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书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读书给我听。上学后,妈妈仍然每天坚持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与日俱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厕所里,到处都有我喜欢看的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贪婪地允吸着书中的营养。
如今,读书已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经读过好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苦儿流浪记》、《窗边的小豆豆》、《笑猫日记》全集、《青铜葵花》、《猎犬冰狐》、《屋顶上的小孩》……从这些书中,让我领悟到: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让我们走出困境,引导我们走上新的道路;它为我们解开难题,让我们获得新知;它给以我们启示,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它告诉我们什么是真、善、美,让我们拥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我读书的感受,就像是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就拿《苦儿流浪记》来说,读完这本书,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被书中的小主人公雷米的所作所为深深地感动了。他从小无依无靠,流落街头,生活的磨练铸就了他刚强的性格,面对人生,小雷米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和挫折,他从未轻言放弃过,最终,幸福、快乐齐向他而来。在学习中也是一样,只有战胜种种困难,勇敢的去面对,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所不能给与的东西。书,好像是一艘非凡的战舰,带我们到浩瀚的天地间遨游;书,又好像是一匹神奇的坐骑,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大家好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读书,我还曾经为了读书忘了吃忘了睡。
有一天,我写完了作业,就去看书。这一本书的内容非常好看,有语言优美的诗歌,有生动有趣的童话,还有炫丽多彩的图画等,看得我越来越入迷,完全融入到书中去了,与童话中的小孩子一起做游戏,与探险家一起去神秘的地方冒险,与小精灵一起在花丛中飞舞,与科学家一起探索知识宝库中的秘密,我完全被陶醉在其中了。
就在我差点钻到书中去时,妈妈突然叫了我一声,我在神秘世界遨游的步伐就被一声巨响给打断了,我吓得书都掉到了地在,才清醒过来。妈妈正在冲我大吼:“我都叫你吃饭三声了,你怎么没反应,耳朵出问题了吗!”我这才明白过来,妈妈都叫我吃饭三次了,我由于走进了书的王国,所以没听见。哎,我真是看得太入迷了,所以连吃饭都忘记了。
我每天都要在晚上睡觉前读上至少半个小时的书,有时还会超过半个小时。有时都10点多了,我还要坚持看书。我比较喜欢看故事类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木偶奇遇记》等;我还喜欢看一些中外名着,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昆虫记》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昆虫记》被法布尔写的生动有趣,还富有艺术性,许多昆虫的生活习性都写了下来,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我爱读书!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舞蹈......而我的爱好却是读书。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第二源泉,因此,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读书,书让我遨游了中华民族渊源流长的历史长河。我见到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刚正不阿的狄仁杰,大公无私的包公......书让我增长了见识。 我喜欢读书,书把我带到了世界各地,去看长城在山间飞舞;去听林间鸟儿欢快歌唱;去看巍峨雄伟的五岳之首——泰山;去看高耸入云的世界屋脊——珠穆朗玛峰...... 我喜欢读书,书既让我增长了见识,又让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面对一行行优美的文字和深刻的道理,我仿佛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书”一个美丽的字眼,让多少人陶醉,我就是一个小书迷。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地像捧着宝似的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不时跟随书中人物的变化,时而快乐,时而忧伤。当我读到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最终回到刘备身边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我深深的被关于忠心耿耿的精神感染着。 书是我进步的阶梯,它让我一步步攀登知识的高峰:书是我心灵的朋友,是我不会说话的老师,我愿以书为友。 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白兔。那是我二年级时候养的,我叫它小白。
小白全身毛绒绒的,活像一个小毛球。小白的毛雪白雪白的,它那对长耳朵像竹竿子一样竖在头上,里边是粉红的,好像随时都在听着周围的动静。耳朵下面,长着一双红眼睛,真像一颗红宝石在闪闪发亮。它那三瓣嘴似乎好久没喝水了,干渴得裂成了三瓣。我摘了一把草喂给它,它一看见吃的,就开心地跳过来,小白用嘴一扯,我差点摔跤。没想到它的力气这么大呢!小白吃完草快活地蹦了几下,嘴巴还留着绿色的草汁呢!它喝水时把嘴凑上去,三瓣嘴浸在水里,像女士优雅地喝水,不发出一点声音。
别以为小白都很温柔,它也会发脾气的。它发起脾气来,就把屁股对着你,你用手去逗逗它,它就用爪子抓你。所以那句老话说得真对——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每天放学回家,我都看看它,看它津津有味地啃萝卜,把嘴巴的毛染红了。我用手摸摸它,它就把头凑到我手指头前,张开樱桃小嘴,我就赶紧缩回手指。它就用爪子抓着笼子,可怜兮兮地望着我,我就跑到它后面把门打开,把手伸进去摸它那比天鹅绒还要软的毛。
我最喜欢小白兔了,你们呢?
