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读红高粱有感》2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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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高粱有感
读红高粱有感
读《红高粱》,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故事中我的奶奶。她是一个生在乱世苦命的女人,她是一个柔情万种的少女,但她更是一个坚强洒脱,侠骨凛凛的女中豪杰。我欣赏她的不屈,欣赏她勇于追求自己幸福的精神。那样一个年代,一个撑起一头家业的女子,风风火火地活过了,就像我的奶奶说的那样就什么都不怕了。勇于追求幸福的人是无悔的,莫言不仅给我们描叙了一片茂密的美丽的高粱地 ,更在这多情的高粱地上给我们演绎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我没有见过高粱地,也不知道漫无边际的茂密的像汪洋般血海的高粱地在风中飘扬是怎样的一番情景,但读《红高粱》我却似乎身在其中,看见了那片血海,目睹了它的壮观。这是一片多情的高粱地,这片高粱地上,养育着这里的村民,我的奶奶在这里与他的情人余占鳌野合了,在余占鳌的带领下,无数的人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最后我的奶奶为抗战死在这血的海洋里。故事中余占鳌是一个土匪,但我认为他更是个英雄。他对我奶奶的不公而不满,杀死了单家的人。虽有点残酷无情,但不影响对他的正义感及英雄气概。或者说,正因为他我的奶奶才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使他鼓舞了我的奶奶,给了我奶奶希望。他带领这村里自发的人们,捍卫祖国的国土,捍卫着他们的自由与幸福。没有犹豫,没有恐惧。血亲切得就像红高粱。就连王文义这样一个怕死的人也敢于参与其中,可谓英勇。他们一队队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几十年如一日。没有利益,没有军衔,只是为了自由,为了捍卫村民奋战的人是土匪吗,不,他是一个具有土匪豪放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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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质疑,我的奶奶也是一个女中豪杰。敢作敢为,风风火火。一的一生只要这样活过就无言无悔了。我的奶奶是乱世苦命的女人。他的父亲为了钱,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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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幸福把他许给了单家的麻风儿子。她悲痛,无奈,想找寻父亲的帮助回复的就只有冷漠。她渴望挣脱自救却又感觉无能为力。当余占鳌劫走她时,她重新找到了希望。她抛掉了所有的所谓的贞洁,道德,所有的一切,与余占鳌野合了。生下了我的父亲。单家的人被杀死后,她以唯一的女主人的身份撑起了一头家业。同样也承担着外面的一切风雨。她跟随余占鳌,支持抗战。奔走与高粱地之间。当时的人都记得“女中魁首戴凤莲,花容月貌巧机关,调来钱耙摆连环,挡住鬼子不能前??”最后我的奶奶在一次伏击中倒在了那片高粱地上,至死她回忆往事,也不悔自己的一生。“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爱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我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若是当是我的奶奶屈服与父亲的安排,服帖地成为单家的少奶奶,那么还有让人传唱的女中豪杰戴凤莲吗,或许她会不愁吃穿,活到很老很老,但当她死时候,她是不是也同样的无悔 / 在当时那个年代,我的奶奶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执着于自己的追求。勇敢的追求她的爱情,她的幸福。无疑,她是阔达的,洒脱的,勇敢的,同样她就像那一片红高粱一样美丽。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打在高粱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实,让一代有一代承受。奶奶完成了自己的解放,他跟着鸽子飞着,她的缩得只如一直拳头那么大的思维空间里,盛着满溢的快乐、宁静、温暖、舒适、和谐。奶奶心满意足。”读《红高粱》后,我想去看看那美丽红高粱地,但我更想学会拥有我的奶奶的勇气与魄力,勇敢追求自己的生活,把握自己的人生。
参考文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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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文档 值得收藏------------------------------------------------------- 3、《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 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5、《**上海讲话实录》(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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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二:《读《红高粱》有感》1500字
