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观“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以修身、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不仅适用于党员干部,也适用一般大众,唯独“严以用权”是完全对党员干部所讲的,可察其针对性与重要性,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躬体力行,切实践行“严以用权”,就具体操作而言,须自觉强化宗旨、法治、和廉洁意识,以期内化于心,方能外化于行。 自觉强化宗旨意识。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手中权力皆系人民赋予,践行“严以用权”的目的就是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运用手中权力时,要时刻心系群众,为民谋福利,事、创业,要以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脚踏实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得到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实惠,毋使有遗漏。一些党员干部受中国封建糟粕文化影响,总认为自己是“官老爷”,工作就是“牧人”,高高在上,这种思想和心态要不得,党员干部必须抛弃“官本位”思想,变管理为服务,以人为本,不忘初心,将宗旨记在心中、用在实处,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不要忘记自己是执政党的党员干部,一言一行,须合乎宗旨要求,必须永远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而不是对立面。 自觉强化法治意识。一些党员干部陷于“人治”陷阱,任人事专凭个人喜好,重要决策搞“一言堂”,误人、误己、误事,更甚者以权谋私,搞权力寻租,搞利益输送,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党的事业。法治代替人治是必然之势,践行“严以用权”,严是要求,依法事、依法行政是实现路径,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强化法治意识,方法有三:一靠学法,即是要自觉学习党的纪律、规章和法律法规,时常钻研,学后才能懂法,能默化于心;二靠用法,学好法,懂法,具体工作中就要依照党纪国法事,有法必依,不逾矩;三靠守法,须知违法必究,党纪国法如高悬明镜,不要心存侥幸,不要逾越。党员干部强化了法治意识,方能落实依法行政,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养成按制度、按规矩事的习惯,自觉维护好党纪国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自觉强化廉洁意识。《左传》有语:“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人生在世,不朽事业有三,以立德为首,古时为官之德首崇廉。古今一理,从政廉洁是对党员干部的终身要求,更是必须坚持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肩担党托之责,手握民赋之权,身份特殊,如同“守关者”,要自觉强化廉洁意识,以廉洁为终生追求,常怀律己之心、常念贪欲之害、常敲警示之钟,以廉洁构筑抵御歪风邪气的堡垒。包拯、海瑞、于成龙等以清廉名垂青史,无有他宝,惟慎独慎微,古人尚且如此,今之党员干部更要于“慎”处下功夫,时刻提放人情、财货、声色的“攻关”,须防微杜渐,行有所止,让廉洁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身体力行党员干部的职业操守和高尚情操,把好关隘,建立不朽的德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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