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平凡的生活中发现感动,这样的感动是不是更加令人愉悦?感动,在我看来,单纯、静谧、热情兼备,因为感性的始作俑,与理性似乎相反,但又合乎美德。只是,这世界,这生活,理性一直不可或缺。
简·奥新汀有一句名言:“这个世界凭感牲来领导是个悲剧,凭理性来领黪是个喜剧。”但从她最著名的小说《傲慢与偏见》中就可找到反驳的例子:夏洛特与柯林斯先生难道不是因为过于理性而造成不美满的婚姻吗?泰戈尔的《吉檀迦利》有一句诗:“满是理性的心是一柄伤人的刀。”他本人的诗集就充满了对于美的感动。人性的两大要素——爱和怜悯,都建立于感动的基础之上,很少被感动的人至少很难是一个善良的人,至于成为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一个真正的慈善家、一个优秀的灵魂工程师、一个卓越的艺术家就更不可能了。
许多优秀的艺术作品证明了感动的高尚与可贵。这种例子不计其数,令我最感动的是莫奈的《睡莲》。这幅画的知名度不及《最后的晚餐》《花瓶中的十四朵向日葵》《伊凡雷帝杀子》以及他本人的早期作品《伦敦的雾》。它并不具有恢宏、庞大的气势或热烈的色彩,它仅仅是一种可以清晰地看见笔触的色块的堆积、涂抹,表现的是精致绝伦、纤细、不确定的美感,这种美易使人接受和感动。我确信莫奈是受了极大的感动后才动手作画的,熟知此画的人都知道由于作者眼疾之故,整幅画都有青色的倾向。但大师并不在意固有色是什么,因为首先感动他的是莲、叶、浮梗与水之间的关系。莲本身是确定的,而水与空气、光与影、明与暗是不确定的,这就产生了确定的美与不确定的美,更增加了美的感动。多年来我始终认为《睡莲》是印象派中最杰出的作品,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它给我的感动最深,而最感动的前提是共鸣,共鸣的基础是双方要有共同的经历。的确,我是偏爱睡莲的。
在过去的记忆里,为何莲花总是灼灼地闪耀着她的美艳?我对于睡莲的记忆是“惊艳”,而这种记忆有两次。一次在童年时代的夏末。夕阳西下,浓密的葡萄藤下,小小的方形水池上,深绿的浮叶浮于水上,水好像变绿了;小巧精致的睡莲在绿阴的庇护下懒洋洋地绽放了,一种既像玫瑰红又像洋红的色彩浸透了莲瓣,使她红得那么艳丽,那么高傲,那么超凡脱俗。水也染上了红色,还有不确定的黯淡的波光与逐渐加深的阴影衬托着红莲,美艳绝伦而又静谧安详。它给我童年的记忆以优美,给我的感动是无可比拟的!另一次是在宜宾的流杯池公园门口。那里修了一个水池,水绿莹莹的,莲花在上面绽放。时值日出,她开得正热烈,红得正鲜艳。粼粼的波光跳跃着,和着这样鲜活的红色,那么和谐,那么充满生气!她是热情大胆而又朝气蓬勃的。
可以说我先感动于记忆里真切的莲花再感动于莫奈的《睡莲》。不仅如此,我也感动于娇艳的三角梅,西天凄艳的晚霞与东方的朝霞……感动就是一种美丽,为美丽而打动的美丽。它是不含任何功利性和任何杂质的,有谁听到过感动有目的这一说呢?所以,感动又是纯洁的。感动含有人性之中的许多闪光点,它是高尚的、美好的。
在康德的哲学中有这样一种理论:个体对于自然之美与艺术之美的欣赏、感动、爱好有助于塑造美德。这个理解在今天是被广泛接受了,它对于后世哲学家有不小的影响。爱因斯坦就十分推崇康德的理念,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位科学家本人就极为爱好和平与艺术,他甚至认为“死亡就是再也听不到莫扎特的音乐了”。康德的哲学与他本人的性情是一致的,他“和蔼可亲,是通达世故的人,温文尔雅、仁慈厚道”,假设那种哲学由尼采性格的人提出,我们倒要大惑不解了。我觉得但凡易受自然与艺术感动的人绝不是极恶之人——希特勒的部下在杀人后会心安理得地倾听音乐,尼禄会因为看悲剧而流泪算是特例。在这方面我们的祖先有悠久的传统。最有名的是陶潜,他不得志的一生始终被自然之美所感动,“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虽然不排除一些政治因素与因袭的文人自负,但他被这种单纯的自然之美所感动是真实的。而今,当我们不再为中国黛青色的远山所感动时,我们已失去了旧日的安定与宁静。
