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防范非法集资征文》1400字
远离非法集资征文
——高邮市第一中学 高二(4)班 赵明星
李嘉诚曾经说过,他做生意有个原则:既考虑自己能赚多少,也要考虑对方能赚多少。最后李嘉诚成了富豪。
现在社会渴望成为李嘉诚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如何变得富有,变得和他一样的却是非常艰难。面对各种经济诱惑,我们是否能够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十分重要的。
近来,社会上流传非法集资,其实它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看来,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无非是以下几点:
1. 不少人有“发横财”想法,企图不劳而获。
2. 在投资前调查工作不够详细,对集资者的底细了解不深。
3. 明明知道存在风险,却为了“暴富”,不惜赌上一把。
4. 法律观念淡薄,不知什么是非法集资。 对此,我有那么几点看法。首先不能参与非法集资。简单的说就是:我们既要不信“非”,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上当;如果当了受害者,更要不参与做害人者。所以我们不但要自己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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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要以一个公民的良心和责任,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这一祸国殃民的非法行径。最近侦破的一起非法集资案中,某女士先是经人介绍在一家非法融资机构存款,后来在对方6%的“好处费”诱惑下代为揽储。不久,对方人去楼空,卷走数百万资款。该女士不是悬崖勒马,及时报案,而继续大肆集资,企图填补黑洞,结果东窗事发,领刑六年,酿成了人财两空、害人害己的悲剧。
其次不要轻信熟人“热心”。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故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可想而知。西安市公安局前不久破获的一起诈骗金额达1.4亿元,全国18个省、市的27万群众受骗的非法集资案,犯罪嫌疑人也正是采用了这种类似传销的熟人骗熟人方式。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也得多长个心眼儿。
再有,那就是面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对于宣传者天花乱坠的语言,给出的利润,要时刻记住天上不会掉下来馅饼的。纵观本类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像万里大造林案、兴邦仙人掌种植等大案,无不以各种名目的“致富项目”、“发财捷径”粉墨登场,通过许诺高额利息,诱使那些急于找到投资、赚钱门路的人上当受骗。因此,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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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还有,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学习获得更多的知识,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遵守宪法和法律,通过正当的途径就业、获得报酬。在往届大学生毕业中,因找不到自己合意的工作而成为集资者的一份子也不在少数。所以我们要
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使自己更为强大,面对小小的诱惑毫不动心。
其实,在很早以前,马克思说过
所以说只要有人性的贪婪,就有非法集资的市场;只要心里还有贪婪,就有被非法集资套牢的危险。根本不要指望各式各样的非法集资会销声匿迹,恐怕在人类历史中它还将以不同形式长期存在,也不应该过多地迁怒于他人和执政者,毕竟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物质上的贪婪往往意味着精神上的贫乏,在物欲横飞的今天,我们要牢记
最后我要奉劝所有以身试法的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远离非法集资,让我们从预防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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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二:《防范非法集资》2500字
防范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手段
1、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收益与风险是相对的,越高的收益面对的是更高的风险。非法集资团伙承诺给投资者的收益往往达到20%甚至更高。需要注意的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可能涉嫌发放高利贷,这部分投资是不受法律保障的。以目前为例,银行五年及以上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为4.9%,投资收益超过19.6%的项目需要谨慎。
2、编造虚假投资项目
虚假项目包括:虚假房地产投资、虚假企业入股、虚假贵金属投资、虚假创业项目
例如:谎称投资房地产,来弥补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产生的资金缺口。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这时,您需要警惕这家公司的资金状况了,甚至这个所谓的房地产项目并不存在。
3、明星造势,虚假宣传
非法集资团伙请明星代言来宣传自己的虚假项目,投资者不可盲目追求明星效应。
4、互联网金融、网络宣传
投资者利用时下热门的“互联网金融”概念,制作一个网站或手—————————————————————————————————————————————————————
机app来吸引投资者在网上投资。投资者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网上理财都是合法的,相反网上理财需要格外谨慎。
5、混淆投资与理财的概念
非法集资团伙利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是投资者失去判断。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谎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6、装点门面,迷惑投资者
非法集资团伙往往将门面仿造银行风格进行豪华装修迷惑消费者。不法集团办理有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可是从事金融工作必须办理有相关牌照,非法集资团伙即使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也不一定具有金融行业的资格。
7、警惕房地产中介非法集资
在二手房交易或租赁房屋时,某些中介机构会要求租房人将房款交给中介,再由中介机构将房款转交给出租人。非法集资团伙利用中介机构办理售房租房手续的时间,将房款对外进行短期贷款。该贷款时间非常短,通常只有一两个星期,当时风险极大。因为房地产中介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商业贷款资质,对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也没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且没有风险管控,存在极大的违约风险,在此提醒您,在办理二手房交易或租赁时,尽量不要通过中介机构缴纳房款。
非法集资项目与正规理财投资项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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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互联网非法集资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是一次重大的金融创新,在目前属于快速发展阶段,许多民众多互联网金融了解并不多。非法集资团伙常会利用民众在互联网金融上的知识漏洞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为了防范互联网非法集资,我们需要对此有一定的了解。
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
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具体代表有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如今,网购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网购支付时请选择主流的支
付平台(如支付宝、微信)进行支付。请勿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或其他信息。
2、P2P网贷
点对点借贷平台,出借人通过第三方网贷平台将资金出借给贷款人并获得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更高的收益。
互联网贷款一般采用纯线上模式,不结合线下审核,缺乏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偿还能力进行真实、有效的评估,具有一定的虚拟性。—————————————————————————————————————————————————————
有的网贷平台甚至虚拟借款人、虚拟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资人投资。
网贷是一个新兴的金融工具、发展历程不过区区几年,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 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甚至是恶意融资。其组织架构中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许多平台由此产生大量坏账,最终只能跑路,出借人有可能血本无归。
网贷平台倡议高利率诱惑投资者参与出借资金,需要强调的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一旦贷款人或平台跑路,法律无法保护您的非法收益。
3、众筹
众筹大意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通过众筹平台,企业、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及项目,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4、互联网理财
通过互联网销售理财产品。这其中有银行、基金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的理财方案(例如余额宝、理财通等)。但是,许多非法集资团伙利用互联网“一元起投、按天计息、T+0赎回”,某些互联网理财看似“低门槛、高收益、高流动性”需要尤其谨慎,投资者尽量不要贪图那一点高收益通过不知名或口碑较差的互联网渠道理财。 5、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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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它不能完全等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经常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仅仅局限在网络游戏等虚拟空间中。中国央行不承认也不发行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也不一定要有基准货币。投资者切勿轻信非法团伙炒作的虚拟投资。
