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混血豺王》的读后感》2400字
精品文档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混血豺王》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讲的主要是一只由猎狗和母豺生下来的混血的豺经过努力,当上了豺群的头儿。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混血豺王》的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1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一书,里面讲了一个豺一生的事。这个豺的名字叫白眉儿,是狗和豺的混种,本来在猎户寨做猎狗,被老黑狗冤枉后回到了豺群。回到豺群后,白眉儿的豺群遇到了一群狼,经过一番血战,白眉儿终于打败了狼群的首领,成为豺王。后来,白眉儿遇到昔日的主人,于是白眉儿就放走了他,但这时一条大公豺却死了,前豺王夏儿起了疑心。不久,昔日的主人带了好多人来杀豺,白眉儿想了好多办法才逃出去,可是幼崽们却留在了那里。于是,猎人们用了好多计谋来诱骗,全被白眉儿识破了。但最后一个计谋白眉儿无力阻止,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自己来诱骗猎人,这个计谋成功了,豺群逃离了,白眉儿也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深有体会。我认为白眉儿是个真正的英雄,明明自己可以逃走,却选择牺牲自己来拯救大家,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和学习。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它向我们介绍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介绍了动物的社会生活和制度,使我们更加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大家都认为豺是坏动物,但是
1 / 4
精品文档
它们非常聪明,也懂得感情。豺现在已经濒危,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也要做像白眉儿一样的英雄,舍己为人,帮助大家。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2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
2 / 4
精品文档
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3 这本书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讲的主要是一只由猎狗和母豺生下来的混血的豺经过努力,当上了豺群的头儿,它叫白眉儿。
因为白眉儿是猎狗和母豺生下来的,所以,白眉儿首先选择了继承父亲的职位:当一只出色的猎狗~于是,它找了一户人家,过上了猎狗的生活。可是,那家人的另一条猎狗想害白眉儿,跑到白眉儿的地方自己把自己抓个半死(相当于《三国演义》中黄盖的苦肉计),等主人回来,认为这件事情是白眉儿干的,就把它赶出了家门。从此,白眉儿开始流浪了。
白眉儿思考过后,想回到豺群重新当一只豺。可是,尽管它帮众豺捉了一只大野猪,但众豺还是嗅出了白眉儿身上的狗味,要对它发起攻击。就在这时,一只叫兔嘴的豺保护了它,豺王扑上去,咬断了兔嘴的一只腿,兔嘴的血把白眉儿染成了一匹真正的豺。众豺只好收留了它。有一天,豺群
3 / 4
精品文档
要重新选王者了~结果,除了以前的老豺王,其他的豺都想让白眉儿当王者。从此,白眉儿当上了豺群的头儿。
有一次,豺群因暴风雪被困在一个山洞里,山洞里连一只蝙蝠和老鼠都没有,只有长在墙壁上的青苔,可是豺们长着满嘴尖牙可不是用来吃素的,它们开始自相残杀,就连王者的命令也不顾了。这个时候,兔嘴“舍己救豺”,自己撞死在墙上,让别的豺吃它的肉。可是白眉儿跑了出去,它宁愿活活饿死,也绝不吃兔嘴的肉~还有一次,白眉儿为了救一只幼豺,暴露了自己跟狗的关系,结果被它妻子咬断了一条前腿,另一条前腿也被猎人打断了。豺群离开它了,抛弃它了,最后白眉儿被猎人射死了。临死前,白眉儿朝着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发出了自己的最后一声豺叫。它的生命就这样画上了永远的句号。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白眉儿在逆境中不气馁、不放弃、坚持到底的精神~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事要多为别人着想,关心他人。我们也要学习兔嘴那种舍己救人的精神~
4 / 4
作文二:《混血豺王的读后感》4200字
精品文档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混血豺王读后感,欢迎阅读。
《混血豺王》读后感_400字 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
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
1 / 7
精品文档
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
读了《混血豺王》有感_500字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
2 / 7
精品文档
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_250字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3 / 7
精品文档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混血豺王_1000字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
4 / 7
精品文档
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
5 / 7
精品文档
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
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6 / 7
精品文档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7 / 7
作文三:《混血豺王的读后感》1400字
精品文档
混血豺王的读后感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1 / 3
精品文档
讲述一个身上有十分之六的狼血统和十分之四豺血统的公豺,由猎犬到苦豺到豺王,最后死去的事情。它的一生复杂,离奇,又悲壮至极。
文中的主人公叫白眉儿。在面临是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一只又丑地位有低的母豺)时,他选择了救兔嘴;在面临是放走昔日旧主和还是效忠豺群时,他选择了放走昔日旧主。在我看来,白眉儿错就错在它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它是一只豺,它想去当一只猎狗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它身体里流着豺的血,保存着豺的习性,怎能当好一只猎狗呢?终于它选择了回归豺群,可它为什么还要顾惜与旧主人的情义呢?这种种错误是因为它有情有义。可以说,他当狗时是条好豺,当豺时又扮演了一条好狗。
因为它有情有义,所以它在救兔嘴时,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它在救主人时,不惜咬死自己的同伴;它在救幼豺时,不惜以被赶出豺群为代价,装成狗的样子……白眉儿身上有豺的模样,却有狗的品德,它的一生都是在情义中度过的。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儿也是别的豺、别的人没有经历过的。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自
2 / 3
精品文档
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所以,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混血——豺王.
