但不得实施体罚,并对哪些行为属于体罚做了较明确的说明。
在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
在新加坡,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科一段关于教育惩戒的论述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才能,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
各国通行的做法说明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马卡连柯则重点强调了惩戒的作用。
至此,我们可以明确:
在以爱为基础的前提下,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对于较为顽劣的学生,一味的赏识教育是不现实的,需要适当的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也是不完整的教育。
作文五:《关于教育惩戒的话题》2400字
如今的中学生,绝大多数生活条件很好,父母很少让孩子受苦,更不要说挫折了。从小生活在“糖密罐”中,根本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累,因而他们的心理素质欠佳,对于各种打击的应变能力很低,致使青少年逃学、离家出走、自杀现象等不断出现。
2006年的一天,16岁的初三女生**由于和同学打架,学校进行了点名批评,该女生回家后即喝农药自杀,她在遗书中写到:“我没有勇气再走进学校大门”。学校因此官司缠身------
有一高一学生课堂上捣乱,教师批评后跑到外地,学校领导带人去找三个月才找回------
某小学的一位副校长上数学课时,一学生未带作业本,老师让回家取作业本(家很近),不知为何却喝农药自杀了-----
真不知道现在的学生为何如此的懦弱,经受不了批评。
有一学生未写作业,老师进行了批评,回家后该生向家长哭诉,家长随后到学校大吵大闹,说:“我孩子在家我们都舍不得骂,却在学校受罪”,非要学校给个说法不可------
有的家长一听孩子说“今天被老师处罚了”,就暴跳如雷,认为教师违规对学生实施了体罚。-----
在平时的教学中,教师们一个不经意的言语、一个细小的动作,就有可能让孩子出现一系列的心理问题。因此,一些赏识教育、成功教育便成为教师学习的宝典。可有时候,学生的行为真的很恶劣。如某小学高年级有几个学生,他们故意气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女老师一批评,他们就在一边起哄,还挑畔说:“有本事你就打呀,一打你就是体罚学生!我告你!你侵害我们人身权。”结果把老师都气哭了,实在没办法,只能是离开这教育阵地,这也许是做为一个教师的悲哀!
如果学生犯错,难道一味纵容吗? 对违纪学生教师还要不要进行惩戒,如何惩戒?教师普遍感到困或!
要不要惩戒,如何实施惩戒?
所谓教师惩戒权:是教师依法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利。教师惩戒权来源于对学生的管理指导权,是教育教学的重要权利。教师惩戒的目的是教育学生不再犯同样的错误而采取的手段。“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惩戒是万万不可能的。”因此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惩戒,不失是一个有效的教育手段。
惩戒,顾名思义,包括“惩”和“戒”两层含义。“惩”即处罚,是一种手段;“戒”是警告、劝戒人改正错误,是这种行为期望达到的目的。一句话,惩戒意味着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教育惩戒除了也具备这种统一之外,更为重要的,它是一种教育方式。虽然是一种特别的教育,但在本质上同期望、激励、表扬等方式一样,指向学生的进步。
近十几年来,我们都在倡导“愉快教育”、“赏识教育”等教育教学方式,新课程实施以来,更提出学生与教师在课堂上是完全平等的身份,提倡进行交互式的讨论、探讨,按照这个思路,今后“教育惩戒”似乎大概很难有容身之地!
教育惩戒,成了教师无奈而又难堪的话题!!
古人、专家谈教育惩戒
--苏东坡有言:“惟教之不改,而后诛之。”诛,指重罚。看来他是赞同行使教育惩戒权的。他老爹苏洵也有言:“有官而无课,是无官也;有课而无赏罚,是无课也。”他说的“课”,不是学生上的课,而是指对官员的考核,这话对学生的教育也有共通之处。一些专家和教师们指出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说的都是一个道理。
--“从相关规定可以推断,教师使用惩戒权是法律赋予教师的一种权力。不行使教育惩戒权就是一种渎职行为”。
--“惩戒权是一种权力而非权利,是教师用于惩罚违反学校学习生活规范的学生的权利,针对的是学生违反规范的行为,是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它来源于教师的教育权力,是维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权力,也是教师职业权利之一。”惩戒手段虽可运用,但需慎重,要讲究惩戒的艺术,因此我们认为使用惩戒一定要慎之又慎,一般不可滥用。
--“教育惩戒是完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健康和谐发展。”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校教育研究部主任刘京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没有经历过教育惩戒的人,其生命成长是有缺憾的;经历过适当教育惩戒的人,其人格才能健康和谐发展。
--教育惩戒是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对于教师如何使用惩戒权这个话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研究员认为:“惩罚是把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必须要因人而异、适度,越要惩罚,越要尊重。”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教师的惩戒权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我国的教师在惩戒学生时显得名不正言不顺。一旦被家长或媒体认定是体罚,问题就大了”。因此,建议从法律角度明确授予教师惩戒学生的权力,如何使用惩戒、惩戒的场合、惩戒的时机,都应用法律条文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应完善学生的申诉制度,如果学生觉得教师的惩戒不当,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申诉。
--正确的运用教育惩戒,让学生在体验中得到感悟,使惩戒升华到一个更高的崭新境界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教育艺术和艺术的教育来实现的
因此我认为:
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懂得为自己的过失负责,感到一种责任。一个能承担责任的人,才是现代人。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
“惩戒”不等于“体罚”, 惩戒问题的关键也不在于教师是否应有惩戒权而在于如何正确行使惩戒权。我们不提倡恶性的体罚,但作为教育必须对学生有一种约束,才能保证教育目标的落实。
作为教师,如果只知道引导而不施惩戒,引导就会变得苍白无力,但只用教育惩戒而抛弃教育引导,就会适得其反,也就失去了教育的真正意义。如果实施教育惩戒时,人为地对两者进行割裂,给学生以“恶性刺激”,惩戒就变为体罚,就会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如果把两者辩证的结合起来,运用艺术的教育惩戒,让教育惩戒成为学生感悟人生真谛的一种奋进的力量,那我们不就达到了教育目的吗?
