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
我们大家共同生活在同一个校园当中,每个人对某一件事物的见解和看法都是不同的,如果没有一些制度来规范我们大家,我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各行其是的话那么这个校园将变得混乱不堪,所以我们将制定一些制度来规范我们的言行,那么这些制度又是什么呢?答案就是:法律。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国家,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在日常生活中主要靠以宪法为基础制定的许多部“子法”来维系人们的次序,我国法律规定了我国公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使我们清楚的知道在平时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一旦违反法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从而使人们不再违返法律。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最高要求,那么不违法则是我们学生的最低要求。在校园中如果没有一些法律制度来规范我们学生的行为习惯让我们任意妄为,那么我们进入社会以后将很容易会走入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学生要学法、懂法、遵法。
我曾经看过一则新闻,里面讲到:在一间山村学校了,一名女同学下晚自习后在饭堂买宵夜排队时被几名同校的男生强行拉到男生宿舍进行强奸,后来在凌晨的时候回到女生宿舍被宿管发现了并报警,当警察来到之后问那几名男生为什么要这么做?知不知到是犯法的?那几名学生中的一名居然说不知道,由此而知现在学生法律观念有多底,所以说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观念教育。为了让我们的校园变得和谐、美好从现在起我们应该为努力学习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而努力。
关于维权消费的作文
20年后谁来扛起消费维权这杆大旗 “关于‘3·15’的选题越来越不好做了,想找个典型案例都很困难,小的没说服力,大的做不了。”这是笔者近日听到的几句抱怨话,说话者是某省会城市媒体记者。他们的意思是说,过去那种制造伪劣产品或假冒名牌的典型案例在逐年减少,而消费者关注的许多热点话题,如:医疗教育收费、物业管理矛盾、手机单向收费、高油价等,普通媒体却根本无法撼动。这些问题要么涉及社会深层次矛盾,要么与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有些甚至要通过立法才能解决。 眼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就要到了。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和谐”。可“消费和谐”的前提是什么呢?除了人们经常谈到的“诚信”二字,在笔者看来,消费“规则”显得尤为重要。 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为亿万中国消费者维权的责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中消协”肩上。从普通商品维权,到涉及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产品质量维权;从售房面积缩水,到声讨“霸王条款”;从三菱帕杰罗召回,到日航客机滞留索赔……对一个没有执法权的社会团体来说,能达成众多消费维权问题的解决,中消协功不可没。 如果说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一直由各级“消协”肩扛消费维权这杆大旗的话,20年后,它还能扛得动吗?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的内涵和形式也在悄悄发生变化。像过去那样,明目张胆做牛皮纸皮鞋,给猪肉注水,勾兑有毒假酒……类似案例已经明显减少,而消费者识别这种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意识也在逐渐加强。随之而来的是,消费者对医疗、教育、房价、物业管理、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等等问题更加关注。 就拿医疗纠纷来说,我国《消法》并没有将其列在其中,看病就医究竟算不算消费,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定论。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要想维权,可以说非常困难。 再如,实行手机单向收费、取消电话月租费、取消移动电话漫游费,消费者呼吁了多年,除了手机单向收费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早已实行,其他两项收费信息产业部丝毫没有松动的迹象。拿移动电话漫游费来说,几乎没有成本,它的收取完全违反《价格法》中成本定价的原则,可一收就是许多年。即使单向收费在全国多数地方已经实行,仍然被政府列为“政府定价”的范围。而坚持收费的所谓专家,竟然都以“国际惯例”为托词。更有甚者,时任信息产业部部长的某领导,要人们打电话时“长话短说”。 在涉及汽车消费的纠纷中,还有一些基层法院以汽车不属于生活消费品(而视为生产资料)为由,不予受理或不适用《消法》判决。这样处理的后果是,消费者只能依靠《产品质量法》来维权。假如消费者因汽车质量出了车祸,遇到这种纠纷,消费者先得拿出近10万元的鉴定费去做质量鉴定。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无疑堵死了消费维权的惟一道路。如今私家车已经进入千家万户,还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怎能让人信服? 类似问题还有很多,它反映的是个政策导向问题。有些问题有它的历史渊源。也许在特定时期制定的某种政策是对的,但当它越来越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越来越阻碍消费公平的时候,国家是不是要考虑改改这种“规则”。而这一“规则”的改变,恐怕不应当由“消协”来担纲。“消协”只能起到提示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如果说过去的20年是“消协”在高举消费维权这杆大旗的话,今后政府则应当承担更多责任。
维权作文
护税维权——真难!
