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北京卷: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北京考生村外有一条河,河滩上有一溜空地,凹凹凸凸地漫布着的是一些坟头。我的祖先便长眠在那里,这些坟堆被风雨所蚀,显得枯瘦萧索。虽然坟墓里的形体早已零落成泥,但生离别时那无可奈何的失落总让人久久不能释怀。我在这坟堆间踽踽独行,温软的手指触摸着突兀的泥土、易逝的生命,叩问蹒跚的历史——人的归宿,能沉埋、挤压得如此紧缩和局促么?曾经多少疏朗的胸襟、火烫的情怀,多少的利益纠葛、人生搏斗,都统统由高迈走向了苦吟,悲愤懊丧地在这里画下一个苍凉的句号,凝结成一个幽僻的角落,枕着冰凉的河水,一声不吭地悄然归位。一天又一天,日子仿佛就这么过去了,突然有一个早晨,空气中有点异样,慌乱之余,看到一簇野菊花,顶着浓烈的秋霜,嫩黄的花瓣映着淡淡的晨曦,坦诚而透彻地挤满了枝头,高雅素洁的清香一下子染透整个身心,在人生的荒原上默默地回荡,不再有任何的名利和喧嚣。土地是厚实的,它承载了人间所有的不幸和苦难;野菊是滋润的,它散发出生命意识中最温馨的微波。自然以其特有的方式对生存作了最深沉的诠释:不必走南闯北,叱咤风云;不必马蹄硝烟,纵横驰骋。年轻的我需要的只是在青春的心里有一双追寻人生真谛的翅膀,一双隐形的翅膀。它圆润到无须凌厉,蕴藉到无须声张,只会静静地收拢为一脉温情的自享和企盼,重新凝聚心灵蔚成方圆。带着这双隐形的翅膀,在尖酸刻薄的挖苦中我不会寂寞孤单地彷徨,在荆棘密布的迷雾中我不会作无力的悲叹和逃避。我可以哭,可以笑,可以疯,可以狂,我可以在巍峨的峰顶上举目四望,可以在细草微风的原野上偃仰啸歌,可以在江枫渔火中对钟而眠,可以在漫天的风雪中独钓寒江。如此,即便是刀山火海的去,马革裹尸的还,忍辱负重的生,大义凛然的,我因有这双隐形的翅膀而在大彻大悟中尽情遨游。也许,我终究会成为这里的一座土丘,尽管矮小,我也将同那些生命的积淀一道去撑起头顶上的万里云天。虽然寥廓的天空中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点评这是一篇非常优秀的考场作文,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借鉴与学习:一、文笔老练,文采飞扬。本文并没有华丽的字眼,却字字珠玑,朴实而有深意。飞扬的文采彰显出考生深厚的文字功底以及高超的语言技巧。文章含而不露,文笔老练,难能可贵的是,考生对人生真谛的理解与追求,超然洒脱。二、结构巧妙,格调高雅。考生开篇并不急于摆明主题,却用一段自然朴实的环境描写开篇,逐步过渡到“隐形的翅膀”即人生真谛的主旨,举重若轻的结构安排,显出考生精心的构思以及高超的写作技巧。对人生的思考,洒脱而豪迈,展现出考生高雅的人生格调。2009四川卷:熟悉四川考生生活如美人的脸,总是半遮半掩。没有人生来就对生活熟悉。我们在生活的小路上对事物总是由不熟悉继而变为熟悉。人们常说,熟能生巧,我们就应该只掌握熟悉的,放弃一切新的事物而止步不前吗?答案是否定的,美好的生活应该是新鲜的,熟悉的事物只会让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因此,让我们果断地放下熟悉的事,去挑战新的事物,去迎接新的自己。以前的生活对于伊辛巴耶娃来说,可能再熟悉不过了。从小,这位俄罗斯女孩一心为了金牌,为了这梦想坚持不懈地去练体操,就在自己技艺很好的时候,一个残酷的现实等待着她接受——身高已不适合体操锻炼了。可她不放弃,从此改做撑杆跳运动员。时间一天天过去,原本对她很陌生的项目如今已是她的骄傲,一次又一次地刷新世界纪录,让整个世界为之震撼!是她,是她放下熟悉的生活,挑战自己,终于取得成功。又如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他之前,美国总统一向都是白色人种的领地,黑人当总统别说没有,就是想也不敢想。这对于世人也许是再熟悉不过的事情了吧。