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我所仰慕的福尔摩斯——读《福尔摩斯归来记》有感_1200字》1300字
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酒泉第四中学初一:闫生旺
作文二:《读《福尔摩斯》有感》400字
读《福尔摩斯》后感
《福尔摩斯》由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编写而成,该作 品因成功塑造福尔摩斯这一经典人物形象, 是柯南。 道尔成为了侦探 小说历史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这本著名小说主要说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搭档华生, 一起破了一 件又一件的惊天奇案。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 福尔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 请他去破案。 于是, 他和华生一起赶去劳斯顿花园 3号街, 在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 具男尸,奇怪的是这具男尸没有外伤,但周围有血迹。现场的墙壁上 有用鲜血写着“ RACHC ”。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一枚戒指、两种不同 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经过福尔摩斯细密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 终于找到了凶手。 《血字的研究》是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这个案 子使我非常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镇定, 还有缜密的推理让我十分敬佩。 我要向 福尔摩斯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年二 李浩楠
作文三:《读《福尔摩斯》有感》2800字
读《福尔摩斯》有感
人类的观察力本身,我相信可以训练,也可以得到迅速的提高。
逻辑思维和推理的技能,一样可以训练和培养,也可以有大幅的提高。
但很遗憾,我认为光是提高观察力和培养逻辑思维和推理习惯,并不足以提高推理的效率和准确程度,达到福尔摩斯的程度,可能一辈子也做不到。
我们年幼时也有过想成为福尔摩斯的想法吧,但是很多年后才发现这是不可能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因为我们根本没法积攒出所需要的知识储备。
现实中做一名福尔摩斯的难度是:你需要惊人的知识储备和检索能力,事实上必须要成为一本自行式图书馆或者一个具有天文数字存量的大数字储存媒体才行。
也就是说想做到如原文那种见微知著,洞若观火的演绎式观察不是不可能,但难点是你的 Database 够不够大,而不是有没有足够多的检索条件。
我来个现实的例子:您现在看到一位路边的行人,恰好您也有有充分的时间观察他/她,那么在充分的时间内,您能观察到哪些信息,又需要怎样的知识储备来分析出结果呢:
1,他/她的衣着打扮包括饰品:您可以快速而准确地分析出他的衣着鞋帽的品牌,质地,产地,价格吗,您可以分辨出眼镜,首饰,
提包的同样信息吗,从这些东西的新旧程度,磨损和使用痕迹上,您又能推断出什么呢,
2,他/她拿起手机和人通话了:您可以准确分辨出手机的型号产地出产时间价格吗,您能从他的口音中推断出他的成长地点和环境吗,您能从他的措词和语气推断出他的受教育程度吗,您能从神态和语调中推断出通话对象和观察对象之间的关系吗,
3,他/她在通话中(您并非有意窃听):提到了他马上要去的地方,那个地方距离本地有多远,他会选择怎样的交通方式呢,这个时间去这个地方,这个地点有什么著名的办公、用餐、娱乐、或者居住场所呢,这些场所代表怎样的消费观念和社交环境呢,
4,他/他的鞋子上沾有一些干燥的泥巴:您能据颜色分辨出这是来自什么地方的泥土吗,这代表着最近这几天中天气变化的时候他曾经到过什么地方吗,
5,他/她的气色也许不太好,体型或者肢体有些不正常的样子:您可以根据种种蛛丝马迹推断出他曾患/正在患有什么样的急慢性病吗,病因是什么,和遗传史有什么关系吗,还是这些不正常可能来自后天的外伤或者长期从事某种工作的习惯造成,可能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