没有教育惩戒、不能承受批评、靠哄孩子教育出来的一代 ,可能会是经受不了挫折、懦弱而又自私自利、飞扬跋扈、没有责任感的一代 ,将来个人和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代价!
作文六:《关于“教育惩戒”的思考》6300字
关于“教育惩戒”的认识与实施
洛阳市实验小学洛浦校区 孙丽
“惩戒教育”是当今教育有争议的热点问题。然而众所周知,惩戒是教育的手段之一,它和教育一样古老,自从有了教育也就有了惩戒。著名的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育者的任务是既要激发儿童的信心和自尊心,也要对学生心灵里滋长的一切错误的东西采取毫不妥协的态度”。 即使是在发达国家惩戒教育也并没有取消。美国法律规定,在学校执行教育法的过程中 “教师可以用合理的适度的武力处罚儿童”。 佛罗里达州达得县教育委员会政策第5144条规定,教师可以惩罚学生,这种惩罚包括用不超过二尺长、三—四寸宽、五寸厚的木板打不服从学生的臀部,但不能超过五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现实中我们也不难看到,缺少惩戒的教育直接影响了学生心理品质的健康发育,带来心理承受能力的弱化,不良行为习惯的膨胀等诸多不良后果。教育的一个基本功能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而惩戒在促进小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方面具有其他方法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因此,学校不仅不可能远离惩戒教育,而且应将其作为基本的教育内容之一有效地加以利用。这对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在实施“惩戒教育”时要以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
和落脚点,尊重和信任学生,根据不同的学生特点灵活利用不同的惩戒方式规范小学生的行为,引导小学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校“惩戒教育”的现状和做法。
一、对小学惩戒教育的现状的认识。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以及“尊重学生,善待学生,赏识学生”已成为共识。小学惩戒教育意识轻淡,惩戒结果低效。“惩戒”二字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以至于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小学惩戒教育的不可或缺性,教育实践也证明小学惩戒教育有不得不用的窘境。但在当前小学日常管理中却出现了有的教师对惩戒教育望而却步的现象。学生出现问题行为后,他们不敢对其进行必要合理的惩戒,怕被扣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帽子。
当前“不当惩戒”的概念模糊,使教师在正常教育行为中顾虑重重。小学教师不好把握教育的“度”,严厉容易出事,轻描淡写又无济于事。但是由于人们(包括教师)对法律规定的模糊认识,对新课改理念的片面理解,学生及家长对有关“体罚”的法律法规的曲解和利用,导致广大教师正常教育手段的大幅度缺失,反映在教育行为中就表现为教育的无能为力。教师的正常工作受到了影响,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必然受到影响。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令禁止体罚,因此,教师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这是不容质疑的。依据《义务教育法》赋
予教师的教育权力,针对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破坏学校校纪规章的学生而行使的一种教育管理权。它既是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也是教师职务权利之一。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实际反映的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关系,是一种以命令与服从为特点的、具有明显强制性的行政管理行为,具有合理性。但某些人以否定的心理偏执看待惩戒,总以为惩戒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引发他们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或是产生忧郁自卑。 由于人们(包括教师)对法律规定的模糊认识,对新课改理念的片面理解,学生及家长对有关“体罚”的法律法规的曲解和利用,导致广大教师正常教育手段的大幅度缺失,反映在教育行为中就表现为教育的无能为力。
二、对小学教育管理中实施惩戒教育的保障及意义的再认识。
1、实施惩戒教育的法律法规。
199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8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2009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都对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批评做出了相关规定。200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因此,教师惩戒权是法律赋予。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惩戒权是教师的一种职权,因此它不仅是一种教
育权利,更是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特有教育权力。教育部2009年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较之于2006年曾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一大显著特点就是明确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与权力。有研究指出:“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
2、惩罚教育的实施意义