可是,这位年轻的黑人小伙子偏偏不因这个先例而罢休。凭借自己的努力,终于从著名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学位,为将来竞选总统做了准备。生活总是爱喜欢挑战的人,他终于如愿打破了这“熟悉”的社会现状,成为美国历史上目前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他终于成功了。又如年轻时的孔子,一心从政,可是却处处碰壁,终于没有成功。于是,孔子毅然地放弃从政的初衷,开始整理和收集古时名作佳篇,自己从中吸取知识。皇天不负有心人,因为孔子毅然放弃自己熟悉的从政之路,挑选了适合自己的学者大道。终于,孔子成为了一代宗师,成为了古今闻名的教育家、思想家,给中国乃至世界不小的影响。没有人一生下来就对生活熟悉。渐渐地,我们所熟悉的事物越来越多。此时,不妨放下熟悉的事情,去挑战新的事物,让自己的人生不在熟悉而无味中度过,而描绘出自己不一样的多彩人生!点评这篇文章在立意上很有思想个性,表现在两点:一是观点鲜明,二是具有辩证思维特点。从第一点来看,作者在开篇第一段,就从生活说起,表明生活都是从不熟悉到熟悉的,并对“熟能生巧”的一般观点提出了质疑。于是,用了一组事例来加以论证:跳高冠军伊辛巴耶娃放弃熟悉的体操,去熟悉跳高运动,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改人们熟悉了的白人总统,实现了黑人也可当总统的愿望,中国圣人孔子放弃了从政的理想,一心从事学问研究等。从而论述了“熟悉的事物只会让生活变得单调乏味”引出的观点“让我们果断地放下熟悉的事,去挑战新的事物,去迎接新的自己”。观点新颖、说理深刻,很有启发性。文章开篇提出问题,主体内容以陈述事例为主,最后对全文内容作出总结归纳,得出全文观点。文章整体结构完整,思路清晰,材料典型,是一篇较为成熟的议论文。2009山东卷:见证山东考生曾读过余秋雨先生这样的文字:“我寄情于废墟,我又憎恶废墟。”余先生的话实在值得思考。仔细想想,不禁为之一颤,废墟真的见证了太多,它见证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衰与耻辱,一个国家的刚强与坚毅。他这种复杂的心情倒也值得理解。圆明园的废墟应该是最难以让人忘怀的吧。英法联军的火光照亮了整个紫禁城,熊熊的烈火使这“万园之园”顷刻间变为废墟一座。从而开始了见证中华民族的百年耻辱的历程:天朝大国变为资本主义的附庸,变为殖民地,变为人人可欺的懦弱王朝。然而它也见证中华儿女不屈的脊梁:农民第一次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台湾人民进行着英勇的反割台斗争,康梁维新解放了国民的思想,中华民国取代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我想,每一个中华儿女站在这座废墟前的心情都是复杂的,谁也不想看到民族的耻辱,可谁也不想忘记家仇国恨,忘记历史。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中华儿女是做不到的。如果说圆明园废墟的见证的是中华的屈辱,那么2008年的汶川地震,那一堆堆的废墟,见证的却是天灾下中国人的团结与坚强。那一刻,是该让世人瞩目的。地震中的废墟不止一座,每一座都让人胆颤,每一座都让人动容,每一座都让人泪流满面。废墟看到了温总理对孩子们的鼓励,看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志愿者的无私援助,看到了“白橙绿”三色衣服下的奋斗与坚持……地震后的第一座废墟博物馆建成,它几乎涵盖了地震所造成的所有地貌,具有极大的科学价值。同时他还见证了我们国家的人文关怀,废墟前的默哀更向世人证明: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是团结的民族,是坚强的民族。中华儿女永远不会被打倒。没有废墟就没有昨天,没有昨天就没有今天和明天。