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志初第一次认识她,是在1994年的江南小镇。
夏日的蝉鸣未能打搅到江南的夏天。江南的夏日是清凉的,就连往日烦闷的夏风,在江南也变得如此温柔。父亲因为在这个小镇上有一个茶铺,张志初才从国外放假回来,便想着帮父亲做一些事情。“去一个小镇吧。”父亲想着锻炼儿子的能力,便一口答应下来让他去小镇打理茶铺。
他初来乍到,江南小镇特有的黑砖白墙,以及河两岸的杨柳依依,更是江南人一口口柔和的口音,都让他对江南有一种独特的好感。只是江南的天气阴晴不定,之前还是烈日的太阳,现在就已是细丝小雨。镇上的人都习惯性的拿出准备好的斗笠、草帽,街上行走的女孩儿们则笑盈盈的拿出油纸伞,那一朵朵红黄相映的图案,绘制了别样的少女仕图。吸引志初的倒不是这一把把油纸伞,而是不远处桥上一位曼妙的少女身姿。那姑娘也举着一把油纸伞,只不过她的油纸伞不同于其他的姑娘,虽然她的伞没有其他姑娘的那样鲜明,但她的油纸伞看着更精美,上面的图案是和江南相映的青花瓷。她身着旗袍,也是蓝色线条勾勒着青花瓷的白旗袍。这位姑娘一下捉住了志初的心,他不由得来到桥边,从侧面看着这位姑娘。
姑娘的侧脸甚是美得惊人,是和江南一样温柔的美。她的眼眸装着烟雨江南,装着眼前静谧的河水,装着一种淡淡的忧伤。“先生,您需要伞吗?”良久,这姑娘眸地回头,眼见着一位俊朗的男子望着他,不禁有些害羞的低下头。姑娘轻盈地走在志初的身旁,不知从哪儿取出了一把和她手中一模一样的伞。“江南的烟雨说下就下,也不知多久才会停下。见先生这般打扮,想必一定是外来人。”姑娘说着,她的声音有着和烟雨一样朦胧的感觉,有着一种软软的柔和。“那,谢谢姑娘了。”志初接过伞,伞柄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是茉莉花。志初见着远山的细雨,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细雨朦胧的点缀着远山怀抱里的小镇,点缀了她和他第一次见面是的倾心。
“姑娘,这就是我父亲的茶铺。”志初热情地邀请她进入茶铺。这位姑娘看了一眼招牌“明月茶铺”。原来这别致布置的茶铺,竟然是这位先生父亲的。“敢问姑娘芳名?”“桓香。”桓香笑着道。她收了油纸伞,踏入茶铺时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布置的精美的茶铺。和其他茶铺不一样,来这儿喝茶的都是江南镇上德高望重的老人,还有一些读过书的男子。茶铺里有檀香,来这的茶客都是品茶、下棋和逗鸟,即使是交谈和笑声,也显得如此文雅。
“少爷来了,这生意太忙了,没来得及去迎接少爷......”掌柜的是一个穿着粗布褂子的男人,他忙着拨算盘记账,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不一会儿的擦去额间的汗。“这生意好就行,你替我和这位小姐留一座吧。”张志初笑道,做着“请”的手势让桓香一起品茶。
桓香端起茶,和经常喝茶的茶客一样,细品了一下口。“不错,是个好茶。”桓香笑着道,抬起眼时却又望见那深情的眸子,不禁有些害羞。志初有些慌乱地避开了眼,见桓香脸上泛起了微微红晕,不禁又是一番心动。“桓香姑娘,想必是经常品茶的?”志初饶有兴趣的问道。桓香笑道说:“也不算吧,只是老父亲时常爱喝茶,学了一些罢了。这茶入口虽苦,抿一口,细细品尝,却是它独有的味道。”
志初很快和桓香熟悉了。桓香的家境不错,她的父亲是一位茶商,家境殷实,母亲则在家安心做起了全职太太。桓香很少见到父亲,毕竟是商人,难免总会有不落门的时候。倒是她的母亲把她生的端庄,教的大气。什么诗书礼仪、琴棋书画,她都精通。可以说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就是这样一位大家闺秀,人见人夸的端庄淑女,却有着和普通人不寻常的命运。
