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2000字
心得一:
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 “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心得二: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作文二:《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1400字
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
实施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志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时也对依法治国建设作出重大部署。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对加强司法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矫正目前我省律师队伍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省司法厅特别制定《在全省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律师进行集中学习,对此我们认真总结学习,现将我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律师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对于实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带领下,我省各级司法机关和律师协会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然而,在广大律师队伍中,也有少数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的律师不坚持为人民服务、诚信意识不够强、工作不尽心、服务不到位、有的甚至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有的律师与司法人员搞不正当交往,办所谓的关系案、人情案;有的律师不同程度的妨碍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失律师队伍形象。因此,在我们律师队伍中进行依法治国的教
育,对于纠正律师执业中存在的种种不良倾向,树立律师在广大民众中的威武形象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党中央进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开展依法治国教育学习也是竭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的迫切需要。同时,律师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代表,如果打着维权旗号,频繁参与,插手重大敏感案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这样就容易干扰案件的依法审理。再者,个别律师滥用执业权利,不遵守庭审规则,不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这样也会让庭审秩序无法进行。因此,在全省律师队伍中进行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对于增强律师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健全律师工作机制,落实律师工作责任,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依法治国对于律师执业思想和方向的指引力
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和正确职业道德。这种依法治国的思想对于树立律师职业的神圣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有着重要的牵引作用。依法治国的系列教育活动,对于培养律师的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有着导向作用,对于建设一支政
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队伍营造了一个秩序至上的环境。
通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着力解决当前我省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律师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使广大律师政治信念得到强化,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理念得到增强,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查处,律师行业不正之风得到纠正,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的能力得到提高,切实履行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
作文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集中教育学习心得体会》4400字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凸显了党中央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高度重视。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在规则治理上下功夫,在中国特色上费心力,在加快建设上用力气,在全面推进上做文章,在有效治理上见成效。
要把“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诚信”、“和谐”等理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诚信”、“和谐”等理念,不仅是人类和平共处的基本准则,也是人类共同体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些理念从来就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而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这些理念既是法治所承载的道德人文价值,也是法治得以被信仰的基本条件。将这些理念视为资产阶级的专利并将其与资本主义捆绑在一起,不仅人为地剥夺了社会主义的话语权,而且为渊驱鱼地造就了资本主义人文道德优势。将这些理念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可以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又使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与其它价值体系具有一定的共性和兼容性,从而形成交流沟通与和平共处的条件和桥梁;既使社会主义法治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又使社会主义法治更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倡导这些理念,不仅有利于使法治的基本价值得以在中国大地生根,而且有利于法律的贯彻实施;不仅为在中国大地上实现规则治理创造条件,也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要进一步凸显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
长期以来,我们将法治建设作为政治建设的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今天,应当进一步凸显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地位。
首先,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政治建设难以涵盖其全部内容;其次,尽管法治与政治具有极大的关联性,但法治有其自身质的规定性,也有其特有的建设规律;再次,不仅政治建设离不开法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建设也都离不开法治;最后,为了避免前苏联社会主义的悲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更加凸显法治在总体建设布局中的地位。
要把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作为执政为民的起码职责
执政党要实现执政为民的宗旨,首先必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因为:只有将人民的正当的利益、要求、愿望和诉求权利化,才能使执政为民转变成公权力机关具体的法定职责,才能使人民的正当要求、愿望和诉求转变成一种具有法律程序保护的请求权,才能使为人民服务走上公开、透明、公平、可持续之路,才能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法治的保障和司法的救济。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一要在“广泛”上做文章:不仅要保护人民私法上的权利,而且要保护人民公法上的权利;不仅要承认国民的法定权利,而且要承认国民的基本人权与正当利益;不仅要不断扩大人民的政治权利,而且要不断扩大国民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权利;不仅要强化对自由权的保护,而且要强化对平等权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当代人的权利,而且要保护子孙后代的权利。二要在“保证”上下功夫:一要为权利的行使提供必要的物质资源;二要使每项权利相应的义务或职责具有对应支持;三要有效防止权利遭受公共权力的侵害;四要切实保障权利的平等行使;五要健全权利受损的救济机制。
要把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
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任何法治形态的基本要义;公共权力具有二重性,唯有法律方能使其扬长避短和趋利避害;破坏法治的最大危险在一般情况下都来自公共权力;只有约束好公共权力,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可能安全实现。有效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要科学配置权力,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规范权力的运行,为权力的运行设定明确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界限;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为权力的行使设定正当目的及合理基准与要求;要严格对权力的监督,使违法或不正当行使权力的行为得以及时有效纠正;要健全权益恢复机制,使受公共权力侵害的私益得到及时赔偿或补偿。
