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马背上法庭》5200字
《马背上法庭》观后感
故事的主人是一位法官和两位书记员。法官叫老冯,乐观、幽默、耿直、经验丰富,在基层法院奉献了一辈子;书记员杨阿姨,受益于八十年代的民族政策而成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却在法官职业化的浪潮下因为没有文凭而即将“被退休”;大学刚毕业的阿洛,则是年轻率性,富有朝气。在学校受过系统的法学训练的他,对法律的理解与老一辈有着明显的不同。“马背上的法庭”,便是由这样的组合构成的。
故事的地点在“山路十八弯”的云南农村。因为山高路远,到城里打官司太不方便;另一方面,中国农村的法治“启蒙”,如同它的任何向现代文明靠拢的步伐,总要慢于城市。很多人尚不清楚法律何以用一种不同于乡间习俗、村规民约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捍卫他们的权益。所谓“马背上的法庭”,我想,就是带着上述双重目的将城市大楼里的法庭巡回到乡间,将发源于城市的法治精神送往农村。
“送法下乡”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对如我一般习惯于城市语境下的法治生活的人而言,个中困境,简直让人如鲠在喉。
1、法官、调解员与职业化
“马背法庭”一上来审理的案件就足以给人带来认知上的冲击。如果执拗于城市人的法律思维,是断然无法想明白的:为一个五块钱坛子的纠纷,或是家畜不小心拱了人家祖坟而要求赔偿“法事”而立案、审理,在城市眼光下只能沦于荒谬、甚或荒诞。但是,当人们像老冯那样,将思维本位切换到农村,似乎一切又有了必要:翻脸后老死不相往来在城市生活中并不会带来多大麻烦——被一个个小火柴盒隔离开的人民早已越来越原子化,一个人就是一座孤岛;但在关系社会仍处支配地位的农村,关系的破裂对双方的日常生活都将带来难以褪散的困扰。而另一种冤家路窄的情境则更容易酿成惨剧。
我勉强被这样的逻辑说服,但接下来法庭“管理”这些纠纷的方式却又让我不安起来。老冯和杨阿姨的行为,什么“发扬风格”、“将心比心”,怎么看都像是人民调解员,而不像人民法官。我不清楚两者间有怎样的具体分工。或许,借助人民对法律最初步的信仰,能让解决问题的方案更容易得到遵守、贯彻?但这却很容易沦为一种类似司法能动主义的法官职权的扩张。在我看来,法官“管
理”纠纷的唯一方式仅限于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根据个案情况做调解、疏通工作有时固然可以帮助判决的形成,但如果一个法院所有的工作都是这样进行,未免有“喧宾夺主”之嫌,还不如直接将牌子换成“人民调解院”。
我并想否定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其实,循着“法官职业化”的思路,不妨也倡导“调解员职业化”。这种职业化不一定非得通过人员专职化或者纳入公务员编制来解决,但至少可以考虑让村里的德高望重、善解人意者在纠纷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常规地启动程序,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如若实在“无力回天”,闹上法庭,法官要做的也只能是其依法审判的本职。或许我们永远无法划分明确的界限“让法官的归法官,让调解员的归调解员”,但以职业化、常规化的调解系统竖在法院前方“兵来将挡”,不仅将大大缓解“全能法官”的重负,也将有利地促进法官的职业化进程。据说城里的居委会就有专门调解居民纠纷的尝试,但其经验教训总结如何却也不得而知。
2、法官作为法律信仰的守护者
在“马背法庭”充分运用民间智慧的苦口婆心的“调解式审判”下,前四个案子都有了圆满的结果。但仅这些“小打小闹”的案例显然不足以说服我“马背法庭”给农村法治进程带来了长足的进步。但凡读过《中国农民调查》这类涉农书籍即可知道,中国农民那近乎宿命般的苦难,很大程度上并非来自农民平等主体间的纠纷,而是农民与农村官员不平等主体间的纠纷——这里的“不平等”显然是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来自本应成为公仆、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在掌握了权力资源后,利用这种强势对农民施加的掠夺和压榨。村干部以“土皇帝”自居带领一干爪牙抄起一堆家伙去村民家乱收水费、胁迫拆迁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农民话语权的丧失、明晰表达诉求的能力的薄弱以及隐藏在这背后的,建国以来沿袭至今的以牺牲农村来支持城市的不平等“传统”,都让许多高层官员长期对这方“山高皇帝远”的水土“选择性失明”。
于是,影片越到后头,我就越期待会不会出现什么“动真格”的案子直切上述主题,来证明“马背法庭”的确是村民权益值得依托信仰的司法机构。果然,阿洛的丈人是村主任,而婚宴酒席上宰的羊则是非法得自其它村民。这仅仅是一个民事纠纷,而并非我所期待的那种更“出格”的刑事、乃至威胁农民基本权利(fundamental rights)的纠纷。但这好歹算是打了一个官民纠纷的“擦边
球”。
案子的结果未出意料。不当得利的结论村主任显然不服。但由于阿洛和主任女儿的特殊关系,主任“抗法”的方式居然是把女儿关在屋里不让女儿完婚。冲动的阿洛于是携新婚妻子“私奔”,而原告依照彝族的习俗,因为被告女儿被“拐走了”,居然也“撤销”了诉讼,让一心想要树立法律权威的老冯非常失望。老冯跟杨阿姨回到家后发现小两口“藏匿”于此,和阿洛新老两代人法律观的冲突便彻底爆发。
冲突的核心在于这个法庭在培养村民对法律的信仰的过程中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阿洛认为村民信不信法律和作为司法人员的自己无关。这种态度固然有过于冷漠的嫌疑。但以老冯的那套方式来维系这种信仰难道就是最好的选择了吗?在我看来,司法人员对于法律信仰的维护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对这一责任的履行当且仅当存在于其依法审判的过程中。法官应当通过公证无私的判决无声地树立法律的权威,而非大声疾呼地规劝人们“求求你信仰我”。法官脱下发泡板下乡普法的确不失为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的尝试,但把这种尝试带上法庭却潜藏着一种天然的危险。司法若要做到公正,首先必须与当事人拉开一定的距离。审判席上(而非人格上)高高在上的法官放下身段把当事人拉到原告席或被告席,甚至试图用调解来替代审理的程序,或许的确能在村民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但更常见的情况却往往是“强扭的瓜不甜”。当事人得到来自法官的邀请自然会产生某种期待。一旦法官作出的决定背离了这种期待,则期待在转化成信仰之前便可能夭折为失望与厌恶。同时,对于法官而言,无论是规劝毫无法治传统的人们信仰法律的巨大努力,还是这一努力可能失败而产生的挫折感,都已经往法官早已疲累不看的身躯上添加了过重的负荷。
3、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老冯的确已经为他的事业付出了太多。为了成为一名成功的法官,他默默地忍受着自己作为一个失败的丈夫和父亲而遭遇的妻离子散。在某一个瞬间我曾愚蠢地联想,某个成功的投行老板、律所合伙人不也可能是一个失败的妻子或母亲吗?就这么一类比,我甚至发现功利地看,他连一名“成功”的法官都算不上了。不是吗?十几二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聪明”的小县长爬上省委书记的“宝座”,或者让“识时务”的基层书记员升上高级法院
的院长。可是这个憨厚的基层法官,从小冯到老冯,一直都没离开过这同一个基层。
有些时候,我想我或许明白老冯们的苦衷的。我的(也是阿洛的)那套书生气十足的论证,什么法官与当事人保持距离(法官主义v.当事人主义)、法律信仰不该由法官的振臂高呼来养成,或许他都懂。他在纠结的,只是一个很简单却也很实际的问题:在这广袤无垠的、美丽与贫困并存的农村地区,面对淳朴却弱势的农民兄弟,普及法治信仰的工作他不“低声下气”地做,又会有谁来做呢?我不想辩论法治的形成当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在一个专制传统根深蒂固而市民社会长期发育不良的国家,从哪一头挺进都异常艰难。我只是觉得老冯付出与回报的失衡太过触目惊心。除去“马背法庭”在大山里转悠的舟车劳顿以及法治启蒙的艰难,需要他操心的事情还包括:如何平衡法律与当地民俗,在植入法治观念的目标下尽可能不去摧毁少数民族封闭却自洽的处事传统;而他微薄的月工资,也在那种调解式审判的工作风格下很快就用完了。在一个良性的公民社会,他可以获得的回报包括:向上反映农村法治进程的尴尬并得到上级的充分重视;而他在基层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也能通过这样的渠道被讨论、被完善、被推广。工作负担的减轻与待遇的提高自然不在话下。可是显然,这些回报都没能实现;否则,农村法治进程的停滞不会这样让人震惊,“复旦博士的父亲因为拆迁被活活打死”这种和十年前安徽小张庄村支书寻衅滋事造成农民四死一伤如此相似的事情,也会不在十年过后依然固执地轮回。
或许是为了增加剧情的张力,让老冯彻底变成一个“悲剧英雄”,影片最后赋予了老冯一个最具杀伤力的悲剧元素:孤独。多年以来的老搭档终于无法陪他继续上路,新来的年轻人因为观念冲突而怄气出走。新生的孤独混合着长久以来妻离子散的孤独,他终于只能“一个人战斗”。风萧萧兮易水寒,那些喊给二十年前遇难同事的肺腑之言,终究无人响应。我没有看清最后老冯是否也在同事遇难的地方跌落悬崖,但死亡与否反倒不再有辩驳的意义了。活着是继续扛起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死去,害怕的虽不再是无人知晓的孤独,却是那种“好人都在悼词里”的惯常仪式,对于实质性变革从来于事无助。在我们的社会语境下,就连死亡也无法逃脱庞大数字的稀释。惊心动魄如富士康,到了第十三跳也终究把意义灰头土脑地埋进了一堆冷冰冰的数字——何况“好干部”的事迹永远都是
离散的!少数如老冯一般西西弗斯式的努力比起更广大多数碌碌无为地窝在体制里“适者生存”究竟哪个更为悲哀,我还真是不知所措地比不上来。
4、依法治国与法治
对于老冯这样的基层法官,我想我还是心存尊敬的。他那种在基层扎根多年,挫折无数仍旧坚守的理想主义,显然比目前在象牙塔里隔岸观火的我的理想主义崇高许多。我唯一不习惯的,是他践行法治理想的那个逻辑出发点。
从一开始他流露出的对国徽那近乎洁癖的爱护便可看出,他秉承的显然是那种为(党和)国家维持司法公正的立场。倒不是说这有什么不对;爱护国旗国徽与爱护广义的国家财物显然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之一,甚至前者一般比后者更重要;玷污、偷盗国徽显然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真正让我不舒服的是国徽找到后动员了村民卸下门板铺在沼泽地上危险地取回国徽的场景。当然,村民用自家财物帮助老冯系出自愿,无可厚非,救国徽的人和国徽一道回来也是好事。但请容许我对剧情稍加追问:如果有人在救国徽的过程中因为沼泽下陷而被吞了呢?为了国徽牺牲一条人命,和为了国徽受一道处分,孰轻孰重?我不禁想起小时候在百科全书或者政治书上看到的赖宁为救一堆木材(国家财产)被火烧死的故事。现在想来,追他为烈士给他各种奖章我都接受。对英雄的纪念与尊敬是我们对其牺牲可做的为数不多的补偿。我唯一无法容忍的是“学习”。保护公共财产的确是公民职责,但这只要学宪法学法律就能学到,为什么偏偏要学这血淋淋的惨痛事故?莫非要学他在“保卫国家财产”的“神圣职责”下连命都不要?且不说和平年代里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珍贵(战争另当别论),这样的宣传对其亲人痛苦的漠视,也足以让人愕然。
说到底,老冯还是站在一种国家本位、而非法律本位的立场上来当法官的。这样的逻辑起点使得他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像个“青天大老爷”那样被人铭记。是政治权力的一个附属品,而非一位公正、独立的现代意义上的大法官。当然,司法不独立的大环境如此;像老冯那么大年纪的、经历过**洗脑的一代人,对国家也依然有着不可动摇的忠诚:国家即法、法即国家。
这让我想起了吴敬琏老先生对“法治”和“依法治国”之间细微区别的论述。他说,“依法治国”潜意识上“有意无意地仍然把法作为他们(官员)‘治’人民的一种工具”,其重心仍落在一个“治”字上,隐含的主体也仍是政府。但
“法治”的重点则明显在“法”,其主体就是法律本身。“法律当然要规范一般人的行为,但它首先是‘治’政府,界定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权力边界,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如果哪一天,所有人都能精确地辨析以上两者的细微差别;如果“马背上的法庭”,乃至所有法庭悬挂着的除了国徽,还有宪法的标志;我们大概就真的离法治不远了。但现在看来这似乎仍遥遥无期。
“送法下乡”的朴素愿望,乃至当下中国的整个法治理想,都只是像地平线那样:此间的人民拼命追逐,它却依然在那浩渺远方,看似遥不可及——但这想法似乎并不是我的原创。仔细一想,它不正是乌拉圭记者加莱亚诺谈论拉美发展前景的那个“地平线理论”吗?更完整的版本,摘录如下:
“乌托邦在地平线上,当人们走近两步,它也会后退两步,而地平线亦会退得更远。既然不可触及,那么,它还有什么价值呢?它的价值就是可以使我们往前推进。”
现实是多样的,我们不可能期待人大代表们坐在雄伟的人民大会堂里可以想到在偏远山区里的种种矛盾和生活情况,法律对于这些地方的人民也显得遥不可及。
最后想说一个法律问题。我国的宪法赋予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可是实体法律又不支持一些涉及宗教活动的诉讼请求,而是把一些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混同。影片中的要求作法事的诉讼请求,我相信应该就是一种当地人宗教习惯。宗教和封建迷信多于很多人来说应该是一个事物的法律称谓和政治称谓了。我想法律应该公平的对待不同信仰的人,尽管你可以不相信别人的信仰但是你应该尊重别人的信仰。
作文二:《马背上的法庭 马背上法庭》5400字
《马背上法庭》观后感
故事的主人是一位法官和两位书记员。法官叫老冯,乐观、幽默、耿直、经验丰富,在基层法院奉献了一辈子;书记员杨阿姨,受益于八十年代的民族政策而成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却在法官职业化的浪潮下因为没有文凭而即将“被退休”;大学刚毕业的阿洛,则是年轻率性,富有朝气。在学校受过系统的法学训练的他,对法律的理解与老一辈有着明显的不同。“马背上的法庭”,便是由这样的组合构成的。
故事的地点在“山路十八弯”的云南农村。因为山高路远,到城里打官司太不方便;另一方面,中国农村的法治“启蒙”,如同它的任何向现代文明靠拢的步伐,总要慢于城市。很多人尚不清楚法律何以用一种不同于乡间习俗、村规民约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捍卫他们的权益。所谓“马背上的法庭”,我想,就是带着上述双重目的将城市大楼里的法庭巡回到乡间,将发源于城市的法治精神送往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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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对如我一般习惯于城市语境下的法治生活的人而言,个中困境,简直让人如鲠在喉。
1、法官、调解员与职业化
“马背法庭”一上来审理的案件就足以给人带来认知上的冲击。如果执拗于城市人的法律思维,是断然无法想明白的:为一个五块钱坛子的纠纷,或是家畜不小心拱了人家祖坟而要求赔偿“法事”而立案、审理,在城市眼光下只能沦于荒谬、甚或荒诞。但是,当人们像老冯那样,将思维本位切换到农村,似乎一切又有了必要:翻脸后老死不相往来在城市生活中并不会带来多大麻烦——被一个个小火柴盒隔离开的人民早已越来越原子化,一个人就是一座孤岛;但在关系社会仍处支配地位的农村,关系的破裂对双方的日常生活都将带来难以褪散的困扰。而另一种冤家路窄的情境则更容易酿成惨剧。
我勉强被这样的逻辑说服,但接下来法庭“管理”这些纠纷的方式却又让我不安起来。老冯和杨阿姨的行为,什么“发扬风格”、“将心比心”,怎么看都像是人民调解员,而不像人民法官。我不清楚两者间有怎样的具体分工。或许,借助人民对法律最初步的信仰,能让解决问题的方案更容易得到遵守、贯彻,但这却很容易沦为一种类似司法能动主义的法官职权的扩张。在我看来,法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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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纠纷的唯一方式仅限于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根据个案情况做调解、疏通工作有时固然可以帮助判决的形成,但如果一个法院所有的工作都是这样进行,未免有“喧宾夺主”之嫌,还不如直接将牌子换成“人民调解院”。
