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是我最喜欢的运动。只要有一天不打,我心里总是不舒服,不踏实。?
篮球运动对身体也有很大好处。自从我打篮球后,身体一天天强壮有力,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经不起风吹雨打,经常感冒。在家中,我经常可以帮助妈妈干一些重体力的家务活。妈妈常常自豪地向邻居们说:“我的大儿子现在已成我的好帮手了。”?每周一电视上播放的《篮球公园》节目我都要看,我最爱看的还是NBA的篮球比赛,在NBA的篮球比赛中,巨星汇萃,每一场比赛都打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我崇拜很多篮球明星,比如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等。?
是从四年级开始打篮球的。那时,我投篮命中率非常低,更别说什么控球技术一类的了。由于我在这两年中的不懈努力,我的篮球技术提高了很多。我经常与一些初中生一起打篮球。
我觉得打篮球是一种很有意义的活动。首先,打篮球是一种集体运动,是几个队员组成一组和另一个组比赛,所以篮球比赛可以表现出一种集体主义的相互配合的精神。?
我喜欢篮球运动,我愿篮球伴随着我的一生。
【我喜欢篮球作文】作业帮
我是一个活泼的小男孩,特别喜欢打篮球。
现在篮球成天在我手中,只要有空,我 就去打篮球,可以说我对篮球爱不释手。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暑假到了,更加深了我和篮球的印象。
以前我投篮连一分也投不中,还经常被篮球“触摸”,现在我努力练习,天黑了都 不舍得离开篮球场。
终于经过我努力练习,我不仅学会投篮,还会不少上篮动作。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打半场。
我采浑水摸鱼之计抢到球,吃“独食”,我突破一 个又一个对手,一投篮,“咚”的一声,球进了。
我们欢呼着,高兴得手舞足蹈。
虽然我运球不太厉害,投篮不能十拿九稳,但我相信,只要肯付出,才能有成功。
(五年级 小玉米)
我喜欢篮球写一篇关于篮球的作文150字
篮球 小时候的梦想,是五彩缤纷的,四季分明的. 春天的梦想是种一棵小树苗看着它和我一起长大,我们比比高. 夏天,我想去水沟里抓鱼,回来养着陪我游乐. 不喜欢秋天的衰败,但钟爱秋天的凉爽,武汉的秋天于夏天无异,喜欢在半夜出来搬个竹床让外公给我讲着讲不完的故事. 最喜欢的是冬天,因为过年和生日一起在这个时候到来,梦想着自己是世界的宠儿所有的烟火都是我的.我做梦都想做一个全世界最大的雪人,保护我,捍卫我幼小的梦. 现在,喜欢做梦,但不再去想象了... 但我有了我始终坚持的东西,我最大的爱好____篮球 对于我来说,身高不高,弹跳一年比一年差,院队还打替补,这都不足以打消我对它的喜爱.总是说自己打球十年了十年了,今天估计是第十个年头了吧,它可以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利益与成就.但是我对它依然执着,甚至痴迷.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梦里开始出现它了,梦想着自己能够象乔丹一样打球.当时拼命的联系后仰跳投,运球,篮板,摸高... 和每个喜爱篮球的人一样梦想着扣篮,但是看来是不可能了. 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的梦想开始变得现实化了,我突然想拥有一个自己的篮球场.我会把它围起来,地上涂鸦,篮板也是,换成链条一般的篮网.当然,还有环绕立体声,放着节奏极强的音乐. 在这个我对现实非常迷茫的今天,我还是忠于我的最爱,我的篮球.我想我可以做我爱做的事.而且一定有一批和我同样热爱的人和我一起做. 然而球场只是一个开始,我不想一辈子以场租为生,我要从一个做到几个,从小区开始,公园也可以,慢慢做大.然后可以承接一些赞助商的比赛,在场地上作一些赞助商的广告以增加收入以便再投资. 关键在于形成一个风气,热爱篮球的人们聚集一起的风气,慢慢的等我有了足够的资金.各个城市的街头篮球开始成型,我希望可以建立一个民间的篮球联盟___街球联盟.这个才是我的终极目标! 然而这里写得太简单了只是一个意向,但是我认为现在中国起码在武汉周边地区还没有这个风气,这可以作为我们创业的起点,即使只能做广告承办比赛估计也比一辈子打工要好.关键是是在做我们真正喜爱的东西.这样再大的困难也不会怕的我想的话. 这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梦么,但这个梦似乎很美好. 其实.有时候甚至梦想回到小时候,回到雪人身边,还有我那个亲爱的鱼儿,回到在竹床上听着外公的故事在扇子轻轻的拍打下慢慢睡着的我.