吃过晚饭,我和妈妈一起去红府超市。
买了点日用品,妈妈结完账,我突然想起在团校里,尚老师曾经告诉我们,我们中国小朋友因为吃肯德基不要发票,使肯德基每年漏税20亿元,于是我决定维护自己和国家的权利——去开张发票。
我拿着购物小票来到收银台前,要求服务员阿姨给我开发票,那个阿姨见我是个孩子,冷冰冰地说:“单位开什么?”“个人!”我心里很不舒服,但是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她。接着,这位阿姨又开始审问我了:“你开发票干什么?”我回答:“维护自己的权利!”那阿姨却说:“只有报销才给开!”我说:“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阿姨,快开吧!”阿姨索性把刚刚拿出来的发票收回抽屉里,丢下一句话:“你去问问你的家长,问他到底怎么办?”便不再理会我了。我气愤地丢下一句: “偷税漏税!”就无奈地跑去找妈妈求救,妈妈购物小票来到柜台前,严肃地说:“开一张发票!”阿姨说:“如果不报销,商品有问题凭小票一样可以解决。”妈妈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不报销,我们也要开张发票!”阿姨见妈妈如此坚决,只好不情愿地去开发票,边开边不高兴地问:“什么单位?”“个人。”妈妈说……
发票总算开到了,拿着这张小小的发票,我觉得又自豪又气愤,自豪的是我终于维护了自己和国家的权利,气愤的是这点正当权利都如此的来之不易!买东西要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是商家应尽的义务,而红府超市刁难顾客,偷税漏税的行为,还能算的上是讲究诚信、顾客至上吗?八荣八耻中就有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红府超市的做法,是可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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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维权进行到底
昨天我离校很晚,所以妈妈让我坐出租车回家。
我在马路边等啊等,脚踮得老高,脖子伸得老长,眼睛睁得老大,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空车。手都挥累了,好不容易盼到了一辆空车,那刺耳的刹车声吓了我一大跳,终于有车了!我恶狠狠地一屁股把自己扔进车里面。只听司机没好气地问道:“到哪里?”边问边按下了计价器。“亲爱的乘客,您好……××出租愿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计价器里是阿姨柔润甜美的声音,可这会儿在我听来却是如此刺耳,极不和谐。累得话也不想说的我,脱口说出:“老真西路。”一想不对,马上轻轻地纠正:“噢,是老真北路。”“你这孩子,怎么说话颠三倒四,到哪里都说不清楚?”车子在他的咕哝声中颠簸着往前开。
一股强烈而刺鼻的烟味钻入我体内,缭绕的烟雾像一个个吐着舌头的蓝色恶魔,张牙舞爪地朝我扑来。闻不得烟味的我,像孙悟空被念紧箍咒一样,头昏脑涨,胃里像钻进个孙悟空,翻江倒海,折腾得我直想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等我定下神来,才发现烟味的来源,那司机一手转着方向盘,一手拿着根烟,正在吞云吐雾呢!看他那神情还惬意得很呐。
难道他不知道有关规定?可车内赫然写着几行字:车内禁止吸烟,驾驶员如果有在车内抽烟或辱骂乘客等行为,乘客可拒付车费……呛得直咳嗽的我,真想把他的烟给掐了,可我想来想去,觉得他开车也很辛苦,没日没夜的,就算了。谁知他抽完一根,又点上了一根,这下我可犯难了,说他吧,又没这个胆量,不说他吧,又实在受不了。最后我想,我是乘客,我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在两种想法斗争得很激烈的时候,车已到了家门口。这时,我涨红了脸,鼓足勇气,怯怯地对还在吞云吐雾的司机说:“叔叔,您一直在抽烟,车上明明写着‘驾驶员在车内抽烟,乘客可拒付车费’,我决定不付车钱。”
司机愣了一下,然后大吼道:“臭小子,你乘了我的车,还想不付钱?你够狠的!碰到你,算我倒霉!滚!”