6,他/她掏出香烟和打火机了:您能分辨香烟的类型品牌产地价格吗,打火机呢,吸烟的方式,手型,点烟的方法能看出什么呢,
7,他/她的随身包中露出了一份文字材料(您并非有意窥探):您能从看到的只言片语中(含有某些特定术语)分析出这份文档的性
质,内容,类型吗,相应的工作领域是怎样的,这个领域的人应该有怎样的工作习惯和共同特征呢,
如果自问的结果令人沮丧,但这不能归咎为您的观察力贫弱无法注意到足够的信息,而往往是即使注意到一些有信息价值的细节之后,也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支撑分析出一个有意义的结果,更不用说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了。
然而除了手机——你也可以把它换成怀表鼻烟壶或者手杖礼帽 —— 如果出现在小说或者电影电视中,毫无疑问注意到这些信息的福尔摩斯先生都能给您一个满意的而合理的演绎结果,而且一定符合实际情况。福尔摩斯能做到的原因,正是他在看到了别人也能看到的信息后,在其知识储备中进行了相应的检索,并且每一条信息都检索出了相应的,可靠的和完善的答案备选,并通过演绎推理从而完成得到结论的过程,实际上我并不怀疑在信息完善,推理方式合理的情况下,这都是可以做到的。
以血字研究中福华首次见面,因为象皮病而看出华生曾驻印度的例子而言,这一点可能在当时情况下,有相当专业的医学知识的人也未必做得到;而到现代,医学知识细分程度更高的今天,可能只有皮肤病专业的医生才有相关知识储备了。诸如此类的例子,在原著中比比皆是。
而一个普通人,积累其中任何一项专业知识,都需要可能数以年记的时间,同时积累这些大幅跨专业方面的知识,所需的时间自然也
就成倍增加了,而且不是走马观花式的单纯信息记忆,是需要比较深入扎实的学识基础。
如果我们排除“每次都只是刚巧知道一个领域中的这一个知识点”的低概率,那么就意味着,福尔摩斯看到的每条有价值的信息,他也都备有相应的知识库——这就意味着惊人到了不可思议的知识储备量了。
顺便一说,在全文开头,柯南道尔爵士就托华生之口,对”福尔摩斯的知识范畴“做个一个概括,这个概括看起来只是”哇,这家伙有点厉害“,而且加上诸如”这家伙连地球围着太阳转都不知道“的笑料,给人造成一种福尔摩斯也只是个比较聪明的普通人嘛的错觉。
是的,你想想如果开头我们就不得不说福尔摩斯其实是个全知的贤者,岂不是立刻让这个角色和整个著作的价值大幅降低。但实际上纵观全文,我们实际上发现何止和侦探相关的所有科学范畴,就算是在文学底蕴方面,夏洛克先生也远高于平均水准。
所以我发现,要成为一个福尔摩斯,我们的毕生都拿来增加相关的知识储备大概时间也不够用——更正一下是绝对不可能够用——现代社会的知识总量以爆炸式的速度增长,其覆盖面和深度恐怕已经是福尔摩斯先生所处的19世纪工业革命初期的几百倍了。
更不用说,在今天,知识和信息的成长已经达到惊人的总量和扩充速度了。举例来说,我就没见过一个人可以夸称自己认得所有的手机,假设即使有人做到了,可这个世界上每天会增加多少新的手机型号呢,光是更新这些信息可能就是件很吃力的事情了吧。
比如你可能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场景:
“您今天白天是从约克郡来的吧,“福尔摩斯淡淡地说。
”这,您怎么会知道,“那位女士显然有些诧异。
”您手腕上露出的轻微荨麻疹显示出您有些过敏症状,而最近约克郡正是蒿属花粉四散的日子,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福尔摩斯放下茶杯,交叉起十指,目光炯炯地直视对方。
女士害羞地缩了一下手腕:“是,是的福尔摩斯先生,我有些过敏,但不是因为花粉,是昨天晚上吃的龙虾”
福尔摩斯似乎根本没有受到影响,他伸出手指抵住额头:“那么女士,您的丈夫一定很爱您”
女士的脸红了,低下了头:"您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这款鞋子是当今巴黎最新的名牌款式,而且是限量的,价格可是不菲,是丈夫给您的礼物吧“
”哦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我在中国福州的婶婶寄来的,是她们工厂出产的“
如果你的知识储备在任何一个方面是这么个半调子,那么这就是必然出现的结果。
即使我相信福尔摩斯有创作原型——约瑟夫贝尔先生,但以文学作品中表现出的情况来看,也是经过高度浓缩和提炼的,已经升华到了超越常人的艺术形象了。普通人实在无法想象在有限的人生中如何达到超乎其学习能力*学习时间很多倍的知识储备。
所以,我相信逻辑推理可以得出很多表面信息以下的内容,是的,上面的信息如果借助一些其他方式,比如互联网进行检索,可以很快得到一些进一步的信息,但这不是一眼看出的本意,除非你用这种方式作弊(TED演讲:Pattie Maes 演示“第六感”):