常见理财收益率及应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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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8000字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参照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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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种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三种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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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四种是以“养老”的旗号吸收公众存款。这类犯罪手法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第五种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是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四、九类需高度警惕的投资活动
,一,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
,二,电话推介、设立大量分支机构推介“投资项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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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流动场所及金融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发放“理财产品”广告,频繁招揽老年人投资~尤其以公开讲座、聚会、馈赠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加入,
,三,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投资、交易为噱头吸引投资~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声称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但并不办理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经营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网上负面信息,
,五,公司注册地、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高管系外籍人员的公司~以公开讲座、演讲等方式吸引投资,
,六,以各种“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广告宣传~以及以大型集会、庆典等方式宣传、推介“投资项目”,
,七,要求向个人账户交付投资款、以现金、POS刷卡等方式交付投资款或者让投资人在境外开立银行账户划转投资款。
,八,收取投资款的账户系以外籍人员尤其是东南亚籍人员身份在境内开立,
,九,声称与银行“战略合作”或者声称群众的资金由银行托管、监管~但实际上仅仅是在银行开立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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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法集资举报方式
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可拨打全省统一的举报热线电话——“961555”。一经查实~将根据《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六、《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非法集资是我国经济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痼疾~有着复杂的经济金融成因。特别是2014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不法分子借机活动等各种因素影响~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案件频发高发~花样翻新~风险蔓延。
非法集资本质上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防控机制。
《意见》由国务院于2015年10月19日印发~是对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全面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二,《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
一是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意见》强调既要解决好浮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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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问题~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减少损失、减少震动。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意见》强调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要防范处置过程中的次生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不断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四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意见》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部际联席会议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意见》关于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是中央层面完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顶层推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对全局性、区域性问题的综合分析~深入研究非法集资的新问题、新情况~把握非法集资规律和动态~加强风险预警~提出改进工作的政策建议。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工作程序~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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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
,四,地方人民政府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职责
《意见》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地方人民政府要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具体而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有效落实以下职责:一是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二是确保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到位、体系完善、机制健全、保障有力,三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明确责任~表彰奖励先进~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四是要进一步规范约束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
,五,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的监督管理职责和要求
《意见》要求~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要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的原则~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真空。一是对需要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二是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三是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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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等~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利用现有的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六,《意见》提出“以防为主、及时化解”的具体内容
一是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群防群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进一步发挥好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作用~推动有关信息依法共享。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大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做到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综合运用各类手段~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对非法集资主体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三是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确保分支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加强金融机构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分析~及早发现并报告非法集资资金动向。四是发动群众防范预警。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正面激励~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广大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
