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道德生活与法律生活》4500字
摘要地域环境生成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它塑造了这个区域的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的形成意味着民族的认识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形成,由此会产生两种或多种社会生活方式。道德生活与法律生活方式是对这些生活方式的抽象,这两种方式对不同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很深的影响,对现代社会追求的法治生活与信仰有消极或积极的影响,这就需要从历史和社会的眼光去解析它。
关键词法律生活 道德生活 民族性格
作者简介:苏杨,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2008级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闫羽鹏,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2009级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2-005-02
地理与气候决定着每个民族的生活境遇,不同民族生活都是伴随着特殊的自然风险的挑战。在这些挑战中,各个民族形成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思维结构,随着生活挑战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结构不断地被复杂化,民族的个性也不断地塑造,最终形成本民族的性格。
一、道德生活与法律生活生成的境域
民族性格是在不断地挑战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人类最早的选择是生存,人类生存的形态就是不断地挑战自然,在挑战自然中获得生存资料,同时也在这些挑中不断塑造着自己的性格。生活在岛屿上的民族,它们生存的最大挑战就是征服海洋。在海洋征服中,人类面临的死亡和财富,死亡的风险使他们获得巨大的财富,也使他们获得人类彼此之间沟通。对海洋的征服和对财富的渴望不断使他们的精神充满了远大的理想,不断充满这对于抽象精神世界和未知自然世界的探索,对海洋的征服塑造了它们的天然性格――扩征的民族性格。生活在陆地上的民族,它们最大的挑战就是自然灾害。它们生活的基础就是农业,通过农业他们获得生活资料。但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自然灾害,人类在天然的灾害面前总是显得那么脆弱和无能为力。自然灾害不断地为人类生存创造者艰难,也是的生活在内陆的人们恐惧自然的力量,同样在这些挑战中内陆的民族形成内敛的民族性格。
扩征的民族性格与内敛的民族性格只是岛屿民族和内陆民族的自然民族性格,但是这些自然民族性格也为他们彼此打下了民族的烙印,也为他们接下来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定下了坚实的基础。岛屿民族对海洋的征服是不断的,他们的生活要不断地面临着死亡的危险,为了财富他们用它们的生命作为赌注,实现每一次挑战,这种挑战精神不断地被每一代人接力。在挑战中他们遵循海洋的天然规律,遵循彼此的获利规则,这也许都是建立在彼此对利益的信念。内陆民族内心总是处在飘渺不定之中,飘渺不定的内心总是使他们想寻求某种未定,此时也许衍生了占卜和形象崇拜,或者衍生了某种神秘莫测的宗教,如:印度的婆罗门教。
征服欲望使他们原因遵循规矩,也是的它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循规矩,已实现彼此之间的双赢。但是这并没有完全是他们过真正的法律生活,而是他们用法律的工具实现道德上的正义,这种正义依旧是抽象。但是这也许是他们选择法律生活的开始,因为此时他们还处在法律的萌芽状态。内陆民族的内敛性格使得他们愿意依旧与自然力量作斗争,他们愿意实现这所谓的莫名其妙的胜利和成就。他们愿意在与自然斗争中获生活得资料,不是因为他们习惯此种生活方式,而是因为它们的思想逃不出天圆地方的意识,也可以说是因为他们内敛的民族性格制约了他们原本拥有的眺望视野。他们依旧生活在被自然和精神捆缚的抽象世界里,以至于有时候让人难以理解。
内陆民族的最大性格特性恐惧天然力量,但是这些民族又不知用何种逻辑把这种恐惧转化为现实的、抽象的圣物,最终又去崇拜和祈祷这些现实的圣物,希望这些恐惧的圣物不要附着于己身。这种抽象的内心变化使得人们愿意过抽象、模糊、幻想的生活,这种生活方式也许就是道德生活的范畴。岛屿民族的社会生活不断地遇到来自人性的挑战,法律化的道德正义也不断地受到来自人性抽象的挑战,但是人们开始意识到人性自身的社会暴力,为了抑制人性的暴力和生存的可能,人们选择了工具的理性,人们开始走向法律的正义,开始不断地实现法律之下的生活。但是法律生活依旧难以摆脱人性对他的挑战,人们也难以为法律生活确定真正的正义性价值。选择法律生活有基于民族特性的必然性,选择道德生活同样也有基于民族特性的理性。抽象的道德生活包括幻想、迷信、模糊、恐惧、崇拜、尊尚、占卜。这些使得道德变得普遍化,变得理性化。
二、生活境域给人带来的影响
道德生活模糊了人们的内心世界,更模糊了人们认识的逻辑。道德生活之下只有模糊的力量和抽象的暴力,但是这种抽象的包里有不断地转化为武断的实践,这种无端的实践使得人们回到最抽象的血缘逻辑上,这种血缘逻辑带给人们的道德生活之下的现实正义和优秀正义。然则,法律生活带给人们的是具体的正义,但也难以说此种正义就那么接近正义,这最好的佐证不就是人类居然用法律来实现暴力,用法律来实现侵略之下的正义。
道德生活是抽象的,法律生活是具体。多重原因促成内陆民族的道德生活方式,在随着内陆变迁的细微性,和内陆自然灾害的不断性,都导致人们难以去思考这些道德问题,人们依旧愿意遵循已有的生活范畴,因为人们已经把道德作为自己生活的本质。道德不反抽象了人们的生活,同样它也抽象了人们的认识能力,使它们无法超出道德的经验来理解人们的认识能力,只能说到的是他们永远的脱离了人们认识自身和自然的可能性。或者说即使伟大的人物进入了认识自身和自然地领域,那他也不会被社会的力量所认识,有时候真理确是掌握在智慧的思维里。道德生活的逻辑标准是非常的原始的,因为他依旧遵循着血缘和亲缘的关系,依旧遵循着生活履历的经验,尽管法律生活同样也没有超出这些,但是他实现了这些生活标准化和明确化。血缘和亲缘是过渡到人类道德生活的逻辑起点,随着发展他会过渡到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规范社会,但是在此中间却存在着介于这两者之间的血缘和亲缘的道德关系,这种道德关系是人类思维缺乏主观性的表现。缺乏主观性使人类失去了很多思考自身与自然的能力,中国传统社会的天人合一理论说明我们古人的思想依旧沉浸在人与自然的混合体中,没有超出自然和道德经验。
历史逻辑的起点虽是血缘和亲缘,但是我们要超出血缘与亲缘的范畴来理解历史逻辑演绎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逐渐实现有道德生活过渡到的法律生活,有自然与道德合一变为道德与自然分立,不断使思维脱离抽象的自然,有脱离道德的范畴,而向独立的主观性迈步,走向思维的能动性。虽然法律生活没有超出人们的一把经验观念,但是它却超出先前模糊的抽象道德逻辑,他开始认识经验的科学与正义。道德生活需要良好的法律生活来实现,法律生活需要道德生活作为自身的起点。
观念的道德化是人们彻底废弃人们原有的理性启蒙点,它使人们的视野开始进入完全经验化的过程,经验的过程不断使得人们对各类经验为题都开始道德演绎,开始进入泛道德化。稳定的道德化观念是人们寻找道德的支撑点,是人们不再因为自然地伤害而过于悲痛,因为这种原有的道德观念会为它慢慢的融化这些自然地伤害,最终会使它的心灵获得终极的安宁。道德化的观念使得社会缺乏了主动地发展动力,因为道德的功能更多的在于理解人们,用经验来解决问题,就是好像总是用不同杯子装陈年佳酿,意味这个瓶中永远是此酒。说句不敬的话,也许并非完全好酒,而是因为如此装酒成为习惯,使得不得不说好酒,也许用我们道德化的观念进行经典抽象的话,他就是习惯的东西就是好的东西。这何尝不是道德化观念的真实写照呀!也许思想就像酒,不同的时代要装不同的酒,让人们何时都能感受到它的品味在变化,让人们发现好就是在不断地产生,思想是在不断地更新,人类社会是在不断地前进!
道德化观念增加了人们的负担,也增加了人们行动的负担。人们的行动总是受到不明确东西的约束,这种约束使得人们完全失去精神的独立性。人们的思维开始发生本质性的变化,那就是开始欺骗和虚伪,因为他可以用这种东西来掩饰它对道德的负担和压力。
三、走向融合的两种生活方式
道德生活和法律生活都带给人们不同的生活方式,也带给人们对自己和社会的不同认识。法律社会的权威就是社会力量,道德社会的权威则是权力。人们对法律的遵守是基于自己的善和他人的善,但是人们遵守道德是基于权力和道德负担,因为法律给人们指出了明确的去向,而道德总是给人们模糊的人文遐想。道德生活的权威就是权力,因为道德生活的逻辑是抽象和模糊的,及就是血缘和亲缘,正因为逻辑上的模糊性,就是道德失去了原有的动力,但是如果还要维持道德生活,那就需要彻底的观念道德化和权力与道德结合,给思想增加道德负担,给生活增加有权力保证的道德,只有这样才能继续维持道德生活,否则人们将会抛弃道德生活,或者颠覆道德生活。
人们对道德的颠覆只是对道德模糊化的一种挑战,人们开始意识到道德无力和脆弱,开始意识到道德社会的解体。当人们开始丑化道德的时候,人们的精神世界会进入某种癫狂状态,这种癫狂状态是由于原有的道德化观念,因为道德化观念无法控制和脱离这种道德上癫狂,所以就发生道德化观念与丑化道德的行为发生认识的冲突,使得人们进入精神失常的状态。随着社会的发展,此种情况会接二连三的发生,因为人们的道德行为不断地崩溃,但是人们道德化观念一直难以崩溃,所以人们将会不断的丑化和颠覆道德。道德生活的理性就是道德生活,但是道德癫狂时代的思想则是道德虚无和道德抽象,或者进而是丧失标准。这种道德癫狂在法律生活中很难出现,因为法律放弃了对人们抽象行为的干预,也放弃对人们精神世界的关怀,因为它相信人们的人们的心灵需要有他们自己的信仰来安慰和实现,但是道德化观念并没有为人们塑造关于心灵深处的信仰,而仅仅是给人们抽象的负担。
法律是可以信仰的,因为它符合人们的一般人观念,但是道德是不能被信仰的,因为缺乏为人们提供积极的一般观念。信仰的支撑点是人们的精神,人们对精神的无穷尽的追求,同时这种追求又是无不丧失的,因为它是自己为自己设定的存在理由。但是道德不能实现此种功能,因为道德的逻辑起点是基于血缘和亲缘,这种逻辑起点是不永恒的,所以人们对它的理解仅仅是形式的。所以道德缺乏信仰的根基,更缺乏信仰的理由。
道德经验化和观念经验化是整个经验世界理想化状态,但是他却难以说它是最好的社会和精神状态。人们理解自认开始是从脱离自身和自然开始的,而不是从自身和自然开始的,虽然人们的生活依旧难以脱离道德生活和道德观念,但是人们的却能够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进阶。法律生活已经开始有经验走向归纳的经验,已经开始走向用逻辑思考经验的问题。人类社会的进阶过程也许经历了这些阶段,就是由血缘与血亲到道德化血缘与血亲的社会关系再到道德法律化或法律道德化而后进入法律生活。但是这个进阶的过程是艰难的,同时还可能出现各种新的道德问题,但是法律生活依旧是人们最忠诚的选择,因为人们已经感受到它的社会魅力。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5.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3.
[3][日]中村元.比较思想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
作文二:《法律与生活作业》3800字
《法律与生活》
—————回顾与思考
姓名:仇尧
学号:37011224
院系: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选修课时间:星期四(九十节课)
(本人由于第二周到第九周在富士康实习,从第十周开始上课,所上
课内容只有电影教学)
回顾与思考一: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在四川山区的一个偏僻小村中,一个女人在村委书记“杠爷”门前
上吊自杀。几天后,县检察院接到匿名举报,就来村中调查杠爷。他
们听了四个关于杠爷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自杀的女人虐待婆婆,婆婆忍无可忍,到杠爷那里
告状。随后,杠爷就在村子放电影时大肆羞辱女人,还请来女人的父
母看她出丑。女人气不过,晚上打婆婆,杠爷将她绑起来游村。女人
觉得很没面子,就在杠爷家门口上吊自杀了。
第二个故事。几年前,村中的男人都出外打工,使得耕地都荒芜
了。杠爷决定让全村劳力回家种田,但是一个农民在信中跟自己老婆
讲到不打算回来。这封信恰好在杠爷手中,还被他拆开让人在大庭广
众之下念了出来。农民老婆知道此事后很生气,就是不听杠爷的,坚
决不给老公写信让他回家。杠爷只好让村中的人外地将农民找了回
来。
第三个故事。村中一个农民因为迟交公粮,杠爷罚他再多交出二
分之一的粮。农民不服,杠爷只好将他捆起来关了三天,而且这三天
只给喝水不给饭吃。
第四个故事。村子修建水库时,一个党员带头反对,杠爷就当众
打了他好几个耳光。之后,这个党员就非常听从杠爷的领导,还依靠
修建水库承包的池塘致了富。
以上四个故事,检察院工作人员听完后很矛盾。他们知道杠爷已
经违法,但是这些被杠爷“整”过的人,并不嫉恨他,而且还感激他,
杠爷的所作所为也给村子带来了富裕和平安。可是法不容情,几天后
杠爷被抓走了。在检察院调查情况时,村民们还猜测是谁高告了杠爷,
并一一替杠爷求情。最后,杠爷的孙子告诉家里人,是他给法制日报
写得信,他的目的只想分辨一下究竟是“村规”正确,还是“国法”正确。 本片是一部反映社会现实的力作,它探讨了“村规”与“国法”,其
实也就是人治与法治的问题。电影表现的内容,也是这两种方式的矛
盾冲突。同时,影片也展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引发出很深的
思考。以上就是电影要表达的内容,也就是电影的主题。
回顾与思考二:
药家鑫案
2010年10月20日夜晚,在陕西省西安市大学城的学府大道上,发
生了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却产生了极大的反
响,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本身并不严重,而肇事者却用
刀将被撞者连捅8刀,致其丧命,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然是一位在
校大学生。本来是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因为肇事者过激的处理方
式,最终导致两个家庭不能正常生活下去,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
反思。虽然事情发生后,陕西各个高校都掀起了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
教材的学习活动,可是这就能解决问题吗?现在我们可能犯了这样一
个错误,那就是将事件的原因归结为药家鑫本人,或者说是教育的失败。但是我们是否考虑过,导致药家鑫这样过激举动的原因是单纯的吗?难道就没有社会原因吗?为什么他会这样不计后果而将被撞者捅死?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分析一下迫使他这样做的社会原因。当记者问药家鑫为什么要捅死被撞者,药家鑫说害怕农村人难缠,也许很多人都认为他说这样的话理由太不充分,但是他的话并不是一点也没有道理,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社会上的确存在一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这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可能对药家鑫曾经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所以他才会这样做。一般出了交通事故,可能会出现这三种情况:一是被撞者可能会无理取闹,得寸进尺,甚至没什么问题都会赖在医院不走,或者过一段时间就会找肇事者的麻烦;二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部门可能对于事故的处理不到位,使事故留下后遗症;三是肇事者不负责任,甚至对被撞者害上加害,比如药家鑫。因为现在这三种情况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出现,所以这也说明了我们的社会现在还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和问题,有些人不仅缺乏法律常识,更缺乏道德素质。因此,通过药家鑫事件要进行深刻反思,不仅要关注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教育,同时也要做好社会环境的建设工作,使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健康良好,只有社会环境健康良好,生活在在其中的人也才能健康成长和发展。
回顾与思考三:
《青涩记忆》观后感
老师给我们看了法制教育片《青涩记忆》,这部让人泪流的影片,是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电影在欢乐跳跃的音乐声中开始,青春阳光的少年棒球队队员映入观众的眼帘,微微悲凉的钢琴曲,这些青春少年随之出现在暗淡的画面,立刻给观众的心里布满灰暗,这就是他们的青涩记忆。 杜鹏是一个出色的男孩,成绩非常优异。家里的奖状和证书及奖杯很多很多,甚至曾经梦想着获得诺贝尔物理奖。一次偶然,他听到父母吵架,母亲计划把他送到国外读书,并且决定要和父亲离婚。杜鹏开始逃学了。他和笼罩在父亲暴力阴影下的邵远,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陈志以及性格懦弱的许枫一起去网吧疯狂打游戏。在游戏中。四个男孩分别找到了自己的需要。在网吧一玩就是几天,吃在网吧,睡在网吧??沉迷导致了他们犯罪。在犯罪过程中,杜鹏无意重伤了保安,但这几个孩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虽然胡老师非常努力的想和他们沟通,但是阴差阳错,老师的工作每一次都是徒劳。陈志第一个知道了事情的严重后果,他无法承受,疯了。当杜鹏知道他们那天误伤的人是自家保姆的丈夫时,他选择了死亡。而邵远在经过胡老师的一次家访之后,决心做一个好孩子,他和父母做了人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沟通,正当全家其乐融融的时候,警察来了。邵远的父母一直追赶着警车,他们的心中充满了悔恨??