所以,无法成为福尔摩斯的关键,不是一般人的观察力或者推理力无法达到标准,而是一般人不太可能具有这个程度的知识储备,不知道您怎么认为,华生,
作文四:《读福尔摩斯有感》1100字
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
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
福尔摩斯,这位近乎神一样的侦探,用他那无懈可击的完美逻辑,和他那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的只是的,找出了一个又一个凶手。
《福尔摩斯侦探全集》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为视角,记录了福尔摩斯那不可思议的破案过程。
而其中“血字的研究”又是柯南?道尔的第一篇作品,他当时写的时候才26岁。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著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
我来带领大家来领略福尔摩斯完美的破案过程吧。
小说一开始告诉我们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事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
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托福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绿叶。
从小说中得知,福尔摩斯在被人委托案子之后,不会自己亲自出马,而是仅从那些委托人的口中得知案情,或者从照片中找到线索,找出凶手。
有一天一个警察来委托福尔摩斯一个案子。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在一个多年没人居住的房子里,突然亮起了灯。在厨房里,躺着一具冰凉的尸体,旁边还用血写着复仇??尸体旁还有一枚戒指,福尔摩斯就接着这个戒指寻找凶手。
当福尔摩斯在第一件案子中徘徊时,第二件命案又出现了。
福尔摩斯好不容易找到了死者的秘书,却意外的发现他的秘书在一个宾馆里死亡了。而且和那个人死法不一样。许多人都判定这不是同一个人所为,但是福尔摩斯在仔细勘察了现场之后,推断出这是一个人杀的。
最终,在茫茫人海中,福尔摩斯根据他找到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
而这个凶手却是一个福尔摩斯本想出门,叫来的马车夫。当福尔摩斯说,这个人就是凶手时,我愣住了。因为,这个人在前面从来没有提到过,但是他确实是凶手,这的确不可思议。
福尔摩斯,他推断出一切的原由就只是仔细的观察和渊博的知识。
看完了以后我觉得:世上的一切都是一条锁链,你把每一环
都扣起来,那么,最后的结果自己就会出来。就像我们学习,只
要你学好每一个知识点,那么,后面的知识学起来就会跟轻松。
作文五:《读《福尔摩斯》有感》3100字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欧美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
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都深深吸引了我。为了领略他独特的逻辑思维的魅力,我兴致勃勃的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多么让人钦佩啊!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由当时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
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创作,里面有许多惊险又古怪的探案故事。一个烟斗,一顶帽子,一双忧郁的深陷下去的眼睛,加上一个与众不同的逻辑头脑,就构成了令坏蛋们闻风丧胆的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这一点从《血字的研究》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虽然与华生素未谋面,但他却能根据华生的外表,判断出他的工作以及城市。这是一般人能够办到的吗?
