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chuaibaozhi1
可爱的小狗作文500字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可可”,它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衣服,毛绒绒的,非常漂亮。它的眼睛像明亮的黑珍珠,它的耳朵像两把利剑,它还有那蒜瓣似的小鼻子,翘着一条短短的尾巴,摇来摇去,可爱极了。别看它个子小,它可是我们家的“保安司令”。它耳朵非常灵,每当有陌生人从我们家走,它就会“汪汪汪”叫个不停,吓得人家赶紧跑开。如果有陌生人来我家,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千方百计想把别人赶走,直到我们家人对它说:“这是我们的朋友,是客人。”这样它就不叫了,对客人哼唧哼唧,调皮得用头蹭蹭人家的腿,伸出蹄子蹭蹭客人的脚,好像在跟人家握手呢,跟人家亲热一番后,就坐到一边玩了。自家人回来了,大老远它总是欢蹦乱跳地,它一见到我,就跑到我的面前摇着尾巴,瞪着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你回来了,可算有人陪我玩了。”然后就坐到我旁边看我写作业。我们家自从有了它就再也不担心安全问题了。 它还非常聪明,每当我给它洗澡的时候,如果是凉水,它就会跳出来,冲我大声得汪汪叫两声,好像在说:“太凉了,你想冻死我呀。”如果是热水它也会跑出来,大声得汪汪叫两声,好像在说:“热死了,热死了。”是不热不凉的水它就站在水里一动不动,乖乖地站在澡盆里,让我给它洗,洗完澡了我给它吹风,左边吹干了它自己转身让我给它吹右边,右边吹干了,它直起身子躺下让我给它吹肚子,一会儿全身吹干了。然后它就舒舒服服地躺在我的怀里睡大觉。我非常喜
我有一只调皮可爱的小狗。小狗长着一身洁白的毛,小狗一跑起来,就像一团雪球在滚动。一双圆溜溜又机灵的眼睛藏在长长的绒毛里,一对耳朵警惕地听着四周一切可疑的声音。小狗还长着一双锋利的爪子,尾巴翘得老高,显得非常傲慢。小狗非常凶猛,只要稍微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就会发出“警报”,做好战斗准备。
我家的小狗不仅调皮,而且很富有音乐感。一天,我闲着没事干,便放起了音乐。谁知,小狗听到后,骨头也不啃了,马上向录音机走来,我猜测可能是小狗发现那音乐是从录音机传出来的了!小狗在录音机旁蹲下,一边听音乐,一边随着音乐的节奏把尾巴摇过来摇过去,真像个小小音乐家在指挥着乐队!
小狗特别爱吃饼干,我借此机会,把小狗当鱼钓,我先拿出一根细长的竹子,接着用一根线系在竹子的另一头,再用一块牛奶拉花饼干晃过来晃过去,弄得小狗眼花缭乱,我突然停止摇晃,把饼干吊在小狗面前,小狗立即缓过神来,向饼干扑去, 我又把饼干移到小狗身后,让它扑了个空。就这样持续了好几分钟。小狗假装“败退”,我也随即放松了警惕,谁知小狗迅速转过身来咬饼干,幸亏我反应快,小狗只咬到线。我想拉回线,便使劲拉,可我越使劲,小狗拉得越紧.我心里想:看来不能强攻,只能智取,我停止了“进攻”,小狗以为我投降了,便美滋滋地准备享用饼干,我趁这个机会,用力一拉,饼干又回到了我手中.
这就是我家调皮的小狗,你喜欢吗?
五年级可爱的小狗作文500字
时间:2016-12-28 来源:作文题目
作文一:可爱的小狗
我虽然没养过小动物,可是我很喜欢小动物,但是我还是最喜欢外婆家的小狗—小黑。
小黑的身体乌黑乌黑的。我有时候都找不到它的鼻子了。只看见它黑宝石似的眼睛在闪闪发亮。还有,小黑的四肢长得壮壮的,可以跑得很快,而且,脚掌也有厚厚的肉垫,所以跑起来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小黑最喜欢吃肉汤、肉、骨头、肉汤拌米饭。
小黑最喜欢玩小皮球,要是把小皮球丢给它,它就会用爪子去抓,用鼻子去嗅,要是把小皮球丢得太远了,它就会用头蹭我的脚,让我去陪它去捡小皮球。唉,它每次都这样,真拿它没办法。
小黑非常爱表现,每当客人来时,它总是跑到客人面前“汪汪”叫,好像在说:“欢迎,欢迎!”客人吃饭的时候,小黑就会给客人表演它的强项:点头、翻跟头、站起来走路·····直到客人鼓掌,给小黑一些好吃的,它才会停止表演,然后躲到一边吃东西。
早晨,我带它去晨练,我和小黑赛跑,它比我跑得还要快,太阳公公笑着说:“小狗跑的真快!”
有一次,它生病了,什么也不吃,还直吐,我急得哭了,妈妈给它喂了些药。第二天,它就好了,我高兴极了!
