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时间的玫瑰读后感》2100字
时间的玫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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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玫瑰读后感
2017-03-25 查阅次数:0次 发布人:po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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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玫瑰》北岛著 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时间的玫瑰》收集了北岛2004至2005年间在《收获》杂志所撰“世纪金链”专栏里的诗论。这些文字写就于北岛云游世界的旅程中。北岛以纯粹个人化的方式、用西方新批评派精读文本的方法,评介了九位活跃于二十世纪诗歌黄金时代的诗人及其诗作和生平。这些诗人依次是:西班牙的洛尔迦、奥地利的特拉克尔、德语诗人里尔克和策兰、瑞典的特朗斯特罗默、俄国诗人曼德尔施塔姆、帕斯捷尔纳克、艾基和英国的狄兰。北岛对他们使用了“热爱”二字。生活中我所识知的北岛平静安祥,有问必答,言行绝少夸张,即使必须控诉自己所遭遇的种种荒谬,音容亦淡定沉着,让人遗忘了他诗人的角色。有此铺垫,他的“热爱”,令我肃然。 日记
难得北岛书写其“热爱”的笔意如此从容。字句清白得几近透明。他藏在文字的深处。一如那个暮春里立于北加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街头,引领我们看他发现的风景。他左手一指,说这边风景如何的好看;右手又一指,道出那远处缓行的人从何处来,一路承受过什么,如何写过、爱过,又如
何地惨淡起伏、病老暴死……他说得沉静安然,却因拥持了以真知把握真相的能力,那沉静便显出了比喧哗更强大的力量。
北岛在书中对诗人们的作品所作出的详尽解读,我以为是对中国诗歌批评界、乃至文学批评界的一份特别贡献。多年对西方文化的良性吸收、在美国大学里常年用心教学的实践成就了北岛。他硬是坐得下来、沉得住气,为读者将那些诗作逐字逐句剖开、析解。我未必能获得与北岛一致的视界,然他所有论定,在他的理论体系里因其自洽,从而获得说服力。这样的工作该不会比写出一首优美的诗歌更难,但它需要何等艰苦的劳作~
他对所挑选为例的诗歌,同时提供不同时代译者的诗译,最后给出自己的译作。北岛的译文相较同类应为最佳。一是因他有幸站到了前人的肩膀上,更重要的是源自他本身便是出色的诗者,再创造时,便有双重法力。我猜想若有遗憾,北岛大概会遗憾他未能识得更多它种语言文字。当一个人拥有了广阔的环球视野,定会意识到外语确是沟通人类文明的有力武器。
穿插在诗歌解读的字句间,北岛为我们记述了每位诗人的生平,这使得《时间的玫瑰》的文本体式变得富厚而复杂,难以归纳界定。书中那些北岛热爱的诗人,大多一生历经劫难,命运多舛。我原想此为北岛选择侧重点之一。然北岛告
知,他之所以挑选这九位诗人,纯粹是出于对他们诗歌的喜爱。很多关于他们生命的故事,还是在为写作做功课期间,阅读各种版本的诗人传记时才得知的。这使我想到北岛谈论曼德尔施塔姆时所指说的:“一个有使命感的人是要多少受苦的,必然要与外在命运抗争,并引导外在命运。”——如此的性格成就如此的诗歌;如此的性格导致如此的命运,果真成败皆萧何。北岛的气质该是与他们相通的,若莫如此,“热爱”无可凭生。
作文二:《时间的故事-读后感》500字
《时间的故事》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数学绘本《时间的故事》。这本书是韩国人 Hye-Eun SHIN 著的。这本书被评为 09年度博洛尼亚国际儿童书展优秀图书奖,第十五 届 NOMA 图书插画奖亚军。还被墨西哥政府指定为小学教学辅导教材。通过 阅读这本书让我学习了很多关于时间的知识,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时间是蜗 牛,时间是淘气鬼,所以人们发明了钟,让它不能随着性子变长变短。时间是 头头儿,它完全控制我们。早晨 7点起床, 8点去上学,晚上 9点进入梦乡, 爸爸也拿它没办法。时间是裁判,赛跑时相差一秒钟就会马上分成等级。一秒 是什么?一秒是闭眼再慢慢睁开的时间。一分钟就是 60次的睁眼闭眼。 60个 一分钟就是一小时。太阳公公从伸个懒腰起床,爬过西山睡个觉,到他再起 床, 这就是一天。一天 24小时,一年 365天。时间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 了,谁也不能让时间停止下来,就是把钟表上的电池取下来,用绳子把太阳绑 紧不让它升起来,也不能阻止时间的流逝。我们只能在流淌的时间里生存。孩 子,当我们仰望太空,叹气、读书、玩乐时,时间正从我们身边溜走。所以一 定要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等我们老的时候,回忆过去,不会因虚 度光阴而懊恼。
作文三:《《时间的旅人》读后感》600字
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旅人
---读《时间的旅人》有感
这本书是台湾作家张曼娟的作品,该书着眼于“旅行”这个火热的话题,将这些年走过的许多国家和城市写进作品中,从小处着手,记录旅行中的见闻和感受。细腻的笔触,充满柔情,字字直抵人心。