我并想否定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其实,循着“法官职业化”的思路,不妨也倡导“调解员职业化”。这种职业化不一定非得通过人员专职化或者纳入公务员编制来解决,但至少可以考虑让村里的德高望重、善解人意者在纠纷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常规地启动程序,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如若实在“无力回天”,闹上法庭,法官要做的也只能是其依法审判的本职。或许我们永远无法划分明确的界限“让法官的归法官,让调解员的归调解员”,但以职业化、常规化的调解系统竖在法院前方“兵来将挡”,不仅将大大缓解“全能法官”的重负,也将有利地促进法官的职业化进程。据说城里的居委会就有专门调解居民纠纷的尝试,但其经验教训总结如何却也不得而知。
2、法官作为法律信仰的守护者
在“马背法庭”充分运用民间智慧的苦口婆心的“调解式审判”下,前四个案子都有了圆满的结果。但仅这些“小打小闹”的案例显然不足以说服我“马背法庭”给农村法治进程带来了长足的进步。但凡读过《中国农民调查》这类涉农书籍即可知道,中国农民那近乎宿命般的苦难,很大程度上并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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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民平等主体间的纠纷,而是农民与农村官员不平等主体间的纠纷——这里的“不平等”显然是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来自本应成为公仆、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在掌握了权力资源后,利用这种强势对农民施加的掠夺和压榨。村干部以“土皇帝”自居带领一干爪牙抄起一堆家伙去村民家乱收水费、胁迫拆迁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农民话语权的丧失、明晰表达诉求的能力的薄弱以及隐藏在这背后的,建国以来沿袭至今的以牺牲农村来支持城市的不平等“传统”,都让许多高层官员长期对这方“山高皇帝远”的水土“选择性失明”。
于是,影片越到后头,我就越期待会不会出现什么“动真格”的案子直切上述主题,来证明“马背法庭”的确是村民权益值得依托信仰的司法机构。果然,阿洛的丈人是村主任,而婚宴酒席上宰的羊则是非法得自其它村民。这仅仅是一个民事纠纷,而并非我所期待的那种更“出格”的刑事、乃至威胁农民基本权利(fundamental rights)的纠纷。但这好歹算是打了一个官民纠纷的“擦边
球”。
案子的结果未出意料。不当得利的结论村主任显然不服。但由于阿洛和主任女儿的特殊关系,主任“抗法”的方式居然是把女儿关在屋里不让女儿完婚。冲动的阿洛于是携新婚妻子“私奔”,而原告依照彝族的习俗,因为被告女儿被“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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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居然也“撤销”了诉讼,让一心想要树立法律权威的老冯非常失望。老冯跟杨阿姨回到家后发现小两口“藏匿”于此,和阿洛新老两代人法律观的冲突便彻底爆发。
冲突的核心在于这个法庭在培养村民对法律的信仰的过程中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阿洛认为村民信不信法律和作为司法人员的自己无关。这种态度固然有过于冷漠的嫌疑。但以老冯的那套方式来维系这种信仰难道就是最好的选择了吗,在我看来,司法人员对于法律信仰的维护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对这一责任的履行当且仅当存在于其依法审判的过程中。法官应当通过公证无私的判决无声地树立法律的权威,而非大声疾呼地规劝人们“求求你信仰我”。法官脱下发泡板下乡普法的确不失为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的尝试,但把这种尝试带上法庭却潜藏着一种天然的危险。司法若要做到公正,首先必须与当事人拉开一定的距离。审判席上(而非人格上)高高在上的法官放下身段把当事人拉到原告席或被告席,甚至试图用调解来替代审理的程序,或许的确能在村民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但更常见的情况却往往是“强扭的瓜不甜”。当事人得到来自法官的邀请自然会产生某种期待。一旦法官作出的决定背离了这种期待,则期待在转化成信仰之前便可能夭折为失望与厌恶。同时,对于法官而言,无论是规劝毫无法治传统的人们信仰法律的巨大努力,还是这一努力可能失败而产生的挫折感,都已经往法官早已疲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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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的身躯上添加了过重的负荷。
3、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老冯的确已经为他的事业付出了太多。为了成为一名成功的法官,他默默地忍受着自己作为一个失败的丈夫和父亲而遭遇的妻离子散。在某一个瞬间我曾愚蠢地联想,某个成功的投行老板、律所合伙人不也可能是一个失败的妻子或母亲吗,就这么一类比,我甚至发现功利地看,他连一名“成功”的法官都算不上了。不是吗,十几二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聪明”的小县长爬上省委书记的“宝座”,或者让“识时务”的基层书记员升上高级法院
的院长。可是这个憨厚的基层法官,从小冯到老冯,一直都没离开过这同一个基层。
有些时候,我想我或许明白老冯们的苦衷的。我的(也是阿洛的)那套书生气十足的论证,什么法官与当事人保持距离(法官主义v.当事人主义)、法律信仰不该由法官的振臂高呼来养成,或许他都懂。他在纠结的,只是一个很简单却也很实际的问题:在这广袤无垠的、美丽与贫困并存的农村地区,面对淳朴却弱势的农民兄弟,普及法治信仰的工作他不“低声下气”地做,又会有谁来做呢,我不想辩论法治的形成当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在一个专制传统根深蒂固而市民社会长期发育不良的国家,从哪一头挺进都异常艰难。我只是觉得老冯付出与回报的失衡太过触目惊心。除去“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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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法庭”在大山里转悠的舟车劳顿以及法治启蒙的艰难,需要他操心的事情还包括:如何平衡法律与当地民俗,在植入法治观念的目标下尽可能不去摧毁少数民族封闭却自洽的处事传统;而他微薄的月工资,也在那种调解式审判的工作风格下很快就用完了。在一个良性的公民社会,他可以获得的回报包括:向上反映农村法治进程的尴尬并得到上级的充分重视;而他在基层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也能通过这样的渠道被讨论、被完善、被推广。工作负担的减轻与待遇的提高自然不在话下。可是显然,这些回报都没能实现;否则,农村法治进程的停滞不会这样让人震惊,“复旦博士的父亲因为拆迁被活活打死”这种和十年前安徽小张庄村支书寻衅滋事造成农民四死一伤如此相似的事情,也会不在十年过后依然固执地轮回。
或许是为了增加剧情的张力,让老冯彻底变成一个“悲剧英雄”,影片最后赋予了老冯一个最具杀伤力的悲剧元素:孤独。多年以来的老搭档终于无法陪他继续上路,新来的年轻人因为观念冲突而怄气出走。新生的孤独混合着长久以来妻离子散的孤独,他终于只能“一个人战斗”。风萧萧兮易水寒,那些喊给二十年前遇难同事的肺腑之言,终究无人响应。我没有看清最后老冯是否也在同事遇难的地方跌落悬崖,但死亡与否反倒不再有辩驳的意义了。活着是继续扛起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死去,害怕的虽不再是无人知晓的孤独,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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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好人都在悼词里”的惯常仪式,对于实质性变革从来于事无助。在我们的社会语境下,就连死亡也无法逃脱庞大数字的稀释。惊心动魄如富士康,到了第十三跳也终究把意义灰头土脑地埋进了一堆冷冰冰的数字——何况“好干部”的事迹永远都是
离散的~少数如老冯一般西西弗斯式的努力比起更广大多数碌碌无为地窝在体制里“适者生存”究竟哪个更为悲哀,我还真是不知所措地比不上来。
4、依法治国与法治
对于老冯这样的基层法官,我想我还是心存尊敬的。他那种在基层扎根多年,挫折无数仍旧坚守的理想主义,显然比目前在象牙塔里隔岸观火的我的理想主义崇高许多。我唯一不习惯的,是他践行法治理想的那个逻辑出发点。
从一开始他流露出的对国徽那近乎洁癖的爱护便可看出,他秉承的显然是那种为(党和)国家维持司法公正的立场。倒不是说这有什么不对;爱护国旗国徽与爱护广义的国家财物显然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之一,甚至前者一般比后者更重要;玷污、偷盗国徽显然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真正让我不舒服的是国徽找到后动员了村民卸下门板铺在沼泽地上危险地取回国徽的场景。当然,村民用自家财物帮助老冯系出自愿,无可厚非,救国徽的人和国徽一道回来也是好事。但请容许我对剧情稍加追问:如果有人在救国徽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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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因为沼泽下陷而被吞了呢,为了国徽牺牲一条人命,和为了国徽受一道处分,孰轻孰重,我不禁想起小时候在百科全书或者政治书上看到的赖宁为救一堆木材(国家财产)被火烧死的故事。现在想来,追他为烈士给他各种奖章我都接受。对英雄的纪念与尊敬是我们对其牺牲可做的为数不多的补偿。我唯一无法容忍的是“学习”。保护公共财产的确是公民职责,但这只要学宪法学法律就能学到,为什么偏偏要学这血淋淋的惨痛事故,莫非要学他在“保卫国家财产”的“神圣职责”下连命都不要,且不说和平年代里没有什么比“活着”更珍贵(战争另当别论),这样的宣传对其亲人痛苦的漠视,也足以让人愕然。
说到底,老冯还是站在一种国家本位、而非法律本位的立场上来当法官的。这样的逻辑起点使得他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像个“青天大老爷”那样被人铭记。是政治权力的一个附属品,而非一位公正、独立的现代意义上的大法官。当然,司法不独立的大环境如此;像老冯那么大年纪的、经历过**洗脑的一代人,对国家也依然有着不可动摇的忠诚:国家即法、法即国家。
这让我想起了吴敬琏老先生对“法治”和“依法治国”之间细微区别的论述。他说,“依法治国”潜意识上“有意无意地仍然把法作为他们(官员)‘治’人民的一种工具”,其重心仍落在一个“治”字上,隐含的主体也仍是政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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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重点则明显在“法”,其主体就是法律本身。“法律当然要规范一般人的行为,但它首先是‘治’政府,界定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权力边界,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如果哪一天,所有人都能精确地辨析以上两者的细微差别;如果“马背上的法庭”,乃至所有法庭悬挂着的除了国徽,还有宪法的标志;我们大概就真的离法治不远了。但现在看来这似乎仍遥遥无期。
“送法下乡”的朴素愿望,乃至当下中国的整个法治理想,都只是像地平线那样:此间的人民拼命追逐,它却依然在那浩渺远方,看似遥不可及——但这想法似乎并不是我的原创。仔细一想,它不正是乌拉圭记者加莱亚诺谈论拉美发展前景的那个“地平线理论”吗,更完整的版本,摘录如下:
“乌托邦在地平线上,当人们走近两步,它也会后退两步,而地平线亦会退得更远。既然不可触及,那么,它还有什么价值呢,它的价值就是可以使我们往前推进。”
现实是多样的,我们不可能期待人大代表们坐在雄伟的人民大会堂里可以想到在偏远山区里的种种矛盾和生活情况,法律对于这些地方的人民也显得遥不可及。
最后想说一个法律问题。我国的宪法赋予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可是实体法律又不支持一些涉及宗教活动的诉讼请求,而是把一些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混同。影片中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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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作法事的诉讼请求,我相信应该就是一种当地人宗教习惯。宗教和封建迷信多于很多人来说应该是一个事物的法律称谓和政治称谓了。我想法律应该公平的对待不同信仰的人,尽管你可以不相信别人的信仰但是你应该尊重别人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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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三:《马背上的民族 马背上的子民》7900字
马的出现彻底改变了美洲大平原上的生活方式,它们让各部族捕猎野牛的效率获得空前提升,在战斗中为骑士增添优势,同时还充当统计财富的基本单位。对今天的美洲原住民而言,马依旧是传统的象征,是骄傲与荣光的出处,是疗愈心伤的良药。
来自瓦纳普姆部落的德斯蒂妮?巴克骑着母马黛西参加每年在俄勒冈州彭德尔顿举行的印第安公主选拔赛。马最初作为战斗、捕猎、交通的辅助手段进入原住民的生活,现在,它已经成了盛典上的搭档、部族骄傲的象征。
爱达荷州拉普威的纳基亚?威廉森骑着的是一匹混血马,拥有阿帕卢萨马和来自土库曼斯坦的坚毅的汗血马血统,后者是世界最古老的马种之一,以勇气和耐力著称。跟在他身后的是一匹纯种阿帕卢萨。
距今百余年前的 1874年9月,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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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的狭长地区,盛极一时的驭马帝国——科曼切以仓皇凄惨的姿态走到了终点。这场覆灭为大平原日后的巨变埋下了伏笔:
西班牙征服者将马引入美洲大陆后,科曼切族是首批驯服并充分运用这一物种的部族之一。
他们练得一身精湛马术,在马背上厮杀、称霸,威慑四方部族,对企图侵占科曼切领土、屠杀野牛的白人发起愤然攻击,就连美国军队都在他们手上吃过苦头。再后来,1874年9月28日,科曼切部族最大的余部在帕罗杜洛峡谷中未设防的露营地被俘,此事就发生在他们自家帐篷外,连家人们也未能幸免。
发动这次袭击的是当时驻扎在西得克萨斯孔乔堡的美军第四骑兵团,由陆军上校拉纳尔德?斯莱德尔?麦肯齐指挥。突袭成功后,麦肯齐的部队将科曼切一众赶出营地,焚烧了他们的帐篷,销毁了成堆的食物和毯子,然后领着俘获的千余匹马在峡谷边缘集合。那些印第安人则弃马而逃。麦肯齐带队回到他们在32公里外的军营,次日,他下令将缴获的马——除几百匹留作己用以外——全部射杀。“步兵们拿绳子拴住这些受惊发狂的马,把它们分批送去枪毙。”S.C.格温在关于科曼切的书作《夏月帝国》中写道,“最后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马尸堆”——据记载有1048匹死马。经年累月,它们在原地腐烂,化为白骨,“砌成一座骇人的纪念碑,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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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马部落在大平原上的霸主地位从此崩塌。”科曼切族所剩无几的遗民在伟大战酋夸纳?帕克的带领下,向东步行至320公里外的锡尔堡(时为印第安保留地),在那里宣告投降。