读《红高粱》,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故事中我的奶奶。她是一个生在乱世苦命的女人,她是一个柔情万种的少女,但她更是一个坚强洒脱,侠骨凛凛的女中豪杰。我欣赏她的不屈,欣赏她勇于追求自己幸福的精神。那样一个年代,一个撑起一头家业的女子,风风火火地活过了,就像我的奶奶说的那样就什么都不怕了。勇于追求幸福的人是无悔的,莫言不仅给我们描叙了一片茂密的美丽的高粱地 ,更在这多情的高粱地上给我们演绎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我没有见过高粱地,也不知道漫无边际的茂密的像汪洋般血海的高粱地在风中飘扬是怎样的一番情景,但读《红高粱》我却似乎身在其中,看见了那片血海,目睹了它的壮观。这是一片多情的高粱地,这片高粱地上,养育着这里的村民,我的奶奶在这里与他的情人余占鳌野合了,在余占鳌的带领下,无数的人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最后我的奶奶为抗战死在这血的海洋里。故事中余占鳌是一个土匪,但我认为他更是个英雄。他对我奶奶的不公而不满,杀死了单家的人。虽有点残酷无情,但不影响对他的正义感及英雄气概。或者说,正因为他我的奶奶才有勇气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使他鼓舞了我的奶奶,给了我奶奶希望。他带领这村里自发的人们,捍卫祖国的国土,捍卫着他们的自由与幸福。没有犹豫,没有恐惧。血亲切得就像红高粱。就连王文义这样一个怕死的人也敢于参与其中,可谓英勇。他们一队队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几十年如了捍卫村民奋战的人是土匪吗?不,他是一个具一日。没有利益,没有军衔,只是为了自由,为有土匪豪放的英雄。
不容质疑,我的奶奶也是一个女中豪杰。敢作敢为,风风火火。一的一生只要这样活过就无言无悔了。我的奶奶是乱世苦命的女人。他的父亲为了钱,不顾她的幸福把他许给了单家的麻风儿子。她悲痛,无奈,想找寻父亲的帮助回复的就只有冷漠。她渴望挣脱自救却又感觉无能为力。当余占鳌劫走她时,她重新找到了希望。她抛掉了所有的所谓的贞洁,道德,所有的一切,与余占鳌野合了。生下了我的父亲。单家的人被杀死后,她以唯一的女主人的身份撑起了一头家业。同样也承担着外面的一切风雨。她跟随余占鳌,支持抗战。奔走与高粱地之间。当时的人都记得“女中魁首戴凤莲,花容月貌巧机关,调来钱耙摆连环,挡住鬼子不能前??”最后我的奶奶在一次伏击中倒在了那片高粱地上,至死她回忆往事,也不悔自己的一生。“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爱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
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我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世界,我的天哪??”若是当是我的奶奶屈服与父亲的安排,服帖地成为单家的少奶奶,那么还有让人传唱的女中豪杰戴凤莲吗?或许她会不愁吃穿,活到很老很老,但当她死时候,她是不是也同样的无悔/在当时那个年代,我的奶奶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执着于自己的追求。勇敢的追求她的爱情,她的幸福。无疑,她是阔达的,洒脱的,勇敢的,同样她就像那一片红高粱一样美丽。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了高粱地里,都冰雹般打在高粱梢头,在黑土上扎根开花,结出酸涩的果实,让一代有一代承受。奶奶完成了自己的解放,他跟着鸽子飞着,她的缩得只如一直拳头那么大的思维空间里,盛着满溢的快乐、宁静、温暖、舒适、和谐。奶奶心满意足。”读《红高粱》后,我想去看看那美丽红高粱地,但我更想学会拥有我的奶奶的勇气与魄力,勇敢追求自己的生活,把握自己的人生。
作文三:《读红高粱有感》1600字
外国语学院 英语专业 2010级 梁潇 10030143013
读《红高粱》有感
初识莫言是通过张艺谋改编的《红高粱》,那一地的红高粱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莫言的卷首语是这样写的“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意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朴实的话语里透露出莫言的质朴,纯粹,和对家乡乃至整个民主的炙热的爱。
从人物上的角度来说,在这部作品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爷爷”这个形象。他具有一种野性的勇敢,爱僧分明,性子就像高粱酒一样:刺激却又难掩其淳朴,有一种野蛮的天真。不过,“爷爷”余占鳌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俗人,有着诸多人性上的缺点:愚蠢的贪婪,狭隘的心胸,残忍粗暴。不过,这个时而聪明时而糊涂的形象却有一种真实的可爱。他用他的实际行动验证政治的虚伪。他绝对不是共产党讴歌的“高,大,全”式的英雄。他的俗就如桃红配翠绿:冲突的色彩下却含有和谐的美丽,强烈却又真实地存在着。他有自己的一套准则和价值观,他爱耍小聪明。时而赚个衣钵满盈,时而反被聪明误。不过,他却顶天立地,有血有肉,生龙活虎地活着。他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也好,错也罢,嘲笑世间一切虚伪软弱的存在。他是高密东北乡纯正的高粱:鲜红,生机勃勃,斗志昂扬,而他的后人们,正如作者叹道,只能算是“杂种高粱”。
在艺术的角度来说,莫言在思想上和艺术上接受了哥伦比亚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斯克和美国意识流小说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其创作改变了中国传统小说的轨迹,成为新时期军事文学的又一个里程碑。他往往用轻松甚至幽默调侃的笔调将读者从本来的悲剧审美轨迹中拉出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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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一个更为宽广的想象世界,使之富有多意的审美意蕴。悲剧和反讽的复合美感,给人一种新鲜的,廓大的悲剧审美空间。在现实主义精神中容纳了大量现代派表现技巧,造成小说创作的新格局。其作品充满了象征和比喻,借鉴了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斯克的魔幻技巧。象征,隐喻,暗示,借代等手法的运用,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他的作品充满幻象,其运用童话和寓言的手法,把幻象和现实糅合在一起,精确表现人物内心世界以及作家主观世界奇特的心理