人的一生都在不断的进行着自己的旅途,人们热衷于旅游,并不是目的地的某个景点,而是在于旅途中的风景,当你做着火车、或者自己啊,静静的坐在窗边,看着沿途飞逝的山山水水、人文风情,心中尤有一份平静。人生的旅行,我们时时刻刻追逐着不同的目标,适应着都市化的快节奏,而当回头看看的时候,我们错过了太多的沿途风景,过于浮躁的社会让我们无法安静下来,放下手中的工作,闭上眼,安静的深呼吸,突然会觉得世界可以这么的美丽。
这是一部充满人文关怀的作品,细细品读,你能感受到作者对每个地方每个人生阶段的一段情,收获对生活和生命的思考与感悟。那是曼娟老师经过时间洗礼所沉淀下来的成熟、从容与睿智,闪烁着熠熠光辉。
在作者给本文写的自序《通往未来的那条路》中写道:我走在过去,走在现在,也走在未来的路上。曾经以为旅行是一场空间的移动,渐渐地我明白,旅行也好,人生也好,其实都是时间的移动,我们只是时间的旅人,听凭时间的意志穿越。
这何尝不是把每个人心中的迷茫用文字清晰的表达了出来,人生的旅途,都是按照时间的轨迹走过,漫漫的人生路,我也疲疲惫惫走
过多载,却并未好好感受其中的味道,看完这本书后,让我深深的体
会到,自己需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慢下步子,放下手中的工作,回
到田间,听一听孩子的欢笑。
作文四:《时间的秘密读后感》500字
时间的秘密读后感
我的面前是《时间的秘密》这本书里的一篇文章《毛毛》,书中的几句话引起了我的沉思:“就像为了看到光明而要有眼睛,为了听到声音而要有耳朵,我们有一颗心是为了用来感觉时间的。”“凡是心感觉不到的时间,就已经失去了,就如同彩虹的颜色对于盲人、鸟儿的歌声对于聋子。”
我玩味着,琢磨着。是啊,时间的一个特性是一去不复返。对于每个人说,流逝的时光永远不会返回。著名作家朱自清,在他的散文《匆匆》中有这样一段生动而形象的描绘,说明时间的易逝:“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得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时间,要求人们特别珍惜它。
青少年时期,精力充沛,风华正茂,正是增长知识才干的大好时期,更是一刻千金。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太多的诱惑,如小说、电视、游戏、网络等,沉迷于哪一项都可能浪费无数宝贵的时间,影响我们的学业。记得在二年级的暑假里,我天天玩耍,不做作业,总想还有明天呢!直到开学前两天,我才慌手慌脚地仓促赶作业。因为时间不够了,所以我写得非常潦草,错误也很多,受到了老师的批评。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让我们做时间的主人,让自己生命的每一分钟都过得有意义、有价值,让生命的火花,在我们勤奋的努力中大放异彩吧!
作文五:《《时间的针脚》读后感》4300字
《时间的针脚》读后感
《时间的针脚》读后感
这部由西班牙女作家玛利亚.杜埃尼亚斯撰写的小说《时间的针脚》,正如被盛誉的一样,是集“阴谋、爱情、神秘和柔情于一身的神奇小说”,捧起来就真的放不下去了,以至于一定要一气读完才能罢休。
小说以女主人公希拉的第一人称方式讲述,从童年时代在马德里当裁缝店的学徒开始,经历过一无所有的窘迫,也见识了杯光交错的繁华。命运的际遇让她介入历史的变迁,场景的转换掩盖了一些处处设计好的陷阱和使命。从一个孤苦无依的单纯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在乱世中能掌控自己命运的女人,一切都在时间的年轮下缓缓前进。
这部用真实的二战背景和虚构故事情节构造的小说,可以吸引到每个类型的读者:读历史的读者会被典型的场景所打动,浪漫主义的读者又会被跌宕的剧情所吸引,而喜欢悬疑的读者又无意会被谍战细节所折服。以《时间的针脚》命名,也契合了主人公希拉的剧中人设,隐喻意义很强,作为真实的制衣针脚,也是一段经历里在浩大历史中“时间的针脚”。
恩,我自动把自己带入为“浪漫主义读者”,对历史的甚少知之和对悬疑的一知半解先抛开不说,光从跌宕起伏的情节来说,也足以令我想用粗浅的解构来分享一下这部小说。
初恋---虚情---真爱
和所有必须经过了爱情磨难才能成长起来的各类女主人公一样,其实这部小说在叙述情感这条线的时候也没有逃脱这样的俗套。但总的来说这个俗套还是挺吸引人的,也可以说,恋爱让人成长。
1、伊格纳西奥.蒙特斯
对希拉一往情深的初恋情人。安稳踏实,如果结婚毫无意外是个可靠的对象。希拉也自认为和他在一起,就有了永久的避风港。即便希拉舍弃了他,他还是说“他永远不会像我一样爱你”。
多年后,他们再次重逢,彼此都已不是当年初遇时候的样子了,但纵然经历了太多磨难,伊格纳西奥.蒙特斯还是一如保有滴酒未沾的习惯,他的心底还是保有着希拉的位置,他描述他的妻子,带给他安定幸福的女人,较之希拉——“我从来没有像那时候那样爱你那样爱过她,我对她的欲望,甚至都没有今天晚上你握住我手的时候,在我心中引起的渴望的四分之一”。
2、拉米罗.奥利巴斯
拉米罗,情场老手,阅历丰富。极具勾引和挑逗的本领,希拉一见到她,就陷入了这种疯狂又危险的感情里面。她为了他舍弃了即将一起结婚的伊格纳西奥,为了他抛下了从小相依为命的母亲和拉米罗远走他乡,为了他奉上父亲赠与的全部珠宝和财产??然而希拉最终还是换来被抛弃的下场,被拉米罗骗得身无分文的她一人留在异乡的旅店,背后是要承担上千元的欠债,还有,一个未出生就流失掉了的孩子。
拉米罗带给希拉的创伤简直痛不欲生,却也另希拉更加坚强。那是一种死而复生后的决然。
3、马库斯.洛根
是希拉生命里的真爱吧。一开始也算是为着各有所需的目的才遇到一起,他们在一起彼此配合,经历了许多的惊险的局面,也在一起共度了很多的美好时光。两颗心互相吸引,也越靠越近。虽然希拉很长一段时间都沉浸在拉米罗的阴影里,也知道马库斯始终会离她而去,令她始终不敢敞开心扉。但有情人终成眷属,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波折后,原来真爱还在那里。不得不说是一个另读者欣慰的结局。
