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一:《宪法在我心中》2400字
“宪法在我心中”主题队会活动方案
活动目标:
1、从生活实际出发,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性内容,使少先队员了解学法的必要性。
2、通过活动使学生初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能力。
3、使队员们了解,法律是行动的准绳,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在保护我们,应自觉守法。 活动过程:
一、各小队报告人数。
二、出旗(奏乐、敬礼)
三、唱队歌。
四、主持人宣布队会课开始
五、为什么要学法。
1. 请大家做个急转弯猜字谜游戏,三点水一个来念什么?(涞)三点水一个去念什么?(法)轻松的猜谜为大家带来一个严肃的字眼: “法”(教师板书)
2. 国家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今天,我们就要围绕这“法”字举行《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共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学法、知法的能力,增强守法的意识,使我们健康成长。 教 师:同学们,你都知道哪几部法律法规?(请学生答) 教 师:其中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有哪些法律?
3. 同学们请记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与我们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两部重要的法律。那国家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呢?(小组讨论)
4. 因为(1)未成年人年龄未满18周岁, 身心发育尚未成熟;(2)未成年人尚不具备完全明辨是非的能力,容易上当受骗;(3)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尚未形成;(4)未成年人自控力差,难以抵御不良诱惑。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给予特殊关注。
5. 生活中你听到过或看到过未成年人受伤害的事例吗?谁来举个例子。
6. 这些事例警示我们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多么重要,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你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7. 同学们,你们想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识吗?那有请我们的法律小博士。 小 博士:同学们好!你们可知道,学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应知法、学法、用法。下面我出几道法律知识竞赛题来考考大家。
8. 好,我们分成四组依次进行抢答,回答正确者可得到法律小博士的小奖励,看哪个小组得到最多。
(一)选择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2)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 家庭保护) (3)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4)王某踢完足球后,将复读机遗忘在学校的球场边,后得知被同学陈某拾得,便找其追讨,陈某却一口回绝,其理由是拾得的东西理应归自己,拒不归还。王某这时应该怎么办?请你为他出个主意(B ) A、纠集朋友帮忙,强行讨回 B、向学校保卫科报案,或向陈某说明拾物不还的行为是违法 行为C 、搜查陈某的书包
(二)判断题 (说说为什么)
1.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 有位14岁的学生,以大欺小抢劫同学仅10几元,肯定不会构成犯罪,被抢劫的同学告发也没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是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条款,是要求大人的,我们知道了也没用。
4. 当”我”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入夜开灯后要拉好窗帘;如果窃贼已进屋,没有发现”我”时,要迅速躲好,伺机逃走求救。
5. 我被人家抢过钱,所以我必须再从他人身上抢回来,这也是一种正当防卫的手段。
6. 同学在公共场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家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友告诉陌生人。
7.李刚经常欺负我同学并把我同学打伤,同学让我帮助解决,我才去打了李刚,这应该说是见义勇为。
8.放学路上遇到有人拦劫,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同学们上下学最好结伴一起走。
(三)讨论分析题:
1.学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张涛给旁边的同学讲了个笑话,结果引起大笑,请问张涛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老师:请小博士评定一下.(国旗法第13条中规定) 2、听故事学法
老师:下面我们来听一则故事《偷自己家的钱》
15岁的刘一是某小学六年级学生,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家庭条件很好,刘一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学习不求上进,后来发展到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之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
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 老师:同学们,你们说偷自己家的钱构成犯罪吗?(学生讨论) 主持人: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有请小博士为大家解释一下。
我们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应该怎么做?老师给大家提几条建议: (1)法律提倡的——积极做 (2)法律要求的——必须做(3)法律禁止的——决不做
(四)读记儿歌:
《遵纪守法好》
守法纪 爱生命 游戏房 不要进 录象厅 不涉足 更别沾 黄赌毒
防溺水 不玩火 危险事 不能做 交网友 不痴迷 陌生人 要远离
放学后 即回家 迷信事 不参加 好与坏 要分清 小公民 人人敬
三、课堂总结
同学们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把法制、安全意识牢记在心,这样才能让我们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下成长。学校法制人人讲,学校安全个个记。愿同学们时刻把法制安全意识记心中,乘上法制安全之舟,扬起生命之帆,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
作文二:《宪法在我心中》600字
宪法在我心中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是为了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要求我们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少先队员要敬队礼,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要求有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平时能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等。);在扔废品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规定??等等等等。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让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让大家的生活更加美好。