,七,《意见》对处置跨省案件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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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对跨省案件处置原则作出统一要求~可以概括为“三统两分”~即: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同时~对牵头省份、协办省份提出了具体要求。牵头省份要积极主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协办省份要大力支持配合~切实履行协作义务。要强化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商及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共同解决办案难题~提高案件查处效率。
,八,《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
《意见》明确要求~一是建立部际联席会议统一规划~宣传主管部门协调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指导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省,区、市,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二是加大顶层引领和推动力度。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总体规划~推动全国范围内宣传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组织协调中央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三是深入推进地方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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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九,通过深化改革实现“防治结合、疏堵并举”的措施
一是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二是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大幅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完善民间借贷日常信息监测机制~引导民间借贷利率合理化。推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全国统一、公开、透明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保持较快速度发展~资金需求旺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民间融资活动较为活跃。2015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的影响~各类不规范民间投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集中暴露~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频发~非法集资案件数、涉案金额数、参与集资人数均持续攀升~全省各设区市均有涉及~大部分县,市、区,均有发生。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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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高风险领域不断扩大~非法集资风险从农业、林业、商业经营、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不断扩散至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民办养老机构等领域。个别县域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对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造成较大威胁。
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我省于2016年1月印发了《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二,《实施意见》强调的重点领域防控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坚决依法惩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房地产开发、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高发领域~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典当行、私募基金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职责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发挥靠近基层一线~资源统筹调动的优势~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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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稳定等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到位、体系完善、机制健全、保障有力。
,四,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职责
《实施意见》强调~对需要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典当行由省商务厅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养老机构由省民政厅负责~民办院校由省教育厅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由江西银监局负责~证券、期货、基金等由江西证监局负责~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由江西保监局负责,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领域由省农业厅负责~林业领域由省林业厅负责~房地产开发领域由省住建厅负责~旅游庄园开发由省旅发委负责,对暂时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行业领域~由省工商局制定专门的监督管理办法~负责该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五,《实施意见》对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提出的工作要求
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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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息化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整合分析工商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和资金异动信息、公安部门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信访部门投诉信息、网络舆情信息、各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信息等~发现非法集资风险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
,六,《实施意见》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出的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对一般工商企业~各市、县,区,要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对非法集资风险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果。
,七,《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机构监测防控的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中央驻赣金融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分支机构和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由人民银行南昌中支牵头~会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报告机制和问责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在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定时归集向人民银行南昌中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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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实施意见》对打击涉嫌非法集资违法广告提出的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广告监管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督促媒体落实广告发布三级审查责任~封堵非法集资活动传播渠道。省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电邮等社交媒体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资通过网络、通信工具传播。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村,居,委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做好街头传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阻止非法集资在线下传播。
八、《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一,举报奖励的条件
一是举报人提供实名、联系方式~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和证据,二是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三是举报内容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终局处理。
,二,举报奖励的原则
同一事实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举报时间在先的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举报同一事实的~不给予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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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报奖励的级别和额度
1.一级举报及奖励: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详细事实、线索及关键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犯罪事实相符~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按照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罚没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2000元。