忧郁的主调之下一方面是凄楚,苍凉,沉淀,压抑,过程,构成了莫言小说“
另一方面则是欢乐,激情,狂喜抗争的独特叙事风格。这部小说体现得尤为明显。
从人文角度来说,这部小说中体现了他对家乡和整个民族的爱。《红高粱家族》中最触目惊心的莫过于活剥罗汉大爷的暴力场景。他对整个场景的书写可谓是巨细无遗——无论是描述整个过程的宏观流程,还是每一个部位的微观审视。比如他述及罗汉大爷的那两只被割掉的耳朵的状态时,他就不无暴力地指出“父亲看到罗汉大爷的两只耳朵在磁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地磁盘丁冬丁冬响”。而最血腥的剥皮场面,莫言的描写可谓是完全不顾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的兴奋之情,而这种兴奋的高潮也是他的癫狂状态。而从根本上来说,他们这种暴力倾向也从根本上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的文化形态。对于莫言来说,他对这种民间粗鄙的文化形态不加选择的表现方式,也会愈加显示出低俗趣味的性质,而当这种描写一旦失去了某种理念的支撑,那么它就会很自然地堕落成作者感官上的自我放纵。而幸运的是,作者尚有民间理念的支撑,那就是抗日情感。在此场景中,正是对暴力的如此宣泄式呈现才会激起亲历者、旁观者(包括读者)对日本侵略中国、草荐人命的残暴方式的痛恨,同时在小说内部也推动了不同力量抗日激情的勃发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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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莫言的《红高粱》,我们感受到了一种盛大的美感,那是对生命蓬勃美感的追求,那是对生命中自由的执着追求。红高粱在灰褐色的地里是一种光明,一种欢乐与希望,是一种生命力。至此红高粱演变成一种精神力量,这种精神游荡在红高粱地里,成为了莫言笔下那些人物群想的魂灵;这种精神游荡在现代都市里,鼓舞着我们不断向前不断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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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四:《读《红高粱》有感》1200字
读《红高粱》有感
最近拜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又恰逢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感触更加深了,我是带着对书名的好奇去读这本书的。
相比起其他抗战题材的小说,莫言给我的,不是完美的大义凛然的爱国英雄,而是正义与邪恶结合的化身。他们是一群独特的,特属于红高粱的英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热血汉子,身体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野蛮。
莫言的卷首语是这样写的“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红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意扒出我的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这话透露出莫言的质朴、纯粹和对家乡乃至整个民族的炙热的爱。谈一谈我感悟最深的,也是本书所倡导的观点:敢爱敢恨。爱就爱得轰轰烈烈,不择手段,不计后果;恨就恨得淋漓尽致,以残忍对残忍(虽说主要是针对日本鬼子),可以以命索命,看淡一切生命,乃至自己的。看完莫言的《红高粱》,我们感受到了一种盛大的美感,那是对生命的追求,那是对生命中自由的执着追求。红高粱在灰褐色的地里是一种光明,一种欢乐与希望,是一种生命力。至此红高粱演变成一种精神力量,这种精神游荡在红高粱地里,成为了莫言笔下那些人物群里的魂灵,这种精神游荡在现代都市里,鼓舞着我们不断前进。
在《红高粱》当中,莫言并没有刻画很多人物,但是这些人物都是个性鲜明的人物。余占鳌是一个典型的硬汉子形象,或许在我们看来,他是粗鲁的。但是,我们都不能否认的是,他身上有许多人性的光辉。余占鳌的一生敢作敢为、豪爽
直率、勇于反抗封建礼教。当日本侵华的时候,余占鳌成为了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当他看到日军丧心病狂地屠杀中国老百姓时,他带领着烧酒作坊的伙计们,成立了一支抗日的小队伍,虽然他们缺衣少枪,不是正式的军队,但是他们斗志昂扬,豁出性命与日本鬼子展开激烈的斗争。这体现了余占鳌的民族精神和勇于与敌人抗争的爱国血性。而文中的奶奶戴凤莲是一个生在乱世苦命的女人,她是一个柔情万种的少女,但她更是一个坚强洒脱,侠骨凛凛的女中豪杰。我欣赏她的不屈,欣赏她勇于追求自己幸福的精神。“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他的父亲为了钱,不顾她的幸福把他许给了单家的麻风儿子。她悲痛,无奈,想找寻父亲的帮助回复的就只有冷漠。她渴望挣脱自救却又感觉无能为力。当余占鳌劫走她时,她重新找到了希望。她抛掉了所有的所谓的贞洁,道德,所有的一切,与余占鳌野合了。她跟随余占鳌,支持抗战,奔走与高粱地之间,最后为抗战而死在那片血的海洋中。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而读完《红高粱》的我们是否有被激起生命中的那股顽强呢,是否热血澎湃,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文中的抗日激情呢??
