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老人摔倒该不该扶》4100字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反方:其实老人摔倒的原因有很多,大致有下面几种常见的原因:高血压伴脑内小动脉硬化,使其突然破裂出血引起的中风;心脑血管疾病以及劲椎病等引起的眩晕;大脑一时性严重缺氧缺血,导致短暂性意识丧失;心绞痛急性发作等。同时老人骨质较为疏松,一旦摔倒易导致骨质不当的搬动造成二次损伤。如果老人摔倒就扶,未免太感情用事、太不尊重医学了。甚至可能好心办坏事反而害了老人!
最后,老人摔倒了不该扶,不是我们不想给予帮助,而是有不敢的成分包括其中,也不是我们道德上的退步,却与社会体制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不敢搀扶摔倒老人,是一种淤积已久的“社会病”。伴随着恩将仇报的见义勇为、惹祸上身的助人为乐,传统美德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尴尬;“彭宇案”、“许云鹤案”的法律判决更是让公众心寒!我们并不想因噎废食,只是我们期待能有更健全的法制,能有更完善的保障去为行使正义保驾护航,而在这之前,我们更应该做好自我保护。
以上是我们反方提出不敢扶起摔倒老人的具体原因,并不是道德的缺失,而是社会法制与老人身体因素导致。谢谢
正方指出不扶摔倒老人就是怕被讹诈,只考虑自身利益,背离中华民族无私帮助的传统美德。但是如果连自己利益都得不到合理保障,中华几千年的传统美德如歌传承,想要继承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前提是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儿扶起摔倒的老人之所以会产生一系列被诬案件,正是因为扶起摔倒老人可能会是自身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这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倡导道德的前提是必须承认每个人有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力。
其次,老人摔倒的案例非常多,而被讹诈的案例却很少。这话没错,但请大家试想,如稀少的被诬案例都对全社会造成那么大的负面影响,几个案子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已经被大多数人说成是道德的沦丧,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冷漠。以至于我们辩论的主题就是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难道正方还想继续这样的被诬事件发生再次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吗?
不 扶老人正是人与人之间的缺乏信任。那么针对这种现象的产生,我们应该倡导的是相关部门应制定健全法制来保障是救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盲目的扶起摔倒老人造成彭宇案的发生,使社会的信任危机进一步加剧。我们的责任应当是从理性的角度针对这种现象的产生而呼吁相关部门加以解决,而不是从肤浅的层面来讨论这种现象属不属于道德问题。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老人摔倒时不该扶。不过我们应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相信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建设将会更加完善。摔倒老人的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解决。
正方: 按照反方辩友的逻辑我大概可以分析出对方辩友在遇到摔倒老人时,由于顾虑或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是不会主动扶起摔倒的老人的,那我想试问对方辩友在做出这一决定时,致礼仪道德于何处,自己的良知于何处?雨果说过“善良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没有了最基本的道德为基础,我们的民族何时能真正崛起?
反方: 我不同意正方观点,社会在现代意义上是指为了共同利益、价值观和目标所组成的各种各样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和,道德反应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是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而生产关系又由生产力所决定,因此生产力才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是马克思的观点,毋庸置疑。进一步说明道德并非是我们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或决定力量。再者,不扶摔倒的老人有很多合理因素存在,也并非不道德。
正方: 没错,社会是人和人关系的总和,如果每个人都自私自利,计较太多,只顾利益,不谈道德层面上的互相帮助,那么又怎么能称之为社会。老人摔倒不扶的话,长此以往,人情冷暖,社会混乱,优良传统荡然无存,我们又如何称为合格的社会一员,我们又应该怎样去回报社会,怎样去实现自己价值呢?最后,我们又该怎样面对那些为社会贡献一生的失助老人呢?
反方: 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互帮互助,是没错的,帮助别人的同时,难道不应该考虑自身利益?面对彭宇案,许云鹤案这样的情况,难道我们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就是错误的吗? 如果我们被讹诈了谁为我们买单?谁为我们的一生负责,谁更要为我们含辛茹苦的父母负责!
正方: 出现彭宇案,许云鹤案这样的情况也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对方辩友不能这样一早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退一步讲,请问对方辩友中国有多少老人,摔倒的老人有多少,真正讹人的又有多少?根据中国好人网统计,您被讹的概率不足千万分之一。
反方: 既然对方辩友提到概率问题,我倒想问一下对方辩友小行星撞击地球的概率是多少,我想不用问大家也清楚地球被撞的概率应该比我被讹的概率小之又小,但其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大家也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再小的小概率事件也是又发生的可能的,彭宇案不仅仅是个概率问题,其造成的恶劣影响至少使中国的道德水平退步30年,试问在追求物质生活的今天我们有多少个30年。
正方: 在如此低的概率之下就算我们被讹诈成功了,我们也可以向由中国好人网举办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等组织来寻求帮助,该组织的宗旨就是为所有因为搀扶老人而受到经济损失的人提供全额帮助。既然已经有了帮助,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发扬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来帮助老人呢?敢问一个没有担当的人如何求得社会的尊重?
反方: 愿不愿意扶起摔倒老人与有没有担当无关!当今社会,大多数人仍未解决温饱问题,买房问题,就业问题和医疗问题,为了这些问题我们东奔西跑忙的焦头烂额,而这些恰恰都属于生 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层面,根据心理学家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需求都没有得到满足,人们怎么会有过多的精神层面的需求,人们如何敢扶起摔倒的老人而使自己陷入更加悲惨的境地,因此不扶才符合了人性的发展行为,与有没有道德无关!
正方: 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到底是不是道德的必要条件呢?我想试问一下对方辩友,原始人在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不也坚持互相帮助么?因为就连原始人也知道互相帮助是必须的,不然他们无法单独存活于那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当然今天也一样,没有别人的帮助我们也无法单独存活于世。
反方: 要想搞清楚不扶老人是不是道德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所反映的特定意识形态。通俗的理解是,道德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需求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关系所决定的,人类社会之所以倡导道德,说到底正是为了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利益,如果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何谈道德。
正方: 按照您的意思我们遇到摔倒的老人可以因为害怕自己利益得不到保护就不用去搀扶了吗?这就是一种只考虑自身利益的自私自利的行为,我们必须给予批判,否则我们拿什么去歌颂那些舍己为人的高尚行为。
反方: 你要批判自私自利,你要歌颂舍己为人,你的前提是要承认每个人都有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这个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容许别人侵犯的。而法律正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之上,因为凡是法律所禁止的都是道德所禁止的,凡是法律所倡导的也是道德所倡导的,由此可见道德有保护我们每个人合法利益的功能。换句话说,不能保护我们合法利益的行为不属于自私自利行为。
正方: 那照你所说,扶跌倒老人这样见义勇为的行为都是为了利益,显然不合情理,讲道德讲就不能讲利益,道德和利益就是冲突的,见义勇为就是不计功利的,你不能说见义勇为之前,我先想想 合算不合算?那还叫见义勇为吗?见义勇为就是超越功利的。因此对方所说的不扶就是不道德!就是不对的! 反方: 不管是见义勇为还是倡导道德,这种行为归根结底必须要讲利益,因为没有利益就没有倡导传播的可行性,人类社会倡导道德的根本目的就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所以道德必须必须符合人性。 正方: 古人云:“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这种只讲利益的行为难道就是符合人性的
发展了吗?只讲求利益的行为还属于道德行为吗?