将近一个半世纪过去了,研究科曼切族的历史学家托瓦纳?斯皮维——他本人是契卡索族后裔——坐在他家(位于俄克拉荷马州邓肯市)前院里,向我历数往事。他说,随着屠戮马群的惨剧发生,“抗争的脊梁”就此瓦解。部族所有的野牛皮大氅、食物,他们的谋生手段、交通工具、战斗器械以及游牧天性,都被夺走了。领袖夸纳也遭到拘禁。“这是对科曼切族的毁灭性打击。”
这便是著名的帕罗杜洛悲剧,然而斯皮维告诉我,事实比传说更为惨烈。他说,“我们都知道帕罗杜洛峡谷的那场大屠杀以及它所产生的影响”,但鲜为人知的是,1875年6月之前,美军又俘获了六七千匹科曼切族的马,把它们集中在锡尔堡。麦肯齐上校已升任指挥官,他听从菲利普?谢里登将军建议,认为这些马饲养起来耗费财力,放归山野又遗患无穷,便下令一并杀掉。他的部下于是将马群赶往一处名叫麦肯齐山的地方,开始射杀,单发春田步枪、夏普步枪、七连发斯宾塞步枪连番上阵。“逐匹射杀的方式渐渐成了大问题”,斯皮维说,这是个费力、荒唐的蠢法子。最后,为了节省人力和弹药,他们举行了一场拍卖,把科曼切马驹卖给出价的白人。这仍然没能让马厩清空,剩下的马还是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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毙了。
1874与1875年的两场大屠杀摧垮了科曼切族的抵抗意志,却并未终结美洲原住民与马的不解之缘。这只是序幕的休止。仍有其他部族跨上马背,这种起源于大平原南部的新物种、新技术,捕猎、战斗、旅行的新方式逐渐向北流传,从科曼切族延伸到朱曼诺族、阿帕切族、纳瓦霍族、波尼族、夏延族、拉科塔族、克罗族等等。
马的出现给生活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它让捕猎野牛的效率获得前所未有的提高,让人们能够行得更远,在战时给敌对部族造成沉重打击。它为妇女们分担了繁重的劳作,让她们不必再亲自于营地间搬运家什。它改变了部族间的优势格局,让骑马狩猎的民族在人口增长、土地扩张方面均优于农耕民族。马还取代了此前北美地区唯一的驯化动物——狗。相比之下,狗体型小、力量弱,还需要吃肉。而马只用吃地上长的东西,也就是人和狗都不需要的——草。若遭遇干旱或冬季暴雪,草地枯萎,马还能依靠啃食棉白杨树皮生存。
这一新兴物种广受欢迎,甚至被赋予了抽象的文化含义:财富积累的象征。一个人只要悟性高、有抱负,再加上些运气,就能蓄养起大群马匹。多出来的马可以拿去卖,可以交换物品,还可以捐出去,也有可能在看护不力时被偷走。财富积累造成社会阶级分化,大平原上头一次有了“富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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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与“贫穷的印第安人”之分。同时到来的还有另一个全新概念:从白人那里得来的枪炮,通常用海狸毛、野牛皮大氅,以及马来换取。这些改变具有里程碑意义,让印第安部落重获辉煌,却也带来了不太光彩的负面效应:比如,在冲着毛皮而来的白人狩猎队大开杀戒之前,野牛就已惨遭印第安人的过度捕杀。骑术令部落间冲突加剧,也让原住民敢于反抗白种移民及其军队,最终导致若干场惨剧的发生,其中就包括帕罗杜洛峡谷的袭击事件。
如今,这场马背上的革命所催生的负面影响已沉入历史,而马匹仍旧对许多美洲原住民——尤其是大平原居民来说至关重要,它是骄傲的资本、传统的代言,在艰难现世中输送荣耀、自律、英勇、爱护生灵的古老价值观,也让马术技艺得以代代相传。
彭德尔顿大会是一场声势浩大、来者不拒的竞技比赛,每年9月在俄勒冈州的彭德尔顿举行,该市与尤马蒂拉印第安保留地相距不远。大会包括战舞比赛和若干印第安形式的接力赛,夜间还有一场名为“欢乐峡谷”的游行表演。表演开始时,一支身披印第安骑手盛装的游行队伍浩浩荡荡地穿过市区,在当地酋长的带领下步入竞技场,后面跟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年轻姑娘——被称作“欢乐峡谷公主”。在畜栏背面的活动房里,我见到了一位50岁上下的妇人,她叫托妮?明索恩,负责管理“公主”们的事务。托妮一边拿着一件庆典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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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缝补上面柔软的鹿皮罩布,一边向我讲解她作为大会义工的使命感:“我的目标是把公主们带回到马背上。” 托妮的妈妈曾在1955年担任欢乐峡谷公主,她自己也以同样的身份参加了1978年大会。在那之前,她就像个马背上的假小子一样长大:坐在自家马匹拖着的雪橇上横冲直撞,拿铁杉树枝削成的长矛佯装格斗,和兄弟姐妹们一起玩骑马战斗的游戏。她是从哪里习得骑术的,“我生来就会。”
在说话的同时,托妮还忙活着好几件事情:缝补马鞍,挨个儿指导姑娘们的穿着和化妆,还通过蓝牙耳机远程传达指令。她幼年住在一个叫做“春之谷”的小地方,那里有充足的鹿肉供应,却没有现代化设备,孩子们也没玩具可玩。小托妮一个洋娃娃都没有,她的同学们听说以后非常惊讶,语气酸溜溜地对她表示同情:你连洋娃娃都没有,“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穷的小孩。”那你玩什么呢,同学们问。我们骑马。你们家养马,对啊,她回答,有47匹。你有47匹马,你家一定很有钱~“于是我不再觉得自己穷了。”
另一桩盛事就是每年8月中旬在蒙大拿州克罗郡举行的克罗庆典,参赛者来自南达科他州松岭保留地、爱达荷州霍尔堡保留地等等。我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抵达庆典场地,组织者们正忙得团团转,人群庞大,大家都欢喜雀跃。广播中,一个浑厚的男中音欢迎我们来到本年度克罗族举办的“皆由印第安人参加的竞技比赛”,以及有“世界印第安帐篷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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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誉的赴会者营地。赛程包括1000米跑、骑马竞速、骑牛、有鞍野马骑赛、团队套牛、专属女性的项目——套牛犊,还有格外狂野的印第安接力赛,号称是“印第安国度里最刺激的五分钟”。实际比赛里,这五分钟可能缩减成三分钟,除去抓回落跑的马以及将坠马的运动员从泥地里拎出来的时间。
印第安接力是团队比赛,每队包括一名骑手、三匹马、三名胆量大的控马者。控马者负责在比赛过程中牵住不载人的两匹马,别让它们乱跑,跑了就再捉回来。骑手轮番跳上这三匹马,在每匹马背上骑满一圈。参赛的马都是不配鞍的。每轮有至少五队参加,每队都竭力完成无鞍换骑的把戏:勒停胯下正全速奔跑的马,再跃上另外一匹开始飞奔。拥挤的赛道上,印第安接力很可能演变成一团乱麻。而在场面不混乱时,这则是一场精彩绝伦的竞技。
灵巧的骑手能够迅速把一匹马刹住,滑下马背,紧跑几步,窜到下一匹马背上,把住缰绳,然后疾驰而去。比赛的胜负不在于马的快慢,能够超出对手一大截、最终获胜的总是那些三次换马均顺畅的队伍。但这只是理想的情形。我在克罗庆典看到的第一轮比赛上,两名落后的骑手相撞落马,其中一名没能及时爬起,广播立刻呼叫救护车。“这是项残酷的竞技,”广播里的男声说,他声调柔软,却毫无惋惜之意,“只有最强大的印第安人才能参加。如果有那么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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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岂不是连唱诗班的男孩都能上场了。”
后来,我跟绰号“蓬发”的索顿(人们管他叫阿提)说上了话,他是个体格健硕却性情温和的年轻人,担任本年度克罗庆典的竞速项目专员。他穿着蓝色T恤,戴着牛仔草帽,腰间别着作为世界冠军勋章的皮带扣,这是在怀俄明州谢里登市的印第安接力赛上获得的。阿提块头太大,没法做骑手,于是成了“世界最佳控马者”——他略微炫耀了一下。他被全速冲刺的马掀翻过多少次,哈,天晓得,数不清了~他说。当时他满心喜悦,情绪高涨(我猜还有些如释重负),因为当天的竞速赛进行得不错。蓬发阿提的体内翻涌着赛马的血液——这是我在几天里通过和他以及他家人的交谈了解到的。
阿提的父亲蓬发丹尼斯是一名71岁的长老,白色牛仔帽下面留着参差不齐的短发。我和他在马厩区坐下,旁边就是他妻子摆的小摊,售卖淋肉汁的饼干。丹尼斯告诉我,他14岁就在克罗印第安赛马会(部族最古老的传统赛马会之一)上获胜,同年又赢了州长障碍赛,当然他也参加过印第安接力赛。他赢得接力赛的诀窍是:骑着马靠近下一匹,在它身边一跃而下,大迈两步,从其身后跳上马背,纵马而去。如同电影场景般,一切都发生得很快。现在已经没人耍这一招了,丹尼斯说,隐约有些身为长辈的优越感。他叹道,两大优良传统:一是上面说的招数,二是突袭(暗中盗走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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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的马),如今都失传了。
克罗庆典的地理位置为它平添了些许凝重:3公里外就是小巨角战役的战场,那里有一座为参战的印第安战士竖起的纪念碑,优雅地立于决战山山脚的小丘上。纪念碑上有绘画、战死者名单以及描述文字,包括印第安首领“坐牛”所写的伤怀词句:“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拉科塔族拥有整个世界,太阳在我们的土地上东升西落,人们放出千匹战马,奔赴沙场。”
一旦比赛拉开帷幕,就顾不上回味小巨角战役的悲情往事了,但令人忧伤的场面仍会出现。我与蓬发阿提交谈的次日下午,一匹名叫奥利之子的纯种马在极速奔跑时扭断了小腿,当时它跑在队伍最前面,眼看要到终点线了,却突遭横祸,引来满场唏嘘。在5000名观众面前,工作人员被迫将这匹马击毙,然后用拖车拉出场外。
第二天上午我和阿提谈到这件事,他看上去很受震动。“我实在心疼。”他说。父亲劝他豁达地看待这个问题,但他仍然难以接受,因为他对马感情深厚。阿提攥起拳头放在胸前说:“发自内心的真爱——这就是我对马的感情。你得照料好自己的马匹。”
重现美洲原住民古老的惊险马术,印第安接力赛并非唯一的契机。在华盛顿州,科尔维尔印第安保留地附近的奥马克市,还有一个奥马克奔马会,每晚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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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在有些人看来,是闻之丧胆的)“自杀赛”。这是一场马术混战,人人皆可参与,只要你有足够的胆量骑马奔下坡度62?的陡崖(对马来说,与直接坠崖无异),直冲入山下的奥卡诺根河。
自杀赛前,有些参赛者会进入汗屋祷告,有些给自己的马装饰上老鹰羽毛,另一些则直接戴上头盔,套上救生衣,尽量保持乐观。十几匹马几乎同时抵达坡下,跳入河中,蹚着深水过河,爬上对岸,然后奔入竞技场,冲聚光灯下的终点线而去。入场时,骑马者——至少是技巧最纯熟、运气最好的那些——浑身湿透,却仍稳稳坐在马上。人道协会谴责这种比赛方式,因为过去几十年里,有20多匹马因此丧生。
比赛官方兽医丹?德韦尔特有自己的观点:“所谓出色的比赛,也就是我派不上用场的比赛。” 翌日下午,我见到了一位两鬓斑白的和善妇人,绰号“蒂莉”的玛蒂尔达?蒂门特瓦?戈尔,她在印第安营地摆了个做串珠与编织工艺品的小摊,我们就在她的摊位旁开始交谈。她的整个家族都是马背上的子民,这一传统至少从祖父一辈就已开始。她祖父是路易?蒂门特瓦酋长,从事马匹饲养和贩售,家中拥有约300匹马,其中许多是从附近山里抓回的野马。蒂莉回忆说,她父亲年轻的时候,祖父路易送他出门时经常嘱咐:别骑着同一匹马回来。“他确实做到了。”她说。父亲会套住一匹野马,蒙上它的眼睛,绑住马腿,给它装上鞍。然后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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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缚,跃上马背,摘掉马的眼罩,马开始拼命反抗,但他坐在上面岿然不动,直到最后骑着驯服的野马往家走。他自己的马则乖顺地跟在后头。
马术传承可不仅限于家族中的男性,蒂莉的女儿凯茜就参加过一届自杀赛,那年她已经18岁,不再需要家长签字许可。但那场比赛的经历非常惨痛,蒂莉是这样描述的:凯茜的马被后面那匹撞了一下,摔倒在地,她也折断了腿,马只得被处死。蒂莉从此禁止女儿再参加赛马。
同样守护着马术文化记忆的还有玛丽?马钱德,她是位强势的耄耋老人,管理着一个有211名成员的大家庭,还在科尔维尔部落邦联担任长老。她的一个儿子兰迪?刘易斯温文尔雅,扎着满头小辫,佩戴绿松石,从西雅图回来看她。我与母子俩一起悠闲地靠在折叠椅上追忆往事,下方就是举行自杀赛的山坡。我们会面后不久玛丽就去世了,许多人前来吊唁,但我记得那一天,她是如此热情活泼,身穿蓝色织锦衬衣,脖子上绕着珠子和鹿角雕饰串成的项链,头戴有“Harvard”字样的淡紫色鸭舌遮阳帽。在她印象里,传统拉力赛需要在山间跑大约8公里,骑手们纵马越过巨石和木桩,俯冲下山,有时还得游泳过河。
我问,赛马运动可以追溯到多久以前,
“唔,天哪……”她说着,一时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中。
于是兰迪接道:“从马出现开始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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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或许是部族间共有的,但总有这么几个家族,对马不同寻常的热爱似乎已经融入血液,在世代人的血脉中涌动不息。蓬发阿提的大家庭就是其一。还有另外一个家族,我对他们的了解开始于一名年轻的黑脚族女人,名叫约翰娜?拉普兰特,是来自蒙大拿州布朗宁的赛马手,身段高挑柔美。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彭德尔顿大会上,当时她穿着蓝色衣装,骑一匹深棕色纯血骟马,参加女子赛马——这是一场无鞍的、参与者几乎全是印第安人的赛事。她骑着马勇猛驰骋,最终获胜。
这时候,事故发生了。一名骑手坠马,无人管束的马开始盲目乱冲,后勤人员骑马追去,挥舞的套索在空中飞旋。突如其来的一切让包括约翰娜在内的几名参赛者无法在冲过终点线后勒住马。追赶马匹的后勤队伍让约翰娜的马犯了迷糊,只顾继续奔跑。与此同时,一个骑着枣红色纯血马的娇小女孩掉转马头,沿来路奔了回去。我们能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看台上的几千人都在想,不要,不要,不要……可它还是发生了。枣色马迎头撞上了约翰娜的坐骑,她被撞飞了,两匹马和另一个女孩也都撞翻在地。约翰娜爬不起来,她的马挣扎着站起,却姿势笨拙,右前腿无法着力,貌似是断了。她随后被放上担架抬下场。
好几个月后,我在蒙大拿州米苏拉市同约翰娜见了面,她告诉我那匹棕色骟马活了下来。它的腿其实没断,只是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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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挫伤,已经逐渐康复。至于她——脑袋被马蹬了一下,得了脑震荡,脑后被踹的地方头发下还藏着一道伤口,当时流了很多血。但现在她已经没事了,夏天参与了多场比赛,且再次在彭德尔顿大会的女子赛马中夺冠。她还作为控马者参加接力赛,与之组队的是她的表哥纳西斯?里维斯。
纳西斯30岁,也是一名身材修长的马术运动员,在约翰娜的故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彭德尔顿大会上她落马时,他第一个冲了过去。在得知表妹并无大碍后,又立刻把焦虑抛到九霄云外,去印第安接力赛上驰骋了,最后还得了冠军。他是个娴熟的接力赛骑手,身高优势让他能够完成前辈蓬发丹尼斯的那套招数:从接力马身后跃上马背。约翰娜和纳西斯在同一个屋檐下长大,对她而言,他不止是表亲,更像是亲哥哥,是他教会了她骑马。“纳西斯总是在我身边,”她说。“如果没有他,我会对马一无所知。”