就我个人而言,我的确是发现了感动的情绪对于性情的调节作用。我曾在家门口遇见了一个极美丽的女孩,她只有五岁,但给我最初的印象就是“惊艳”,她比我在生活中、新闻媒介中见过的一切女性都要美丽,乍一听我这话也许有失偏颇,但父亲见过那孩子后也赞同我的观点,她的长相大致如下:脸形固然是小孩气的但有一种优美,肤色很好,额头小巧如希腊女子,鼻梁挺直,眉毛清晰而细长,眼睛大而明亮,乌黑、温润如玉。她并不比别的小孩显得成熟,但不可思议地获得了一种令人惊叹的美——绝大多数的小孩只有“可爱”而已。我惊讶于上帝的造物,感叹于这个孩子的美,凝神细看她的美貌,我被感动了,在这样一个美得不可思议的造物面前!她显然还没有到为美貌而自负的年纪,所以这种美又更加单纯和明朗。她的美软化了我的心,我升起了无限的怜爱,当这个美丽的小人儿走远以后,我醒来了,并且觉得在欣赏这种美之前所烦恼的事已不那么令我头痛了,对于日常琐事的焦虑也减轻了。
一个孩子的美丽可以冲淡我的焦虑。一束桌上的鲜花来自母亲的爱和辛劳,它们默默散发的芬芳比任何时候都更让我爱着这位女性,同时也印证了高尔基的名言:“给比拿好。”每天夜幕降临时院中草坪上亮起的几十盏淡黄色灯,像是无数双温柔的眼睛在等我归家;拉开了窗帘的窗口处,微笑着等待我的是一个叫“父亲”的人,在他深厚的父爱中,我无时无刻不受着感动,“我爱爱我的人”,至少这一点应做到。明显的,这些来自爱的感动,来自美的感动,有利于美德的养成。
感动是美丽的,是纯洁和高尚的,假若我以为它是永恒的呢?
我曾为许多事物所感动,我以为它们都是有价值的。但是,在时间的洪流中,它们被抛下了。在一种个人的伤感与留恋中,我试图从中抓住什么,使之成为永恒,当然这近乎哲学家的工作了。关于“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论点很容易令人相信物质永不会有“永恒”,这是令人遗憾的。对于像我这样无可奈何地学习数学的人而言,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人将数学看作近乎神秘和永恒的观点太奇怪了。对于艺术家而言,”永恒”也许就存在于个人之中吧。我认为一种感动如果刻骨铭心的话,于个人而言就是永恒了。那么,我是有这样的经验的。
那时我正沉浸于钢琴声中:我偶然路过一家卖钢琴的店,装修得极为雅致,墙上挂着严谨的学院派的油画印刷品。高贵的、锃亮的钢琴发出那样动听、清澈、明亮、悦耳、美丽的声音,总之是令人陶醉和倾倒的。我之所以着迷不是因为弹奏的乐曲——那不是我爱听的,仅仅因为这种琴声,在我凝神谛听的时候,尘寰万种声音都寂灭了,只剩下琴声与我自己。我觉得琴声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荆棘鸟的歌喉也不过如此。在这种发自内心的感动中,我不是感觉到时间停滞了吗?因为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不存在了,这时我便有理由怀疑“世界的过去、现在、未来是一团永不停息的活火”。永恒的感觉只是一刹那,但的确永存于记忆了。
由无数个细小的感动连缀起来的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反映了感动的永恒性,普鲁斯特本人写道:“我的生命中的每一时刻一经过去,立即寄寓并隐匿在某件物质对象中,就像民间传说的灵魂托生一样……我们是通过这个对象来认识生命的那一时刻的;它只有等到我们把它从中召唤出来之时,方始能从这个物质对象中脱颖而出…-任何事物只有以其永恒的面貌,即艺术的面貌,才能被真正领悟和保存。”我很容易接受他的观点,与其说是相信,还不如说是如此的理解,只是令我得到满足罢了。
感动是美丽、高尚而永恒的。
对于世界而言,个人的感动是无意义的;只有在个人生活中,感动才有了存在的意义。
谁知道每一次感动都在不断净化着你的灵魂呢?谁知道每一次感动都因为感动对象的美丽而美丽呢?谁知道每一次感动都创造了心理上的永恒呢?
感动,时常就是那么一瞬,永恒的感动,似乎并不那么多,纵然短暂,也是为了让生命更加清澈,每一刻的清澈,换一生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