反方: “爱人者,人恒爱之”这话没错,但爱人者正是期望得到别人的爱所以才会去爱人,这难道不是利益吗?古圣人名言之所以能传承至今,正式因为它最终是讲究利益的,所以具有继承的可行性,符合了人性的发展行为。
正方: 尊老爱幼是中华名族传统美德,如果遇到摔倒老人都不去搀扶,这才是道德的沦丧,社会倒退30年,我们别让几个偶发的反面事例所误导。我相信不是每一个老人都会反咬一口,所以不管怎样,坚决要扶跌倒的老人,才能堂堂正正的做一个中国人。
反方: 为什么大家都怕扶都不敢扶、不愿意起摔倒的老人呢?深层原因不是道德的沦丧,而是社会信任纽带的断裂,大家互相之间缺乏信任, 而缺乏信任不叫不道德。经济学家张维迎有一个观点:什么叫诚信,诚信就是放弃眼前的小利益,谋取将来的大利益。我们不能只凭满腔热情去扶起摔倒的老人,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我们首先应倡导建立相应的体制来解决摔倒的老人,而不是盲目扶起来,再次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正方: 不愿意扶起老人就是怕惹麻烦,怕被讹诈,就是自私自利的小人行为。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人类拥有高尚的道德行为,林文中公有言:“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若相信崇高,崇高自与我同在。 反方: 正方的陈词慷慨激昂,听起来很煽情,但大家不能忘记,人类的情感是以我们的肉体作为载体,换言之,肉体不存在,情感不存在。这就好比道德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态一样,脱离人与人之间物质关系的任何意识形态都不是道德。
正方: 不愿意扶老人的行为就是怕受到损失,你还居然说的如此振振有辞,你到底懂不懂得什么叫舍己为人的高尚行为?
反方: 之所以你认为扶摔倒老人就是高尚的行为,正是因为它舍去了个人利益,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得失。那么问题出现了,舍去个人利益的前提是他要有个人利益才行,承认这一点,恰恰是实现道德的途径,换句话说,要想实现道德的途径最终要讲究个人利益。由此可见自身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的保障,就是不可行的伪道德,因此不扶摔倒老人与有没有高尚的道德无关!
正方: 试想一下,假如是你爷爷在马路上摔倒了,大家都视若无睹,就此请问你是什么感受?
反方: 首先我认为我们所遇到的摔倒老人并非都是我们的亲人。我们并不了解他有何疾病,因为什么摔倒,摔倒造成了什么损伤?因此我们有顾虑,不能因为有顾虑就否定一个人的良知和道德水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之欲勿加于人。假设我扶起你摔倒的爷爷,造成了严重的二次伤害,你会怎么想?
作文二:《老人摔倒该不该扶》700字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据报道,2009年11月14日,万州区分水中学15岁的初二男生万鑫,去万州李河镇高升村赶场。下午2时许,万鑫赶场后独自回家。万鑫称,这时,他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哎哟”声,回头一看,两米开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万鑫说,自己跑过去将老人扶起,问她严不严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说是他把她撞倒了。万鑫有口难辩。尽管事情最后水落石出,旦做好事最终也落得个吃官司的的结局。
另一则报道说了一个85岁的老人彭大爷在阶梯上摔倒,没人敢扶。彭大爷当时额头流血不止,但周围的人都在围观,没人伸出援助之手。直到保安人员和急救车赶到才了事,使得彭大爷寒心现在的人们的做法。
说这事情并不简单,就是我们的社会不应该这样。中华民族是有五千年文明的古老民族,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美德。几千年的传统美德,怎么能一下子就丢掉了呢,要知道,生、长、老等是人生命的自然规律,谁家都有老人,每一个人都会老去。老人摔倒在地上没有人敢去扶起来,这是极为不正常的。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这个问题说明社会上有很多不良的风气,很多人想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就有人想出了利用大家的同情心和正义心去诈骗。导致好心的人们都不怎么信任那些摔倒的老人,害怕麻烦上身。
我认为要打击这种现象迫在眉睫,首先要颁布相关的法律去制约
人群的行为,再积极宣传中华传统美德,从小学教育起,努力杜绝这些不良作风。
当然遇到这种老人摔倒事件时,我们应该理智的去应付,首先打急救电话,然后让周围的人作证。这样就能很好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要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居多的,只要人人奉献一点爱去助人为乐,坏人也会被感动的。
作文三:《老人摔倒该不该扶》900字
当老人摔倒了以后,我们应该怎么做?可能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做法,有的会走过去扶起他,有的会快步绕开他,还会有别的情况吗?如果有,那大概是去劝说老人周围的人赶快帮助老人,或是劝说人们不要“多管闲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前者可能是认识老人,后者难道是遇见了曾今和自己有仇的人的亲戚,而不去帮他?我想不至于如此,不过,当老人摔倒的时候,最好不要让别人扶起来,一定要自己站起来。如果他们自己站不起来,就给家人打电话,或者是给120打电话。为何?因为患有高血压的老人,一旦让人扶起来就很有可能酿成大祸,悔之晚矣。 前晚,南京台园小区内,一名七旬老太在回家途中,不慎滚下台阶受伤,瘫坐在地上动弹不得,附近居民看见了无一人伸出援手。40分钟后,直到120急救医生赶到,老太才从地上被扶起,并送往附近医院救治.按照常理来说,一位七旬老太摔倒在地,附近居民应该把她扶起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大家想过没有?老太太年事已高,假如有人去扶起她万一发生意外,这个责任由谁来负呢?这也是警察来到都不敢扶起她的原因。他们不应该首先选择报警,而是,应该先和她的家人联系,她的亲人来了,大家再帮忙送医院就不用担心被讹诈了。假如她没有亲人,就应该首先给120打电话,医护人员扶起她还需要担责吗? 如果一个小孩子摔倒,有人把他扶起来,举手之劳,何乐不为?可是,一个老人摔倒,有人贸然把他扶起来,就很可能好心办坏事,害了老人。 老人摔倒为什么不能轻易去扶呢?道理很简单,老人大都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摔倒以后,他们如果是自己爬起来,根本就不会落下后遗症。一旦被别人用强大的外力硬生生地拽起来,就很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轻则落下严重的疾病,重则就会丧命。兹事体大,岂能不防?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但是,在帮助摔倒的老人这件事情上,必须谨慎行事。比如,有老人被车撞伤了,躺在街上,如果没有人扶他,他可能生还。可是,有人随便把老人扶起来,结果,他万一,一命呜呼了。你说,这是帮助老人还是“谋杀”老人呢? 由是观之,遇到老人摔倒这种事情,还是要请医护人员来处理。这才是对老人负责任的做法。