我喜欢篮球 初中作文 600字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篮球 小时候的梦想,是五彩缤纷的,四季分明的. 春天的梦想是种一棵小树苗看着它和我一起长大,我们比比高. 夏天,我想去水沟里抓鱼,回来养着陪我游乐. 不喜欢秋天的衰败,但钟爱秋天的凉爽,武汉的秋天于夏天无异,喜欢在半夜出来搬个竹床让外公给我讲着讲不完的故事. 最喜欢的是冬天,因为过年和生日一起在这个时候到来,梦想着自己是世界的宠儿所有的烟火都是我的.我做梦都想做一个全世界最大的雪人,保护我,捍卫我幼小的梦...... 现在,喜欢做梦,但不再去想象了... 但我有了我始终坚持的东西,我最大的爱好____篮球 对于我来说,身高不高,弹跳一年比一年差,院队还打替补,这都不足以打消我对它的喜爱.总是说自己打球十年了十年了,今天估计是第十个年头了吧,它可以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利益与成就.但是我对它依然执着,甚至痴迷.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梦里开始出现它了,梦想着自己能够象乔丹一样打球.当时拼命的联系后仰跳投,运球,篮板,摸高... 和每个喜爱篮球的人一样梦想着扣篮,但是看来是不可能了...... 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的梦想开始变得现实化了,我突然想拥有一个自己的篮球场.我会把它围起来,地上涂鸦,篮板也是,换成链条一般的篮网.当然,还有环绕立体声,放着节奏极强的音乐. 在这个我对现实非常迷茫的今天,我还是忠于我的最爱,我的篮球.我想我可以做我爱做的事.而且一定有一批和我同样热爱的人和我一起做. 然而球场只是一个开始,我不想一辈子以场租为生,我要从一个做到几个,从小区开始,公园也可以,慢慢做大.然后可以承接一些赞助商的比赛,在场地上作一些赞助商的广告以增加收入以便再投资. 关键在于形成一个风气,热爱篮球的人们聚集一起的风气,慢慢的等我有了足够的资金.各个城市的街头篮球开始成型,我希望可以建立一个民间的篮球联盟___街球联盟. 这个才是我的终极目标! 然而这里写得太简单了只是一个意向,但是我认为现在中国起码在武汉周边地区还没有这个风气,这可以作为我们创业的起点,即使只能做广告承办比赛估计也比一辈子打工要好.关键是是在做我们真正喜爱的东西.这样再大的困难也不会怕的我想的话. 这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梦么,但这个梦似乎很美好. 其实.有时候甚至梦想回到小时候,回到雪人身边,还有我那个亲爱的鱼儿,回到在竹床上听着外公的故事在扇子轻轻的拍打下慢慢睡着的我.
写一个关于喜欢篮球的作文
打篮球,是我最喜欢的运动。
只要有一天不打,我心里总是不舒服,不踏实。
? 篮球运动对身体也有很大好处。
自从我打篮球后,身体一天天强壮有力,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经不起风吹雨打,经常感冒。
在家中,我经常可以帮助妈妈干一些重体力的家务活。
妈妈常常自豪地向邻居们说:“我的大儿子现在已成我的好帮手了。
”?每周一电视上播放的《篮球公园》节目我都要看,我最爱看的还是NBA的篮球比赛,在NBA的篮球比赛中,巨星汇萃,每一场比赛都打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
我崇拜很多篮球明星,比如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等。
? 是从四年级开始打篮球的。
那时,我投篮命中率非常低,更别说什么控球技术一类的了。
由于我在这两年中的不懈努力,我的篮球技术提高了很多。
我经常与一些初中生一起打篮球。
我觉得打篮球是一种很有意义的活动。