这些温暖的对话不免令人动容——
“如果有一天你想要送女朋友一件衣服,你知道我在哪里。”
“如果有一天我想要一个女朋友,我会回来找你。”
亲情----友情----大爱
在希拉最艰难的时候,她身边的亲人,遇到的朋友都给了她温暖和安慰。也真是因为有了这些珍贵的情谊才支撑着她完成了生命中一次次的蜕变,让一个无知胆怯的少女成长为了一个坚强独立的女人。
1、安娜.比努埃萨
希拉的母亲同样是一个明理独立的人。年轻时候的安娜遇到了希拉的父亲,但由于门第关系,她很清楚不可能踏足富人的领域,带着尊严离开后,夜以继日的工作,独自把希拉养大。尽管希拉的父亲一直在寻找他们,在馈赠给了希拉一笔不菲的财产后,安娜全部都让希拉自行支配这笔财产,完全给了一个母亲所能给的全部信任。
尽管在希拉爱上拉米罗这件事情上他们有了很大的分歧,甚至希拉远走他乡,安娜只给予希拉自己的观点,没有加以阻拦。
到最后希拉终于通过种种努力把母亲接到一起团聚,经历了太多磨难的母亲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伸出援手帮助安娜,在希拉犹豫要不要参与间谍角色的时候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让读者都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及通情达理的母亲形象~
2、坎德拉利亚
坎德拉利亚是出现在希拉生命里亦母亦友的角色,她果敢坚毅,也是从穷苦的境地挣扎起来的艰苦人物。应该说是她教希拉迈开了生命里最勇敢的一步。也正是这一步,才有了后面越来越精彩纷呈的希拉。
她在希拉最穷途末路的时候收留了她,她鼓励她为了自己冒险,放手一搏。她们两人共同设立了最初的服装店以后,为了希拉营造的高端形象,她从不出现在不必要出现的场合。却又在背后给予希拉援助,提供一切所能给予的支持。虽然时装店的利润也有自己的一半,但坎德拉利亚像个母亲一般照顾希拉、一起过节,给予了希拉坚实的依靠。
3、罗萨琳达
这应该算是希拉身边最有影响力的一位闺蜜了吧。罗萨琳达优雅美丽,气质干练。她们相识于希拉的服装店开业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希拉帮罗萨琳达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完了一件重要的礼服,也促成了她一次重要的时刻。这让两人的关系愈加亲密,也了解到罗萨琳达坎坷波澜但精彩缤纷的人生经历——不服输,不放弃;也了解到了她作为贝格贝尔的情人背后的真实故事——彼此吸引,命中注定。
也正是有着罗萨琳达的存在,她引导希拉做一些超越自身的事情,为了让她参与一些间谍活动。当然这些活动是为了自己的祖国西班牙不再经受战争的牵连。
希拉和罗萨琳达可以说一见如故,情深义厚,女人间的友情有时候真的不比爱情浅薄多少。这样的友情,真是生命里珍贵的礼物~
4、马努埃娜女士、巴斯盖斯警长、邻居菲利克斯
这些看似无足轻重的人物,却都是希拉这一路成长的指引者和帮助者。
马努埃娜女士教会了希拉一辈子赖以为生的手艺。在得知希拉在为国事尽职时,残暮之年还不辞辛劳的帮希拉打理马德里的服装店,感人至极。
巴斯盖斯警长虽然外表严厉但心地善良,在希拉流落异地之时,给与了法外宽厚的帮助,是在战乱岁月里难得的真情。
菲利克斯与其说是希拉的服装店邻居,不如说是朋友。这个向往自由,活泼有趣的大男孩无奈被自己神经质的母亲牵制住了手脚,在希拉处也算是灵魂的释放。他教她礼仪,教她阅读,帮希拉画衣服模特画像,制作精美的客户账单,甚至交流各种八卦,??这样的友情在希拉艰难劳顿的日子就似一股清流一般,轻松趣味。
生计---职业----生活
裁缝作为希拉最初学习的技能,可以说是她一辈子赖以生存的基础。她一开始把之称为“宿命”倒也很贴切。正是这个技能,好几次改变了她的命运,陪伴了她的一生。
在马努埃娜时装店,马努埃娜女士和她的母亲安娜教会了希拉学会制衣。当然,希拉心灵手巧,聪明能干,在学会了裁缝以后,她也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份工作,甚至是享受。这点是极为关键的,要知道人能以一项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作为职业是多么幸运啊~
随后,希拉经历了一次致命的挫败,她被骗得身无分文浑身伤痛。而在偶然给坎德拉利亚修补床单的那一刻,当她捏起小小的银针时,心里充满了快乐~强烈的满足感让她似乎回到了小时候快乐的时光,暂时忘记了不幸和压力。在坎德拉利亚的鼓励和帮助下下,她们开出了在德仕安的第一家服装店,这时,她作为裁缝的职业生涯开始了。
经营着这份职业,一边为她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收入,偿还了欠下的债务;一边也不断的带领她认识了不同的朋友,又以裁缝这个职业为掩护,背后切入了另一份“间谍”的角色,从希拉到艾瑞斯的角色变换,转换了不同的人生。
纵然是从贫穷到繁华,她都体验过了;从恐慌到淡然,她也都做到了;从马德里到德仕安,再回到马德里,这一路的惊险旅程她都驾驭的游刃有余。她一直在成长,在思索。她有不知所措的时候,她也不想要如此动荡的生活,也曾苦苦想要寻找所谓正常的生活,而在某天清晨忽然豁然开朗——
正常的生活,不存在已经过去的岁月中,只能在每天造成上天为我们安排的命运中找到??不管在哪里,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我想做的事情,那就是我的正常生活。所谓正常,就是我自己的意愿、承诺和言行,全都遵从我内心最真实的声音。所以,我的正常生活,永远都和我在一起。去别的地方寻找,或者是想从过去的时光中将它挽回,都将是徒劳。