作文四:《老人摔倒该不该扶》1600字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摘要]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涉及到道德论理问题,更是引发了社会热论。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法规规定我们扶老人是义务的。但是一旦超越了道德的底线,扶起老人,给予老人帮助的时候,我们往往就会面临被诬告的嫌疑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 道德; 法律; 义务; 责任 一、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引发的道德问题
(一) 众所周知,南京“彭宇案”; 天津车主“许云鹤案”都
是轰动性的新闻。南京彭先生介绍,去年由于扶起一名老太太,并送到医院。但老太太却反口说是彭先生撞倒她的。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母撞倒在地,致其母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处人民币45876.36元;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准备左转的时候看到老太太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直接就摔倒。许先生就把车靠在边上,上前帮忙,并拨通老太儿女的电话递给老太,谁料,老太居然说被许先生撞倒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许云鹤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8606.34元”。
(二) 从两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到,两位热心人为了帮助老人却
惹来了一身的麻烦,非但得到老人的感激之情,反而被诬告是撞人者,社会道德该如何去衡量,好事是否应该做或者真的是值得我们去讨论,然而在两件事上所引发的不仅仅是一个社会道德的问题,更是社会一直所根植的问题,这两个例子仅仅是其中一些案例。从道德观上去看待这个社会,对于老人摔倒我们是毫无疑问地去伸出援手去帮忙,这才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准,是人类素质进步的表现。然而,不可理解的是,老人的反诬告却给热心人棒头一击,等于向社会发出了严重的警告信号:老人摔倒不应该扶!
二、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引发法律的问题
(一) 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强烈讨论,同时对法律的公正性重新定
义。一方面,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扶起摔倒老人是我们必须要尽的义务,而是出了人道主义和道德主义。但是法律在道德相辅的时候却少了人性化。另一方面,法律更是强调证词证供和相应的法律条文,两个案例都偏重地采用老人的证词证供。在这点上,两好心人的证词证供就显得更加苍白无力。而在法律面前,采用老人证词作为参考,两热心人因此而被败诉。
(二) 老人该不该扶,我们如果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我们确
实没有这一项义务去扶起老人。一旦扶起老人尽了相应的救助我们就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引官司上身,由于人们都是私已的群体,在面对这个情况,每个人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对老人摔倒不再施加救助。这样就保证了自身利益界于法律线之外,从而更加保障自己的法律权利,而更不意愿冒险与法律相触。
三、 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我们要去扶老人,可是社会发展到
现在这个阶段。我们每个人都有相应的义务同时也有相应的权利去扶老人,老人摔倒没有人去扶,是社会冷漠。我们有责任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法律与道德两个之间我们必须做出一个交点的选择。现阶段已经进入老年社会。这么多老人在活动中,摔倒的事当然是经常发生的。看见老人摔倒了,难道我们真的眼看老人摔倒都不去扶一下吗?我相信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因为那样会使自己的良心不安,这更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社会现状,有一天我们也会老去的,有一天我们在老年的时候摔倒了不也是渴望每个人都能过来扶一把吗?尽管这有可能给热心人带来法律责任,可是相对而言,法律道德还是公正的,我相信大多数老人都是会抱有感激之情的。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能帮就帮一把吧!虽然现在社会上有极个别的案例有负面的影响,但是如果社会真要因此而变得那么麻木的话,这样的社会也是没法生存的,如果实在不放心,就大声呼喊起来,让更多的路人一起出手帮忙,这样或者要好些吧! 参考文献:
扶不扶老人集社会双重焦虑 来源:思政部 作者:佚名 日期: 2011年09月20日
作文五:《摔倒老人该不该扶》2100字
://.qingdaonews./content/2011-09/30/content_8959482_2.htm
人行道上,有个七八十岁的老大爷坐在地上,鼻子上还有摔出的血印,正一点一点地想往马路牙子那儿挪, 估计是想利用那个高度自己站起来吧。路人都在看着,没有人伸手。遇到这种情况,你扶,还是不扶? 近日, 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的一篇 有位老大爷坐在地上 《
你扶还是不扶 反正我是
扶了》的帖子引起网友热议。发帖人菸荑说:“因为刚下过雨,路面还是湿的,他