要把宪政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基本路径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执政党对六十多年执政经验教训的总结。三者的有机统一,不仅反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而且体现了政党与国家和人民之关系的基本准则。要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走宪政之路: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应当通过宪政路径吸纳、整合、表达民意,并通过立法程序将党的意志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和法律;要使党的领导融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之中,并通过权力机关的立法权、人事选举罢免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实现党对国家的领导;要使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与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权力运行方式协调、统一起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
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改革、发展、解纷、维稳中的棘手问题
宪法和法律是人民公意的规范表达,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党的各种政策的有机整合。因此,宪法和法律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循的准则。法治是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本方式。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推动发展,也不论是化解矛盾还是维护稳定,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都应当以法治思维进行谋划和决策,都必须以法治方式进行决断和处理。要按照法定的权限举事,不得超越或变相超越本机关或本职位的职权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自己的职权范围,即使目的正当也不得在法外行使权力;要按照法定的条件处事,不得曲解法定的条件行使职权,也不得随意变更法定的条件行使职权,更不得无视法定的条件行使职权;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事,不得任意减损或增加法定的步骤和方式,不得随意颠倒法定程序的顺序,不得无视法律的形式或标准,不得随意违背法律的期间规定和时间要求;要按照证据规则定事,对事件进行定性必须满足法定的事实要件,认定事实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所运用的证据材料必须合法客观并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要按照正当合理原则办事,不得受不应当考虑的因素的干扰或拒绝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不得违反比例原则及合目的性、合正义性之原则;不得滥用对法律规范的解释权以及实体或程序的自由裁量权。
要在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建构充分、良善且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供给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充分的规范供给。恪守原有单一的法律渊源已无法满足法治实践的需求,有必要适当扩大法律渊源,甚至可以有限制地将司法判例、交易习惯、法律原则、国际惯例作为裁判根据,以弥补法律供给的不足,同时还应当建立对法律扩大或限缩解释的规则,通过法律适用过程填补法律的积极或消极的漏洞。为了保证法律规范的质量和提升立法科学化的水平,应当进一步改善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结构,提高立法程序正当化水平,构建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前置制度,建立辩论机制,优化协商制度,提升立法技术,规范立法形式,确定法律规范的实质与形式标准,设立法律规范的事前或事后的审查过滤机制,构建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完善法律修改和废止制度等等。尤其要着力提高立法过程的实质民主化水平,要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以及民意与立法的对接机制,设定立法机关组成人员联系选民的义务,规范立法机关成员与“院外”利益集团的关系,完善立法听取意见(包括听证等多种形式)、整合吸纳意见以及重大立法全民公决制度,建立权力机关内部的制约协调机制,建立立法成员和立法机关接受选民和公众监督的制度,等等。
要用系统工程学的观念看待并建构法律实施系统
法律实施与严格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认真研究如何使法律规范本身具有可实施性,不具有实施可能性的法律规范无疑会加大实施成本,甚至即使执法司法人员费尽心机也难以实现。因此,要特别注意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实施资源的配套性、法律规范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规范自我实现的动力与能力。其次,要研究法律实施所必需的体制以及法律设施,国家必须为法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体制、设施与物质保障。再次,要认真研究法律实施所需要的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为法律实施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与养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制。又次,要研究法律实施的环境因素,并为法律实施创造必要的执法和司法环境。最后,要研究如何克服法律实施的阻碍和阻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程序设计、制度预防和机制阻隔,针对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有必要把排除“人情”、“关系”、“金钱”、“权力”对法律实施的干扰作为重点整治内容。
要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体制条件,并设置高度正当的司法程序
司法的性质、功能和使命,要求司法主体必须具有中立性。司法不中立便无法获得当事人的认同和接受;而司法的中立必须以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并有足够的能力抗拒任何形式的干扰为条件。在中国,对司法的干扰,不仅来自“金钱”和“权力”,而且来自“人情”和“关系”,这种国情和现实,使中国的司法所面临的干扰风险非常之大。因此,需要建立坚固的体制障碍和制度隔离,使任何干扰都无法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实质性的消极影响。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制度完善。然而,独立性并不是公正的充分条件,而只是必要条件。要实现公正,除了司法人员的优良素质和高度自律之外,还必须通过设立具有高度正当性的程序,通过赋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充分的程序权利,通过科学、有效且符合司法规律的管理,通过有效而理性的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等等,以确保事实认定的客观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以及当事人的可接受性。
国民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比知法懂法更重要
一个人如果对法律缺乏应有的尊重和信仰,知法、懂法不仅无助于法律的实施与遵守,反而会为其规避法律创造条件。教育民众学法、知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育民众尊法和守法。事实上,即使是从事法律专业的人,也很难熟知所有的法律规范。因此,与其花巨大的成本去向国民灌输法律知识,不如通过大量公开的执法和司法典型案例使国民树立尊法和守法的意识;与其让每个人都全面地知法懂法,不如将资源用来培养大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普通民众提供及时、廉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于一般国民来说,以下两点最为重要:一是恪守道德底线,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法律乃道德之底线,绝大多数法律规范乃道德原则衍生或折冲之产物;道德规范不容,一般为法所禁止(尽管不可画等号);道德规范容许,一般为法所不禁。二是遇有矛盾和纠纷,养成咨询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习惯,而不是凭着对法律的一知半解去实施法律行为(有时反而风险更大)。这正如国家对待国民的健康一样,重要的是让国民具有保健意识和知识,有病及时咨询或看医生,而不是让每个人都去精通所有的医药知识。当然,在国民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咨询意识的基础上,鼓励国民多懂得法律知识也值得提倡,但一方面要注意普法的成本和效益,另一方面要提醒国民注意避免一知半解运用法律的风险。
作文四:《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_0》6700字
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
小编语: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以下关于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两篇,仅供参考。
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一)