3 / 3
作文四:《混血豺王读后感》1100字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后感? ?江苏省如皋市港城实验学校六? ?
(3)石文溪?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令我读后泪如泉涌、欷歔不已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匹半豺半狗的动物?,它叫白眉儿。它经历?了生死的考验?和情感的磨难。它做狗的时候是?一条好狗,做豺的时候?是一条好豺。?可正是因为他是混血儿的命运,?所以它曾被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过,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它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变?得无依无靠。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又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力克狼王,当上了豺王。偶然与?主人阿蛮星的相遇,暴?露了红豺群的?大本营,就在与阿蛮星带领的一?只狩猎队周旋时,它放?弃了所有,舍?己为豺,用狗叫声救了豺群。当?然,这样就又暴露了它?是狗的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屈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可以说,白眉儿的死是伟大的,是?无畏的。虽然它?完全可以活下来,但它愿意舍?弃生命,去保护自己的?豺群。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在生与死之间,?它没有想过要自己逃跑?,它所想到的只?是豺群的存亡~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个英?雄人物:?
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舍身忘?死的**,奋不顾身??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他?们为了祖国的利益,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下,毫不动心,誓死保卫祖国?,捍卫祖国的尊严。? ?主人公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博得主人?的信任,成为一?条好狗的。它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叹,在它面临危机?重重时,它坚持?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
去拼搏了,去赌注了~而有?些人遇到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
有努力过,去尝试过,去拼?搏过,更有甚者还没尝??试就先退缩了。其实某些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精神先崩溃了?。不经历风雨,怎?
能见彩虹,沈石溪写的书大?多是悲伤的,甚至是悲?壮的。他认为:?
?生活的主旋律是苦难的,人生经过苦难的淬?炼才能发光。确实,?
现在身为父母掌上明珠的?孩子压根儿就没体验过?人生的苦难。我们的?成长需要了解、体验人生?的苦难,更需要坚持不?懈地精神。? 读完了?
这本书,我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
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白眉儿不管是做?豺,还是做狗,?都能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我们每个人也都在生?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们也应该学习白眉儿?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生命发出更?绚丽的光彩吧~? 指导老师:?
吴玉晶
?