就那么坐着用屁股一点一点地挪动 看的 我好难受好心酸。”最终,她不顾别人的劝阻, 走上去扶起了老人。“赖上就赖上吧,就算路 人不为我作证,我也要对得起我的良心,我真 的做不到不管啊。” 看了这段文字,心里酸酸的。我们的社会 道德,我们这个拥有数千年尊老爱幼传统美德 的民族,从何时起,沦落到这样一个令人唏嘘 的地步。 怪市民太冷血吗?怪不得。从彭宇案、许 云鹤案到殷红彬案,一桩桩案例让人不寒而栗。 如果扶起摔倒老人要面临如此巨大的风险,那 么举手之劳的善举则成了义无反顾的冒险,我们都是普通人,真的伤不起,伤不起。 这种社会风气,孰令致之?不能不说,几起“见义勇为案”的判例起到了极坏的作用。以天津许云 鹤案为例, “不能确定 HAK206 号小客车与行人王秀芝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津 HAK206 号小客车与行人 王秀芝没有接触。”以此为依据定罪,如何能够服人? 至于“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 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则更是让人莫名,网友讽刺说,如此说来,长的丑 的人都不敢上街了。 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院的一起判例,对于社会风气的恶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法律的 宗旨,应该是指向正义的。在确实无法实证事实的情况下,宁愿委屈一个人换来社会对于美德的尊重,也 不应该用不确的判决损毁人们对于善良公理的信念。道德的堤坝一旦垮塌,社会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 最近,《解放军报》发布的消息“解放军扶昏倒老人被迫赔 3 千 部队找证人讨公道”则从里一个侧 面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经过目击证人的证实,老人的亲属终于面对事实,向解放军道歉,当场退还了医药 费。 笔者认为,仅此还很不够。对于恶意讹诈的“恶老人”,应该公开曝光使其无颜见人,严厉处罚使 其付出惨重代价,惟其如此,才能让此类“碰瓷”的人心有畏惧,社会正气得以伸张。
在青青岛社区的这个帖子后面,网友跟帖热烈。有人叹息:“真不敢扶, 社会太可怕了
”,有人恐惧,“真要赖上你,能给你作证的有几个?”有人坚 持:“必须扶”,有人支招:“用手机录下来证据,然后再扶!”在当今中国, 做好事,真的没有这么简单,先保护好自己,再出手助人,未尝不是明智选择。
近日, 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的一篇 有位老大爷坐在地上 《 救助摔倒的老人成为争论不休的话题。
你扶还是不扶 反正我是扶了》
帖文,引起网友广泛热议。当事人在经历一番纠结的心理斗争后,扶起了老人。然而,路人该不该搀扶、
笔者认为,搀扶老人的环境相当重要。其中,舆论环境和法律环境举足轻重。记得,一位在澳大利亚 求学的中国留学生遇到了一件类似的事情——一位患有麻痹症的残疾人 坐着电动轮椅在过斑马线时,卡在了石阶上。这 位留学生没有下车去帮残疾人,而是选择了在车 上静观其变。过了一会,有几位司机下车,帮助 残疾人越过了石阶。 在澳大利亚人眼里,这位留学生是极不道德 的。然而,留学生却说,我刚踏上一个陌生的国 家,对于该国的法律知之甚少,碰到类似救助路 边人的事情,只能依据来自自己国家的经验。而 在国内,被救助对象反咬一口的案例屡见不鲜, 这些“赖老”、“赖残”吓退了好心人的脚步, 更吓碎了他们的好心肠。 其实,西方国家的法律较之国内健全的多。 虽然救助路边老人的法律条文无从找寻,但是,由法律建立起来的道德观,有些时候,有效地弥补了法律 的空缺。 反观国内,法律空缺举不胜举,钻法律空当则成了一种流行病。别国,高尚的道德观来弥补法律空当; 我国,沦丧的道德观来为法律拆台。在地球的南端,见死不救,袖手旁观的人遭人非议;地球北面,见义 勇为,热心救助的人遭人诬陷。到头来,见义勇为“进化”为“见义敢为”,再进化为“见义有为”,如 果得不到法律环境的保护,“见义有为”终将“蜕变”为“见义无为”。 我们自然不希望看到“见义无为”,因为这是社会的悲哀。同样,也不希望看到倒打一耙、反咬一口 的道德缺失案例。然而,这一切的源头来自于法。法大于天,天大的事,也有王法。法律真空的地方,道 德去弥补,如果道德判断不准的话,还要回归到法律,而法律不出手,道德自然沦丧。 救助老人本来是件提气的事情。然而,在中国,却具有莫大的风险性。主要原因是,扶起老人的只有 一只手,那就是道德的手,而另外一只法律的手却是残缺的。一个道德残疾人去搀扶一个肢体残疾人,究 竟谁才是真正的残疾人?究竟谁最无辜?究竟谁最值得救助? 有人起哄说:“看看,再叫你多管闲事。”或许
,在这些人眼里,见义勇为的人脑残,但是,也有更 多的人指责隔岸观火的人才是脑残。究竟为什么会脑残?答曰:无法无天。(周琦)
上一页 1 2
作文六:《老人摔倒该不该扶?》2900字
时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法律缺位致使道德萎缩
近日,青岛新闻网青青岛社区的一篇《有位老大爷坐在地上 你扶还是不扶 反正我是扶了》帖文,引起网友广泛热议。当事人在经历一番纠结的心理斗争后,扶起了老人。然而,路人该不该搀扶、救助摔倒的老人成为争论不休的话题。
笔者认为,搀扶老人的环境相当重要。其中,舆论环境和法律环境举足轻重。记得,一位在澳大利亚求学的中国留学生遇到了一件类似的事情——一位患有麻痹症的残疾人
坐着电动轮椅在过斑马线时,卡在了石阶上。这位留学生没有下车去帮残疾人,而是选择了在车上静观其变。过了一会,有几位司机下车,帮助残疾人越过了石阶。
在澳大利亚人眼里,这位留学生是极不道德的。然而,留学生却说,我刚踏上一个陌生的国家,对于该国的法律知之甚少,碰到类似救助路边人的事情,只能依据来自自己国家的经验。而在国内,被救助对象反咬一口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赖老”、“赖残”吓退了好心人的脚步,更吓碎了他们的好心肠。 其实,西方国家的法律较之国内健全的多。虽然救助路边老人的法律条文无从找寻,但是,由法律建立起来的道德观,有些时候,有效地弥补了法律的空缺。
反观国内,法律空缺举不胜举,钻法律空当则成了一种流行病。别国,高尚的道德观来弥补法律空当;我国,沦丧的道德观来为法律拆台。在地球的南端,见死不救,袖手旁观的人遭人非议;地球北面,见义勇为,热心救助的人遭人诬陷。到头来,见义勇为“进化”为“见义敢为”,再进化为“见义有为”,如果得不到法律环境的保护,“见义有为”终将“蜕变”为“见义无为”。
我们自然不希望看到“见义无为”,因为这是社会的悲哀。同样,也不希望看到倒打一耙、反咬一口的道德缺失案例。然而,这一切的源头来自于法。法大于天,天大的事,也有王法。法律真空的地方,道德去弥补,如果道德判断不准的话,还要回归到法律,而法律不出手,道德自然沦丧。
救助老人本来是件提气的事情。然而,在中国,却具有莫大的风险性。主要原因是,扶起老人的只有一只手,那就是道德的手,而另外一只法律的手却是残缺的。一个道德残疾人去搀扶一个肢体残疾人,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残疾人?究竟谁最无辜?究竟谁最值得救助?