2.二级举报及奖励: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事实、线索~未提供直接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且举报内容涉嫌犯罪~按照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罚没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
3.三级举报及奖励: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的事实、线索~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按涉案罚没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
对全国或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要案的举报~经报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奖励数额按照罚没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可不受以上限制。
,四,奖励程序
非法集资行为查处部门应当在对非法集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收到法院生效判决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意见~报同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打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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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采取“一案一议”或集中处理的方式对举报线索进行审核并发放奖励~采取集中处理的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特别重要的线索应及时予以认定并发放奖励。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领取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案件查处机关同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奖金。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放弃奖励。
,五,举报人人身安全保障措施
举报奖励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举报人人身安全因举报行为受到威胁要求提供保护的~举报奖励工作部门应当提供或通知同级公安部门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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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四:《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1400字
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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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
非法集?资承?诺书? ?承 ?诺 ?书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
二、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
三、?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四、?不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五、?不虚?报、?抽逃?注册??资本金。? ?
六、??不搞虚假?广告?宣传?、不?搞非?法集?资广?告宣??传。 ?
七、??不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活动?。? ?
八、不?从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
九、?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 ?
承诺?人:? ?
年月日?篇二?:?
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及?经营??范围提示? ?全县广?大市?民:? ?
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吸收?公众?存款?和?
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
小额贷??款。特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特此?承诺? ?单位?:XX?X?篇三:??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定稿?)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 ?申请?人已收?到《?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对?告知?书中?的法?律、??法规和内?容?不存在?任何?疑问?,现?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集?资资??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自?律,?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
二、?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开展?的反?对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反对?非法??集资知识?。? ?
三、积?极参?与、?支持?政府?部门?所倡?导的?反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查处?非法?集资?工作?。?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
特此?承诺? ?申请市?场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投资?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市?场主?体公?章,?设立?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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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五:《防范非法集资,微信软文》3400字
“慧眼·守信·明责”防范非法集资,依法合规经营
第一部分:“慧眼”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近年来中国金融业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一些金融领域本身固有的弊端也随着凸显出来,“非法集资”便是近年来金融领域最为头疼的一个问题。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形式和危害
“非法集资”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羊皮”是指它具有很高的欺骗性,“刚性兑付+高回报+政府背书(商业增信)”是“非法集资”构成的黄金三要素,即不法机构往往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人还本付息,并允诺高额回报,同时或假借国家发展政策,或用地方政府批文、担保(保险)合同作为背书。
把“非法集资”比作“狼”是因为它的危害巨大,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因此消费者一定要特别注意“非法集资”,以免遭受损失。
三、相关案例
【案情介绍】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张某,在1997年至2007年十年时间里利用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以到期返回本金并支付高额回报为诱饵,虚构险种,私刻公司印章制作假保险单证,欺骗被害人,收取“保险费”共计人民币2千余万元,骗取款项除用于支付被害人到期的高额利息外,其余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止,尚有集资款人民币近5百万元无法归还。
【处理结果】最终,张某因集资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思考与启示】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员工或营销人员以假单证、私刻印章、承诺高息等手法进行集资诈骗活动,已成为整个保险行业的一种新型金融犯罪,集资诈骗案件也成为一个新的风险点,诸如此类集资诈骗案件在同业公司已有发生。
本案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广泛,不仅给涉案保险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和健康发展,同时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不良负面影响。
此类案件除应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管理以外,同时还应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警惕性,对于发现的可疑保单或宣传材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不给非法集资行为以可乘之机。
四、消费者如何防范保险业非法集资
消费者若要生成一双“慧眼”防范非法集资,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保险投资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普遍在4%-5%左右,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均会严格按照保单合同履行相应承诺。非法金融产品收益虽高,但高收益伴随高风险,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不可能一夜暴富,切忌心存侥幸。
2、坚守“六不”原则,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3、消费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第二部分“明责”篇
一、保险的定义
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二、保险业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形式
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上述三种形式中两种都是以保险从业人员为犯罪主体,因此保险从业人员更
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特点
保险行业作为金融领域的三驾马车之一,也同样面临“非法集资”的问题并有其特殊性。一般来说,保险行业“非法集资”的特点如下:
1.承诺高额回报。涉案人往往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进行集资。
2.假借保险名义仍是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涉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假借办理“团体年金保险”名义,或者以投资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进行集资。
