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我家的珍宝》400字
我家的珍宝
我家最最最最宝贝的珍宝,莫过于我的丑姑娘。
突然想说说她,因为看到这张信纸。我也有几张和信纸一样姑娘牵着我手指的照片。很乖!希望这双手一直可以被姑娘牵着,给她以扶持和关爱。相信每个当老娘的都有这样的期望,无论子女是1岁还是20岁。
我是有名的“恶妈”,在家就是我对姑娘最凶最严,就没把她当作一个一岁的小女孩在对待。
记得当初还在读书时,一节英语口语课,老师让用英文表述“如果你有了孩子”。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时课上我的表述:“如果我以后有了儿子或是女儿,我希望能和他做朋友。这种想法是好的,但不知道随着年龄的增长,想法会不会改变,到时是不是真的做得到。。。。。”。
我现在想说,十多年后,我有了女儿,想法依然没变。
可是我老公又说了:不一样的,你的想法是好的,很多家长都是这样想的,但是很难有真正做到的。因为责任不同了。等姑娘再大一点,你就会发现了。
唉。。。和孩子做朋友,真的有那么难吗?还是说我高估了自己呢?但愿我能说到做到!
姑娘是我家的珍宝,她的健康成长,是我的期望和责任;姑娘是我的珍宝,我会用我毕生的心力保护她!
作文二:《[优秀作文]飞吧,那才是你真正的家》800字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动物,它们都是我们关爱的对象。只要我们愿意向它们伸出双手,就能收获一份不一样的友谊。
记得有一天,我家阳台上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只受了伤的小鸟。小鸟的羽毛如雪,尖尖的嘴巴是灰色的,此刻,它正落在我家阳台上,腿部鲜血直流,染红了洁白的羽毛。
我急忙用双手捧着它,把它放到一个安全舒适的地方,请来爸爸帮忙处理它的伤口,它好像知道我们是在帮助它,在给它消毒、包扎伤口的过程中它很安静地配合着。
我用几根小树枝和干净的毛巾给它做了一个简单又舒适的小窝。每天我都要去看望它,给它喂食。刚开始它对我可戒备了,总是往后退,用警惕的眼神盯着我,随着时光的流失,它渐渐的读懂了我的友好,只要我一出现,它就围着我开心地叫个不停,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好像在说:“我的好朋友,你终于出现了,知道吗,我一直在想你!”
小鸟的伤口渐渐愈合了,我高兴得欢呼雀跃,可是它没精打采的,好像生病了似的,无论我怎么逗它,它总是一副垂头丧气样子,对我不理不睬,我很疑惑地去问妈妈,妈妈告诉我,小鸟想家了,想它妈妈了。“我们是好朋友呀,它为什么要离开我?”“傻孩子,鸟儿本来就是属于大自然的,你应该让小鸟回归大自然,让它在蓝天下自由地飞翔……”
让我放飞小鸟,我是多么的不舍。我左右为难地想着该怎么办才好,经过几天的思想煎熬,我决定把小鸟放回它真正的家,,属于它的那片蓝天。
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我把小鸟捧在我的手心里,“再见了,我可爱的小鸟!”我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它小巧玲珑的脑袋,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当我放飞它的一刹那,我的心情是那么沉重。可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突然降临——小鸟居然又飞回来了,用它的小脑袋蹭了蹭我的脸,又飞走了……
它虽然离开了我,但我忘不了它。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正是它们与人类一起构成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关爱它们呢?
作文三:《那才是生命的真谛》500字
窗外正下着雨,外面的那些远山远树半隐半现在一片苍茫里。我独自坐在窗前。我的思绪始终飘浮在窗外那斜阳细雨中。“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萧索、落寞与孤独,刺激着我的心灵。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同样面对半杯苦水,甲说:“我已经喝过一半了。”乙说:“我还有一半没喝呢。”两句话的意思似乎没什么差别,都只剩下半杯苦水没喝。其实,二者的区别是很大的。其区别在于:甲不想再喝了,也许就要去享受安适的甜蜜了,而乙却意味着要继续喝完剩下的半杯苦水。从这一简单的故事,可看出一个人对待生命的态度。面临着困苦,逃避的人虽然不甘心暗淡却注定要活得平庸;只有承受困苦的人才可以在消灭困苦的过程中赢得内心的光明与坚强,才能实现生命的真谛。
生命的意义不仅在于维持一种生理程序,更重要是满足精神上的渴望。所谓快乐、幸福,完全是一种内心感应,一种蕴含着平安、满足、温暖、舒畅等诸多美好情愫的强烈感受。好环境并不一定能够充实人的心灵,有时候外界的热烈、顺畅可以满足你一时的虚荣,却无法帮你留住长久的快乐。坏条件也不一定就昭示着恶运,因为真实的幸福不是以别人艳羡的目光来衬托自己的伟岸,而是一种追求情怀和创造感觉的维持。所以,人生永远不能慵懒,永远不能让精神枯萎,永远不能让岁月在无聊无趣中白白地流逝;要清醒,要坚守,要恒久,即使面临最严酷的现实,也要坦然真诚相待,用诚实的心灵、诚实的劳动获取幸福和欢乐,那才是生命的真谛。
作文四:《那才是我的世界-郑俊英》400字