许枫因为犯罪中止,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他的心中充满了惶恐。最终,胡老师等在许枫回归的路上?? 电影《青涩记忆》以几个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为主线,浓缩成了当今青少年的四个缩影。他们由
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与学校,家庭形成了厚厚的“断层”,导致沉迷于网路,深陷其中。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家庭没了温暖,家人之间也少了沟通。唯一陪伴的,只是冰冷的鼠标和键盘。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青涩记忆》深了揭露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原因,突出反映了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而带来的心理上和精神上的严重危害。《青涩记忆》给当今社会的父母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与孩子们更好地保护。只有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全面沟通溶解,才能使我们的下一代真正的健康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我真诚的希望每一位家长带着孩子一同看一下这部电影,不只是单一的是你有所感触。它会使家长和孩子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青涩记忆》是一部流着泪讲述的影片,是震撼我们心灵的艺术??
回顾与思考四:
《肖申克的救赎》观后感
个人的惨剧,安迪——一个光明磊落、刚正不阿的大银行家,家庭妻子对自己的背叛,间接导致安迪的入狱,接下来就是漫长的二十年牢狱生活,安迪特殊的嗜好和一如既往的会忍耐、懂得什么才是自己当下的目标和计划,他很明白自己的处境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不像瑞德,瑞德已经被体制化了,正如他说,当他真的有一天回到了现实生活,他会恐惧、会无助、会被排斥,会被抛弃,直到最后,他会想办法回到监狱,或者选择在外面自杀。在监狱里他们拥有地位有求必应的能力,出了监狱,自己什么也不是。
是希望,让安迪走出监狱,也正是希望拯救了准备走和老布同样道路的瑞德,因为他想起了安迪的话,安迪的承诺,安迪的希望。
希望——真是个好东西。他给我们带了多少惊喜和欢乐啊。 监狱里慢慢成长的友谊让安迪有了一个可以自由发展的区域,自由发展自己的爱好和计划,虽然瑞德比安迪在监狱中呆的时间长,但是他早已放弃了希望,他已经从心里被监狱打败了,他已经不会反抗了。安迪则是喜欢思考,不愿放弃,这点从他被鸡奸和坚持每周一封信可以看出。即使在监狱,他也无时不刻的在思考,从心底在和监狱作斗争,自从安迪进监狱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很清楚的了解自己的立场了。
有一句屁话叫做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安迪选择表面上的顺从讨好监狱长,背地里利用典狱长疏忽的那张大海报来做自己逃走的屏障。
影片的最后还是告诉了我们该死贪婪的典狱长的结果,嘿嘿,还是很让人舒心的。尽管瑞德的结局时能猜到的,但是,看到了,还是很为他们高兴的。
影片到安迪和瑞德见面后结束了,给观众留下了不止境的想法:其他人呢?会不会在他们出狱的那一天在监狱门口看到他们的好朋友正在等待他;还是最终大家都因为表现良好或者法律的修改,伙伴们全部都出来了,大结局是大家住在一起,都有了自己幸福的家庭,早上,大家一起出来跑步,累了,瑞德还是会向老大一样问他们想要什么,然后大家会嘲笑他忘了自己在哪里,然后一群人开心地去边喝
啤酒,边游泳,干自己想干的,做自己爱做的,是否真的能有这样的结局呢?哈哈,很感人,感觉时间就此停止了,是羡慕呢?还是被他们感染了,看完这样的影片总给我一种感觉——我被电影净化了!
肖申克的救赎。救了谁,谁救得,这些要看你自己,你的心来回答你吧。
总结:
通过本学期学习法律与生活这门课程,让我受益匪浅,我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同时也学习了一些法律常识,懂得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总之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的成长、成才和发展的需要。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还应该继续学习法律知识,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学习法律知识刻不容缓。
作文三:《法律与生活》3400字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法 律 与 生 活》
系别:汽车工程系
班级:820115
学号:82011524
姓名:李延帮
指导老师:孙由体
日期:2012-12-1
《法律与生活》回顾与思考
应当说现实生活与法律是紧密联系的。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的,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人都是紧密相连的。通过一学期课程中学习,我收获很多,感受很多。下面是我对此课程的回顾与总结。
片段一:法治的力量 第一次上课,孙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其中令我最深刻的是打拐英雄陈士渠,他一心只愿天下无拐!陈士渠透露,在4月13日公安部召开深化打拐行动专项会议后,目前全国公安打拐已经进入新的阶段。6月1日,公安部建立来历不明儿童失踪查找机制,凡是儿童失踪案件公安部门都要查找,疑似来历不明儿童都要采血,进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2009年4月,公安部建成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公安部方面称,DNA检验技术具有个体识别率高、亲缘关系认定准确的特点,是确认被拐卖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陈士渠称,从2009年4月到现在,全国公安部门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已经解救了1400余名来历不明儿童。目前,拐卖儿童犯罪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谈及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陈士渠介绍,在接到孩子失踪报案后,公安部门会把孩子失踪的父母的DNA资料全部采血入库,同时警方也会把来历不明儿童的DNA也采血入库。在DNA库中,专业的软件会自动比对,如果有父母和来历不明儿童的DNA吻合,软件会自动提示。对于比对成功的父母和孩子,公安部会对其进行复核,完全确认后会将孩子送还亲生父母。
在送还程序上,陈士渠表示,对于超过16岁的孩子,他们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公安部门会尊重本人意见,由孩子自己选择是否回到亲生父母身边。16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尊重亲生父母意见,具体还要和孩子、养父母协商。他的影响甚远,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从他的故事中让我明白:没有法律,没有规矩,世界就乱套了,有了规定有了法律,大家都遵守,社会秩序就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只有法律才能正真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学会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片段二:婚姻法
首先老师通过关于于长青案例的视频,让我们初步了解婚姻法。我对于长青的案件有很深的印象。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案件中的于长青和郭晓欣 在长达两年的时间有同居的关系,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们的这些 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而于长青又并没有与自己
的法定妻子离婚, 所以他们的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 对于于长青和郭晓欣订立的那份协议的效力问题, 我认为他是没有效 力的, 虽然他们订立的协议虽然是一份赠与合同但是仔细看来这份合 同是不生效的, 因为赠与合同当事人赠与的东西必须是赠与人的个人 财产, 然而在本案中于长青协议中要赠与郭晓欣的这栋别墅应该是属 于于长青和他妻子的共同财产, 于长青没有权利在妻子没有同意的情 况下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 所以于长青与郭晓欣的那份赠与 别墅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于长青与其妻子写的那份保证书的效力问题应该是很明确的既 没有法律效力,从保证书的内容来看表现的很幼稚,完全是夫妻之间 一种相互安慰的协议,双方都没有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协议的建立 完全是出于夫妻情感的因素,所以这份“协议”没有事实上的法律效 力, 所以于长青说其如果有保证书里的出轨行为就放弃一切财产的保 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 接下来应该解决的就是郭晓欣母子的问题,虽然郭晓欣的行为 构成了重婚罪,但是“小宝”毕竟是于长青的亲生的儿子,在法律上 这个孩子具有法定的继承权,并且从案件各个当事人的情况来考虑, 郭晓欣的压力是最大的, 面临着自己的生存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 所以我认为对这个案件的审理应该充分考虑郭晓欣的情况, 面对两个 无效的合同,法院应该从财产的继承方面入手,虽然于长青的妻子拥 有优先的继承权,但是考虑到郭晓欣母子的现实情况,法院应该按照 合适的比例将于长青的部分财产(实际上应该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其儿子“小宝”来继承。从他的案件中我们明白: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社会道德,严于律己,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片段三:法眼看酒驾
自从醉驾入刑法律生效时间2011年5月以来,酒后驾驶得到明显的改善。老师首先放一系列的视频关于饮酒驾驶的案例。其中高晓松醉酒驾驶一案,我有很深的感悟,他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2011年5月9日晚,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10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成为醉驾入刑第一人。案例分析很显然,这是一桩酒后驾驶酿成的罪行,它和所有其他的交通事故案件一样,都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但是它却是有它的不同之处,这特别之处也引起了人们对此事的特别关注。因为肇事者是大明星,社会地位很高的大明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受到考验,当然这样的审判结果也表明了中国法制的健全和规范。大众对此事舆论哗然,意见不一。但此事更多的是给大家敲响警钟:法律的权威谁都不可挑战。一方面,高晓松并没有因其名人身份而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是因违反中国行政法和刑法而面临双重处罚——既要受行政处罚又要面临牢狱之惩,这表明北京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另一方面,在刑法修正案(八)刚刚生效半个月时,高晓松以其名人身份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对社会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因此可以说,这一司法判决,不仅体现了刑法的特殊
预防功能,更是体现了其一般预防作用。在酒驾屡禁不止的当前中国,该判决犹如一剂醒酒药,给了很多无视法律和公共秩序的酒驾者一棒。
从道德上讲,高晓松作为一代名人,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决议改过也彰显了名家高尚的风范。“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这提醒人们要时刻注意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到违法犯罪了才后悔不已!把握好自己的权利也要时刻提醒自己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
反思及感想高晓松酒驾,我们没必要太过惊诧。高晓松是著名音乐人,是《中国达人秀》上的当红评委,可他跟我们一样是普通人,是人都会犯点错误,这是难免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认清错误。可喜的是,高晓松作出“永不酒驾”的承诺,希望这是刻骨铭心之后的反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幸灾乐祸,要跟高晓松一起坐下来反思,如果是我们自己该怎么办,我们自己也该对酒驾说不。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驾带来的伤痛是铭心刻骨的。之所以出重拳治理酒驾,有“乱世用重典”的意味,更大程度上是在警醒侥幸者不要铤风走险。过去认为罚点钱就能摆平一切、最多拘留十五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公众不该有那种侥幸心理,要多思考思考酒驾造成的危险。交警抓酒驾,不是跟司机玩猫捉老鼠,而是实实在在为司机着想,为司机的家庭着想。酒驾极有可能产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会带来人员伤亡,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 中国现在的交通条件有待改善,相关的交通法也需要建立和健全。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加快,因此我们要做一个具有法律修养的公民。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要知法、懂法、用法。自觉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我们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早日步入和谐社会做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律与生活课程即将结束,在这一学期里,我收获很多,学到了很多知识,领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学习法律课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
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学好法律,我们将受益一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法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我明白:我相信智慧,相信知识,但我更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作文四:《法律与生活论文》24200字
法律与生活论文
说起法律,有时,我甚至怀疑,我有真的懂法律吗,可能根本不,一点也不。虽然我们经常说要遵纪守法,也经常听到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虽然我们从不做违法的事,不过,说实在的,到底有没有犯法,大概是我们自个儿也不甚清楚的吧。也许,
也曾犯过,只是情节太轻,没有与违法联想到一起罢了。
那到底什么是法,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的具体定义: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律的其他解释: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
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三权分立的国家~由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仅对该行政机关之公务员有拘束力~除法规命令外~原则上行政机关所制订之行政规则对于人民均不发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权利之法律必须由人民所选举之立法机关制定之。
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其实当人类在这片大地上开始迈出第一步时~规则便伴随在人类的身边~不是为了禁锢限定人类的自由~而是为了匡正行为~弘扬正义。当汉穆拉比撰写了《汉穆拉比法典》时~规则被抬高了一个台阶~让人们不再是应该去遵守~而是必须去遵守规定~聪明的古罗马人深知只有踩上“法律”这一台阶~才能看见昌盛的罗马帝国的朝阳~也正因如此~罗马广场的十二块铜表向世人传达了法治精神。新一代的我们回眸历史~深感法律发展的不易~社会变革的不易。我们采撷古人的丰硕成果~创造出了自己的法律~今日~就让我们来看看我们身边的法律。
“没鬼的话~怕什么~有什么不能看的,”当父母一边拿着你的日记本~一边像这样说着的时候~你能怎么办呢,叹息地讲日记本乖乖上交还是继续反驳他们,乖乖上交便意味着心思~秘密将不再是你自己的。反驳他们的话~你能反驳些什么呢,你可以试试法律这个武器~不要认为法律是被告和原告的事~法律也可以用在你我身边的小事~你可以说:“爸妈~这日记本里有我的隐私~
我已经是一个大人了~我相信我能做它的主人~我相信我能干好。”法律这一词是严肃的~容不下感情的。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用到它可却不好意思开口说它~那就让它换个说法-------“履行义务”或者“或者成为义务的履行人”。
然而有些时候~履行法律需要你我掷地有声地说出。正如轰动上海的胶州路大楼大火事件~正是用人单位违规使用无证焊工~才酿造了如此悲惨的结局~多少生灵在此刻吐痰~多少家庭在此刻破碎~多少幸福在此刻消散。正是这么个漠视法律的念头导致了如此下场。身为大学生的我们从此次事件中获得教训:倘若我们忽视了法律~法律一定不会忽视我们。
让视线转移到我们熟悉的校园~法律其实在校园中也有不少脚印~这些脚印跟随在我们身边~只是有时我们并没有瞧见罢了。
我有一个小学同学在前几年就曾做出了一件惊天地动鬼神的事——持刀抢劫。有点恐怖吧。持刀抢劫,而且单枪匹马,抢了30几块钱,结果沦落到要在铁窗内虚度光阴,蹉跎青春,白白断送了大好前途。我想事先他可能根本就不曾了解,持刀抢劫的性质,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这样做竟会是如此严重的违
法。而且,更加不幸的是,这一年,他恰好十七岁。
记得当初,咋一听这一消息,我都蒙了,太离谱,太不可思议了。我印象中,他是个挺老实的好学生啊,成绩也应在中上水平,家境也应不是很贫困才是,怎么会呢,会不会搞错了,但事实证明,他确实进行了持刀抢劫,就在县城的人民大桥上。据说,他抢劫了一位女士,抢了以后,就走了。那女士不甘心,于是打电话报了警。两小时以后,我那可怜的同学就进了呼啸的警车。虽然只有区区30几元钱,但因为是持刀抢劫,性质严重,从此就再也不曾出来。
第二天,市里的报纸对此事进行了详细报道,也说明了抢劫的原因,因其父母几年来沉迷于赌博,输了大笔的钱,不仅不给他零花钱 ,还经常打骂他,手头拮据的他,又不愿让同学知道他没钱,于是学电视里进行了打劫,可惜出师未杰身先死,第一次打劫,就万劫不复了。报道写得有些凄楚,甚至引起了一阵骚动,有人站出来严厉指责其父母,有人饱含同情,希望可以判的轻些,还有人甚至反而指责那位被抢的女士,说她不该报警。不过,最后,我那可怜的同学还是被送进了监狱。具体判了几年,不是很清楚。但到我进大学为止,还
是没被释放。真可惜了一朵明日之花的凋落。
我不知道,像这样因为忽视法律的而断送前程的案件还有多少。但我真心希望没有他们的发生,生活还是安定一点,平和一点的好。普法确实是一件非常不容忽视的事。但普法不要仅仅停留在让人们知道有这么一部法,更加要让人知道,它的具体内容,尤其是那些跟人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同
时也要普及如何运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该用法律的时候就去使用~同时自己要遵纪守法。直白的~委婉的~无论何种表达方式~我都希望大家能去使用~将法律用于生活之中~宏扬法制
精神。
