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教师是厨房,我们的操场是天堂,我们的学校的办公室呀就是哪个大牢房……为什么要这么唱咧?那就来看看丝丝和思思的自创法庭吧!
原告:蒙蒙
被告:数学老师
罪名:不爱护动物
起诉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数学老师再次大发雷霆,所说语言如下:“你看看你们着啥子成绩,啥子纪律哟!一个个的,不是人生的,是‘XX’(为维护该类动物自尊自动省略)!”她要是光是这样也就算了吧!反正“XX”类动物是可以随意屠杀食用的,可是你听听她接下来说了什么:“你们罗!我晓不得咋说了!一个个的不学习,就知道耍,昨天不就是昨天‘一同学’喊你们出去耍了吗?你看你们哪个样子,都成‘熊猫’了!我说你们是外边那些野生动物生的!”看看看看,不光不爱护野生动物,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简称“活宝”,哦,不对,是国宝――大熊猫都不爱护,这什么嘛这!动物可不是拿来说的!
辩护时间:
被告:“我又不是说那些动物……”
原告:“可你是故意说我们的,人也是动物好不好?”
被告:“这又不怪我,那些文字本来就不好,又不是我发明的……”
原告:“发明了你不用就对了呗!”
“……”
“……”
最终判决:把《野生动物保护法》一字不漏从头背到尾。
原告:小静
被告:英语老师
罪名:不爱国
起诉理由:
XX年XX月XX日,上英语课时,英语老师教了我们读音后,叫我们把意思抄在书上,可是她却把“健康”写成了“键康”,天,这可是小学语文N年前就学过的。一同学举手告诉她,她还“死不悔改”,说:“哪儿错了嘛!就是这个样子写的。”可是我翻了后面的词表,确实是她错了,我们全班同学一起告诉她,可怎么说她也不相信,还说:“对的,对的。你们好好读嘛,错了等会儿再说嘛!”我们只好就此作罢。你们说啊,连祖国的的语言文字都没学好,盲目“崇洋”能叫是“爱国”吗?再说了,这样当老师,不是摧残“祖国的花朵”嘛!
辩护时间:
被告:“我又不是语文老师,犯点错误很正常嘛……”
原告:“可你错的很离谱好不好?”
被告:“可是那两个字本来就很容易写错……”
原告:“拜托~~是你不弄清楚它的意思的好不好?”
“……”
“……”
最终判决:把《辞海》从头到尾看20便,最好记下每个字的意思。
原告:思思
被告:体育老师
罪名:虐待少年儿童
起诉理由:
“立正!向右转!双手侧平举,20分钟!”天啦!我可亲可敬可爱可歌可泣的体育老师我们又哪招你惹你啦?你不用心情不好就这样整我们吧?唉,你们是不知道这的厉害呀!这样站得端端的,背挺得直直的,手举得平平的的站着,别说是20分钟、半个小时的站,就是站上五分钟也手臂酸得累死人!可是我们的老师那叫一个狠哪!站得不端,踹!挺得不直,踹!举得不平,踹!要是被踹了两次还“不知悔改”的话……“出列!30个俯卧撑(女生20个)!30个仰卧起坐(女生20个)!100个下蹲(女生80个)!”妈妈咪呀,救命呀!我们可是“祖国的花朵”,“祖国未来的希望”啊!我可不要这个样子啊!
辩护时间:
被告:“我那可是为你们好!”
原告:“谁都看出来了是你心情不好唉!”
被告:“是你们纪律不好唉!”
原告:“那也不要动不动就这样啊!你来试试看?”
“……”
“……”
最终判决:面壁思过5小时,并念1000便“是我错了,对不起!”
哎,你们跑什么跑啊?什么?老师来了?天啦!小命不保了……怎么办?――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