小说中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
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因此他自幼熟悉凡尔奈的画作,所以这些设定好的家庭和个人经历都是为了说明福尔摩斯为什么能了解两代以前的社会风俗,适应乡间生活,而且为什么不放过任何法国案件。这本小说记载了柯南道尔先生塑造的最成功的文学形象——歇洛
克·福尔摩斯侦破的60个案件。其中《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篇为长篇探案。这本书情节起伏,内容生动,而且是近百年来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之一。我觉得最精彩、也最喜欢的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这两篇故事非常曲折刺激,情节一波三折,描写也相当细致。故事里的福尔摩斯观
察能力相当敏锐,简直像是一个电子眼一样,能准确无误地“录下”每一个人的特征,让我非常佩服。
让广大读者钦佩他的更重要的是他与邪恶势不两立的正义感和
由此产生的高度责任感。福尔摩斯单枪匹马与之周旋了多年,面对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威胁,只有一句铿锵有力的回复:“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这简直是对所有犯罪份子及集团掷地有声的宣言。
最使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这篇文章。它讲述的是福尔摩斯
侦探为了抓住恶名昭彰的莫里亚蒂教授,宁可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人民的安定生活。莫里亚蒂是伦敦高级犯罪集团的幕后黑手。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利益要把莫里亚蒂除掉。他和莫里亚蒂谈话中说道:“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多么有力量的一句话啊!为了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福尔摩斯就心甘情愿结束他的侦探生涯。如此伟大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钦佩吗?他对挚友华生说:“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的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力量用错了地方。”正因如此,闻听他的死讯--- 一个虚构故事中的虚构人物的死讯时,以至于带黑纱表示哀悼。在他们看来,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位高超的侦探,更是正义的化身。在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的墓碑上刻了“坚定如钢,正直如剑”这两句话,也许是英国民众对福尔摩斯最恰当的评价吧。
此外,福尔摩斯还有很多的优点;他有一颗善良、宽厚、无私
的心,他有绅士风度和豪侠的骑士精神,这即使在19世纪末的英国也不多见。在福尔摩斯多起案件中,明明已经找到凶手,却有意放过他们。相比恶贯满盈的被害人,这些凶手才是真正值得同情的。
也许真正的公正不是利用推理抓住罪犯,而是使正义得以声张,《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思想。他放过了犯罪者,而在那样的时代里社会也不会去追究,这样犯罪者就有可能抛弃自己的罪孽重新开始新的生命。但他并不是没有缺点的;他爱吸烟,还有注射可卡因,这对身体是很大的摧残。
对我来说,读侦探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让我变得更细心,更善
于观察了。在没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只是听说过他的时候,我总觉得他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看过小说以后才发现福尔摩斯也是个平常人,跟我们大家的智力水平没有什么差别。他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世界闻名的大侦探,主要是因为他有着惊人的毅力,养成了勤于观察的习惯,这是他的“天赋”,也正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读了这本书我得到了许多的思维方法。当看到一个人或一件物品时,应当从何处观察,判断此人或此物的主人的职业、来意、性格以及家庭情况。例如:一个普通的烟斗,原价不过几文钱,却有两次用高价的银修补过,可见主人很珍爱这支烟斗。琥珀嘴已经被咬穿说明他身强力壮,有一口好牙齿。通过里面的高价烟丝得出此人经济富裕。我也试着学着这些方法,进行自己的逻辑训练,拆穿一些电视剧里和日常生活里一些小小的骗局。虽然只是很小很小的推理,比起福尔摩斯解决的棘手的大案件根本不足为奇,但是这正是我迈入更加复杂的推理的第一步。使我对推理产生了兴趣,使我的思维越来越紧密。另外,福尔摩斯与罪犯勾心斗角时那种勇敢的精神,将永远改变我对侦探职业的偏见。
“认识福尔摩斯”以后,我决定要在生活中向福尔摩斯学习,
先改掉自己粗心的毛病。大家都知道,做完作业要检查,而我在检查时却总是查不出错来,这让我非常苦恼。记得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考高等数学,我检查试卷又没有查出错,我本来想就这么算了,
可是耳边又想起了妈妈说我马虎,既觉得不服气又有点儿担心,于是决定像福尔摩斯一样,拿着“放大镜”仔细地再看一遍。填空没错,简算没错,应用题也没错,我越检查越得意,心想这下妈妈可说错了。最后只剩下最简单了,我刚想一扫而过就发现大事不妙,有一道题错了。我一边改一边在心里感谢福尔摩斯,要不是他,我又要被妈妈说中了,又要在试卷发下来以后后悔了。还有一次,我就要去很远的海南省旅游了,妈妈怎么也找不到照相机,找了好几天,把我和妈妈的衣柜、抽屉都翻遍了也没找着。后来,我想起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常用的“顺藤摸瓜”法,请妈妈仔细回忆最后一次见着照相机的那一天,然后再一个一个地方做地毯式搜索。终于妈妈想起整理抽屉的时候把它顺手搁在了我的衣柜里,于是我们把我的衣服又翻了一遍,才在衣服找着了,原来是忘了拿出来,被我摆衣服的时候埋起来了。
这两件小事让我发现只要自己细心观察,也很有做女“福尔摩
斯”的天赋。当然了,当侦探也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得拥有渊博的学识,这样才能拓展思维,增加推理能力。希望大家和我一起先做学习中、生活中的小小福尔摩斯!