同时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要努力学好法律常识,熟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我相信经过我们的努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市场经济会更加成熟~当然这还需要我们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只有把法制与德治结合起
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感性认识,培养法律意识,才能逐步理解以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才能懂得法律与生活密不可分,进而做知法、守法与护法的好公民。文案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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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 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文案
外文名称
Copy
目录
1发展历程
2主要工作
3分类构成
4基本要求
5工作范围
6文案写法
7实际应用
折叠编辑本段发展历程
汉字"文案"(wén àn)是指古代官衙中掌管档案、负责起草文书的幕友,亦指官署中的公文、书信等;在现代,文案的称呼主要用在商业领域,其意义与中国古代所说的文案是有区别的。
在中国古代,文案亦作" 文按 "。公文案卷。《北堂书钞》卷六八引《汉杂事》:"先是公府掾多不视事,但以文案为务。"《晋书?桓温传》:"机务不可停废,常行文按宜为限日。" 唐戴叔伦《答崔载华》诗:"文案日成堆,愁眉拽不开。"《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诸曹皆得良吏以掌文按。"《花月痕》第五一回:" 荷生 觉得自己是替他掌文案。"
旧时衙门里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幕僚,其地位比一般属吏高。《老残游记》第四回:"像你老这样抚台央出文案老爷来请进去谈谈,这面子有多大!"夏衍《秋瑾传》序幕:"将这 阮财富 带回衙门去,要文案给他补一份状子。"
文案音译
文案英文:copywriter、copy、copywriting
文案拼音:wén àn
现代文案的概念:
文案来源于广告行业,是"广告文案"的简称,由copy writer翻译而来。多指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
在中国,由于各个行业发展都相对不够成熟,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使得"文案"的概念常常被错误引用和理解。最典型的就是把文案等同于"策划",其实这是两种差别很大,有着本质区别的工作。只是由于文案人员常常需要和策划人员、设计人员配合工作,且策划人员也需要撰写一些方案,这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文案和策划就是一回事,甚至常常把策划与文案的工作会混淆在一起(这也和发源于中国的"策划学"发展不够成熟有关)。
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很多企业中,都有了的专职的文案人员,只有当需要搞一些大型推广活动、做商业策划案、写可行性分析报告等需求量大的项目时,才需要对外寻求合作。以往一般企业都会找广告、文化传媒等公司合作。这些公司一般都有专业的文案、设计团队,经验也相对丰富,但因为业务量大,范围广泛,在针对性方面会较为薄 弱。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对专业文案的要求更加严格,逐渐衍生了一些专注于文字服务的文案策划公司。这类企业发展速度很快,大多数都是从工作室形式转型而来,也有从文化传播机构独立出来的。
随着中国广告业二十余年的迅猛发展,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操作流程,工作方式都在变化,文案的角色由无闻转为配角,现正昂首阔步走向台面,成为主角,从前一则广告多是由设计出计划,再配图之后,文案轮为完稿,一则广告的计划多是由文案与美工共同完成,然后各自分工。说起文案的地位,日本是从1992年意识到文案的重要性,台湾是1998年。2002年,大陆的一些中大型广告公司的老总几乎都在垂叹,好的文案太少了。好的文案往往愿意扎堆,从全国形式来看,这股潜规则正逐渐由华南广告重镇广州向华东中心上海转移。
折叠编辑本段主要工作
撰写报纸广告、杂志广告、海报; 撰写企业样本、品牌样本、产品目录; 撰写日常宣传文案白领一族 文案白领一族
单页、各类宣传小册子; 撰写DM直邮广告,包括信封、邮件正文; 撰写电视广告脚本,包括分镜头、旁白、字幕; 撰写电视专题片脚本; 撰写电视广告的拍摄清单; 撰写广播广告; 将海外版广告文案作 汉化(翻译); 撰写广告歌词,或汉化(翻译)外文歌词; 撰写各种形式的网络广告; 为网站栏目命名; 撰写网站内部文案; 撰写手机短信广告; 撰写各类广告作品的创意阐述; 撰写广告口号; 撰写产品包装文案,包括:品牌名、使用说明、产品成分等; 为产品或品牌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为路演或活动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撰写活动请柬及活动现场宣传品上的文字; 为各种礼品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为专卖店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撰写商店的橱窗或店内POP物料文案; 撰写软文、新闻式、故事式、评论式; 撰写策划书,或协助策划人员优化、润色方案文字; 协助客户企业内刊的编辑,提供主题方向,审核文字。 不同的环境对文案撰稿人有着不同的锤炼和要求。
折叠编辑本段分类构成
从现有的文案分类有很多种,按照4A标准,一般有四类:助理文案(ACW), 文案(CW策划文案 策划文案
),高级文案(ACW),资深文案(SCW),其中稍微要区别的是高级文案与资深文案,前者要求的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而后者不仅仅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还包括做文案的年资。有些4A公司设有文案主任(CE)一职,大
体上与文案职责类似,有时候负责专项。另外有些个别公司还配有首席文案的职位(CCW),文案功力凤毛麟角,虽不具领导才能,但有的首席文案拿的工资却比创意总监还要高。大部分国内广告公司文案的种类繁杂,有房地产文案、创意文案、企划文案、品牌文案等。
文案是由标题、副标题、广告正文、广告口号组成的。它是广告内容的文字化表现。在广告设计中,文案与图案图形同等重要,图形具有前期的冲击力,广告文案具有较深的影响力。
广告标题:它是广告文案的主题,往往也是广告内容的诉求重点。它的作用在于吸引人们对广告的注目,留下印象,引起人们对广告的兴趣。只有当受众对标语产生兴趣时, 才会阅读正文。广告标语的设计形式有:情报式,问答式、祈使式、新闻式、口号式、暗示式、提醒式等。广告标语撰写时要语言简明扼要,易懂易记,传递清楚,新颖个性,句 子中的文字数量一般掌握在12个字以内为宜。
广告副标题:它是广告方案的补充部分,有一个点睛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标题的补充及让人感觉,前面的不懂,在这里全部让人了解。
广告正文:广告正文是对产品及服务,以客观的事实、具体的说明,来增加消费者的了解与认识,以理服人。广告正文撰写使内容要实事求是,通俗易懂。不论采用何种 题材式样,都要抓住主要的信息来叙述,言简易明。
广告口号:口号是战略性的语言,目的是经过反复和相同的表现,以便名域其他企业精神的不同,使消费者掌握商品或服务的个性。这以成为推广商品不可或缺的要素。广告 口号常有的形式:联想式、比喻式、许诺式、推理式、赞扬式、命令式。广告口号的撰写要注意简洁明了、语言明确、独创有趣、便于记忆、易读上口。
所谓广告文案是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广告文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就是指通过广告语言、形象和其他因素,对既定的广告主题、广告创意所 进行的具体表现。狭义的广告文案则指表现广告信息的言语与文字构成。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 、口号的撰写。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要求
1)准确规范、点明主题
准确规范是文案中最基本的要求。要实现对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的有效表现和对广告信息的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有效传播,首先要求广告文案中语言表达规范完整,避免语法错误或表达残缺。其次,广告文案中所使用的语言要准确无误,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第三,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符合语 言表达习惯,不可生搬硬套,自己创造众所不知的词汇。第四,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尽量通俗化、大众化,避免使用冷僻以及过于专业化的词语。
2)简明精炼、言简意赅
文案在文字语言的使用上,要简明扼要、精练概括。首先,要以尽可能少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出广告产品的精髓,实现有效的广告信息传播。其次,简明精练的广告文案有助于吸引广告受众的注意力和迅速记忆下广告内容。第三, 要尽量使用简短的句子,以防止受众因繁长语句所带来的反感。
3)生动形象、表明创意
文案中的生动形象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国外研究资料表明:文字、图像能引起人们注意的百分比分别文字是35%, 图像是65%,文案创作时采用生动活泼、新颖独特的语言的同时,附助以一定的图像来配合。
4)优美流畅、上口易记
文案是广告的整体构思,对于由其中诉之于听觉的广告语言,要注意优美、流畅和动听,使其易识别、易记忆和易传播,从而突出广告定位,很好地表现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产生良好的广告效果。同时,也要避免过分追求语言和音韵美,而忽视广告主题,生搬硬套,牵强附会,因文害意。
折叠编辑本段工作范围
策划文案和创意文案
一)策划文案:工作主要是将策划工作人员的策划思路形成文字。毋庸置疑,公司很多策划人员均有很强的策划水平和丰富的策划经验,但有时候手上同时进行几个案子,同时时间又比较紧的情况下,文案可以在充分理解策划意图的情况下帮助策划人员完成策划方案的写作。这其中有几个内容:
1.必须充分了解本案的运作背景,包括宏观市场信息和微观市场动态。
2.掌握整个策划的战略指导思想。
3.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论述方式将策划思想反映在字里行间。
4.到比较专业的问题或障碍的时候,应及时与策划人员沟通,保证策划方向的一致性。
5.贯彻战略方针的同时,也可就战略思想的表达方式和文字提述上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从而更好地展现策划的战略核心点。
二)创意文案:主要是将广告作品的表现及形式用完整的文字表达出来,其中,除了产生画面的构想之外,还包括广告语言的表现内容(如平面的标题、引文、正文、随文,广告语等,影视的音效、旁白、字幕、广告语等)。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新颖的创意和传神的文字表现。而这些智慧的闪光绝对不是拍一下脑门子就能出来的。这其中包括了以下内容:
1.通过各个层面,特别是swot方面深入理解,从而找出项目的核心优势。
2.把握目标消费群的心态。
3.掌握宏观政策及大市场对项目本身的影响。
4.场策划人员和设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
5.市场上类似房产项目的文案及创意,力求全面加以突破。
6.获悉开发商对文案创作的要求,调整文字内容和形式。
折叠编辑本段文案写法
商家要吸引、留住消费者必须注重细节的提高和改善,而其中,文案就是不可忽视的一大细节。下面是一些能吸引买家的写文案方法:
折叠九宫格思考法
拿一张白纸,用笔先分割成9宫格。中间那格填上你的商品名,接下来开始在其它8格填上可以帮助此商品销售的众多可能优点。这是强迫创意产生的简单练习法,我也常用这种方式构思出企划案或演讲PPT的结构。
折叠要点衍伸法
把该商品型录上的商品特点照抄下来,然后每个要点后面加以延伸。如果你真的很懒,照抄型录商品卖点也可,但文字会比较没有人味,说服力道会稍差。
折叠三段式写作法
这是仿新闻学中"倒三角写作法"。第一段,请精要地浓缩全文的销售话术,因为多数人都没耐心看全文。第二段,请依照型录要点衍伸法,逐一说明该商品的众多特色。到底是点列还是一段长文章较好,要看你的文字功力。文字功力欠佳就点列式写出卖点即可。最后一段是「钩子」,主要任务是要叫人【Buy Now】,所以一般是强化商品USP(Unique Selling Point,独特销售卖点)、价格优势或赠品。
折叠编辑本段实际应用
市场研究
没有正确的市场导向,任何文案或创意都是天马行空的奇思怪想。的确,再优美的文字用在不适宜的场合中都可能导致整个策划执行的失败。一篇优秀的文案,一定是在对市场有深入的了解后方能下笔的。 例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构成、风土人情、产业结构比重等等皆有很大差异,同一地区不同年龄、阶层人士的世界观、思维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也参差不齐,加上特定环境、特定历史背景或政策规文赋予某些项目的特殊意义,都会对文案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无市场,文案便如枯井之蛙,其作品不仅缺乏远见,生命力也极为低下。
沟通与互助
在创作一幅作品时,常常发生这种情况:设计人员与文案人员一开始没有很好的沟通;结果是设计人员设计出来的作品文案看来好像是曲解了原意,而将文案配上去时候,设计人员又认为文案的风格与画面差入甚大。矛盾自然就出现了。 其实文案和设计,乃至市场、企划、媒体等各部门工作人员都应随时保持高效的沟通。通篇来看,文案的工作是将市场的调查分析结果作为其创作的翔实论据、企划的核心思想作为其创作的指引方向,媒体投放的渠道作为其创作的特定模式,设计排版作为其创作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一个环节都是动态维系着的。在做一个文稿之前,与各个部门广泛沟通,并做到互爱互助,才能在一个凝聚力超强的团队中展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才华文案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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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 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文案
外文名称
Copy
目录
1发展历程
2主要工作
3分类构成
4基本要求
5工作范围
6文案写法
7实际应用
折叠编辑本段发展历程
汉字"文案"(wén àn)是指古代官衙中掌管档案、负责起草文书的幕友,亦指官署中的公文、书信等;在现代,文案的称呼主要用在商业领域,其意义与中国古代所说的文案是有区别的。
在中国古代,文案亦作" 文按 "。公文案卷。《北堂书钞》卷六八引《汉杂事》:"先是公府掾多不视事,但以文案为务。"《晋书?桓温传》:"机务不可停废,常行文按宜为限日。" 唐戴叔伦《答崔载华》诗:"文案日成堆,愁眉拽不开。"《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诸曹皆得良吏以掌文按。"《花月痕》第五一回:" 荷生 觉得自己是替他掌文案。"
旧时衙门里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幕僚,其地位比一般属吏高。《老残游记》第四回:"像你老这样抚台央出文案老爷来请进去谈谈,这面子有多大!"夏衍《秋瑾传》序幕:"将这 阮财富 带回衙门去,要文案给他补一份状子。"
文案音译
文案英文:copywriter、copy、copywriting
文案拼音:wén àn
现代文案的概念:
文案来源于广告行业,是"广告文案"的简称,由copy writer翻译而来。多指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
在中国,由于各个行业发展都相对不够成熟,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使得"文案"的概念常常被错误引用和理解。最典型的就是把文案等同于"策划",其实这是两种差别很大,有着本质区别的工作。只是由于文
案人员常常需要和策划人员、设计人员配合工作,且策划人员也需要撰写一些方案,这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文案和策划就是一回事,甚至常常把策划与文案的工作会混淆在一起(这也和发源于中国的"策划学"发展不够成熟有关)。
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很多企业中,都有了的专职的文案人员,只有当需要搞一些大型推广活动、做商业策划案、写可行性分析报告等需求量大的项目时,才需要对外寻求合作。以往一般企业都会找广告、文化传媒等公司合作。这些公司一般都有专业的文案、设计团队,经验也相对丰富,但因为业务量大,范围广泛,在针对性方面会较为薄 弱。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对专业文案的要求更加严格,逐渐衍生了一些专注于文字服务的文案策划公司。这类企业发展速度很快,大多数都是从工作室形式转型而来,也有从文化传播机构独立出来的。
随着中国广告业二十余年的迅猛发展,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操作流程,工作方式都在变化,文案的角色由无闻转为配角,现正昂首阔步走向台面,成为主角,从前一则广告多是由设计出计划,再配图之后,文案轮为完稿,一则广告的计划多是由文案与美工共同完成,然后各自分工。说起文案的地位,日本是从1992年意识到文案的重要性,台湾是1998年。2002年,大陆的一些中大型广告公司的老总几乎都在垂叹,好的文案太少了。好的文案往往愿意扎堆,从全国形式来看,这股潜规则正逐渐由华南广告重镇广州向华东中心上海转移。
折叠编辑本段主要工作
撰写报纸广告、杂志广告、海报; 撰写企业样本、品牌样本、产品目录; 撰写日常宣传文案白领一族 文案白领一族
单页、各类宣传小册子; 撰写DM直邮广告,包括信封、邮件正文; 撰写电视广告脚本,包括分镜头、旁白、字幕; 撰写电视专题片脚本; 撰写电视广告的拍摄清单; 撰写广播广告; 将海外版广告文案作 汉化(翻译); 撰写广告歌词,或汉化(翻译)外文歌词; 撰写各种形式的网络广告; 为网站栏目命名; 撰写网站内部文案; 撰写手机短信广告; 撰写各类广告作品的创意阐述; 撰写广告口号; 撰写产品包装文案,包括:品牌名、使用说明、产品成分等; 为产品或品牌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为路演或活动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撰写活动请柬及活动现场宣传品上的文字; 为各种礼品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为专卖店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撰写商店的橱窗或店内POP物料文案; 撰写软文、新闻式、故事式、评论式; 撰写策划书,或协助策划人员优化、润色方案文字; 协助客户企业内刊的编辑,提供主题方向,审核文字。 不同的环境对文案撰稿人有着不同的锤炼和要求。
折叠编辑本段分类构成
从现有的文案分类有很多种,按照4A标准,一般有四类:助理文案(ACW), 文案(CW策划文案 策划文案
),高级文案(ACW),资深文案(SCW),其中稍微要区别的是高级文案与资深文案,前者要求的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而后者不仅仅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还包括做文案的年资。有些4A公司设有文案主任(CE)一职,大体上与文案职责类似,有时候负责专项。另外有些个别公司还配有首席文案的职位(CCW),文案功力凤毛麟角,虽不具领导才能,但有的首席文案拿的工资却比创意总监还要高。大部分国内广告公司文案的种类繁杂,有房地产文案、创意文案、企划文案、品牌文案等。
文案是由标题、副标题、广告正文、广告口号组成的。它是广告内容的文字化表现。在广告设计中,文案与图案图形同等重要,图形具有前期的冲击力,广告文案具有较深的影响力。
广告标题:它是广告文案的主题,往往也是广告内容的诉求重点。它的作用在于吸引人们对广告的注目,留下印象,引起人们对广告的兴趣。只有当受众对标语产生兴趣时, 才会阅读正文。广告标语的设计形式有:情报式,问答式、祈使式、新闻式、口号式、暗示式、提醒式等。广告标语撰写时要语言简明扼要,易懂易记,传递清楚,新颖个性,句 子中的文字数量一般掌握在12个字以内为宜。
广告副标题:它是广告方案的补充部分,有一个点睛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标题的补充及让人感觉,前面的不懂,在这里全部让人了解。
