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会我还上初中。放到现在来看,大学生遍地走,一个初中生根本算不得什么,可那会人们对教育不重视,特别是我们比较偏僻的地方,能混个小学毕业就不错了,大多数四五年级,就辍学回家了,上初中,简直就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我上初中了,在我们那方圆几里,毫无质疑就成了高材生,随身自带光环,走哪都受人尊敬。
三子爱上了小叮当。小叮当是个农村姑娘,长的很健美。两道秀气的眉毛下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起来有精神又干练,身材又高又挺,像极了北方胡杨,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她。她每逢开集都要来卖自家的土鸡蛋。三子在集上见过她两次,就被她漂亮的模样,说话做事干练的风格迷上了。只要再赶集,他就要到她的小摊前买鸡蛋,而且一次买好多,他家养着鸡,不缺蛋,他就为近距离看她,和她说说话。和她分别后的每个夜里,他都辗转反侧,想她的脸,想她的笑。。。后来,每到逢集日,他在家就坐不住了。有一天,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爱上这个朴实美丽的姑娘了。。。可他又自惭形秽的想:自己怎么配呀。
三子娘死的早了,父亲是个半吊子赤脚医生,看病医术一般,没赚几个钱,还非常好赌,手中只要有钱,就敢往下押。所谓十赌九输,好端端个家弄得穷的叮当响。小三子勤快,由于家庭经济差,也没上几天学,回来种地,养猪养鸡养牛。家里活干完了,就套着牛給别人家犁地赚钱。村中谁需要帮忙,吱一声,他不会爱惜力气,村里人对他评价挺高。他现在爱上小叮当了。他打听到了小叮当的家庭住址,也侧面了解她家状况,小叮当家里苹果园赚钱,而且还饲养着上百只鸡,卖鸡卖蛋,收入不菲。他感觉她和小叮当的差距不亚于公主和奴隶。他多少次想对小叮当表白,可见了面就没胆量了。可是爱人家了,爱情的激流在胸中澎湃,让他坐立难安。在听了十遍《爱就大声说吧》的歌曲后,他决定还是要把自己的爱意告诉她。不是当面告诉,而是换种方式~写信。
那是一个飘雪的下午,彤云密布,飞雪飘飘,天地笼罩在风雪之中。只有几点梅花,傲骨迎风,在茫茫白雪中更显的俏丽多姿。我正站在一棵古槐树下,眺望远处在风雪中静默如巨兽的山峦,吟诗一首:雪满山头高士卧,明月窗下美人来。“好!”有人喊了一声,我回头见一个人影冒雪前行,身上落满了雪,活像移动的雪人,走近才看出是小三子。“你咋来了。”“找你呀。”“何事?““帮我写,,,帮我写封信吧吧。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当面不敢说,就想到了写信了。你也知道我的文化水平,嘿嘿”“嗯--什么样的女孩,你们咋认识的,现在关系到那一步。”他告诉了我所有的情况,然后补充说“我看上她了,不知道她明不明白我的心思。”他只要提到她,这个憨厚的小伙子脸上就焕发出光彩,且涌处羞涩的红晕。好像我家墙角凌寒独自开的梅花,甚至比梅花更娇艳。我想他心里有一汪春水,正流过冰天雪地。
“单相思呀。?”
“嘿嘿,嗯。”
“唉,哥,不是我打击你,古人说郎才女貌,你既无才也无财,人家不会答应你的”
“可是我真喜欢他呀!”他说,脸上流露出痛苦神色。
“我也了解你的心情,可又能怎么样呢?对于追不上的东西,就站着远远欣赏,直到它消失不见,然后转身忘掉他。”
“我打了山兔,准备炖了犒劳你,帮我写吧。你是高材生,有这个能力”他还不死心。看着他1米七八的个头,哈着腰求我的模样挺让人心疼的,更何况还有野兔肉的诱惑呢。我便答应了他。他高兴极了,好像我答应了,他的事就成功了一半似的。
为了防止被人看到面子上抹不开,便去了他家。他家住在半坡里,用土坯墙围了一个小院,虽然被雪粉饰了,可依然漏出了破败迹象,院子里靠山一侧是两孔窑洞,其中一孔窑肩处还塌了一大块,土还是新的。窑洞内,家具摆设颇为寒酸,连张桌子也没有,只有条长条木凳,没有涂漆,凳面有些朽坑。一张大土炕,铺盖面料看来有些陈旧。“上炕上炕,冰炕不冰脚。”我上了炕,炕倒烧的热乎乎的,整个人一下子就暖了。他从另一间窑洞里搬来一张矮桌放到炕上,这张桌子虽然破旧却搽的很干净。他从抽屉里拿出信纸和笔。信纸和笔是崭新的,应该买来不久,信纸还有美丽的图案。他说:“要不要我把我要表达的意思先告诉你。”“不用不用。”我自负的一挥手:”“情书嘛!我知道怎么写”“行行行你先写,我去厨下给咱顿兔肉。”他出去了。我望着窗外的雪,雪较先前更大了,雪片翻飞,我仿佛看到一位美人在雪中舞蹈。我整理整理了会思路,便提笔书写。
毕竟只是初中学生,在男女授受不亲,同桌也要划三八线的年代,对爱情的理解何等浅薄,根本不可能知道患得患失,酸酸甜甜才是爱情,于是把对方想想成花草虫鱼,美味佳肴,明月繁星,江河湖泊一切自己喜爱的事物,一厢情愿的极尽赞美,尽情思恋。赞她的美貌,赞她的声音,赞美她做事的态度,最后表达自己如何相思。写赞美时,简直把学来的一切美好的词语全都派上用场。写痴心苦恋时,根本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式的无病呻吟,简直把自己变成林妹妹了,一花一叶,也能触动心怀,其思念之情之苦比起崔莺莺想念张生有过之无不及。文中大量引用诗词歌赋,流行歌词、时髦用语,就是为了使读信者钦佩自己的学识和文采。什么感人深者,莫先呼情,全不理会。只顾大肆煽情,那顾空洞无物。越写越畅快,简直一气呵成。写完最后一个字,弃笔桌案,好像王勃写完滕王阁序一般,感觉天下写情书者,不能尽出我左右。
自鸣得意之际,小三子进来了,见我兴奋模样,又看桌上的纸笔,惊诧的问:“写完了!”“是的。”“有学问真好。你给我念一遍吧。““好!”我大声读起来,读到赞美小叮当的地方,声音洪亮,语调激昂;读到对小叮当思念时,愁眉深锁,语调低哀,脸有戚戚之色。读完之后,等着他夸赞,他却接过情书,小心翼翼的捧着在手里,好像捧着一棵滚烫的心。他仔细的看起来,我猜他也认不出几个字来,便扭过头去看窗外的雪花,嗅起隔壁窑洞里传来的兔肉香味来,想着待会大快朵颐情景。
半响,他才抬起头来,涨红着着脸对我说:“你的信写的好,不过感觉不是我要对她说的话!”
“那你要说什么?”
“我想告诉她我的家庭状况,我明年的打算,还有,她家农活开了,忙不开了,可以喊我……去帮忙。不管将来我两有没有关系,只要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我不会推辞的。”
听他说完,我一下子怔住了。文/白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