那才是我的世界(???? ???)郑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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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五:《那才是最酷的出行工具》1900字
那才是最酷的出行工具
深夜入住哥本哈根酒店,清早醒来,外面飘着雪花。俯身望向窗外的街道,仍有人在雪中跑步晨练。车道上,骑车上班的人们迎风冒雪。饭店附近的湖面上,还没完全结冰,几只野鸭子自在地游戏,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的画面跃然眼前。
我们去酒店附近的街上走走。经过一所小学,看见前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大多是骑自行车而来,当然也有不少家长牵着孩子的小手步行来校,而开汽车送孩子上学的几乎凤毛麟角……丹麦人崇尚节能环保,就在这生活的点点滴滴中体现。
我们一路走,一路观察。无论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骑自行车人的身影。特别是在红绿灯闪烁的路口,有时自行车还排起了长队,蔚为壮观。这场景,对我们这些来自曾称为“自行车大国”的中国人来说,倍感亲切。
在街边巷口,有一排排自行车整齐停放着,不少自行车前筐是用柳条编的,缠绕花环,自然美观。这即是丹麦人的生活细节,既讲究节能环保,又不失艺术品位。
哥本哈根是国际自行车联盟授予的世界第一座“自行车城”的城市。哥本哈根人骑自行车并非像中国贫困年代那样,是不得已而为之。丹麦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2009年人均GDP56115美元,排名世界第5。因为工业化“出道早”,又赶上了廉价石油时代,丹麦人生活丰裕,当年汽车也曾快速增长,出现城市道路拥堵。不料20世纪70年代发生了两次世界石油危机,丹麦也饱尝能源紧缩的困境,这使得丹麦痛下决心:坚定选择节能减排的长期国策,并且始终如一。
在国策驱动下,绿色交通工具自行车也随之风行起来。从20世纪80年代起,哥本哈根就大力修建自行车道,到1995年已经达到300多公里。如今丹麦全国有数千公里的自行车道,还专门修订法律,允许自行车上轮渡、上火车、上长途客车,使自行车在全国城乡畅行无阻。
在哥本哈根,自行车道有两种,一种是独立设置的专行道,没有机动车和红绿灯的干扰。另一种自行车道是与机动车道伴行的,但各有独立的高度,即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从高度上依次分开,互不干扰。现在哥本哈根共有350条自行车专用道和40条绿色快捷自行车路线。市内所有交通信号灯变化的频率是按照自行车的平均速度设置的,非常便利于骑车人。
在自行车发展优先的原则指导下,政府对汽车实行高税收。在丹麦买一辆私家车需要缴纳205%的税收,高额养车费用也促使许多人考虑骑自行车出行。
目前,哥本哈根市的目标是成为世界自行车骑行者环境最好的城市。希望到2015年至少有50%的人骑自行车上下班。在这个目标下,市政府大力改善自行车出行条件:市区主要干道上都有明显的自行车道,建设更多的自行车专用道;延长自行车路线,逐步实现覆盖整个市区的自行车道路网络;在最拥堵路段建设更安全的设施;设更多免费的自行车停车场。
在丹麦,自行车为首选出行工具,其次是公共交通,再其次才是私家车。大多数丹麦人在城市里很少开车,而是骑车。去较远的地方,才会坐地铁或开车。丹麦的孩子从小就学会骑自行车,丹麦人也常爱举家骑车短途旅行。
丹麦的自行车文化有个突出特点,不论高官还是百姓,无论白领还是学生,人人都骑自行车,人人爱骑自行车。就连丹麦王储也同样喜欢骑自行车。
在许多国家,着便装时骑自行车,着正装就改用别的交通工具。丹麦人可不顾忌这个,许多政府官员、公司白领,都大大方方地穿西装打领带骑自行车,经常可以看到内阁部长、财团大亨、社会名流骑着自行车,在大街上疾驰而过。
对丹麦人而言,自行车不仅是一种交通工具,而且是一种现代而又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哥本哈根人看来,骑自行车出行优越性诸多,一是便捷,不必为交通拥堵浪费时间。二是节能环保,从自身做起。哥本哈根人清楚,如果每天以自行车代替开车上班,按车程5公里计算,每人每年可减少300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三是可运动健身,省钱省心。丹麦人向来崇尚健康节俭的生活,不追求奢华。
如今,自行车已成为哥本哈根的城市文化符号。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丹麦展馆的形象展品,除了那尊经典的“美人鱼”铜像外,就是展馆内外无处不在的自行车了。当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哥本哈根时,市政府赠送的一份官方礼物就是一辆特别设计的自行车,名为“城市自行车号”。
低碳城市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哥本哈根以低碳城市为荣,以经济发展的代价最小化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愿景,更以建设零碳城市为未来目标。哥本哈根人深知低碳生活时代的到来不可逆转,他们不愿意留下过多“碳足迹”。他们理性科学的生活方式,他们骑自行车的风尚,将给世界,特别是生活在东方大国的中国人带来许多有益启示。
刘海兰摘自《留学生》2011年7月
作文六:《[优秀作文]六月有奖征文:她说,那才是路的尽头》7200字
六月有奖征文:她说,那才是路的尽头
什么时候才是最幸福的时候?