广告正文:广告正文是对产品及服务,以客观的事实、具体的说明,来增加消费者的了解与认识,以理服人。广告正文撰写使内容要实事求是,通俗易懂。不论采用何种 题材式样,都要抓住主要的信息来叙述,言简易明。
广告口号:口号是战略性的语言,目的是经过反复和相同的表现,以便名域其他企业精神的不同,使消费者掌握商品或服务的个性。这以成为推广商品不可或缺的要素。广告 口号常有的形式:联想式、比喻式、许诺式、推理式、赞扬式、命令式。广告口号的撰写要注意简洁明了、语言明确、独创有趣、便于记忆、易读上口。
所谓广告文案是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广告文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就是指通过广告语言、形象和其他因素,对既定的广告主题、广告创意所 进行的具体表现。狭义的广告文案则指表现广告信息的言语与文字构成。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 、口号的撰写。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要求
1)准确规范、点明主题
准确规范是文案中最基本的要求。要实现对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的有效表现和对广告信息的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有效传播,首先要求广告文案中语言表达规范完整,避免语法错误或表达残缺。其次,广告文案中所使用的语言要准确无误,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第三,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符合语 言表达习惯,不可生搬硬套,自己创造众所不知的词汇。第四,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尽量通俗化、大众化,避免使用冷僻以及过于专业化的词语。
2)简明精炼、言简意赅
文案在文字语言的使用上,要简明扼要、精练概括。首先,要以尽可能少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出广告产品的精髓,实现有效的广告信息传播。其次,简明精练的广告文案有助于吸引广告受众的注意力和迅速记忆下广告内容。第三, 要尽量使用简短的句子,以防止受众因繁长语句所带来的反感。
3)生动形象、表明创意
文案中的生动形象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国外研究资料表明:文字、图像能引起人们注意的百分比分别文字是35%, 图像是65%,文案创作时采用生动活泼、新颖独特的语言的同时,附助以一定的图像来配合。
4)优美流畅、上口易记
文案是广告的整体构思,对于由其中诉之于听觉的广告语言,要注意优美、流畅和动听,使其易识别、易记忆和易传播,从而突出广告定位,很好地表现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产生良好的广告效果。同时,也要避免过分追求语言和音韵美,而忽视广告主题,生搬硬套,牵强附会,因文害意。
折叠编辑本段工作范围
策划文案和创意文案
一)策划文案:工作主要是将策划工作人员的策划思路形成文字。毋庸置疑,公司很多策划人员均有很强的策划水平和丰富的策划经验,但有时候手上同时进行几个案子,同时时间又比较紧的情况下,文案可以在充分理解策划意图的情况下帮助策划人员完成策划方案的写作。这其中有几个内容:
1.必须充分了解本案的运作背景,包括宏观市场信息和微观市场动态。
2.掌握整个策划的战略指导思想。
3.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论述方式将策划思想反映在字里行间。
4.到比较专业的问题或障碍的时候,应及时与策划人员沟通,保证策划方向的一致性。
5.贯彻战略方针的同时,也可就战略思想的表达方式和文字提述上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从而更好地展现策划的战略核心点。
二)创意文案:主要是将广告作品的表现及形式用完整的文字表达出来,其中,除了产生画面的构想之外,还包括广告语言的表现内容(如平面的标题、引文、正文、随文,广告语等,影视的音效、旁白、字幕、广告语等)。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新颖的创意和传神的文字表现。而这些智慧的闪光绝对不是拍一下脑门子就能出来的。这其中包括了以下内容:
1.通过各个层面,特别是swot方面深入理解,从而找出项目的核心优势。
2.把握目标消费群的心态。
3.掌握宏观政策及大市场对项目本身的影响。
4.场策划人员和设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
5.市场上类似房产项目的文案及创意,力求全面加以突破。
6.获悉开发商对文案创作的要求,调整文字内容和形式。
折叠编辑本段文案写法
商家要吸引、留住消费者必须注重细节的提高和改善,而其中,文案就是不可忽视的一大细节。下面是一些能吸引买家的写文案方法:
折叠九宫格思考法
拿一张白纸,用笔先分割成9宫格。中间那格填上你的商品名,接下来开始在其它8格填上可以帮助此商品销售的众多可能优点。这是强迫创意产生的简单练习法,我也常用这种方式构思出企划案或演讲PPT的结构。
折叠要点衍伸法
把该商品型录上的商品特点照抄下来,然后每个要点后面加以延伸。如果你真的很懒,照抄型录商品卖点也可,但文字会比较没有人味,说服力道会稍差。
折叠三段式写作法
这是仿新闻学中"倒三角写作法"。第一段,请精要地浓缩全文的销售话术,因为多数人都没耐心看全文。第二段,请依照型录要点衍伸法,逐一说明该商品的众多特色。到底是点列还是一段长文章较好,要看你的文字功力。文字功力欠佳就点列式写出卖点即可。最后一段是「钩子」,主要任务是要叫人【Buy Now】,所以一般是强化商品USP(Unique Selling Point,独特销售卖点)、价格优势或赠品。
折叠编辑本段实际应用
市场研究
没有正确的市场导向,任何文案或创意都是天马行空的奇思怪想。的确,再优美的文字用在不适宜的场合中都可能导致整个策划执行的失败。一篇优秀的文案,一定是在对市场有深入的了解后方能下笔的。 例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构成、风土人情、产业结构比重等等皆有很大差异,同一地区不同年龄、阶层人士的世界观、思维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也参差不齐,加上特定环境、特定历史背景或政策规文赋予某些项目的特殊意义,都会对文案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无市场,文案便如枯井之蛙,其作品不仅缺乏远见,生命力也极为低下。
沟通与互助
在创作一幅作品时,常常发生这种情况:设计人员与文案人员一开始没有很好的沟通;结果是设计人员设计出来的作品文案看来好像是曲解了原意,而将文案配上去时候,设计人员又认为文案的风格与画面差入甚大。矛盾自然就出现了。 其实文案和设计,乃至市场、企划、媒体等各部门工作人员都应随时保持高效的沟通。通篇来看,文案的工作是将市场的调查分析结果作为其创作的翔实论据、企划的核心思想作为其创作的指引方向,媒体投放的渠道作为其创作的特定模式,设计排版作为其创作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一个环节都是动态维系着的。在做一个文稿之前,与各个部门广泛沟通,并做到互爱互助,才能在一个凝聚力超强的团队中展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才华
文案 编辑词条
B 添加义项 ?
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 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文案
外文名称
Copy
目录
1发展历程
2主要工作
3分类构成
4基本要求
5工作范围
6文案写法
7实际应用
折叠编辑本段发展历程
汉字"文案"(wén àn)是指古代官衙中掌管档案、负责起草文书的幕友,亦指官署中的公文、书信等;在现代,文案的称呼主要用在商业领域,其意义与中国古代所说的文案是有区别的。
在中国古代,文案亦作" 文按 "。公文案卷。《北堂书钞》卷六八引《汉杂事》:"先是公府掾多不视事,但以文案为务。"《晋书?桓温传》:"机务不可停废,常行文按宜为限日。" 唐戴叔伦《答崔载华》诗:"文案日成堆,愁眉拽不开。"《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诸曹皆得良吏以掌文按。"《花月痕》第五一回:" 荷生 觉得自己是替他掌文案。"
旧时衙门里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幕僚,其地位比一般属吏高。《老残游记》第四回:"像你老这样抚台央出文案老爷来请进去谈谈,这面子有多大!"夏衍《秋瑾传》序幕:"将这 阮财富 带回衙门去,要文案给他补一份状子。"
文案音译
文案英文:copywriter、copy、copywriting
文案拼音:wén àn
现代文案的概念:
文案来源于广告行业,是"广告文案"的简称,由copy writer翻译而来。多指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
在中国,由于各个行业发展都相对不够成熟,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使得"文案"的概念常常被错误引用和理解。最典型的就是把文案等同于"策划",其实这是两种差别很大,有着本质区别的工作。只是由于文案人员常常需要和策划人员、设计人员配合工作,且策划人员也需要撰写一些方案,这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文案和策划就是一回事,甚至常常把策划与文案的工作会混淆在一起(这也和发源于中国的"策划学"发展不够成熟有关)。
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很多企业中,都有了的专职的文案人员,只有当需要搞一些大型推广活动、做商业策划案、写可行性分析报告等需求量大的项目时,才需要对外寻求合作。以往一般企业都会找广告、文化传媒等公司合作。这些公司一般都有专业的文案、设计团队,经验也相对丰富,但因为业务量大,范围广泛,在针对性方面会较为薄 弱。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对专业文案的要求更加严格,逐渐衍生了一些专注于文字服务的文案策划公司。这类企业发展速度很快,大多数都是从工作室形式转型而来,也有从文化传播机构独立出来的。
随着中国广告业二十余年的迅猛发展,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操作流程,工作方式都在变化,文案的角色由无闻转为配角,现正昂首阔步走向台面,成为主角,从前一则广告多是由设计出计划,再配图之后,文案轮为完稿,一则广告的计划多是由文案与美工共同完成,然后各自分工。说起文案的地位,日本是从1992年意识到文案的重要性,台湾是1998年。2002年,大陆的一些中大型广告公司的老总几乎都在垂叹,好的文案太少了。好的文案往往愿意扎堆,从全国形式来看,这股潜规则正逐渐由华南广告重镇广州向华东中心上海转移。
折叠编辑本段主要工作
撰写报纸广告、杂志广告、海报; 撰写企业样本、品牌样本、产品目录; 撰写日常宣传文案白领一族 文案白领一族
单页、各类宣传小册子; 撰写DM直邮广告,包括信封、邮件正文; 撰写电视广告脚本,包括分镜头、旁白、字幕; 撰写电视专题片脚本; 撰写电视广告的拍摄清单; 撰写广播广告; 将海外版广告文案作 汉化(翻译); 撰写广告歌词,或汉化(翻译)外文歌词; 撰写各种形式的网络广告; 为网站栏目命名; 撰写网站内部文; 撰写手机短信广告; 撰写各类广告作品的创意阐述; 撰写广告口号; 撰写产品包装文案,包括:品牌名、案
使用说明、产品成分等; 为产品或品牌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为路演或活动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撰写活动请柬及活动现场宣传品上的文字; 为各种礼品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为专卖店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撰写商店的橱窗或店内POP物料文案; 撰写软文、新闻式、故事式、评论式; 撰写策划书,或协助策划人员优化、润色方案文字; 协助客户企业内刊的编辑,提供主题方向,审核文字。 不同的环境对文案撰稿人有着不同的锤炼和要求。
折叠编辑本段分类构成
从现有的文案分类有很多种,按照4A标准,一般有四类:助理文案(ACW), 文案(CW策划文案 策划文案
),高级文案(ACW),资深文案(SCW),其中稍微要区别的是高级文案与资深文案,前者要求的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而后者不仅仅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还包括做文案的年资。有些4A公司设有文案主任(CE)一职,大体上与文案职责类似,有时候负责专项。另外有些个别公司还配有首席文案的职位(CCW),文案功力凤毛麟角,虽不具领导才能,但有的首席文案拿的工资却比创意总监还要高。大部分国内广告公司文案的种类繁杂,有房地产文案、创意文案、企划文案、品牌文案等。
文案是由标题、副标题、广告正文、广告口号组成的。它是广告内容的文字化表现。在广告设计中,文案与图案图形同等重要,图形具有前期的冲击力,广告文案具有较深的影响力。
广告标题:它是广告文案的主题,往往也是广告内容的诉求重点。它的作用在于吸引人们对广告的注目,留下印象,引起人们对广告的兴趣。只有当受众对标语产生兴趣时, 才会阅读正文。广告标语的设计形式有:情报式,问答式、祈使式、新闻式、口号式、暗示式、提醒式等。广告标语撰写时要语言简明扼要,易懂易记,传递清楚,新颖个性,句 子中的文字数量一般掌握在12个字以内为宜。
广告副标题:它是广告方案的补充部分,有一个点睛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标题的补充及让人感觉,前面的
不懂,在这里全部让人了解。
广告正文:广告正文是对产品及服务,以客观的事实、具体的说明,来增加消费者的了解与认识,以理服人。广告正文撰写使内容要实事求是,通俗易懂。不论采用何种 题材式样,都要抓住主要的信息来叙述,言简易明。
广告口号:口号是战略性的语言,目的是经过反复和相同的表现,以便名域其他企业精神的不同,使消费者掌握商品或服务的个性。这以成为推广商品不可或缺的要素。广告 口号常有的形式:联想式、比喻式、许诺式、推理式、赞扬式、命令式。广告口号的撰写要注意简洁明了、语言明确、独创有趣、便于记忆、易读上口。
所谓广告文案是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广告文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就是指通过广告语言、形象和其他因素,对既定的广告主题、广告创意所 进行的具体表现。狭义的广告文案则指表现广告信息的言语与文字构成。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 、口号的撰写。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要求
1)准确规范、点明主题
准确规范是文案中最基本的要求。要实现对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的有效表现和对广告信息的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有效传播,首先要求广告文案中语言表达规范完整,避免语法错误或表达残缺。其次,广告文案中所使用的语言要准确无误,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第三,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符合语 言表达习惯,不可生搬硬套,自己创造众所不知的词汇。第四,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尽量通俗化、大众化,避免使用冷僻以及过于专业化的词语。
2)简明精炼、言简意赅
文案在文字语言的使用上,要简明扼要、精练概括。首先,要以尽可能少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出广告产品的精髓,实现有效的广告信息传播。其次,简明精练的广告文案有助于吸引广告受众的注意力和迅速记忆下广告内容。第三, 要尽量使用简短的句子,以防止受众因繁长语句所带来的反感。
3)生动形象、表明创意
文案中的生动形象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国外研究资料表明:文字、图像能引起人们注意的百分比分别文字是35%, 图像是65%,文案创作时采用生动活泼、新颖独特的语言的同时,附助以一定的图像来配合。
4)优美流畅、上口易记
文案是广告的整体构思,对于由其中诉之于听觉的广告语言,要注意优美、流畅和动听,使其易识别、易记忆和易传播,从而突出广告定位,很好地表现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产生良好的广告效果。同时,也要避免过分追求语言和音韵美,而忽视广告主题,生搬硬套,牵强附会,因文害意。
折叠编辑本段工作范围
策划文案和创意文案
一)策划文案:工作主要是将策划工作人员的策划思路形成文字。毋庸置疑,公司很多策划人员均有很强的策划水平和丰富的策划经验,但有时候手上同时进行几个案子,同时时间又比较紧的情况下,文案可以在充分理解策划意图的情况下帮助策划人员完成策划方案的写作。这其中有几个内容:
1.必须充分了解本案的运作背景,包括宏观市场信息和微观市场动态。
2.掌握整个策划的战略指导思想。
3.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论述方式将策划思想反映在字里行间。
4.到比较专业的问题或障碍的时候,应及时与策划人员沟通,保证策划方向的一致性。
5.贯彻战略方针的同时,也可就战略思想的表达方式和文字提述上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从而更好地展现策划的战略核心点。
二)创意文案:主要是将广告作品的表现及形式用完整的文字表达出来,其中,除了产生画面的构想之外,还包括广告语言的表现内容(如平面的标题、引文、正文、随文,广告语等,影视的音效、旁白、字幕、广告语等)。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新颖的创意和传神的文字表现。而这些智慧的闪光绝对不是拍一下脑门子就能出来的。这其中包括了以下内容:
1.通过各个层面,特别是swot方面深入理解,从而找出项目的核心优势。
2.把握目标消费群的心态。
3.掌握宏观政策及大市场对项目本身的影响。
4.场策划人员和设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
5.市场上类似房产项目的文案及创意,力求全面加以突破。
6.获悉开发商对文案创作的要求,调整文字内容和形式。
折叠编辑本段文案写法
商家要吸引、留住消费者必须注重细节的提高和改善,而其中,文案就是不可忽视的一大细节。下面是一些能吸引买家的写文案方法:
折叠九宫格思考法
拿一张白纸,用笔先分割成9宫格。中间那格填上你的商品名,接下来开始在其它8格填上可以帮助此商品销售的众多可能优点。这是强迫创意产生的简单练习法,我也常用这种方式构思出企划案或演讲PPT的结构。
折叠要点衍伸法
把该商品型录上的商品特点照抄下来,然后每个要点后面加以延伸。如果你真的很懒,照抄型录商品卖点也可,但文字会比较没有人味,说服力道会稍差。
折叠三段式写作法
这是仿新闻学中"倒三角写作法"。第一段,请精要地浓缩全文的销售话术,因为多数人都没耐心看全文。第二段,请依照型录要点衍伸法,逐一说明该商品的众多特色。到底是点列还是一段长文章较好,要看你的文字功力。文字功力欠佳就点列式写出卖点即可。最后一段是「钩子」,主要任务是要叫人【Buy Now】,所以一般是强化商品USP(Unique Selling Point,独特销售卖点)、价格优势或赠品。
折叠编辑本段实际应用
市场研究
没有正确的市场导向,任何文案或创意都是天马行空的奇思怪想。的确,再优美的文字用在不适宜的场合中都可能导致整个策划执行的失败。一篇优秀的文案,一定是在对市场有深入的了解后方能下笔的。 例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构成、风土人情、产业结构比重等等皆有很大差异,同一地区不同年龄、阶层人士的世界观、思维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也参差不齐,加上特定环境、特定历史背景或政策规文赋予某些项目的特殊意义,都会对文案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无市场,文案便如枯井之蛙,其作品不仅缺乏远见,生命力也极为低下。
沟通与互助
在创作一幅作品时,常常发生这种情况:设计人员与文案人员一开始没有很好的沟通;结果是设计人员设计出来的作品文案看来好像是曲解了原意,而将文案配上去时候,设计人员又认为文案的风格与画面差入甚大。矛盾自然就出现了。 其实文案和设计,乃至市场、企划、媒体等各部门工作人员都应随时保持高效的沟通。通篇来看,文案的工作是将市场的调查分析结果作为其创作的翔实论据、企划的核心思想作为其创作的指引方向,媒体投放的渠道作为其创作的特定模式,设计排版作为其创作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一个环节都是动态维系着的。在做一个文稿之前,与各个部门广泛沟通,并做到互爱互助,才能在一个凝聚力超强的团队中展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才华
文案 编辑词条
B 添加义项 ?