作文五:《读《红高粱》有感》3000字
读《红高粱》有感
学院:经贸学院
班级:税收1301班
学号:20131504910
姓名:梁欢瑜
有生之年,我希望捧一碗高粱酒,踏上高密东北乡的土地,好好祭奠一下,那现已难寻的鲜活的生命。这是我读完莫言的《红高粱》后最强烈的感受。
我不能对莫言天马行空的想象、极具张力的表达、陌生化的处理和完全超越时空局限的叙述所构造出的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有太多理论上的评述,实际上我也不太懂,也不能不懂装懂,高深的文学理论自有渊博者去研讨。我只能讲一下读完后,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感受。
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他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且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
我生在南方长在南方,只认识水稻从未见过红高粱。老实说,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雪,所以一直很向往北方的世界。于是莫言带给了我那个魔幻又现实的高密东北乡,还有无边无际汪洋恣肆的红高粱和血一般红稠的高粱酒。还有,那铁血豪情的东北汉子和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
最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的是文中所表现出的那种顽强的生命力。不管是红高粱,还是余占鳌和九儿,或是拿起武器抵抗侵略者的民族英雄,都具有生生不息,强大的生命力。
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在这里是一个巨大的象征,是名族英魂与历史灵
魂原始生命的蓬勃向上与狂野的表现。“一穗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幽怨地注视着父亲,亲也虔诚的看着它们,父亲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扎根黑土,受日月精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余占鳌和九儿在高粱地里野合,孕育出“杂种出好汉”的豆官。抗日英雄在高粱地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疯狂地生长,在东北这片广袤的大地上,生生不息,繁衍了一代代豪放的东北汉子。东北汉子血管里流淌的滚烫的血液,是红高粱染红的。
余占鳌是个充满血性的东北纯爷们。他身上所迸发出来的是一种充盈丰沛、奔腾激荡的酒神式生命强力。他的一生都在反抗。幼年丧父,与他的寡母相依为命;后来母亲与和尚相好,而他因为别人奚落了他,就杀了和尚。这体现了他残忍狠毒与桀骜不驯。后来,他曾迷上赌博,被县长曹梦九惩戒后,就到赁行里吃杠子饭,为綦翰林出棺。此后,他为戴凤莲开辟新路而杀了单家父子,还匹马单枪地闯进土匪窝中杀了花脖子,甚至敢孤身向兵强马壮的土匪头黑眼挑战;这些都是他顽强生命力的证据。最为惊天动地的,还是他带领几十个土匪在墨水河桥头伏击日本人车队。这样的一个人物形象在莫言的笔下描绘的有血有肉。余占鳌丝毫不会因为杀了人而良心不安,更不会自觉有罪,他似乎只沉湎于自身那奔腾不息的强力之中。当然,最让我觉得全身血液沸腾的是他跟九儿的之间的爱恨情仇。余占鳌爱上九儿开始是最原始的的欲望。一双小脚,是这段爱情故事的导火线。“余占鳌就是因为握了一下我奶奶的脚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新新生活的灵感,从此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也彻底改变了我奶奶的一生。”小脚唤醒了他心中最原始的情欲,最终促使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他们在高粱地里耕云播雨,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上,抹了一道酥红。我父亲可以说是秉领天地精华而孕育,是痛苦与狂欢的结晶。”豆官就是余占鳌生命的延续。
九儿,也就是戴凤莲,也是以位传奇女性。她受尽苦难,终于裹就一双三寸金莲。就是这双小脚,赐予了她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经历。单廷秀看中走起路来像风中招飐的杨柳的九儿,用一乘花轿把她抬给了有麻风病的儿子单扁郎。如花似玉的九儿虽然想过上上马金下马银的好日子,但更盼着有一个识文解字、眉清
目秀、知冷知热的好丈夫。她丰腴的青春年华辐射着强烈的焦虑和淡淡的孤寂,她渴望着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焦虑,消除孤寂,而不是满身恶臭的麻风病人。余占鳌的出现,把她从火坑里拉了出来。余占鳌把单廷秀两父子杀死了之后,她便把酒坊给撑了起来,后来因为一个巧合,用尿酿出了一种上号的高粱酒。就这样一个生在封建社会里的女人,敢于和命运抗争,做出有悖伦理的事出来,的确令人匪夷所思。九儿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出了人性的光辉。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不是死在自家炕头或女性必经的生育关头,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被敌人打死,“奶奶平卧堤上,脸贴着堤边的野草。奶奶背上,有两个翻边的弹洞,一股新鲜的高粱酒的味道,从那洞里涌出来。”九儿即使是死了,她的身上仍然深深的打上了红高粱的烙印,两身上流淌着的都是带有高粱酒味道的血。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九儿的一生,是如此具有传奇性。在她那个年代,一般的女子都是遵守着三从四德,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丈夫死后,不改嫁,守着一座贞洁牌坊。九儿偏不信命,反其道而行之,这并不是每一个女人都可以做得到的。她,当得起“巾帼不让须眉”这六个字。