废墟彰显着自己的价值,见证着文明的进步。至今,帕特农神庙遗址还被世人景仰,古罗马斗兽场还能激起世人的激情……没有废墟,我们何来进步?我们又怎能进步?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废墟都值得保留,那样,地球将变得满目疮痍,见证的只是悲伤。值得肯定的是,我们决不能忘记废墟,忘记废墟就等于忘记历史。废墟见证了以前的历史,见证着现在的历史,也将见证着未来的历史。对废墟我们应该是满怀感激的,感激他见证的那些伤痛,感激他见证的那些坚强——那一部部完整的历史。我们可以做的是和废墟一起成长,一起见证……点评这篇考场作文很有特色,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借鉴与学习:一、视角独特,给人震撼。“见证”所蕴含的意义很宽泛,如不注意,就有可能落入俗套。而本文考生却选取了“废墟”作为人类文明历史的见证,不可谓大气,不可谓独特。因此,本文从立意上说就高人一等。另外,所选材料也很独特,“圆明园”“地震废墟”等,具有强大震撼中华儿女心灵的事物,思维向着历史的得失、民族的性格特点延伸。二、由表及里,揭示本质。考生并没有停留下“见证”这一表层含义,而是透过“废墟”,见证了历史,见证了人类的进步。如考生通过圆明园废墟而表达出它见证了的是中华的屈辱;汶川地震的废墟,见证的是天灾下中国人的团结与坚强。最后,考生指出,废墟就是一部历史,将过去、现在和将来紧密相连。层层深入,由表及里,发人深思。2009上海卷:和谐的统一上海考生去黄山旅游前,总会对那怪峰孤松遐想万千,待到我亲眼见识到了,不免心潮澎湃,大呼壮丽——那孤松,曲曲折折,似老者的脊背;那危峰,亦崎岖险峻,有欲倾之势。两个个体本身都算不得美,却在相融中构造出了清雅高绝的图景!一些个体,他们本身或许各有特点,略有不足;但它们未曾勾心斗角过,未曾针锋相对过,在如斯的统一中,倘若你以总体之角度观之,竟是别样和谐。走下黄山,我不禁陷入了思考。是的,如果你只求个体的方正,那么最终所得可能仅仅只是一潭水,茫然而无趣。君不见明、清王朝盛行的八股文吗?八股文根本不讲求相融,不讲求文章总体的韵味,它只求圣人之说,只求体制规范。每一字的方方正正,这种只偏安一隅的排他性,最终让文字失去了它原有的重量与美感,更让明、清王朝裹足不前。我想,真正的大美绝不应该如此!它应当是支点的寻觅,是元素的交融,是单一的颠覆,更是和谐的统一。个体的波澜不惊,甚至旁逸斜出,却能在同一后成就整体的云蒸霞蔚,别样风采。郑板桥先生曾说:“意在笔先者,定则也;趣在法外者,化机也。”他也正是这样诠释自己的书法。用隶书参以行楷,成就了和谐的统一,成就了“板桥体”的艺术高度。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以前读何立伟先生的《日月盐水豆》一文,不禁为他文章中的文白兼用所叹服。文言,精巧而意赅;白话,又不失抒情之美。也许仅取一者,会令文章或大腹便便;或词肥意瘠;但两者的兼用却令整篇文章彰显了别样的韵致。非独文学如此,荣格说:“文化最终沉淀在人格上。”我想,我们的内心中或许也要依靠无数不调和因素的融合,才能更为饱满。“我的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这是诗人萨松的诗句。猛虎不免生猛,蔷薇过于柔和,调和两者特点,便是丰满而浪漫的人性啊!就像李易安,既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女儿情态;亦有“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气贯长虹。她的人格,非婉约、非雄健,而是两者兼具的浪漫,足令人怀想千年!道与万物参,万物的和谐统一方造就世间大美。回首,我再看向那株遒劲的孤松,再看向那面绝然的峭壁,在夕阳下它们长久地融为一体,错落有致。我释然。点评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文化小品散文。