这样的顿悟伴随着她投入到了她每天都在做的事情中去,也让她有了自己为自己的能力和坚韧的骄傲——
为自己骄傲。为自己轻而易举超出了别人对我的期许骄傲。为知道自己有能力为改变这个疯狂的世界尽上绵薄之力而骄傲。为我今天终于成为的那个女人而骄傲。
之外
此书虚实交错,真可谓精彩纷呈。要梳理历史的浩瀚,又要保有人物的生动实属不易。
而在陶醉此书之时,不时会有我的胡乱小思绪,虽然并无验证和提及,但也一并作为观感记录了吧——
1、希拉第一次倒卖枪火时候遇到的交接人,文中提到是一个党派的会员,对于外貌和神态描写都还蛮细致的,以我“浪漫主义的读者视角”,还以为希拉在后面会和这位男子有某段交集,或者,脑洞再开一点,这位男子就是希拉后面遇到的真爱马库斯啊——当然,我又想多了。
2、悬而未决的还有那些遗落的手枪(我蛮好奇的,哈哈)。可惜后面也就没有再提及了,当然这也可以解释说是此书角色已经众多,这些只是为希拉要成为一个伟大的间谍而最初预设的一个小小试水,或者说是成功伏笔。
3、关于把希拉骗得一无所有的坏蛋拉米罗,这个形象和转型为间谍后希拉想要勾引而获取信息的人物达席瓦尔很像,按照描述我几乎都要认为是同一个人了。我还在想,这两人如果见面了,会有怎样更精彩的剧情,希拉是不是会狠狠的报复一下,同样站在我这个局限“浪漫主义读者”的视角,被拉米罗骗走的那些珠宝,还是有些遗憾的,虽然后来的希拉完全不会为了物资所忧,但如果可以物归原主,那将是多么大快人心的事情啊~——可惜,拉米罗也是骗完希拉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小说的尾声处,对于一些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比如佛朗哥、贝格贝尔、塞拉诺等,作者玛利亚.杜埃尼亚斯给予了切实的记录。而对于有些虚化了的人物,又以开放式故事结尾,给予了读者无尽的想象。
是啊,正如作者而言:
我们的命运可以是这样,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结局,因为我们的生活没有在任何地方被记载下来。也许我们甚至没有存在过。或者存在过,但没有人知道。不管怎么样,我们永远都在历史的背面,在密密麻麻的时间的针脚中,真实而隐形地活着。
——谁不是这样呢~
作文六:《《时间的玫瑰》读后感》1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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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玫瑰》读后感
《时间的玫瑰》北岛著 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时间的玫瑰》收集了北岛2004至2005年间在《收获》杂志所撰“世纪金链”专栏里的诗论。这些文字写就于北岛云游世界的旅程中。北岛以纯粹个人化的方式、用西方新批评派精读文本的方法,评介了九位活跃于二十世纪诗歌黄金时代的诗人及其诗作和生平。这些诗人依次是:西班牙的洛尔迦、奥地利的特拉克尔、德语诗人里尔克和策兰、瑞典的特朗斯特罗默、俄国诗人曼德尔施塔姆、帕斯捷尔纳克、艾基和英国的狄兰。北岛对他们使用了“热爱”二字。生活中我所识知的北岛平静安祥,有问必答,言行绝少夸张,即使必须控诉自己所遭遇的种种荒谬,音容亦淡定沉着,让人遗忘了他诗人的角色。有此铺垫,他的“热爱”,令我肃然。
难得北岛书写其“热爱”的笔意如此从容。字句清白得几近透明。他藏在文字的深处。一如那个暮春里立于北加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街头,引领我们看他发现的风景。他左手一指,说这边风景如何的好看;右手又一指,道出那远处缓行的人从何处来,一路承受过什么,如何写过、爱过,又如何地惨淡起伏、病老暴死??他说得沉静安然,却因拥持了以真知把握真相的能力,那沉静便显出了比喧哗更强大的力量。
北岛在书中对诗人们的作品所作出的详尽解读,我以为是对中国诗歌批评界、乃至文学批评界的一份特别贡献。多年对西方文化的良性吸收、在美国大学里常年用心教学的实践成就了北岛。他硬是坐得下来、沉得住气,为读者将那些诗作逐字逐句剖开、析解。我未必能获得与北岛一致的视界,然他所有论定,在他的理论体系里因其自洽,从而获得说服力。这样的工作该不会比写出一首优美的诗歌更难,但它需要何等艰苦的劳作~
他对所挑选为例的诗歌,同时提供不同时代译者的诗译,最后给出自己的译作。北岛的译文相较同类应为最佳。一是因他有幸站到了前人的肩膀上,更重要的是源自他本身便是出色的诗者,再创造时,便有双重法力。我猜想若有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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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插在诗歌解读的字句间,北岛为我们记述了每位诗人的生平,这使得《时间的玫瑰》的文本体式变得富厚而复杂,难以归纳界定。书中那些北岛热爱的诗人,大多一生历经劫难,命运多舛。我原想此为北岛选择侧重点之一。然北岛告知,他之所以挑选这九位诗人,纯粹是出于对他们诗歌的喜爱。很多关于他们生命的故事,还是在为写作做功课期间,阅读各种版本的诗人传记时才得知的。这使我想到北岛谈论曼德尔施塔姆时所指说的:“一个有使命感的人是要多少受苦的,必然要与外在命运抗争,并引导外在命运。”——如此的性格成就如此的诗歌;如此的性格导致如此的命运,果真成败皆萧何。北岛的气质该是与他们相通的,若莫如此,“热爱”无可凭生。