其实,在《红高粱》里面还有很多有血性、有顽强生命力的人。就像罗汉大爷。他与九儿有一段暧昧不清的风流韵事。罗汉大爷只是一名普通的东北农民,日本人来了,打破了他惯常的生活。被抓去当苦力,被监工打骂,他想逃;跑了又挂念两头大黑骡,又回来拉骡子。可是骡子竟然不认他,踢他,这让罗汉大爷“心头火起”:“竟然不认主人啦”??“好两个畜生~”“你这个忘恩负义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你这个里通外国的狗杂种~”至此,罗汉大爷对日本侵略者的仇恨也爆发出来。可惜,最后被日本人抓回来当众剥皮。就这么一个小人物在民族危机面前,也能表现出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罗汉大爷是中国农民的缩影。整天头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农民,他们的根是在土地上,他们是最真实的最可爱的人。他们的生命熔铸在土地上,与红高粱一起生长,繁衍,根植在土地里。
莫言用他漫不经心、随心所欲、自由自在的感觉开拓出一片壮阔、野性、盎然的红高粱世界。东北高密乡的祖辈父辈乡亲们一同浸染在这一片通红的高粱世界中,锻造了一颗颗粗糙而又坚韧的心灵。他们劳动着、生活着、生存着,这是一善与恶、美与丑、悲剧与希望、兽性与人性的独立王国。这里洋溢着火一样的生命激情,张扬着人之初的狂野本性。他们是我们整个民族勤劳、勇敢的化身,
是自在自为的人与人性的代表,也是最富有魅力与活力的生命的象征。那光彩四溢的“野合”,那与红高粱的勃然生机浑然一体的近乎“离经叛道”的爱情,使人重新体验到未被伦理道德所侵蚀、压抑和宰割的感性血肉——我们民族童年时代的本真强悍的原始生命力;那充斥着“激烈的枪声、喊杀声和炸弹爆炸声”的血战,那峻酷壮烈的仇恨与反抗,悲壮地诠释了我们民族在灾难中悸动和腾跃的生命意志,一种血脉中喷薄而出的不屈的精神。
《红高粱》带给我内心的震撼,除了余占鳌和九儿之间的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更有那种坚定的民族信仰,更有的是所迸发出那种生命力。像泰戈尔所说的:“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
莫言在《红高粱》献词中这样写到:“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真的希望,有一日能够亲身踏进那片神秘古朴的东北大地,寻根,祭奠一下在高粱地里的亡魂,为他们洒上一杯浓烈的高粱酒。
作文六:《读《红高粱》有感》1800字
读《红高粱》有感
徐瑜婧+20141804592
自从莫言得了诺贝尔奖,我就开始关注莫言的作品,他的作品,几乎都是从朴实无华的老百姓入手,栩栩如生地写出了老百姓们的生活色彩,乡土色彩同人的本质和人类文明的普遍意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作品超越地域性,获得普遍性。创作上都经历了迷茫的探索,明确的定位到创作旨趣发生变化,创作力下滑的过程。都主张文学写真实,又都不拘泥于事实的真实,而更在乎艺术的真实。都善于创新,敢触及新题材,宣扬新思想,实验新形式。其中,《红高粱》就是典型的乡土风格的一类代表。
《红高粱》它并不是从头到尾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描写,而是通过祖孙三代人的故事的回忆,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我”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
《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
《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倒映在血红的阳光里,在地上捡我奶奶用生命担来饼吃,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外来民族侵略的不屈不饶坚决抵抗的品性,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作文七:《读《红高粱》有感》1600字
染满热血的红高粱
——读《红高粱》有感
再次翻开莫言的《红高粱》,第一次的晦涩已悄然消逝,反而怀着敬佩的感情,再次领略这《红高粱》透露出的民族气节,那股满腔热血。
不觉闻到红高粱散发出的浓厚的气息,那股热血,那份慨然。它,象征着高密乡的每一个英雄,在抗日的历途中,视死如归,怀着农民的那份淳朴,那份豪迈,带着对民族的热爱,带着对红高粱的敬爱。。。。。。
《红高粱》以“我”的回忆贯穿始终,爷爷的英雄气概,奶奶的敢爱敢恨,刘罗汉大爷的宁死不屈,刘大号的对民族的坚守,都体现在每个情节之中。。。。。。这不禁让我埋头深思,我想,我该好好领悟这在红高粱丛中生长的每一个人物。
奶奶,是一个新时代女性的典范,敢爱敢恨,打破了封建的束缚。当进了单家后,才确定了自己要嫁的人是个麻风病人,她的一切美好期望全部破灭,对喝醉的父亲诉苦,却是徒劳。可余占鳌,也就是“我”的爷爷,为了她,杀死了单家父子,毅然地把她从苦海中救出,而后,也就有了“我”的父亲。
爷爷一直带着父亲与鬼子打仗,不料,在一次伏击鬼子时,奶奶与王文义的妻子意外牺牲,在给队友们用佧饼的时候,毫不防备的时候被敌人袭击。父亲扑到奶奶身上痛哭,伤心欲绝。 “奶奶和爷爷在生机勃勃的高粱地里相亲相爱,两个蔑视人间法规的不羁心灵,比他们彼此愉悦的肉体贴的还要紧。”爷爷和奶奶也就在这高粱地里相爱了一辈子,恪守了一辈子。
这场战争,让爷爷的队伍的兄弟一个一个地躺在了高粱地里,染满鲜血的红高粱散发出鲜血的腥味。“刘大号断断续续的吹着喇叭,鲜血从他的嘴角鼻孔往外流。”,不禁让我感慨——刘大号,在生命垂危之际,还坚强的吹着鼓舞军心的喇叭,仿佛从耳畔传来“兄弟们,冲!”我想,只有《满江红》中的“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才可以形容。冷支队长却嘲笑着只给爷爷留下一挺机枪,向东走去。。。。。。
不忘刘罗汉大爷的坚毅与重情义,为了两头骡子,为了对东家的信义,逃跑后又铤而走险,却再次被抓住。而后的悲剧便接连不断的涌现,活剥的痛苦不言而喻,可在当时,刘罗汉大爷并未屈服,而是破口大骂,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
高密乡,是个孕育着生命的地方。红高粱,飘荡着战士们的鲜血,歌颂着战士们的英勇。合上书,再次陷入沉思。高密乡那染满热血的红高粱仿佛在我眼帘前飘荡,一幕幕英勇的画面也不断浮现。
高密乡,自豪有一群英雄,保护着自己的民族,坚守着自己的信念,传递着人性的正直。而想想,在我的身边,不也有这样一位守着自己的信念,爱着自己的土地与民族的人吗?