有人起哄说:“看看,再叫你多管闲事。”或许,在这些人眼里,见义勇为的人脑残,但是,也有更多的人指责隔岸观火的人才是脑残。究竟为什么会脑残?答曰:无法无天。(周琦)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八成人怕“惹祸”
2011年10月19日04:24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杜丁
3高校发布“社会信任问题的大陆消费者民意调查”;民意调查显示社会信任危机凸显
本报讯 (记者杜丁)昨日,首都经贸大学等3所高校联合发布“社会信任问题的大陆消费者民意调查”,从政治、经济和社会3个层面来体察民众对中国社会的信任度。就目前热议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问题,高达87.4%的民众认为不能扶老人的原因是怕惹祸上身。
推荐阅读
据首经贸统计学院负责人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随之涌现。为了分析这一现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和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院,联合发起了关于社会信任问题的大陆消费者民意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3个层面的信任危机已经凸显,其中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现象最为突出:26%的受访者对政府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前景持乐观态度;12.3%的受访者相信品牌餐饮业不会使用地沟油;只有8.1%的受访者认为目前社会中人与人的信任度较高。
针对时下热议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问题,高达64.8%的受访者认为围观民众该扶起老人;26.9%的民众认为是否该扶不好说,要视情况而定;仅8%的民众认为不该扶。调查组工作人员表示,该数据显示,社会道德观念虽然存在,但社会的信任危机导致道德判断受到冲击。
另一组数据调查显示,7.2%的民众认为不扶的主要原因是事不关己,因而冷漠置之;而高达87.4%的民众认为不能扶老人是因为怕惹祸上身,这其实是社会信任危机的最根本体现;还有5.3%的受访者认为医疗知识不足、怕给老人带来更大伤害是不扶老人的主要原因。
老人摔倒要不要扶?道德和法律 究竟是谁撞了谁?
【 2011-09-07 11:48:33】【来源:新华网\人民日报】【字体:大 中 小】【颜色:红 绿 蓝 黑】
现行法律虽无法超拔于社会习俗存在,但法律对于引导甚至重塑社会文明、道德规范,是能助一臂之力的
最近,这样的事件发生多起:老人倒地无人扶,旁边是一群保持安全距离围观的路人,有人想伸手搀扶,又有人出言阻止……
无数人在发问,我们的社会道德怎么了?
对社会道德滑坡痛心疾首的人们,立即会将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等判例视为众矢之的。的确,经过舆论不断发酵,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大众的第一反应就是“彭宇案”带来的恐惧感。法院判决的模棱两可至今仍为人诟病。彭宇案判决书使用了“从常理分析”、“更符合实际的做法”、“与情理相悖”之类的措辞,来判断彭宇之责;而许云鹤案则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用了“必然”、“定然”等主观判断,来做过错推定。
当真相扑朔迷离的时候,局外人妄断是非都是轻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被告真的撞倒老人却不肯承认,还要编造动听的助人为乐借口,是极不诚信、不道德的行为;如果老人没有被撞却强诬被告,同样极不诚信,更在媒体与网络的放大效应下,对社会向善之心造成极大伤害。
值得分析的是,为什么法律会有“从常理分析”得到“必然”、“定然”的推断?“常理”不正是社会道德现状的反映吗?
法官眼中的“常理”是,如果不是你撞的老人,自然不用扶,更不用送去就医。可悲的是,我们在现实中的感受,确乎如此——活雷锋,毕竟不是社会的常态。而同样的事情,倘若发生在一些文明程度高的国家,路遇病患或需要帮助的人,几乎总有人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或许,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后顾之忧,不会有“不是你撞的你就不必扶”的“常理”——就像新加坡的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 那么,法律和道德,究竟是谁把谁给撞了?这就像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难以定夺。事实上,社会秩序本来就遵循着一个从习惯到习俗、从习俗到惯例、从惯例到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
不过,现行法律虽无法超拔于社会习俗存在,但法律对于引导甚至重塑社会文明、道德规范,并不一定存在冲突。比如,倘若法官能坚持不受舆论干扰,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以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司法原则,而不是轻率地推出一个证据模糊、是非含混的判决,那么,恐怕给社会道德走向带来的负面效应要轻得多。
如果更进一步,在社会道德摇摇欲坠的时候,请法律出手援救呢?曾经从戴安娜车祸纠纷中获悉,英国设有“见死不救罪”:如果“没有对涉险人士予以协助”,就会面临法律惩罚。为了匡扶社会道德与正义,立法能否助一臂之力?如果见义勇为有奖,而见死不救可能涉嫌犯罪,那么,被摔倒的社会道德或能有被扶起的可能。
依靠法律拯救道德,确实不得已。法律只是扶助道德之一途,在经济急剧增长、城市不断扩张中,曾经倚仗熟人社会道德压力来规制行为的文化传统,正岌岌可危,在情感约束越来越少的“陌生人”社会里重建道德规范,我们还任重道远……
作文七:《老人摔倒该不该扶》2400字
Should We Help Elderly People Up When They Fall Over Should we help old people up when they fall over? At a glance, this seems to be a simple question, many people will choose propped elderly people without hesitate. However, due to various incidents that have occurred recently, this issue has now bee a topic worth contemplating about.
In order to investigate people's real viewpoints, three universities in Beijing jointly distribute an opinion poll about “Should you help the old when he/she falls down on the street?” . From the result of this survey, we know that 64.8 percent of the people are surveyed think that whether they help the old or not will according to the circumstance. The people who will help the old accounted for 29.6 percent of them. And also have 8.3 percent held the view that the old shouldn’t be help. Why so many people don’t help the old falls down on the street? Some of them consider that they are lack of medical knowledge. If they propped the old who fall down, serious accidents may occur . A few of them think that it’s not related to them. But the major of them are afraid of getting themselves into trouble, because many people have been blackmailed over the years after going to the aid of elderly people who had a fall. The most famous blackmail is the “ Peng Yu case ” . Peng Yu kindly helped an elderly people who fell down near the bus station but that he had been extorted as many as 45000 yuan. After that, many
people are no longer willing to help the elderly, and began to laugh at the people who helped the old who fall down.
Through this result, we can see clearly that crisis of confidence between people. Sincere and confidence are replaced by dishonest and hypocritical. Imagine if your own grandfather or grandmother fell, would you hesitate before helping them up?December 15, 2010, Xiao Yusheng who is an old man live in Shenzhen fell in the living district; no one stepped forward to help him. He died after 20 minutes. How can we watch a life gone without to help him? We should help the old who fall down!
According to a popular saying, it takes three generations to make a gentleman, so the challenge of reclaiming our lost moral ground will be harder than tackling the ine gap and sending people to the moon. But that is no excuse for inaction. Because if we do keep giving in, as we have in the past, we will run the risk of losing all that is necessary to hold the nation together.
作文八:《该不该扶摔倒老人》3800字
明智的人善于保全自己,这是人的本能。用道德来绑架别人,以道德的名义来攻击别人,本身就是不道德。是中国特色的道德杀人。按照法律法规无禁止的行为即为许可的行为。自由民主是尊重人权,我不扶老人是我的自由和权利。
正如彭宇案中,法官王浩问道:“你要是没撞她为什么要扶她?”代表神圣庄严法律的法官都这样认为了,我为什么还不吸取教训呢?人心险恶,道德沦丧,防备敲诈勒索,最好的方法就是远离是非。避之唯恐不及,怎么还要睁着眼住火坑里跳呢?既然十三亿人都扶不起一个老太太,我有什么理由要去扶呢?