不知道。
一
【黄昏路,夕阳斜。我的手执在你的手里,一步一步,走向家路。突发奇想,我问:要是我走丢了那该怎么办?】
男子很早就去镇里的幼儿园接孩子了。
走小路,这一路起码要走一小时才可以到。走大路,要是打车去,不到二十分钟就到镇上了。可是家里的条件不够富裕,只要他每天提早一个小时去接孩子就好了,只要他的脚可以多走很多步就好了。
这是条黄泥铺的羊肠小道,好长好长。春天来了,这条通往镇上的羊肠小道边开满了像星星般的野花。有白色的,有黄色的,有红色的,有很多很多颜色五彩缤纷的装饰了这条原本很单调的小路。
男子今年三十四,单身,姓冷。没有结过婚,可是没有结过婚何来的孩子呢?在村里的人就无不赞扬这样一个的男子。有一年冬天下着很大的雪,他在屋内睡得好好的,突然就好像听到有小孩子的哭泣声。然后他就起来披上衣服,随着那一阵哭声寻去。走到去小镇的羊肠小道上,便看见一个篮子被雪盖了一大半在小路中央,里面还有个雪白雪白的婴儿。孩子小得就像一个布丁一样,他没有做丝毫犹豫,抱起婴儿就回家了。孩子也与他挺投缘,看见他便不哭了。眼睛就那么盯着他,一直看着,像是很久以前就认识似的。
他便给孩子取了个小名,叫布丁,小布丁。有了这样一个孩子过后,他的生活里开始多了很多欢笑,所以就没打算再娶妻了。后来说到这个孩子的时候,村上的人都说根本就没有听到什么哭泣声,就连住在那条小道边的人家也说没听到。这就奇了,概是这个孩子跟他是前世注定的缘分罢。
前不久,小布丁才开始上学。是春,当这条路上的花儿草儿还是芽的时候,她就去了学校,跟很多很多的小朋友听老师的话,做好玩的游戏,认简单的一二三。她很喜欢上学,每天爸爸来接她的时候,她都用她的小手,手舞足蹈兴奋极了。她告诉爸爸,她会写到八了。她告诉爸爸,她会唱新年歌了。她告诉爸爸,今天玩了老鹰捉小鸡。她告诉爸爸好多好多,多到她不知道怎么说。 他看着他的丫头开心得不知所云的模样,心里也像吃了糖一样蜜。
这回去的路在这一阵一阵的欢乐中变得短了,一下子就走了一半。小布丁不让爸爸抱着她走,她说因为老师说,爸爸很辛苦,布丁会走,所以爸爸就不用辛苦了。听到这里,他惊了一下。老师真的对她说这些了么?还是她自己这
么感觉的?他对她笑着,夸布丁真是个懂事的孩子。布丁笑呵呵的看着他,把手放在他的手里,踩着这小道的黄泥土,真的一点也不累。
可是,小布丁突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她说:爸爸,如果有一天我走远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那该怎么办呢,你会不会来找我?他说:我的丫头,无论你走多远,爸爸都会在路的尽头等你。
乡间的小道,被火红的夕阳照射着,多了色彩。小女孩拉着大人的手,大人紧握丫头的手,一高一矮,他们朝那家的方向走,黄泥路发出一种自然的味道,带着暖暖的香味飘在他们的脸上。从路头到路尽,路上每一处都印过他们的影子。
二
【旧草鞋,新筒靴。上学的孩子们,都有五彩斑斓的靴子。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布丁却没有呢?】
布丁开始问,妈妈在哪儿?
妈妈在很遥远的地方。
有多遥远,那她,什么时候回来呢?
等我们布丁长大了,她就回来了。
布丁已经上二年级了,二年级下学期。不知道她从哪里听来的,就开始嚷嚷着要妈妈了。半夜被梦惊醒,眼泪汪汪的哭着要妈妈,冷亮花了好大的劲才又把她哄睡着了。每每如此,他就难以入睡了。眼睛凝望在窗外那条通向羊肠小道的路,也就是在这条路的尽头,连着羊肠小道的路上曾有一个小篮,篮里有个雪白的婴儿。他的丫头啊,开始想妈妈了。他却不知如何,究竟该怎么办才可以把这股想念埋回八年以前。
到了天快吐白的时候,他才微微小憩一会儿。鸡一叫,他便又起来煮饭,做活了。屋外面正在无声无息的下着小雨,布丁自己就起床刷了牙,也不说昨晚的事。爸爸看见布丁今日没有懒床,开心的笑了。就走过去准备给她扎辫子的时候,她把头偏得远远的,还说,布丁自己会扎辫子了。他的手就那么僵滞在半空,想起她在梦中的呓语:妈妈的手好巧。可以穿打花的毛衣,可以有编在一起的四股辫,可以。。。
可以有好多好多爸爸不会注意到的细节妈妈都看得到,有妈妈真好。他看着他的丫头自己扎的辫子,有点乱有点歪歪扭扭,心里竟然比针扎得还要疼。 吃完早饭,带着雨衣,穿着筒靴,布丁就一个人去上学了。他在家门外望着丫头的背影,单单清清,瘦瘦小小,晨间的第一阵早风抚过脸庞,竟感觉有种很长不去的寒冷。
雨在这一天下得越来越大,下得越来越多。路上的干黄泥都成了稀黄泥了,就像麦田里的泥一样软。很多人都不走这条路,可小布丁却天天走。她穿着小筒靴,小小脚会被泥黏着走不动,肯定会摔倒的,她还那么小。冷亮开始担心了,在家里又是着急又是没有办法。他舍不得给自己买筒靴因为那要花很多钱,他更舍不得他的丫头因为这场大雨会受到一点一滴的伤害。他抬眼,看见屋外那棵柏树周围码了好高的稻草,灵机一动就抓了一大把来,做成了两只稻草鞋,戴上斗篷就忙忙的出去了。
小布丁迈着艰难的步子在与这黏人的泥抗衡,脸上的水不知是斜飘的雨形成的还是害怕流下的眼泪。冷亮隔着老远看见那个弱小的身影在前面,就知道是他可怜的丫头。于是咬咬牙,即便是这稻草鞋已经快烂了,即便是泥进了鞋里浸在皮肤里很冷,他也要快点到丫头面前好抱着他的丫头走。当他看见她脸上的水后,他知道,那是她的眼泪,心里也像在滴血一般在嘤嘤抽泣。
小布丁看见爸爸脚下的几乎成了很旧的草鞋,逼回眼中的泪,笑着说:我知道了,爸爸。因为爸爸穿的是那个鞋,所以小布丁才不可以那么自私的还想要穿花筒靴。
他听着小布丁说的话莫名其妙,于是就刮着她的小鼻子,也笑着说:什么那个鞋,什么花筒靴?