作文三:《宪法在我心中》1100字
宪法在我心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
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作者:谢慧
单位:南河中心小学
联系地址:南河中心小学
电话:15195190339
成文日期:2013年9月17日
作文四:《宪法在我心中》1500字
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年的12月4日是第16个普法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共筑伟大的中国梦”。 关于“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下面我们从宪法的基本特征、我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与未成年人的关系三方面进行阐述。
一: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二:我国宪法发展历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宪法的基本框架,是新中国开天辟地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特别是1949年以来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可以说是完全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也就是我国的现行宪法。1984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先后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使之成为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他充实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政治制度,加强了对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习惯。
三:宪法与未成年人的关系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远着呢,是成年人的事,其实不然,可以说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例如,宪法规定所有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就是政府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例,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体现了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小学生,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校园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我们的社会才会健康发展!亲爱的孩子们,让我们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作文五:《宪法在我心中》1500字
宪法在我心中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之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不仅仅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和感觉没有对法律那么强烈。其实,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无处不在。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正是因为宪法的这项规定,才能使更多的人有享受到公平教育的机会,也正是国家把接受教育上升到宪法的高度,才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在工作中我有时候接触到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中的有些人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字都不会写,可是在义务教育普及多年以来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都能通过接受教育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更高的人生追求。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
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在我十八岁刚上大一那一年,学校里开始组织学生选举,选举权,是个我们自小在课本上才会接触到的词语,当我在选举投票箱前投进代表我的权利的一票的时候,才充分感受到作为一个公民能够切身为自己当家做主,选出自己认为合格的能代表自己声音的区人大代表,那是的心情不仅仅是光荣,更是身为一个中国人的自信和骄傲。
宪法第35条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的这项权利,小时候看话剧 《茶馆》,故事里分别讲述了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抗日战争三个时期之后的情景,裕泰大茶馆经历了一次次改朝换代,不变的还是那“莫谈国事”四个大字,看的时候觉得好笑,那是因为我们从未留意到,今天的我们见面闲聊时话题从你吃了没可以聊到昨天晚上的新闻是什么内容,这样的畅所欲言,正是因为宪法赋予了我们的言论自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当中,党和国家也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根本原则。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长期稳定,祖国的统一大业不断向前推进。冠县作为一个汉族和少数民族杂居的城市,各民族之间共同参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正是由于宪法和各项法律政策队少数民
族群众权益的保障,才能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当然,宪法在赋予我们基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公民有劳动的义务,有接受基本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等等这些。宪法对于我们义务的规定从根本上也是对我们基本权利的保障。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人大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治工作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宪法日的确立让我更深的体会到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我们应该做到:认真工作,积极进取,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作文六:《宪法在我心中》1600字
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近代以来,人类在多种选项中选择了法治这种国家治理方式,而在法治之中,宪法又是其核心。从初中学习政治开始,我们就熟知一句话“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没有对具体的行政法律那样强烈。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在何处呢?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
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质疑,宪法的最高价值真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吗?