我喜欢牡丹花 当春姑娘揉开惺忪的睡眼,迈着轻柔的脚步向我们走来;当一场场春雨唤醒了大地,牡丹花也悄悄地冒出了嫩芽。 他们舒展着身子,不知不觉中,他们都已经换上了一身绿装。他们与小鸟做伴,伴着清风那支优美的曲调,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在我从学校向姥姥家走的小道上,就种着一些牡丹。每到夏天,他们就会争芳斗妍,万朵齐开。你看,他们的身子是多么美丽,一片片花瓣有序的伸展开来,中间那一簇簇可爱的花蕊嫩嫩的,我们都不敢去碰,生怕伤害到那些精灵。下雨了,远处的花丛变得朦朦胧胧,花儿们好像也溜走了,五颜六色的点在雨中变得若隐若现。牡丹开放的时候,最得得足有一个足球那么大,花瓣层层叠叠,曲曲折折,形成一种自然的美。紧接着,一丝丝浓浓的花香会扑面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叶子是手掌形的,,待到花开到最大的时候,叶子便披上了层浓绿色的衣纱,好似天上的仙女一般,如雾如烟。花朵的色彩艳丽,真是令人羡慕。红的、黄的、白的、蛋黄、粉的……他们一个个争芳斗妍,向人们尽情地展示自己,他们经过好几个月的生长,最后开放出了美丽的花,并不顾一切地向世人展示着。 每到夏天,牡丹花就会争芳斗妍,万朵齐开。牡丹开放的时候,最得得足有一个足球那么大,花瓣层层叠叠,曲曲折折,形成一种自然的美。紧接着,一丝丝浓浓的花香会扑面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花朵的色彩艳丽,真是令人羡慕。红的、黄的、白的、蛋黄、粉的……他们一个个争芳斗妍,向人们尽情地展示自己,他们经过好几个月的生长,最后开放出了美丽的花,并不顾一切地向世人展示着。 由此,我想到了那些无私奉献的人们。当他们的人生达到巅峰时,他们会无私的把自己所有的力量奉献给社会,为社会最出了贡献,虽然贡献不大,但那时他们一生换来的。 牡丹阿牡丹,你永远是我的最爱;像牡丹的人儿啊,你们永远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啊!
我喜欢牡丹花 有的人喜欢菊花,有的喜欢百合,有的人喜欢月季花,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呀!可我唯独喜欢牡丹花。 牡丹花在三月末四月初总会准时地绽开笑脸。在许多超市的电梯中间、路边、小河边都会见到。牡丹花有白色的、有粉色的、有红色的、有紫色的,它们在低矮的树丛中绽开。牡丹花也有一种顽强不屈的精神。 有一老话说:“牡丹花虽美,花不香”。就是这句话让我想起来一个关于武则天的传说。有一个冬天,武则天酒后去后花园游玩,因为是冬天花都枯萎了,只有樱花 在开放,于是,武则天提笔写到“明日我来游,花须齐开放。”写罢派人把纸烧掉,把信息传给百花仙子。百花仙子一看吓坏了,急忙把所有的花都提前唤醒,第二 天,武则天来到花园,看到所有花都开了,心里特别高兴,突然,看到了牡丹花紧闭着花瓣,武则天非常生气,于是把牡丹花从皇宫贬到了洛阳。从此洛阳牡丹花非 常多。 我爱牡丹花,更爱她蔑视权贵勇于抗争的精神。
我喜欢丁香花 丁香花,一个好听的名字,我似乎生命中从来没有看见过它。喜欢上这个名字,是因为丁香花这首凄美动听的歌,从第一次听,我就深深地被它迷住。还因为在丁香花的后面,有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会让我这样忧愁善感的女孩黯然泪下。 丁香花里的那个女孩,早已随风漂去,她可曾知道以她名字命名的这首歌早已传遍大江南北,名扬四海。常常听到它熟悉的旋律时,我的心也会微波荡漾起来。女孩的坚强与对生命的眷恋幻起了我对生命的热诚。 曾几何时,我默默地背诵着朱自清的诗,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就这样我走进了生活的泥泞中。我不再感叹生命的流失,我不再为花开花落而庸人自扰。于是我在无聊中打发了时间;我在油盐柴米的日子中送走每一个夕阳;我在每天清晨,撑着懒腰来迎接每天的到来;在懒懒散散的日子里,我学会了怎样浪费自己的生命,我巧妙地为自己寻找一千个强词夺理的理由。因此,我在丢失了灵魂的现实里飘飘然地行走,却没有方向;大笑,却没有理由;疼痛,却找不到伤口。 终于在自己青春不再的时候,我在网上听到了丁香花,我的心被它慢慢地融化。我终于感悟到我内心还有一丝温情,我终于领悟到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在弹指一瞬间,就会从我们的间隙里无声无息地溜走。女孩的美丽,像一朵娇嫩的鲜花,却躲不过风吹雨打,她走了,虽然瘦弱的身躯没能战胜病魔。她的笑容却还留在她眷恋的世界,女孩的坚强让我在迷茫中似乎找到了一种力量。我不能在迷失了自己的路上继续行走。 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把自己交给上帝,幸运的是上帝给我的期限比丁香花多一些,这让我欣慰,更让我自叹不如。就因为她的生命很短,所以她很在乎吗?不,因为她读懂什么是真正的生命,不在于能够在这个世界停留多久。而在于能否让生命真正像烈火燃烧起来。 卢梭曾经说过,人就如芦苇一样的脆弱,在我们生存的世界里,能把它扼杀的东西太多,有些时候我们都心有余悸。但我想,人又因为有一个灵魂而变得坚强起来。灵魂的力量可以让我们忘记自己的脆弱,在风中,在雨中,紧紧地稳住脚下的根。我想丁香花这样一个让我们折服的女孩,她的灵魂让她永远那么美丽,留给人们的虽然是一个忧伤的歌,却还有我们对她美丽的回忆。 喜欢丁香花,不需要理由,最重要的是我在丁香花里,找回了属于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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