首先,打篮球是一种集体运动,是几个队员组成一组和另一个组比赛,所以篮球比赛可以表现出一种集体主义的相互配合的精神。
? 我喜欢篮球运动,我愿篮球伴随着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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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作文:我最喜爱的篮球明星
也许现在说麦迪,有些不合适宜。
5月1日,火箭对开拓者,全场剩余2分39秒,开拓者撤下了全部主力,缴械投降。
92-76,完场,破处。
没有97年总决赛第五场乔丹靠在皮老二怀里煽情的经典,没有07年黑八奇迹后奥克兰甲骨文球场漫天的金丝带,也没有去年三个男人夺冠后加内特“anything is possible”的冲天怒吼。
不是经典,但同样,sleepless in houston。
场边,一个巨人,经历七年之痒的巨人,一个大叔,被另一个大叔撞伤膝盖而结束职业生涯的大叔,一个硬汉,几乎可以为雷吉·米勒最后的冠军希望破灭负全责的硬汉,一个防守者,联盟顶级的团队防守者,还有一个患粘球综合症的抽风的黑豆,一个估计只有二年级的萨博尼斯比他大的大龄二年级生,一个新秀训练营时因扣篮过猛而被禁止扣篮的黑珍珠,和一个罚球极为娱乐大众的迷你大前。
少了谁,是的,少了一个被美国球迷戏称为T-slack的两届得分王。
1997年,纽约麦迪逊广场花园小绿屋,一个小男孩手举“is McGrady ready?”的标牌,一个18岁的大男孩在第九顺位被多伦多猛龙选中。
特雷西·麦格雷迪踏上NBA。
在猛龙的三年里,他场均1.44个盖帽,0.99次抢断,并在99-00赛季以151个盖帽刷新乔丹保持的后卫盖帽记录。
多伦多没有底特律那样的铁桶阵,禁飞区,但别忘了他们有飞行中队,一架叫文斯的歼击机,还有一个叫特雷西的高空阻截者。
如果说他是天生的防守者并不为过,过人的臂展与弹跳和迅捷的身手让他足够阻截一切飞禽或走兽。
但是锋卫作为单纯防守者几乎只能走一条角色球员的路。
小前锋或者后卫防守出色意味着:你也许很重要,但不能拿到千万合同。
不管你有埃里克·斯诺或者巴蒂尔的防守意识,还是鲍文的垫脚,抑或是詹姆斯·波西的防守热情,都只能是角色球员,至多是边缘球星。
即使是阿泰,在他防守专家成型的01-02赛季,场均2.6个抢断和最好的单兵防守意识也并没有让他在夏天获得大合同,上浮了六年的薪金也才达到现今的740万,即使是乔丹,如果只有一个最佳防守球员,甚至加四个抢断王,而不能在进攻端展现超强的能力,也不能保证成为巨星。
再加上选中麦迪的总经理伊赛亚·托马斯被扫地出门,主教练布切·卡特并不比雷尔·沃克愿意重用麦迪。
所以当时的特雷西,只是个蓝领而已。
毕竟当时的猛龙有一个身负光环,具备关键球能力的顶级得分手。
84年,北卡的一个飞人在NCAA总决赛用致命的跳投开始传奇生涯,在乔丹进入NBA两年后,一个攻防俱佳,至少能说是兼具潜力的锋卫摇摆人来到芝加哥,但结果是,他的一生,只是一曲伴奏,一抹带着黯然的华丽。
97年,另一个攻防俱佳的锋卫摇摆人进入NBA,但只能被定位为角色球员,一年后北卡的另一个飞人来到多伦多,而他成为加拿大航线球馆的上座率保证。
似乎,命运可以颠倒主配角出场的顺序,却无法颠倒演员的主配角身份。
00年,麦迪远走奥兰多。
奥兰多水屋中心,新秀赛季即成为全明星票王的格兰特·希尔,00-01赛季穿着球衣在这儿只出现过4次,三年内也只有47次。
理所当然,21岁的麦迪完全掌控球权,成为球队唯一核心。
王者执印拜我,我岂能挂印封金?于是斋戒,设坛,拜帅,点将,上阵拒敌。
再脆弱的男人,在年轻时也有登高一呼,要山鸣谷应的理想,再腼腆的生命,也有英气勃发的瞬间。
他一剑铿然,举手若电,只身杀进杀出,单骑救主;他深践戎马之地,足历王庭,横挑强敌。
2003年的4月20日,底特律球迷的沸腾的热情毫不理会到访者的反感与烦躁,死神般的粘附在地板,篮筐,甚至篮球上。