小布丁摇摇头,又迈着步子往前走,走了一小段才说:这是个秘密。
他又追上去,抱起小布丁,小布丁就在怀里乱动,呀呀的不肯他抱,她说:爸爸不该是在这条路的尽头等我么?不该是在那条路的尽头等布丁么?不该是在家里等你的丫头么?同学们说我今天扎的辫子很难看,所以我要快点回去要爸爸帮布丁重新扎一下,这才可以见人。
他听出了布丁说话的潜意识,她明白的,爸爸很辛苦,而布丁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回家。她明白的,爸爸这么好,而那个妈妈却什么也没做,不值得她再去想。他愣在原地,布丁走在前面,他们的眼睛里竟一下子涌出一种感动的眼泪。
三
【十五岁的孩子,都会任性。那是,因为有爸爸可以包容布丁的一切。可如果,任性过头了,结果爱上任性了,你为何还要那么包容呢。】
听说,镇上有户人家要盖房子,花了好多钱雇人帮忙盖呢。
听说,他们盖得是小洋楼,我们同学听了都特别羡慕。
我的爹,你真的真的可不可以不要每天都来学校接我了么?
好,我的丫头,爹不去接你了。
每每如此的说着,可到了布丁放学的时候,他都会食言的依然在校门外痴痴的等候。他的丫头又如何知道,他最近有种莫名的欲望,就是希望可以早点见到她。好像若是晚了,就有种再也见不到的恐惧了。
春,每每都是布丁要升学的季节。从一年级到二年级,从八年级到九年级,从九年级将到高中一年级,布丁已经要步入高中的殿堂了,他的丫头从童孩,活脱脱的变成了一个大姑娘了。
大姑娘开始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开始有了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她会很早很早的就起床,摆弄究竟哪件衣服穿起来才合适。今天阳光灿烂,要穿那件花色的外套,花色的裤子。她会在打扮好了之后,站在爸爸的跟前,转一圈,再转一圈,又转一圈,才问:爸爸,你看我好不好看?
爸爸不知道她口中所谓的好不好看究竟是什么,他也不知道他的丫头如此究竟是为了什么,便说:我的丫头本来就好看。
可是这样的答案并不能够让布丁感到高兴,她只会在听到他这样的回答之后,气冲冲的背着书包跑出家门,连早饭都不吃就去上学了。
爸爸就是这么没创意每次都这么说,一点诚意都看不到。她这么想。
这日上午大晴,下午却下雨了。布丁远远的就看见一个苍老的身影在校外,他手里握着伞,还是新的。而打在他头上的,就是一把用了很多年的旧伞。她顿住脚步,定在原地,不想过去。同学说:那是谁啊,怎么那么像你爸?就这么一瞬间,她感觉无地自容,他怎么可以不遵守他所说过的话呢?怎么可以说过不来接她,最后还是来了。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
她没有迎上去,而是绕道走开。他不知道,她已经长大了么?其实这些都不足以成为一个她瞧不起爸爸的原因,只是因为她那点卑微的自尊心罢了。她怕同学说他,怎么会有个这么丑的爸爸。她怕,别人家的爸爸那么好,而他···
冷亮追上,看见她鄙夷的眼光,愣了一下,还是笑嘻嘻的说,雨下得大了。正好路过这里,就给你送来了。他什么也不说,还是那么的爱他的丫头。好也好,坏也罢,因为听很多人说女儿到了这个年龄都会与父母有极大的代沟,怎么样他都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毕竟也是自己食言在先。
她说,我已经不是小小布丁了。我的爹,你可以叫我冷拾雪么?
好,我的丫头姓冷,名拾雪。
那,为什么丫头会叫拾雪呢?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是说在冬天雪地里捡到的?可说了,她会怎么想他这个爸爸却不是她的亲爸爸。是说她是在下雪的日子出生的?可说了,她会不会又像七年前那样,整天嚷嚷着要妈妈?
实在没有实际的意义,只是觉得好听而已,我的丫头。
四
【若是时光可以冲淡所有的甜蜜,连同那个天真的约定。他宁可,自己承受,也不愿她想起自己曾有过的誓言竟,违背了。】
我爸说,冷拾雪的名,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只是觉得好听而已。
可,听人说名字里有个“拾”字的都是捡来的孩子。不然,你怎么没有妈妈?不然,你爸爸怎么一直都是一个人养你?
也是哦,拾雪这么想。好友一望校外,见爸爸妈妈都来接她了,便跑着出去了。拾雪走在后面,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刚张口就又合下了。她再抬眼一看,竟发现这回没有爸爸的身影,心里复杂的滋味不知是甜还是苦,是开心还是失望。假若,她真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那爸爸···
拾雪闷闷的回到家后,爸爸却不在家。又是无聊,看了一会儿书便出去走了走。不知不觉的就走到了那条羊肠小道,今日是个晴,黄泥巴干干的散发出好闻的泥味。又看小道那边有户人家,便起了想去坐坐的念头。
那家人都出去打工了,只剩下个年近八十的老奶奶。奶奶眼睛似乎有点不中用,只感觉眼前有点黑影便问:谁?是谁来了?
拾雪只是简略的答了下,过路人,就来看看奶奶。
老奶奶不知是老了说话有点摸不着头脑,还是上天这么安排的。她就就在拾雪面前开始讲起十五年前的一件奇事。也就是在这条羊肠小道的头,曾有过一个被遗弃的小摇篮,里面还躺着着个雪白的娃娃。有个男的睡在梦中,忽然
就惊醒了。随着这小孩的啼哭声摸寻到了这里,便把这个婴儿给抱回家养去了。 拾雪听着也道是,真真是件奇事。就问:那男子是谁?奶奶摇摇头,想了半天才想起那人的名字。
这么说着说着天就黑了,拾雪告别了奶奶。又走在羊肠小道上,心里想着偏偏就不是个滋味。任她怎么安慰自己,竟还是徒劳。在羊肠小道的尽头,有灯光一亮一亮的。微微听见爸爸的声音,他说:丫头回来了?