3.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凸显。这类案件并不是由保险从业人员主导的,一旦案发,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主犯,往往人去楼空。
4.以伪造的单证、私刻的公司印章为工具。涉案人往往出具假保单或者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以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收据代替发票甚至真接手写欠条,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的公章,骗取资金。
5.利用职务便利诱骗。涉案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事人信任,从而骗取资金。
四、我国关于非法集资的法律处罚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相关案例
【案情介绍】2013年3月,某大型险企核查客户投诉时发现,原南阳分公司营业部经理刘跃峰、员工马朝强以销售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名义,向客户承诺
2.6%-5.3%不等的年利率,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涉及客户300余人,造成资金缺口1500多万元。
【处理结果】2013年4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刘跃峰、马
朝强逮捕。目前,该大型险企已垫付受骗群众资金1500万元。
【思考与启示】近年来,有些不法分子以保险、信托等金融投资为幌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以高额回报、提供免费旅游、奖励汽车等形式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欺骗社会公众投资。一些投资群众不明真相,为贪图小利,轻信虚假宣传,进行所谓投资,结果导致血本无归。本案中,投资群众由于缺少对保险产品的了解,轻信了被告人的虚假宣传,从而导致被骗。告诫人们天上不会掉馅饼,要珍惜一生血汗,理性选择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部分“守信”篇
管理人员是一个企业的枢纽,在防范非法集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保险行业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合规意识严防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
一、保险公司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1、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各部门要定期提交关于处置非法集资问题的总结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计划。
2、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公司各级机构均应当加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要建立包括资金监测、舆情监测、投诉监测、人员往来监测在内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要创新风险监测预警方法,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强非法集资风险识别预警。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二、保险机构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应对遵循的原则
由公司总裁室领导,各分管总主抓,审计部监督检查,总公司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各负其责,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作文六:《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2300字
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专题]。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非法集资涉及面广、破坏性强、危害极大,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促进全市金融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要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
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宜昌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定的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落实。
联席会议应及时通报宣传主管部门。宣传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发现并通报的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近期,要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规划方案《非法集资防范处置方案》(://.unjs.)。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
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大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应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查处和督促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善后处置与维护稳定工作。各级联席会议及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非法集资案件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会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负责组织督促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没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债权债务清理、督促相关企业或个人清退。
五、改善信用环境。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
服务需求
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要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方针。要采取综合措施,改善信用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要创造条件增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布局网点,增设新的金融机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仅要进一步鼓励引进项目,发展经济,而且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经营状况披露不畅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有条件的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促进银企沟通与合作,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对非法集资实施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由宜昌银监分局牵头,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经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管理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负责制定、组织实施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的
宣传教育规划,对成员单位和各地开展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各相关部门要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分工合作,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处置工作合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把好一线关,将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机构和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处置责任,从建立工作机制到监测预警、风险提示、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维护稳定、宣传教育、规制建设等各个环节和层面,都要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怠于履职或者不认真履职者,尤其是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升级,以致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作文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1100字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通过学习如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我学到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了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是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
所谓非法集资就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事实上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活动,出资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资金大多被挪作他用,中饱私囊;活动中少数出资人侥幸获得回报,但往往都是拆东墙补西墙,给大多数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对此,我们要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 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
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其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作为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对非法集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作文八:《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800字