我嘟哝着还了一句:“您应该遵守规章制度,更好地为乘客服务……”我逃也似的爬出车门,他还在身后骂骂咧咧呢,我捂住耳朵跑回了家。
后来想想,正是我的唯唯诺诺,才让那个侵害我权益的司机敢气势汹汹地对待我。现在社会上侵权事件频见报端,却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我们往往忍让为先,不想为此等小事惹麻烦,觉得就这一次,算了!孰不知,正是我们维权意识的淡薄,才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以至于肆意侵犯别人权益的人还理直气壮的。因此,我呼吁大家:为了社会的纯净,请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哈哈,这是真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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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因事离校很晚,妈妈让我打车回家。
我在马路边上等啊等,脚踮得老高,脖子伸得和长颈鹿一样,终于盼来了一辆空车,我一屁股坐进了车里。
“到哪里呀?”司机没好气地问。
“青年路。”
“青年路的哪里呀?”
“天鹅湾。”
在司机按下计价器后,里边传出了甜美的声音,“亲爱的乘客您好,XX出租汽车公司愿为您服务。”但是这声音当时听起来极不和谐。
在 途中,一股刺鼻的烟味钻入了我的鼻孔,闻不得烟味的我,立刻头昏脑胀.等我定神后,才发现了那烟味的来源,只见司机右手拿着烟,左手握着方向盘.是不识的 还弹弹烟灰.他那喷云吐雾的样子看起来真惬意。我想:他一天工作那么累,抽一支烟也没什么。可我没想到,他吸完第一支又点燃了第二支,我真想把他的烟掐 了,可我又没那个胆量,我看见了车内贴的告示:驾驶员在车内吸烟,乘客可拒付车费。我想:我应该维护我的权益。
等到了后,我说:“ 叔叔,您的纸条上写:‘如果驾驶员在车内吸烟,乘客可拒付车费。’所以,我决定不付车费。”说完,我就大步流星地走下了车。可刚走两步,就听见司机在叫 我,我怔住了,不知道他会怎样对我.司机把车到了几米,对我说:“你真是个懂事的小姑娘呀!”我笑了笑说:“您不要再吸烟了。因为吸烟不仅给您带来了伤 害,也给您的家人带来了伤害。”而且,被动吸烟对人体的伤害要比吸烟大得多。司机听完,立刻把烟扔进了垃圾桶。然后对我说:“你放心吧,我会改掉我的坏习 惯的。”
我真为我今天做的事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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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维权
在生活中,我们离不开消费,消费是我们每天必须的,所以学会维权很有必要。
去年暑假的一天,赤日炎炎,太阳像魔鬼似的暴烤着大地,我上完辅导班,骑着自行车回家,路经一家移动车小摊,老远就闻到了诱人的香味,我抵不住诱惑,停下了脚步。买了两个鸡腿,两根火腿肠,两瓶牛奶。有那么多好吃的,回家可以和弟弟享受享受了,我哼着歌,轻松的飞驰着。
一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掏出吃的,忙不迭地招呼弟弟。好吃,真香。“呀!这牛奶不对!”牛奶喷了一地,弟弟一脸惨像。“牛奶刚买的,有什么不对,哼!白吃嫌酸。”我夺过他的牛奶就喝,“哇噻,这是怎么回事?”我也喷了,我这才发现这牛奶的确不正常,不是乳白色的,像是掺了水似的,白色的小块一颗一颗的。“难道是……?”我看了一下生产日期,果然已经过了期。胆子真不小,竟敢买过期的东西!找她算账去!