布朗宁是一个坐落在印第安保留地上的小镇,位于冰川国家公园东部,我在这里拜访了纳西斯,他跟我说起他的祖父——职业牛仔“卷毛”劳埃德?里维斯。纳西斯很小的时候,经常去祖父工作的马厩玩。卷毛年轻那会参加过竞技比赛,尤其擅长套索项目。“我就是骑着这种马长大的,都是适于套索比赛的马。”纳西斯说,“它们奔跑速度快,而且听缰绳指挥。”他的叔叔史蒂夫?里维斯和蒂姆?里维斯也曾在那处马厩干活,二人都是出色的骑手,指导小纳西斯学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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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史蒂夫后来在电影《与狼共舞》中炫了一把骑术;蒂姆则在欧洲迪士尼的“狂野西部”表演中工作了9年。
卷毛里维斯是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已经79岁了,却拥有强健的体魄。与我见面那天,他戴黑色牛仔帽,穿黑色夹克,皱纹深重,双耳长垂,眼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他摘下帽子,身子前倾,胳膊肘撑在乱糟糟的桌面上,向我讲述起里维斯家族的往事。你得知道的第一件事:他们家族有一半法国血统,一半南方黑脚族血统。第二件事:他们与马缘分笃深。“我们那儿到处都是马,”他说起自己的童年时回忆道,有的马在畜栏里,有的在野外跑,爬上一座山,举目四望,哪儿都能看见马。“在保留地,这就是我们生活的重心。”他说。
他们生活的重心不外乎:家庭与马匹。这让我想起了托妮?明索恩在彭德尔顿大会上说起的,那个没有洋娃娃却有47匹马的贫苦女孩。这也让我从时间与传承的角度理解了约翰娜告诉我的事情。纳西斯教约翰娜学会骑马;同样的,纳西斯的叔叔蒂姆和史蒂夫也指导过他;再往上,也有人教过卷毛,或者至少给过他自学的条件;如今,约翰娜又在带领年幼的表弟妹学习马术。在自家英雄——这位夺得两届彭德尔顿冠军的高挑表姐的指导下,保留地那些七八岁上下的男孩女孩们,都展现出蓬勃的自信,骑术突飞猛进。这种传承的纽带或许不会永远延续,却是弥足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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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接纳了祖先传下来的技艺与热情;你从长辈那里学习技艺,由心底生发热情;你逐渐熟练,继而出类拔萃,然后乐意把掌握的知识传授下去;你疼爱马匹,用正确的方式来照料它们;你把这一传统交付给家中晚辈。由此,你的家族因你而自豪、凝聚,这便是印第安接力的终极奥义。
制作精良的马面具并没有实战功用,但在过去和现在都一直出现在游行和庆典场合中。
一匹名叫哈莉的阿帕卢萨马(左)展示来自19世纪末的凯尤斯面具。一张复古与新潮兼备的面具可包含多种材料,本页左上图起顺时针分别为:貂皮流苏、野牛角;貂皮、铜铃、豪猪刚毛织布;野牛皮和野牛角、松鸡和老鹰羽毛;羊毛织布、鸟羽、玻璃珠、染色马尾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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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四:《马背上的人生》3400字
成排的赛马臀部光泽闪闪,优秀的骑手身影英姿勃勃,马蹄下尘土飞扬,看台上各界名流欢呼雀跃,眼里闪烁着狂热的光芒,当然,还有各式各样的帽子……英国皇家阿斯科特赛马会?完全不是!这是今年7月7日在莫斯科中央赛马场举行的俄罗斯总统杯赛马会!骑兵团团长、功勋卓著的苏联体育工作者、俄罗斯总统助理顾问、俄罗斯赛马开放式股份公司第一副总经理弗拉基米尔·伊万诺维奇·茹科夫斯基向《总结》杂志记者讲述了俄罗斯总统杯赛马会的起源以及自己和马打交道的一生。 弗拉基米尔·伊万诺维奇,是谁想到组织俄罗斯的皇家赛马会? 噢,这应该是把国家马业带出低迷状态的超前想法……2001年我来到莫斯科中央赛马场担任经理,当时的境况简直让人崩溃。工作人员平均月工资1144卢布,赛马场每周亏损达23万卢布。每逢赛马日只有寥寥无几的老住户会来到这个莫斯科独一无二的中央赛马场。而在发达国家,赛马早已成为社会名流们习惯的休闲方式。我觉得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来改变比赛的地位以及人们对赛马的态度,从而吸引更多的人。2002年,我和在赛马场内工作的马术俱乐部老板维塔·科兹洛娃产生了举办总统杯的想法,并且得到了当时的农业部长阿列克谢·瓦西里耶维奇的大力支持,在他的帮助下我们取得总统办公厅和普京本人的同意。俱乐部确实也因此组织了俄罗斯总统杯马术盛装舞步赛,总统本人还亲自出席观看比赛。但当时的场面和规模并不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 怎么回事? 因为像这样的高级马术很难一下子吸引到普通观众,哪怕社会名流。只有真正酷爱这项体育运动的人才能根据骑手的优点判断他的技能。记得有一次我和阿列克谢·瓦西里耶维奇一起到现场看比赛,他就明显不大感兴趣……当时我就意识到:对于类似等级的竞赛,最理想的形式是赛马。因为这只要求观众集中注意几分钟,其余的时间就同上流社会交际,吃点喝点等等。我建议阿列克谢组织俄罗斯总统杯赛马。他很支持,于是一切运转起来了。 举办赛马比赛了吗? 是的,那天普京在赛马场,我感觉到,他兴致勃勃,这对我们的工作是极大肯定。从那时起看台上就出现过很多著名政治家、演员、音乐家。 他们都是爱马人吗? 程度有所不同。比如普京在马鞍上就信心十足,他是由我过去的一个同事教出来的。 您本人是如何同马结缘的? 七岁时,爷爷带我去了莫斯科赛马场,他曾是一名骑兵。那里有一个可以租用的小型练马场,由上校格奥尔吉·季莫费耶维奇·罗加列夫管理。格奥尔吉对马了如指掌,他浓厚的兴趣深深感染了我。从被放到马背上的那刻起,直到现在我都不愿下来。少年时我曾走遍当地所有马厩,中学毕业时我就毫不犹豫地决定将自己的命运和马联系在一起。格奥尔吉还让我明白:如果想把一生献给马,应该通过知识、教育、大学,而不仅仅是马鞍。当时的马业在经历了赫鲁晓夫时代的破坏之后已经逐渐恢复起来,我很幸运地考入了恢复招生的养马学专业。教授安德烈·谢尔盖耶维奇·克拉斯尼科夫教给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没有不好的马,只有不会和马打交道的人。”听到这句话时我才17岁,后来我无数次地回想和重复这句话。 对于您的这份狂热,父母是怎么看待的呢? 我妈妈是塔斯社记者,当她知道我要去莫斯科季米里亚泽夫农业学院学习养马学时,不禁叹息道:“咳,我们的饲马员!”她用这简短的句子暗示着我未来的命运:贫穷、酗酒和肝硬化而死。父亲的工作和航空有关,他希望我走他的路,他不理解我对马的迷恋。直到我带上军官肩章去骑兵团任职时,他才安心。 就是现在叫做总统骑兵团的那个吗? 当时叫做第十一独立骑兵团,那里的工作对我来说都是美好记忆。我们年轻,无忧无虑,没有赚钱压力。我们知道无论发生什么,每月15日那一天就会得到国家该给我们的一切。所有空闲时间我们都在研究马术运动。每天的生活从马厩开始,又在马厩中结束。清扫马队代替了每天的晨练。怎么判断马是否干净?班长拿着手帕进来,一脸严肃地走到马跟前,往肚子或者尾巴下一抹,如果看见脏东西,就会通报一周。但这些都是小事。我们心里一清二楚:这就是我们的马厩,这就是我们的马,这就是我们士兵的战斗任务。 有点意思。那么你们会接到哪些战斗任务呢? 有过真正的战斗任务,比如同陆战队作战。但基本上我们都是被派去拍电影。历史和战争题材的电影在当时很时髦,各地都在拍摄。我们民族的历史同马匹紧密相连,所以我们的工作很多。在服役期间我从西到东走遍全国,而且这也是独立训练。请想象一下,怎么往军用列车上装载整个骑兵连?一节车厢只能装载10-12匹马,而一个骑兵连通常有100匹马。我们还得把马完好无损地运到,而马在火车车厢里的行为反应——这是另外的插曲了。在骑兵团历史上曾发生过真正的惨剧:有一次团队没带回马,因为在原始森林拍摄电影《德尔苏·乌扎拉》时,它们因为蜱螨全都死了,战士们是扛着马鞍回来的。 演员们对马怎么样? 马对任何人都不会冷淡。我一生同马在一起,很少遇到对这个神奇的动物漠不关心的人。有人害怕马,但其实只要给它一小块糖,在掌心感受它的嘴唇就足够了。爱上它,便是一生。 为什么您最终还是离开了骑兵团? 1980年,军队中央体育俱乐部需要正式更换马匹。我作为懂行的专家被派去协助。1981年到1990年这10年间我从事着马匹的输送工作。我热爱这份工作,对待每个马驹都像对待艺术品。我曾在一本德语书上读过:“赛马,除了自身出色的能力和良好的血缘,应该还有一颗战士的心灵。”为了给俱乐部物色这样的战士,我开始观察那些处在哺乳期的马驹。我带着记录薄坐在一旁,记录下它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它们怎么玩,怎么休息,怎么吃东西,怎么迅速恢复身体。当时各马厩习惯挑选前途已经显而易见的三岁马,而我决定在完全幼小的马驹身上预测未来。毫不炫耀地说,我成功了。当我第一次把十匹小马驹带到俱乐部时,大家笑称这是“茹科夫斯基幼儿班”。接着,俱乐部竭尽所能,为每一个马驹安排了专业驯养员、单独饮食和完美的日常作息。在这样的监护下它们开始发育到超过实际的生长等级。这个方法十分有效。国家集训队70%的马都来自俱乐部的马术营,其中一匹还获得斯德哥尔摩世界赛马会银质奖章。 我们国家对赛马运动的经济投入如何…… 还是无法同西方相比。上世纪90年代,我去观看被骑手称为马术奥林匹克的亚琛(德国城市)世界马术节,当时我明白了差距所在。在亚琛,对于一匹将要参赛的马会有上百万美元的投入,用于训练、运输、工作人员、装备,而我们要是有五万美元就谢天谢地了。显而易见,“日古利”是比不过“奔驰”的。 虽然如此,但我们还是有一些运动员在比赛中广受欢迎,并且成绩出色。比如,在意大利1995年首批世界军事体育比赛中,我们曾成功带回一块障碍赛金牌和一块骑术银牌。如果不是发生了令人遗憾的事故,或许我们还可以带回更多的奖牌。开赛前两天领队的马被石头弄伤了足底。这次过错全都归于我,作为领导我必须预测到这些风险。 难道真的这么严格? 当然了!在全世界,当涉及到马术运动,无论是障碍赛、骑术或者跳跃,驯马师和马的主人都尽力不放过一丁点细节。2007年我成为俄罗斯总统顾问,负责俄罗斯总统杯赛马比赛的训练和举办,而最重要的是我参与了俄罗斯赛马场开放式股份公司运营理念的宣传工作。我经常对周围人讲,赛马赌博与其他赌博完全不同。你不仅仅是下赌注,而是要分析马匹以前的表现、出身和运动方式,判断跑道状况,骑手水平等等。这是一整套科学,同盲目的激情关系不大。很幸运,我的意见被采纳,赛马赌博将回到赛马场。但为了能够有效盈利,我们还必须改变所有制形式,并把国家的各大赛马场统一成完整的机构。到那时人们坐在莫斯科赛马场,中途休息时还可以在线联机观看罗斯托夫市的比赛并下赌注。我赞成让赛马赌博处于国家控制下。 似乎一切同我们国家马匹有关的事情都是您在专营。那么今年为纪念1812年俄法战争胜利200周年,我们的哥萨克马队于8月12日启程骑马开赴巴黎,这也是您一手促成的? 不是,这是在俄罗斯海关领导安德烈·尤里耶维奇·别里亚尼诺夫的关照下进行的。作为经验丰富的骑兵和军官,我只是给他们提些建议,并同委员会一起查看为这次行程所准备的马匹。一共是25匹出色的布德诺夫斯克马和顿河马,它们的毛发散发着金棕色的独特光泽。这次活动让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激情,因为年轻的组织者眼里闪耀着热情的光芒,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这一点让人敬重。同时国家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这在十年前我还只能暗暗期盼,而现在我对此非常乐观。重要的是行动,而其他的会随之而来。 [编译自俄罗斯《总结》]
作文五:《马背上的家》3400字
我几乎爬不上马背,是杨师傅将我抱上去的。杨师傅将缰绳缩短再缩短,我还是踩不到马蹬,他说没关系,两腿松弛分开,这么悬着,也很安稳。
我穿件枣红羽绒服,戴顶红条纹绒线帽,红手套,抱着一只刚在松潘县清真店里烤出的大饼,坐在马背上啃。饼还热着。驮我的栗色马看上去很老实,低头迈步不吭声,实际上他被杨师傅的白马牵扯着,也走不了歪路。
杨师傅近四十岁,汉人,两撇柔软的小胡子,脸颊带着高原人固有的暗红,戴顶迷彩军帽,帽上有两颗灰绿色五角星,裸露的耳朵被风吹成紫红色;穿件军绿色夹克衫,胳膊上有块3058的号码,应该不是编号。他在家排行老大,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父母跟他过生活,妻儿也靠他养。他在顺江马队跑马帮,带游客,快二十年了。这些话,是后来和他熟悉点,他才说的。如今他沉默寡言,骑着白马在前面引路。那白马浑身雪白,只在鬃毛和尾巴带点灰,他军绿色的后背挺直,和马融为一体,似乎天生就该是骑在马背上的。也是,他6岁就开始骑马了。
我们两匹马绑在一起,穿过窑沟,翻越山岭。若是我扎着红头巾,很像是被丈夫牵着走的媳妇儿。但对杨师傅说,我究竟是异域女子,对什么都新奇,我一路咭咭呱呱问,杨师傅则问一句答一句。深秋的山野,一丝风也没,阳光铺满赭黄色的山上,《诗经》所谓,“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说的正是这深秋的景致,以及劳作叹息的人们。但如今我因自己愉悦的心,并不觉得杨师傅的辛劳,那苍茫的黄草,在阳光下也显得辽远开阔。山不动,草不动,柔软的云也停在纯净的蓝天上,一动不动。只是叮叮当当的铃声,是杨师傅白马脖子上的铃铛,走一步响一下,一路响着。在杨师傅解说下,我认识了,那些结着黄黄的小果子的树丛就是沙棘,矮矮的枣红灌木是熬制黄连的红军刺;还有排排站立在河边,枯槁了似的,是杨柳,它们枝条柔韧,砍柴的人可以随手拿来做绳子的;至于琵琶柳,才刚结着白白的柳絮,好似一颗颗蚕蛹挂在黑树枝上,我的马带我站在柳下,一吹,柳絮就飞散开来,蓝天下白色的柔毛从天而降,落满我的头,我的栗色马,马边的河流、沙石上。好似四月江南的柳絮。杨师傅说,琵琶柳的树干好,可做琵琶,这样得名的。
马儿喘着气爬上山顶时,我俩终于赶上了前面的马队。另外三个师傅,带着两个外国人、一对广东夫妇,正在休整,也等我们。一下马,洪师傅就递给我油饼吃,他才20来岁,迷彩服外套件黑色藏袍,顶着牛仔帽,很帅地歪叼根烟,他边说土语边笑,暧昧的眼神大概在打趣落单的我们,杨师傅羞涩地笑着,接过扔来的烟,躺倒在草地上,马儿站在饮马池边大口大口地喝水。
我也躺在草地上。下面是群山。蓝天明净、无语,整整一块,无法分割,难以形容。天际一带雪山,阳光将雪山顶映照得发亮,高洁、神秘不可测度,雪山最高处就是著名的雪宝顶,浮着一朵柔弱的白云。贴近雪山的是黛色连绵起伏的山峦,再近点呈紫褐色,阳光勾勒出山脉间的阴影,好似帷幕的褶皱,最近的山背则是土黄色的。山谷中,聚集着村落,山腰上散落着灰色屋瓦的民居,火柴盒一般被褐色的树丛包裹着,黄色的山路蜿蜒盘旋。这个深秋的山体,明年将被绿色青草树木蓬勃地覆盖,各色野花也会开满山谷。
躺在山顶,听马铃声叮当,城市离我那么远,我几乎不曾想起那些人事。突然手心潮润,原来我的栗马来啃我手里的饼,将潮乎乎的鼻子舌头伸过来,我欢欣地将饼掰成碎块喂它,却见杨师傅翻身过来,“去去”叫着赶走它,马儿远远站着,执拗地盯着我手上的饼,眼神渴慕,像个受委屈的孩子。
直到下午1点多,我们才到目的地牟尼沟二道海。在我们去牟尼沟游玩当儿,马帮师傅们开始安置晚上的家。原来我的栗马,除了驮我,还驮着所有的家当。马背上一边两个垂着四个草绿色帆布大口袋,里面装着锅、碗、杯子,筷子铁铲,晚上和明天吃的米、面,卷心菜,油盐酱醋,当然还有青稞酒和辣椒。四个口袋上面覆盖着棉被、睡袋、垫子,我就是坐在柔软的棉被上的,难怪不觉得颠。师傅们带着各自游客的东西,走到哪里,带到哪里,一只马上驮着一个家,随时随地都可安置。如今师傅们忙碌地卸下马背上的这些家当,卸下马鞍,放马山上,马儿们叮叮当当地在山上吃草,吃一晚上,明天肚子鼓鼓的,好有力气驮我们回去。然后师傅们就分工,有的上山砍柴,有的刷洗锅碗,有的河边担水。等到夕阳薄薄地照在草地上、我们回转来时,青蓝色的炊烟已经升上屋顶了。
晚饭是土豆煮面,辣乎乎热腾腾地连吃两大碗,身子这才暖和起来。山上黑得好快,冷,应是零下温度。两个老外和一对广东人在隔壁房间就着电炉子打牌,不时爆发出大笑,我则和四个师傅围坐在厨房的火炉边。厨房四壁早被熏成黑色,门口堆着新砍的木柴,屋内里靠墙本有一个大灶台,却闲置着,并不用它造饭。房间正中一个铁炉子,上下两层,下面一层中空,从炉口添进柴火,点燃,炉子一会就烧得滚烫,上面一层开有三个洞口,可以在上面架锅、水壶,炒菜、烧水、蒸饭,同时进行,围坐炉子,又可烤火取暖;这样的炉子在藏区很多人家都有,放在厨房,一家人边吃饭边烤火,边喝茶边聊天。如今我们吃过了饭,继续将火烧得旺旺的,一个大锅里烧着热水,不时扑腾一下顶起锅盖,一个水壶里煮着马茶,突突往外冒热气,只一个洞口则敞着,火苗不时蹿出来,爆几点火星子,火光将每个人的脸映照得通红,四壁的其他区域,则陷在浓重的黑暗中。炉子上有一根铝合金烟囱通出屋顶,但我一会还是被烟熏得眼泪直流,杨师傅看看我,一声不吭地取出潮湿冒烟的柴火,扔进火炉几块干燥的松木。
马帮师傅们喝着马茶,相互递烟,唧唧哝哝用我听不懂的松潘土话叙着家常,又不时照顾我地说几句普通话,说两句轻松的男女情事方面的笑话。他们家里,原本都是有几亩薄地的,因为退耕还林,政府每亩一年补给200来元,自然是不够用度,便出来跑马帮,算下来,每个月每人平均可有400元收入。
“粮食涨了,补贴也没增加么?”我问。
“没有。早先200元要比现在大多了。”
“400元每个月够一家子用么?”