作文五:《混血豺王读后感》900字
混血豺王读后感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作文六:《《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
内蒙古自治区阿尔萨联盟右旗完成五(1)班马志
主角白眉毛和其他豺狼是不同的,这是为什么?原来,它的母亲是一个聪明和敏感的母亲杰拉维亚,但其父亲是勇敢和活力的雄性狗Lothia。换句话说,白眉毛身体一半的豺血,一半的狗血。因此,白色的眉毛都有狗的忠诚,但也充满了杰克的聪明才智。然而,因为它不欢迎由jackal它来到人类的村庄,成为受气候老猎人A禁止第二个猎犬。然而,在狩猎,白色的眉毛已被发现是一路到发抖的孔是不是别人,这是他们自己很难提高Davea的伟大的母亲!白眉毛移动了同情救了它,但这长期以来一直是另一个猎犬黑老虎的主人透过,和白色眉毛撕裂,最后,白色眉毛尾巴价格这样做以拯救母亲,它逃到山上,回到豺狼群,成为新一代全能的豺狼王。
然而,它没想到,在狩猎,一个人来到想要打几个野猪,但他碰巧遇到白眉毛杰克族,被困在树上 在他,他不是别人谁一直在饲养的星星的所有者的白色眉毛。白梅孩子在死的夜晚帮助A星成功逃脱。然而,失望的一个嘈杂的夜晚逃回了,即使在召集所有的猎人偿还了豺狼群。在战斗的白眉毛无论呼唤的主人,在他的生活中的子弹的冰雹程度,从鬼门拉回一个年轻的豺狼,并最终英勇牺牲。
白梅是一个不幸的人物,生活在框架和诽谤,但它仍然在做自己的,这是值得从我们的地方学习。
作文七:《混血豺王读后感》700字
《混血豺王》这本书很特别,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故事大王沈石溪的著作之一,也是《双面猎犬》这本书的续集。春光明媚,山林一片翠绿,开头就是个好景致,而后面却时而悲剧连连,时而欢笑满天,真是喜怒无常。白眉儿是半狗半豺,一切都由它发生。自从白眉儿被赶出豺群,它就一直在当一条优秀的猎狗,却引起主人家老黑狗的嫉妒,最终因为老黑狗的陷害使他和主人产生误会,被赶出村子,好不容易回归豺群,立刻又迎来狼的侵占,就在豺群被狼群逼得无路可走时,只得过怒江,为保护母豺兔嘴,不顾一切地冲向狼王,顿时,局面扭转过来,几匹豺围住一匹狼,很快,狼害就消除啦,白眉儿也荣登王位,当豺群被困在山洞里时,兔嘴又甘愿给大家当食物吃,母豺蓝尾尖好不容易才让白眉儿摆脱兔嘴死去的阴影,白眉儿的灾难又重重发生,最终死于猎人手下。其中那母豺兔嘴太令人感动啦,在白眉儿接受豺王的接纳仪式时,豺王嗅出白眉儿身上有狗的味道,眼看白眉儿危在旦夕,兔嘴猛地跳出来,牢牢地罩在白眉儿身上,任凭被豺王咬断一条腿,竟用流出的血在白眉儿身上刷呀刷,它完全可以在被咬断腿之前就装着抵挡不住的样子从白眉儿身上跌下来呀,再说它也是一匹普通的母豺,怎么能对付得了豺王呢?这种做法完全可以说得过去,既不引起大家怀疑,又能保住拉自己的腿,不是一举两得吗?但它没有这么做。还有在豺群遭到狼群的袭击时,兔嘴已经被一匹狼啃瞎了一只眼,见白眉儿有危险,还是不顾一切地冲上来咬住那匹狼的后腿,那匹狼举起爪子要抓兔嘴的另一只眼,要是兔嘴长个心眼,跳开去,不就能保住仅剩的一条腿了吗?要知道,对豺来说,双目失明等于死亡,兔嘴能不珍惜仅剩的一只眼吗?但它还是不肯这么做,这样做是为了谁?为了白眉儿啊!兔嘴这种为了同伴不顾自己的精神真让我自愧不如,小时候,我表弟和别人打架,顶多是上前说两句,别人挥起拳头,我就赶紧跑了,任凭表弟被别人打得鼻青脸肿。
作文八:《混血豺王读后感》700字
《混血豺王》读后感
503班 刘泓堃
这是一本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小说,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所以为了让大家读的更认真,本人建议先去读一读前一部。 初读此书,我见证了人类的残忍。
人们把小灵猫装在笼子里,诱惑大灵猫来前来救助,借着动物的母爱来换取一张看似名贵,但是用血,爱渲染的灵猫皮; 用枪指着一只救过自己生命的豺?? 啊,人类,你们已经丧尽良觉了吗?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么?昔日天天挂着微笑的你们去哪了呢?
