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读书笔记1500字:
最近,看到了余华的《第七天》。一是对这个书名好奇,二是余华这两个字的影响力,很快的,一天不到,看完。
看完后,怎么说呢,感觉没有很强烈。要知道,当初看完《活着》的时候,压抑了好长时间,看完《兄弟》也是久久不能释怀。可是看完《第七天》后,想的是,喔,看完了,最后一句话挺不错的,其它的,没了。
七天,讲了7个故事,每一个故事,现实里都有,类似的报道也有过,所以这就是没有新鲜感的原因吗?余华的文字总是冷酷无情,可是,如果事实本就是残忍的,文字只是加以修饰的话,也没那么难接受了。
第一天,杨飞发现自己死了。
第二天,杨飞和他曾经的妻子李青的往事。
第三天,杨飞和他的父亲杨金彪。这个故事是最感动我的。
第四天,那个因男友买山寨Iphone欺骗她而自杀的姑娘。
第五天,一个警察和一个卖淫男以及一个被迫认罪的冤男的故事。
第六天,伍超,也就是自杀姑娘的男朋友,卖肾买墓。
第七天,自杀姑娘去了墓地。而没有墓地的其他人,去了“死无葬身之地”。
有人说,李青是个好姑娘。她为了事业,可以放弃爱情。我觉得,说到底,还是没有安全感。如果杨飞有能力,成为李青向上行走的后盾,也许,他们可以过得很好。
只是,杨飞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他没有雄心壮志,两人步伐不一致,最终分道扬镳。即使不是飞机上的那个人,也会有别人。最近比较流行夫妻就是合伙人的说法。婚姻要像事业一样去经营,夫妻要像合伙人一样合作交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可是,我们成家,不就是想有一个苦累时可以歇息的地方、艰难时可以依靠的避风港吗?婚姻里面的喜怒哀乐,不都是发自肺腑的自然流露吗?如果真成了合伙的模式,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人的第二事业?既然这样,一个事业就已经够多灾多难了,还要一个干嘛呢?
我很喜欢杨金彪。这样的男子,才称得上担当。二十一岁,捡到一个孩子,决定将其抚养成人。在女人和孩子面前,最终选择了孩子。当孩子生母找过来时,毅然让孩子认祖归宗。孩子终于决定与其度过余生,面上波澜不惊。唯一一件对不起孩子的事情,就是当年为了跟一个女人结婚曾抛弃过他,幸好,第二天就找回来了,这也是杨金彪临死都念念不忘,无法释怀的心伤。
有个表弟。我一直觉得他停留在18岁,前三四年回老家看到他,不是在玩电脑,就是在睡觉。近一两年依然在宅家,遛遛狗。这么多年,唯一没有改变的是经常在他妈面前撒娇。有时候很难相信他已经是二十几岁的人了。我问他妈怎么不出去找个事做,阿姨讲就让他先玩几年吧,还小。同样的二十一二岁,有的人,已为另一个人肩负起责任;有的人,还在挥霍着年华;还有的人已经成了百万/千万富翁(刘大猫、网红等)。我觉得震撼的,还是杨金彪这样的,可能因为生命厚重,很多人,背负不起吧。
都说贫穷夫妻百日哀,但是想伍超和鼠妹这样的,是不是过于典型了。前几年iphone流行,经常有段子说卖肾买iphone,也不知是真是假,每次听到或看到这样的内容,都很难认同,心说,这也太夸张了,假的吧。
伍超没有卖肾,他只是买了一部山寨的iphone。可为这部iphone付出的,却是两个年轻人的生命。伍超后来还是去卖肾了,在鼠妹死后,他要给她买墓地,生前没有给她买过一件像样的,死后再补偿吧。
余华为什么要在第六天写伍超的后续呢?是为了说有一天,也许我们连墓地都买不起?还是讽刺,死后补偿,有何意义?又或者,来个反转。原本我们会以为鼠妹死掉了,伍超也不会怎样,可在余华笔下,他就是怎样了。然而不管余华怎么写他们互相爱护对方,怎么描述卖肾过程的悲惨和凄凉,我对这两个人都起不了一点怜悯之心。
曾经有多少的冤案,有多少的屈打成招,还有多少的暴力执法,不想多说了。以后会有另一个关于犯罪方面的读书笔记,如果有想起来这些,再说吧。愿,死无葬身之地。作者:清小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