“不够怎么办?能够维持就可以了。”
“不想换别的工作吗?”
“人各有命。这个工作不做,还有很多人等着呢。”
抱怨不过是浅浅的。叹息也是随着吐出的烟眨眼消散。安于天命的口吻里,带着轻松的自嘲和幽默,对生命、生活达观的认同。他们说,一年365天,这样在外面住宿,有360天,年轻的洪师傅吸一口烟,笑道:马背就是我们的家。我笑问,还没娶媳妇吧。他说,等我见到喜欢的,抱在马背上拉着就走。
我怂恿他们唱歌,杨师傅说:“没有酒唱不了歌。”我正叹息着没带酒,他就在火炉上架上锅,胡乱撒了辣椒在油里爆,将一大篮子青菜倒进锅里,胡乱捣鼓一下熟了,然后变戏法一般掏出一瓶青稞白酒。往一个玻璃啤酒杯满满倒上,他们四个人,就着杯子,轮流抿一口,见我呆看着,洪师傅就递给我,说:“来一口。”我犹豫了下,果真抿了一口,清冽的青稞香,混同着火辣的感觉,从喉咙顺着肺部直达胃里。我又递给杨师傅。这样轮流着,一人一口酒,再夹一筷子辣椒青菜过嘴。不知是烟呛的,还是酒,还是喝的马茶烫,我淌着泪,咳嗽不止,他们看着我咧嘴大笑。
屋外一片漆黑,五步不见人影,一声狗吠也无,空气清冽,星星特别大。师傅们说,这样冷天,夜里一定下霜,明日也一定是个大晴天。屋内温暖的火盆,烈性的青稞酒,通红的几张脸,随意的闲话。再需要什么呢?我这三十年来所拥有的知识和经验,在这样的山间,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的智慧并不及于驮我的栗色马,它如今在山坡上吃带霜的草。
洪师傅唱起《草原之夜》,声音嘹亮开阔,他边唱着边敲着火盆上的碗,边忙不迭地吸一口烟,杨师傅以口哨给他伴奏,调子准确,清越高亢,我们鼓掌着,大笑,喝酒,火苗蹿起来,加柴,水又开了,将马茶倒满杯。大家起哄着,杨师傅红着脸,歪歪斜斜站起来,张口唱起《两只蝴蝶》: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
亲爱的你跟我飞,穿过丛林去看小溪水,
亲爱的来跳个舞,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
…………
我和你缠缠绵绵翩翩飞,
飞跃这红尘永相随。”
……
酒尽,火冷,这才散去。在一个八角亭地上,已铺好九副被褥。我乘着酒热,钻进睡袋,裹着羊皮糕被,头枕马鞍,却左右睡不着。黑暗中呼噜声此起彼伏。从八角亭的玻璃窗,望向青黑的夜空,闪烁着钻石一般的星星,不远的山坡上,马儿还在吃草,脖子的铃铛不时地叮当响着,它们脚下,流水哗哗响着流下山去……
作文六:《马背上的民族》400字
2014-9-24 12:47| 作者:镜界
摘要: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富于传奇色彩的民族。蒙古族自称“蒙古”,其意为“永恒之火”。千百年来,在南起长城、北抵大漠、东达兴安岭、西越贺兰山的苍茫大地上,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 ...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富于传奇色彩的民族。蒙古族自称“蒙古”,其意为“永恒之火”。千百年来,在南起长城、北抵大漠、东达兴安岭、西越贺兰山的苍茫大地上,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
蒙古族将雄鹰作为民族英雄的象征,原来蒙古人也用鹰狩猎,不过在非狩猎期再放回大自然,一位猎人昏倒在山涧,有一老鹰给他喂食,后来猎人告诫人们,再不要用鹰狩猎。布利雅特蒙古人认为鹰是奥耳杭鸟之子,他的父亲想知道南方的新宗教,派儿子去探视,因路远,儿子变成了鹰,布利雅特人认为鹰是自己的祖先,是有神灵的主神。
草原广袤无际走一天也见不到几户人家,蒙古包就是天涯游客的家和避风港。蒙古包完全是适应蒙古民族的游牧生活,它保暖、防雨、易拆装、易搬迁。一顶蒙古包只需两峰骆驼、两辆“勒勒车”(牛车)就能搬走,搭一个蒙古包快时只需30分钟。
作文七:《马背上的男孩》2500字
人生方圆,淡泊泰然
——观《马背上的男孩(远山远处)》有感
2014级法学班周雨萌
32013092690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看完了《马背上的男孩》,心中悸悸,感慨许多。
故事很感人。说的是父母为了治愈患自闭症的孩子——他对外界的刺激不带有常人的感知、频繁地大声尖叫、大便拉在裤子里、不肯让别人触摸自己的身体、用头撞地自虐等等——而带着他远赴蒙古找萨满法师治愈的故事,令人深刻的,小男孩荣恩终于学会适时聆听、终于和外界有了一般交流,还有终于不再带着惶恐而不安着来面对自己又将排泄物拉到裤子上——而学会了使用马桶!甚至于还出乎意料学会了骑马。虽然最后未尽如人意,他还是医学上的自闭症患者——这是被人类隔离的人群,实际上,这也许不过是另一种生活状态。但这般大的进步,已然是之前他的父母为之头疼而想都不敢想的“奢求”。不能不说,爱的力量可以带领人们迎向多么叫人叹曰的奇迹。
对于自闭症的患者而言,看待世界的视角和常人是不一般的,因为太过与众不同,使他们孤独地禁锢于自己的世界。而作为自闭症的患者,小荣恩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和其他同龄孩子相比不该有的负担和痛苦;但他也是幸运的,在他发泄着病态情绪的时候,他的父母选择了无条件保护和爱惜他,在他偶然对一匹小马表现出了和平时对待外界刺激不一样的反应态度时,能毅然决然带着他远赴蒙古草原寻访神奇萨满人寻找治愈之法。有一处难以忘怀着的——小荣恩的父母还要接受来自“神”的鞭打,但他们无怨,甚至还是笑着的,虽然看起来真的很痛。荣恩的爸爸说,荣恩的到来让他感觉到了痛苦,但另一方面,也给了他机会成为伟大的父亲。这种感恩的态度和满满真切而纯粹的爱意,无非只有存在于父母身上,对于这样一个“大麻烦”,他们接纳他,包容他,尊重他,无条件地奉献自己。
与其说这是一个关于自闭症孩子的故事,倒不如把它看成是一场一家人的疯狂历险,他们跨过大半个地球,寻找奇迹。旁观而言,荣恩父母对待问题时,并没什么抱怨,反而是平静地去对待,并带着一颗坚信的心对努力解决它.然而反观身边世下,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下会说:我的天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自怨自艾,只对孩子患病这件事耿耿于怀,部分人会选择倾尽家产只为了治好他,一次又一次的奔走——带着一股浓重的使命感和沉沉的负担——这种奉献精神让人感动称颂,但也不能否认这般过程使家庭的每一人身心俱疲;但也有部分人选择了放弃,不管不顾让其自然发展,这让孤独的孩子更加孤独,这是本就不被主流道德观所推崇,暂作不谈。
博大精深的儒家文化没有教会我们坦然自若,而让我们走向禁欲化或者去享受化两个极端。
心态上不再追求平和,对待世间事物过分刻意迎合大流,反而失了人追求自然状态的本真,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勉强自己。
荣恩的父母在遭遇了孩子患自闭症且无力治愈这般困境下倘还能以转变观念积极心态重新看待,在世事之中大多无甚过分磨难的我们又该是如何。在我们最年轻最烂漫,比春日雨后的木兰花还要明丽的年纪里,我们却是最无措最软弱,比风中的败絮还要虚软无力的存在。一阵雷鸣,便要撕裂我们好不容易才安稳的美梦。一场雨声,就能湿透我们积蓄许久的温暖和理想。人在青春,总是不断放弃、不断改变、不断割舍那些我们在天真的年华里怀揣已久的憧憬和曾以为的永不改变的信仰,即便这样,这个世界还是用那些愚蠢可耻的符号对我们进行着不容争辩的凌辱和中伤。我们失去了追求、失去了理想、失去了青春、失去了信仰、失去了天真、失去了虔诚、失去了爱情、失去了如常。可是,这个社会只给了我们一个看似堂皇实则苍白的解释——优胜劣汰。然,又如何呢?你平心静气坦然相对,努力为自己拼搏过努力过,过程的美丽往往已经如盐入水,在你的生活里不着痕迹却又确实了然地存在,你的内心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饱足,这时候要做的,是学会知足和感恩。不是否定挥洒青春为着目标拼搏一把的积极和向上,而是在强大的事实面前你若弱小不可改变,那就适应所处的环境,改变心态,换个角度对待,或有时候反顾当下,你才会发现更适合自己的道路而妥帖前行——如果你是一个乐手,吹拉弹唱着美妙的天籁之音,又何必在丹青纸砚中徘徊踯躅;
如果你是一个花匠,昼夜耕耘着绚丽的姹紫嫣红,又何必在渔舟钓线上消磨志气;如果你是一个学者,博闻强识着璀璨的满腹经纶,又何必在田间地头上无奈叹息。倘或执意先前制定的目标然却迟迟未能达到,历尽艰辛,不得痛快,反易郁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色,如同满园春光中,有人爱桃红,有人恋柳绿,爱桃红的种一坡碧桃,恋柳绿的植一湾翠柳,花前柳下,别样风流,都能成全各自的自在和潇洒。良石方正,正好打磨一方饱含墨香的好砚台;珍珠圆润,不妨做一副明月珰佩戴在美人耳上。认清自我,找准方向,我们还要学会包容大度,顺应时势,能方能圆。学会以积极态度对待我们自身与身处着的环境,不要过度疲累,而是好好利用当下,我们也可以收获一个饱满的人生。古语云,上善若水任方圆,修炼一颗包容美好的心,既能欣赏湖泊的圆,也能品味山石的方,既能在晴天中享受阳光,也能在下雨时拥抱清凉,既能在高处抚一株参天大树,也能在洼地染一袖幽兰芬芳。拥有这份淡然与平和,能明志,能致远,无论方也好,圆也好,都能坦然妥帖安放在我们涵养着包容大度的通透内心中,成为生命中独一无二的风景。生活无处不美好。
《马背上的男孩》中的荣恩父母便是如此,爱让他们无所畏惧往目标坚定前行,良好的心态让他们能够在无法达到既定目标时能够坦然相对,知足于当下。正如影片的最后荣恩的父母说的:“感谢这个自闭症的孩子,因为他我们才成为了更好的父母。他是那么美丽那么迷人,他是一个很棒的孩子,还有他看待世界的这个奇怪的方式,也正是他迷人的原因。而且我再也不想改变他了,一点也不想,实际上这才是他如此美好的原因。”
最后道声感恩,感恩伟大的父母,感恩多姿的生活,感恩自己所经历的磨难,感恩平和相对的淡然。
丰子恺《豁然开朗》里有段:“你若爱,生活哪里都可爱。你若恨,生活哪里都可恨。你若感恩,处处可感恩。你若成长,事事可成长。不是世界选择了你,是你选择了这个世界。既然无处可躲,不如傻乐。既然无处可逃,不如喜悦。既然没有净土,不如静心。既然没有如愿,不如释然。”便也如题。
零落数语,对观影作感,心中所想良多汇于一文,望指正。
——题后
作文八:《马背上的法庭》1600字
执法也要从实际出发
——观《马背上的法庭有感》 法律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自古以来就有法不容情的说法。可是法律的实行又会因为执法者的理解和决定而有不同的结果,毕竟法律也是要人来执行的,在生活中执法者很多时候要面临法与情的抉择。我国有着五十六个名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和生活习俗,很多民族有自己的习惯法。再加上宗法制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因此很多时候执法者判案的时候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尽量适应当地的风俗传统。影片中老冯一行人在云南山区的派出法庭,这里生活着很多少数民族,他们执法过程中到处充斥着法律与民俗的冲突,例如猪拱罐罐山的处理、国徽被偷后的处理、阿洛和新娘私奔的处理等等,整个影片简单而又真实,也没有刻意的去制造一些让人感动的情节出来,却让我感受到影片弥漫着时代气息与人文关怀。猪拱了罐罐山在年轻的阿洛严重算不得什么大事,他甚至以法律不支持封建迷信活动而拒绝立案。可是实际上这在当地人看来确是很重要的大事,相比之下老冯基于对当地民风民俗的了解,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很好的处理了这个案子。
我十分欣赏老冯处理问题的睿智,虽然方法老土,但却是很实用的:两妯娌分家,因为一个菜坛子的问题打官司,这个不值5元钱的坛子,谁也不肯出钱,分给谁都不行,无奈之下,老冯把它砸了,给两人每人两块伍角钱,两妯娌不闹了。遇此类问题,如若死扣法律条文,就算是眼下能调处得好,今后每当看到这个坛子,两妯娌心中总是有个结的;再如调处两族人之间因猪拱罐罐山的事,按当地风俗,一方提出要进庙烧香作法事,这迷信的事法庭当然不予支持,但判决之后老冯适时说了一句法庭又不封庙门的话,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尊重了地方风俗,更让原被告双方诚服。我也为老冯的执着而感动:当载有法庭全部家当的马不见之后,他想到的是那国徽,那少数民族群众比作天天顶礼膜拜神一样的国徽,当发现它时,他竟不顾危险,硬要冲进沼泽地去把它取回来,这不就是一个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法官对事业、对法律的忠诚吗。
其实在我看来,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最终目的还是调整社会关系。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要尊重法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过于拘泥于条文,不尊重当地风俗可能会适得其反,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老冯的处理方法向我们很好的诠释了法律的真谛,因此每一个案子都在考验法官的能力,对法律的理解以及法官的经验。《马背上的法庭》可以看作是一部记录片,记录了冯法官、杨阿姨、阿洛的一次下乡行动。 影片启用了大量的当地群众演员,虽不能说演的好但却可以称之为本色演出。而影片中的农村情况的确是现实的写照:贫穷依旧、法律意识淡薄,与法治相比略显落后的陈旧风俗,影片处处无不显示着法律与民俗的冲突,而如何处理好这些冲突,就成了影片的一大亮点,我们看到了老到的冯法官与初出茅庐的阿洛之间的区别。中国的普法之路,仍然是任重道远,《马背上的法庭》不仅反映了艰苦条件下基层法官的工作、生活,也是对工作在艰苦条件下所有政法工作者的真实写照。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空洞的说教,一切如同你在山寨里亲眼所见一样朴实无华没有具体的名字,就只有一个个简单的代号: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即将被清退的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法官;一匹驮上国徽、帐蓬及文书的老马,就是这个法庭的全部。这个法庭处理的事无非是妯娌分菜坛子、猪拱了罐罐山、羊偷吃了菜之类邻里之间小纠纷。没有复杂离奇的情节,没有说教,就连打官司也很少听到那枯燥的法律术语,听那带有“嘎”字尾音的语言,让人感觉那就象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族长在调处族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作为基层干部,老冯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以真诚赢得群众的信赖,在山寨有很高威信;作为法官,他把法律的原则性与操作的灵活性巧妙结合,使一些棘手问题迎刃而解;作为前辈,他对年轻法官没有空洞说教,只是润物细无声的行为,尽管年轻人一时不能接受但是我相信渐渐阿洛也会像老冯一样慢慢的适应这种氛围。