早晨去上学的途中,总能看见邻家的老太爷背着锄头,提着篮子,望田野走去,我知道,他又开始了一天的劳动。而晚上吃过晚饭后,又能看见他的身影往家走去,在路灯的照射下,能清晰地看见他弯曲的身板和跌绊的脚步, 想起陶渊明的诗句“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但不知道为什么,挺心酸的——年过七旬,还这样日复一日的劳动着。很多人都议论着他——儿子家挺富裕的,老了安享晚年算是幸福,却还要这样埋头地苦干,真不知是为了什么。。。。。。而家人也劝着他,让他在家度天伦之乐,别再这样干了。可老太爷,还是坚守着自己的信念,还是日复一日的这样干了下去。我曾问过他,为什么要到老了还继续干活。而他却微笑着说——劳动啊,是我一生的宿命,在他人眼中,它是累的,可是,经历过那个纷乱的年代,才会知道劳动是多么重要!我想,每天在田垄里耕着地,到家就又有新鲜的菜吃了,吃了新鲜的菜啊,我才会快乐起来。现在的社会愈发好了,可我不能忘记,那时的苦。我要时刻记着,报效国家,即使只是在耕种劳作。我被他的话震撼了,也感动了。或许我没有经历过那纷乱的年代,可我能明白老太爷的心情,他的一颗对民族的热爱,不忘民
族的历史。
我想,我也该像老太爷一样,不忘民族的历史,不忘最初的自己,即使不会在田野里耕种,也要坚持自己的信念。
我想,我们该有那份坚毅,那份执着,那份对民族,对国家的热爱,即使我们不生活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但《红高粱》告诉我们——坚守自己的信念,在绝境中不放弃希望。如今的社会,我们更该去追忆那时的事迹,来告诫自己,不忘最初的自己,不忘英雄,不忘信念。
作文八:《读莫言红高粱有感》1000字
莫言作品系列——读《红高粱》有感
最近荧屏上出现一部热播剧——《红高粱》,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先生早期的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改编而来的。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生,祖籍山东高密,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他自1980年代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00年,莫言的《红高粱》入讯亚洲周刊》评选的“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这本让莫言评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的小说——《红高粱》。
《红高粱》是中国当代作家莫言的成名作,发表于1986年。这部小说写的是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在出嫁的路上,新娘被赶跑劫匪的轿夫余占鳌所吸引。三天后新娘回门,与余占鳌在红高粱地里激-情相爱。新婚丈夫被人杀死,新娘勇敢地主持了酿酒厂。在赶走其他土匪之后,余占鳌在酒缸里撒了一泡尿,竟成了喷香的好酒。9年后,日军强迫村人砍倒高粱修建公路,并将罗汉大爷剥皮示众。余占鳌带领乡人报复日军,乡人们全死了。痴呆的余占鳌,站在女店主的尸体旁,放声高歌……
《红高粱》这本书是以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讲述了战争年代中国的老百姓们是如何以血肉英勇抗战的。通过民间百姓的奋力反抗,体现了广大人民张扬个性解放,追求民族独立的强烈愿望和反抗精神。
故事是以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为线索,从平静的酿酒生活转换成了对当地官员的仇视再到对入侵的日本人的憎恨。
看这本书之前,我们一家老小坐在电视机前看了周迅版的《红高粱》,大家都说,罗汉真是傻,手无缚鸡之力的农民,怎么敢和日本人的枪-支-弹-药抗衡呢?当我对这个故事感兴趣因而看了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作者本身想要表达的,是农民们的质朴,为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付出的任何代价。
当人们面对战争的时候,有些人会选择逃避他,比如那些偏向日本人的汉奸,而更多的劳动人民选择反抗,在现在看来我们觉得我们是强大的可以击退日本侵略者,可在当时看来,人们却对中国的未来只抱着一心解放的心态,于是,那条沉睡的巨龙渐渐苏醒了。
我没有经历当时那种水深火热的抗战年代,但却深感悲痛,失去亲人的滋味,看着同胞被活活剥皮的绝望和恐惧。也许“勿忘国耻,珍爱和平”是永久的主题,战争带给战争国的永远没有胜利,而是更多的对国民的伤害。看这本书之后,我也是深深的被战争触动,也决心做一个推广和平的人。
也许这也是莫言先生作品令人回味无穷的地方。一边讲述着战争的苦难、人民的反抗,另一边却又在向往着在高密那片红高粱地里,快乐、质朴的生活。
作文九:《读莫言红高粱有感》1300字
《红高粱》的英雄人物分析
在《红高粱》当中,莫言并没有刻画很多人物,但是这些人物都是个性鲜明的。在小说中,莫言刻画了多个个性不同的农民形象,包括“我爷爷”余占鳌、“我奶奶”戴凤莲、罗汉大爷、土三炮、“我奶奶”她爹、于大牙等等。而在这些人物当中,不乏英雄。例如,“我爷爷”余占鳌、“我奶奶”戴凤莲、罗汉大爷,他们当中,有敢爱敢恨,敢作敢为,有在我们中华民族危机面前,挺身而出,不怕牺牲。
余占鳌是一个典型的硬汉子形象,或许在我们看来,他是粗鲁的。但是,我们都不能否认的是,他身上有许多人性的光辉。余占鳌的一生敢作敢为、豪爽直率、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从小说的开篇就可以看出余占鳌的勇敢,杀死了与母亲通奸的和尚,当上了低级的抬轿夫。在劫匪想劫走“我奶奶”时,他是第一个冲过去解救她的。也正是这个时候,戴凤莲不自觉被他的勇敢行为吸引。他敢于反抗封建枷锁,在迎亲的路上,他轻轻地握住了戴凤莲的小脚;在戴凤莲三天回门时,他更是大胆地拉着她在红高粱地上野合。当日本侵华的时候,余占鳌成为了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当他看到日军丧心病狂地屠杀中国老百姓时,他带领着烧酒作坊的伙计们,成立了一支抗日的小队伍,虽然他们缺衣少枪,不是正式的军队,但是他们斗志昂扬,豁出性命与日本鬼子展开激烈的斗争。这体现了余占鳌的民族精神和勇于与敌人抗争的爱国血性。