作文七:《时间的女儿读后感》1100字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讲的是一名对人的长相有特别感受的苏格兰场探长,他因为摔断了腿住院,只能老实躺在病床上,在年轻的历史爱好者卡拉丁的帮助下,他通过严谨的推理和缜密的分析,查阅了大量的历史原始资料(material),一层层揭开了历史的迷雾,推翻了已经广为流转了四百年时间的历史定论——英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理查三世,约克王朝的末代国王,在他哥哥爱德华四世死后,为了篡取王位,他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上的两个小沙子,好保住他的王位。 史学家说这桩谋杀案让大家改变了对查理的观感,使英国百姓对他深恶痛绝,这也是为什么人民会欢迎一个全然陌生的人继任王位。
而真实的历史是:理查三世,一位有着治世之才的精干的拥有传统美德的血统纯正的英格兰国王,在外敌入侵时,为了保卫他热爱的国家英勇作战,却因为叛徒的叛变在包斯渥战役中光荣牺牲。
理查死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赞美,后来的人们不知道他对人民的博爱,不知道他对政敌的宽容,不知道他保卫祖国的英勇。在敌对势力控制的历史学家的笔下,在钢叉莫顿这个小人的造谣污蔑下,他有了种种莫须有的恶名。并且写进了历史,写进了教科书。在后人的眼中他就是驼子、床边故事里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都铎王朝结束后,在十七世纪有一个叫巴克的人;十八世纪是贺瑞斯.瓦波;十九世纪是马克汉为理查翻案,也就是人们知道理查的清白已经好几百年了。
可是,他们的声音,都如扔进大海去的一块石头,很快便悄无声息了。人们记住的仍然是写进历史和教科书里的邪恶的里查。
百度百科对理查三世的解释,
理查三世(英文名richardiii,1452年10月2日~1485年8月22日),英格兰国王,1483年到1485年在位。爱德华四世之弟。格洛斯特公爵。1483年成为摄政王,杀害侄子爱德华五世后即位。镇压了要求王位继承权的白金汉公爵叛乱。但是在和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的交战中,由于部下威廉·斯坦利叛变而失利被杀。约克王朝结束。尽管因为篡位而名声不好,但是很有政治才能。
小说提到了一个被称为“汤尼潘帝”的概念
“汤尼潘帝”,铁伊在《时间的女儿》中提出的名词,原是南威尔士的一处地名,传说1910年温斯顿·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遣军队血腥镇压当地罢工抗议的矿工,并开枪扫射。然而,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伦敦训练有素的警察,除了雨衣什么武器也没带,唯一的流血事件不过是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尽管如此,但当时每个知道真相的人都不加以辩驳,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无法更改的铁案。历史,就这样变了质。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历史是如何能够被轻易地改写。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为什么人们会对历史失去记忆。改变理查三世这则大汤尼潘帝代价太昂贵了,要翻掉整整四百年,还要包括两位历史上的不朽巨人:汤玛斯·摩尔和威廉·莎士比亚。
作文八:《时间的皱纹读后感》800字
时间的皱纹读后感(一)
说到时间的皱纹,大家一定会想到时间哪来的皱纹?这太不可思议了!有谁看见了时间的皱纹吗?
这本书讲了麦格他们一家的事情,这本五彩斑斓的小书里,有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15岁的女孩麦格为了寻找失踪的科学家爸爸,踏上了一条非同寻常的道路,尽管旅途布满了艰辛和危险,但三个小伙伴从没有动摇过他们要找到爸爸的决心,爸爸对麦格的亲子之爱,弟弟与麦格的手足之情,加尔文与麦格的朋友之谊。
麦格肩负着这些爱,战胜了邪恶重返家园┉
读了这本书,我深受书中主人公麦格的勇气、坚强、为爱忍受的磨难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所感染,她感动着我们每一个读者的心。使我们懂得了时间可以让人衰老,让我们长满皱纹,但是亲情、友情、爱是不会苍老的,它永远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一代又一代,生生世世┉
时间的皱纹读后感(二)
这是一本让我不仅迷上内容,还迷上书名的一本寓言故事书。(m.lz13.)这是一本受广大书虫沉浸其中的一本科幻书。这还是一本备受美国总统布什赞赏的一本代表美国创造精神的书。
它就是《时间的皱纹》,一本你想也想不到,梦也梦不到的书。
故事讲述了一个跟我一般大的女孩子和她的弟弟还有朋友,一同去寻找失踪的科学爸爸。也因此踏上了一条非比寻常的道路。在这一路上,我相信所有的人都明白了“爱”的定义。当然也包括,我。这亲子之爱,这手足之情,这朋友之情……这一切一切的爱。使小女孩(麦格),不再那样斤斤计较,使弟弟(査理斯)不再为自己超出凡人的智力所烦恼,使加尔文变得更加坚强。这一切让他们和我们都懂得了宽容与坚持。
在这本书中最精彩的莫过于麦格他们如何战胜邪恶的一方。但,我却对前半部分麦格一家的生活更感兴趣。特别是在飓风来临的那个夜晚,妈妈和麦格还有査理斯一起吃夜宵的温暖场面。当然,故事没这么简单,敲门声渐渐传来,一个头戴许多头巾的不速之客!