转眼就是初秋,志初也应该去国外继续深造了。他留恋着桓香,甚至时刻都用想要迎娶她的想法。桓香也知道,志初的父亲给他来了书信,让他赶紧回去,然后再出国继续学习。一别即是四季,即是一年,再一相聚,也就才短暂的几个月。
桓香那双动人的眼眸,像是突然失了神一样,时常愣着发呆。当别人问起时,却又苦笑着说“没事儿”。志初当然知道,他也不舍得同自己亲爱的情人分开,更何况别离如此长久。志初铁了心回复老父亲,说在江南遇到了一位女子,心生爱意,即刻就想迎娶。老父亲收到了回信,不就去了小镇的茶铺几个月,这小子就看上个女子了!还是一个小镇姑娘......老父亲从未见过这位素未谋面的儿媳妇,定是对她怀揣着不满,坚决拒绝了志初的请求。收到老父亲回信的志初,本以为是一封喜报,便约上了桓香在桥上相见。桓香也会以为是一封好的回信,特意摘了自家桂花树的桂花,仔细做了一个桂花糕来和志初赴约。却打开了新,读着读着,两人一下白了脸。桓香的脸上也挂起了几滴泪,却又用手帕悄悄地擦去。她手中提着的桂花糕,和她的心,一样凉了半截。
志初注意到她的情绪,心里暗暗地发誓:一定要和桓香在一起。
“桓香,跟我一起去伦敦吧。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志初的这句话,却正是桓香所期待的。俊男俏女的爱恋,就像一汪荡漾的春水,任由热情与爱恋主宰着。桓香投入了他的怀内,随同志初一起去了伦敦。抛下了一切,只是因为爱情。却又赢得了一切,只是因为爱情。
2
初来伦敦的桓香,实在有一些水土不服。半夜里时常发烧,白天也时常咳嗽着。她拖着柔弱的身子,时常陪着志初看书到深夜。温柔的灯光和窗外的月光,那温柔的月光撒在她的发丝上,那温柔的灯光映着她的脸庞。这一切的美好,都让她依偎在志初的怀里,安稳入睡。
志初对她很好,因为桓香初来伦敦的水土不服症状,便立刻为她买好了保暖的衣服和该吃的药,她对于英语有些生疏,和外国人交流起来有一些吃力,志初便手把手的教她英文,桓香只会弹古琴,对客厅里那个钢琴起了兴趣,志初便立刻为桓香请了钢琴老师。
和志初在伦敦生活了几个月后,桓香便慢慢地适应了这里。志初会宠溺地揉揉她的头:“桓香呀桓香,比我初来伦敦时更适应呢。”志初在读书期间,桓香便在家织织毛衣,打扫卫生,再弹一会儿钢琴,等钟敲到了五点,又准时准备晚餐,等待着志初回家。
却在某一天。
和以往一样平常,只是志初回家时,手里拿着一封信:“桓香,这封信是寄给你的。”桓香有些好奇,接过了信,寄信人是自家的一位丫鬟。信的内容是说......老母......病逝了。桓香一下瘫倒在地,眼泪不止地流了出来。志初知道,对于桓香来说,她的母亲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和她闲暇时聊天,她说的最多的便是她的母亲,这对于桓香的打击,正如有一道光忽然消失了。
深秋,志初陪着桓香回到了小镇。在回去的途中,桓香的精神状态一直不佳,彻夜失眠的她,满眼布满着血丝,还有脸庞上的泪痕。
回到家却不见老母的笑,听不到老母的笑,只见家中立着老母的墓碑,墓碑前是落满了的桂花。桓香彻底崩溃,久久地跪在母亲的墓碑前,从早日到晚日,从刚起的晨曦到晚间的黄昏。家里的丫鬟也不知如何是好,想要打电话给老爷,却被桓香阻止了:“不用了,不要打搅他的生活。”志初这才明白,原来远乡不回家的父亲,早已在外有了新的家庭。他知道了,桓香在真正的意义上,已经失去了双亲。“阿乔,你去寻个好人家吧......谢谢你这段时间来对我母亲的照顾,我把工钱给你。”小丫鬟拿了工钱,也不忘向主人深深鞠一躬。
桓香收拾好了老母的遗物,老母最珍藏的木箱里,放着的是桓香小时候爱玩的玩具,穿的衣服,和大一点写的字。以及老母自己留下的书信。“桓香,把这个木箱带回伦敦吧。”志初提议道,他很能理解桓香现在的心情。桓香“嗯”了一声。
将小镇上的宅院卖了,桓香也真的从这个小镇消失了。和她所爱的男人,去了伦敦。
回到伦敦时,桓香发现自己有了身孕。这让她也走出了失去母亲的阴影中来。也让志初甚是高兴。他想着自己或许将迎来一个新的生命,心里便是即将当父亲的欣慰。