戴凤莲虽然只是一个女流之辈,但是她并不是像中国的传统女性那样,唯唯诺诺,一味顺从。她以一个新时代妇女形象出现,她自立聪明、有主见、敢于反抗、敢于斗争。在迎亲的路上,有土匪想劫走她,如果换成是一般的女子,早就惊慌失措了,然而,她镇定自若,只是用亢奋的眼神暗示轿夫余占鳌去教训土匪。在回门的路上,戴凤莲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不顾一切的与轿夫余占鳌激情野合。小说中,多处体现出戴凤莲的智慧、理性。当单家父子被害后,她镇定冷静,又抓住机会,认曹县长为干爹,独立挑起烧酒作坊的担子,知人善任,使得罗汉大爷心甘情愿为她工作。当日本鬼子想对她图谋不轨的时候,她立即反应过来,用罗汉大爷的血涂在自己的脸上,装疯卖傻,巧妙地躲过了日本人的魔爪。最难得的是,戴凤莲还是一个民族抗日的女英雄,她激励余占
鳌与伙计们为罗汉大爷报仇,参与设计在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想出用铁耙扎坏日本人轮子的方法。虽然戴凤莲不是像中国传统女性那样的贤妻良母,但是,她身上的人性品质值得所有的人佩服。
在罗汉大爷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中华民族成长的影子,从顺从到反抗,从懦弱到奋争。这似乎就是我们的中华民族,从清末政府的懦弱无能,到国民党、共产党的奋起反抗,而莫言笔下的罗汉大爷也正是如此。的确,一开始的罗汉大爷确实是太过懦弱,在日伪的枪口下,他敢怒而不敢言,被别人骂“老混蛋”也是一声不敢吭;当日本人要牵走东家的骡子时,他表现得低三下四、唯唯诺诺,毫无男子汉大丈夫应该有的阳刚之气。后来,他勇敢地逃脱了牢笼,这里也表明了罗汉大爷开始反抗了。小说中有这样一个片段,他怒骂黑骡“你怕了吗?畜生!你的威风呢?畜生!你这个忘恩负义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你这个里通外国的狗杂种!”这里看似在骂骡子,但是,同样也是在骂那些通敌卖国的汉奸。这部分的描写,将罗汉大爷的血性、倔强、嫉恶如仇一一表现出来,也使得他完美转变,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作文十:《读《红高粱家族》有感》3300字
读《红高粱家族》有感
作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我才知道他的作品。《红高粱家族》是莫言早期的作品,经过张艺谋用电影艺术手法表现之后,不但捧红了巩俐,也让人知道了原本不为人知的高密东北乡,还让莫言的《红高粱家族》也顺风顺水地红了一把。悠悠知道有莫言这么一名作家,也就是在那时,从张艺谋的电影开始。直至现在莫言获奖,才激起悠悠阅读的念头。从民间视角对正史颠覆、解构,是《红高粱家族》的主旨特征。从民间立场上看,《红高粱家族》着重写了抗日战争史,并对正史予以解构。“历史是人写的,英雄是人造的”,这是莫言民间历史观的真实写照。
小说情节由两条线索交织而成:一是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二是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在第一条线索中,作者突破的传统历史军事小说的写作套路,在这里,抗日的主力既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也不是国民党领导的军队,而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一支土匪军队。小说脱离历史书的立场,从民间生活方式的直接铺陈中重新构筑了全新而又实在的历史场景,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演绎了以土匪和酒家女子间的姻缘为核心的民间抗日故事。以生命的辉煌——高密东北乡人任情豪放的壮丽生活图景,表现了民族生命意志的强大和不可战胜。
《红高粱》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小说中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几乎失却了抗战故事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通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爱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因此,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该书的主题。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血性、刚勇、饱满意志力的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小说中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画面,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人性和暴力、 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影响甚大的作品,他在本书中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另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爱情故事。书中洋溢着莫言对暴力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和另人折服的感觉描写。无论故事的情节气氛是华丽炫目、荒诞无稽还是鬼灵精怪,他那丰富的想象空间和澎湃辗转的辞锋总是叫人惊叹不已。