另外,卫生部也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其中有很多相关的急救技术措施,而一般民众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因此,遇到老人倒地更加没有扶起的必要。
总之,不扶的理由有很多,我很早以前看过好像是城市生存手册的书,外国人写的,说是看见人摔倒了最好不要去扶,尤其是老人,因为他们可能原本就患有疾病,摔倒之后要先让他们自己缓口气,或者摔断骨头了,如果你盲目乱动对方的身体,可能会加重对方伤势,他们推荐遇到这种情况通知专业的医护人员来处理,但是书里推荐了几种姿势,可以让人根据情况先决定伤者保持仰躺、侧卧、俯卧等姿势,防止窒息等等情况的发生,然后呼叫医护人员,大体给你这么几个思路
1.如今坑爹老人越来越多,此类事件频频发生,让好心人寒了心。
2.在如今这个物价飞涨,经济泡沫严重的时代,被诬陷的我们拿什么去给老人们买单。
3.就算是当场让大家作证,进了医院老人反咬一口。证人难寻。
A.在彭宇案发后,又发生了反响较大的类似案件如下:
一年前的今天,重庆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0483.5元。因为证据不足,被一审法院驳回,二审开庭时,老人主动撤诉。至今做好事的万鑫仍未从阴影中走出来,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
2008年6月16日中午,在西安街头,20岁的河南小伙张衡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来。谁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说是他倒车时撞上的。事发现场很多人证明张衡是冤枉的,却没人愿意出具书面证据。
2009年8月8日晚上,贵州省都匀市民彭女士驾车路过夜市摊,因堵车而停车时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太,结果老太刚缓过气来,一下子冲上去抱住彭女士轿车的后视镜,坚称是彭女士撞的她。幸而,最终通过媒体的帮助,寻找到了证明彭女士无辜的目击证人。
2010年12月16日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老人面朝下溘然逝。
2011年7月15日,广东省肇庆市青年阿华在扶起倒地的70多岁阿婆却遭诬陷,在警方提出要调监控录像后,老人和家属主动澄清,自己摔倒与阿华无关。
2011年8月27日,江苏省如皋市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途中,看到一名年迈的老人摔倒在张黄立交桥上(),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将老太扶起后交由路过村民送医。老太石某随后指认殷红彬是肇事者,其子随即报警。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殷红彬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车上乘客也证实殷红彬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石某及其子在电视节目播出后突然改口,承认司机殷红彬是救人。 [7]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一是南京彭宇案,以及后来又发生的几起类似案件重庆的万鑫案、南京彭宇案、郑州李凯强案,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道德风气起到了一种负面作用。 二是当前社会风气确实存在着正气不彰的歪风。“好人没好报”、“坏人横行”,投机者得利、助人者“流血又流泪”。大学生救人英勇献身,却遭到无良捞尸者“挟尸要价”……一个个极不健康的现实标本,让人与人之间充满隔阂和漠视。
三是“济危扶困”和见义勇为成为稀缺品,相对应的表象是道德的沦落,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公民契约理性力量薄弱导致的社会.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民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最终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34元,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法律重证据,道德讲良心。做好事的人到底是“活雷锋”还是“肇事者”?最终只能用证据说话。其实,人们广泛议论的所谓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核心还是事实的清晰与模糊。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能够证明大学生李凯强见义勇为,在宋老太太摔倒后主动上前帮助,相信就不会发生做好事反倒受牵连的事。关键是,许多好事具有突发性和紧迫性,加上人们本质上的趋善性,救人要紧,容不得思这想那,瞻前顾后,这一缺失只有法制能够帮忙。
当良心遭遇风险后,人们纷纷惊呼世风日下,道德沉沦,内心茫然,做好事时也格外谨慎小心起来。今年1月9日下午,一位八旬老人突然倒在杭州南宋御街街头。路人纷纷伸出援手,有保安上前询问,有人帮忙拨打救助电话,有附近商铺店员递出羽绒服给老人保暖??但在这些人施援手的同时,现场也“善意”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连赶来执行公务的民警“也不敢乱动她”。“当时有一位店老板想扶老人
进店里暖一暖,旁边一个中年妇女竟‘义愤填膺’地劝他不要多管闲事。”大家都怕被讹。
《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有抽搐,应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
可是,南京的徐老太以及她的后来者X老太们,因为自己摔倒了,被好心人扶起以后却将别人告上法庭,由此给好心人带来的伤痛确实是无法抚平的,由此才引来摔倒后被围观。
由此说开去,公交车上该不该给老人让座?有人说了,我给老人让了座,万一老人没有坐稳摔倒了,那一定会说是我让座引起的,不照样吃官司么,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着没看见,以免让座后反而引火烧身。
由此我想,今后眼睁睁地看见老人摔倒了,我们该怎么办呢?是不是首先看看老人摔倒的地方有没有摄像头,摄像头能否清楚地记录下自己出售相救的全过程,不然,还是等等吧。
要么是装着没看见,赶紧逃之夭夭,反正不是自己撞到的,良心上不会受到谴责,要么是拿出自己的手机拍下证据后再出手,要么是等等周围有人可以作证了再伸手救援。
要么是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进行对照,可是我们又一时又弄不清到底属于哪一种情况啊,到底该不该扶呢,怪就怪这老人没有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随时带在身上吧,弄得好心人无从下手。
要么我们就慢慢打电话给120吧,让老人躺着等待120来救援。
……,通过如此复杂的程序,通过如此这般这般折腾,老人早就呜呼了,扶起来还有何用,不如让老人们安详地躺在地上安心地离去吧,要怪就怪南京的徐老太,是她开了先河,到了阎王殿再去找她理论。
因为,不这样,好心人伤不起,可是都这样,摔倒的老人们更伤不起啊。今天这样对待老人,那以后成为老人的我们不是同样面临如此结局。老人摔倒了扶与不扶,都使人感到纠结。
老年人跌倒后的现场处理
发现老年人跌倒,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
1、意识不清,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1)有、出血,立即止血、包扎;
2)有呕吐,将头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
3)有抽搐,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
4)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等急救措施;
5)如需搬动,保证平稳,尽量平卧。 ?