我喜欢这个精心编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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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九:《时间的女儿读后感》4900字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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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女儿读后感
2017-03-03 查阅次数:0次 发布人:po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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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讲的是一名对人的长相有特别感受的苏格兰场探长,他因为摔断了腿住院,只能老实躺在病床上,在年轻的历史爱好者卡拉丁的帮助下,他通过严谨的推理和缜密的分析,查阅了大量的历史原始资料,一层层揭开了历史的迷雾,推翻了已经广为流转了四百年时间的历史定论——英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理查三世,约克王朝的末代国王,在他哥哥爱德华四世死后,为了篡取王位,他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上的两个小王子,好保住他的王位。 日记
史学家说这桩谋杀案让大家改变了对查理的观感,使英国百姓对他深恶痛绝,这也是为什么人民会欢迎一个全然陌生的人继任王位。
而真实的历史是:理查三世,一位有着治世之才的精干的拥有传统美德的血统纯正的英格兰国王,在外敌入侵时,为了保卫他热爱的国家英勇作战,却因为叛徒的叛变在包斯渥战役中光荣牺牲。
理查死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赞美,后来的人们不知道
他对人民的博爱,不知道他对政敌的宽容,不知道他保卫祖国的英勇。在敌对势力控制的历史学家的笔下,在钢叉莫顿这个小人的造谣污蔑下,他有了种种莫须有的恶名。并且写进了历史,写进了教科书。在后人的眼中他就是驼子、床边故事里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都铎王朝结束后,在十七世纪有一个叫巴克的人;十八世纪是贺瑞斯.瓦波;十九世纪是马克汉为理查翻案,也就是人们知道理查的清白已经好几百年了。可是,他们的声音,都如扔进大海去的一块石头,很快便悄无声息了。人们记住的仍然是写进历史和教科书里的邪恶的里查。
百度百科对理查三世的解释,
理查三世(英文名richardiii,1452年10月2日,1485年8月22日),英格兰国王,1483年到1485年在位。爱德华四世之弟。格洛斯特公爵。1483年成为摄政王,杀害侄子爱德华五世后即位。镇压了要求王位继承权的白金汉公爵叛乱。但是在和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的交战中,由于部下威廉·斯坦利叛变而失利被杀。约克王朝结束。尽管因为篡位而名声不好,但是很有政治才能。
小说提到了一个被称为“汤尼潘帝”的概念
“汤尼潘帝”,铁伊在《时间的女儿》中提出的名词,原是南威尔士的一处地名,传说1910年温斯
顿·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遣军队血腥镇压当地罢工抗议的矿工,并开枪扫射。然而,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伦敦训练有素的警察,除了雨衣什么武器也没带,唯一的流血事件不过是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尽管如此,但当时每个知道真相的人都不加以辩驳,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无法更改的铁案。历史,就这样变了质。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历史是如何能够被轻易地改写。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为什么人们会对历史失去记忆。改变理查三世这则大汤尼潘帝代价太昂贵了,要翻掉整整四百年,还要包括两位历史上的不朽巨人:汤玛斯·摩尔和威廉·莎士比亚。
《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四百年来所有英国人求学生涯所念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述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人誉为圣人、撰写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汤玛斯·摩尔,在此事件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严重,成为谄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历史的小人;而旷世大文豪莎士比亚依据摩尔《理查三世史》所写的名剧《理查三世》,则是一出廉价可笑的大闹剧。
时间的女儿这本书,从一九五一年掷地如金石出现至
今,是否帮助理查三世平反了恶名,改写了教科书上这段历史记述,答案当然是没有。
小说的末尾,引用了高中历史课本的一段原话:“为了王朝的稳定,都铎深谋远虑地将所有可能的王位继承人赶尽杀绝,特别是那些在亨利七世时仍然活得好好的约克继承人。这就是都铎王朝成功的原因,不过直到亨利八世,才将这些人彻底消灭。”
理查三世被冠以谋杀亲侄的罪名,他的名字俨然成了邪恶的代名词。但是亨利七世,他‘深谋远虑’地消灭了一整个家族,却被视为精明而有远见。这也许并不可爱,但是实用、谨慎,而且非常成功。格兰特放弃了。历史是一种他永远都不会懂的东西。史学家的价值观和他所熟悉的那些价值观是如此歧异,以至于他无法期望他们之间能达成共识。
从铁伊的汤尼潘帝(书中还提到很多),铁伊让我们进一步晓得,汤尼潘帝不是历史的偶然特例,它更可能是历史传闻铸造过程某个普遍存在的方式。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
时间的女儿,thedaughteroftime这个书名出自一句英国古谚:thetruthisthedaughteroftime,
真相是时间的女儿从那么多的汤尼潘帝,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时间,当她生产时,所生的并不只有一个名叫“真相”的独生千金而已,她还生出更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来。
看过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时间都能生出这么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我不是历史学家,也知道很多很多的汤尼潘帝,原因除了铁伊认为的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或许还有其他原因。
从小事来说,就是当事人,也还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呢,在陈述事实时,人们天生的趋利避害的心理,让当事人刻意去讲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而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就有意无意的不说,或者轻描淡写了,更有甚者,完全是捏造事实了。而对于有幸看到事情经过的人来说,他看到的也许只是表面现象,而事情的内在原因却不太了解,根据表面现象去对事情做出是非判断,虽然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你又能保证你知道的就是事情的本来面貌吗,你能保证你就站在公平的位置上吗,
如又有别有用心的人,唯恐天下不乱,添油加醋,事情就越是扑朔迷离,是非难辨了。我们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