深冬时,这可爱的女孩出生了。软软糯糯的。志初抱着这幼小的孩子,起名静怡,小名是糯糯。桓香当了母亲,一门心思花在了孩子身上。在柏林路的这对夫妻,过的很幸福。
深冬时,志初父亲的一封信,打破了他们原本宁静的生活。信中说,已经为志初寻好了另一半,希望待他学业有成回来迎娶新娘,而为他选择的这个女孩,则是林家大小姐林菀之。林家人一直是权力贵重的家族,一直以来从未衰败下去,更是一代比一代强。志初皱皱眉,知道这次有麻烦了。他深夜写信,将事情的原原本本告诉了老父亲。他知道,自己有了妻女,不可能再去和别的女人有染。倒是这林家小姐说,愿意做妾。
妾.....这姑娘如此封建的吗。老父无奈,家族要继续下去,就必须娶了这林家小姐。志初恼怒了,却又无法。他面色凝重地给桓香说这件事的时候,桓香只是笑笑,点头答应了。
林菀之果真来到了志初和桓香家里,为她准备的卧室,也是桓香亲自来打扫的,就连睡觉用的棉毯,也选用的是上好的天鹅绒毛毯,就害怕这姑娘睡不习惯。志初当然和妻女一间屋,林菀之一下就跳了起来,掀屋顶也要和志初一起睡。“张志初!我告诉你!你要是不和我一起!我立刻写信告诉我父母!让你家上下都没法过!”林菀之大闹着。这一切让身体本来虚弱的桓香头痛,志初正要反驳这个蛮横的女人,却被桓香阻止了:“那好,你和志初睡。”林菀之这才停止闹腾。
这刁蛮任性的女子,却有着饿狼一样的妒忌心。
3
志初白天不在家时,桓香和平常一样打扫着家里,做着自己该做的事。只是这任性的林菀之,却在桓香扫了地的地方故意扔下垃圾,害的桓香又得从头来一遍。二楼打扫完,桓香正准备下楼时,却被林菀之一把手推下去,只见桓香从楼上滚下去,不一会儿,地毯上全是鲜血。林菀之慌了,她腿软地瘫坐在地上,桓香咬着牙道:“打.....打电话......医院.....”这女人才来伦敦,却不知道这里去医院该打什么电话,慌乱之下打给了志初。
“林菀之,滚!要多远滚多远!你简直就是派来折磨我的!你知道她是个才生完孩子的女人吗!你如此恶毒!”志初抱着桓香赶紧上了医院,诊断出来了,脑部受了重伤,所幸的是及时来到了医院,力挽狂澜,没有危及到生命。
志初这才松了一口气,林菀之在家哭哭啼啼地收拾了行李打算离开,她哭着想着回家就是给父母诉苦,却想到自己害了人,不禁内心有一丝愧疚,她离开了,回到家后,一直风平浪静。
但志初发现,桓香总会时不时地出现头痛,医生开了些药,告诉志初,桓香需要好好休息。桓香常常做的事就是带孩子,时常在自家的花园里,唱着哄孩子的儿歌。
深冬的雾霾让桓香更是受不了,她的身子一下变得更加地柔弱,像是一张纸片,风一吹就会倒。志初为母女俩操碎了心,桓香身子不好,一直靠吃药维持,孩子抵抗力也弱,时常哭闹。他只觉得家庭的重担一下子压在了他的肩膀上,还是满头黑发的男人,霎时间,就多了丝白发。“亲爱的,等到春天,就好了。”他和以前一样,宠溺地揉揉她的头,低声在她耳旁安慰她。桓香躺在床上,她亲爱的女儿早已入睡。她伸出手来,轻轻地抚摸着志初的脸颊:“感谢遇见,让我遇见了这么好的你。”志初握着桓香的手,紧紧地。
深冬下了一场大雪。待明日,便是初春。
熬过了这个严冷的冬天,初春的第一天,一切变得鲜活起来。久卧病床的桓香终于见到了初春第一抹阳光,被她捉住了,映在了糯糯的小脸上,糯糯对这抹阳光充满了新奇,捕捉着它,咯咯咯地笑了。
志初深冬为桓香种下的茉莉,也发芽了。
......
4
她陪他度过了余生的三十年,从糯糯牙牙学语,再到可以去学校,然后进入青春期,再是大学,以至到谈恋爱。桓香一直拖着柔弱的身子,不愿错过糯糯的每一时刻,也不愿错过,和志初的每一分钟。
1997年初春,黄昏的柔光撒在桓香仍然温柔的脸上,她笑着坐在轮椅上,依偎着她的是和志初一起养的猫,温柔的昏光,带走了她。
志初也老了,他学会接受任何事实,连他最害怕的事情,他也默默地接受了。
你走失在1997年初春的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