我拿着牛奶,奔向移动车小摊,那个十字路口处的小摊,因来往的人多,生意真好,瞧还排着队呢。眼看着一个小孩打开一罐牛奶,把嘴凑过去,正要喝,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大声叫道:“她的牛奶过期了!不能喝!”还没等那小孩反应过来,那小摊的卖主——一个阿姨快步冲过来,双手叉腰,怒目圆睁。“谁说的?小孩子别胡说!我卖的牛奶都是刚进的货,怎么会过期,你这小鬼头,再胡说,我可对你不客气!”说着阿姨把我往外推。平时笑眯眯的阿姨如此凶神恶煞。“我……我有证据,这……是我刚在你这儿买的。”满以为这下那阿姨没话可说了,没想到她竟当众撒谎,“小鬼头,谁说你在我这儿买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凭什么说是我这儿买的?”我顿时怔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听她说:“快滚,小鬼头。”牛奶钱没赔不说,还挨了一顿骂,我真难过。
小摊边吸引了许多围观的人,人们都在窃窃私语,我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面对大家的目光,大家的指指点点,我红着脸,低着头。不知该咋办。“我的牛奶也是过期的,刚刚这儿买的!”有人喊道,“这儿有很多过期的牛奶!”这下那摊主一见势头不妙,忙解释说:“这牛奶本来是别人送给我孩子喝的,我看过期才几天,心想……”大家一听,便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起来,“你怎么可以卖过期的东西呢?”“瞧你的态度,明明卖过期的东西,还不承认!”“黑心鬼”“你想赚钱不错,你想过别人吗?”“这么热的天,过期牛奶挺容易吃坏人的,要闯祸的。”“不怕你钱赚得多,等吃坏了,赔起来就来不及了。”“你这样做生意,谁敢买你的东西”……那摊主面对大家的指责,也认识到自己的错了,不断地点着头,道着歉,把牛奶的钱退给了我们,并把过期的牛奶全部倒进了垃圾箱。“这摊主挺有诚意的,相信她会改的”“这小孩还挺勇敢的”……听到大家的议论,看到退回的牛奶钱,想到那毁掉的牛奶,想到很多的人可以不用买过期牛奶,不用吃坏肚子,刚刚的担惊受怕变成了欣慰。
怎么样?我的维权经历够惊险刺激吧,消费,维权。我们要消费,还要学会维权,维护我们的消费权不被侵犯。
消费维权
我们经常在书本上、商品上的背面右下角都可以看到一行字幕: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我一直在想,消费者投诉到底是什么呢?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这是维护消费者权利的,我也有过消费维权的故事呢。
那是寒假的时候,下午我与小伙伴们一起来到公园玩,我们跑着跑那,快活极了。过了不久,我们就跑累了,坐下来休息,累了,买点东西来吃吃吧,我提议,我的建议博得了大家的一致同意,于是,我与小伙伴们一起来到了一个副食店。
我们看到里面那光鲜亮丽的零食包装,不禁想要敞开肚子大吃一番,经过精心挑选,我们每人都选了一包奥利奥饼干,一包三元,我们付了钱,开开心心地来到公园的座椅上吃了起来。
那天晚上,我突然感觉到肚子一阵剧痛,连忙跑去厕所。当天晚上我拉肚子了,十分痛苦。我想:一定是今天下午买的那包奥利奥饼干吃坏肚子了。幸好那奥利奥饼干的包装吃没有扔,我便拿出那饼干包装纸仔细查看。
我一看。哎呀,这哪是什么奥利奥饼干啊,只见那包装纸上几个粉红色的大字“奥力奥”,可那包装几乎与“奥利奥”一模一样,只是改了个名字,让人难以分辨,怪不得我都会被骗。我很生气,弟弟了解了这件事之后,对我说:“算了算了,就三元钱,不用这么计较的。”我心里想想也是,于是不再追究。。。不行!我突然醒悟过来,我这样坐视不管,只会放纵那店主去骗人,这样会有很多人都会受到欺骗,受到伤害的。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第二天,我便找上那小店老板,与他评理。
我拿着那包假的奥利奥对店主说:“你们店在卖假冒伪劣产品,这是不对的,这样会使很多顾客都会受到伤害的。”那店主见我是个小孩子,不屑地说:"你管不着,一边玩去。”这样看来,店主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那就不能理论了。该怎么办呢?咦?我突然想到了书本上的消费者投诉电话,我不是可以投诉吗?于是,我便拨打了12 315,我对里面的工作人员详细叙述了这件事后,工作人员们来到了这家小店,经过鉴定,这“奥力奥”的确是假冒伪劣产品,那店主也神气不起来了,承认了自己卖自制假饼干的事实。
12315,消费者的朋友。以后,我们应该一起联手,使消费更加公平,使消费更加和谐!