得罪小人,小人用暗箭伤人,那就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所以,遇到一些事情,切不可盲目相信,要有自己的判断。如果以前你相信无风不起浪,那么现在你也应该有理由相信,无风也可起浪。前段时间,网络疯传某中学的某个英语女教师与自己所教的900来名男生有染,有名有姓,有女教师的辩解,有受害学生的证言。如果你相信了,那说明你太容易被蒙蔽了。果然,没过几天,那所学校就郑重声明,该校名虽然是真实的,但该校根本没有那么个女英语老师,学校准备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看过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我们能对人性有更深的理解,对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不再盲从,坚持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去判断,也是一个收获吧。能引发人们去思考的书,就是好书,如果隔些日子,再重读,你也许会有新的收获和体会,让人余味无穷。比起那种描写玄幻,吊足人胃口的侦探小说,看过一遍后,再没有重读的理由的书,我认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写作语言,作为一名中国读者去读英国文学作品,读起来总感觉不是很流畅,可能是语言习惯的问题吧。不过都过这本书,倒是对传说中的绅士风度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
绅士风度是西方国家公众,特别是英国男性公众所崇尚的基本礼仪规范。要求在公众交往中注意自己的仪容举
止,风姿优雅,能给人留下彬彬有礼和富有教养的印象。多指男人彬彬有礼的样子。
这部书中有很多地方可以表现出来,当格兰特希望汀可太太帮他送个字条的时候这样说:你急着回家吗,汀可,或者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卡拉丁与格兰特第一次见面:“格兰特先生吗,我叫布兰特.卡拉丁。希望没有打扰你休息。”
当卡拉丁的脚碰到了床头柜时他说:“喔,对不起~我真不小心,我还不习惯我腿的长度。你认为一个二十二岁的人应该已经习惯了他的成长,对不对,”
当卡拉丁在格兰特病房遇到了玛塔时:“喔~看来我打扰你们了。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我在走廊碰到自由女神像,她以为你独自在屋里,格兰特先生。”
布兰特礼貌地将她送到门口,然后折回来,坐在访客椅上。那感觉就像一个做英国打扮的人在女士离桌后再回到自己座位一样。
为格兰特拿了电报,又怕打扰了他睡觉的亚马逊护士的语言更是经典:
“我知道该怎么办,”她说:“我不想打扰你,但我不知道它究竟重不重要。这是封电报,你知道。你没有办法抉择,如果你今晚不看就意味着迟了十二小时,英格翰护士已经下班了,除了十点钟才会来的布理格护
士外,没人可以帮忙。希望没有吵醒你,不过你并不是真的睡着了吧,是吗,”
......
这种语言描写书中还有很多,好像我们可以看到男士的彬彬有礼,女士的优雅得体。能让我们感受到正宗的绅士风度也是令人很愉快的。虽然有时候相比我们生活中的朴实的不加掩饰的话语,让人觉得有些啰嗦。但比起现在很多网络小说,那直接的让人感到太赤裸裸了语言要舒服得多。
这部书的导读中说她的小说立意奇特,充满人性的温暖,既有奇妙的悬念,又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在推理小说中占领着一个特殊的重要位置。读了她的这本小说,能够让自己对人性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感觉到传说中的绅士风度,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作文十:《时间的女儿读后感》4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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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女儿读后感
史学家说这桩谋杀案让大家改变了对查理的观感,使英国百姓对他深恶痛绝,这也是为什么人民会欢迎一个全然陌生的人继任王位。
而真实的历史是:理查三世,一位有着治世之才的精干的拥有传统美德的血统纯正的英格兰国王,在外敌入侵时,为了保卫他热爱的国家英勇作战,却因为叛徒的叛变在包斯渥战役中光荣牺牲。
理查死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赞美,后来的人们不知道他对人民的博爱,不知道他对政敌的宽容,不知道他保卫祖国的英勇。在敌对势力控制的历史学家的笔下,在钢叉莫顿这个小人的造谣污蔑下,他有了种种莫须有的恶名。并且写进了历史,写进了教科书。在后人的眼中他就是驼子、床边故事里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都铎王朝结束后,在十七世纪有一个叫巴克的人;十八世纪是贺瑞斯.瓦波;十九世纪是马克汉为理查翻案,也就是人们知道理查的清白已经好几百年了。可是,他们的声音,都如扔进大海去的一块石头,很快便悄无声息了。人们记住的仍然是写进历史和教科书里的邪-恶的理查。
百度百科对理查三世的解释,
理查三世(英文名Richard III,1452年10月2日,1485年8月22日),英格兰国王,1483年到1485年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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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四世之弟。格洛斯特公爵。1483年成为摄政王,杀害侄子爱德华五世后即位。镇-压了要求王位继承权的白金汉公爵叛乱。但是在和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的交战中,由于部下威廉?斯坦利叛变而失利被杀。约克王朝结束。尽管因为篡位而名声不好,但是很有政治才能。
小说提到了一个被称为“汤尼潘帝”的概念
“汤尼潘帝”,铁伊在《时间的女儿》中提出的名词,原是南威尔士的一处地名,传说1910年温斯顿?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遣军队血腥镇-压当地罢工抗-议的矿工,并开枪扫射。然而,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伦敦训练有素的警-察,除了雨衣什么武器也没带,唯一的流血事件不过是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尽管如此,但当时每个知道真-相的人都不加以辩驳,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无法更改的铁案。历史,就这样变了质。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历史是如何能够被轻易地改写。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为什么人们会对历史失去记忆。改变理查三世这则大汤尼潘帝代价太昂贵了,要翻掉整整四百年,还要包括两位历史上的不朽巨人:汤玛斯?摩尔和威廉?莎士比亚。
《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四百年来所有英国人求学生涯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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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述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人誉为圣人、撰写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汤玛斯?摩尔,在此事件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严重,成为谄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历史的小人;而旷世大文豪莎士比亚依据摩尔《理查三世史》所写的名剧《理查三世》,则是一出廉价可笑的大闹剧。