学生的成长过程是一个由“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作为发展中的尚未成熟的学生,首先必须接受外在的由教师代表社会所给予的强制规范的影响,这是一个促使个体社会化的过程。而惩罚是遏止个性的过分膨胀、矫正其非社会性行为的手段。惩罚教育可以改变学生狂妄、高傲的性格。惩罚教育可以熄灭学生狂妄嚣张的气势,及时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不管是谁犯了错,都必须接受惩罚。 惩罚教育可以深化学生对错误的认识。惩罚教育可以深化学生对错误的认识,在惩罚中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是不被认可的,是要受到惩罚的,从而记住教训,避免了错误的再次发生。惩罚教育可以使学生明事理,辨是非。惩罚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惩罚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犯了错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惩罚,使学生明白了其中的权力和义务的关系,从而自觉维护集体纪律。另外在小学生这个年龄阶段,其心理发展是很不成熟的,容易受到外界的
影响,而做出一些不良行为,这就需要对学生进行引导,在必要时也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再加上当前学生家庭中,家长对学生的管教日趋薄弱,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作用就日益突出,教师在一定程度上要承担家长部分管教孩子的责任。
3、 教师惩戒权有利于完善学校教育制度化,促进社会和谐。 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具有维护学校秩序的作用。学校作为专门培养人的教育组织机构,其各项工作都应该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地开展,这就需要靠一定的纪律来维护。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基本前提就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活动的有序进行,消除那些违规行为对学校正常活动的不良影响。这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有效地抵制学生中的歪风邪气,维护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制度,使得师生的权利义务、职责地位及其互动关系明确化,创造制度化、规模化的现代教育体制。学校就是社会的缩影,在学校阶段,恰当的惩戒手段可以使学生知法守法,因违“法”而被“究”,体验法律的严肃性及违法的痛苦,促成其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从而预防犯罪。这对于学生走出学校,步入社会有一定的意义,降低整个社会的违法犯罪率,这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我校在实施“惩戒教育”过程中的几点体会。
1、把握原则,合理实施“惩戒教育”。
首先在实施“惩戒教育”的过程中,为教师积极搭建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以此增强每位教师敬业观念
与权利意识,树立尊重学生权利的新的师道观,转变教学观念,防止过于无视或过分依赖惩戒权。同时,要掌握以下原则,合理实施惩戒权:教育性原则、尊重性原则、灵活性原则、公正客观原则。引领教师要时刻明确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罚。明确要求:要求老师在实行惩罚教育的时候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在进行惩罚教育时不能恶语伤人,以粗暴、讽刺、挖苦的语言对学生进行惩罚教育;要求老师要明察秋毫,在进行惩罚教育时要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一清二楚的了解,对学生犯的错误进行分析,是初犯还是屡犯,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都要清楚;实行惩罚教育时教师要做到公正平等,惩罚时必须因事而不因人而定;要求教师在实行惩罚教育时惩罚手段要灵活。惩罚教育要和其它教育相结合,单独行使惩罚教育可能会使学生产生抵触的情绪。另外还建立了相应的教育职责和监督机制,在保障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权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学生的权益。
2、有效实施“惩戒教育”的经验策略。
(1)通过实施“惩戒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
学生的责任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而逐步形成并不断增强的。当学生的行为符合各种规范时,我们就可以称其扮演了正确的社会角色;而当学生的行为与各种规范背道而驰时,我们则称其没有履行社会角色的要求,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教师惩戒权行使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实施惩戒,让学生改变那些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认识到自己的角色要求,并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学生在接受惩戒的过程中,可以意识到只有
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能更好地适应和立足于社会。逐渐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是非感和正义感。为此,我校教师对日常行为习惯、教学常规、教育活动常规常抓不懈,积极促进每个学生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培养学生行为习惯有经验的老师,我校每学期都组织经验交流会,大家共同研讨,共同进步。其中,老师们提到学生的管理要从细节着手, 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例如:有的老师让多次犯错学生作为班级制度的监督员,并写“告状”条,巧妙利用学生写“告状”条,对学生进行练笔;有的老师在解决学生矛盾时让学生进行“换位体验”,促其矛盾的化解;有的教师总是在学生犯错后先说“没关系”,让后和学生一起想补救的办法,让学生主动经历“处罚”等。