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 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文案
外文名称
Copy
目录
1发展历程
2主要工作
3分类构成
4基本要求
5工作范围
6文案写法
7实际应用
折叠编辑本段发展历程
汉字"文案"(wén àn)是指古代官衙中掌管档案、负责起草文书的幕友,亦指官署中的公文、书信等;在现代,文案的称呼主要用在商业领域,其意义与中国古代所说的文案是有区别的。
在中国古代,文案亦作" 文按 "。公文案卷。《北堂书钞》卷六八引《汉杂事》:"先是公府掾多不视事,但以文案为务。"《晋书?桓温传》:"机务不可停废,常行文按宜为限日。" 唐戴叔伦《答崔载华》诗:"文案日成堆,愁眉拽不开。"《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诸曹皆得良吏以掌文按。"《花月痕》第五一回:" 荷生 觉得自己是替他掌文案。"
旧时衙门里草拟文牍、掌管档案的幕僚,其地位比一般属吏高。《老残游记》第四回:"像你老这样抚台央出文案老爷来请进去谈谈,这面子有多大!"夏衍《秋瑾传》序幕:"将这 阮财富 带回衙门去,要文案给他补一份状子。"
文案音译
文案英文:copywriter、copy、copywriting
文案拼音:wén àn
现代文案的概念:
文案来源于广告行业,是"广告文案"的简称,由copy writer翻译而来。多指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
在中国,由于各个行业发展都相对不够成熟,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这使得"文案"的概念常常被错误引用和理解。最典型的就是把文案等同于"策划",其实这是两种差别很大,有着本质区别的工作。只是由于文案人员常常需要和策划人员、设计人员配合工作,且策划人员也需要撰写一些方案,这使得很多人误认为文案和策划就是一回事,甚至常常把策划与文案的工作会混淆在一起(这也和发源于中国的"策划学"发展不够成熟有关)。
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很多企业中,都有了的专职的文案人员,只有当需要搞一些大型推广活动、做商业策划案、写可行性分析报告等需求量大的项目时,才需要对外寻求合作。以往一般企业都会找广告、文化传媒等公司合作。这些公司一般都有专业的文案、设计团队,经验也相对丰富,但因为业务量大,范围广泛,在针对性方面会较为薄 弱。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对专业文案的要求更加严格,逐渐衍生了一些专注于文字服务的文案策划公司。这类企业发展速度很快,大多数都是从工作室形式转型而来,也有从文化传播机构独立出来的。
随着中国广告业二十余年的迅猛发展,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操作流程,工作方式都在变化,文案的角色由无闻转为配角,现正昂首阔步走向台面,成为主角,从前一则广告多是由设计出计划,再配图之后,文案轮为完稿,一则广告的计划多是由文案与美工共同完成,然后各自分工。说起文案的地位,日本是从1992年意识到文案的重要性,台湾是1998年。2002年,大陆的一些中大型广告公司的老总几乎都在垂叹,好的文案太少了。好的文案往往愿意扎堆,从全国形式来看,这股潜规则正逐渐由华南广告重镇广州向华东中心上海转移。
折叠编辑本段主要工作
撰写报纸广告、杂志广告、海报; 撰写企业样本、品牌样本、产品目录; 撰写日常宣传文案白领一族 文案白领一族
单页、各类宣传小册子; 撰写DM直邮广告,包括信封、邮件正文; 撰写电视广告脚本,包括分镜头、旁白、字幕; 撰写电视专题片脚本; 撰写电视广告的拍摄清单; 撰写广播广告; 将海外版广告文案作 汉化(翻译); 撰写广告歌词,或汉化(翻译)外文歌词; 撰写各种形式的网络广告; 为网站栏目命名; 撰写网站内部文案; 撰写手机短信广告; 撰写各类广告作品的创意阐述; 撰写广告口号; 撰写产品包装文案,包括:品牌名、使用说明、产品成分等; 为产品或品牌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为路演或活动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撰写活动请柬及活动现场宣传品上的文字; 为各种礼品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为专卖店命名,并作创意阐述; 撰写商店的橱窗或店内POP物料文案; 撰写软文、新闻式、故事式、评论式; 撰写策划书,或协助策划人员优化、润色方案文字; 协助客户企业内刊的编辑,提供主题方向,审核文字。 不同的环境对文案撰稿人有着不同的锤炼和要求。
折叠编辑本段分类构成
从现有的文案分类有很多种,按照4A标准,一般有四类:助理文案(ACW), 文案(CW策划文案 策划文案
),高级文案(ACW),资深文案(SCW),其中稍微要区别的是高级文案与资深文案,前者要求的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而后者不仅仅是文案的撰写能力还包括做文案的年资。有些4A公司设有文案主任(CE)一职,大体上与文案职责类似,有时候负责专项。另外有些个别公司还配有首席文案的职位(CCW),文案功力凤毛麟角,虽不具领导才能,但有的首席文案拿的工资却比创意总监还要高。大部分国内广告公司文案的种类繁杂,有房地产文案、创意文案、企划文案、品牌文案等。
文案是由标题、副标题、广告正文、广告口号组成的。它是广告内容的文字化表现。在广告设计中,文案与图案图形同等重要,图形具有前期的冲击力,广告文案具有较深的影响力。
广告标题:它是广告文案的主题,往往也是广告内容的诉求重点。它的作用在于吸引人们对广告的注目,留下印象,引起人们对广告的兴趣。只有当受众对标语产生兴趣时, 才会阅读正文。广告标语的设计形式有:情报式,问答式、祈使式、新闻式、口号式、暗示式、提醒式等。广告标语撰写时要语言简明扼要,易懂易记,传递清楚,新颖个性,句 子中的文字数量一般掌握在12个字以内为宜。
广告副标题:它是广告方案的补充部分,有一个点睛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标题的补充及让人感觉,前面的不懂,在这里全部让人了解。
广告正文:广告正文是对产品及服务,以客观的事实、具体的说明,来增加消费者的了解与认识,以理服人。广告正文撰写使内容要实事求是,通俗易懂。不论采用何种 题材式样,都要抓住主要的信息来叙述,言简易明。
广告口号:口号是战略性的语言,目的是经过反复和相同的表现,以便名域其他企业精神的不同,使消费者掌握商品或服务的个性。这以成为推广商品不可或缺的要素。广告 口号常有的形式:联想式、比喻式、许诺式、推理式、赞扬式、命令式。广告口号的撰写要注意简洁明了、语言明确、独创有趣、便于记忆、易读上口。
所谓广告文案是以语辞进行广告信息内容表现的形式。广告文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广告文案就是指通过广告语言、形象和其他因素,对既定的广告主题、广告创意所 进行的具体表现。狭义的广告文案则指表现广告信息的言语与文字构成。广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口号的撰写和对广告形象的选择搭配;狭义的广告文案包括标题、正文 、口号的撰写。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要求
1)准确规范、点明主题
准确规范是文案中最基本的要求。要实现对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的有效表现和对广告信息的广告文案 广告文案
有效传播,首先要求广告文案中语言表达规范完整,避免语法错误或表达残缺。其次,广告文案中所使用的语言要准确无误,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第三,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符合语 言表达习惯,不可生搬硬套,自己创造众所不知的词汇。第四,广告文案中的语言要尽量通俗化、大众化,避免使用冷僻以及过于专业化的词语。
2)简明精炼、言简意赅
文案在文字语言的使用上,要简明扼要、精练概括。首先,要以尽可能少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出广告产品的精髓,实现有效的广告信息传播。其次,简明精练的广告文案有助于吸引广告受众的注意力和迅速记忆下广告内容。第三, 要尽量使用简短的句子,以防止受众因繁长语句所带来的反感。
3)生动形象、表明创意
文案中的生动形象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兴趣。国外研究资料表明:文字、图像能引起人们注意的百分比分别文字是35%, 图像是65%,文案创作时采用生动活泼、新颖独特的语言的同时,附助以一定的图像来配合。
4)优美流畅、上口易记
文案是广告的整体构思,对于由其中诉之于听觉的广告语言,要注意优美、流畅和动听,使其易识别、易记忆和易传播,从而突出广告定位,很好地表现广告主题和广告创意,产生良好的广告效果。同时,也要避免过分追求语言和音韵美,而忽视广告主题,生搬硬套,牵强附会,因文害意。
折叠编辑本段工作范围
策划文案和创意文案
一)策划文案:工作主要是将策划工作人员的策划思路形成文字。毋庸置疑,公司很多策划人员均有很强的策划水平和丰富的策划经验,但有时候手上同时进行几个案子,同时时间又比较紧的情况下,文案可以在充分理解策划意图的情况下帮助策划人员完成策划方案的写作。这其中有几个内容:
1.必须充分了解本案的运作背景,包括宏观市场信息和微观市场动态。
2.掌握整个策划的战略指导思想。
3.以通俗易懂、言简意赅的论述方式将策划思想反映在字里行间。
4.到比较专业的问题或障碍的时候,应及时与策划人员沟通,保证策划方向的一致性。
5.贯彻战略方针的同时,也可就战略思想的表达方式和文字提述上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从而更好地展现策划的战略核心点。
二)创意文案:主要是将广告作品的表现及形式用完整的文字表达出来,其中,除了产生画面的构想之外,还包括广告语言的表现内容(如平面的标题、引文、正文、随文,广告语等,影视的音效、旁白、字幕、广告语等)。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新颖的创意和传神的文字表现。而这些智慧的闪光绝对不是拍一下脑门子就能出来的。这其中包括了以下内容:
1.通过各个层面,特别是swot方面深入理解,从而找出项目的核心优势。
2.把握目标消费群的心态。
3.掌握宏观政策及大市场对项目本身的影响。
4.场策划人员和设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
5.市场上类似房产项目的文案及创意,力求全面加以突破。
6.获悉开发商对文案创作的要求,调整文字内容和形式。
折叠编辑本段文案写法
商家要吸引、留住消费者必须注重细节的提高和改善,而其中,文案就是不可忽视的一大细节。下面是一些能吸引买家的写文案方法:
折叠九宫格思考法
拿一张白纸,用笔先分割成9宫格。中间那格填上你的商品名,接下来开始在其它8格填上可以帮助此商品销售的众多可能优点。这是强迫创意产生的简单练习法,我也常用这种方式构思出企划案或演讲PPT的结构。
折叠要点衍伸法
把该商品型录上的商品特点照抄下来,然后每个要点后面加以延伸。如果你真的很懒,照抄型录商品卖点也可,但文字会比较没有人味,说服力道会稍差。
折叠三段式写作法
这是仿新闻学中"倒三角写作法"。第一段,请精要地浓缩全文的销售话术,因为多数人都没耐心看全文。第二段,请依照型录要点衍伸法,逐一说明该商品的众多特色。到底是点列还是一段长文章较好,要看你的文字功力。文字功力欠佳就点列式写出卖点即可。最后一段是「钩子」,主要任务是要叫人【Buy Now】,所以一般是强化商品USP(Unique Selling Point,独特销售卖点)、价格优势或赠品。
折叠编辑本段实际应用
市场研究
没有正确的市场导向,任何文案或创意都是天马行空的奇思怪想。的确,再优美的文字用在不适宜的场合中都可能导致整个策划执行的失败。一篇优秀的文案,一定是在对市场有深入的了解后方能下笔的。 例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构成、风土人情、产业结构比重等等皆有很大差异,同一地区不同年龄、阶层人士的世界观、思维观、道德观和价值观也参差不齐,加上特定环境、特定历史背景或政策规文赋予某些项目的特殊意义,都会对文案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无市场,文案便如枯井之蛙,其作品不仅缺乏远见,生命力也极为低下。
沟通与互助
在创作一幅作品时,常常发生这种情况:设计人员与文案人员一开始没有很好的沟通;结果是设计人员设计出来的作品文案看来好像是曲解了原意,而将文案配上去时候,设计人员又认为文案的风格与画面差入甚大。矛盾自然就出现了。 其实文案和设计,乃至市场、企划、媒体等各部门工作人员都应随时保持高效的沟通。通篇来看,文案的工作是将市场的调查分析结果作为其创作的翔实论据、企划的核心思想作为其创作的指引方向,媒体投放的渠道作为其创作的特定模式,设计排版作为其创作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一个环节都是动态维系着的。在做一个文稿之前,与各个部门广泛沟通,并做到互爱互助,才能在一个凝聚力超强的团队中展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和才华
作文五:《法律与生活》11800字
法的概念: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法的外延是指适合于法这个概念的一切对象。
法的内涵是反映于法的概念中的法的本质属性的总和。
法的特征:一、法是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二、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三、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四、法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五、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法的本质:一、法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
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生活条件
法的要素的含义
法是由若干部分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构成法的整体的各个主要组成部分,称为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的种类
一是社会学派庞德的律令、技术、理想三要素说。其中律令又包括规则、原则、概念和标准。 二是新分析学派哈特的主要规则、次要规则模式。主要规则是设定义务的规则,次要规则是授予权利或权力的规则。
三是新自然法学派德沃金的规则、原则、政策模式。
四是规则、原则、概念模式、这是中国法理学近年来归纳法的要素通常采用的模式。 法的价值
(一)价值
价值是指与主体的需要、欲求具有相洽互适性的,从而受到主体的珍视、重视的事物所具有的性状、属性或作用。
(二)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是指社会全体成员根据自己的需要而认为、希望法所应具有的最基本的性状和属性。 法的价值名目包括:“秩序”、“正义”这两大基本价值。
“秩序”,这是法的形式价值。
“正义”,这是法的实质价值。在正义这一基本价值中,又包含安全、自由、平等、效率这四大主要价值。
法系的概念
法系是西方学者根据各国法的特点、历史传统及其源流关系对法所作多的分类。
凡是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有着同一源流关系的法,就属同一法系。
民法法系(罗马法系、大陆法系、成文法系)
民法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法国民法典》为传统发展起来的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的总称。
民法法系有三大渊源:一是古罗马法、二是《法国民法典》、三是《德国民法典》
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至资本主义时期的法为传统而产生和发展的各国和地区的法的统称。
其渊源有三个:普通法(王室法院—普通法法院)、衡平法(衡平法院—大法官法院)、制定法
法制与法治的含义
法制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的法及其相关制度的总称。
法治是指一种治国方式或被治理的国家所处于的状态。这是指国家权力的行使(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等的活动)和社会成员们的活动普遍处于符合一种良好而完备的法的规则系统的要求的状态。
法治所表示的治国方式或国家治理状态至少包括三个要点:(1)存在良好而完备的法;(2)现存的法得到普遍的遵守---国家机关各级官员的遵守和普通民众的遵守;(3)具备使法得到普遍遵守的、体现着分工、制约的国家权力结构形式。
法治是在与人治这种治国主张相对的前提下提出的治国主张。
法治的主张与人治的主张完全相反。法治的主张以下面的观念作为自身的理论基础。
(一)法治的主体观念---个体的自然独立和平等(二)法治的认知观念---群体智慧优于个人
(三)法治的伦理观念---群体道德优于个人
上述基本观念表明法治优于人治或一人之治。这些基本观念成为法治主张的理论根基。 法治的现实意义
(一)人们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要求法治(二)国家的长治久安要求法治(三)发展社会生产力要求法治
法治基本原则
有良好的法(二)普遍地依从法(三)有确法治的目标---以中国为例保国家机关守法的权力机制
(一)建立起一套以人民或体现人民意志为内涵的、以宪法为根本的、各部门法基本完整的法的体系。
(二)建立起一套能确保自行依法办事、不以个人意见凌驾于法之上的国家权力结构和运作机制。
(三)培养出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遍及国家各部门的公职人员队伍。
(四)结合制度改革,在全民族中宣传、普及以至最终形成一种健康的法律文化观念。 所谓婚姻是为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所谓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婚姻构成最初的家庭;家庭是婚姻成立的结果,家庭关系一般包括婚姻关系。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二)一夫一妻原则(三)男女平等原则(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五)计划生育原则
亲属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亲属是由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的特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法律特征:(1)亲属不仅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且是一种法律关系
(2)构成亲属关系产生原因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三种:一是缔结婚姻的法律行为;二是自然人的出生;三是收养等法律拟制行为
亲属的种类1、配偶2、血亲----(1)自然血亲2)拟制血亲(3)姻亲
(一)结婚的概念和特征
结婚也称婚姻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结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3)结婚行为的后果是确立夫妻关系
(二)结婚的条件结婚的条件,即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结婚的禁止条件。
1.结婚的必备条件(积极件)(1)必须具有结婚的合意(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22;女》20(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的禁止条件(消极要件)(1)禁婚亲(2)禁止结婚的疾病
(三)结婚的程序(结婚的形式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实行登记制,即结婚登记是结婚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
1.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2.结婚登记的程序(1)申请—要求结婚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进行审核和查证。(3)登记—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1.无效婚姻 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不具有婚姻的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事实婚姻专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观众也认为是以夫妻关系的结合。
事实婚姻属于违法行为。修改后的《婚姻法》第8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可撤销婚姻 指某种婚姻关系虽然具有了婚姻的形式要件,但该结合因欠缺当事人的真实婚姻合意,受胁迫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期限1年)
3.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
1.夫妻的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此外,该法第19条还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应为共同财产。2.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3.约定财产
(一)离婚的概念 婚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归于消灭。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夫妻双方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诉讼离婚及调解1.诉讼离婚2.离婚纠纷的诉讼外调解3.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4.诉讼离婚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对女方予以的特殊保护
5.判决结婚的法定条件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为了便于司法操作,该条法律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离婚的法律后果 离婚解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夫妻身份,因夫妻身份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止;(2)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相互抚养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散失,双方均有再婚的自由;(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离婚时的经济补偿;(5)清偿夫妻对外债务;(6)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7)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第一,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第二,关于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负担。第三,离婚后不直接抚育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
(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父母对子女有保护盒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4.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5.子女负有不得干涉父母再婚的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三)继父母与继子女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不发生亲子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
八、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救助措施(二)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
(一)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之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人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1.变化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2.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4.互谅互让原则
二、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一)继承权的概念和内容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享有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而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内容包括:(1)接受继承或者放弃继承的权利;
(2)保管遗产的权利;(3)参与遗产分配的权利;(4)执行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权利;(5)当继承权遭受侵害时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
2.继承权丧失的效力(1)时间效力(2)确认效力(3)对人的效力(4)对代位继承的影响
1.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2.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适用于下列情形;(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嘱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其继承的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2)子女--①婚生子女②非婚生子女③养子女④与继父母形成了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5)祖父母、外祖父母;(6)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2.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1.代位继承的概念
是指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权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转继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在转继承关系中,享有转继承权的包括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1.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五、遗嘱继承
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
1.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2、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二)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1.遗嘱的变更