她不答,只是在心中想着奶奶说得那个男子。她问过,是否是奶奶记错他的名了?可奶奶说她记得很清楚,这个人姓冷,名亮。可真真是个孔雀乡的大好人。
拾雪走到冷亮跟前,突然就问:我的爹,可真是叫亮,姓冷?我的爹,可当真在这条路这个地方曾捡到一个雪白的婴儿?这个婴儿后来是否被取名为拾雪,亦姓冷?
冷亮在他的丫头面前,突然就说不出话来。夜晚的风刮着,隐隐约约可以听见冷亮与拾雪的呼吸,仿佛都那么凝重。油灯发出微弱的光,被风吹歪了火苗,要熄不熄,生命微弱般,有点像此时冷亮的心。他的丫头,终是如何得知的?
我的丫头,爹在路的尽头等你。冷亮把油灯放在拾雪的手里,转过身往回家的路走,到另一条路的尽头去等她的丫头,直到丫头到家。
他如此,便是默认了么?他怎么可以,欺骗她?他凭什么,还可以说路的尽头?那,她的亲生父母呢?不,她不可以原谅他。不,她要去找她的爸爸妈妈。
此夜,冷亮在家门口的那条路等了好久。再到羊肠小道那里,地上只见了一盏洒了油的油灯。风吹得越来越裂,吹了一夜。他便在外面,他们之间的路的尽头等了一夜。
五
【我的爹,你在做什么?我的爹,你还在路的尽头么?我的爹,请原谅我的任性。我的爹,对不起,丫头错了。】
她不肯见他。
他的丫头,真的生气了。他的丫头,真的很生气。
黄昏路,每每在累得心很疼的时候,冷亮走到那条黄泥铺的羊肠小道时,就仿佛会有千千万万的幸福向他袭来。泥路上面不仅照满了黄黄的落日光,还溢满了丫头的欢声笑语。从捡到这个丫头的时候开始,再在接丫头放学的时候手舞足蹈的比划在学校里的故事,最后到那双烂的不成样的稻草鞋,一切都还那么如旧温馨的。
今日他去学校接丫头的时候,又是一场无功而返。丫头在看见他的时候,拉着一个女朋友走了另一边,他还没有来得及去追,就正好遇见丫头的班主任走出校门。班主任拉着他的手,与他语重心长的讲,最近拾雪上课不是开小差就是走神。前几天一场集体测试,她一直很好的语文竟然只得了五十三分。数学也差点不及格。问他,拾雪最近究竟发生了什么?
冷亮无力的摇摇头,满心愧疚不知从何说起。都怪他,都怪他啊。一直认为那个秘密就那么藏着捏着就会这样一直好好的过下去。可这世界哪有不透风的墙呢?班主任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好似看懂了什么,有点荒凉,有点背负的太多的东西般。
又是一日。拾雪都在同学家听说过得很好。今日是个晴日,和朋友在外面吃饭。拾雪和好友说着说着就说到了那户修小洋楼的人家,听说小洋楼雇了很
多农村里来的人,一日三十块钱的工资却不包吃。而现在有点空闲的时间,她们便携手而去了。
就在镇上的东街,从东街头行百数十步,便到了。这修洋楼的人家该是何其大富大贵,仅看这请的人数方可知道。在好友在呀呀的发呆赞扬的时候,拾雪却被一个熟悉的背影给吸引住目光。
那双已经粗糙得不成模样的手,如何比以前还要粗糙了?那孤单的背影究竟是什么原因才变得这么荒凉的?那顺着额头滴下的汗水带着点点墨色,怎都没有人给他擦拭呢?他,究竟是在做什么?为了什么才会这么辛苦的在这里只挣那没有饭吃的汗水钱?不,那不可能是爸爸···绝不可能。
她摇着头,不可思议的跑开。眼睛里冒出不知道为什么会溃堤的泪,她渐渐听见自己的内心的呼喊。那不可能是爸爸,爸爸很高很高,而不是像现在这么驼背。爸爸很帅很帅,而不是现在满脸褶子满脸皱纹。爸爸很···爸爸有很多很多她说不出来的好,而现在都在这么一个背影中显得更加清晰了。 她该是回家的时候了,是么?是的吧。她打算今日就回去了的,真的已经原谅爸爸了。下午路过办公室的时候,听见很多的老师说东街那边修小洋楼的人家请的工人,因为在修二楼的时候吊上的石板而不慎跌落,不巧正砸在了一个男子的身上。男子的面容看似五十有余,姓什么的来着?哦,就是姓冷。 她拿在手中的语文作业就在此时哐的一下洒落在地上,办公室里的老师都跑出来看这一阵动静是什么原因惹的,只是看见一个穿着花衣裳的女生慌忙跑下楼的背影。
那个男子是否是叫做冷亮?
是的。
那个男子,是否姓冷,冷热的冷。名亮,明亮的亮?
是的。
那个男子···
是的,是的。小姑娘,你就不要再问了,就是他。就是你说的那个人。 那他人呢?
在西街那边的医院里。
六
【我不记得了,真的不记得什么时候才是我最幸福的时候了。求你,不要再问了,好么?】
有有人问,什么时候才是你最幸福的时候?