事实上,如波斯纳所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也许它给了我们制约、束缚,可是它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更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而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我们作为人民的公仆,将宪法放在心中,维护法律,不仅表现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
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公民权利。更表现在,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让我们在代替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人。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作文七:《宪法在我心中》1900字
宪法在我心中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她,承载着最大民意;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人们适用。她至高无上,让人们敬而远之,以至于忽略了她几经风雨的修正,始终只为" 人民" 二字。她就是我国宪法,尊贵而平实的宪法,属于人民的宪法。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剑,触地成墙。我们国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宪法就是人民手中之盾。人民" 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权力,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文体明星、洗脚妹等等,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的宪法体现的是最广大人民意志,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宪法经历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 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 。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宪法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 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
可能有人会说,宪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从我们呱呱坠地之日起,宪法就赋予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赋予我们做为一个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我们做为一个公民应有的基本义务。
如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公民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等等。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
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未经他人允许,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这把本来指向" 不给老年人让座" 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我们中学生能不能不上学? 能不能不遵守校规校纪呢? 我的回答是:不可以。因为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宪法而制定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上学,遵守校纪校规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 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可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出现一些违背宪法精神的行为: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 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 有人故意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不随手关水龙头,有人旷课逃学,考试作弊,有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等等。
伟大的思想家卢梭讲过,“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 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我们青少年应当把宪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宪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 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 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 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作文八:《宪法在我心中》1500字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靠什么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法律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中学生,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懂得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有这样一个案件:陈某和某都是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某冒用齐某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某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多走许多弯路甚至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某以严厉的处罚。这也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宪法讲宪法”,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宪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宪法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学宪法讲宪法,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作文九:《宪法在我心中》1300字
《宪法》在我心中
通渭县文庙街小学四(2) 班 张 翔
冬天,又一次降临在这片大地上,风儿从春天走到了夏天,早已脱去春天的羞涩和夏天的叛逆,一路坎坎坷坷,载着满满的希望,带着秋天的收获,来到这寒冷的冬季. 每一个季节,人们生活的如此幸福,《宪法》的作用功不可没。
在我国,宪法是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法律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不得违背宪法。
有本小说《在没有约束的日子里》,我看了以后,感慨万分。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日子里,人们看似自在,其实则不然。人们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生活是无趣的;人们可以肆意侵犯他人的利益,但同时他人亦会伤害自己,这样的生活是可悲的。这时,我们不难发现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规范着人们的生活,让人们在社会上生活有标准,有依靠;为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保驾护航。而把《宪法》放在心中,也是十分的要得。记得看过一条新闻,一男青年在高速公路上飙车。被交警抓住后,这厮竟高仰着头,翘着二郎腿,毫无在意地说:“这算什么啊……你们知不知道XXX ,省长是我爸!你们别惹毛我,否则我让你们……”几句话,那么刺耳!
这种人,丝毫没有把宪法放在心中,他只仗着自己的父亲有权有势!这种人,不客气地说,就是人渣!
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年,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深化改革开放的30年,改革开放犹如一股春风吹到了每个人的心里,“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改革开放富起来……”这30年,是硕果累累的30年;这30年,我国的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解放、大发展;这30年,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提高、大进步,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进步和发展。
三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经济日趋协调,经济发展基础变得更加稳固,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经济发展的支撑点明显增加,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得到激发。三十年来,我县人民艰苦奋斗,踏实认真,摸索前进,在这一路上,风风雨雨艰难地走了过来,经济的迅速发展见证了这一切,在先辈们的共同拼搏和努力下,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的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和发展,这是一个突破,一个巨大的令全县人民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福祉的突破。这三十年,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十年来,它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实现和维护着最广
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十年来,我县制定和修改了大量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内容涉及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现行宪法实施30年的光辉历程,我国向世人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我们作为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展望未来,信心倍增,我们要遵守宪法,把宪法放在心中,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宪法》的保驾护航下,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发奋读书!
【教师点评】
小作者将有《宪法》约束和没有约束的日子进行鲜明的对比,采用排比段的形式回顾了《宪法》公布实施三十年来我国、我县取得的显著成绩,从而突出《宪法》的重要性。主题鲜明,语言流畅,用词精准,详略得当,是一篇好习作。
指导教师 郭想生
郭想生:男,现任教于通渭县文庙街小学,小学高级教师。联系电话:18693219139
作文十:《宪法在我心中》700字
宪法在我心中
大高镇第二小学 四(2)班 张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一个文明的国家和社会没有了法 律这个规矩的保驾护航也是不行的。
我们每个人都要守法律,因为它对我们有大大的用处。 比如交 通规则:它可以让道路维持次序,让我们减少交通规则。 游泳规则:让我们不要到水库、 湖边和深水的地方游泳, 因为很容易掉进水里淹 死。类似的法律还有很多,我们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拿起法律的武 器保护好自己。
我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 所谓的学校“老大”马某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 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 听到这个新闻,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小天 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 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这样的事在后来陆陆续续听过一些,小 天的愤怒与忍无可忍我们能理解, 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这样的同归 于尽吗?我觉得不是, 如果小天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我想事 情的结局一定不是这样的。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法需要我们去学习,去遵守。
当我们来到校园时,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接受老师的教育, 而且免收学费、杂费,这就是义务教育法。有了义务教育法,我们才 可以安安心心的读书, 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快乐成长, 学到更多的 知识。生活中,我们难免不去购物,如果买到劣质假冒商品时,我们
怎么办呢?我们可以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拨打 “15” 向有关部门 投诉,工商局的叔叔阿姨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 利。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更应该学法、懂法、知法、更应该守法, 不做违法的事情,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以及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