而他那赤裸裸的毫无保留性的暴力描写,却总能给人一种窒息的压迫感。同时莫言的这种暴力奇观也往往以身体暴力为中心。如“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这是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来写这一瞬间“奇景”的。当然瞬间的爆发需要长久的积累,那就是被浸泡在水中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烈日曝晒,肚子胀到了极点,也就蓄积了强大的力量,使爆炸在一瞬间收到了完美的效果。肚子的爆炸并不是缓慢进行的,而是迸然炸裂,然后散发着腐臭气息的肠子却如姣好美艳的花朵一样溢出来,这种比喻谁能联想到?将腐烂丑陋的事物与美好温柔的事物相联系,反而形成了反面的达到颠峰的刺激效果,从而将人的精神联想推到了极点,使人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场景。
《红高粱家族》中最触目惊心的莫过于活剥罗汉大爷的暴力场景。莫言对此仿佛有种享受式的痴迷,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变态的程度。他对整个场景的书写可谓是巨细无遗——无论是描述整个过程的宏观流程,还是每一个部位的微观审视。比如他述及罗汉大爷的那两只被割掉的耳朵的状态时,他就不无暴力地指出“父亲看到罗汉大爷的
两只耳朵在磁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地磁盘丁冬丁冬响”。而最血腥的剥皮场面,莫言的描写可谓是完全不顾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只是一味地发泄自己的兴奋之情,而这种兴奋的高潮也是他的癫狂状态。不得不说,在这方面莫言有点类似于19世纪西方备受争议的作家萨德。两者都是极度地倾向于暴力描写,为了将这暴力描写到狂欢的程度,他们可谓是倾其精力,用尽了各种手段和办法。他们都是一只从黑暗处伸过来的手,打开了被藏匿了许久的潘多拉的盒子,于是各种丑陋、阴暗、龌龊的事物都纷纷逃将出来,跑入了活着人群中。而从根本上来说,他们这种暴力倾向也从根本上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的文化形态。对于莫言来说,他对这种民间粗鄙的文化形态不加选择的表现方式,也会愈加显示出低俗趣味的性质,而当这种描写一旦失去了某种理念的支撑,那么它就会很自然地堕落成作者感官上的自我放纵。而幸运的是,作者尚有民间理念的支撑,那就是抗日情感。在此场景中,正是对暴力的如此宣泄式呈现才会激起亲历者、旁观者(包括读者)对日本侵略中国、草荐人命的残暴方式的痛恨,同时在小说内部也推动了不同力量抗日激情的勃发和实践。所以,单纯地判断并定性莫言对暴力的变态迷恋也是有失公允的。
《红高粱家族》是暴力与性爱的结合体,而在性爱描写中也搀杂了莫言那充满原始味的粗野、狂放的暴力文风。小说中著名的“野合”场景是具有些许朴素的浪漫色彩的。“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但在此之余“野合”也同时彰显出其中扑面而来的肉欲气息。在这场民间式的云雨中,在男女二人的相
互欲望期待中也游走着浓郁的暴力色彩:余占鳌的“粗暴”和“刚劲”引发了奶奶“尖刻而锐利的痛楚和幸福”,肉体的狂欢、暴力、勃发、对话就这样风风火火地展开了。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的暴力书写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可谓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文学最具有代表性的暴力话语言的独特品格,他的暴力书写开拓了另类的书写模式和叙事风格,而从中所产生的巨大弹性空间也为其在逻辑创作上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和情境。莫言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他认为这是一种退化,而他必须对此进行纠正。但问题在于,他反击和拯救退化的手段正是暴力书写,而他的暴力书写在为这种退化注入阳刚之气的同时,却也形成了纷纷扰扰的叙述暴力。他那不可遏抑的文字在令人振奋之余,却也有冗长和絮叨之感,他那无节制的言辞同时也反映了他背后的深层空虚。当他用他那刺激的暴力呈现出奇异美感时,也惟有他那饱满的艺术理想能够作为一种支撑,去体现作品中所蕴涵的人文关怀。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的一部影响甚大的作品,他在本书中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另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爱情故事。书中洋溢着莫言对暴力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和另人折服的感觉描写。无论故事的情节气氛是华丽炫目、荒诞无稽还是鬼灵精怪,他那丰富的想象空间和澎湃辗转的辞锋总是叫人惊叹不已。而他那赤裸裸的毫无保留性的暴力描写,却总能给人一种窒息的压迫感。同时莫言的这种暴力奇观也往往以身体暴力为中心。如“肚子着了阳光,胀到极点,
便迸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这是从听觉和视觉两方面来写这一瞬间“奇景”的。当然瞬间的爆发需要长久的积累,那就是被浸泡在水中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烈日曝晒,肚子胀到了极点,也就蓄积了强大的力量,使爆炸在一瞬间收到了完美的效果。肚子的爆炸并不是缓慢进行的,而是迸然炸裂,然后散发着腐臭气息的肠子却如姣好美艳的花朵一样溢出来,这种比喻谁能联想到?将腐烂丑陋的事物与美好温柔的事物相联系,反而形成了反面的达到颠峰的刺激效果,从而将人的精神联想推到了极点,使人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