法治,意味着文明与进步,既标志着社会成员的法律思想观念的巨大转变,又预示着民主制度的完善和民主社会的到来。法律思想观念的变革的许多艰辛,都蕴含在法治一词的诞生过程。依法治国正是人类现代法治所包括的重要内容,其内在蕴含着极大的社会能量,可以极大地推进中国步入法治国家的进程。但要实现依法治国,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大量的社会制度的建立以支撑法治国家的实现,而律师职业与律师制度更是这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理念基本含义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国宪法明确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将自己凌驾于党、国家和人民之上。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我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者必须受到追究是法律尊严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当前,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作用和约束作用的准则。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维护法律权威,必须首先维护宪法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根本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
(三)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在笔者看来,严格依法办事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职权法定原则要求,执法机关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具体而明确授予,执法机关必须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
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有责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法律授予了权力,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二是被法律赋予了权力而不去行
使或者行使不到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权受监督。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受到监督的原则。司法部门掌握着与公民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这种重要权力一旦被腐蚀滥用,将直接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违法受追究。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体现。在现实生活当中,对执法者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建立起对执法犯法者的严厉追究机制。只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
二、现阶段实施依法治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成员中的相当一部分成员法律意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虽然经过数十年的法治建设,取得了相当的成果,但是仍然有人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而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法律知识缺乏,无视法律,排斥法律权威,崇尚“无讼有德”,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来解决问题,这些都对我国现阶段法治国家的建设构成损害。
(二)个别领导干部本位主义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努力。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存在“官从政法、民从私约”传统习惯。一些干部“重人治、轻法治”。强调人治而无视法治,漠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用人治来管理,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错误认为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工作就越来越难做。部分领导“重经济建设、轻法治建设”。没有摆正二者的辨证关系,认为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指标,是大事,法治建设工作是软任
务,可有可无。一些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认为主要结果正确,就不管过程是否合法,程序意识淡薄,忽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这些观念和行为都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三)行政权对立法权、司法权的干预太大,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受到影响。由于财权、人事权都掌握在党政部门手中,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化进程缓慢。执法者与管理相对人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文明、不规范,有损法律的权威。
三、我国律师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开始了法制化的进程。律师职业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政治、法律、社会生活中,特别在私权利与国家各公权力的相互制衡中,是私权利一方不可缺少的民间代表,没有律师的参与,私权利一方将更弱小,更难以制衡强大的国家公权力,这正表明律师在法治国家享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在民主的法治社会里,法律是人民的公意,是公民“自由、权利、权力”的三维一体,公民既要行使权力又要限制权力异化,在他们参与政治不懂的时候就需要委托自己喜欢或信任的代理律师,并赋予其一定的权力去参与政治。
(一)律师的法律地位。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鉴于充分保护人人都享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无论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或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要求所有人都能有效地得到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由此可见,律师是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我国《律师法》第二条也规定,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使命,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二)律师的经济地位。律师的经济地位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分不开,与法治环境分不开,与律师的法律地位分不开。二十多年来我国推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律师职业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律师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个群体、一个阶层。从总体上讲,律师的经济地位与法律地位相适应,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但必须承认在律师个体之间、单位之间、地区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这是客观事实,但不影响律师的整体经济地位。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民主法治的进步、市场经济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律师的经济地位将会不断提高。
(三)律师的社会地位。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民主法治的先行者,是独立的法律从业人员;律师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为使命,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职业人,律师在处理社会法律中的地位和影响已深入人心。律师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决定了律师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律师事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向前发展的中坚力量。
四、我国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律师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律师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律师的从业活动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制度是由国家法律确立的,体现的是现代司法制度和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律师制度和国家司法制度的宗旨是一致的,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司法公正。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一方面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帮助当事人实现其合法的权益,同时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执业的过程中要对法律负责,律师如果不能有效的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律师的职业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在诉讼领域和非诉讼领域,律师执业的这一过程都表现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与促进国家法律在现实生活中有效实施的有