关于开展防范和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银监会党委工作部署,按照****文件精神,为有效应对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有针对性地提示非法集资风险,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存款人和消费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为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履行本支行的社会责任,我行开展了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将本活动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行领导高度重视,于****日召开工作会议,学习***文件内容。同时,经过讨论,结合行实际,制定《****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并成立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宣传活动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汇总本次活动各阶段活动情况,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工作联系部门为 。
二、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结合实际,迅速将本次活动方案内容下发到各网点,同时,利用网页宣传栏,由领导小组牵头,认真组织学习,使全行上下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充分认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全行员工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开展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2、形式多样,加强宣传。一是在各网点宣传栏张贴有关非法集资的宣传内容,张贴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标语,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有条件的网点充分利用电子广告屏幕,不间断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开展对客户和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二是一线员工向客户宣传增强金融安全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发放宣传单、向客户讲解等方式,引导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融资理财理念,提高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能力。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如何判断非法集资的特征,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作文九:《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1200字
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多样,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隐蔽性较强,致使广大群众难辨是非,上当受骗,严重危害了社会与金融的稳定。为帮助广大群众提高甄别是非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特征,识别非法集资的形式,深刻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投资风险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赣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赣州金融网从2012年1月起,将通过各种报道形式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宣传实效,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依法合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蔓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共建美好和谐家园。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基本特征?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有什么风险?
个人如何避免卷入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什么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如何识别非法公开发行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股市热引发了所谓的“地下基金”流行,“地下基金”有什么特征?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目前国家对社会造林是如何规定的?其本质含义是什么?
什么是传销?
传销属于国家禁止的行为,传销主要有哪些危害呢?
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目前证券类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主要表现为哪些?主要有哪些形式?
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证券活动?
“托管造林”的造林方式存在哪些隐患和风险?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作了哪些规定??林木是否可以按照林木所有者的意愿进行采伐?
当前传销组织惯用的欺骗手段有哪些?
对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亿霖集团涉嫌非法经营案
2004年初,赵鹏运服刑期间(2002年7月因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被判刑2年,2004年6月刑满释放),赵代虹利用探狱之机同赵鹏运商议决定…[详情]
辽宁东华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5年6月,辽宁省公安机关破获了营口东华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间,营口东华集团以…[详情]
云南曲靖戴雁、梁莉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自1997年8月至2005年5月,戴雁、梁莉等人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民间“拢会”的方式,先后“拢会”41个,向900余名…[详情]
成都丽金花公司亳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6年1月10日,安徽省公安机关对成都丽金花玫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丽金花公司)法人代表王振华涉…[详情]
长沙中天行房车俱乐部公司集资诈骗案
2004年8月,犯罪嫌疑人高大庆等人注册成立长沙市中天行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以高额固定回报并逐月兑付现金的委托租…[详情]
作文十:《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1200字
? ? ? ?防范非法集?资承诺书
?篇一:
? 非法集?资承诺书 ?承 诺 书?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
? 二、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
? 三、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四?、不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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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虚报、抽?逃注册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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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搞虚?假广告宣传?、不搞非法?集资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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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活动。 ?
? 八、不?从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 九、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
?承诺人:
? 年?月日篇二:?
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及经营范围?提示 全县?广大市民:?
?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 小额贷?款。特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特?此承诺 单?位:XXX?篇三:
?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定?稿)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 ?申请人已收?到《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对告?知书中的法?律、法规和?内容不存在?任何疑问,?现郑重承诺?:
?一、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活动,?不使用非法?集资资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自?律,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
? 二、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开展的?反对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反?对非法集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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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积极?参与、支持?政府部门所?倡导的反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查处非法集?资工作。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
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市场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承办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全体?投资人(盖?章、签名)?:
? 年 月 ?日 (市场?主体公章,?设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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