遗嘱变更的法律要求是:(1)遗嘱变更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
(2)遗嘱变更的内容必须合法
(3)遗嘱变更的方式必须合法
2.遗嘱的撤销
(三)遗赠
1.遗赠的概念
指遗赠人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2.遗嘱继承同遗赠的区别
3.遗赠抚养协议
六、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接受和放弃
1.继承的开始
2.继承的接受
3.继承的放弃
(二)继承开始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
1.继承开始的通知
2.遗产的保管
3.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三)遗产的分割
1.遗产分割的一般法律规定
2,遗产分割的方法
3.遗产中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
(四)为胎儿保留遗产继承份额
(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第一节 民法原则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主体在民法上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一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原则上均由平等的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平等原则
(2)自愿和公平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合法性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二、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
1.自然人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合伙
(二)法人
独立承担有限责任,是法人的实质所在。
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这种规则从一定角度说是通过两种方式确立的:一种是借助法定主义,即由法律直接明确规定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内容。
另一种则是必须通过法律行为制度才能完成其内容的确定和实现。
民法以私法自治或意思自治为原则之一,在民法上,法律基于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允许当事人个人自由创设法律关系。一般来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基本精神或强制性规定,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均可依其自己的意思自由创设。
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无效及可撤销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
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5)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包括以下几种:(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代理
1.代理的概念及代理权的行使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自己代理。(2)双方代理。(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表见代理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其种类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在我国民法上是指对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的,我国民法设立了两种诉讼时效,即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特别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限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完成以前,因发生一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实行法定主义。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法定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延长是为了在特殊情况下保护权利人而设置的制度。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人格权法
一、一般人格权
所谓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全部人格利益所享有的总括性的权利。
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可概括为人格的独立、自由、平等、和尊严,四者相辅相成,共同完整地构成抽象的人格权范畴。
具体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其某项特定的人格利益所享有的权利。具体人格权包括以下几种: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三)肖像权(四)名誉权(五)隐私权
一、物权的概念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指的是由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因而是一种请求权。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一物一权原则
3.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
二、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
(三)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在法律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支付为标准。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四)善意取得制度
(五)财产共有
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用益物权
指非所有人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着眼于财产的使用价值。
四、担保物权
(一)抵押权/抵押
(二)质押/质押权
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
留置/留置权
一、一般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合法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范围比较广泛,并不都属于侵权行为,其中还包括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
侵权行为的一般特征是: 1.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依法产生民事责任后果。2.侵权行为侵犯的是民事主体的法定权利或绝对权利。3.侵权行为是一种由侵害人单方面实施的不法行为。
在民法理论及各国立法中,对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主要采用行为违法性、行为人的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等四个构成要件。
二、特殊侵权行为
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实行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即无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实行公平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包括停止侵害、排出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以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等。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
1.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
序,为解决案件而进行的一种活动。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解决民事、经济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国家为调整民事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诉讼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诉讼的任务
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确认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基本制度:1.合议制度 2.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两审终审原则(2)公开审判原则(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自愿、合法进行调解的原则
二、管辖
管辖就是确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属于哪一级、哪一个人民法院的制度。民事案件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指定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4.指定管辖
三、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是指诉讼的当事人和类似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人。1.当事人2.共同诉讼人(1)必要的共同诉讼(2)普通的共同诉讼3.第三人(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4.诉讼代理人(1)法定代理人(2)委托代理人(3)指定代理人
第二节 民事诉讼程序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民事诉讼的第一审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则是民事审判程序中最基本、最常用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大多数都按普通程序进行。第一审普通程序一般由下列环节组成。 起诉和受理(1)起诉和受理的概念(2)起诉的条件和方式(3)起诉的内容(4)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处理----7天2.审理前的准备3.开庭审理(1)法庭准备阶段(2)法庭调查阶段(3)法庭辩论阶段(4)评议宣判阶段4.判决与裁定
二、第二审程序
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
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违法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三、审判监督程序
又称再审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进行再审的一种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有审判监督权的公职人员和机关提起。
四、特别程序
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特定案件时所适用的特殊审批程序。这些特定案件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五、督促程序
是人民法院,依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支付令,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无异议,该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
六、公示催告程序
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以公开告示的方法,要求不明确的权利人,在法定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逾期不申报的,法院即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七、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八、执行程序
第五章 刑法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务
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根据本阶级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任务: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安居乐业。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行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我国刑法采用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第二节 犯罪
一、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的要件包括四个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一)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二)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三)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
(四)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以下内容:
(五) 1.危害行为
(六) 2.危害结果
(七) 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八) 4.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三)犯罪主体
1.自然人犯罪主体
已满16周岁的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满14周岁的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
周岁的人
2.单位犯罪主体
双罚制、单罚制
(四)犯罪的主管方面
1.犯罪故意
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
2.犯罪过失
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
3.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4.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动机是刺激犯罪人产生犯罪目的的动因。
5.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二、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表面看对社会有害而实际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一)正当防卫
(二)紧急避险
三、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的停止形态指犯罪人的行为在犯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同停止形态。
(一)犯罪即随
(二)犯罪预备
(三)犯罪未遂
(四)犯罪中止
四、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是根据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胁从犯、教唆犯。
五、一罪与数罪
第三节 刑罚
一、刑罚的特征
二、刑罚的种类
主刑是指能独立适用而不能附加于其他刑罚适用的刑罚方面。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是指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特点在于适用上的双重性,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三、刑罚的适用
(一)刑罚裁量
以犯罪事实为依据和以法律为准绳。
对刑罚裁量的情节必须正确运用,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分别采用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四种量刑方法。
(二)刑罚裁量制度
1.累犯制度
一般累犯、特殊累犯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且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2.自首和立功制度
3.数罪并罚制度
4.缓刑
(三)刑罚执行制度
1.减刑
2.假释
(四)追诉时效
第四节 各种具体犯罪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二)走私罪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五)金融诈骗罪
(六)危害税收征管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八)扰乱市场秩序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五、侵犯财产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二)妨害司法罪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
(五)妨害公共卫生罪
(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八、贪污贿赂罪
九、渎职罪
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 刑事诉讼概述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的专门活动。
特征:1.是公、检、法机关分别行使国家赋予的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办理刑事案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2.是在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以及证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3.诉讼活动的中心是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
所谓刑事诉讼法就是司法机关在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诉讼方式和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事诉讼管辖
刑事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案件方面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案件方面的职权分工。包括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
职能管辖
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
三、辩护与诉讼代理
刑事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案件方面和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案件方面的职权分工。包括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
职能管辖
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门管辖
三、辩护与诉讼代理
四、强制措施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逮捕
5.拘留
五、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节 刑事诉讼程序
一、立案程序
二、侦查程序
三、提起公诉程序
四、审判程序
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第二审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五、执行程序
作文六:《生活与法律》800字
会做一名“合格’的消费者
案例:某日在开发区的新玛特商场里,两位操着南方口音的女孩与一位中年女店主发生争执。起因是店主先热情的推销衣服后,两方在价钱上没有达到共识,进而店主出言不逊,最后将事情升级到双方对骂。争吵中店主曾恶狠狠的喊:“你们农村来的人就这样讨人厌,%?%?(脏话)买不起还看什么看?”、“你们是人吗?拿我开心啊,我给你忙活那么长时间居然不买!”“没钱回家,别在外面丢人!”那两位南方女孩刚开始顶撞几句,随后顶不住中年妇女谩骂离开了。其实现实生活中常常会遇到买家“强买强卖”、“非一视同仁”的现象。
分析:1、整个事件的发生体现双方没有法律意识,更谈不上用法律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权益不受侵害。遇到问题不会想到用合理方法解决,而使用最原始“暴力”解决。2、两位消费者最后没买惹来店主一顿辱骂,其中店主的意思中出现我给你忙活那么长时间你理所应当买的“强买强卖”的现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店主违背了其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消费者最终没有买,对于店家来说并没有过错,相关条令说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4、店主口不择言的说出农民、没钱等对两位消费者不尊重的敏感词汇,明显是侮辱两位消费尊严。消费者权益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建议(解决):1、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要有法律意识,两者都要明确自己的义务权利,往往很多人缺乏法律意识,更不懂如何用法律只是捍卫自己权利。2、当两位消费者与店主发生消费者争执时,消费者可立即联系消费协会来进行调节或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3、当消费者受到人格尊严侮辱时(人身伤害),消费者可提出诉讼要求索赔。4、消费协会应该大力做好相关法律知识宣传。5、有关部门应对采取对社会造成某些不良影响的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停业整顿、罚款等相关措施。
法律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每个人都要学会做一名“合格”的消费者!
作文七:《《法律与生活》杂志》5500字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胡庆波
来京打工11年的江西农民陶红泉在一起车祸中平静地离开了人世,生前默默无闻的他一定未曾想到,他的离开,不仅给亲人带来了深深的哀痛,随之还带来了一场“同命同价”问题的真伪大讨论??
2007年10月23日,江西省南昌县农民陶红泉的近亲属张信国用颤抖的双手接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改判判决书,获得了17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加上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4万元。
回想起一年来,从决定起诉到一审法院判赔22万元,再到如今的终审判决,感慨与庆幸之余,张信国满心疑惑:为什么一审和终审判决相差如此之大,
夺命之夜
2006年10月16日23时,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青年路,静幽幽的夜晚,一片阴影笼罩着路口的东北角。
此时,刚和朋友喝完酒的陶红泉正驾驶着自己的小三轮摩托车送朋友回家,慢慢酒劲有些上来了,他觉得眼前模模糊糊的,便使劲地眨了眨眼睛,突然一阵轰隆声将他从幻影中惊醒,清醒的刹那,他看到一辆“巨大”的重型专业作业车梦魇般地竖在眼前~
??
只有31岁的陶红泉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坐在他摩托车上的两位朋友所幸只受一点轻伤。他们追悔莫及地说:“唉,真不该让他送啊~本来不让送的,可是陶为人特别热情,非得要送我们回家。”
1995年2月,还是个“半大小伙子”的陶红泉跟着几位同乡从老家江西省南昌县塘南镇石岗村来到北京打工,从事个体屠宰业。2003年1月到2006年1月期间,在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屠宰有限公司务工,负责杀猪。2006年2月后,陶红泉承包公司鲜肉批发摊位,从事鲜肉零售业,直至死亡。
2007年10月30日晚,记者打电话给还在北京打工的陶红泉的近亲属张信国,希望了解一下陶红泉家里的情况。张信国用及其低沉的声音回答道:“我不想提这个事情,这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前几天,某电视台来采访我,我到现在心里还不平静。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其中的酸甜苦辣没有人能理解,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接下来,是许久的沉默。
后来,张信国告诉记者,陶和爱人胡海香是经老家人介绍认识的,陶回老家办完婚礼后不久为了生计又出来打工,两人聚少离多。陶把自己在京打工收入的大部分寄回家中。而作为留在家里唯一的壮劳力,坚强的胡海香一个人承担着耕种两亩地、照顾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和养育子女的重任。
在张信国的印象中,陶红泉为人和气,对待亲戚朋友都很厚道:“如果为人不好,就不会晚上坚持送两个朋友回家了。”
虽然陶红泉的生活压力很大,但是,“他有什么难处一般不和别人说,只有我们亲近的人才知道他在想什么”。据说,事发前的一个月,陶红泉刚刚回了一趟老家,回去带母亲去医院看病,回来还感慨道:“看到全家老的老、小的小,都挤在一间四五十平米的小砖房里,心里真不是滋味,等过两年再赚点钱,一定回家盖个大房子~”
谁知,这个大房子还没来得及盖,就发生了这样的不幸。在丈夫陶红泉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二天,胡海香就与白发苍苍的公公、婆婆一起赶来北京料理后事,陶红泉尸体火化后,才离开北京。
陶红泉死亡时,胡海香年仅29岁,留下3个孩子,大的5岁,小的还不到2岁,虽然最大的那个孩子对爸爸还有些印象,但是估计不久就会渐渐淡忘,在他们人生成长的轨道上将不再有父亲的痕迹??