额,这个在百度上看过了。。。。
作文:将维权进行到底500
将维权进行到底
法律是平等的,它赋予每个人应有的权利,让我们得以在被侵权时维护自尊。当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时,就应当了解有关于消费者的保护律法,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益,以及被侵权时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我十一岁那年,就曾经遇到过牵涉了消费者权益的一件事,至今我仍记忆犹新:
我和妈妈去逛商场,妈妈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买了一箱十六盒装的酸奶,保质期二十一天。可是第二天妈妈打开酸奶喝的时候发觉夹杂着一股馊味,妈妈忙叫我也过来尝尝。确认无误后,妈妈对我说:“婉凝,妈妈要投诉。”“什么?”我吃惊地瞪大了眼,“妈,别去惹这个麻烦啦,这次就当是我们吃了亏,算了吧!去投诉多没面子呀,我可丢不起这个人!”妈妈听后严肃地说:“婉凝,这不是面子问题,而是事关我们自身的利益。现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就应该去维护,不能助长这种习气,要将维权进行到底!”
我和妈妈来到那家商场的顾客投诉室。为了锻炼我,妈妈要我去与工作人员打交道。“您好!您是要投诉吗?”柜台姐姐满面笑容的询问。“是的,我要退货。”我略定心神,平静的将那些剩下的酸奶放到柜台上。“有什么问题吗?”“酸奶的保质期没到,就已经变质了。”“不可能的,”柜台姐姐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你一小破孩来捣什么乱?”“你可以亲自试试!”“我说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柜台姐姐早已没有了刚才的和蔼,满脸凶神恶煞,与之前判若两人。我气愤地反驳:“你们不是口口声声称顾客是上帝,为什么‘上帝’有意见时又不处理?酸奶保质期没到就变质,难道我没有足够的理由退货吗?《消费者权益法》明文规定,当产品出现质量不过关时,顾客有权要求退换或退款!”柜台姐姐被我气得直瞪眼,于是采取了“三不”政策——不理、不答、不管。我气愤极了,说:“你若是再不处理这件事,我就要打投诉电话,投诉你们!”柜台姐姐慌了,谄笑着叫我有事好商量,又找来经理,给我办理的相关的退货手续。
拿着手续,我哼着歌走出了顾客投诉室,心中有一种淡淡的骄傲。
同学们,权益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任何人能剥夺它。只有我们合理地运用法律法规,才能使权益不受到侵害。让我们将维权进行到底吧,共同将法治社会构造得更和谐、更美好!
我家的一次维权作文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并且确定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而3月15日不但是全国消费者权益日,还是我的生日。为此,我感到格外自豪。不过,光自豪还不行,我还要带头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这点,我已经做到了……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和同学陶妍君一起准备去文化馆学琵琶。我们看见了一辆三轮车,便跑上前去,对车主说:“去文化馆要多少钱?”他说要4块。哦!这也太贵了吧!我们可是两个小孩子哎!于是,我们便和他讨价还价,终于从原来的4块还到了3块。我们上了车,车主拉着我们来到了文化馆门口。我们下了车,按照事先说好的,一人给一块五。可是,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有五角,所以就一人拿出两块让他找。可是,没想到那个车主拿到钱就变了脸。我们让他找我们钱,可他却说只收了我们两个一块五。我们顿时傻了眼,和他大声争辨着。他就像没听见似的,掉转车头就走。陶妍君急哭了。我急中生智,大声说:“记他的车牌号!”我们俩认真地记着,一到琵琶室就用纸把号码记下来。回到家,邻居劝我说:“算了吧,才一元。”这话虽然有几分道理,可是我们可以先不谈自己的气是否能忍受,只说这个车主继续赖帐只会坑害更多的消费者。所以,我一怒之下把他告上了消协。经过一番处理后,我们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退款。
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了解到我们如果再这样由于损失较小而对不良商家放任不管的话,只会兹长他们的侥幸心理,受害的终究是广大消费者,我们要懂法,用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的路还很长,有关部门的维权力度还有待加强,商业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还有待提高。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投入到消费维权的行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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