(2)通过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促进教师实施“惩戒教育”。 中小学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活动,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集体性和组织纪律性。当个别学生出现破坏集体纪律的行为时,往往会影响集体目标的实现,也会侵犯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给其他学生带来不良影响。教师行使惩戒权就是为了维护集体纪律的存在,保证集体目标的实现,使更多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另外,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一种归属的需要,如果学生违反集体纪律。就会因此而得不到集体的认可或承认,缺乏归属感。教师行使合理的惩戒权,就是为了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使其行为符合集体要求并被集体认可。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也将逐渐树立起集体意识,主动地参与
到集体活动中来,与集体共荣辱。学生一旦有了集体意识,班级对学生的影响也就可以促进“惩戒教育”的顺利实施。比如某班有一个“刺头”孩子,总是不服管教。家长也拿他没办法。这个班的老师在他犯错后从不和他起正面的冲突,先是让他先向老师把他违规的理由说尽,然后要求他在全班同学面前评理的机会,由班集体是所有成员对他进行批评教育,然后由他向老师汇报自己的感受和认识。几次下来,这个学生的行为大有转变。
(3)通过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促进教师行使惩戒权的合理性。 教师惩戒权的行使不是来自于教师的权威,而是符合大多数学生的意愿和志向.被大多数学生认可。教师惩戒权行使的依据、原则和方式等,除了按照相关的法规制度和教育规律来制定.还应该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在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这样不仅切合教育实际,而且可培养学生良好的民主意识。当个别学生出现违规行为时,教师可以根据大多数人的意愿而对其行使合理的惩戒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教师的“独断专行”,在实施中更具有说服力,不仅可以让那些违规学生更乐于接受惩戒教育,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而且可以在学生心目中树立民主、平等的意识。比如:有的班级在对学生进行的处罚都是依据师生共同制定下来的规定,并不是由教师一个人制定的规矩。有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有变动,都向学生进行合理的解释。充分尊重学生在处罚中的权益。
另外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戒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
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培养学生的责任感。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教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惩戒教育.无论是对学生的认知的提高、情感的陶冶、意志的锻炼,还是对学生性格与气质的形成,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教师在实施惩戒权的时候,因人而异。同样是作业忘带,有的孩子是保证换个时间带来,有的是接受相关作业的提问检查,还有的要留下把作业补上再回家。教师依据不同孩子的性格特点,在达到教育学生养成按时完成上交作业这一目的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尽量做到对每一个孩子的惩戒都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性格。
3、对实施“惩戒教育”的设想。
(1)进一步明确教师实施“惩戒教育”的具体要求。
教育惩戒的目的是通过给学生精神上的触动或刺激来激发学生改正错误的决心或行为,但惩戒是一把双刃剑,教育惩戒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当的教育惩戒不仅收不到好的教育效果,还可能导致逆反和抵触心理,甚至会把犯错误的学生推向犯罪的深渊。因此,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理论学习,促其惩戒行为的艺术性与科学性。
只有善意、友好的教育才容易被人接受,只有巧妙得体的措辞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亲其师,听其言,效其行”,教师的学识、人格、道德素质无一不在影响着学生。艺术的教育惩戒,它是老师一个
善意的微笑,是老师一束关注的目光,是老师一句提醒的话语;它是沁人心脾的春风,是和风细雨,滋润着学生干涸的心田;它更是一只号角,促人不断奋进。
(3)积极收集可供研究的教育案例。
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曾提倡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因:根;材:资质;施:施加;教:教育。孔子这一教学原则的提出,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性差异出发, 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从而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同样,这一原则也是适应于教师的惩戒权的行使上的, 老师在对学生惩戒时,要充分考虑到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有的学生可能就需要老师的一个眼神, 一个动作, 他(她) 就会明白老师的意思, 从而改正自己的缺点或错误;而相反,有的学生可能比较调皮, 老师在进行提醒时,仍然不能进行改正的,老师可以使用更深一些的惩戒措施,如课堂中的罚站,然后在课后抽时间帮他补习,根据每个学生所犯的错误给予相当的惩戒措施。总之,惩戒的方式不是单一的,考虑到学生的态度、事件的性质以及影响的范围的不同,可以交叉使用不同的惩戒方式。而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效果,这对于提高教师合理实施惩戒的能力,是一笔财富。如果经过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就能大大促进教师的共同提高。