小黑还是外婆忠实的好伙伴,要是外婆去逛街,小黑也会跟着去,让外婆不会孤单。
我非常喜欢小黑,我很感谢它一直陪伴着外婆。
小狗
奶奶家有一只母狗,生了两只可爱的小狗,有一只小狗绒毛是金黄色的,我很喜欢,所以,小狗满月了我就把它带回了家,小狗在我的精心照料下渐渐的长大了,小狗每天都站在门前接送我上下学,但是我做过一次很对不起小狗的事情。
有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我发现电炉子上烧着的水开了,就把水端下来,要往暖水瓶里倒,忽然,热水瓶啪的一声,倒在地上摔碎了。我心想如果爸爸回来一定会重众的批评我,这时从院子里传来小狗的声音,我忽然机灵一动就说是小狗率碎的……爸爸回来把脸一沉,大声嚷道是谁打碎了暖水壶,我走出来轻轻的说:“爸爸水壶是小黄狗打碎的,不是我打碎的。”爸爸一边走一边顺手拿了一根棍子,朝小黄狗打去,小黄狗在院子里添着被打伤的腿,一边抬头看我好像在说:“你怎么冤枉我呢?”吃饭的时候连饭都咽不下去,终于,我对爸爸说:“爸爸,打碎水壶的人是我,不是小黄狗。”爸爸说:“只要你肯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
小黄狗也许不记得了,但对我说好像是昨天发生的!
小狗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一件干净的白毛衣;,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我最喜欢看小白狗吃食了。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小白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我把肉向上一抛,小白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啊。
小白狗不但可爱,还很聪明。有一天晚上,我们带着小白狗一快散步。走着走着,发现身后的小狗不见了。它到底去哪里了这里这么多条路,小白狗会不会迷路了呢?我们连忙去找,可是,找了好九也没找到。我就想小白狗是不是被偷走了,或者是跑其他什么地方去了,我和妈妈找了8小时没看到小白狗的踪影。最后,我们也找累了。爸爸说:“我们回家吧!”一路上,我难过极了,一直在想着小狗的事,一句话都不想说。当我走到楼梯口时,“汪”,传来小狗的叫声。“会不会是我们家的小白狗呢?”冲上楼梯,小白狗果然在那里恭候多时了,看见我们回来了,小白狗立即把尾巴摇来摇去,“啊!小白狗!
我和小狗
我是多么想念同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家家
家家是一只可爱的小狗。圆脑袋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再披上一件棕黄的衣裳。呵!别提多可爱了。
回首往事,那时的我和家家都是那么快乐,那么幸福。每天早上,我洗漱完毕吃过早饭后便高高兴兴的去上学了。每次家家总是一路跟着我,似乎是在保护我。直至我到了车站,直至我安全上车,直至车子飞奔在马路上,直至汽车在家家的视线中消失,它才肯回家。
每次放学回家,我一下车,便总能看到家家熟悉的身影。它总是外着小脑袋,摇着毛茸茸的小尾巴,向我跑来。然后,我们俩便一路又蹦又跳,兴高采烈的回家去了。
可是,在去年的暑假,我的家家永远离开了我。到那美丽和平的天国去了。
那天,火辣辣的太阳无情的炙烤着大地。在40几度的高温下,我同父母在家中吹空调、看电视。我看着看着便想到了家家。我想,这么热的天,家家一定热坏了吧!我叮叮咚咚的跑下楼去看它。果然不出我所料,它已经热的受不了了。露出长舌头,“呼呼”的直喘粗气。我又不能把它抱进空调房吹空调。没办法,只好让它洗个冷水澡了。我家有个小池塘,水不深,家家以前也在这儿同我嬉戏玩耍过。我抱起家家,来到池边,把它轻轻的放了进去。可我刚放手,便听到家家一声惨叫。然后,我便眼睁睁的看着它全身僵硬的沉了下去。我一下子慌了手脚,一边大声呼喊着大人,一边用棍子企图把家家捞上来。外公和舅舅最先赶来。舅舅一看,便拿过我手中的棍子,一边用棍子慢慢把家家捞上来,一边大叫着:“关电,关抽水泵。”我着才明白过来。原来,我把家家访进水池里时,池底里的抽水泵正在工作,而水有是一种导电极强的物体。我望着我亲爱的家家的尸体,眼睛湿润了。我多么后悔呀。要是那时不是夏天该多好;要是抽水泵没有工作该多好;要是水不能导电,是绝缘体该多好;要是家家能睁开眼和我一起奔跑嬉戏该多好。可一切都不可能了,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后来,爸爸和外婆把家家埋在了它生前最爱和我玩耍的花园里了。
就这样,家家就这样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我。我现在多么想在看到家家,多么想它在一路保护我去车站,多么想我一下车还能有它摇头摆尾向我奔来的身影。
啊!家家,我想对你说:“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小主人真的错了!你听见了吗?小主人错了!”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