在现在这个社会,也许不会有那么多的事件发生,但你就不想
像福尔摩斯那样侦破案件吗?我这有几条关于侦探的学习要点,不妨看看!
1. 集中注意力;要顺利进行“深入思考”的程序切换,是需要
培养注意力的。
2. 拥有敏锐的观察力;所谓名侦探,无非是找出隐藏在犯罪现场
或供述内容一般人会漏掉的线索,所以,观察是推理之源。
3. 多充实自己;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界第一的名侦探,是因为
他在化学、毒药、解剖学上都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所以掌握
好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4. 不要忘了好奇心;好奇心是名侦探的能源所在,尤其是对犯罪
现场或关键者的行动抱有一丝怀疑时,必须追查到底。
5. 有良好的记忆力;要解开一个困难的事件,超人的记忆力是不
可缺少的,你必须记住事件发生的状况和相关者无意中所说的话。
6. 要学会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取信息;福尔摩斯正是拥有一支流浪
儿童组织的侦察队,能随时获得凶手的信息。
7. 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要跑得比凶手快,可不能让他溜了!
身体要强壮,侦探难免得跟凶手正面交锋,如果你弱不禁风,反倒被凶手算计,那可就不好了。
我所说的只是最基础的,而且并不一定要当侦探才学习这些,平时生活中也会有用,它会帮助你解决身边的矛盾,也会为你的生活增添几分乐趣。
福尔摩斯的聪明,福尔摩斯的伟大永远让人们铭记于心!虽然他并不完美,但是他将成为我一生的启明星。
作文六:《读《福尔摩斯》有感》1300字
Talent es from Diligence —— feeling after reading
“Sherlock Holmes: The Blue Diamond”
Heard very early on “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 Stony” is a good book. Holmes , the book’s protagonist ,is a famous, marvelous detective, I harbored the excited mood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Now appears, words aren’t false.
Holmes that meticulous observation is amazing, just from a hat will determine the owner of the hat is a wise man; wealthy, now the poor; age at about thirty or forty years old. A seemingly plex case, he was easily crack. Of course, his keen observation, careful thinking isn’t inherent, but he through continuous learning, continuous practice, and continue to accumulate .He would order a case around all night looking for evidence, clues analysis, In life, aren’t we lack of these valuable spirit? So, we should learn to observe, learn to think, learn to truly integrated through, reduce the “tragedy”.
This book let me have a lot of infection, Holmes successfully cracked the case at the same time, was him on the case of devotion impressed, was his usual to marvel. Yes, every thing seriously, you will have a great success.