作文九:《马背上的诗人》9200字
2009年4月1日,由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青海人民出版社、青海省作家协会、青海省诗歌学会共同主办的“格桑多杰诗歌作品研讨会”在西宁举行。中共青海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曲青山,副省长、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长吉狄马加到会并讲话,来自省内外的诗人、作家、评论家降边嘉措、晓雪、吉米平阶、高平、常江、特?赛音巴雅尔、尹汉胤、王山、李鸿然、唐燎原、任彦等六十余人出席会议。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常务副会长《民族文学》主编叶梅和青海省文联副主席角巴东主分别致辞,著名作家玛拉沁夫、阿来向大会发来了贺信。
格桑多杰现任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副会长、全国《格萨尔王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青海省《格萨尔王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民族文学》编委。四十余年来,格桑多杰始终坚持业余文学创作,发表了大量文学作品,出版了诗集《牧笛悠悠》和《云界的雨滴》,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为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作为我国第一代藏族诗人,其代表作《喳曲的传说》、《黎明分娩的新城》、《你是阳光的婴儿》在全国、全省屡获大奖并产生重要影响。
研讨会上,与会诗人、作家和评论家们畅所欲言,分析、探讨了格桑多杰诗歌创作的成就、经验及对广大作家、诗人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曲青山(青海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诗人)
格桑多杰是著名藏族诗人,他的诗名不仅为青海所知,在全国也有很大的影响,被誉为“马背上的诗人”。
从格桑多杰的创作中,我们能够感觉到,一名诗人所具有的浓郁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人类最根本的精神,只有被人文精神充分滋润的人,他创作的诗歌才会出自心声,源自真诚,来得自然,爱与责任贯穿始终,激情与柔情无声流淌,人性与诗性共生共长,处处闪耀着为时为事而作,有感而发的现实主义光辉。其诗歌的精神世界和心灵空间才会表现出一片清明、清新和独立、独到的情感魅力和人文张力。
吉狄马加(青海省副省长、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会长、诗人)
格桑多杰先生是一位生长在青藏高原并且享有盛誉的中国藏族诗人。这个陈述中包含着鲜明的概念:青藏高原和藏族,中国和世界。
首先,格桑多杰先生是一位高原诗人。然而。他的诗歌并非仅仅充满了对高原的朴素热爱和单纯礼赞,更为重要的是,高原的雪山耸立在诗人心中,化为诗人的个性,赋予他豪迈和勇敢;并拥有谦逊和博大的爱。青藏高原养育造就了诗人格桑多杰,诗人格桑多杰又以他的生命和智慧再造了一座诗化的青藏高原。
其次,格桑多杰是一位藏族诗人。从诗人的作品中可以感受到藏文化的强烈影响,这种影响并没有停留在表面符号意义上,他创造性地融化分解又用心吸收,构成了诗人旅途上的基石和路标,他思考和行动的出发点,也构成了一个灵魂循环之后的最终归宿。是民族生活和文化给了他独特的话语,让他的诗意如此清新美丽。
第三个概念是中国。诗人并没有躲在高原的某个角落营造一个自我享受的世外桃源,而是站在东方,自豪地走进中国的文化范畴和历史语境,观察社会讲述生活。所以格桑多杰是一位中国诗人。他的诗以热烈的目光关注着伟大文明古国的新生和崛起,讲述高原的变迁,讲述人民掌握命运,获得自由和高贵,用真诚的诗句让世界东方充满敬意。
叶梅(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常务副会长、《民族文学》主编、作家)
青海人杰地灵,在这块汉、藏、土、回、蒙古等多民族聚居的土地上,自古以来产生了丰厚的民族文化和代表性的人物,格桑多杰生于斯长于斯,是这块具有灵性的土地纯正的儿子。他的诗歌非常鲜明地显示了藏文化的特征,雄阔高远而又丰富多情,对自然和生命的向往深沉、执着和纯真。从他的诗歌里,可以读到藏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以及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可以读到高原的一幅幅各具特色的图画,带给人们独特的审美惊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得到了极大发展,格桑多杰先生是代表性人物之一。他于《民族文学》创刊之初就一直担任编委,同其他热情洋溢的少数民族作家一道,以自己不断呕心沥血的歌唱为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他和其他一些藏族作家诗人的作品所具有的独特色彩在中华文化百花园里弥足珍贵。也正是因为少数民族文学的鲜花不断绽放之势,扩大《民族文学》阵地的呼唤才应运而生,在中国作协党组决策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民族文学》将出版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等多民族文字版,这是包括格桑多杰先生在内的广大少数民族作家多年努力耕耘的结果,是中华文学繁荣发展、民族团结和谐的象征。
降边嘉措(中国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所研究员、藏学专家、作家)
新时期以来,格桑多杰与饶阶巴桑、丹真贡布、伊丹才让同列藏区四大诗人之中,他们用汉语创作自由体诗歌,是用汉语表达本民族诗意的开拓者。在他们之前,用汉语创作诗歌,在藏族文学史上,可以说是一片空白,他们的创作是开拓性的,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经验。就此而言,格桑多杰他们的工作无疑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上,甚至中国文学史上都不可缺少的一笔。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格桑多杰致力于《格萨尔王传》的抢救、整理、研究、出版等组织领导工作,这不仅显示了他的长远文化眼光,也从藏民族传统文化中受益,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做了深厚的文化积淀,使他的作品在富有时代气息的同时又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
晓雪(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诗人)
格桑多杰的诗歌既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又闪耀着鲜明的时代光彩,能够把民族性和当代性、把神话与现实很好地结合起来,有着耐人寻味、引人深思的丰富内涵和深邃意境。
从他的一系列诗篇中,感受到青藏高原上“春天到来的信息”,倾听到翻身解放的藏族人民心灵的声音和欣欣向荣的伟大祖国前进的脚步。对故乡、对生活、对自己的民族和伟大祖国深深的爱,贯穿在他的每一首诗中。
我们需要像格桑多杰诗歌所展现的雄健大气!
特?赛音巴雅尔(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研究中心主任、作家、文学史家)
格桑多杰的诗歌创作有下列特点:
第一是浓郁的高原乡土气息,具有鲜明的藏民族特色。
他的诗歌反映了青海高原上藏民族独特的生活,无论是地域环境还是藏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都浸润着浓郁的地域和民族特色。
第二是既继承藏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又勇于探索和创新。诗人从藏族的史诗、民歌、谚语、格言和神话传说中汲取精华,为藏族诗歌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第三是他熟练地运用了夸张、比喻、象征等手法。所以他的许多诗歌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特色和风格。
第四是格桑多杰的诗歌感情真挚,激情奔放,语言流畅,想象飞扬,给人以美丽广阔的艺术想象空间。在诗中创造了色彩斑斓的丰富意象,表达自己对自然、对社会的独特体验
和情感。读者从这些有限的意象中,获得了无限的艺术想象空间,诗歌给人一种永久的艺术感染力。
李鸿然(海南大学文学院教授、评论家)
格桑多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就有作品发表,从那时到现在,他的文学创作活动已超过半个世纪。格桑多杰早期的诗歌比较质朴,笔触大多停留在实际社会生活层面和个人情感层面,但绝无矫情和伪饰,都鲜明地呈现出一个“真”字,表现了难能可贵的诗歌精神。“自古文章憎命达,从来骚宦不一家”,格桑多杰相当完美地解决了这些矛盾。格桑多杰诗歌的价值、意义和成就,可以在几个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文学坐标系上进行评价。
第一,藏文学坐标系上,格桑多杰作为新中国藏族诗歌的奠基人之一,具有不同寻常的历史功绩。作为藏文学的一面旗帜,他的人品和文品的精神召唤力量与艺术示范作用,是现实的,也是永远的。
第二,在青海文学坐标系中,格桑多杰是最地道的青海诗人,写青海,他歌唱塔尔寺、三江源、可可西里、玛积山、昆仑山和青藏高原的其他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为青海作家和诗人提供了重要的文学范本,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第三,在中国多民族文学坐标系上,格桑多杰同样是一位重要诗人。中国文学是多民族、多地域、多语种的文学,他向中国文学提供了藏民族的、青海的名篇和青藏高原的文化元素,他为少数民族作家提供了用汉语表现本民族社会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宝贵经验。
尹汉胤(中国作协创联部副主任、民族文学处处长、作家)
到《民族文学》做编辑后,就读到格桑多杰的诗。格桑多杰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藏族第一代代表性诗人,其成长道路,真实生动地体现了我们党培养少数民族作家的过程。
格桑多杰的诗歌创作,就像他生长的那片神奇土地,雄浑的青藏高原雄居于世界的第三极,纵贯中国的三条母亲河从这里起源。海拔高峻、纯净阳光、生物起源、藏传佛教,强烈而丰富的山川地貌,浸透高原的宗教精神,给予他生命滋养的同时,也使他对生命具有更加敏感的体验,拥有着一份独特的生命感悟。读他的诗,会使人眼前、耳际产生一种景象、一种色彩、一种声音。雄伟的雪域、温暖的阳光、灵魂的呼唤。作为一名新中国的藏族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更强烈地贯穿着一种民族责任感,对自己民族的未来寄予着深切的希望。作为少数民族作家,在创作中能否对于自己民族的现实与未来,具有真实的阐释与把握,是体现其作品高度的重要标准。格桑多杰的诗,就好像高原冰雪融化的水珠,每一滴水都折射着太阳的光辉,以涓涓细流汇聚成大江大河,一泻千里。怎样保持自己民族文学的纯净性、地域性、民族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格桑多杰的诗歌创作是具有借鉴意义和令人敬佩的。
吉米平阶(西藏文联副主席、作家)
格桑多杰的诗歌,给人最大的感受,是一颗赤子之心,他的诗歌真诚、纯净,是发自内心的激情。诗人在一九七八年创作的《喳曲的传说》,深深地打动了我,诗歌通过一个理塘草原流传的故事,描写了一位美丽的牧区姑娘次仁卓玛在旧时代的悲惨遭遇和革命给她带来的新生。诗歌用现实主义的手法,描绘了农奴制带给次仁卓玛的深重苦难。一九五九年的西藏民主改革,百万农奴翻身解放,成为真正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格桑多杰的《喳曲的传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场改革的伟大意义。
王山(《文艺报》少数民族文学专刊主编、评论家)
格桑多杰的诗歌和散文很动人。比如《喳曲的传说》、《垛妮达山的清露》、《黎明分娩的新城》、《蓝光的灿星》等等,融入了作者的亲身经历,真情实感,高原绮丽的风光,古老的传说……他描写的都是一些很具体真切的感受和场景,这些个人经历沉淀下来的带有感情色彩的斑斑点点的记忆、描述,既有作者个性化的感触,又容易和无数老百姓的心灵相通,引起感同身受的共鸣。在格桑多杰的诗歌中,总能发现一种平民情怀的流露,是一种经过时间的过滤和情感的升华之后而进入审美境界的平民的言说。如《喳曲的传说》,短短的篇幅当中竟然收进了那么多不可言传的东西――青海高原的岁月留痕与画面,传说中美丽善良的姑娘、温暖的泉水,“像母亲对儿女的深厚情谊”,传达着作者对于这片土地的热爱与深情。
燎原(山东威海职业学院教授、诗歌评论家)
格桑多杰是一位用汉语从事现代诗歌写作的藏族诗人。他在没有藏族诗人的汉语现代诗歌作品可资借鉴的情境中,而成为最初的“拓荒”者。今天再回过头来看,他不但是青海省藏族诗人汉语现代诗歌写作的主要奠基人,还应该是中国第一代用汉语从事现代诗歌写作的藏族诗人,以他一九五七年的散文《塔尔寺灯节》为代表,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间概念。
格桑多杰诗歌中的艺术特征是多方面的,比如他诸多诗作中包含的叙事性元素。这与他前边这种高蹈性的主观抒情截然相异,这种叙事性,映现了他对凡俗人情世事的幽微体察,并以一种通俗性和日常感,形成了情感传输上的亲和力。
常江(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主席、诗人)