机统一。
(二)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在帮助公民、法人正确行使法律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权利观念、法制观念。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但其终极价值在于追求权利观念的实现。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和促进了法律的实施,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充分体现并得到有效的保护,这对于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培育法律现代化发达的土壤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律师的执业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国家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的过程,有助于减少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律师独立于国家司法机关的体系之外,律师执业的权利更多体现的是私法上的权利,这种私法权利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对国家公权力的制约来实现,因此,保证律师执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就能够对对国家司法权进行相应的监督。
此外律师在完善国家法治,促进国家立法的权威性、科学性、统一性、可操作性方面也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律师是法律的最忠实的实践家,对于法律本身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有发言权,对法律的社会体验也最深,因此律师是国家法治完善的重要力量。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中国律师业通向未来的路依然充满艰辛和挑战,需要我们所有的法律人共同努力与浇灌。也希望有更多的力量关心和支持中国律师的发展。我们相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整个司法环境将逐渐得以改善,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及法治社会的作用必将进一步得到深化,在前进的道路上,鲜花与荆棘并存,成功与责任同在,也许有失落,也许有彷徨,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让我们迈上正义之颠,共同迎接朝阳焕发的明天。
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二)
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文件和中央领导的有关讲话,联系实际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找到了差距、明确了方向、增强了继续做好律师工作的
信心和自觉性。这次学习的认识和体会是多方面的,现就必须坚持、维护党的领导,谈谈以下学习心得体会。
一、中国中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可撼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可以随意撼动的。90多年来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久经考验、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她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立了丰功伟绩。历史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我们的国家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团结带领亿万人民群众,战胜一切困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我国根本大法《宪法》确定的。我们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世界许多进步文明的文化融入了中国,但也吹进了一些错误的思想。少数人鼓吹什么“普世价值”、“西方民主”、“两党制”、“轮流坐庄”等等,这些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如果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让别的什么政党上台,那将意味着国家四分五裂、历史倒退混乱、社会主义瓦解覆灭、亿万人民重临灾难深渊。这是万万不可以的,也是不可能的。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要牢固树立坚信、维护党的领导的思想,必须防止和克服一些错误思想的干扰。例如,要正确看待党在工作指导上的失误。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确实发生过一些失误,走过一些弯路,我们应当看到有些错误、失误是难以避免的,更要看到我们的党有决心、有能力改正自己的错误,为人民的利益坚持真理,为人民的利益修正错误。实践证明:我们党的历史是正确克服错误的历史、光明面战胜阴暗面的历史。要正确看待党内不正之风问题。新形势下党内确有少数党员干部背离了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滋长了极端个人主义、官僚主义、腐化贪污等不正之风。但应当看到以**为代表的党中央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既治标又治本,并且已经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同时,我们应当看
到党内不正之风虽然严重,但它毕竟是支流不是主流,我们切不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全面依法治国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由之路的深刻认识。法治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只有靠法治,才能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基石。全面依法治国是公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保证国家法治建设沿着正确道路前进,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和各种阻力干扰。那种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对立起来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三、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对律师工作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律师,既应感到光荣、自豪,更应想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担当。“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征程中,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应当自觉同公检法司的广大工作人员一道,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按照党指引的方向,一步一步扎扎实实推进依法治国事业不断前进,为加速国家法制化,为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良好秩序作出自己的贡献。首先,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形成巨大战斗力,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这是衡量我们政治觉悟高低、大局观念强弱的一条红线,我们决不能踩踏地雷、超越红线。其次,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做好律师工作的基本功。做好律师工作最根本的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此,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熟悉法律、精通法律;要端正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凡事多作调查研究,让事实和证据说话,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力作,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服务。再次,要排除某些风气对律师工作的影响。律师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
职业道德,任何时候不做损害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当事人权益的事。前一阵,有个别律所、少数律师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打着为当事人“维权”的幌子,迎合不良分子的需要,相互勾连、兴风作浪、煽风点火,制造了一些滋事扰序、违法犯罪的案件,他们不仅没有为依法治国添砖加瓦,相反严重干扰破坏依法治国大业,败坏了律师形象,我们必须严加批判。第四,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维护党的领导,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每个共产党员要处处事事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自己是一个有5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思想,要勇于向新事物学习,向年轻同志学习,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作文五:《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精简版)》2000字