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正在成长中的学生来说,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小树不修不成才”,惩戒在教育中正起着“修剪”之功能。我们
要让孩子既懂得爱的珍贵,也懂得原则的可贵,更懂得真理的可畏,我们需要谨慎地、恰当地使用惩戒,以更好地实现教育的社会功能。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综合运用一切可能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手段,才能更好地实现我们的教育目的。
2013-10-20
作文七:《教育惩戒的必要性》500字
浅谈教育惩戒的必要性
摘 要:惩戒不仅是一种教育手段,更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惩
戒不等同于体罚。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有时会误入岔道,走入歧
途,此时,最需要人去帮助、引导,同时,教师适当的灌输、强迫
和惩戒责无旁贷。
关键词:惩戒;体罚;教育手段;必要性
据有关媒体对惩戒教育理解程度的一项调查显示:91%的教师、83%
的学生、65%的家长都认为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由此可见,多数
人对惩戒教育的意义是持肯定态度的。但同时也可以看到:学校对
此的认同比社会认同要高。在今天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里,我们成
人尚且犯错,又怎能指望我们的小学生能够“洞察秋毫”,“明辨是
非”,“行善去恶”,不犯错误呢?对学生,道理当然是要讲的,不
但要讲,而且要“讲足、讲够、讲深、讲透。”但有的道理你讲了
他们不一定能懂,有的道理他们懂了不一定能实践,有的时候他们
实践了不一定能坚持。因此,适当的灌输、强迫和惩戒是必要的。
一、惩罚在学校教育中具有独特的价值,从促进学生发展的角度
来审视惩罚,它不仅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具有不可替代性
很多学校出现了学校怕家长、老师怕学生的一种很奇怪的现象。
如果学校对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处罚,处罚也明显会不严厉,有“背
景”的孩子更是可以非常轻易地摆脱处罚。这些现象,实际造成中
国教育中惩戒效力的严重缺失。犯错的孩子不但认识不到自己的错
作文八:《对教育惩戒的看法》1800字
对“教育惩戒”的看法
最近几年来,赏识教育在基础教育中成了主旋律,“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是为典型言论。这种教育理念维护了学生的自尊,有助于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它能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无限地激发学生的内动力。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这种平等的、朋友式的教育理念,在育人成才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周弘老师,凭借于此,把残疾的女儿培养成留美的硕士等等。成功的事例不胜枚举。
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赏识教育的理解中,产生了如此观点:学生只能夸奖,不能批评,否则就是对学生权利的侵犯。这种观点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有市场,老师们谈“惩”色变。甚至它还颇得部分家长的认同和首肯。经常地,有部分家长把某某老师对其孩子的几句批评,马上通过种种渠道传递到校方领导那里去,告上一状。其理由就是:这大大违背现代育人思想。
在赏识教育中,是不是只能表扬,应不应该对学生有批评? 笔者的看法是肯定的。即赏识教育完全不排斥批评。只是选择教育时机和批评方式的问题。
批评和表扬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相对应而存在,相辅相成。这二者就像鸟儿的两翼,缺一不可。每个学生都有可以赏识的地方,自然也有可以批评之处。北京师范大学檀传宝教授如是说:“奖励和惩戒都是教师的专业权力。如果非要强制教师放弃这种权力,最终受害的是学生和社会。”教育惩戒是完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未成年人人格健康和谐发展。没有经历过教育惩戒的人,其生命成长是有缺憾的,经历过适当的教育惩戒的人,其人格能健康和谐发展。试想在一个孩子的成长阶段,假如不管其行为的正确与否,遇到的全是表扬,那么这个孩子在将来再遭遇到挫折时,有可能就是手忙脚乱,应接不暇,被动无措。
既然在教育中,批评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那么是否随时随地一旦发现就马上实施,不计方法方式、不及后果地运用呢?显然也不是。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惩戒应以爱为前提,惩戒是为了完善孩子,使他们变得更好,而不是把学生当成发泄不良情绪的对象。中央教科所刘京铎教授认为:要用欣赏地眼光看待学生的言行,面对其缺点错误的时候,不是考虑教育工作的便利和制止其当时行为的快捷,而是是否促进学生的进步,引导学生改变或者放弃他的不恰当言行。
“爱为前提,惩戒是手段”,这是实施惩戒的根本原则。但是不是只要心中有爱,就可以随意挥舞手中的惩戒大棒呢?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孙云晓研究员说:“惩罚是把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那么,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到底应如何使用惩戒这一手段呢?
许多的教育大家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可资镜鉴的宝贵财富。
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在学生犯错后,经常采用的是“善意的补偿式的惩罚”犯了小错给全班同学唱支歌,较严重的做一件好事补过,严重的就罚他写一篇500字左右的说明书。
