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头,然后泪水倒流入眼眶,我告诉自己说,我不在乎,一点儿也不在乎。可,这是什么?心痛吗。
——题记
云背着她那个标志性的大大的黑色帆布包,扎的高高的马尾,然后马尾随着她的步伐在她的头上跳跃,如同调皮的精灵,带着无与伦比的欢乐与热情。一件红白相间的格子衬衫,袖子卷到小臂上,带着一股子潇洒。笔挺的黑色长裤,她歪着头,那双又黑又亮的眼便那么瞅着我,唇角扬着一抹肆意张扬的弧度,彰显着她独特的青春气息。
云,是个文静的名字,也是个秀气的名字。可云的父母之料到了云的秀气,却不想,云骨子里是个天生带着叛逆、疯狂的女孩。她是那么向往军旅生活,一提到军人,那眼里闪烁的亮光,简直闪瞎我的狗眼。
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裤子党。她的口号是“爱裤子胜过爱冰冰”,对了,忘提了,她是范冰冰的忠实粉丝。他常说,将来要当不了兵,就当一个和冰冰一样红的明星。可是,和裤子一比,什么冰冰就会全消失在她脑海里。我曾参观过她的衣柜,清一色裤子,唯一的裙子还是校服。对此,我多次表现了我的无奈何“佩服”,然后,她会狂笑着扑上来,道:“依啊,相信我,你虽然没裤子重要,却比冰冰还重要。”我不知是该表示荣幸还是悲哀。
云总是喜欢装忧郁,双手插在裤兜里,斜靠着墙,抬头45度望天,然后道:“依,45度的忧郁,于我是人生态度。”这时,我总会泛起淡淡的心疼。云的家庭是一个重组家庭,他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即使她母亲对她再好,可有了儿子的女人总会忽视大的女儿,而云的继父,对云一点也不好。我至今还记得那个男人提到云时,脸上毫不掩饰的冷漠和厌恶,是那么伤人。
云走的那天,天空那么蓝,天气那么晴朗,美得惊心动魄。云在过马路时,一辆飞驰的小轿车刹车不及,正悄然绽放的花儿被无情的夺去了生命。即使不甘,又如何?一切已成定局。我去参加云的葬礼,一身的白衣。看着那张如花般鲜美的笑靥,是那般夺人眼球,可却是惊心动魄的黑白,血色在黑白之后蔓延。
云的母亲把她的日记给了我,翻开扉页,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最后一页上,她写着“十年后,我要和依一起去看海”。终于,始终干涸的眼有了泪。
葬礼后,正常的生活恢复了。我依旧每天嬉笑怒骂,只是身边少了一个她,再也没有人能够如她一般,再也没有。我烧了日记,只因世间已无她。
云:
我不在乎,不在乎你是否已经离我而去,不在乎那曾经的生活,不在乎你是否还记挂着我。因为我知道,你没有走过,你始终都在,无论我走多远,你都在哪儿,不离不弃。那些赤裸裸的忧伤,缠绕在灵魂里,铭刻在岁月里;那些远去的时光,疼痛而清醒的提醒我,你已远去;那些从地狱深处生成而出的藤蔓,已将我紧紧缠住。所以,我已不在乎你是否能够听到,能够看到,能够感受到。只因,我与你的友谊已超越了生死,超越了时间。你从未离我远去,你始终都活在我的心里。
云,我会带着你的友谊和感情和你一起去看海。十年后,我们约定好的。
——后记
初三:幸福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