奥本山宫逼仄的球员通道里,从场上传来的死亡摇滚令人如剜如绞。
麦迪携同届后卫杰奎·沃恩和职业生涯5分4板的2米08的中锋德克勒克,走出通道,来到球场。
哦,他们还有两名新秀:古登和吉里塞克做帮手。
他们将面对巅峰的本·华莱士和头箍始祖克里弗德·罗宾逊坐镇的油漆区,后者36岁还入选防守二队,前者还需要多说吗?02和03年的最佳防守球员,并在接下来的赛季只手挡住了湖人四大天王踏上禁区的路,凭你,能在大本身上干些什么? 但今天的缄默,不是恐惧,不是退缩,而是格罗菲《大峡谷》奔泻的前奏: 他突破,没有诡异的线路,没有摧枯拉朽的气势,仅仅是第一步,联盟最快的第一步,足以成为防守者的噩梦。
他的切入并不果断,只是凭天赋的节奏感,停顿,转身,掠过贴身的防守;而后起速,跃起,换手晃过禁区拱卫者,上篮得分,或者无视补上的第二道防线,不是拉杆即是劈扣。
他跳投,对位的迈克尔?库里也许可以判断麦迪会向哪路突去,也许可以洞察麦迪的视野所及,获知他即将传出的球,甚至可以识破麦迪招牌式的晃肩,但库里永远无法明白的是T-mac何时起身,跳投,终结一次进攻。
如今被人诟病的干拔跳投,曾是麦迪的夺命剑。
的确,你可以有招架的能力,但他永远不会给你任何招架的机会。
他以一切方式蔑视底特律的铁桶阵,43分,别忘了这是季后赛,对活塞的季后赛。
若是强者,今日,他逆天,使诸侯西驰;明日,他按剑,便足以破敌,足以攻城略地。
只是他非强者,两日后的奥本山宫,麦迪46分同样的逆天,但魔术...
我喜欢玩篮球的130作文
我喜欢玩篮球(范文)运动是强身的秘密,唯有不断的运动,才能锻练出健康的身体。
有许多运动都是强身的不二法门。
例:打篮球、踢足球、慢跑……等,都是很好的运动。
其中,我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篮球。
打篮球不但可以强身,还可以帮助长高,像姚明这种篮球明星,就是因为每天打篮球,才可以有二百二十五公分的好身材。
在篮球场上的选手们,个个人高马大,每次看篮球赛时,我总是羡慕不已。
下课时,我的身影总会出现在篮球场上,有时我会和别人比赛,享受球场上的刺激;有时会独自练习,享受打球的乐趣。
还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要我们分组比赛,刚开始落后的我们,到一半后来居上,在这场激烈的球赛里,我们以一分之差,得到胜利,这场比赛也在我心里留下深刻的回忆。
人们常说:“读书使人贤达,运动使人健壮。
”运动帮助我们强健身体、保持身心。
所以,我们要每天运动,并且超过三十分钟,这样才不会变成风一吹就倒的人喔!
关于篮球的作文
篮球!幼时的梦想;篮球!我少时的梦幻;篮球!我发泄情绪的方式;篮球!我书写艺术的篇章。
我的生活中因为篮球,才奏成了一曲多姿多彩的乐意。
乐意中有理想,因为希望在里面;乐意中有欢笑,因为乐趣在里面;乐意中荣誉,因为胜利在里面;乐意中也有无奈,因为失败在其中;只因为了它,生活依然精彩,只因有了它,世界依然有神话。
篮球之所以是我们的梦想,那是因为飞翔是我们的梦想。
生活中总有人放弃了篮球,但篮球却从来未放弃任何人。
篮球以它独特的魅力,超强的魔力征服了它想征服以及它没想征服的人。
篮球本身固然有着无限的魅力,但绝缺少不了的是有着同样魅力的驰骋赛场的球员们,虽然他们只是篮球的一个小的部分,但正是这一个小的部分,才使篮球无比的精彩。
他们或以完美的人格品质让人崇拜,或以神奇的球技令人赞叹或以桀骜不训的性情使人折服。
他们象一座、历史丰碑,耸立在篮球的舞台上。
老牌球星因其有出神入化的表演,如不落的日月星辰留在球迷的心中,但同样具有吸引力的是那些活跃在令日赛场上英雄好汉。
我喜欢NBA中的球星,我更崇拜象姚明一样的中国篮坛英雄。
篮球把力与美结合到了完美绝伦的境地。
当精湛的技艺神奇地展现在观众面前;当风暴与阳光频繁交替在赛场,当辉煌与失败同时降临到人间——人们感到了篮球无与伦比的魅力。