她说,她不知道。
他,在她准备回家的那日就那么永远的躺在一家医院里了。那是全世界最烂的医院,没有医术反而说病人在送来的过程中已经死了。那个人,给她留了很多很多的钱,足够她上完大学,能够自食其力。她毅然学医学,为的是谁呢?为的那个人她该叫什么呢?她疯狂的摇着头,说她不知道,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但是,它知道。
孔雀乡有一条通往镇上的小路,它叫羊肠小道。它记得,她是这么说的:爸爸,如果有一天我走远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那该怎么办呢,你会不会来找我?他说:我的丫头,无论你走多远,爸爸都会在路的尽头等你。可是现在路的尽头在哪儿呢?谁才是她的路的尽头呢?谁才是她无论犯了什么错,都还那么包容的人呢?
它知道,曾有双小筒靴和一双稻草鞋曾携手踏在它的身上,他们都曾滴下过感动幸福与伤心的泪水。它吃过他们的眼泪,有甜有酸有苦。它也记得,曾有一盏打翻的油灯落在它的身上烧得它浑身是伤,也烧得他浑身是伤。它还记得,那是个阳光万里的下午,有个穿着花色衣裳的姑娘一个人走在它的身上。小姑娘的花衣裳染满了鲜红的血,它闻出是他的味道了。小姑娘滴着如泉涌的泪水,后悔害怕与,伤心。
再是,小姑娘便再也没走过这条叫羊肠小道的路了。
很多年后的一个晴天,傍晚。夕阳西下,发出辉红的光照在这条泥铺的羊肠小道上,只一阵风,便吹得一个黑衣女子的头发随风轻扬。女子忽的就闻见一股好闻的黄泥味,带着点沧桑的味道。这个味道好久都没有闻到了呢。 羊肠小道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子便是当年的她,她边走着边滴着泪,好酸好酸好熟悉的味道。女子好像做了一个梦般,总是觉得在往前走些,走到路的尽头就会有他的背影。因为他说过,无论何时何地,时光一去不复返也好,自此阴阳相隔也罢,他依然会在丫头路的尽头等她。他所指的路,不只是这条羊肠小道。还有丫头生命里的路,即使他在天堂里,他也会在路的尽头看着他的丫头,指引她做对的事情,走对的路。
对,那个人叫做冷亮。姓冷,冷热的冷,名亮,明亮的亮。她唤作他,爹。 她的爹,她的爹,她的爹,多么好的称呼啊。
当她走到羊肠小道的尽头,也就是曾经有个雪白的婴儿躺在小篮子里的那个地方,拾雪停下脚步,蹲下来,与黄泥路说所有人都听不见的话,她说:黄泥路啊,我又看见我的爹在路的尽头等我了。
有人问,什么时候才是最幸福的时候?
她说,不知道。
她不愿意想起,因为那都是最让人难以忘怀的过往。
她记得,乡下有一条很长很长的羊肠小道,全是黄泥铺的路,最终通向一间瓦砾房子。日间,初升的太阳发出红光万丈,洒在路上,她和他的影子叠在一起,在左边。夜间,初升的明月发出银银清色,印在路上,她和他的影子依然叠在一起,却在右边。
全文完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中学初三:忠信衣
作文七:《永存的珍宝作文》1000字
[永存的珍宝作文]
世上的珍宝无数,有的因时间而改变价值,有的因人而改变价值,永存的珍宝作文。它们自身也许并不珍贵,只是偶然的机遇是它们被誉为稀物,也许随着时间的变化,它们会失去价值。相比之下,有一种珍宝,它的价值无法用任何东西衡量。它永存在世上,而且使人刻骨铭心般地记住它。它就是父爱。
人们歌颂父亲已经很久很久,对父亲自然也是充满敬仰与钦佩,可是人们往往会因为父亲天性的沉默而忽视他。父亲们似乎对这种忽视并不在意,而是更加默默地爱着儿女。我的父亲正是这样一位沉默寡言的父亲,经常我和他说话,他却没有听,总在那里沉思。所以我总是对自己说:父亲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每当母亲在饭桌上诉说我的降生带给她的痛苦时,父亲总是默默地、似乎是若有所思似的望着我。后来我才知道母亲住院的几个月里,父亲一直守在病床前等待我的诞生,几个月来几乎没睡过好觉,瘦得比产床上的母亲还厉害。 我和父亲的关系一向很好,我经常撒娇似的坐在父亲的腿上,搂着他的脖子,初中一年级作文《永存的珍宝作文》。我爱我的父亲,尽管他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
随着我的成长,我和父亲之间原本很亲切的关系似乎有些改变。因为年龄的原因,我们之间有些互不理解。我很少再坐在父亲推上撒娇,或者是和他说说话。直到有天早上,父亲的神情似乎慌张而又忧虑。当时我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早晨去游泳,可是父亲阻止了我。 我觉得有些奇怪,父亲平时不是鼓励我锻炼身体吗?我问父亲出了什么事,只见他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昨天晚上我做了噩梦,梦见发大水,把你给淹走了。父亲说到这里双手颤抖着,似乎被一种看不见的疼痛折磨着。我知道,父亲是担心我了。我的心好像突然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鼻子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酸楚。原来父亲一直还关心着我,虽然我经常惹他生气,但是他还是这样爱着女儿,无论什么时候,永远也不改变。
我很惊讶从来不迷信的父亲居然会因为一个梦如此紧张。总之那天我没有去游泳。可是父亲还是不放心,我坐在桌前学习的时候还不时来看看我,还帮我倒饮料喝。那天我真得很惊讶,没想到父亲的感情有时也会是如此细腻。
那天发生的事情使我和父亲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又成为了父亲宝贝的女儿。这并不是因为父亲比以前更爱我了,而是因为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亲的爱。我感受到了父亲的爱如同雨点般地落在我的心田,滋润着我茁壮成长。我将父爱视为珍宝,一个永远值得我珍藏的宝贝。
我时时刻刻都想歌颂父爱,可是这世上仿佛没有语言能够完美地表达父爱的伟大。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珍惜它,不让它像其他东西那样随随便便失去价值。父爱是我一生中的珍宝,使我享用不尽的珍宝。我将永远爱惜它,永远将他铭记在心!