格桑多杰在青海高原长大,他的诗歌有十分浓烈的藏族民歌风采,所有草原雪山的景物、奔跑飞翔的动物、色彩斑斓的植物,都在诗人赋比兴的各种表现中鲜活起来,形成独特的语言体系。像《幸福的种子》、《“卡瓦班玛”》、《赠英雄》,都是一首首短小而又浓郁的藏族民歌,而《黎明分娩的新城》则像献给新生高原的一部可以连续吟唱的史诗。
他运用创新的表现手法,诗人学习和吸收汉文学的营养,结合自己对诗歌的感悟,富有创造性地吟唱。诗人的创新,完全是为了表现他特定题材的需要,或者说,他所熟悉、所讴歌的雪域高原,给了他不断创新的空间。《你是阳光的婴儿》中把青藏高原比作“阳光的婴儿”,十分奇特;而按青藏高原的高度景色与感觉人诗,其意境写出了高原的层次。
高平(甘肃省作协名誉主席,诗人)
格桑多杰的诗歌靠形象和意象说话。他的意象完全是从自己的切身经历和特定生活环境中汲取的。他不像别人,别人也不可能像他。
格桑多杰是一个离民间文学很近的作家。他十分敬重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注意继承本民族的文学遗产,致力于发扬本民族的人文精神。正因为民族的根扎得深,他作品的民族特色必然浓郁,个性自然会突显出来。仓央嘉措的诗歌及藏族史诗《格萨尔》等民间文学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给他的营养是很多的。
任彦(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评论家)
格桑多杰的诗歌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多数是反映藏民族生活内容的,也有表现国内其他民族和国外生活内容的诗作。反映藏民族生活内容的诗,展现了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风貌和藏民族人文生活景观。他的诗歌所展现的最典型的自然地理环境就是“雪域高原景观”。
格桑多杰诗歌情感的主线是热爱和赞美,虽然有的诗歌是批判、揭露、控诉旧社会黑暗
的,但最终仍然回到对新社会、新生活的赞美和歌颂。
格桑多杰的诗歌优美动人,充分体现了他丰厚的诗歌艺术修养,有人形容他的诗是“青藏高原上的金莲花”。
角巴东主(青海省文联副主席、藏学专家)
格桑多杰始终把文学创作当作自己一生的爱好和追求。他十分珍惜点滴的时间和人生的年华,执着地坚持诗歌创作,笔耕不辍。他的诗歌富于激情,充满魅力,抒发了群众的心声,见证了这个崭新的时代。
格桑多杰有一颗诚挚之心,把探询的目光投向民族的沧桑历史和复杂的社会现实,通过对本民族苦难历程的追溯和对现实生存状况的描绘,充满着深厚的民族历史文化内涵,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梅卓(青海省文联党组成员、省作家协会主席)
格桑多杰先生的诗歌与地域文化有着深厚的渊源,地理所处的山川河流对诗人来说,不仅仅是物质的、自然的存在,而是可以与之交流、与之呼应、与之相伴的生命存在,在这个开阔、辽远的地理坐标上,诗人自由自在地宣泄着感情,深情率真地表达着思想。
诗人的作品深受藏族民间文学的影响,民间歌谣中的成功经验常常成为诗人写作技巧的推手,民间故事中的人物也成为诗人借以抒发感情并且赋予时代意义的象征。
董生龙(青海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省诗歌学会会长)
格桑多杰的诗歌构建了他的艺术与人生,他的追求架起了诗歌创作与现实生活的桥梁。他热爱生活,他说“美好的生活里有诗”。时代和光明是他诗歌的主调色彩,是他创作视角关注的主流,他的创作激情一直追随着他的革命工作经历,他的诗篇使人强烈地感觉到诗歌中的历史负荷和社会关怀以及时代的责任感,纯净的诗歌灵魂,清新的审美维度。张扬的文学精神,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是不言而喻的。
张进京(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作家)
诗是安顿灵魂的所在,是寄托情思的载体,是话语方式,是生活乐趣。借此机会,谈一点诗外的话题。
我曾经探访过这样一种境界:宁静淡泊,宁静令人心止如水,持之以恒,负重致远;淡泊令人志趣高雅,与世无争,脱俗明志。
我曾经观察过这样一双眼睛:那是心灵的入口,也是心灵的出口。透过那双看世界的眼睛,不难发现源于内心的社会责任和源于真情的是非爱憎。
我曾经聆听过这样一种声音:真诚而高亢。说真话是一种最容易获得的品质,说真话又是一种最容易丧失的品质,而有个声音却真切可信、实在可感、具体可触。
这成就并见证了格桑多杰在诗坛与政坛的高度,这是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王贵如(青海省广电厅原厅长、青海省作协顾问、作家)
藏乡韵味浓郁、生活的质感强烈是格桑多杰诗歌创作的一大特色。他的作品注重采撷青藏高原独特的美感,形成了一种明显的藏乡韵味和个人特色。
他的诗歌,融合了藏族歌谣及古典诗词,既有现实主义诗歌的纯净、明朗、意向清晰,又有现代诗派的奇谲瑰丽。所以,格桑多杰是一位很有探索精神的诗人。他在诗歌创作上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朱奇(青海省作协顾问、作家)
诗是心声。格桑多杰朴素的诗章是从肺腑中吐露出来的,格桑在诗集的“后记”中写道:“我不懂诗,但我觉得生活的主流总是美好的,美的生活就是诗。”
格桑多杰的诗集《牧笛悠悠》是新时期以来青海最早出版的第一本藏族诗人的诗集。虽说这是部处女作诗集,却不失为诗人献给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份彩礼;继《牧笛悠悠》出版之后,作者又集成了《云界的雨滴》一书,藏汉两种文字出版,诗集的分量更厚重了,可谓成绩斐然。
白渔(青海省作协顾问、诗人)
关于格桑多杰的作品我谈以下三点:
第一,我对藏民族有所了解的时候,我才惊觉格桑多杰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藏族诗人,《喳曲的传说》,我震撼于他写的“伤口被石子填平”;而《喳曲的传说》恰恰给现代的诗歌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叙事和抒情怎么办?我觉得他的诗在构思和抒情的方面就找到了抒发的爆破点。
第二,什么是民族,什么是传统,怎么样发展自己?我觉得格桑多杰作为一个非常好的探索和创意,在他的诗里有很多东西可以想象。
第三,关于诗和人品。我是特别强调诗和人品的,我有一种感觉,他越当官,诗还写得越好;他越当官人品还越好,这恰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学习借鉴。
肖黛(青海省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省作协副主席)
青藏高原是诗人特定的情感故乡。很明显,格桑多杰的创作材料,来自直接意象的集合,但以诗中限定的线索而言,是从一个普通的牧羊女出发,把值得赞美和追慕的女神,把神秘宗教之境的至高圣像,置于诗的特殊语境里。
格桑多杰作为一位当代藏族诗人,一方面保持着与质朴藏文化的血脉联系;另一方面,他又能够自如地置身于汉语言文学的创作之内。同时,从他的坦诚所造就的从容平和的人文态势中,亦可见他对大自然美的热爱,对祖国和人民所饱含的深情,对整个世界文明进步的翘盼。
祁建青(青海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省散文报告文学学会会长)
格桑多杰是一位用激情拥抱高原的诗人,高原给了他诗之魂,他给了高原诗之情。如今我们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一个具有基本文化素养的热血青年,只要来到青藏高原这片圣地,必会与之发生灵魂的沟通碰撞而激发出蓬勃诗情,创作出感人作品来。那种仅限于做一次走马观花的短暂旅行,与长年累月生活定居在高原,是全然不能同日而语的两码事。
耿占坤(青海省委外宣办调研员、作家)
诗人格桑多杰在七十一岁高龄时写出了大气磅礴的长诗《倘若你就是海燕》。他走出群山,走下高原,走向大海,朝着一个无限高远的境界远足。我真切地领悟了这样一幅画卷:比陆地更宽广的是海洋,比天空更辽阔的是诗人的胸怀。只有此时此刻,我才有幸跟随诗人的目光“俯视大海”,看见“晨晨报晓宽阔的世界乃是灿烂”!
葛建中(青海电视台影视部主任、评论家)
由于诗人格桑多杰得天独厚地受着藏文化的濡染熏陶,在纯净的江河湖泊,在草木枯荣、雨雪交替的广阔草原,诗人格桑多杰先生找到了美的生活、找到了诗歌创作的源泉,因此他的诗与藏族人民血肉相连,诗中流淌着民族的血液,诗人歌唱着草原的美丽和美好的情感,歌颂人的创造力。
格桑多杰先生的诗歌大多站在时代的高度抒发对祖国、山河、人民的热爱之情,气势磅礴、思想深刻,没有做作和虚假,为我们展示了高原风情、时代风貌,他致力于描绘藏民族的风俗、心理,努力更深广地反映其发展的历史,从而表达出对生活的理解。从他的诗歌中,我们能看到一位诗人应具有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而这正是当下诗歌创作中需要发扬的文学品质。
程强(青海电视台藏语中心编辑、藏人文化网特约记者)
格桑多杰的诗作情感真挚,诗歌神采闪
烁着浓厚的民族性光芒。作品形式大多受藏族民间歌谣的灵感启发,创作激情源于火热的生活――“我找到源头活水,我找到诗”。他源于自省和持久的情感――比如对从小耳濡目染的格萨尔说唱的热情几十年如一日,在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格学”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格桑多杰的作品中民族性无处不在,归结到格桑多杰前辈的诗作,就是一往情深的善良追求当中的坚韧。
毕艳君(青海省社科院文研所副研究员、评论家)
格桑多杰是立足于雪域高原这片诗性土地上的深隋歌者,因而他在诗作中展现的新的民族精神,以及与人民息息相通、心心相印的挚情,使他的诗即使是在远离了某个特定时代的今天看来,依旧有着沉甸甸的分量。在这个诗人自主写作的年代,老诗人朴素、透彻的诗,更让人回味无穷……
梁新俊(青海省文联文学创作研究室副研究员、评论家)
格桑多杰的诗歌主要是写青海高原社会主题的,如歌颂藏族人民翻身当主人的喜悦;歌颂祖国的伟大;歌颂青藏高原美丽的自然景色。总的来说,诗歌显露出气势磅礴之势。如《黎明分娩的新城》作者开篇写道:“我的肺腑是雪,炽烈的热情。”同样气势磅礴的诗,在《北海抒情》、《太阳之血脉》等诗中,也充分地显露出来。纵观格桑多杰的诗,有高唱大风的磅礴之诗,也有唱吟细细流水的诗。如《日月清露》、《耕耘日月》等。在《日月清露》中,作者以轻柔的笔调描写了日月山上的清晨露水。
格桑多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作协荣誉主席、诗人)
我感到荣幸和喜悦,各位来宾和朋友就本人的诗歌作品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大家对我肯定得多、勉励得多、给予力量和勇气多,但批评得少,剖析弊端少。说实在的,我在诗歌创作上尚有不少的差距和不足。
在不断的求知过程中,我运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中、茶余饭后、夜深人静时把握业余的点滴时间进行创作,以此陶冶情操,培养对文学艺术的情趣,提高自己的修养,放歌色彩斑斓的人间美景,以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同专业作家和诗人相比,我创作的诗歌和其他作品数量也不是很多,仅诗歌而言仅仅出版了两本集子。在当今社会主义文学创作事业不断发展繁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气象万千的今天,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还能发挥余热,笔耕不辍。
(海信荃 整理)
责任编辑 齐丹
作文十:《马背上的法庭》8000字
《马背上的法庭》观后感
——我国偏远地区司法实践的启示
这是一部反映云南基层法官生活的影片,影片的情节很简单,剧中的主角平实得就像我们身边的每一个普通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法官故事,在不经意的那一刹那,感染你,猝不及防!
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空洞的说教,一切如同你在山寨里亲眼所见一样朴实无华,让你觉得这本身就是一部未加装饰的纪录片。没有渲染,没有通常影片所炫耀的特技,就像一部老掉牙的放映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在每一个人的内心缓缓回放。这就是影片《马背上的法庭》留给我的最初印象。
没有具体的名字,就只有一个个简单的代号:老冯,一个基层老法官;杨阿姨——一个因政策即将被清退的摩梭族书记员;阿洛——一个刚到基层工作的年轻大学生;一匹驮上国徽、帐蓬及文书的老马,这就是一个巡回法庭的全部成员。这个法庭处理的事无非是妯娌分菜坛子、猪拱了罐罐山、羊偷吃了菜之类邻里之间小纠纷。没有复杂离奇的情节,没有说教,就连打官司也很少听到那枯燥的法律术语,听那带有“嘎”字尾音的语言,让人感觉那就象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族长在调处族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正是这些就像是发生在身边普通的几件事,让我们感受到真实和亲切。所以,在接下来的情节里,我们丝毫不会因为法官们在火塘边灰头土脸地吃土豆而认为他们土气,也不会在法官老冯处理猪拱罐罐山事件拉猪时感到他的狼狈,更不因为阿洛结婚时老冯发酒疯而感到可笑。恰恰相反,这才是我们有血有肉的边疆基层法官,这才是我们生活中最真实的边疆法官的高大形象。恰恰是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法官老冯用自己的一生,诠释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故事,才让我们感受到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朴素真挚感情。
《马背上的法庭》的法庭这部电影讲述了我国大西南地区司法实践的现实,首先片头就以杨阿姨的被通知这是她的最后一次深入山区做法官,因为现在司法实践的要求是要讲究法官职业化,法官要跟上时代潮流,要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杨阿姨就是这样被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所接替,但是她还要和老冯,还有阿洛再去山区提供司法援助,化解那里的民事纠纷。单就从城市里通往山里乡村的路而言,
就让老冯难以忍受,眼看就要退休的人了,还要拖着羸弱的身躯坐车前往,然而山路的崎岖,让老冯晕车难忍,之后三人又牵着马,让马驮这国徽和行李上路了,在那个彝族聚居的山寨里发生了很多事情,以及老冯悲戚离去的歌声,及黄昏日落下停止不前的马蹄所透露出的人性的闪光让人看来无不感动??
