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原来的记分法。
按比例基本就是作文三十分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从一开始起就一直采用短文写作这一题型。作文是一种对语言表达能力的考试,是一种直接考试。只要题目出得好,作文对考生书面综合运用语言能力的测量最准确、效度最高。作文作为一种题型,最难搞应试培训,也难搞题海战术。要提高学生的作文分数,唯一途径是扎扎实实搞好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但是由于作文题的阅卷工作量大,而且保证评分的一致性难度极大,因此在大规模标准化考试中不可能作为唯一的手段。我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中作文都只占总分的 15% 。
我国大学英语考试在实践中还发展了一种科学的方法,使作文阅卷达到了很高的信度。从 1990 年起,为了保证作文考试的时间,试卷还分成两部分印刷:客观题部分为试卷一、作文部分为试卷二。到达规定时间后收掉试卷一,考生必须把最后三十分钟时间用于写作文。1990 年以后全国高校普遍重视了作文教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为了使教师更加重视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着重提高学生实际运用语言的能力,大学英语考试设作文最低分,即作文分低于某一数值者,总分即使达到 60 分也不给予及格。
设作文最低分后采用下列成绩计算方法:
1)作文分为 0 分者,总分即使高于 60 分,报道时一律作不及格处理;
2) 作文分大于 0 分小于 6 分者,按下列方式计算成绩;
最后报道分 = 原计算总分 - 6 + 实得作文分
采用作文最低分有可能影响一部分学校的通过率(主要是成绩中等的学校),但有利于推动大学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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