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
心得一: 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 “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心得二: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
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
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作文六:《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2篇)【可编辑版】》3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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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2篇)
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2篇)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以下关于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两篇律师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法治,意味着文明与进步,既标志着社会成员的法律思想观念的巨大转变,又预示着民主制度的完善和民主社会的到来。法律思想观念的变革的许多艰辛,都蕴含在法治一词的诞生过程。依法治国正是人类现代法治所包括的重要内容,其内在蕴含着极大的社会能量,可以极大地推进中国步入法治国家的进程。但要实现依法治国,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需要大量的社会制度的建立以支撑法治国家的实现,而律师职业与律师制度更是这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理念基本含义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的基本内涵。 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文件和中央领导的有关讲话,联系实际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找到了差距、明确了方向、增强了继续做好律师工作的信心和自觉性。这次学习的认识和体会是多方面的,现就必须坚持、维护党的领导,谈谈以下学习心得体会。
一、中国中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可撼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可以随意撼动的。90多年来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久经考验、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她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立了丰功伟绩。历史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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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我们的国家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团结带领亿万人民群众,战胜一切困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我国根本大法《宪法》确定的。我们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世界许多进步文明的文化融入了中国,但也吹进了一些错误的思想。少数人鼓吹什么“普世价值”、“西方民主”、“两党制”、“轮流坐庄”等等,这些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如果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让别的什么政党上台,那将意味着国家四分五裂、历史倒退混乱、社会主义瓦解覆灭、亿万人民重临灾难深渊。这是万万不可以的,也是不可能的。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要牢固树立坚信、维护党的领导的思想,必须防止和克服一些错误思想的干扰。例如,要正确看待党在工作指导上的失误。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确实发生过一些失误,走过一些弯路,我们应当看到有些错误、失误是难以避免的,更要看到我们的党有决心、有能力改正自己的错误,为人民的利益坚持真理,为人民的利益修正错误。实践证明:我们党的历史是正确克服错误的历史、光明面战胜阴暗面的历史。要正确看待党内不正之风问题。新形势下党内确有少数党员干部背离了党的宗旨和优良传统,滋长了极端个人主义、官僚主义、腐化贪污等不正之风。但应当看到以**为代表的党中央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既治标又治本,并且已经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党内不正之风虽然严重,但它毕竟是支流不是主流,我们切不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全面依法治国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由之路的深刻认识。法治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只有靠法治,才能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基石。全面依法治国是公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保证国家法治建设沿着正确道路前进,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和各种阻力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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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那种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建设对立起来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三、自觉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对律师工作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律师,既应感到光荣、自豪,更应想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担当。“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征程中,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应当自觉同公检法司的广大工作人员一道,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按照党指引的方向,一步一步扎扎实实推进依法治国事业不断前进,为加速国家法制化,为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良好秩序作出自己的贡献。首先,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形成巨大战斗力,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这是衡量我们政治觉悟高低、大局观念强弱的一条红线,我们决不能踩踏地雷、超越红线。其次,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做好律师工作的基本功。做好律师工作最根本的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此,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熟悉法律、精通法律;要端正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凡事多作调查研究,让事实和证据说话,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力作,为当事人提供优良的服务。再次,要排除某些风气对律师工作的影响。律师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职业道德,任何时候不做损害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和当事人权益的事。前一阵,有个别律所、少数律师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打着为当事人“维权”的幌子,迎合不良分子的需要,相互勾连、兴风作浪、煽风点火,制造了一些滋事扰序、违法犯罪的案件,他们不仅没有为依法治国添砖加瓦,相反严重干扰破坏依法治国大业,败坏了律师形象,我们必须严加批判。第四,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维护党的领导,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每个共产党员要处处事事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自己是一个有5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思想,要勇于向新事物学习,向年轻同志学习,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乡镇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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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七:《律师参加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1500字
律师参加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律师参加依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体