作文八:《我的珍宝作文》2000字
我的珍宝作文
篇一:我家的一件珍品作文_作文
[我家的一件珍品作文_作文]
我家的一件珍品作文? 每个家都会有一些物品,虽不是很贵重,但往往负载着一段回忆、一缕情思,不忍心抛弃,我家的一件珍品作文_作文。
? 我家的那件珍品是一组照片,虽不如羚羊木雕(非洲的一件工艺品)那么贵重,却也被家里人妥善保管,存入相册。
? 这组相片是我在5岁生日是照的。当时,我和爸爸在切蛋糕,妈妈就在一边照相,我和爸爸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初中一年级作文《我家的一件珍品作文_作文》。还有,我姐姐给我、我爸、我妈照的,当时我和爸爸脸上都有蛋糕,妈妈用食指指着爸爸大笑,我们一家其乐融融,笑不拢嘴。
? 我还记得那天起着雾,下着细细的小雨,我问道: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妈妈说:去给你带惊喜了。什么惊喜呀~等一下你就知道了,不然就不叫惊喜了哦~过了一会儿,爸爸会来了,说:儿子,我回来了,看看这在、是什么,哇~是蛋糕耶~我惊呼。于是,到了8点左右的时候,关了灯,开始唱生日歌,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开始切蛋糕~妈妈说。来,找个相~咔嚓~你能按下快门。照下了这美好的回忆~这时,我吧蛋糕切刀爸爸脸上,还
没有等我翻译过来,姐姐有照下了这一刻。于是这组相片车了我美好的回忆。
? 就这样,我们家吧这张照片视为珍宝,永远得保存了下来。
篇二:作文《我的小书橱》
我的小书橱
我是多么喜欢我眼前的这个小书橱啊~
它是属于我自己的小天地,它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哲理,它藏着一个花季女孩的美好憧憬~ 这是一座梧桐色的书橱,漂亮的小窗花点缀其间,有着一番别样的韵味~里面密密麻麻的摆放了各式各样的书籍:文学作品,中外名著,散文诗歌,作文大全,童话故事,心灵鸡汤??每一本书的安置我可是像一位小设计师一样极其认真地做了研究的:我将红、橙,黄、绿这些相邻色搭配在一起,将同类的书籍又放在一起,那些同身形的书籍自然凑在了一起。我还用剪纸剩下的卡纸做手工:一只憨态可掬的浣熊;五彩斑斓的蝴蝶;一片奔腾不息的海浪??不正预示着我在书海的怀抱中振翅高飞,无忧翱翔吗,我看了看自己的”杰作“:不论是构思还是绘图都不比专业的设计师逊色呢~
每天,我都会静静凝视自己别致的书橱,看着那一本本书籍如同血浓于水的姐妹紧紧簇拥在一起时,我就会不由自主地露出甜甜的笑容;每天,我都会从我视若珍宝的这个小书橱里轻轻取出一本书,在书桌上细细品读,任由书籍的淡淡墨芳香轻洒在我的鼻翼??
每当有亲朋好友来参观我家时,我的小书橱都会引得他们啧啧称赞呢~
我美丽玲珑的小书橱啊,我爱你~
篇三:走进语文课本 撷取写作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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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语文课本 撷取写作珍宝
作者:余峰
来源:《新课程?教师》2013年第10期
摘 要:现在初中生的作文中主要存在着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考试中无法解读命题者的意图,写出来的文章内容与题目不相一致,语言贫瘠,表达方面词不达意,叙述内容简单,缺少具体描写,少了应有的语文味,谋篇布局缺少一定的写作技巧。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常常忽视教材的范例作用,抛开教材凭空传授一些写作技巧,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了,可是学生还是一头雾水,学无所得,不知道作文该写什么,该怎样写好文章。要改变这种现状,一线语文教师对文本应该重视,深入研究文本,带着学生走进语文课本,学好教材,用好教材,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学生走进语文这一座宝藏,挖掘撷取写作珍宝。
关键词:语文教学;课本;写作
回眸教书生涯,已过二十载,时常反思语文教学的点点滴滴,总有颇多的感慨。近几年参加中考作文阅卷,发现现在初中生的作文存在着比较普遍的
问题:无法解读命题者的意图,写出来文章内容与题目不相一致,语言贫瘠,表达方面词不达意,句式单一,标点一逗到底,叙述内容简单,缺少具体描写,少了应有的语文味,谋篇布局缺少一定的写作技巧。探究其中原因,这与教师忽视教材的范例作用和学生害怕写作心理有很大关系。
一、教师轻教材,学生怕写作
(一)教师轻教材
很多语文教师在教学中走进了教材写作无用论的误区,只是简单地处理教材,有的语文教师甚至抛开教材凭空传授一些写作技巧,布置一些简单的作文题目,以此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他们认为,学生的作文教不了,也无法教,只能顺其自然。于是语文教学出现了一种怪现象: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了,可是学生还是一头雾水,学无所得,不知道作文该写什么,该怎样写好文章。
(二)学生怕写作
学生感慨:对待写作,我投入大量写作时间,终究不见进步多少。每次写作总有“横眉冷对作文纸,低头干啃硬笔头”的害怕心理,因此出现教师所说的那样:“年级愈高,喜欢写作的比例递减,并且不喜欢和害怕写作的人数过半。”
要改变这种不太正常的写作现状,笔者认为,一线语文教师应该重新审视教学活动过程,带着学生走入文本,用好、用活教材,学好教材,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学生挖掘教材这一座写作宝藏中的珍宝。
作文九:《你是谁的珍宝》1500字