约翰洛克在其《教育漫话》中说:“儿童的过错有时不能不加以斥责,因而斥责不独应当出之以严肃的、不任情的词句,并且应当背着别人私地里去执行;若是你当众宣布他们的过失,使其无地自容,他们就会失望,而制裁他们的工具也就没有了,他们愈是觉得自己的名誉已经受到了打击,则他们设法维持别人的好评的心思也就愈加淡薄。”
苏霍姆林斯基的学生、俄罗斯奥伦堡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院长伦达克教授说:“苏霍姆林斯基看到某同学做错事情,需要批评惩戒时,总是把这个学生单独叫到办公室,绝对是只有他一个人,决没有第三者在场,绝对不会当众批评、惩罚某一个学生。他对学生非常尊重。”可见苏霍姆林斯基做法也与洛克说法基本相同。
总结以上大家的做法,有以下几点值得效法:
1、把握教育时机。教育时机到来时,所使用的惩戒措施效果明显,否则,就会事倍功半。而教育时机的选择应以有效、有益的标准来衡量。这个选择,应以是否有效触动学生的情感,能有效转变其思想和行为方式为基准。据此,当事件刚刚发生时,有的或许就是最佳教育时机,但有的也未必是最佳时机可能缓一缓效果更好。
2、惩戒手段应有灵活性和创造性。采用何种手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让学生在接受中认识到错误,进行洗礼,在非冲突中悄然发生转化。虽然两个学生犯同样的错,但未必用同一的惩戒手段对待之。老师不能千篇一律。如背诵校规校纪等。同样是背诵,可以是诗词,可以是人生哲理等。这样,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可能更好。
3、惩戒应与对学生的尊重相结合。 不要象孙云晓所说患上了“关怀强迫症”。即特别需要别人依赖自己,总是爱向别人提供别人不需要的或者是偏激的关怀。一厢情愿式的,自认为是为了教育、引导学生而草率随意,冲动冒失的处理问题,有可能更深地伤害了学生,那样教育效果就无从谈起了。
作文九:《教育惩戒》5600字
论教育惩戒
摘要:近年来,教育惩戒也一直是人们所讨论的热点话题。教师往往打着惩戒的幌子来惩罚甚至体罚学生,这在社会上形成了一股不好的风气。在这篇文章中我列举了世界各国关于教育惩戒的法律法规,并讲述了关于自己反对教育惩戒的原因。
关键词:教育 惩戒 体罚
正文:《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说:惩戒就是“通过处罚来警戒。”广义的惩戒可能包括了体罚,但惩戒绝不等同于体罚。教育学的解释为:惩戒是指施罚让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戒方式,它和体罚的本质区别是体罚损害了受罚者的身心健康。但是现在惩戒在实施的时候却变成了体罚或变相体罚。
很多国家都颁布了关于教师惩戒学生的法律。1. 韩国:《面向21世纪—韩国教育法》中规定学校的校长在必要日才可以按照法令或学规规定来惩戒学生,并且可以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指导(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能退学) ,在进行惩戒之前必须给予学生及其家长陈述意见的机会。2. 美国:允许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州教育法一般也规定了违反教育法的学生的纪律处分。因为它是州法律规定的,所以实际上就是对违法学生的行政制裁,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有开除、停学、强迫转学、让学生到自修室去、留置(指在课间、午间、上学前或放学后,别的学生已经自由了,但犯错误的学生仍被留下,作为对他的一种惩罚)等。近年来,由于美国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各州处分学生的标准也与以前不同了,基本原则是学生行为的性质而不是地点决定对学生的处分,处分学生必须以保护学生安全、维护教育秩序以完成教育目的为理由。与此无关的处分一般是不允许的。同时,对处分学生的法定手续要求比以前严格了,联邦最高法院认为非紧急情况的停学或开除必须经过法定手续程序,并且认为只有教育委员会有权开除学生。美国法律规定,在学校执行教育法的过程中,可能对学生实生体罚,判例法的原则是“教师可以用合理的适度的武力处罚儿童”。佛罗里达州达得县教育委员会政策第5144条规定,教师可以惩罚学生,这种惩罚包括用不超过二呎长、三—四吋宽、五吋厚的木板打不服从学生的臀部,但不能超过五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
3. 德国:德国教育法:中学生逃学被判入狱 父母被罚款每个人都有过一两次逃学
的经历,但如果你在德国经常逃学的话,其下场可能是被请去吃牢饭。4。英国:英国法律规定,逃学儿童的家长会被罚款50英镑。英格兰有超过1万名家长因孩子频繁逃学而受到警告。从2000年11月开始,英国地方法院对没有履行家长职责而又拒绝到法庭应诉的人可以处以2500英镑的罚款或者判处最长3个月的监禁。英国《2006教育与督学法(Education and Inspections Act 2006)》新增了教师惩戒权。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最近又专门制定法律,允许教师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去惩罚学生。
5. 澳大利亚: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就被请到了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赔礼道歉或写检查,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6. 新加坡:根据新加坡关于体罚学生的《指导原则》规定,在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7. 瑞士: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
但是,在中国教育惩戒是不允许的,我们国家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此外,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在第三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行
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明显表明教师不能惩罚学生,但是大多数教师都认为应当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