弘扬体育精神,壮我中华傲气当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说出:CITY IN BEIJING的时候,全国人民欢呼雀跃,举国同庆,因为这不但说明了中国国力的增强,也说明了中国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
当许海峰得到中国奥运历史一第一枚金牌的时候,当王军霞披着鲜艳的国旗在跑道一奔跑的时候,当孔令辉获胜后亲吻着国旗的时候,当杜丽为中国夺得雅典奥运会射击金牌的时候,这些都说明中国体育事业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飞速发展。
当体育健儿这国家争夺荣誉的时候,我们也应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力量,虽然我们不能在奥运会上为祖国摘金夺银,但我们可以在学校的赛场上拼搏竞争,用体育所带给我们的旺盛的生命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为祖国的未来作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运动是没有负作用的良药,它百利无一害的。
我们班有许多男生喜欢篮球,我们的队长张启增也因球玩的好而全校闻名。
通过玩球我们班级同学的体质都特别好,每年的学校运动会、越野赛我们班都是学年第一。
我们班的同学特别团结,这一点也跟我们玩球有关,因为球类是集体项目,一个人玩的再好,没有其他同伴的配合也是不行的。
玩球还让我们的头脑更加敏捷,学习的效率得到了提高,虽然我们有时也会因贪玩而影响学习,但谁又能抹杀玩给我们生活带来的乐趣呢?人生所追求的不就是生活的乐趣吗?北京奥运会还有四年的时间,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利用学习之余好好锻炼身体强健体魄就是我们对北京奥运作出的贡献。
现在的中国再也不是过去的东亚病夫,而是一位永远伫立在东亚的巨人。
让我们弘扬体育精神,来壮大我们中华的傲气。
【篮球我的最爱作文】作业帮
我爱打篮球只要提到篮球,我眼睛就发亮。
打篮球是我的爱好,因为篮球不但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增进大家的团队精神。
而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篮球运动员。
现在,打篮球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上体育课时,我会在自由活动打篮球,每当双休日的时候,表哥就会带我去他学校打篮球。
我爱打篮球可不是一般的爱打。
有一次,表哥带我去学校打篮球,打得很激烈,到了傍晚时,表哥说:“秀,回家了。
”我说:“哥,再等会!”“不行!快!把包背上,回家。
”表哥严肃地说,我还是无动于衷,表哥生气地说:“你再不走,我就自己走了,”我把哥说的当成耳边风,心想:反正,你也只是吓吓我,表哥看我还不走,就发动摩托车,旁边的一位大哥哥提醒我:“你哥走了!”我一看,呀!真是,我抄起包就跑。
后来,哥总拿这件事来形容我对篮球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最难忘的要算是上次学校篮球比赛。
那天,我们班的同学穿着洁白的校服,来到操场,“一二加油!”我们为自己打完气后,比赛开始了,“1?0,五年(2)班领先,“裁判员宣布,再下来,比赛进入了高潮,呀!不好,五年(3)班进了一球,我一看,该找机会投球了,乘对方队员不备,我来个“声东击西”法,投进了一球。
“现在场上的比分是22?20,五年(2)班领先,”最后,我们以34?20赢了五年(3)班,我们一蹦三尺高,拿到奖状,我们大家笑容满面地照了一张合照。
打篮球会让我的身体越来越棒,而同学们的团队精神也是“更上一层楼”啊!我爱打篮球!