2、意识清楚:
1)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不能记起跌倒过程,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诊治或拨打急救电话;
2)询问是否有剧烈头痛或口角歪斜、言语不利、手脚无力等提示脑卒中的情况,如有,立即扶起老年人可能加重脑出血或脑缺血,使病情加重,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3)有外伤、出血,立即止血、包扎并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进一步处理;
4)查看有无肢体疼痛、畸形、关节异常、肢体位置异常等提示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5)查询有无腰、背部疼痛,双腿活动或感觉异常及大小便失禁等提示腰椎损害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6)如老年人试图自行站起,可协助老人缓慢起立,坐、卧休息并观察,确认无碍后方可离开;
7)如需搬动,保证平稳,尽量平卧休息;
8)发生跌倒均应在家庭成员/家庭保健员陪同下到医院诊治,查找跌倒危险因素,评估跌倒风险,制定防止措施及方案。
作文九:《老人摔倒该不该扶》2800字
尊敬的主席,评委,大家下午好:
感谢对方辩友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振臂高呼,其精彩之处不乏有几处漏洞,下面由我一一指出:
逻辑错误之一,对方辩友把扶的定义为帮助和扶助。从最简单的字面意思来说,扶只有一个字,而扶助是两个字,难道对方非要说一是等于二的吗?其次,扶的字义是用手支撑使不倒,而扶助的意思是帮助陷入困境的人,难道对方辩友非要认为蜗牛是牛,海马是马呢?是否太以偏概全,一叶障目了呢?
逻辑错误之二,对方辩友今天站在道德的立场来论证其观点,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说扶了老人,我就问心无愧,我就道德高尚,素养极高,而不扶老人就道德败坏,品行差,那么,在公交上面,你因为劳累,不想让位给老人,我们就评定你是个没有素养的人吗?在这里我们并不是为那些不生出援手的冷漠的人辩解,而是当我们在做决策的时候都要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人性是什么,人性就是我们都一样,有好的也有不好的,关键是看周围的东西是抑制我们的恶还是抑制我们的善,而不是片面简单的认为我是好人你是坏人。今天是讨论的如何正确科学的施以援手,而避免多老人造成不必要的二次伤害。在这一点上,我方是站在客观理性的角度来说的,而对方辩友是否太过主观化,绝对化了呢?
逻辑错误之三,今天对方辩友认为扶的行为价值最大,能够最大减少损失。可是,对方辩友有没有想过,对于扶不扶老人,这一行为主体是个人,正方指出不扶摔倒老人就是怕被讹诈,只考虑自身利益,背离中华民族无私帮助的传统美德。但是如果连自己利益都得不到合理保障,中华几千年的传统美德如何传承,要想继承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前提条件是自己的合法利益能得到保障,而扶起摔倒的老人之所以会产生一系列被诬案件,正是因为扶起摔倒老人可能会对使自身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这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倡导道德的前提是必须承认每个人有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
逻辑错误之四,对方辩友提出当前社会出现了信任危机,没错,不扶老人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那么针对这种现象的产生,我们应该倡导的是相关部门应制定健全法制来保障施救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盲目的扶起摔倒老人造成彭宇案的发生,使社会的信任危机的进一步加剧。我们的责任应当是从理性的角度针对这种现象探索问题本质并呼吁相关部门加以解决,而不是从感性肤浅的层面来讨论这种现象属不属于道德问题。
我们现在的困境,与其说是由于道德被轻易挑战而几近崩溃,还不如说是传统道德的制度基础在被抽空之后却一直得不到新的支撑,不如说是因为传统的个人与道德之间的线性结构已经无力支配日渐复杂、宽广的现代人际关系。
道德不会轻易摔倒,只是一直太脆弱。政府和媒体除了声讨各种败坏道德的行为,除了实行惩罚性的措施,以儆效尤外,还需要在建设道德的“护栏”上多费功夫。没有国家制度的看护,道德将逐渐荒败,荒败的开始,或许就是底线被轻易挑战的时候。
问题:
盘问 1. 请问对方辩友您方今天是站在哪一角度来论证您方观点的呢?
2.请问对方辩友,假如今天你今天在大活看见路上有垃圾,但你没有捡起来,那你是否认为自己道德缺失呢?
3.同样的背负应有的基本义务,为什么没有捡起垃圾不叫道德缺失,而您方却一口咬定不扶老人是道德败坏呢?
4. 再请问对方辩友,在作出决策之前是否需要权衡利弊?
5.那么权衡利弊,是否是一种谋求个人利益的表现呢?{第一个观点,这样看来今天对方辩友并不是以圣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6.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认为老人易摔倒,同样的道德也容易摔倒呢?
7.道德的含义: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既然对方辩友认为道德不易摔倒,那么您方又是从何论证不扶老人的人道德摔倒了呢?
自由辩:(1)
2015年10月14日下午两点半,在武汉百步亭花园路上,一位七旬婆婆过马路时晕倒在地,头部摔伤流血。路过的行人没有丝毫的犹豫,纷纷赶过来帮忙,展开救助。现场,一位中年女子用纸巾紧紧地捂住老人的头部,为老人止血;另一位年轻女孩迅速拨打120,焦急地询问老人是否有家人,周边的行人也围了过来,争相帮忙??二十分钟左右,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医务人员将老人送到了附近的汉口医院。对于这一事件对方辩友是否还认为不扶就是道德败坏呢?那事件中的人不都品行不正了吗?
(2)根据官方数据保守统计,我国目前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约有3000万人摔倒,摔倒的老年人中有20%----30%人发生中度和重度损失(髋骨骨折和头创伤),对于老人容易摔倒这一情况,是否需要增强相关的知识来更好的帮助老人呢?
(3)卫生部2011年所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可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施救方法、程序、细节等做出清晰的规定,确保每个人在对他人进行施救时,做到合理和规范。请问对方辩友您了解这项规定吗?
(5)请问对方辩友,在作出决策的时候,您是选择利他行为还是利己行为?
(6)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认为扶老人是一种利他行为?
(7)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是站在能够辨认个人行为,承担利弊风险的理性人的角度来谈论,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这一行为,出于本能反映,会基于成本和收益,在作出扶不扶老人的时候是否也也是一种本能的反映?
(8)请问对方辩友您是否认为老人摔倒,我们实施救助行为既关乎道德有关乎科学呢?
(9那对方辩友不就是认同了光有道德并不能解决问题,还需要理性思考吗?
(10)
(11)
(12)
(13)
(14)
(15)
(1)答:既然对方辩友提到概率问题,我倒想问一下对方辩友小行星撞击地球的概率是多少,我想不用问大家也清楚地球被撞的概率应该比我被讹的概率小之又小,但其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大家也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再小的小概率事件也是又发生的可能的,彭宇案不仅仅是个概率问题,其造成的恶劣影响至少使中国的道德水平退步30年,试问在追求物质生活的今天我们有多少个30年。
(2)首先我是站在老人来讨论摔倒的群体特质上摔倒的原因有很多,大致有下面几种常见的原因:高血压伴脑内小动脉硬化,使其突然破裂出血引起的中风;心脑血管疾病以及颈椎病等引起的眩晕;大脑一时性严重缺氧缺血,导致短暂性意识丧失;心绞痛急性发作,及癫痫发做等。同时老人骨质较为疏松,一旦摔倒易导致骨质损裂,不当的搬动易造成二次损伤。如果老人摔倒就搀扶,未免太感情用事、太不尊重医学了。甚至可能好心办坏事,反而害了老人!
