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喜欢读书的小女孩,在我读过的书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的最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苏联作家尼古拉。阿列克赛耶维奇。奥斯洛夫基亲生经历写的不朽名作,文中的保尔,柯察金苦从小受到神父的侮辱和老板的压迫,严酷的底层生活使他自发的反抗精神,后来在布尔什维克克栽培下,逐渐成长起来,从贫困厨娘的孩子一名优秀的战士,是在残酷的革命战争中,在极端的建设环境里,保尔克服了无数艰难困苦,了的智慧和坚强的意志,在无情病魔的打击下,他仍能从瘫痪和双目失明的痛苦中开始战斗,在文学创作中找到光明和。
当我读过这本书时,我不禁被保尔钢铁般的意志和崇高品德的无产阶级精神打动了,小说中,作者对保尔,柯察金做片面的拔高,而是从斗争、劳动、友谊、爱情和日常生活各描写保尔的性格成长过程,给人无穷的动力,保尔对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对生活积级乐观的深深地鼓舞了我,使我在困境中对晚起理想的风帆,也告诉我要为人类事业而奋斗。
“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次,人的一生应当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人的一生是短暂的,犹如一场梦,而保尔,柯察金却不同,他的一生虽短暂,但却为人类进步事业出了,那又应该又何做呢?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基钢是在烈火与骤冷中铸造而成的.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坚硬的,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面前不颓废."——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这在布尔会维克党的培养下,在革命烽火和艰苦环境中锻炼出来的钢铁战士,他以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崇高的道德风貌,高昂的革命激情,奇迹般的生命活力和钢铁般的坚强意志,谱写着把一切献给党和人民的壮丽诗篇.这是我最爱这本书的原因.
这本书主要写了保尔早年丧父,全凭母亲替人洗衣做饭维持生计.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从此,他厌恶那些花天酒地的有钱人.
"十月革命"爆发后,反动派妄图扼杀苏维埃政权.保尔的家乡也经历了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的岁月.红军解放了这,但很快就撤走了,只留下朱赫来在镇上做地下工作.他在保尔家住了几天,给保尔讲了关于革命的许多道理.
一天,朱赫来被白匪军抓走了.保尔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在匪兵押送朱赫来的途中,保尔猛扑过去,把匪兵打倒在壕沟里,与朱赫来一起逃走了.由于维克多的告密,保尔被抓进了监狱.在狱中,保尔经受住了拷打,为迎接白匪头子彼得留拉来小城视察,一个二级军官错把保尔当作普通犯人放了出来.他怕重新落入魔掌,不敢回家,遂不由自主地来到了冬妮娅的花园门前,纵身跳进了花园.由于上次钓鱼时,保尔解救过冬妮娅,加上她又喜欢他"热情和倔强"的性格,他的到来让她很高兴.保尔也觉得冬妮娅跟别的富家女孩不一样,他们都感受到了朦胧的爱情.为了避难,他答应了冬妮娅的请求,住了下来.几天后,冬妮娅找到了保尔的哥哥柯察金,他把弟弟送到柯察金参加了红军.
保尔参军后当了骑兵.他在战场上是个能干而且还是一名优秀的政治宣传员.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他用毅力战胜了死神.他的身体状况使他不能再回前线,于是他立即投入了恢复和建设国家的工作.他做团的工作,肃反工作,并忘我地投入到艰苦的体力劳动中去.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和冬妮娅的爱情产生了危机,等到在修筑铁路时又见到她的时候,她已和一个有钱的工程师结了婚.保尔在铁路工厂任团委书记时,与团委委员丽达在工作上经常接触,俩人逐渐产生了感情.但他又错把她的哥哥当成了她的恋人,因而失去了与她相爱的机会.
在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终于在1934年出版了!
这本书最具有魅力的一段话是——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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