他简直是全世界最忙的人。他的日程总是安排得满满的,各种应酬、谈判、交易,每日与各色人等周旋,他忙得人仰马翻,连安静地陪老婆孩子吃顿饭,都成了奢望。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最重要的那个人。那么大一个公司,几千人要靠他吃饭,他是核心,是精神,是灵魂。一旦离开他的运作操控,公司可能立刻就会面临瘫痪……所以,这些年来,他就像一只陀螺,被无形的鞭子抽着,不停地旋转,旋转。 妻子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结婚10年了,她一直站在他后面,为他养儿育女,替他侍奉双亲。老人生病、孩子升学、兄妹矛盾、亲戚纠葛,全是她一手处理,而且,处理得妥帖、周到,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她把他身后那个家,打理得圆圆满满,从来不用他操心费神。他只顾在外面打马扬鞭,驰骋纵横,攻城略地。然后,把大把的钱交给她。 一天,他在外面志得意满,酒醉之后回到家来,面对着素衣清颜的她,大放厥词,说自己如何重要,似乎离了他,地球都要停止转动。 她听了,也只是微微一笑,照例给他洗脸、换衣,喂他喝醒酒汤,服侍他睡下,再去清理他吐的秽物,把衣服洗净烘干熨平。第二天他醒来,孩子上学走了,老人出门锻炼,家里安静清宁,白粥咸菜,还有圆润温柔的她,陪着他一起吃早餐。吃完后,他眼明神清,精神抖擞地去公司。 他以为日子会这样波澜不惊地过下去,直到那天,他和客户签完合同,站起来时,突然眼前一黑,世界就在眼前消失了。 从昏迷中醒过来时,他的世界仍然是漆黑一片。强烈的消毒水的味道,让他意识到是在医院。可是,他什么也看不见,自己的眼睛,失明了吗?无边的恐惧瞬间袭上心头,他的双手在空中焦躁地乱舞,惊惶失措地喊:“人呢?我怎么了?” 一双手伸过来,握住他的不安和恐惧,是妻子。她轻声说:“你别着急,医生说了,只是暂时失明,你用眼过度,需要好好休养。” 他从床上腾地坐起来,烦躁地吼:“那怎么行?公司还有几个大单要签,今年的广告设计还没有定案,客户对产品不满意的地方还需要修改……我怎么能安心躺在这里?” 妻子扶他躺下,温言相劝:“你公司里不是还有几个副总吗?工作交给他们,你也该休息一下了。你现在着急也没用,对恢复视力没有好处。还是安心养病吧。” 他不听,梗着脖子要起来去公司。一向好脾气的妻子终于急了,嚷:“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啊?放心,公司离了你,马照跑舞照跳。但是,我们这个家不能没有你,我不能没有你啊!” 他愣着没动,心里却翻江倒海。是的,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别人的,似乎所有人都需要他,除了妻子。却原来,自己一直在错位。他当然是最重要的那一个,但不是对别人,而是对他的家,他的爱人。 妻子的声音低下来,抽泣着:“接到你出事的电话,我都快急疯了。你从来都是这样,不知道爱惜自己。你说你万一有个好歹,让我和孩子怎么活?” 他紧紧握着妻子已显粗糙的手,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安静地听她唠叨。他的心像被劈开了一个口子,哗啦啦地流淌出无限柔情。他为自己多年来的本末倒置而惭愧。 半个月后,他的视力恢复正常。出院时,在医院门口,他看到一对农民工夫妻。两个人衣着陈旧,身边放着一个蛇皮袋,正在合吃一个肉夹馍。男人把肉夹馍送到女人的嘴边,女人欢喜地笑着,轻轻咬了一小口,又推到男人嘴边。 他呆呆地看着那对夫妻,就那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吃掉了那半个肉夹馍。他看得眼睛酸酸的,直想流泪。呆了半天,才走过去,拍了拍那个男人的肩膀,说:“兄弟,你比我活得明白。” 是的,他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你其实对谁都不重要,你再伟大,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但对你的爱人,你是她的世界,是她的全部。反过来也一样,一个人,不管在别人眼里多么普通平凡,他也是另一个人的珍宝,在他那个家里,他也是爱人全部的支撑和力量。
作文十:《我是父亲的珍宝》500字
珍宝作文投稿
发件人:fgnbhgg
我是父亲的珍宝
小时候,看到过这么一句话“这世上,每个人都是亿万富翁”当时尚且年幼的我不解其意,但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似乎明白了——因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千金不换的宝物,所以,每个人都是亿万富翁。
就像,我是父亲的珍宝一样。
父亲是个,怎么说呢,很冷静的人,冷静到了”冷漠“的程度,很不擅长交际,与他人的日常交流——包括母亲,通常都是用“嗯”"啊““哦”这样的句式来完成的。连表情都跟个面瘫似得,没什么剧烈起伏,总是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至少我是没见过他有什么慌张的时候。
不,其实还是有的。
那次,我第一次看见了与往常不一样的父亲。
原因已经记不清了,大概就是没拿到喜欢的玩具这一类理由吧,我闹别扭了,“反正他们也不在乎我,消失一会也没关系吧”我这么想着,并且,付之行动。
我把自己藏在了衣柜里,一整天都没出现,这自然急坏了父亲,他在外面呆了一下午,大概是去过了每一个我可能去的地方吧,才带着满身的疲倦,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家里。
最后还是我受不了寂寞,自己从衣柜里出来,本已准备好了接受父亲的愤怒,但出乎我的意料,没有想象中的狂风暴雨,父亲松了口气的样子,嘴里还不住地喃喃“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仿佛什么失而复得。
啊,跟顿悟似得,我明白了,原来,我是父亲的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