诉讼之路
事故发生后,经北京市朝阳区交通支队认定,摩托车驾驶员陶红泉与大型作业车驾驶员刘江,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同等责任。而刘江驾驶的车辆为北京市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并由该公司交张爱霞承包运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承保第三人责任险。
富鹏公司表示,“根据我公司与张爱霞签订的《租赁合同》,我公司租赁张爱霞的罐车运输混凝土,张爱霞应提供良好的设备和司机操作人员,对车辆设备的进出厂及施工作业过程机械事故和安全及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而刘江受雇于张爱霞,故我公司没有赔偿义务。且陶红泉是农业户口,在北京没有固定工作,不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张爱霞称,“陶红泉在京没有正当职业,以开非法摩的为生。其事发时为醉酒驾驶,而我方车辆申领了正规的临时牌照,朝阳交通队仅凭该车无有效牌照就认定刘江负50%责任有失公正。”
面对这一情形,胡海香不得不走上了诉讼的道路。正巧有人在江西老家看电视时,看到节目里播放了一个类似的案例,由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律师代理,虽然死者是农业户口,但是,最终获得了北京市城镇居民标准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丧葬费共计46万余元。
江西的老家人马上联系了还在北京打工的张信国,并告知此事。张信国立即拨打“114”查号台找到了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又找到了刘晓原律师。2006年12月,刘晓原律师作为陶红泉的父母、妻子、子女的全权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肇事方按北京市城镇居民标准赔偿死亡赔偿金索赔各项损失46万余元,其中死亡补偿金17万元。据刘晓原律师介绍,该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参照北京市2005年城市居民平均可支配性收入17653元计算,累计20年,然后双方各自承担50%。
在庭审时,刘晓原律师提供了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北京市平房乡姚家园屠宰有限公司证明,同时还提供了死者曾经办理过的一份暂住证作为证据,证明死者陶红泉在北京务工,有正当职业,有合法收入。由于去年刚刚打过一个类似的官司,也是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因此,刘晓原律师对这个案件的胜诉信心满满。
2007年3月23日,一审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书,认定富鹏公司和张爱霞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太平洋南阳财保公司应当在承保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交管部门认定陶红泉、刘江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并无不妥。如果说以上结果,是刘晓原律师意料之中的话,那么,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审法院以“陶红泉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在京并无固定工作、住所及收入”为由,按农村居民的标准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22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7万余元,且没有支持家属的精神损失索赔。
拿到判决书后,刘晓原律师在委托人的授权下,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在二审庭审中,刘晓原律师强调,死者陶红泉从1995年从江西来到北京,从事个体屠宰业,在京期间,他虽然没有购房,但办理了暂住证,一直居住在朝阳区大黄庄租住民房居住。这个事实,上诉人在一审时提供了暂住证和公司证明予以佐证。因此,应当认定陶红泉生前经常居住地在北京,其是以打工经商为业。其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就应按北京市城镇居民标准来计算和判赔。陶红泉是因侵权而死亡,其近亲属精神上受到了严重打击,理应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陶红泉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依法办理了暂住登记。根据《暂住证》可以认定陶红泉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于北京。上诉人要求按照本市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陶红泉因侵权行为致死,其近亲属由此遭受精神痛苦。上诉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失抚慰金,具体数额应考虑侵权人
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等因素酌情确定。
据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上诉人获得了死亡赔偿金1765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41703元,丧葬费用820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等,共计447721.5元。
终审法院的判决,除了没有支持上诉人胡海香的误工费、精神损失只支持了部分外,一审提出的其他赔偿费用基本上予以了全部支持。
得知这一终审判决结果的胡海香,看着躺在床上的老人和嗷嗷待哺的孩子,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命价之争
2007年10月30日下午,穿过人流如织的北京西客站北广场,在中裕世纪大酒店5层的北京市亿通律师事务所,记者见到了代理此案的刘晓原律师。刚刚从大兴法院开庭回来的他略显憔悴,但一提起这个案子以及“同命同价”的话题,刘律师便一下子来了精神。
原来这是刘晓原律师代理的第二起“同命同价案”。2006年轰动北京的第一起 “同命同价案”也是他代理的,“我第一次代理那个案子时心里特别没底儿,后来胜诉了,找我咨询或代理类似案子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刘律师笑着告诉记者。
据刘晓原律师介绍,本案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法律依据是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9条,即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刘律师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2005年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7860元,据此计算,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就相差20万多元。陶红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是2006年12月起诉的,由于陶红泉驾驶的是无证摩托车辆,事故的发生其承担同等责任,按规定提出了176530元的死亡赔偿金。
“而《解释》第29条对何为‘城镇居民’、何为‘农村居民’规定得不够清楚,导致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理解不一致,最终导致类似的案件,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甚至是同一法院不同法官判决也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刘晓原律师说。
对于“陶红泉案”这个个案,刘晓原作为代理律师对判决还是比较满意的。但是,要谈到“同命同价”时,刘律师认为这一判决体现的是“有条件的同命同价”。“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但是当一个人的生命,由于他人侵权而消失时,按照法律规定,侵权人要对死者近亲属进行赔偿,这时人的生命就是‘有价’了。因此,对生命价值的赔偿,就应当一致,不能以户籍来划分不同的标准。”刘晓原律师这样认为。
“按照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当人的生命‘价值’,从法律上来体现时,就不应当有高低贵贱之分,不能因为户籍不同,对死亡赔偿金分一个三六九等,农业户籍人员生命‘价值’,就因此而‘贬值’。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规定,以户籍不同适用不同标准,这是司法解释上对农民的歧视,也是适用法律上不平等的表现。”在刘晓原律师的博客中这样写道。
其实,对“同命不同价”问题的讨论,始于2005年年底重庆市发生的一起车祸——3名户籍不同的女同学搭乘同一辆三轮车遭车祸身亡,然而,给农村户口受害人的赔偿不及城市同学的一半。经新闻媒体报道后,这个话题一直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
2006年3月12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和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律师,曾经以公民身份上书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消除城乡差别待遇,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有关媒体报道,2007年3月14日上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山西团分组审议最高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后,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直面媒体的访问,并当即郑重其事地向全国老百姓表态,说:“最高人民法院对‘同命不同价’的问题已有了一个初步考虑,如果进展顺利,两会后将会出台相关决定。”
法官:“同命同价”是伪命题
“从法律的角度讲,‘同命同价’、‘同命不同价’都是不成立的。”
2004年10月31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王范武法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这样的看法。
王范武法官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而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所谈到的赔偿标准问题,并不是所说的“命价”问题。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归根到底是赔偿数额问题,我国赔偿奉行“损失填平”原则,即侵权人造成多少直接经济损失,就应当赔偿受害人多少钱,尽可能弥补受害人可能得到的今后的经济收益,但是由于死亡或者伤残而得不到的经济损失。因此,赔偿数额不同是必然的。因为每一个受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的数额肯定不同,即使同一侵权行为人造成数个人被侵权,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也有可能不同,不能片面地强调“同命同价”或“同命不同价”。城乡的差别、城市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别是造成赔偿最后结果不一致的社会客观原因。
王庭长指出,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由于各地法官、包括同一地甚至是同一法院的法官,对司法解释的理解有不同的角度,有可能出现在同一类的案件中判决的结果有差距,甚至是比较大的差距。但是职业法官处理每一个案件的最终目的都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平衡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那么,如何界定《解释》第29条所谈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呢,王范武法官介绍说:“为了统一法官对《解释》的理解和执法尺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二审审级监督的角度,在辖区的基层法院进行调研后认为,在审判实践中,确定被害人的身份时,不能简单地以户籍为依据,不能把‘城镇居民’简单地理解为‘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实际上是指在城镇有户口、有固定居所、固定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以及生活来源的人员,已经在城镇居住、生活、学习、工作达到一定的期限或可能在一定期限内居住、生活、学习、工作在城镇人员虽然没有“非农业户口”,也应认定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是指户口在农村,居住生活在农村,以农业生产为生活来源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只有受害人家属或者经过法院调查不能证明受害人为城镇居民的情况下,才参照户籍来确定身份。”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1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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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八:《法律与现代生活》6800字
“救人被讹”事件背后的思考
大学生为救2名落水儿童而溺亡,家长怕担责让小孩撒谎说他不是救人者,还说孩子落水是因为孟瑞鹏踩断了桥上的栏杆。三天后,家长良心发现,承认自己教孩子撒谎,孟瑞鹏沉冤昭雪。
屡发“救人被讹”源于法律缺失
孟瑞鹏为救两名落水儿童而溺亡,落水儿童的母亲卢某不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坚称孟瑞鹏溺亡与救她的孩子无关,甚至还反咬一口,说是孟瑞鹏导致了两个孩子的落水。直至目击证人站出来,她最后良心发现,才说出了事情真相。读者看罢这则新闻,心中定会酸楚不已。
落水儿童的母亲歪曲事实、颠倒黑白,隐匿了孟瑞鹏“见义勇为溺亡”的真相,情法难容。孟瑞鹏是第一个跳入水中救人的,脱下的外套、手机和钱包一起放到亭子内的长凳子上。而被救方却一会儿称,孟瑞鹏在湖内亭子边栏杆处自拍,引得两个小孩儿围观争看手机,挤坏栏杆,落入水中;一会儿又称,她们母女三人在亭子里玩耍,孟瑞鹏走过来,背靠护栏,一只脚蹬在护栏上,拿着手机玩,护栏突然断裂,孟瑞鹏和两个女孩一同掉进湖里。孩子的谎言和孩子家长的伪证词使清丰县警方在进行调查后得出了“孟某系意外身亡”的结论。后来,在孟家和网友的质疑下,警方又重新调查真相。
落水儿童的母亲不仅教唆孩子撒谎,自己也做伪证,这不仅穿透了做人的底线,而且也触犯了法律。这一案例警示我们:近年来,全国屡发“救人被讹”事件,是源于法律的缺失。
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现实中有许多伪证罪案件未被追究或敷衍了事。《刑法》还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满足许多条件: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等等。法律的
“宽容”成为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滋生的温床。于是,“救人被讹”的事件不时发生,社会“呼唤良心”的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但却难见大的改观。这不,在孟瑞鹏为救两名落水儿童而溺亡的事件中,落水儿童的母亲仅因为“考虑到自己家里边困难,怕赔钱或是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就那样说了。因为孩子还小,我就教了她几句话让她记住”。尽管现在此案尚未处理完毕,但笔者相信,落水儿童的母亲恐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跳水救人,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但换来的却是“如果不是他救我家孩子落水的,而是他导致我家孩子落水的,并且要是救不上来,我还会找他们家的”的“报答”,这真是一出荒诞的悲剧。有人认为,仅靠道德就能解开这个“死结”,我却认为,法律应该先行。
道德迷雾作祟岂能滥设法律
孟蒙(企业员工)
大学生孟瑞鹏明明是救人溺亡,但被救起的两个落水孩子听其母亲教唆,撒谎说孟瑞鹏不是救人者,还说是孟瑞鹏用力过大,踩断了桥上的栏杆,致使孟瑞鹏与两个孩子同时落水。顷刻间,救人英雄成了肇事者,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当地的公安机关竟然听信了孩子母亲的谎言,急忙对媒体和公众表态,否定孟瑞鹏是因救人牺牲。好在孟瑞鹏所在的大学组成了律师团要为事件真相追究不止,也有证人敢于直言真相。或是屈服于正义的力量,或是自己良心发现,几天后,这位母亲出面承认,孟瑞鹏确实是为救孩子溺亡,并承认是自己害怕担责,才教唆孩子撒谎冤屈孟瑞鹏。孟瑞鹏的亡魂这才沉冤昭雪。
此事将救人被讹的闹剧演绎到了极致,引起公众的极大愤慨。从几年前开始让公众纠结的老人倒地不敢扶到如今的孩子落水不能救,正义和良善被欺罔却很无奈的社会现实,催促公众发出必须对诬陷者绳之以法的呐喊。于是,该不该立法惩治诬陷者成了今天的热门话题。我认为,屡发救人被讹的根源不是法律缺失,而是社会意识中的道德迷雾作祟。道德滑坡一再拉低为人准则,只求自保罔顾公义成了现在许多人的生存信条,属于道德范畴的事,要靠法律的猛药来救治,不但没有必要,而且会是饮鸩止渴。
首先要找到问题的症结。“救人被讹现象”屡发并不是由来已久,而是近几年才不断出现的,原因就在于近几年来社会生活中道德教育缺失,道德对于生活的约束力量一再被削弱,一些体制和规则的漏洞加速了人们对良善道德的背离,致使社会意识中的一些沉渣泛起,形成道德迷雾。更多人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等等自私信条,只要自己利益不受损害,哪管什么正义和良善。像这样教唆孩子撒谎的母亲一样的无德家长,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媒体曾报道:2008年7月,重庆云阳县一位名叫谢张的大学生跳进水塘救落水儿童,把儿童救起后,自己却沉入塘底。落水儿童的爷爷赶到现场后,教唆12岁的孙子称“谢张哥哥说要下河洗澡,就淹死了”。在孟瑞鹏案真相大白后,一家媒体对全国的受众进行的调查中,“认为社会中这类教唆孩子撒谎的家长很多”的受众占被调查者的80%以上。这就说明,人们普遍认为,生活中受只顾自保罔顾良善的道德迷雾影响,许多人已经把自己的道德水准下拉至极低点,同时也说明,当前对全社会的道德教育是多么必要和急需。而此时,不顾道德滑坡,希望靠出台一款法条来改变现状很难奏效,也难以实施。我
们现行的法律中其实早有惩罚伪证和污蔑的条款,但像孟瑞鹏案这种良心账,还是要靠道德约束来厘清,滥设法条不是办法。
热心与冷箭
吴之如画
再不立法孩子都不敢救了
付潇深(新闻工作者)
老人倒地众人不敢救,这已经是近几年来全民纠结的社会问题了。现在,又出来了一个孟瑞鹏案,尽管没过几天就还原了真相,使得沉冤昭雪,但还是有更多人从中吸取了教训。有些网民直呼,现在不光倒地老人不敢救,连落水孩子都不敢救了。尽管这种惊呼过于消极,但我们在指责这种消极意识的同时,也应该想到,我们应该靠什么力量来扭转“救人被讹”频发的社会现状。这一次,更多人喊出了“立法惩治诬陷者”的口号,我表示赞同。再不立法,不但倒地老人不敢扶,连落水孩子都不敢救了。
有人说,救人被讹说到底是个道德问题,还说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我认为,这是一种谬论。法律的作用就是要维护最基本的道德约束。既然“救人被讹”已经成为一种频发的社会现状,就说明单靠道德约束已经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应该亮出法律的利剑,惩治那些不愿以道德约束自律的人。法律和道德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相辅相成的社会约束力量。对于那些视道德无力无用的人,就得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才能规范他们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自己不能自律就得靠法律的规范,这也是社会法制的基本作用之一。
还有人说,现在缺乏立法惩治诬陷者的社会条件,因为更多人都忙于自保而置正义和良善于不顾。这也是一种误识。正是因为有许多人只顾自保罔顾良善,所以才要用法律约束来矫正这样的意识和行为。如果需要他作证,他就必须担负作证的法律责任。如果只顾自保罔顾良善,掩饰或者模糊事实真相,他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就会让一些罔顾良善的人在法律的威慑下,直面真相。此时他们更是为了自保才必须说出真话,还原真相。法律的威慑力对当事人和旁观者都有同样作用,就会有利于再现真相。除此而外,没有其他办法扭转“救人被讹”频发的社会现状。一味奢谈道德的力量,一味迁就自保的私念,永远于事无补。
急于立法会有更多冤案
青青(大学生)
孟瑞鹏案再次把公众的视野聚焦于社会道德建设的问题上,不过,这一次更多人提出了该不该立法惩治诬陷者这样一个很具体的问题。我认为,当下还不具备立法惩治诬陷者的社会条件,急于立法或会让更多沉冤难雪。
首先,道德鞑伐促使其良心发现还应该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办法。就像孟瑞鹏案,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当事人自身,还是要靠她自己良心发现。事发时,她曾经对前来调查的警方撒谎,并教唆自己的孩子撒谎,现场又没有绝对证据证明真伪,结果连警方也受其影响作出了错误判断,宣称孟瑞鹏不是救人牺牲,甚至有嫌疑成为肇事者。三天后,这位母亲受不了道德鞑伐,自己站出来说明了孟瑞鹏救人溺亡的真相,并承认自己教唆孩子撒谎的事实。据她讲,她撒谎的缘由就是怕担责。试想,如果现在真的有惩治诬陷者的法条,她可能更加惧怕,断然不会幡然醒悟,说出事情的真相,那么孟瑞鹏案就真的成了一桩沉底冤案,何时能够得以昭雪?由于现在还没有这样的具体法条,一些人开始出于各种私念说谎诬陷,但后来良心发现还会还原真相;如果有了这样的法条,会有多少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逃避该负的责任而撒谎到底,那一定会有更多沉冤难雪。可以说,这样的法条就等于是逼迫他们把谎撒到底。对于解决问题还原真相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负面力量。
其次,要靠立法惩治诬陷者,还需要另一个社会条件,就是有更多人愿意出庭作证。有翔实的证据,才能成就法律制裁。而现在的社会现实是,许多人面对这样的问题都首先想到自保,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谁会主动出来作证呢?找不到证据,法律只能作出诬陷者无罪的裁定。本来就是冤案,再有了法律的无奈裁定,这不等于拿法律帮了诬陷者的忙吗?对于被讹的好人来说,这岂不是雪上加霜吗?所以说,现在不能急于靠立法惩治诬陷者。
网友袁大宸名叫袁晨,是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的大三学生。9月8日早上8点左右,她在校门口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太,看到情况严重就给她拨了120,结果被老人家属要求负全责。
淮南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单杰表示,在袁同学发布求助信息后,目前至少已找到两位目击者并愿意作证。其中一位来自隔壁的淮南联合大学,昨天下午4点半已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扶跌倒老人反被讹诈的事件存在已久,最早始于彭宇案,多年来此类被媒体频频曝光,影响恶劣,引起大家对道德、对法律的讨论。此外“中国好人网”还专门为“搀扶老人奖”设立了四个奖项,可见社会上对于此类案件关注度之高。
然而,无论多高的关注度,都没有一个让众人信服的判决来得重要。我们往往看到,此类案件如果缺少“相关证据“,很容易造成判决的混乱,彭宇案以双方和解为结局,显然如果彭宇真的没有撞人则十分委屈。后来还有一些案件,得益于摄像头的使用,为判案提供了有力证据。然而,这种过度依赖监控影像的判案方式无法让人放心,摄像头也存在死角,总有拍不到的地方,因而出现了为了简单的“一扶“,当事人不得不求人全程录像的怪现象。
乐于助人,本是心照不宣的传统美德,如今却陷入了窘境。施救者必须以麻烦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清白“,一旦被讹,就成为只能靠“证据“脱困的弱势群体,要治标治本,我们必须抓住问题的核心:救人被讹究竟是个什么方面的问题?