015年7月30日,,XX市律师协会召开五届四次理事会四暨全市律师队伍全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动员会,我作为五届四次我
理事会理事,参加了教育动员会,会上,认真聆听了认XX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科科长、师XX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罗晓玲教育律活活动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副XX的动员讲话,XXX市司法局正县级调研员、中国共产党、XX市律师协会会委员会书记李昂的要求和强强调。会后,事务所又结合实际进行了具体实
安排部署。
近一个月以来,我通过认真学习****在十八真届届二中全会上所做的关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法政府”政一体建设的讲话,认真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汇汇编特别是“推进法治中国建建设”,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汇编,中
特别是中央央省市有关领导关于在律师队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讲话,结合事务所育和和自己个人的律师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教育,活动是非常必要的。党的十活八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全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在党的十列八八大报告中开天辟地第一次提提出“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方
在十八届二二中全会讲话中又指出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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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会会又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特别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随依后后又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依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可以说,从我参战加工作以及从事加
律师工作199年以来,目前是党和国家特别重视法治建设的特
时期,是我们律师的春天,律师必是将大有作为。这在中央高将
度重视前期召开的全国律师工重作作会议都有非常充分的体现。。但从主客观上来讲,我们律律师,离党中央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很距离,在实际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还有一定的差距服。比如,我。们律师是否全面深深刻领会到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精神,是否署
将这些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到了法律服不务工作中。根据我自务
己的工作实践和了解到的实际情况作,在当前,都是确有很大,
差距的,一部分社会主体包括距我们律师在内,都没有严格我按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来认严真贯彻真执行。确实很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养成。加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界70周年。年8月上旬,我和梁开春律师前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律纪纪念馆,再次重温了那段烽火火岁月,特别是观看纪念中国人民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西70周年直播仪仪式,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世界界和平发展,国家富强民主,要用法治来保,
障。唯有这样,我们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样果才不至于失去。果
通过学习,自己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习上、行为上和组织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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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党中央保持了一致,更加自觉地央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更加自觉问地地严格依法提供法律服务。
此次活动,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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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八:《2015年律师队伍全面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体会》1100字
2015年律师队伍全面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学习心
得体会
2015年7月30日,XX市律师协会召开五届四次理事会暨全市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动员会,我作为五届四次理事会理事,参加了教育动员会,会上认真聆听了XX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科科长、XX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罗晓玲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副局长李XX的动员讲话,XX市司法局正县级调研员、中国共产党XX市律师协会委员会书记李昂的要求和强调。会后,事务所又结合实际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近一个月以来,我通过认真学习****在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所做的关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讲话,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汇编特别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汇编,特别是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讲话,结合事务所和自己个人的律师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教育活动是非常必要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在党的十八大报
告中开天辟地第一次提出“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在十八届二中全会讲话中又指出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随后又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可以说,从我参加工作以及从事律师工作19年以来,目前是党和国家特别重视法治建设的时期,是我们律师的春天,律师必将大有作为。这在中央高度重视前期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都有非常充分的体现。但从主客观上来讲,我们律师,离党中央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在实际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我们律师是否全面深刻领会到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精神,是否将这些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到了法律服务工作中。根据我自己的工作实践和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在当前,都是确有很大差距的,一部分社会主体包括我们律师在内,都没有严格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来认真贯彻执行。确实很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养成。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8月上旬,我和梁开春律师前往中国人民抗
日战争纪念馆,再次重温了那段烽火岁月,特别是观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直播仪式,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世界和平发展,国家富强民主,要用法治来保障。唯有这样,我们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才不至于失去。
通过学习,自己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行为上和组织上同党中央保持了一致,更加自觉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更加自觉地严格依法提供法律服务。
此次活动,我受益匪浅。
作文九:《关于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2600字
关于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关于?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
关于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 ?硬性? ?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
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党?课学?习中?国梦?心得??体会 ?