对于进入山寨的派出法庭来说,这个法庭很特殊,他就是在马背上来,在田间村头支其一张桌子来调节当地老百姓的纠纷。也许会有人提及这会不会有损法院或者法庭的权威呢?我认为有的学者提出的观点是比较合理的,法庭开在老百姓的面前,法官和大家同处一个露天的场地,法官审理案件,这就让他们置于阳光下运作法律,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法官贪贿、徇私枉法的可能,当然从影片的背景和所反映出的现实来说,当地人行贿法官,进而牟取不当利益,似乎也不大可能。笔者看完此片有以下几点感想:
1.民族传统习惯与法律规范逻辑的协调问题
对于第一起纠纷,由于一家的猪捣毁了另一个家族的祖坟,而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该家族就用最朴素的方法把他家的猪抬到了法庭,让法官断案,山村的老百姓依然怀着他们那朴素的、传统的思想,我认为这是他们当地的习俗使之,当这个案子摆在阿洛的面前时,他却完全依据自己的所学判定这是一起封建纠纷,两家的标的不应该受法律保护,而排除了应用法律解决两家冲突。可是这样并不能真正将矛盾化解,而且只是将矛盾更深层次地埋在了两家之间。这让我想起了美国著名法学家博登海默的一句话,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阿洛主要是学会了在大学里书本上的逻辑推理,但是我认为他的逻辑推理也并不是那么的完美,当然博登海默的这句话也有值得检讨之处,阿洛他是用自己涉世不深的逻辑来去应用现实的复杂,当然他的这种做法并不能将法律更好地去调整社会,这是法律的憋足之处吗?我认为不是,这只是阿洛没有深刻的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应用的问题,老冯是一个经验法官,他懂得用自己的法律逻辑和现实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而不是像阿洛那样“削现实之足,适自己的法律逻辑之履”,当然这里并不是说老冯就是一个冥顽不化的人,在这样的时代还要支持封建迷信,民族的习俗,传统的习惯始终就要和现实的法律找到一个好的契合点,这样才能让法律去更好地规整社会。
朱苏力在其最近的调研报告《坚硬的软法——以农村结婚彩礼为例》中,笔者认
为,它其中就渗透着法律在现实的芜杂面前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无力来的时候,遵循当地的传统习惯并不会导致法律权威的旁落,反而更有利于体现和渗透法律的本源目的,同时在理论上讲,遵循当地的习惯并不是滥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反而在很大程度上是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为法官要遵循当地的传统民族习惯,这样就限制了法官借题自由发挥、信马由缰的范围。
2,法官代为执行判决是否有损法官的形象问题
当阿洛、老冯和杨阿姨判决一家将猪赔给对方后,败诉方严厉拒绝对方直接执行,这时老冯就充当了法院执行局的职能,老冯拖着瘦弱的身体牵着一头猪在村里艰难前行,之后胜诉方一家人欢呼自己的官司打赢了。而此时阿洛反说老冯把自己的形象弄毁了,身上的天平形象损害了。笔者认为在这样的山区彝寨里老风的代为执行行为不但没有损害法官的形象,反而提升了法院的权威,毕竟当时的情况就是整个彝寨地区就这么三名法官,老冯的行为正好弥补了缺少执行局的不足,因为在中国当代,法院的执行难是导致法院权威丧失的重要原因之一,老冯加强了执行力,因而可以认为他为提高法院在当地的权威还是很有积极作用的。 而阿洛的观点并不能说他不正确,只能这样认为,他的观点还是与现实有些脱节的,在当地现实的面前,尤其是当地群众的心中还是欠缺合理性的。
3. 使用民族语言诉讼是尊重当地习惯,保障当地人民诉讼权利的重要体现 在由阿洛、老冯和杨阿姨组成的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那位妇女在法官面前哭闹,用着彝族人的语言进行陈述、抱怨时,给他配备一名翻译是很重要的,三人做的就很好,很好保证了这位妇女的权利,这样给她与法官的交流搭建了平台,免除了法官因语言不通而对该案件置之不理的不好局面。
我国广阔的领域中很多偏远的地区老百姓与东部沿海与大城市的交流是很有限的,他们对汉语几乎不通晓,如果仅仅因为他们不懂汉语就将他们挡在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法院大门之外是不人道的,而且也是违宪、违背我国立法初衷的。 小结:我国偏远地区司法实践应遵循实事求是、逐步渐进与遵循当地的习惯相结合的道路
本影片中年轻的法官阿洛与他的妻子逃避当地民族结婚习惯私奔,虽然在法律程序上、实体上是合法的,但是却导致了当地老百姓对法院的漠视——再也不找法院打官司了,虽然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之处,但是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
当地而且娶的是一个彝族姑娘,遵循当地习惯并不会导致他信奉的法律的理念的倒塌,反而会更容易让当地人民进一步领会法律,进而尊重、信奉法律。影片最后老冯的离去,怆然的歌声和杨阿姨的歌谣让本片增加了浓重的人情味道,让人凄凄落泪。老冯的话更是让人深思,他还会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的。
题外话,我觉得老冯当时说的话,其实透露着老冯早没有老婆了,只是他的羞涩没能让他大胆地在杨阿姨面前表白而已,昏黄的余晖下一匹马踟蹰不前,我认为当时已经暗示老冯飞快地跑回了杨阿姨的家中??
近些年来,有关法制主题的电影不断的推陈出新,让人眼花缭乱。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它揭下了法律那层神秘的面纱,使之走进千家万户。如几年前的《秋菊打官司》,曾经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在法学界也引起了一场规模宏大的讨论。而2007年上演的《马背上的法庭》虽未引起人们多少的街谈巷议,但却以一种温情但不乏理性的艺术手法,让人近距离的接触了中国农村司法,悄无声息的夺走了威尼斯电影节的“最佳地平线”单元故事奖,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
(一)简陋的法庭v法律的尊严
法庭是一个体现国家权威的地方。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古代的中国,都比较注重一些仪式性、仪表性的设施来“装点门面”,以增强法律的威严。例如,法院的大门前总有多层的台阶,这就是建筑家的杰作,它象征着法律的至高无上。中国古代的县衙、府衙,门口无一例外的都会摆放着一对石狮,这象征着江山社稷的神圣不可侵犯。建筑的雄伟与肃穆,可极大增强法律的威严。在现代社会,法院的设施更加完善、先进了。沿海地区的法院,基本上都拥有高大宽敞的办公楼,出则有车、入则电梯,设备相当豪华。但许多海外学成归来的法律学者,仍在大力批判中国法院的落后,在唾沫横飞的言语之间,让人感到中国的法院一无是处。
然而,《马背上的法庭》展示的却是中国基层法院的另一场景。电影以“在云南西北部,散居着十几个少数民族”为背景,在开幕就展示了一个法庭的所有成员和设备:泥腿子出身的老法官老冯、曾享受政策优惠但又因政策变动而退休的杨
阿姨、大学毕业第一次下乡办案的阿洛,一匹久经风雨的老马,还有放在马背上的国家象征——国徽。如此简单的人员组成,如此简陋的设备,就构成了中国司法系统的最基本单位。他们行走在云南西北的崇山峻岭之间,从鸡头寨走到鸡肚寨,再从鸡肚寨走到鸡尾寨。办案时,法院就在山寨的空旷处,露天而行。办案结束后,就在阴暗的小木屋里,三个人席地而寝。如果真遇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情况,他们只能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他们没有雄伟的办公楼,不能拥有出则有车、入则电梯的享受,也没有丰厚的工资待遇。这与东部法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海归派”也许会满腹狐疑:“这样的法庭能保证法律的权威吗?”因为在西方,法院的办案效率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优良的办公设施上的。没有了设备,老百姓会信服法院的判决吗?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电影里有很多处都展示了法院在村民中的权威地位。老冯他们每到一处,都会受到村民的热烈欢迎。当老冯跨进摩梭老大妈的家时,老大妈简直就像看到亲儿子回家一样高兴。后来,国徽被盗,惊动了整个鸡肚寨,所有村民都忙碌了起来,都在帮忙寻找。国徽最后被发现扔在了淤泥潭中,如果硬闯沼泽地将面临生命危险,就在老冯他们无计可施的时候,老百姓拆掉了自家的大门,搭成了门板路去“营救”失落的国徽。当国徽“重现天日”的那一刻,村民们欢呼了,许多人因为这一场景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也许,村民们做出这一举动,并不是因为懂得国家尊严的道理,而是基于对老冯和杨阿姨的信任,但正是因为这种信任,直接的促进了法律在农村中的施行,最终让法律在人们的心中扎下了根。虽然带有一点人治的色彩,但在无法实现西方式的法治时,我们退而求其次,采取这种本土化的法治方式又何尝不可呢?从这部电影中,我们欣喜的看到:在基层,法庭与村民、法官与村民之间,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相互融合、血浓于水的亲密关系。这同时揭示了一个深刻的法理:真正的法律不是写在纸上的那些条文,而是那些活在人们心目中的法官形象。在一种人治化、乡土化的社会里面,我们依然需要包青天式的职业工作者,他们才是起实际作用的法律。
(二)老冯与阿洛:泥腿子vs职业化
在电影中,导演非常巧妙的安排了老冯与阿洛的组合,可谓匠心独具。老冯是个泥腿子出身,基本上没什么文化可言。在他求学的那个时代,社会运动永无休止,人们的温饱都成问题,接受教育自然是奢谈。老冯在教育上算是蹉跎了岁月。但是,长期在农村生活、工作的经历,尤其是对少数民族的民族民风的深刻洞悉,练就了老冯在办案上的非凡技巧。一旦面临突发事件,他能很快地做出判断、处理,并让人心服口服。
而阿洛则与老冯成鲜明对比。他念过大学,是正宗的法律科班出身,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在这三名法官中,他是无可否认的法律知识上的权威。他也具有法律人那强烈的职业精神,例如在得知杨阿姨即将退休之时,他立马表示他将在这条崎岖的小路上走下去,让国徽永放光芒。可以说,他代表了中国法院的新一代法律人,暗示着法院已经出现职业化的萌芽。但若因此而认为他亦是社会的权威,则是对阿洛形象的一种的误读和误置。他虽然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但缺乏对社会生活的深刻体验和理解。因此与老冯相比,在具体案件的处理手法上还显得比较稚嫩。
这暗示了中国的基层法院目前正面临一个转型期:从泥腿子法官向职业法官过渡,而且这种转型期估计还会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新老交替的转型期往往是矛盾最复杂的时期。老冯与阿洛,两人生活背景的不同,造就了他们在办案方式上的差异。电影展示的两个案例很有代表性:第一个案例是个侵权案件。一头猪翘了一农民的祖坟,该农民把猪捆了,堂而皇之的抬着猪闯进了刚开庭的“法庭”,提出两项要求:一要赔两头猪,二是要猪的主人办一场“法事”,否则老祖宗不得安宁。老冯按照当地的风俗以及往日的办案经验,支持了原告的请求。他觉得,当地的风俗即使与法律的精神不一致,也应当予以尊重,否则会引起更大的骚乱。而阿洛则立马站起来反对,理由是法律不支持封建迷信,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这差点让老冯下不了台。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离婚的:在鸡肚寨,一对老夫妻要求离婚,女方根据当地的民族风俗要求法庭把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夫妻财产判给自己。老冯认为这是合理
的,在少数民族地区,离婚是件不光彩的事,如果不对离婚进行一下遏制,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但阿洛则认为,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案件是以男方选择不离婚、两人和好如初收场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但从判案的策略来看,似乎老冯要略高一筹,因为他所提出的方法更能达到定分止争的作用。
如果按照西方的法学理论,老冯肯定是要被议会罢免的,因为阿洛的做法才符合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但职业化法官并不因此将立马取泥腿子法官而代之,因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时机尚未成熟。事实上,老冯何尝不知道这样做不合法律的精神?但是,在他那貌似简单的选择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社会背景。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看去,中国基本上是乡土性的”。电影中法庭的管辖范围:鸡头寨、鸡肚寨、鸡尾寨,就是一个与外界相对隔绝、市场经济影响微弱的“乡土社会”。还有一个更为复杂的因素:这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是“乡土社会”中的“乡土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农民们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在这个社会里,甚至于文字都成了多余的累赘,因为村民无需通过文字来交流。道德、民族风俗、长老统治的影响可谓根深蒂固,成了维系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这里基本上是个法律无涉的领域,“无讼主义”意识在这里拥有最顽强的生存土壤,司法对他们而言,是一个泊来品。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中行使司法权,必须小心谨慎,如履薄冰般的运作。因为任何一场诉讼都将或多或少的牵涉到法律与民俗之间的冲突,一份判决书的背后体现着世界上最复杂的利益博弈。西方学者韦伯有个著名的“机器人法院”理论:“法官就是一台自动售货机。投进去的是诉状和诉讼费,吐出来的是判决书和从法典上抄下来的一点点的理由。”但这种完全不考虑民族风俗、具体情况的审判方式,在中国的施行根本就是不切实际。要想在这样复杂的社会背景下站稳脚跟,必须充分尊重当地的一些风俗,获得民众的认同,甚至于对民俗做出一定的妥协。若法官只是死板的恪守法条,不能很好的处理社会矛盾,后果不堪设想,正如费孝通所言:“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果真如此,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形成法律与民俗二维的紧张局面,甚至于法律被民俗所抛弃,社会转而回到落后的原始状态,那些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法治成果也将付诸东流、丧失殆尽。例如在电影中,村民们为了抗议阿洛的抢亲行为,宁愿放弃彼此的争斗,也不愿接受法庭的调解。
此时,可以说法律在此时此地,已经是全面撤退,法律在民俗面前败下阵来。因此,看完整部电影,我们可以看到,老冯的办案方式大有曲线救国的味道,这是一种高超的法律技巧的表现,而阿洛则仅仅是一个法律教条主义者。
(三)“村民公约”的摔落:国家法对民间法的引导
福柯认为:考量一个国家权力,最佳的地方应当是权力的末梢,因为这是权力的“边缘地带”。而少数民族地区恰恰就是一个边缘地带。在这里,国家的控制力被削弱到最低限度。“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统治信条大打折扣。在这里,占主导地位是风俗习惯。在电影里,就出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一山寨制定了村民公约:“外村的牲畜若吃了我村的庄稼,我们有权扣留,并转为我们的私有财产。”稍微有点法律意识的人都知道,这明显的不合法。但类似的乡规民约,在西部尤其是在聚族而居的少数民族地区,可谓是屡见不鲜,几千年来,他们都是靠这个来自己管理自己。客观的讲,许多的村规民约是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有的甚至已经演化为陋习。虽然解放后许多不合法的乡规民约都被废止了。但是传统总是有它独特的生命力,并不因国家权力的干预而完全绝迹。从法学上讲,这些乡规民约都可称作为“民间法”。与之相对应的,则是老冯他们所代表的以国家权力面貌出现的“国家法”。如果二者发生了冲突,如何将民间法纳入国家法允许的轨道上来运作?
这是个尖锐但又无法回避的问题。在这个“边缘地带”,基本上是一个法律无涉的领域,法庭与少数民族之间、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显得十分微妙而复杂。正如苏力先生所言:习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会在司法过程中顽强的表现自己。而一旦处理得不好,则会损害当地的社会秩序,抑或损害法律的尊严。例如,阿洛就因为在婚宴上说该“村民公约”不合法,岳父一气之下就否定了这场婚姻。但他坚信婚姻自由的原则,毅然决定带着新娘逃走,但这一举动的后果是导致了整个山寨不再承认法庭。但是,在这样一个封闭、落后的地区,面对“村民公约”这样明显不合法的事件,如果法庭视而不见,那么法律将永远在原地徘徊。而且这也有违法律人的职业准则,毕竟在现代社会,只有在国家法的允许范围内,民间法才有存在的空间。而老冯在婚宴上,凭着酒兴踩掉了村民公约,实际上是法
律跟乡规民约的一种力量的较量,最终的结果当然是国家法获胜。
在西方,法官不能主动的干预社会生活,只能消极等待着老百姓前来告状,即使发现了违法的事也不能声张。许多海归派将这种做法奉为经典,在国内进行大肆宣扬。我们不可否认其内在的合理性,但问题在于,在盲目的移植西方的理论和制度时,他们是否考虑到了与中国传统的良性互动?是否考虑到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就拿刚才的例子来说,如果按照西方的做法,法庭则只能将案子上报给镇政府,由镇政府出面干预解决。但老冯却凭借自身的权威,直接的将该村规民约否定掉了,这是明显的越权,到时候肯定会接受一系列的违宪审查的诘难。他为什么这样做?原因就在于他骨子里的家长主义所带来的责任感。作为国家权威的代表,他有责任、有义务去引导着农民。如果法官采取司法消极主义的做法,对此类违法事件置若罔闻,对本已脆弱的中国的乡村法治建设,无异于雪上加霜。所以我一直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机械的法条主义者是不能解决中国问题的。如果一切都按照西方那一套,实现法治的目标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电影告诉我们:在法治建设中,司法必须有所作为,它可以采取一种中国式的审判模式,法官有责任去引导人们向着法制化道路前进。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首讴歌中国基层法官的赞美诗,同时也是一篇记录中国司法现状的报告文学。电影重现了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即在村头听讼、村头审判,该方式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获得了老百姓的欢迎。电影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很值得我们这些法律人去思考。在电影的尾声,老冯望着着空旷峡谷那边的同事墓地,思绪万千,他忍不住大声的喊道:“我还要走这条路,要一直走下去!”然而,二十年前,同事从这条路上摔下了山崖,而老冯也在这崎岖山路上轰然倒下,电影的这种悲剧性创作手法,深刻的揭示了未来的法治建设将要走一段漫长而艰辛的历程。但是,不管怎么样,所有的法律人都将在艰难的法治之路上走下去。正如著名诗人艾青所讴歌的那样:“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