有人说,救人被讹说到底是个道德问题,还说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我认为,这是一种谬论。法律的作用就是要维护最基本的道德约束。既然“救人被讹”已经成为一种频发的社会现状,就说明单靠道德约束已经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应该亮出法律的利剑,惩治那些不愿以道德约束自律的人。法律和道德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相辅相成的社会约束力量。对于那些视道德无力无用的人,就得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才能规范他们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自己不能自律就得靠法律的规范,这也是社会法制的基本作用之一。
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现实中有许多伪证罪案件未被追究或敷衍了事。《刑法》还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满足许多条件: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等等。法律的“宽容”成为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滋生的温床。于是,“救人被讹”的事件不时发生,社会“呼唤良心”的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但却难见大的改观。
我们往往看到,讹诈者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在早些时候,大学生孟瑞鹏为救两名落水儿童而溺亡的事件中,落水儿童的母亲仅因为“考虑到自己家里边困难,怕赔钱或是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就诬陷孟瑞鹏。这类人即使受到法律制裁,通常也只是拘留几天,而对于老年人,更可能批评教育了事。讹诈成本如此之低,无怪乎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还有人说,现在缺乏立法惩治诬陷者的社会条件,因为更多人都忙于自保而置正义和良善于不顾。这也是一种误识。正是因为有许多人只顾自保罔顾良善,所以才要用法律约束来矫正这样的意识和行为。如果需要他作证,他就必须担负作证的法律责任。如果只顾自保罔顾良善,掩饰或者模糊事实真相,他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就
然而,无论多高的关注度,都没有一个让众人信服的判决来得重要。我们往往看到,此类案件如果缺少“相关证据“,很容易造成判决的混乱,彭宇案以双方和解为结局,显然如果彭宇真的没有撞人则十分委屈。后来还有一些案件,得益于摄像头的使用,为判案提供了有力证据。然而,这种过度依赖监控影像的判案方式无法让人放心,摄像头也存在死角,总有拍不到的地方,因而出现了为了简单的“一扶“,当事人不得不求人全程录像的怪现象。
乐于助人,本是心照不宣的传统美德,如今却陷入了窘境。施救者必须以麻烦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清白“,一旦被讹,就成为只能靠“证据“脱困的弱势群体,要治标治本,我们必须抓住问题的核心:救人被讹究竟是个什么方面的问题?
有人说,救人被讹说到底是个道德问题,还说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我认为,这是一种谬论。法律的作用就是要维护最基本的道德约束。既然“救人被讹”已经成为一种频发的社会现状,就说明单靠道德约束已经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应该亮出法律的利剑,惩治那些不愿以道德约束自律的人。法律和道德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相辅相成的社会约束力量。对于那些视道德无力无用的人,就得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才能规范他们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自己不能自律就得靠法律的规范,这也是社会法制的基本作用之一。
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现实中有许多伪证罪案件未被追究或敷衍了事。《刑法》还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满足许多条件: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等等。法律的“宽容”成为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滋生的温床。于是,“救人被讹”的事件不时发生,社会“呼唤良心”的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但却难见大的改观。
我们往往看到,讹诈者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在早些时候,大学生孟瑞鹏为救两名落水儿童而溺亡的事件中,落水儿童的母亲仅因为“考虑到自己家里边困难,怕赔钱或是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就诬陷孟瑞鹏。这类人即使受到法律制裁,通常也只是拘留几天,而对于老年人,更可能批评教育了事。讹诈成本如此之低,无怪乎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还有人说,现在缺乏立法惩治诬陷者的社会条件,因为更多人都忙于自保而置正义和良善于不顾。这也是一种误识。正是因为有许多人只顾自保罔顾良善,所以才要用法律约束来矫正这样的意识和行为。如果需要他作证,他就必须担负作证的法律责任。如果只顾自保罔顾良善,掩饰或者模糊事实真相,他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样,就
会让一些罔顾良善的人在法律的威慑下,直面真相。此时他们更是为了自保才必须说出真话,还原真相。法律的威慑力对当事人和旁观者都有同样作用,就会有利于再现真相。除此而外,没有其他办法扭转“救人被讹”频发的社会现状。一味奢谈道德的力量,一味迁就自保的私念,永远于事无补。
就老人来说,不能为老不尊,身为长着,应该成为表率,而不能去讹诈别人。就老人家属来说,老人可能有糊涂的时候,而家属则应该予以劝说,维护社会正义。对于扶人者,应该在继续发扬此类助人为乐精神的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留下证据而不要反遭讹诈。对于有关部门来说,要谨慎判案,完善取证方式方法,不要造成失误引起舆论不满;同时加强道德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正气。
这次案件中,摄像头存在死角,因此扶人的大学生只能求助于社会上的目击好心人。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种新气象,好心目击者的出现,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求助于广大群众;另一方面也说明,社会上还是好人多,有更多的人伸张正义、打抱不平。其实,要靠立法惩治诬陷者,需要的一个社会条件就是有更多人愿意出庭作证。有翔实的证据,才能成就法律制裁。
扶跌倒老人反被讹诈案件虽然早已有之,但这次求助目击者则向我们证明了群众力量的强大,其实伸张正义并不能只靠政府部门一方努力,各方齐力,尤其是发动广大群众才是最有力的方式。愿此类事件都能够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不仅仅为了给施救者一个交代,更为了给社会正义一个交代。
作文九:《法律与现代生活》800字
社會分析
--法律與現代生活-—
授課教師: 陳志民 (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
課程學分: 單學期課程,三學分
教學目標
於民主制度成為世界潮流的同時,法律已成為人類日常生活之最基本的行為
準則。 法律固非萬能; 但一個欠缺法律常識之國民,非但無法於高度複雜
分工之現代社會自保權益,也很可能造成對他人權利之侵害而不自知。 有
鑑於”法治”觀念之建立對社會秩序維持與國家進步有極密切之關係,實有
必要對大學學生講授基礎法律常識,使其對國家法律規範有一完整之概念,
進而培養其於進入社會後,依法解決週遭各種紛爭之能力。
授課範圍: 先介紹國家整體法制度及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之互動關係,再以實
例為導引,探討個人日常生活常遇見之財產上、身分上,以
及刑事上之法律問題。
授課方法: 以課堂講授與討論為主,並輔以影片觀賞,期能以較生動之方式讓
同學充分了解講授內容。
課程綱要:
第1週: 法律之內涵
第2週: 法律與其他生活層面之關係(影片觀賞及討論)
第3-5週: 民事法律介紹—財產糾紛與侵權行為
第6-7週: 民事法律介紹—婚姻、家庭、與親子關係
第8週: 影片觀賞及討論(律師之角色與功能)
第9-11週: 犯罪行為與刑事處罰
第12週: 影片觀賞與討論(審判事實之認定與陪審團制度)
第13週: 如何進行民事訴訟程序?—民事訴訟法簡介
第14-15週: 消費者保護法簡介
第16週: 影片觀賞與討論(司法與基本人權保障)
參考書目:
1. 未指定特定教科書。 將依課程進度,指定同學閱讀相關資料。 並就相關案
例進行討論。
2. 陳長文等著,法律與現代生活
3. 王海南等著,法學入門
4. Dennis Lloyd, The Idea of Law (1976)
成績考核
平時: 10% 期中考:40%(含期中報告一篇) 期末考: 50%(含期末報告一篇)
作文十:《法律与生活》4600字
法律与生活
一个学期以来在孙老师的课堂上我学得了不少法律知识,尤其是老师精选的一些个案,通过深入剖析人物的行为、思想对我的人生观和价值关多多少少有了影响。
我们《法律与生活》的课程采用的多媒体教学和资料、案例、影音同步教学使我们能更快的接受相应的知识并将课堂与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让我们切身的体会到法律与生活的息息相关。
首先是李某某的强奸案。
近日,李天一涉轮奸案一事可谓是闹得沸沸扬扬,一时间成为了大家讨论的焦点话题,不仅是一场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和教育问题的大讨论,更是一次被冠以“中国特权阶层典型案例”进行全民大声讨。作为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的儿子,在父母自幼百般呵护和已有的光环笼罩下,李天一成就了同龄人不一样的金色童年,而似乎也正是因为如此也造就了李天一今日的“非凡经历”,开车撞人到劳教改造,再到今日的轮奸,每一次似乎在父母的殷切庇护下都使舆论一片喧嚣之后归于宁静,足见作为特权阶层的巨大影响力和固化。
在对于该事件的认知和解释中,公众舆论似乎并没有作为一个有失偏颇的独断者,而是尽量显示着自己的公平角色扮演。除了对于特权阶层利益固化的探讨之外,还涉及到对于未成年人教育、个人隐私保护以及社会公平等多方面的探讨,可见社会公众给予了事件本身全方位、多角度的探讨,更以法理的标准来进行尽可能公正似的对待。这种近乎多元化角度的探讨本无可厚非,而当它对事件本身的解决和处理发展到影响的程度之时,我们就不得不需要开始进行“降温”了。民意不可违,而一个真正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的是以法为准绳,更需要以法为念的民众尊重司法,信赖法律的力量和公正。
思想的多元化给予我们思考和处理问题不一样的思路和方式,而这种多元化的结果不应该超越民众的思想愿望和民主社会法律尊严的真正落实,尊重民意,是国民之幸,崇尚法治,是国家之幸,利国利民,方显国家治国谋略之气,终其民族发展存亡之道。
无论事件最终的处理会是如何,都将会在民意与法律之间寻求一个积极公平的平衡点,毕竟,国家发展民意是核心,而法治就是国家民主化进程的不可或缺
的一剂随身药剂,而以法律为依据的民意将会是未来各类社会事件乃至重大问题解决的重要机制。
其次是酒驾事件。
因为最近醉酒驾车的关注度很高,在结束上次课的时候老师又结合当前醉驾的实事为我们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种法律知识。这里面涉及到高晓松和李启明及孙伟铭的案件。
2011年5月9日晚,高晓松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10日下午4时15分,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在庭审过程中,高晓松态度较好,完全认罪,他还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2010年10月16日晚,李启铭酒后驾车到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两名女生撞倒后被保安和学生扣留。警方经对李启铭采血并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为醉酒超速驾驶。其中一名伤者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李启铭家属对受害者家属积极赔偿,赔偿死者陈晓凤46万元,伤者张晶晶9.1万元,取得对方谅解。法庭鉴于李启铭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此案于2011年1月26日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李启铭,列举了相关犯罪事实。李启铭当庭认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望都县人民法院昨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关于孙伟铭案,相信大家一定并不陌生,但还是先让我们来简单的回顾一下案情:2008年12月14日,孙伟铭醉酒驾驶别克轿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一人重伤。2009年7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死刑。9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孙伟铭无期徒刑。
本案一审判决一出,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孙伟铭毫无例外地成为了国内首位因醉酒驾车肇事而获最高刑罚者,舆论界广泛认为判处孙伟铭死刑大快人心,是为民除害之义举,更有网民在网上发帖:应该灭孙伟铭满门!当然这只是部分激进人士的做法,来看看我们法律界专业人士对本案的看法吧:该判决结果凸显了法律的“宽严相济”——孙伟铭的罪名未变,依然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稳定性;鉴于孙伟铭的真诚悔过、赔偿受害者家庭、《谅解书》的签订,终审改判为无期徒刑,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孙伟铭案是一个标本,对于警告那些醉酒驾驶的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只有从根本上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酒后驾车的长效机制,才有可能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而不是仅仅只靠专项打击,更不该树立孙伟铭这样的“榜样”。应该本着尊重所有生命、以人为本的原则,完善司法、改善立法、公正执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得更远······
还有就是今年的3.15事件。
201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让消费者更有力量”。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同全国消协组织一起,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坚定支持消费者维权,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认真促进法律法规修改,督促行政保护、舆论支持更加有力,我们坚信你我一同携手,溪水必将汇成洪流,“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让我们生活更美好。
今年曝光的产品有四个。
1.苹果对国内外客户售后双标准,无视中国产品“三包”规定;
2.大众汽车 江淮汽车 存在安全隐患(这两家今天都宣布对有问题车辆召回);
3.个人手机信息泄露 :第三方软件通过cookes 盗取用户手机信息
4.网易 查看用户个人邮件
总之.3.15组织,维护了市场的秩序。不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了申诉和讨公道的地方。
还有看了一部普法影片《被告山杠爷》。
山杠爷所在的“堆堆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比较落后的村落。虽然落后,但却是个模范村,原因正在于身为村里的最高党政领导人的山杠爷,有自己的一套村规。其实这套村规在我看来是以孝敬老人、善待他人等道德规范来约束村里人的,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他不是强制性的,它让人们自觉遵守。一旦村民违反村规,道德将失去它原来的效力,而山杠爷政治违规村民所采取的措施则是非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山杠爷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家种责任田,私拆了他给妻子的信,以证实地址;王禄不按时交公粮,又拒绝受罚,被山杠爷派民兵关押;腊正带头反对摊款摊劳力修水库,被山杠爷当众打耳光,并被停止了党员登记……最严重是他用“游街”的办法教育村里一个不孝的儿媳强英,却逼出了人命,使自己成了被告。 就山杠爷的行为而言,初衷是好的,而他作为一村之长,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好事,把村子治理得这么好,年年评模范,他本人也深得村民的拥戴。但他在治理村子的过程中却采取的行为却属违法行为,这是为法律所不容的,山杠爷必会承担法律责任。
对山杠爷的行为,我概括为十六个字——情有可原,法不容情,普法不力,乃成悲剧! 山杠爷个人的悲剧,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地方普法不力,人民法律意识几乎为零造成的。就像影片中的王公安,只是觉得堆堆坪治安很好,很少出什么乱子,就不闻不问。殊不知,我们敬爱的杠爷是采取了怎样的非法手段,才治理出一个“太平盛世”来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普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普法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依法治国,从娃抓起。梁启超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这样写道:“少年强,则国强。”我诚以为然。依法治国也应该从年轻一代抓起。
影片中,我们看到,杠爷那一代人已经老去,无法肩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但我们却有幸看到了新的希望——杠爷的孙子虎娃,在学校里学习到了关于法律的基本常识!我想从他们这一代人开始,法制观念会深入人心的。
还有复旦大学投毒案。
经警方介入,黄洋的死因被确认为同寝室同学林某投毒,最初,公众把焦点集中在了林某的投毒动机上,于是有了各种猜测。由于黄洋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因嫉生恨的说法普遍被认可。但是,据警方后来公布的审讯结果,这起投毒案竟是一些琐事引发的宿舍矛盾所致,并非完全出于嫉妒。这些琐事包括:共用饮水机分摊水费没有达成一致、黄洋睡觉时爱打呼噜等等
下面让我们看看媒体的评论:
《人民日报》:当我们痛恨于这些残酷的行为时,我们是否也想过,在他们受教育的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是否像重视他们的学习成绩那样,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
《环球时报》:中国的小学、中学、各级教育部门和家长们需要思考:究竟是超常的学习能力重要,还是正常人的思维和心理更重要。
《京华时报》:在竞争的压力下一路飞奔,其实很容易造成一些高学历人才的精神偏陋或心理失常。不能反思与改变及此,而以工具心态说青少年心理学、人格养成,怕只是空谈。
让我们听听微博的声音:
@财经龙门阵:这令人再次想起当年轰动一时的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案。知识用来杀人,心理扭曲黑暗。
@宝宝笑到老-罗燕: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对中国教育界产生严重质疑中国大学生的素质有待提高!
@水天七色:其实最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那漠视生命的心,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
@好女孩:黄洋事件一出,我表示对高智商这一群越来越有看法了。高智商往往体现在,优点好到极致,缺点坏到极致,偏执,高傲,挑剔,过于追求完美都是他们的标签,对吗?
@鸽子兰花:复旦大学黄洋事件提醒我们,只育“才”,不育“人”,结果必是“人才两空”。
室友林某是直接谋杀黄洋的犯罪嫌疑人,无论动机为何,作为“天之骄子”,特别是作为立志成为“救死扶伤”的医生的人,林某用自己医学特长,处心积虑地害死了自己的同学,甚至还很淡定地前往医院探望黄洋并与其父亲进行交谈,如此种种,都让人感到无比震惊。
2013年10月30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市检二分院对嫌疑人林森浩的公诉已被该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至今,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下面谈谈我对法律与生活的理解
法律的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 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秩序,并是仁慈和爱,而不是刑罚。
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要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为此,法律必须生活化、世俗化。那种没有生活根基,不关切人生,不食人间烟火的法,不是人法而是神法。法典不是《圣经》,不要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成年的人们。法律只规定人们能做到的,不要勉为其难,远离人们生活的法律必然会为人们所离弃。 法律是广大民众的日用品,而不是某些人物的专利品,法律是天下公器,而不是个人私物,法律应是行话术语最少甚至没有行话术语,只要能识文断字、有一般理解力的人就能理解和践行。法律要是成年人不能理解,就没有了人气,没有了根基,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法律要平视人、正视人而不要拔高人、美化人,要把大众看作是普通的平凡的人们。
生活中的法律无处不在,只有懂法才能在生活中在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与生活》这门课上我受益良多,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知道了该如何 用法律去保护自己。
总之,在老师生动形象的语言下,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有的可以鞭策自己好好学习,有的可以警示自己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