作者在文章开头采用了比兴手法,没有从材料本身直接谈起,而是通过游览黄山的经历——“对那怪峰孤松遐想”,来说明道理。但是,从主体部分来看,文章这样写的用意还是紧紧围绕材料中“他的作品单个字体看似歪歪斜斜,但总体感觉错落有致,别有韵味”这句话来提炼感点,生发开去议论的。这就是本文中作者要发表的见解:个体的旁逸斜出,统一在整体中而显出和谐的美。文章选择的题材丰富多彩,说明作者善于联想,同时也表明作者厚实的文化积淀。例如,从描述黄山孤松怪石那清雅高绝的图景而构成黄山的大美,想到只求体制规范在整体上却毫无生气的“八股文”,字里行间隐含了批判那“裹足不前”的“八股文”的弊端;又联想到何立伟先生的《日月盐水豆》一文,对比鲜明;再就是从独树一帜的“板桥体”,联想到“猛虎细嗅蔷薇”和李清照诗词中的创新与不同的风格。语言优美,读来琅琅上口。2009重庆卷:我与故事重庆考生在我小得我也记不清的年龄时,我就认识你了你告诉我说,你叫“故事”。就那时,你身上的味道似乎是奇幻的,又似乎是真实的。总是庆幸与你的相遇,有你的日子里,我的世界真的丰富多彩。在朝起夕落的太阳下,或喜,或悲,或愁,或怨,演绎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感叹的人生故事。想让你带我到真正的另类世界,你却拒绝了,只给我一把钥匙,让我自己去寻找生活的真谛。那是个满天星星闪烁的夜晚,你告诉我,国王有一个小女儿,由于被嫉妒她美丽的巫婆施了法术,公主就变成了一只鸟儿,与飞过王宫上空的鸟儿一起飞走了,国王与王后失去了心爱的小女儿后非常伤心。后来,一位王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来到公主房间的窗前,一遍又一遍地呼唤公主的名字,一年又一年,公主居然真的飞回来了,还从鸟变回人形,并爱上了王子,后来,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听着你讲述这样美丽动听的故事,我幼小的心灵也飞了起来,仿佛看见了很蓝很蓝的天,很清很清的水,感受到了很美好很美好的幸福。从那以后,我迫不及待地要和你做一世的朋友。待长大了些后,我意识到了我刚认识你时是多么的肤浅,只看见了你美丽的表面。听多了你讲的故事,而今我已懂得,世间最美丽的东西,是人的灵魂。那天,浓荫掩映的梧桐树下,你伴着月光给我讲述了另一个故事。在美国的一个山区,一位临产的孕妇与丈夫在山上游玩未归。那是一个静静的夜晚,十几头狼乘着黑暗向夫妇靠近。偏在这时,妻子滑倒在地,出现了生产的征兆。狼群中的领头狼慢步走到妻子身边,温柔地看了一看妻子,然后转身,示意所有的狼都离开。在它离开之前,似乎有些不放心这位孕妇,它想转身再看看她,没想到,一位猎人误以为它要伤害那孕妇,便开了枪。等猎人走上去才发现,这是一只怀孕的母狼。原来,它之所以让同类放弃一次捕杀,是因为它发现它们的“猎物”与它一样,即将成为母亲。听完你讲的这个故事,我的眼前已经模糊成了一片。你给我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何在呢?为了让我知道母性的伟大,伟大到可以跨越生物的种群?也许万物真的是相同的,人只是万物中的一类。生命有种的差别,但性情却真的是相通的。与你的这份情缘,我会倍加珍惜。在你的故事里,我的思想渐渐成熟而深刻。在你的故事里,我越来越能辨清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我与故事相处的每一个时刻里,都能感觉出人生的意义。点评此文采用了拟人的手法,用第二人称“你”称呼“故事”,将“故事”拟人化,不但将“我”与“故事”联系起来,体现关系式标题的特点,而且全文读来,如同聆听作者在与“故事”这位朋友作亲切交谈。在交谈中,不但能明显地感觉出作者从故事中得到了很多人生启迪,而且对故事给予自己的启迪充满了感激之情。文章开篇先总体讲述自己从故事中所能得到的感受,再具体讲述了公主与王子的故事以及美国孕妇与狼的故事,但作者并不只做故事的讲述者,而且写出了自己的感慨,从而得出“我与故事相处的每一个时刻里,都能感觉出人生的意义”的主题。文章里引用了两个故事,但作者并非为讲故事而讲故事,而是将故事的寓意与主题结合起来,通过议论的方式揭示其寓意对自己的启迪,从而体现出“我与故事”的主题内容。此文的基本结构为总分总形式。文章开篇从故事给“我”的总体感受写起,再从两个具体的故事给自己的感受加以佐证,结尾时作出总结,突出故事在自己成长中的意义,让自己明白了一些道理。追问:我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