Talent es from Diligence ——the feeling after reading Sherlock Holmes: The Blue Diamond
姓名:马梦瑶
班级:实验中学八年级三班
辅导老师:崔桂玉
作文七:《读福尔摩斯有感》600字
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有感的
这几天我看了本名为《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侦探小说。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上,我就对这本侦探小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令我兴奋不已。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看这本书呢?”原因有点特殊,因有一次我在书店里发现了这本书,当时就对书里的案子就很感兴趣,可我没有钱,只好作罢,现又要我拿起,我真是不知的高兴。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一起探案的故事,由一个个的结构严谨、构思巧妙、曲折离奇的探案故事组成,故事情节刺激、扑朔迷离、环环相扣、高潮迭起,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人物,步步推理分析,引人入胜,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提出的问题很发人深思。这本书成功地把福尔摩斯塑造成了一个大名鼎鼎、和蔼、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观察和推理能力的大侦探。这可是我非常羡慕他的地方啊!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案子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是这样的:一天,德雷伯被人在别墅里杀死,可是却没找到任何指纹,只有一行血字,这时,葛莱森侦探却说凶手找到了,然而就在这时,突然雷斯垂德却说他的秘书斯坦杰森也离奇身亡了,一连串的死亡,造成了只有“血字”的血案。最后在福尔摩斯率领贝克街小分队靠强烈的推理和慧眼识金,冷静的研究,终于抓捕到了真凶。
我看完后,想了很长时间,我要如何把福尔摩斯用于探案上的技巧,也能运用在生活和学习中呢!他的冷静思维我可用于数学上;他的逻辑推理我可用于物理上;他的察颜观色我可用于化学上;他的坚定勇敢我可用在培养我的性格中;他的自信智慧我更可用于生活中·······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他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和希望。
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 严陶文暄 四(3)班
作文八:《读福尔摩斯有感》500字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高高的鹰钩鼻,一双能够看透一切的税利的眼睛,嘴里叼着一根烟斗,下巴方整。不用说,这肯定就是我的偶像——夏洛克.福尔摩斯。在阅读了他的破案故事后,我佩服得是五体投地。
在《暗红色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向世人展示了他那高超的破案技术,他只是利用了犯人留下的痕迹,便能清楚地了解犯人的各种信息。如,体貌特征、性格特点、穿着等等。股怕就是有现代技术,普通的侦探也无法像他一样做出如此正确的推理。而且,他几乎知晓自他成为业余侦探至今英国发生过的所有重大案件。不过,世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人,为了节省自己的脑容量,竟将一切与探案无关的知识尽数抛之脑后。作为一个十九世纪的文明人,他不知道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更不知道太阳系的存在,这使我惊讶得当场呆住了,半天都没反应过来。还好,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一次又一次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及方法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
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我一直期盼的侦探精神及性格。有些自负,但不过分;不求名利,善待同伴;外表坚强,内心柔软;富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嫉恶如仇;机敏而且喜欢挑战自我。一直以来,我对福尔摩斯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强烈的、特殊的感情,也许就是因为他的这些精神及性格特点吧!
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身边也会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来捍卫正义,那时,我必定会再次佩服得五体投地。
作文九:《读《福尔摩斯》有感》1000字
读《福尔摩斯》有感
导读: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我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每次办案十次有九次都是成功破解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作文。
众所周知柯南 道尔写的《福尔摩斯》在全世界有很大的名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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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我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每次办案十次有九次都是成功破解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我就
写下了这篇作文。
众所周知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在全世界有很大的名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的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办案的过程,一切案件都被福尔摩斯先生看的很平常,的确也都经过福尔摩斯手中又都平常地过去了。当然,除了波西娅丑闻。福尔摩斯没能抓住机智的艾林伦小姐,但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要了一张她的照片,这明显的显示出他对与自己一样、甚至比自己还聪明的艾林伦小姐非常佩服。
在这本书里,一开始让我迷惑不解。到底谁才是主人公?华生在书里出现的最多,应该是主人公,但再想想,华生他还是助手,而且这本书写的是侦探小说,主要写的是侦探,所以应该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发现,福尔摩斯喜欢独行,尽管他经常约华生一起去办案。
福尔摩斯办案的方法十分精妙,我觉得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的话,那么各行各业都
有了稳定,祖国就能富强起来。
作文十:《读《福尔摩斯》有感》400字
读《福尔摩斯》有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六年级:橘子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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