(3)今天我们的辩题更多的是在谈论发生纠纷的
(4)李斯特 弱者武器 弱者会利用自己弱者的身份获得社会的广泛同情,然后给上层人形成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社会弱者并不必然在任何时候都处在弱势地位,有时甚至拥有强势。
(5)美国政论家李普曼提出,由于传播媒介的某种倾向性,人们在心目中描绘的主观现实和客观现实之间发生着很多偏离。其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6)“彭宇案”、“许云鹤案”的法律判决更是让公众寒心!我们并不想因噎废食,只是我们期待能有更健全的法制,能有更完善的保障去为行使正义保驾护航,而在此之前,我们更应该做好自我保护。 以上反方提出不敢扶起摔倒老人的具体原因,并不是道德的缺失,而是社会法制与老人身体等因素导致。
作文十:《摔倒老人该不该扶》2600字
摔倒老人该不该扶
秦明
土木建筑学院 土木09-1 200901020822
摘要:最近几年社会上发生了很多摔倒老人被扶起后,遭到讹诈,由于证据缺乏,部分法院也判决支持了诬赖事件,这些情况让人看了心寒。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人们都在质疑到底该不该扶起摔倒的老人,但是调查研究显示:大多数人在回答中都这么认为,首先保持沉默不理或者保证自己的利益受到保护的情况下再去扶起摔倒老人。这样的现象反映出中国现在社会道德现象的堕落,本来是做帮助别人的事,但是反过来遭诬赖。由此也看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医疗保障等多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
:老人摔倒;诬赖;法律;医保制度
万余元。【1】
例二:天津许云鹤案
引言
时下,“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事件频频发生。一方面我们听到对“世风日下”的集体谴责,另一方面却是“好人难当”的无奈感叹。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困局?
下面来看一下最近几年发生的老人摔倒,好心人帮扶后被诬赖的案例:
例一:南京彭宇案
发生于南京市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案情是:2006年11月20日上午,65岁的徐寿兰老太太在公交车站跌倒受伤后,被彭宇扶起,并在老人请求下将其送到医院。结果老人说自己是被彭宇所撞,彭宇坚决否认,后来,老人把彭宇告上法庭。经四次审理后,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并裁定彭宇补偿原告百分之四十的损失,即四万五千多元。彭宇提起上诉。结果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回上诉。据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
2011年8月16日,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例三:如皋市
2011年8月,如皋市也发生一起老人被人扶起后,诬告帮扶人的案例,老人被车撞后,被人扶起后,一口指认是被一位女士撞得,最后公安局介入此事,经过调查,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他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还了自己清白。
例四:武汉老人倒地无人敢扶,一小时去世。
2011年9月3日,武汉一名88岁老人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摔倒,围观者无一人上前扶起老人,一个小时后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
窒息死亡,事后记者采访围观群众时问到为何无人愿意伸出双手扶起老人时,得到的答案几乎都是一样的,因为大家都害怕惹麻烦,怕被赖上,害怕自己成为第二个“彭宇”。
每每出现这种事情,无数人内心都会拷问自己,如果当时是自己,自己会不会扶呢?自古“见义勇为”是儒家法思想所推崇的行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学雷锋做好事,但如果被被帮助的人反咬一口,诬陷自己是行恶之人,恐怕很多人都会缩回原本伸出的双手。
相对于道德的谴责,更多人更加困惑法院的判决,为什么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不能保护行善之人。法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十次犯罪更可怕,因为十次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是败坏了水源。”这就是为什么一次彭宇案会导致社会舆论反响如此的剧烈的原因,法律是有局限性的,更多时候法律到达不了的地方就需要法官自由裁量了,法官也是人,也会从人之常理来分析,只是看到事物角度的不同得出的判决也是不同的。所以判决不合理不能说判决是错的,判决适用的法律是恶法,只能说是判决不适当,法官没有从维护道德的角度作出判断。
国内外对于见义勇为和见死不救的相关立法
法国1994年修订的《法国刑法典》就有“怠于给予救助罪”,具体条文是:“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扣50万法郎罚
金。【2】
《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就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3】
在新加坡,见义勇为已经由道德层面上升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法律义务。对于见义勇为,新加坡法律则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
加拿大的魁北克如魁北克地区的《义务法案》规定:规定公民有义务对紧急伤病者提供援助,违者有法律责任。【4】
同时英美法系国家也遵循“好撒玛利亚人”法则,意指自愿且不求奖励报酬的个人,不必为施救过程中因疏忽或不作为所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
国内法律对于“见义勇为”和“见死不救”的相关规定
但是对于“见死不救”这个问题,国内法律目前仅仅是针对相关责任人有强制性义务规定,如交通肇事的肇事者有义务救治伤者或者警察遇到抢劫事件有义务保护受害者,对于一般民众如果不因为事前行为产生义务,法律不会强制其去做好事,对于一般民众仅仅是靠着社会道德体系和个人道德观念去约束。
另外也有另一方面的因素,中国的医保制度
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这个现象在中国普遍存在。如果政府能够完善一下中国的医疗制度,恐怕也不会有这么多的诬赖案的发生。
扶起老人也是扶起民族道德,需要从制度和培养公民意识出发。相对于国外对于“见死不救”立法支持,我个人认为国内可以借鉴和效仿国外相关法律对于“见义勇为”和“见死不救”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和支持民众做好事,对于被援助者事后反咬施救者这种行为严惩,消除做好事者的顾虑,降低做好事者的风险和成本,让原本应该伸出的双手更坚定地援助他人。同时对于类似“彭宇案”这种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案件应该严格把关,法理优先兼顾情理,追求实体正义的同时更要追求程序正义,只有程序正义才是看得见的正义,这样做出的判决才具有合理性,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
结论
众多老人摔倒的事件使我们发现了社会生活中的漏洞,但我们不应该因此多一个不去帮助他人的借口,这可以是一个法制社会对我们的培训,教育我们如何在合理规避风险的同时做好事。做好了法律准备又帮助了他人,这既是一种尊重法治精神同时也是向善的选择,这同样是社会的进步。 参考文献:
【1】《成都商报》3月16
【2】法国1994年修订的《法国刑法典》 【3】《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
【4】加拿大的魁北克如魁北克地区的《义务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