作文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篮球
打篮球昨天晚上,我照惯例到双流中学去打篮球。
来到熟悉的篮球场,我开始投篮了。
我举起球,对准篮球框,一用力,把球往上一抛,松开手,球立即像闪电般“跑”向球框。
哈!不偏不斜,进啦!一开始,人很少,投得很轻松,可后来人娈多了,我可就惨喽!由于人多,一个框就有四、五个篮球,害得我一连换了两次框。
我在有四个篮球的框下投篮,可就得小心点儿了。
特别是捡球的时候,我得一边躲球,一边找自己的球。
否则,调皮的篮球就会趁我不注意之机,毫不留情在撞在我的身上,真好像是在枪林弹雨之中穿行。
我躲躲闪闪,看准时机就投,总算进了两个。
打着打着,我觉得什么撞了我肚子一下,咦,原来是调皮的篮球。
还好,这个球是从远处发过来的,撞着我时已是强弓之末,不怎么疼,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一场小灾刚过,又一场小灾向我迎面扑来。
我感觉有球要撞在我的头上,赶快用手护着。
就在此时,一个篮球向我头上撞来,幸好有手护着,要不然,就会被撞个大青包喽!我打完球,叹了口气,说:“今天打篮球的目标怎么都改了,从‘投球变成躲球了。
’”也许,自己对篮球有一份微妙的感情。
不如男生们那般狂热,因为我不再可以疯疯癫癫地和男生一起驰骋在球场,站在同一个篮框下与他们抢球,不负众望地进球。
所以,如今对篮球的喜欢,虽然依旧存在,却再也没有真正去打球了。
也不如一些女生那样的“狂热”,像追星一样喜欢篮球,喜欢得快,不喜欢得也快,喜欢时整天捧着NBA杂志恶补常识,整天问:去打球吗?而不喜欢时,便再也不 问津篮球了。
我想,我对篮球的喜爱,也许有点“中庸”,有点“不明不白”,或许,根本称不上是喜欢。
最初对篮球的幻想,是在看动画片《灌篮高手》的时候。
我曾一度幻想自己可以有樱木花道的悟性,打球时有流川枫的潇洒,射篮姿势有三井寿一般标准。
虽然事实证明自己打球不二次运球就谢天谢地,根本没有力量双手举球高于头顶,用手腕发力射篮。
于是自己能做的只是空摆一个投篮的姿势,把空气连带自己的遗憾一起投出,聊以自慰。
那个时候,只是单纯地认为,打球很潇洒。
后来邻居朋友们开始在新村的空地上玩篮球,没有篮球场,5米宽的路作为了球场的长度,而宽度却有6米左右,把围墙上一块凹入的镂空作为篮框,“篮球”常常用排球,皮球代替。
这样的“迷你”球场,打着又是二次运球,又是走步的“迷你篮球”。
那个时候,我还小,仅会拍皮球而已。
待我长大些,会熟练地拍球了,我也加入了他们的球队。
年龄大的男孩已经懂得了“走步”,于是我也自然知道了“走步”。
于是,宁可拼了命抱住球,脚也不敢多迈一步。
于是我经常 “二运”,当时不知,还乐此不疲的与他们一起玩着我们自己的篮球。
后来,大家开始被学业困扰,一届又一届,排着队,挨个儿退出了这样充满童趣的篮球赛。
直到那一年我升入了初中,我也告别了这种日子。
我曾问过玩伴,这里会不会“后继无人”,他们说不会的不会的。
我说:“你们看,现在又没有新成员加入。
”一个男生指着我们中最小的那个:“喏,毅毅的妹妹。
”我摇头:“女孩子指望不上的。
”他说:“你不也是女的?”“你见过第二个像我这样疯疯癫癫和男生一起打篮球的女生吗?”他摇摇头,又接了一句:“对哦。
”我想,那份微妙的感觉也许就是来源于此吧!初中的体育课,是可以打篮球的,刚开始还有女生与我有相同的爱好,但更多的女生看见篮球就怕,传给她球,从不敢直接接球,定要等到球落地一次弹起来才接,偶尔被球砸到一次,就再也不敢打篮球。
要是摔上一跤,更是闹得大家又是陪着上医务室又是提心吊胆,好好的一场篮球,彻底扫了兴。
而后来,大家索性都说不碰那家伙了。
于是,落单的我无奈地也不再“碰那家伙了”。
只是偶尔,借了男生的篮球拍几下。
路过学校球场时投去几瞥,也不知是羡慕还是失落。
而难忘的“迷你篮球”,在一年后,真的由于后继无人而销声灭迹了。
其实,我自知对篮球了解甚浅,但仍旧喜欢。
班里的男生常常去校外打球,那天我正碰上浩浩荡荡的“车队”,一个男生居然笑问我:“一起去打球吗?”我说:“算了,我去了给你们添累赘。
”他们总喜欢大声谈论篮球,明星。
我觉得,能听他们谈论,看他们打球,已足以满足我儿时的幻想了。
我坚信,篮球是勇者的游戏。
我不够勇猛,体格不符合篮球手的条件,所以,我只能喜欢,无法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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