作为教育专业的学生,我们也曾讨论过这一问题,大家的看法可以笼统地分为赞成和不赞成两种。我个人的观点是不赞成教育惩戒的。有四点原因:
一.教师惩戒行为的随意性大 ,在确定采用何种惩戒形式时无固定的标准 ,缺乏科学性。很多案例都表明 ,教师在实施惩戒时缺乏相应的标准 ,其惩戒形式的选择常常由个人的喜好、心情的好坏决定 ,具有极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不仅容易使教师独断专行 ,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 ,也使教师的惩戒行为具有较大的不公正性 ,对不同的学生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在现有案例中 ,教师个人因小事随意对学生实施停课、停学的并不少见 ,而学生对教师在类似情况下表现出的不公正、偏心也颇有微词。现在的社会,由于种种原因,有权有势或者有钱人家的孩子在学校里往往会受到学校和老师的特别待遇。在北京市教科院的调查中 ,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经常见到教师不公平、偏心眼的分别为 9.11 %、18.12 %和 20.16 %,而三者中有时见到老师不公正的分别高达 24 %、59.19 %和 60.13 %。由校方行使的教师集体的惩戒权 ,由于有相应的学校管理原则性约束 ,其随意性远小于教师个人惩戒权的行使 ,但同样不容乐观。罚款作为学校的常用惩戒手段之一 ,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 ,如山东忻水县一中规定随地吐痰罚一元 ,乱涂乱画或破坏公物一次罚款十元。其实我自己曾经也被罚过十元钱充当班费,因为上学迟到使得班级被扣分,班主任的班主任费也被扣掉了。这在我曾经的中学是很普遍的事情,只要班级被扣分,因为谁而被扣就罚谁的款,像我妹妹她们班都是罚五十元的。当学校这种非行政机关自行使用罚款这种行政处罚形式而不受任何限制、无相应参照标准时 ,其罚款的对象、金额等都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在现实教育生活中 ,这种罚款风气已成为教师行使惩戒中的一个普遍问题 ,上至学校 ,下至教师个人 ,都制定了不同范围的罚款细则 , 其行为的科学性可想而知。当罚款成为普遍现象的时候,学生虽然不乐意被罚款,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这个社会不可避免的潜规则一样,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形成或发展了金钱至上的观念。由此可见教师的惩戒行为具有随意性和不科学性的特点。
二.惩戒和体罚的界限我们并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怎样才算适当的惩戒学生。因此很多教师都没有把握好惩戒的度,都对学生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并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尽管有关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 ,但各地的体罚现象有增无减 ,花样也不断翻新。除原有的罚站、打骂、罚跑、罚抄等形式外 ,还出现了罚跪、罚爬、罚劳动等多种形式 ,有的教师还“发明”了揪耳朵、捏鼻子、打手心、掌嘴、扇耳光、罚学生鼻子碰墙、面壁思过、让学生相互对打及自己打自己等样式。体罚的原因也涉及方方面面 ,上课迟到、课堂讲话、做小动作、不按时完成作业、作业质量差、课间调皮打闹、考试成绩不佳等都能导致体罚发生。
例如:某中学高一某班的学生小奇(化名)因为假期补课期间扫除迟到5分钟,被班主任李老师罚做蹲起,当时与他同班的一名女学生孙某也在场。该女生还为小奇出了一份证言,证明小奇确实是做了蹲起,倒地不起。事后,小奇因肌肉过度运动住进医院。又如:2001年12月11日《南方都市报》以《教师体罚学生事件薄》为题目,列举出一些事件:2001年5月22日,陕西省澄城县庄头乡柳池小学8名小学生因为没完成作业,班主任老师竟然让完成作业的其余18名学生轮流打8名学生,于是8名学人生每人挨了180记耳光,以致出现脸部於青红肿、头晕等症状。这些案例都属于教师体罚学生的范畴,且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即使社会允许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那么惩戒也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 ,其着重点在于“戒”,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去除越轨行为 ,促进学生合规范行为的产生。而不是教育实际中的, 许多教师把惩罚手段视为目的 ,为惩罚而惩戒 ,动辄以惩罚来要挟学生 ,他们将惩罚当作恐吓工具、杀手锏 ,这就使得惩戒失去了本身应有的教育意义。惩戒应该是制裁与教育的结合 ,但是在一些教师眼中 ,惩戒就是单纯的惩罚 ,本应当讲求方法、追求教育效果的惩戒行使过程往往会演化为惩罚的过程。当学生犯了错误时 ,教师考虑的不是如何通过惩戒使学生改过迁善 ,而是怎样通过惩罚让学生心生畏惧、服输变乖。这种心态常影响其惩戒手段的选择 ,容易引发惩戒中的暴力倾向。根据网上的调查显示 ,当学生违反校规时教师耐心教育的只有 30.13 %,而采取训斥、赶出教室、找家长(让家长“管教”学生) 的分别占了 17.13 %、12.13 %和25.14 %;当学生不尊重教师时 ,耐心批
评的只有 18.14 %,训斥赶出教室、找家长的分别为 18.19 %、20.11 %和 21 %;当学生旷课后 ,教师耐心批评的仅占13.19 %,训斥、赶出教室、找家长的分别占 9.11 %、6.14 %和 39.18 %,其中有 30.12 %的学生受到家长打骂 ,23 %的学生受到学校处分。当一个学生被视为一贯不守秩序者的时候 ,各种各样的惩罚就会接踵而来 ,以至于一些学校将这类学生视为另类 ,白眼相待 ,甚至闹出评选最差学生的闹剧,类似这些惩罚行为在小学里尤其多。这些惩罚行为往往会激发学生的逆反心理,让学生的行为变本加厉地,这就偏离了惩戒的初衷。