没有泪?的眼?睛是?干涸?的,?没有?梦想?的人?生是?不完?美的?。因?为一?颗?心而活?着,?心因?为有?了方?向而?执着?,而?方向?就是?我们??的梦想,?梦想?是?
一个人?最大?财富?,它?就像?我们?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总是??在漫漫的?漆?黑夜晚?为我?们照?亮前?方。? ?
全新认?识和?接触??党—党课?心得?体会? ?
第一次?的党?课是?在一?课庄?严的?课室?西?201?举行?的,?也是?我第?一次??全新认识?和接?触党?,沐?浴在??党的光辉?之下?。首?先是?开学?典礼?,奏?唱国??歌,全体?学员?都肃??然起立,?爱国?之心?澎湃?胸怀?。?
20?17?年党?课心?得体?会精?编?
以下?内容?第一?党团?栏目?特意?为大?家整?理了?XX?年党??课心?得体会精??编,敬请?关注?!!?我很?荣幸?能够?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党员?先进?分子?培训??会。在会?上,?学校?老师?和党?委领?导针??对《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并??结合我们?中医?药大?学的?实际??情况以及?中医?前景?对?
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心得?体会? ?
我?在党组织?的关?怀下?,参?加了?党课?培训?。在?为期?三天?的培?训学??习期间,?我系?统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现阶?段任?务、?共产?党员?的条?件、?端正?入党??动机、?xx?大新党?章以?及怎??样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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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十:《依法治国讲座心得体会》3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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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讲座心得体会
法治之源是法,法德立是头,它是中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中国的法律的制订应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但目前还存在人大会期短、数量过多、会后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因而不能很好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因此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法治统一、体系完备便显得尤为重要。隋代建立了很好的法治制度,但隋文帝统治后期和隋炀帝在位期间有法不依、滥用酷刑,以至“君臣怨嘬,天下大溃,为后世留下了深刻教训。1949年后,我国迎来历史的新纪元,中国在艰难的摸索中证明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有强大实力和魄力稳定中国,建设中国,继而繁荣中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和稳定的局面更需政府的依法行政来做到,更需验证司法来加强监督以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是由特定社会中人们的法治理念、法治制度和法治行为所构成的现实状态,越来越多的国家正致力于寻求法治在现实中的最佳运用。然而,从原生意见上讲,法治首先“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法治理念是法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以法治理想为中心形成的全部观念的总和,是对法治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识的抽象,是法治的基本倾向或人们
对法治的态度、信念。具体来讲,就是对法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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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模式、体系以及法律信仰、法律实践、法律文化及其价值取向的宏观性、整体性的反映。其“核心是法制的实质价值观念和法律权威观念,”法治理念是二者的有机结合。法治理念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在法治与人治中坚决地选择法治;二是在多样的实体价值中对主体价值的认同和选择;三是在具体操作上对法治模式的设计,涵盖所有的法律制度体系和法律规范体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以人为本贯穿始终。我们党提出以人为本,就是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全社会范围看,要比较充分地满足人们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有相应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这只能是一个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因此,要注意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应当从现在的具体事情做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当前,要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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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育负担;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
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与依法治国,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牢固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法治保障,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总体上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切实做到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就是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坚持科学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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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依法治国不仅涉及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等经济问题,而且涉及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司法公正等政治、社会问题。要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们在政治、法
律、机会、权利和分配上的平等地位,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努力增强法治思维,切实做到以法治方式办事,应是政法系统重要的努力方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到心中的最高位置,认真解决好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每一次报警求助,审慎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杜绝屈打成招,强力预防冤假错案,真正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审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逐步重建司法系统的公信力,在人民群众心中逐步树起法治的标杆,从而为法治社会建设培育起深厚的土壤。
依法治国讲座心得体会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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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参加了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的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立法前要下基层,听民-意,让群众更加熟悉法律法规,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有章可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卫生计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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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工作,努力提高卫生计生依法开展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法律是基础。通过这次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依法行政,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更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么做,不可以怎么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收支平衡我们在工作中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才能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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