在见证恶的同时,我也再动物界见证了善,那就是——爱。
兔嘴是一只嘴巴畸形的母豺,它曾经在白眉儿最困难的时候收留了它,给它了温暖与爱,把白眉儿看作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有一次,当前任豺王夏索尔正准备想把白眉儿赶出豺群,以扑咬为“逐客令”时,兔嘴纵身一跃,为白眉儿挡下一击,自己却落下了大伤。
还有一次,豺狼大战,战争前夕,豺群被恶狼折磨的虚弱无力。大战当天,豺群连连败退,这时,一只恶狼把目标锁定在了白眉儿身上,而白眉儿还浑然不觉,但这一切被兔嘴瞧见了,正当恶狼扑向白眉儿时,兔嘴一跃,将恶狼撞倒在地,与恶狼抱成了一团殴斗。当白眉儿反应过来时,兔嘴早已为了他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这激起了白眉儿的愤怒,最终打败了豺群,当上了豺王,但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一切如果缺少了兔嘴,那么,也就没有白眉儿的今天。最终,兔嘴为了挽救自己快饿死的同胞,撞墙而亡,用自己的血与肉,拯救了几十只濒临死神的同胞们。
试问,是什么使兔嘴有了这自我牺牲的勇气?
......
没错,就是——爱。
因为它爱着自己的同胞们,它的心中装着大家,它的爱已经超出了生死的境界,就是这鼓励着它,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 把生的希望带给大家。 你不能不为这伟大的生物界而赞扬.
难道不是吗?
作文九:《混血豺王读后感》3300字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下面是混血豺王读后感,欢迎参阅。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1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
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
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
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
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2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
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3
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
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
作文十:《《混血豺王》读后感》2500字
--------------------------------------------精品文档 Word可编辑 值得收藏------------------------------------------------
《混血豺王》读后感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党员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回顾一年来的经历,有收获也有不足。思想上有了一定的进步,学习上也比较刻苦努力,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一个总结性的汇报。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组织纪律性强
1 ----------------------------------------------------精品文档 值得收藏-----------------------------------------------------------
--------------------------------------------精品文档 Word可编辑 值得收藏------------------------------------------------
加强理论学习,首先是从思想上重视。理论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主要包括继续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配合支部的组织生活计划,切实地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今年我顺利转正,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这给了我无限的信心的同时也有更多的压力。时刻提醒着我注意,什么是一个党员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促进了我的进步。首先,我深刻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在生活中循序渐进地改善,一个人改正错误和缺点的过程我想不会再一朝一夕。所以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尤其,在组织生活会上,同志们再次提出了我的不足之处,这使我感到自己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是要学,当然自己的努力是少不了的。我有信心明年总结的时候可以完全改正一些不足和缺点。因为我是一名党员了,就应该拿出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连自己的缺点都不能克服还谈什么先锋模范作用。这一年里,我积极响应学校组织的多次党员活动,配合当前的理论前沿,为自己补充新鲜血液。
当然,加强理论学习仍将是今后工作和生活中的一项主要的内容。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作为新世纪的高等学府的学子,我很骄傲,当然压力也从来没有离开过。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并不是很重,但是老师的宽松对我来说就像是无形的压力。突然感觉自己好像有好多东西需要学习,所以我不敢放松学习,希望在有限的学生生涯中更多地学到点东西,为将来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作准备。所以,我从来不旷课,课上也是认真听讲,当然学习之余也应该劳逸结合。
在今年学校的运动会上,我报名参加了舞蹈队的表演,从这次活动中,不但认识了不少同学,也给了我一个锻炼自己交际能力的场所,增加了自己的群众基础。自己从这次活动中收获不少,就是从这次活动中,我知道了,只要有决心,没有做不到的事。
三、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进入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相对来说环境比较宽松,我刚开始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直接的表现就是早上起床经常不叠被了。在一次学习马祖光院士的活动中,我受到了深深的震撼,一位院士有着如此节俭的生活,对一件事可以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完成,多么伟大的人格啊!这使我反省自己,连起码的生活礼仪都不注意,在关键时刻也许想注意都难了。从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有不叠被,感觉自己从那时起,就有了生活原则,有了自我监督机制,每天都会想想今天还有什么没有干好,或是还有什么原定计划没有完成。我深刻地感到,一个好习惯
2 ----------------------------------------------------精品文档 值得收藏-----------------------------------------------------------
--------------------------------------------精品文档 Word可编辑 值得收藏------------------------------------------------ 一生受益。注意将工作、学习、娱乐、休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8小时以外的时
间合理的利用起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 ----------------------------------------------------精品文档 值得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