时间的女儿这本书,从一九五一年掷地如金石出现至今,是否帮助理查三世平反了恶名?改写了教科书上这段历史记述?答案当然是没有。
小说的末尾,引用了高中历史课本的一段原话:“为了王朝的稳定,都铎深谋远虑地将所有可能的王位继承人赶尽杀绝,特别是那些在亨利七世时仍然活得好好的约克继承人。这就是都铎王朝成功的原因,不过直到亨利八世,才将这些人彻底消灭。”
理查三世被冠以谋杀亲侄的罪名,他的名字俨然成了邪-恶的代名词。但是亨利七世,他‘深谋远虑’地消灭了一整个家族,却被视为精明而有远见。这也许并不可爱,但是实用、谨慎,而且非常成功。格兰特放弃了。历史是一种他永远都不会懂的东西。史学家的价值观和他所熟悉的那些价值观是如此歧异,以至于他无法期望他们之间能达成共识。
从铁伊的汤尼潘帝(书中还提到很多),铁伊让我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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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晓得,汤尼潘帝不是历史的偶然特例,它更可能是历史传闻铸造过程某个普遍存在的方式。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
时间的女儿,The Daughter of Time这个书名出自一句英国古谚: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真-相是时间的女儿 从那么多的汤尼潘帝,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时间,当她生产时,所生的并不只有一个名叫“真-相”的独生千金而已,她还生出更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来。
看过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古代还是现代,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时间都能生出这么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我不是历史学家,也知道很多很多的汤尼潘帝,原因除了铁伊认为的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或许还有其他原因。
从小事来说,就是当事人,也还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陈述事实时,人们天生的趋利避害的心理,让当事人刻意去讲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而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就有意无意的不说,或者轻描淡写了,更有甚者,完全是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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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事实了。而对于有幸看到事情经过的人来说,他看到的也许只是表面现象,而事情的内在原因却不太了解,根据表面现象去对事情做出是非判断,虽然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你又能保证你知道的就是事情的本来面貌吗?你能保证你就站在公平的位置上吗?
如又有别有用心的人,唯恐天下不乱,添油加醋,事情就越是扑朔迷离,是非难辨了。我们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小人用暗箭伤人,那就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所以,遇到一些事情,切不可盲目相信,要有自己的判断。如果以前你相信无风不起浪,那么现在你也应该有理由相信,无风也可起浪。前段时间,网络疯传某中学的某个英语女教师与自己所教的900来名男生有染,有名有姓,有女教师的辩解,有受害学生的证言。如果你相信了,那说明你太容易被蒙蔽了。果然,没过几天,那所学校就郑重声明,该校名虽然是真实的,但该校根本没有那么个女英语老师,学校准备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看过时间的女儿这本书,我们能对人性有更深的理解,对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不再盲从,坚持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去判断,也是一个收获吧。能引发人们去思考的书,就是好书,如果隔些日子,再重读,你也许会有新的收获和体会,让人余味无穷。比起那种描写玄幻,吊足人胃口的侦探小说,看过一遍后,再没有重读的理由的书,我认为这确实是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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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写作语言,作为一名中国读者去读英国文学作品,读起来总感觉不是很流畅,可能是语言习惯的问题吧。不过读过这本书,倒是对传说中的绅士风度有了一些感性的认识。
绅士风度是西方国家公众,特别是英国男性公众所崇尚的基本礼仪规范。要求在公众交往中注意自己的仪容举止,风姿优雅,能给人留下彬彬有礼和富有教养的印象。多指男人彬彬有礼的样子。
这部书中有很多地方可以表现出来,当格兰特希望汀可太太帮他送个字条的时候这样说:你急着回家吗?汀可,或者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卡拉丁与格兰特第一次见面:“格兰特先生吗?我叫布兰特.卡拉叮希望没有打扰你休息。”
当卡拉丁的脚碰到了床头柜时他说:“喔,对不起!我真不小心,我还不习惯我腿的长度。你认为一个二十二岁的人应该已经习惯了他的成长,对不对?”
当卡拉丁在格兰特病房遇到了玛塔时:“喔!看来我打扰你们了。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我在走廊碰到自由女神像,她以为你独自在屋里,格兰特先生。”
布兰特礼貌地将她送到门口,然后折回来,坐在访客椅上。那感觉就像一个做英国打扮的人在女士离桌后再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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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座位一样。
为格兰特拿了电报,又怕打扰了他睡觉的亚马逊护士的语言更是经典: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说:“我不想打扰你,但我不知道它究竟重不重要。这是封电报,你知道。你没有办法抉择,如果你今晚不看就意味着迟了十二小时,英格翰护士已经下班了,除了十点钟才会来的布理格护士外,没人可以帮忙。希望没有吵醒你,不过你并不是真的睡着了吧,是吗?”
......
这种语言描写书中还有很多,好像我们可以看到男士的彬彬有礼,女士的优雅得体。能让我们感受到正宗的绅士风度也是令人很愉快的。虽然有时候相比我们生活中的朴实的不加掩饰的话语,让人觉得有些啰嗦。但比起现在很多网络小说,那直接的让人感到太赤裸裸了语言要舒服得多。
这部书的导读中说她的小说立意奇特,充满人性的温暖,既有奇妙的悬念,又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在推理小说中占领着一个特殊的重要位置。读了她的这本小说,能够让自己对人性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感觉到传说中的绅士风度,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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