四.教师的惩戒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会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因为在我们中国,教师惩戒普遍的手段有不少都是体罚或变相体罚,教师扇学生耳光,罚学生站立、蹲墙角、扎马步??的现象并不少见,我曾经就有同学在课上被老师当众扇耳光的。①首先,教育惩戒会对学生的身体健康。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对学生造成不好的影响,甚至对学生造成终生影响:在中小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竟拧下了学生的耳垂。②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学生畏于教师的体罚,只得囿于教师规定的条条框框之中,学生的智慧难以萌发出来,学生的聪明才智不敢发挥,久而久之,学生自甘于平庸听话,我们的教育便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得好:“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瓦特、牛顿、爱迪生们如果整天处于教鞭的威慑之下,他们的聪明才智怎样去发挥?又怎能发挥?③再次,体罚严重伤害了学生自尊心。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伤害,往往是学生走下坡路的开始。有些学生经常受到粗暴的训斥、体罚,自尊心、自信心丧失,自暴自弃,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老油条”。过度体罚的结果,只能使孩子消极适应环境,产生逆反心理,结果事与愿违。有些学生遭体罚后觉得无脸见人,干脆不再到校学习,有的甚至为此逃学离家,以至在一些不良外因的引诱下走上犯罪道路,有的甚至过早地为自己年轻的生命划上了句号。④最后,体罚影响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使学生形成冷漠孤僻、敌视和心理闭锁等畸形变态心理。经常受到打骂的学生,平时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唯恐被教师体罚。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自卑胆小撒谎的性格。这正如马卡连柯所
说:“打骂和过分的严厉只能让儿童说谎,变成怯懦的人,同时养成儿童的残忍性。”
从教师方面看:体罚不仅降低了教师的威信,而且当教师实施体罚之时,正好表明了他的失助与无能。一个教师,简单地以体罚管教学生,是把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简单化,它往往铸成一种错误的行为模式,其消极影响是难以消除的。库宁等人的研究表明,使用体罚大大降低了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从师生关系看:体罚造成了师生间的隔阂,扩大了师生间的感情距离,不但很难形成向师性,反而造成学生对老师的反感和对抗情绪,不利于施教。学生当面不敢说,背后则不服。这样,实现教育目的也就落空了。体罚使学生精神压抑,负担沉重,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有些学生受到体罚,感到非常委屈、恐惧,教师讲什么一句也听不进去,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成绩。体罚还影响着教师与家长、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很多家长往往“授权”教师:“孩子在学校不听话,尽管打”。但教师真的体罚学生时,谁的家长又愿意自己的孩子挨打呢?家长往往谴责老师,有的甚至拉着孩子找到学校或对簿公堂,造成很多社会问题。
中国的国情不同于其他国家,一些传统思想在中国人民心中根深蒂固,即使教育惩戒是从古代沿袭来的,但是现代学生犯了错误就有可能会记过,然后又收录到个人的成长档案袋里,在开放的国外这无所谓,但是在保守的中国就会被人们另眼相待,也许还会伴随终生,这对学生来说惩罚太过严重。所以我认为既然不能够实施好教育惩戒,那干脆就取消,教师应当有足够的耐心,有爱心去帮助犯错误的学生而不是去惩罚他们。
参考文献:
1. 《关于教育惩戒几个问题的思考》,廖一明,《江西教育科研》2004年第 7期
2.《教育惩戒,惩还是不惩? 》[N]. 中国教育报, 2003, (2003-07-12)
3. 《我国中小学教师无度惩戒现象的分析》王辉,《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
10期
作文十:《惩戒教育》900字
王文通,S01114026
关于“问题少年训练营”的看法
在我看来,问题少年训练营的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现行的教育体制已经不足以去改变这些问题少年,此时再去讨论“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的正确性没有任何意义。老师很多,但学生的数量更是庞大,与此对应的是能够处理问题的老师数量与问题少年的数量、老师能够处理的问题与问题少年的问题都是不成对比的。在现今社会,我并不太相信老师的实力,反而更加“看好”问题少年的问题。
问题少年训练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少管所相提并论,只不过问题少年的问题多处于道德层面,所犯是不足以应用到法律上的可笑的可悲的人生失误。不懂得换位思考,便可以将他们的问题完全概括,他们多被家人送到训练营,因为家人不能狠心去教育,只是时常感慨为什么孩子不能体谅自己的良苦用心和辛苦付出,继而无法“感化”孩子。徐向阳的教育方法抓住了这个关键点,训练营是封闭式的,带有惩戒性质,同时也利用了国人自古以来的英雄崇拜思想去影响这些孩子。从徐向阳的“魔鬼父亲”称号可以看出徐向阳对这些孩子的影响是良性的深刻的,徐向阳在训练营里投入了更多的亲情教育,在学生体验痛苦的同时进行亲情感化,这是很多家庭式教育尤其是城市家庭不能相比的。
曾经在网络风靡一时的感恩教育是很多迷途的孩子回归正途,善待亲人,这使义务教育的目的得到升华。感恩教育是将过来人的正确
的观点灌输与学生,而徐向阳的特殊惩戒教育则是在军事化的管理与学习之下让学生自己去体悟一些过去失去的东西,考虑到学生个人的心理和性格,感恩教育的时效性还是要比徐向阳的训练营时效性少了一些。
问题少年训练营承受着很大的舆论压力,这也可以理解。太多的训练营鱼目混珠,高举教育问题少年实际是在敛财而引起的一个又一个肆意伤害学生的案例使很多人对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的误解。在高自由高人权的社会,多数人看好徐向阳的教育目的但是不看好徐向阳的教育方式,但是考虑到没有更好的教育方式或者说更好的教育方式不能普及,训练营的存在还是可以理解和支持的。训练营,无论是目的还是方式在新的短暂的时间内都是没有错的,它也在进步,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谁在办理这样训练营和怎样办理这样的训练营。徐向阳的观点不排除极端,但是它也在不断的完善,我们不能因为婴儿短期内没有创造财富而谋杀他,更多的关注与共同努力去完善这种特殊的教育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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