关于风采每个人都有全然不同的见解,材料中的大李与老王分别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者自己人生的风采。而跋山涉水为人们带来美丽的景致。有的人认同前者,认为在给自己的人生带来风采的同时也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便可以视为最风采的人。而有的人则认为走遍各地,将最美的风景记录在镜头之中,然后将自己收集的美与没法亲自体味这些美的人分享,这才是真正意义上最风采的人。对于喜欢欣赏瑰丽景致的出国留学网作文栏目小编来说,小李便是最风采的人,你觉得谁是最具风采的人了?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作文栏目小编为你带来的辽宁高考满分作文,希望能够给你的写作带来帮助。
带领团队走在学术前沿的大李,从职高生到“大国工匠”的老王,跋山涉水捕捉世间美景的小刘:此乃当代风采人物评选活动的三名候选人。若说风采,大李为破解生命科学之谜做出了重大贡献,老王将普通技术化为完美艺术,斯人风采,莫敢仰视。但更吸引人的,却是小刘那镜头中的一幅幅美景。
诚然,诸如大李、老王一类的各界人士都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工作着,但也正因如此,不可能每个人都有机会亲自体味世界之美,而小刘跋山涉水,将此一一镌刻,直达人们眼底。
风采在他前行的脚步上。
想起李时珍,走遍各地去寻那一味草药,那一株花蕊,一步一步踩出了《本草纲目》;想起郦道元,踏遍江河湖海,去寻那水之命脉,那河之经络,一步一步记成了《水经注》;想起了马可·波罗,行遍东方各国去抚那一匹丝绸,那一盏瓷器,一步一步书成了《马可·波罗游记》。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言:“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小刘便是如此一步一步前行着,不畏艰难,不惧风雨,访遍名山大川。他的美景如清风拂面,荡涤了尘埃,舒缓了心情。
风采在他记录美景的镜头上。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的诗仙李白,面对着“烟涛微茫信难求”的瀛洲,也只能望洋兴叹。纵然有满腹才华,可将自然之一隅的雄奇、瑰丽书出十分之一二?透过小刘的镜头,我们能一同感受自然的鬼斧神工,欣赏山之巍峨,水之壮阔。无需多言,已在美景前心荡神驰。
风采在他与人分享的精神上。
手中拥有众多美景,小刘未私藏,而是慷慨地与人分享。对于那些终其一生可能也无缘亲自与这些山川相见一面的人来说,一组组美到惊心动魄的图片已是莫大的安慰。能够足不出户即享受一片大好河山,都要归功于像小刘一样无私分享的人。
所谓凡事顺其自然,遇事之时泰然,成功之时淡然,失败之时坦然,而在面对那抓人眼球的景致时由衷的愉悦恐怕是怡然了吧。
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小刘凭一己之力给予我们其中之三,正是风采自在其身,一人美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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